卷二十·傳志之屬下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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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陳州節度使。
元和七年,得疾,視政不時。
八年五月,湧水出他界①,過其地,防穿不補②,沒邑屋,流殺居人,拜疏請去職即罪,诏還京師。
即其日與使者俱西,大熱,旦暮馳不息,疾大發。
左右手辔止之,公不肯,曰:“吾恐不得生謝天子。
”上益遣使者勞問③,敕無亟行。
至則不得朝矣。
天子以為恭,即其家拜檢校左仆射、右龍武軍統軍知軍事④。
十一月某甲子薨,年六十二。
上為之一日不視朝,贈潞州大都督⑤,命郎吊其家。
明年某月某甲子,葬河南某縣、某鄉、某原。
以上得罪還京及卒葬。
【注釋】 ①湧水:古水名。
首起今湖北沙市南,分江水下流,下流仍入江。
②防:堤岸。
穿:這裡是垮的意思。
③勞問:伺勞。
④龍武軍:唐代禁軍名。
分左右營,統軍萬騎,以拱衛京師。
統軍:為一軍之長。
⑤潞州:治上黨,今山西長治。
【譯文】 元和七年,劉公得了病,無法按時處理公務。
元和八年五月,湧水泛濫,流經劉公的管地,堤防被沖垮修補不上,水沒過了城中的房屋,淹死了裡面的人,劉公上書請求免去自己的職務并領罪,皇上下诏傳他進京。
就在诏到的當天,劉公同下诏的使者動身西行,天氣炎熱,晚上也趕路不休息,劉公的病嚴重了。
身邊侍候的人不讓他再拿缰繩,劉公不肯,說:“我擔心不能活着見到皇上了。
”皇上又派使者問候劉公的病情,敕他無需急行。
等到到達京師,劉公已經不能上朝了。
天子認為劉公很值得尊敬,在他家中任命他為檢校左仆射、右龍武軍統軍知軍事。
十一月甲子日,去世,享年六十二歲。
皇上為他一天沒有視朝,贈潞州大都督,派郎官到他家中吊喪。
第二年某月甲子日,葬于河南某縣某鄉某原。
以上寫其得罪還京及去世、安葬。
公不好音聲,不大為居宅,于諸帥中獨然。
夫人,邠國夫人武功蘇氏。
子四人:嗣子光祿主簿縱①,學于樊宗師②,士大夫多稱之;長子元一,樸直忠厚,便弓馬③,為淮南軍衙門将;次子景陽、景長,皆舉進士。
葬得日,相與遣使者,哭拜階上,使來乞銘。
以上妻子。
銘曰: 【注釋】 ①嗣子:嫡長子當嗣者稱“嗣子”。
②樊宗師:即樊紹述。
③便:熟習。
【譯文】 劉公不好歌舞音樂,不為自己建大的宅院,衆帥中隻有他一人如此。
夫人邠國夫人是武功人,姓蘇。
有四個兒子:嗣子劉縱為光祿主簿,跟樊宗師學習,士大夫們對他多有稱贊;長子劉元一,率直忠厚,擅長騎馬射箭,為淮南軍衙門将;次子景陽、景長,都中了進士。
确定下葬日期後,劉家派人來,在我家的台階上哭拜,求我寫墓志銘。
以上寫其妻子、兒女。
銘文是: 提将之符,屍我一方①。
配古侯公②,維德不爽③。
我銘不亡④,後人之慶。
【注釋】 ①屍:主持。
②配:匹敵,媲美。
③爽:差失。
④亡:通“忘”。
【譯文】 手持将帥的符節,主持一方政事。
同古代的諸侯名公媲美,德行絲毫不差。
我寫墓志銘使人不忘記他,也是他後人的幸福。
司勳員外郎孔君墓志銘 【題解】 此文寫于元和五年(810)。
孔戡和韓愈當時都在東都洛陽任職,孔戡死後,韓愈為他寫了這篇墓志銘。
文章一開始叙述孔戡在昭義軍強谏盧從史不成,回到洛陽,接着說他在得到重用之前就死去,然後叙述他在昭義軍佐盧從史的緣由,最後是他的家世。
文章贊揚了孔戡“為義若嗜欲,勇不顧前後,于利與祿,則畏避退處,如怯夫然”的高尚人格,表達了作者為這樣一位人才沒有得到及時重用的深深惋惜,也借此抒發了作者自己懷才不遇的郁郁之情。
昭義節度盧從史①,有賢佐曰孔君,諱戡,字君勝。
從史為不法,君陰争②,不從,則于會肆言以折之。
從史羞,面頸發赤,抑首伏氣,不敢出一語以對。
立為君更令改章辭者,前後累數十。
坐則與從史說古今君臣父子③,道順則受成福,逆辄危辱誅死,曰:“公當為彼,不當為此。
”從史常聳聽喘汗。
居五六歲,益驕,有悖語,君争,無改悔色,則悉引從事,空一府往争之。
從史雖羞,退益甚。
君泣語其徒曰:“吾所為止于是,不能以有加矣。
”遂以疾辭去,卧東都之城東④,酒食伎樂之燕不與⑤。
當是時,天下以為賢,論士之宜在天子左右者,皆曰“孔君、孔君”雲。
以上強谏盧從史而還洛。
【注釋】 ①昭義:又名澤潞,唐方鎮名(治所在潞州,今山西長治)。
大曆元年(766)号昭義軍。
②陰:背後,私下。
争:争執。
《新唐書·孔戡傳》:“(盧從史)與王承宗、田緒陰相結,欲久連兵以固其位。
戡始陰争,不從,則于會肆言以折之。
” ③坐:坐下時,引申為閑時。
④卧:隐居。
⑤伎樂:音樂舞蹈。
燕:通“宴”。
【譯文】 昭義節度使盧從史,有一位賢能的佐助孔君,名戡,字君勝。
盧從史做了不法之事,孔君私下與他争執,盧從史不從,孔君就在會上不顧他的面子批評他。
盧從史羞愧難當,面紅脖赤,低頭屏氣吞聲,一句話也不敢回答。
替盧從史修改的命令和章奏,前後累計數十篇。
孔君閑時則與盧從史談論古今的君臣父子之事,告訴他順天道則得福成事,逆天道而行則危辱自至甚至遭誅而死,說公應當這樣這樣,不能那樣那樣。
盧從史聽着聽着常常吓得直冒汗。
過了五六年,盧從史更加驕橫,說出一些悖逆的話,孔君與他争執,他卻沒有悔改的意思,孔君就帶領整個昭義府的僚屬去與他争執。
盧從史雖然覺得羞愧,但過後卻有增無減。
孔君哭着對他的學生說:“我所能做的也就到這裡了,再也做不了什麼了。
”于是稱說有病辭去官職,隐居在東都的城東面,從不參加什麼酒宴及歌舞之樂。
那時,天下人都認為孔君是有才有德之人,談論起誰應在皇帝身邊輔助他治理國家,都說“孔君”“孔君”。
以上寫孔戡強谏盧從史,辭職回到洛陽。
會宰相李公鎮揚州①,首奏起君,君猶卧不應。
從史讀诏曰:“是故舍我而從人耶?”即誣奏君前在軍有某事。
上曰:“吾知之矣。
”奏三上,乃除君衛尉丞,分司東都。
诏始下門下,給事中呂元膺封還诏書②。
上使謂呂君曰:“吾豈不知戡也?行用之矣③。
”明年元和五年正月,将浴臨汝之湯泉④,壬子,至其縣食,遂卒,年五十七。
公卿、大夫、士相吊于朝,處士相吊于家⑤。
君卒之九十六日,诏縛從史送阙下⑥,數以違命,流于日南⑦。
遂诏贈君尚書司勳員外郎,蓋用嘗欲以命君者信其志⑧。
其年八月甲申,從葬河南河陰之廣武原。
以上為盧從史所誣奏,得罪以死。
【注釋】 ①宰相李公:指李吉甫。
當時為淮南節度使,治揚州。
②呂元膺:字景夫,郓州東平(今山東東平)人。
③行:将,快要。
④臨汝:今河南臨汝。
湯泉:溫泉。
⑤處士:有才德而隐居不仕的人。
⑥诏縛從史送阙下:《唐會要》:“元和五年(810)四月,鎮州行營招讨使吐突承璀縛從史,送京師。
”阙下,宮阙之下,指帝王所居之處,借指朝廷。
⑦日南:今越南順化等處。
⑧信:通“伸”。
【譯文】 适逢宰相李吉甫鎮守揚州,第一個上奏皇上起用孔君,孔君仍隐居不肯去。
盧從史讀到诏書,說:“離開我是因為想去追随别人嗎?”就上奏皇上誣陷孔君,說他從前在軍中時曾做過某件壞事。
皇上說:“我知道了。
”奏書上了三次,皇上隻好任孔君為衛尉丞,到東都任職。
诏書下達到門下省,給事中呂元膺封還诏書。
皇上派人對呂君說:“我難道還不知道孔戡嗎?就快要用他了。
”第二年,即元和五年正月,孔君要去臨汝洗溫泉,壬子日,到臨汝縣,用過飯後,去世,享年五十七歲。
公卿、大夫、士子在朝中哭吊他,隐居不仕的人在家中哭吊他。
孔君去世九十六天後,皇上下诏把盧從史捆送到朝中,因他數次違抗王命,流放到日南。
又下诏贈孔君尚書省司勳員外郎,用曾經想任命孔君的官職來告慰他。
當年八月甲申日,葬在河南河陰縣廣武原。
以上寫其被盧從史誣陷上告,得罪以死。
君于為義若嗜欲,勇不顧前後,于利與祿,則畏避退處,如怯夫然。
始舉進士第,自金吾衛錄事為大理評事,佐昭義軍。
軍帥死①,從史自其軍諸将代為帥,請君曰:“從史起此軍行伍中②,凡在幕府③,唯公無分寸私。
公苟留,唯公之所欲為。
”君不得已,留。
一歲再奏,自監察禦史至殿中侍禦史。
從史初聽用其言,得不敗;後不聽信,惡益聞;君棄去,遂敗。
以上叙曆官至佐昭義軍,著所以事盧從史之由。
【注釋】 ①軍帥:即昭義節度使,當時為李常榮。
②起:出身。
行伍:古代軍隊編制,五人為“伍”,二十五人為“行”,故以行伍泛指軍隊。
③幕府:軍隊出征,施用帳幕,所以古代将軍的府署稱“幕府”。
【譯文】 孔君對道義如嗜好,勇敢而不瞻前顧後,對于功名利祿則退避三舍,像個懦夫。
開始進士及第,從金吾衛錄事升大理評事,佐助昭義軍。
昭義軍的統帥去世,盧從史從軍内諸将中出來替代為帥,并請孔君來幫助自己,說:“我出身于此軍行伍中,所有在幕府的人,隻有公沒有一點私心。
如果公肯留下,一切聽從公的安排。
”孔君不得已而留下。
一年後盧從史又上奏,把孔君從監察禦史升至殿中侍禦史。
一開始盧從史對孔君言聽計從,無處不利;後來不聽信他的話,惡名遠揚;孔君棄他而去,盧從史就此敗亡。
以上寫其曆官至輔佐昭義軍,及之所以跟随盧從史的緣由。
祖某①,某官,贈某官。
父某②,某官,贈某官。
君始娶弘農楊氏女③,卒,又娶其舅宋州刺史京兆韋屺女④,皆有婦道。
凡生一男四女,皆幼。
前夫人從葬舅姑兆次⑤。
蔔人曰:“今茲歲未可以祔⑥。
”從蔔人言,不祔。
君母兄戣⑦,尚書兵部員外郎;母弟戢⑧,殿中侍禦史,以文行稱朝廷。
以上祖父妻子。
将葬,以韋夫人之弟、前進士楚材之狀授愈⑨,曰:“請為銘。
”銘曰: 【注釋】 ①祖某:孔戡的祖父孔如珪,曾任海州司戶參軍,贈尚書工部郎中。
②父某:孔戡的父親孔岑父,曾任秘書省著作佐郎,贈尚書左仆射。
③弘農:今河南靈寶南。
④宋州:今河南商丘。
⑤舅姑:公婆。
兆:墓域。
⑥祔(fù):合葬。
⑦母兄:同母所生的哥哥。
戣(kuí):孔戣,字君嚴,後官至尚書左丞。
⑧母弟:同母所生的弟弟。
戢:孔戢,字方舉,後官至京兆尹。
⑨前進士:唐代士人應試進士科及第的稱為“前進士”。
狀:陳述、記叙、申訴或褒貶的文辭或證件。
【譯文】 孔君的祖父名某,任某官,贈某官。
父親名某,任某官,贈某官。
孔君最先娶弘農人姓楊的女子為妻,前妻去世後,又娶他舅舅宋州刺史京兆人韋屺的女兒為妻,兩個妻子都很有婦德。
共生有一個兒子四個女兒,都還年幼。
前夫人挨着葬于公婆的墓地旁。
占蔔的人說:“今年不能合葬。
”家人聽了占蔔的人的話,沒有将孔君和前夫人合葬。
孔君同母的哥哥孔戣,任尚書兵部員外郎;同母的弟弟孔戢,任殿中侍禦史,以文章和德行聞名于朝中。
以上述其祖父、妻子、兒女。
要下葬時,有人拿着韋夫人的弟弟、前進士楚材的信給我,說:“請您為孔君寫墓志銘。
”銘文是: 允義孔君①,茲惟其藏。
更千萬年,無敢壞傷。
【注釋】 ①允:誠信。
【譯文】 誠信義氣的孔君,這裡是他安身的地方。
再過千萬年,也沒有人敢損壞毀傷。
集賢院校理石君墓志銘 【題解】 此文寫于元和七年(812)。
石洪是韓愈的朋友,韓愈常寫詩給他。
他死後,韓愈寫了祭文,又寫了這篇墓志銘,叙述了石洪的家世、身世、才華、仕途經曆及妻兒。
文章不長,但層次清晰,語言委婉生動,在寫石洪的才華時,沒有說他如何如何,而以寫各方競相争聘他來托襯,更增添了作品的感染力。
君諱洪,字濬川。
其先姓烏石蘭①,九代祖猛始從拓跋氏入夏②,居河南,遂去“烏”與“蘭”,獨姓石氏③,而官号大司空④。
後七世至行褒⑤,官至易州刺史⑥,于君為曾祖。
易州生婺州金華令諱懷一⑦,卒葬洛陽北山。
金華生君之考諱平,為太子家令⑧,葬金華墓東,而尚書水部郎劉複為之銘⑨。
以上先世。
【注釋】 ①烏石蘭:古鮮卑族姓。
②拓跋氏:北魏鮮卑皇族的姓。
夏:這裡指中原華夏。
③獨姓石氏:後魏孝文皇帝太和十八年(494),遷都洛陽。
二十年,盡改複姓,故烏石蘭改為石氏,以河南為望。
④官号大司空:《後魏官氏志》中載:“有司空蘭陵公石猛。
”大司空,與大司徒、大司馬并稱三公。
⑤行褒:石行褒,石洪的曾祖父。
⑥易州:今河北易縣。
⑦婺州:今浙江金華一帶。
⑧太子家令:掌理太子東宮事務。
⑨尚書水部郎:掌有關水道之政令。
【譯文】 石君名洪,字濬川。
他的先祖姓烏石蘭,九世祖猛始時從拓跋氏進入中原,定居河南,于是去掉姓中的“烏”字和“蘭”字,獨姓一個石字,任大司空。
再過七代後,到石行褒,即石君的曾祖父,為易州刺史。
在易州出生了石君的祖父石懷一,後為婺州金華令,去世後葬于洛陽北山。
在金華出生了石君的父親石平,後為太子家令,去世後葬在金華墓東側,尚書省水部郎中劉複為他寫了墓志銘。
以上寫其先世。
君生七年喪其母,九年而喪其父,能力學行。
去黃州錄事參軍①,則不仕,而退處東都洛上十餘年。
行益修,學益進,交遊益附②,聲号聞四海。
故相國鄭公馀慶留守東都,上言洪可付史筆③。
李建拜禦史④,崔周祯為補阙⑤,皆舉以讓。
宣、歙、池之使與浙東使⑥,交牒署君從事⑦。
河陽節度烏大夫重胤間以币先走廬下⑧,故為河陽得,佐河陽軍⑨。
吏治民寬,考功奏從事考⑩,君獨于天下為第一。
元和六年,诏下河南,征拜京兆昭應尉校理集賢禦書。
以上出處、仕宦。
明年六月甲午,疾卒,年四十二。
【注釋】 ①黃州:今湖北黃岡北。
②附:增益。
③史筆:記載曆史的人。
④李建:字杓(biāo)直。
元和三年(808)十月,高郢為禦史大夫,奏建為殿中侍禦史,建舉洪自代。
⑤補阙:掌诤谏建言,為谏官。
⑥宣、歙、池之使:指盧坦,字保衡,洛陽(今屬河南)人。
浙東使:指薛平,河中寶鼎(今山西萬榮)人。
曾任浙江東道觀察使,死後贈工部尚書。
⑦交牒:發出延聘文書。
牒,授官之簿錄。
署:任命。
從事:為州刺史之佐吏,主管文書,兼舉非法,可由各州自己任命。
⑧河陽:今河南孟州。
烏大夫重胤:烏重胤。
間以币先走廬下:即暗地裡先把錢送到石洪的府上。
⑨佐河東軍:元和五年(810)四月,烏重胤為河南節度使,石洪為府參軍。
⑩考功:即吏部考功司,掌内外文武官吏之考課。
【譯文】 石君七歲時母親去世,九歲時又失去了父親,他能夠自己鑽研學習。
從黃州錄事參軍的位置上解職後就不再做官,回到京都洛陽住了十多年。
行為舉止修煉得更好,學業上更有了進步,交往也廣泛了,名聲聞于四海。
已故相國鄭馀慶留守東都時,上書稱石洪有史才。
李建被授禦史,崔周祯為補阙,都舉薦他。
宣、歙、池節度使與浙東觀察使也都送來延聘文書,任命他為本州從事。
河陽節度使烏重胤暗地裡拿着錢币率先登門到石君府上,這樣他就被河陽州得到,擔任了河陽參軍。
在他治理下百姓都很寬松,考功司上奏從事們的考試成績,石君為全國第一名。
元和六年,有诏書到河南,任石君為京兆昭應尉、校理集賢禦書。
以上是其出處及仕宦經曆。
第二年六月甲午日,得急病身亡,時年四十二歲。
娶彭城劉氏女①,故相國晏之兄孫②。
生男二人:八歲曰壬,四歲曰申。
女子二人。
顧言曰③:“葬死所④。
”七月甲申,葬萬年白鹿原⑤。
以上妻子、卒葬。
既病,謂其遊韓愈曰⑥:“子以吾銘。
”銘曰: 【注釋】 ①彭城:今江蘇徐州。
②晏:劉晏,字子安,曹州南華(今山東東明)人。
③顧言:臨死遺言。
④死所:逝世的地方。
⑤萬年:今陝西長安。
⑥遊:交遊,來往。
這裡做代詞用,來往的人。
【譯文】 娶彭城劉氏的女兒,她是已故相國劉晏的兄弟的孫女為妻。
生有兩個兒子:八歲的叫壬,四歲的叫申。
有兩個女兒。
石君去世前留下遺言說:“就葬在去世的地方。
”七月甲申日,把石君葬在萬年縣白鹿原。
以上寫其妻兒及卒葬。
得病後,石君對朋友韓愈說:“你給我寫墓志銘吧。
”銘文是: 生之艱,成之又艱。
若有以為,而止于斯。
【譯文】 生存艱難,要成就事業也不易。
要想有所作為,達到石君的境界就可以了。
李元賓墓銘 【題解】 此文寫于貞元二十一年(805)。
文章簡單地叙述了李元賓的經曆,表達了作者對他英年早逝的沉痛哀悼。
李元賓與韓愈同年中進士,二十九歲時,客死異鄉,世系子孫都不詳,無法記載,未立什麼功業,所以韓愈把着眼點放在他的才華上,銘文中哭他“才高乎當世,而行出乎古人”,足以讓人為之掬一把惋惜之淚,又用“竟何為哉?竟何為哉?”進一步表現他的歎惜。
方苞說:“若毛舉數其事,則淺之乎視元賓,而推大痛惜之意,轉不可見。
”曾國藩說:“志不稱元賓之長,而銘著才高二語,故可貴。
若通首贊頌不休,不足取信矣。
” 李觀,字元賓,其先隴西人也①,始來自江之東②。
年二十四舉進士③,三年登上第④,又舉博學宏辭⑤,得太子校書⑥。
一年,年二十九,客死于京師。
既斂之三日,友人博陵崔弘禮葬之于國東門之外七裡⑦,鄉曰慶義,原曰嵩原。
友人韓愈書石以志之。
辭曰: 【注釋】 ①隴西:今甘肅隴西。
②江之東:江東。
③舉進士:貞元八年(792),韓愈、李元賓等二十三人同中進士。
④上第:名次在前。
⑤博學宏辭:唐代科舉考試科目的一種,由吏部在進士中考選博學能文之士,錄取後就授予官職。
⑥太子校書:輔弼太子學術的文官。
⑦博陵:今河北定州。
崔弘禮:字從周,博陵人。
磊落有大志,通兵略,初佐呂元濟守東都,又為田弘正魏博節度副使;多所籌略。
長慶中曆華州刺史,改天平節度使,後改刑部尚書,為東都留守卒。
【譯文】 李觀,字元賓,他的先祖是隴西人,最初是從江東來。
元賓二十四歲時參加進士考試,三年後考中獲上等名次。
又中博學宏辭科,被授太子校書。
一年後,元賓二十九歲,客死于京師。
入殓三天,他的朋友博陵崔弘禮把他葬在國東門外七裡的慶義鄉嵩原。
朋友韓愈在墓碑上寫下墓志銘。
銘文是: 已虖元賓①!壽也者吾不知其所慕,夭也者吾不知其所惡。
生而不淑②,孰謂其壽?死而不朽,孰謂之夭?已虖元賓!才高乎當世,而行出乎古人。
已虖元賓!竟何為哉,竟何為哉! 【注釋】 ①已虖:歎詞,相當于“嗚呼”。
②淑:美好。
【譯文】 嗚呼元賓!長壽的人,我不知道人們所羨慕的是什麼;夭折的人,我不知道人們所憎惡的是什麼。
活着但為人不淑,誰說他是長壽?死了但死而不朽,誰說他是夭折?嗚呼元賓!才華高于世人,行為超出古人。
嗚呼元賓!究竟為什麼?究竟為什麼? 施先生墓銘 【題解】 此文寫于貞元十八年(802)。
文章描寫了施士匄出衆的才華及家世。
韓愈和施世匄并無深交,對他也不甚了解。
在寫他的才華時,沒有用一個形容詞,而是以寫一些人的行為來襯托,如寫賢士“從而執經考疑者繼于門”,很多太學生“皆其弟子”,貴族子弟為了聽他的講說“來太學,帖帖坐諸生下,恐不卒得聞”等,說明他在學術上的地位。
貞元十八年十月十一日,太學博士施先生士匄卒①,其僚太原郭伉買石志其墓②,昌黎韓愈為之辭,曰: 【注釋】 ①太學:中國古代的大學,為國家最高學府。
博士:我國古代專精一藝的職官名,這裡指講授經學的人。
②僚:同一官署的官吏。
太原:今山西太原西南晉源鎮。
【譯文】 貞元十八年十月十一日,太學博士施士匄先生去世。
他的同僚太原人郭伉買了刻墓志的碑石,昌黎人韓愈為他寫銘,說: 先生明毛、鄭《詩》①,通《春秋左氏傳》②,善講說。
朝之賢士大夫從而執經考疑者繼于門③,太學生習毛、鄭《詩》《春秋左氏傳》者皆其弟子。
貴遊之子弟④,時先生之說二經,來太學,帖帖坐諸生下⑤,恐不卒得聞。
先生死,二經生喪其師,仕于學者亡其朋,故自賢士大夫、老師宿儒、新進小生聞先生之死⑥,哭泣相吊,歸衣服貨财⑦。
以上明二經及死時事。
【注釋】 ①毛、鄭:毛指《毛詩》,相傳為西漢初毛亨和毛苌(chánɡ)所傳。
據稱其學出于孔子弟子子夏。
鄭指鄭學。
鄭玄,東漢經學家,著述以古文經說為主,兼采今文學說,遍注群經,成為漢代經學的集大成者,稱“鄭學”。
②《春秋左氏傳》:即《左傳》,亦稱《左氏春秋》,儒家經典之一,相傳為春秋時左丘明所撰。
③繼:接續。
④貴遊:無官職的貴族,泛指顯貴。
⑤帖帖:原意為安妥熨帖,引申為順從,安定。
⑥老師:年輩最尊的學者。
宿儒:亦作夙儒,指對儒學經籍素有研究者。
新進:新入仕途或新中科第為“新進”。
小生:對後輩的稱呼。
⑦歸:通“饋(kuì)”。
贈送。
【譯文】 先生明解毛、鄭《詩》,通曉《春秋左氏傳》,善于講說。
朝中賢明的士大夫,手持經卷考問的人接續投在他門下,太學生中讀毛、鄭《詩》《春秋左氏傳》的人都是他的學生。
貴族子弟們在先生來太學講解二經時,都安順地坐到太學生們的下面,唯恐不能全部聽到。
先生去世,學二經的學生失去了老師,賢士與學者失去了朋友,所以上自賢士大夫、位尊的學者及宿儒,下至新科中舉的後輩,聽到先生去世的噩耗,無不哭泣奔走相吊,并贈送衣物和錢給先生的家人。
以上寫其通曉二經及去世時事。
先生年六十九,在太學者十九年,由四門助教為太學助教①,由助教為博士。
太學秩滿當去②,諸生辄拜疏乞留。
或留或遷,凡十九年,不離太學。
以上在太學之久。
【注釋】 ①四門:後魏于四門建學,置四門博士。
蓋古者天子設四學于四郊,後魏以其遼遠,故置于四門内,曆代因之。
太學助教:國學中所設學官,協助博士傳授儒家經學。
②秩滿:官吏任期屆滿。
【譯文】 先生享年六十九歲,在太學十九年,由四門助教升為太學助教,由太學助教升為太學博士。
在太學任期滿該離任時,太學的學生們上疏請他留下。
這樣有時留任有時升遷,總共十九年沒有離開太學。
以上寫其在太學時間之久。
祖曰旭,袁州宜春尉①。
父曰婼②,豪州定遠丞③。
妻曰太原王氏,先先生卒。
子曰友直,明州縣主簿④;曰友諒,太廟齋郎⑤。
以上祖父妻子。
系曰: 【注釋】 ①袁州:今江西宜春。
②婼:音chuò。
③豪州:即濠州,今安徽鳳陽等地。
定遠:今安徽定遠。
④明州(mào)縣:唐明州治縣,今屬浙江甯波。
⑤太廟:帝王的祖廟。
齋郎:管理齋戒的人。
【譯文】 先生的祖父叫施旭,曾任袁州宜春縣尉。
父親叫施婼,曾任豪州定遠縣丞。
妻子是太原人,姓王,先于先生去世。
一個兒子叫施友直,任明州縣主簿;另一個兒子施友諒,任太廟齋郎。
以上寫其祖父、妻兒。
系辭是: 先生之祖,氏自施父①。
其後施常②,事孔子以彰。
讐為博士③,延為太尉④。
太尉之孫,始為吳人。
曰然曰績⑤,亦載其迹。
先生之興,公車是召⑥。
纂序前聞⑦,于光有曜。
古聖人言,其旨密微。
箋注紛羅⑧,颠倒是非。
聞先生講論,如客得歸。
卑讓肫肫⑨,出言孔揚⑩。
今其死矣,誰嗣為宗!縣曰萬年,原曰神禾,高四尺者,先生墓耶! 【注釋】 ①施父:魯大夫。
②施常:字子恒,孔子的弟子。
③讐:施讐,字長卿,沛(今江蘇徐州附近)人。
漢宣帝時為博士。
④延:施延,漢順帝陽嘉二年(133)八月為太尉。
⑤然:即朱然,字義封。
本姓施,官拜左大司馬,右軍師。
績:朱然之子朱績,字公緒。
⑥公車:漢朝以公家車馬遞送應舉的人,後來就以“公車”為舉人入京應試的代稱。
⑦纂:通“撰”。
⑧箋:注釋的一種。
紛:混淆,雜亂。
羅:分布,排列。
⑨卑:謙抑。
肫肫(zhūn):誠摯的樣子。
⑩孔:甚。
揚:出衆。
【譯文】 先生的先祖,姓氏由施父而來。
施父之後有施常,侍奉孔子聲名顯赫。
施讐為博士,施延為太尉。
到太尉的孫子,才到了吳地成為吳人。
叫朱然(本姓施)、朱績,書上也有他們的記載。
先生的名聲,由入京城考進士開始。
他編撰史書,名聲顯赫。
古代聖人的言語,意旨神秘而微妙,各種注釋紛亂衆多,甚至颠倒是非。
聽先生的講解和論述,如在外的客人找到歸宿。
先生謙虛誠摯,言語出衆。
今天他離去了,誰來繼承他的宗派?萬年縣,神禾原,高四尺的,是先生的墓。
唐河中府法曹張君墓碣銘 【題解】 此文寫于元和五年(810)。
文章先叙述了寫銘文的原委和動因,然後介紹了張圓的家世經曆。
在前一部分的寥寥數字中,作者清楚地勾勒出一個懷才不遇的人物形象,隐隐流露出對扼殺人才的社會現實的批判态度。
文章借死者遺孀口吻寫成,顯得十分真切自然。
銘文部分,文筆簡練,隻寫張圓的仕途升降與家世及家中現狀,不加以評論。
方苞評最後一句“男一人,嬰兒,汴也”說:“一語恻怆動人。
”鐘伯敬說此文“布勢摹情虛妙”。
有女奴抱嬰兒來,緻其主夫人之語曰:“妾,張圓之妻劉也。
妾夫常語妾雲:‘吾常獲私于夫子①。
’且曰:‘夫子天下之名能文辭者,凡所言必傳世行後。
’今妾不幸,夫逢盜死途中②,将以日月葬。
妾重哀其生志不就③,恐死遂沉泯④,敢以其稚子汴見先生,将賜之銘,是其死不為辱,而名永長存,所以蓋覆其遺胤子若孫⑤。
且死萬一能有知,将不悼其不幸于土中矣。
”又曰:“妾夫在嶺南時⑥,嘗疾病,泣語曰:‘吾志非不如古人,吾才豈不如今人,而至于是,而死于是邪!爾若吾哀,必求夫子銘,是爾與吾不朽也。
’”以上述張劉氏語。
愈既哭吊辭,遂叙次其族世、名字、事始終而銘曰: 【注釋】 ①私:私下照顧的意思。
夫子:指韓愈。
②逢盜死途中:按李肇《國史補》:“張圓佐韓弘。
弘初秉節,事無大小委之,後乃奏貶,圓多怨言。
及量移,誘至汴州,極歡而遣之,行次八角店,白日殺之。
”故張圓實死于謀殺。
或許韓愈有所不知,抑或有所顧忌,故文中沒有明說。
③重哀:沉重地哀悼。
就:成功。
④泯:滅,盡。
⑤蓋覆:遮蓋,掩蔽,引申為庇護。
胤:後代。
⑥嶺南:唐朝在五嶺以南設嶺南道。
【譯文】 有女奴抱一個嬰兒來拜訪我,轉達她女主人的話:“我是張圓的妻子劉某。
我丈夫曾經對我說:‘我常常得到韓先生的私下照顧。
’還說:‘先生以文辭名揚天下,先生所寫的文章定會傳于後世。
’今天我遭不幸,丈夫路逢強盜,死在旅途中,将在某月某日安葬。
我為他生前的志向未能實現而深感抱憾,擔心死後名字也一同泯滅,所以冒昧地讓他的孩子張汴來見先生,請先生賜予墓銘,這樣他的死就不會因功名未就而成為屈辱,而且名字将長存,庇護他留在世上的子子孫孫。
如果死者萬一有知,也不會在地下再哀痛他的不幸。
”又說:“我丈夫在嶺南時,曾經得過病,當時哭着說:‘我的志向不是不如古人,我的才華不是不如今人,卻落到今天這個地步,還要就這樣死去啊!如果你為我的死而悲哀,就一定要去求韓先生為我寫墓志銘,這樣你與我同為不朽。
’”以上述張圓的妻子劉氏的話。
我哭過後寫下吊辭,按順序排列出他的族系、名字和事迹始末來紀念他,銘文是: 君字直之。
祖,父孝新,皆為官汴、宋間。
君嘗讀書,為文辭有氣①。
有吏才,嘗感激欲自奮拔,樹功名以見世。
初,舉進士,再不第,因去,事宣武軍節度使②,得官至監察禦史。
坐事貶嶺南,再遷至河中府法曹參軍,攝虞鄉令③。
有能名,進攝河東令④。
又有名,遂署河東從事⑤。
绛州阙刺史⑥,攝绛州事。
能聞朝廷。
以上科第、官階。
【注釋】 ①氣:氣勢。
②宣武軍節度使:指韓弘。
③虞鄉:今山西虞鄉。
④河東:今山西蒲縣。
⑤署:代理、暫任或試充官職。
河東:這裡指河東道。
⑥绛州:治正平,今山西新绛。
阙:通“缺”。
【譯文】 張君字直之。
祖父張、父親張孝新都在汴、宋做過官。
張君曾讀過書,寫出的文章很有氣勢。
他有做官的才能,曾奮發努力要出人頭地,于世上建功名。
起初參加進士考試,屢試不中,于是去了宣武軍節度使手下做事,官至監察禦史。
犯事後被貶到嶺南,又轉到河中府任法曹參軍,兼虞鄉令。
有能力的聲名傳出後,晉升為兼河東令。
又幹得有了名聲,就做了河東道的代從事。
绛州缺刺史,他還代理绛州的事務。
張君的才華聞名于朝中。
以上述其科第、官階。
元和四年秋,有事适東方,既還,八月壬辰,死于汴城西雙丘①,年四十有七。
明年二月日,葬河南偃師②。
妻彭城人③,世有衣冠。
祖好順,泗州刺史④。
父泳,卒蕲州别駕⑤。
女四人,男一人,嬰兒,汴也。
以上卒葬、祖父、妻子。
是為銘。
【注釋】 ①汴:今河南開封。
②偃師:今河南偃師。
③彭城:今江蘇徐州。
④泗州:今江蘇泗洪東南。
⑤蕲(qí)州:今湖北蕲春南。
别駕:為刺史的佐吏,唐時别駕的職權很輕。
【譯文】 元和四年秋天,張君有事去東方,不久回來,八月壬辰,死在汴城西雙丘,時年四十七歲。
第二年二月某日葬于河南偃師。
妻子是彭城人,世代做官。
祖父劉好順,曾任泗州刺史。
父親劉泳,死于蕲州别駕的任上。
張君有四個女兒,一個兒子,還是嬰孩,就是汴兒。
以上寫其卒葬及親屬。
這就是我寫的墓志銘。
扶風郡夫人墓志銘 【題解】 此文寫于元和七年(812)。
韓愈曾寫過《殿中少監馬君墓志銘》,這位扶風郡夫人就是“少監馬君”的母親。
韓愈受過馬家的恩惠,但對這位夫人不會有太多的了解,所寫的不過是聽人口中所傳。
韓愈通過馬家擇妻一事來表現她的“賢”:因盧夫人早已賢名在外,所以才會中馬家之選。
然後又寫她的善良,“左右媵侍常蒙假與顔色”,“杖婢使未嘗過二三”,所以“人人莫不自在”,“雖有不怿,未嘗見聲氣”。
一個賢淑善良的人物形象生動地出現在讀者面前。
夫人姓盧氏,範陽人①,亳州城父丞序之孫②,吉州刺史徹之女。
嫁扶風馬氏③,為司徒侍中莊武公之冢婦④,少府監西平郡王贈工部尚書之夫人⑤。
【注釋】 ①範陽:今河北涿州。
②城父:今安徽亳州。
丞:縣丞,縣令的副手。
吉州:今江西廬陵。
③扶風:今陝西岐山。
④司徒侍中莊武公:指馬燧。
見《殿中少監馬君墓志銘》注。
冢婦:古代宗法制度稱嫡長子之妻。
⑤少府監西平郡王贈工部尚書:指馬暢。
見《殿中少監馬君墓志銘》注。
西平,治西都,今青海西甯。
【譯文】 夫人姓盧,範陽人,亳州城父縣縣丞盧序的孫女,吉州刺史盧徹的女兒。
嫁到扶風人馬家,成了司徒侍中莊武公的長門媳婦,少府監西平郡王贈工部尚書的夫人。
初,司徒與其配陳國夫人元氏惟宗廟之尊重,繼序之不易①,賢其子之才,求婦之可與齊者②。
内外親鹹曰③:“盧某舊門,承守不失其初,其子女聞教訓,有幽閑之德④,為公子擇婦,宜莫如盧氏。
”媒者曰“然”,蔔者曰“祥”。
夫人适年若幹,入門而媪禦皆喜⑤,既饋而公姑交賀。
克受成福,母有多子。
為婦為母,莫不法式⑥。
天資仁恕⑦,左右媵侍常蒙假與顔色⑧,人人莫不自在⑨。
杖婢使數未嘗過二三,雖有不怿⑩,未嘗見聲氣。
【注釋】 ①繼序:延續次第,就是維護門風的意思。
②齊:相配。
③内外親:内親、外親。
内親,和妻子有親屬關系的親戚的統稱。
如内兄、連襟等。
外親,指内外姨表關系的親屬,如母、祖母的本生親屬,女、孫女、姐妹、侄女及姑母的子孫都是。
④“盧某舊門”幾句:舊門,意思是有教養的家庭。
教訓,教導,訓誨。
幽閑,安詳和順。
多用于形容女子。
⑤媪禦:男女老少。
媪,婦人的通稱。
禦,駕禦,這裡引申為男人。
⑥法式:一定的規矩。
⑦天資:天生的資質,這裡是天性的意思。
恕:儒學倫理範疇,謂以仁愛之心待人。
⑧媵(yìnɡ)侍:古時姬妾婢女之稱。
媵,随嫁的人。
蒙:蒙受,受到。
假與:給予。
⑨自在:安閑舒适。
⑩怿:喜悅。
【譯文】 起初,司徒大人與其封為陳國夫人的元夫人都惟宗廟是尊,惜維護門風之不易,認為兒子有才華,要找一個能配得上的。
内外親屬都說:“盧家是個有教養的人家,現在還像當初一樣,他們家的孩子受到教導,安詳和順,為我們公子選夫人,盧家的女兒再合适不過了。
”說媒的人說:“是這樣。
”占蔔的人說:“是祥卦。
”夫人那年若幹歲,過門後男女老少都歡喜,送給公婆禮物,大家一起高興。
能夠享有福氣,有好幾個兒子。
做妻子做母親,無不循規蹈矩。
她天性仁愛寬大,姬妾婢女常蒙受她給的好臉色,在她手下大家都感到舒适。
罰杖婢女下人,從不超過兩三下。
雖然有時也有不高興的事,也從未見她說什麼或露出生氣的樣子。
元和五年,尚書薨,夫人哭泣成疾。
後二年,亦薨,年四十有六。
九年正月癸酉,祔于其夫之封①。
長子殿中丞繼祖②,孝友以類③,葬有日,言曰:“吾父友,惟韓丈人視諸孤④,其往乞銘。
”以其狀來⑤,愈讀曰:“嘗聞乃公言然,吾宜銘。
”銘曰: 【注釋】 ①祔(fù):新死者附祭于先祖,也作夫妻合葬講。
封:封地。
②殿中丞繼祖:即馬繼祖。
見《殿中少監馬君墓志銘》注。
③孝友:孝順父母,善待兄弟。
類:法式。
④丈人:對老人或前輩的尊稱。
⑤狀:行狀。
【譯文】 元和五年,尚書去世,夫人傷心哭泣成疾。
兩年後,也去世了,享年四十六歲。
元和九年正月癸酉日,與其夫合葬于馬家的封地。
長子殿中丞馬繼祖,孝順父母,善待兄弟,下葬後過了幾天,說:“我父親的朋友,隻有韓丈人看顧我們這些孤兒。
”到我這裡來,帶着行狀,我讀了後說:“我曾經聽你父親說過,是這樣,我應該為她寫銘。
”銘文是: 陰幽坤從①,維德之恒。
出為辨強,乃匪婦能②。
淑哉夫人,夙有多譽。
來嫔大家③,不介母父④。
有事賓祭,酒食祗饬⑤。
協于尊章⑥,畏我侍側。
及嗣内事,亦莫有施⑦。
齊其躬心⑧,小大順之。
夫先其歸,其室有丘⑨。
合葬有銘,壸彜是攸⑩。
【注釋】 ①坤:女性的代稱。
②匪:通“非”。
③嫔:嫁。
大家:有地位的人家。
④不介:不經介紹。
此處指不待父母之戒而善。
⑤祗饬:敬勉。
⑥協:幫助。
尊章:即舅姑,對丈夫父母的敬稱。
⑦施:解脫。
⑧齊:齊全。
用為動詞。
躬心:盡心。
⑨室:墳墓。
⑩彜:盛酒的容器。
攸:水流的樣子。
【譯文】 陰暗幽靜夫人的墓,隻有德行是永恒的。
出門在外争強好勝,不是婦人女子所能的。
賢淑的夫人啊,一向多有美譽。
嫁到大戶人家,不待父母之戒而行善。
遇到家中來客人或是祭祀之事,辛苦地準備酒食。
幫助公婆料理家務,下人侍妾都很佩服她。
等到接掌家中内事時,也沒有一點放松。
因為她如此盡心竭力,府中大小都聽她的話。
丈夫先逝去了,墳茔裡有她的位置。
合葬處有墓志銘,壺和彜中倒出酒。
河南府法曹參軍盧府君夫人苗氏墓志銘 【題解】 此文寫于貞元十九年(803)。
苗氏是韓愈的嶽母。
文章叙述部分介紹了苗氏的家世、子女,對苗氏本人隻寫了一句“生能配其賢,殁能守其法”,而在銘文中則詳細地解說這句話:叙述了從苗氏初嫁,到生兒育女,到孫兒成群,到壽終的經過。
方苞說:“韓公于婦人志而詳于銘,可為典則。
” 這篇銘文文字質樸,行文流利,像“茕茕其哀,介介其守”“闾裡歎息,母婦思效”等排偶句的運用,使文章顯得富有色彩。
夫人姓苗氏,諱某,字某,上黨人①。
曾大父襲夔②,贈禮部尚書。
大父殆庶,贈太子太師③。
父如蘭,仕至太子司議郎、汝州司馬④。
夫人年若幹,嫁河南法曹盧府君諱贻,有文章德行⑤,其族世所謂甲乙者⑥,先夫人卒。
夫人生能配其賢,殁能守其法。
男二人:於陵、渾;女三人,皆嫁為士妻⑦。
貞元十九年四月四日⑧,卒于東都敦化裡,年六十有九。
其年七月某日,祔于法曹府君墓,在洛陽龍門山⑨。
其季女婿昌黎韓愈為之志⑩。
其辭曰: 【注釋】 ①上黨:今山西陽曲南部地。
②曾大父:即曾祖父。
大父,祖父。
③太子太師:掌輔弼太子,為東宮最高官職。
④太子司議郎:掌東宮侍從規谏及太子起居記注。
汝州:今河南臨汝。
⑤德行:道德品行。
⑥甲乙:等級次第。
曾國藩曰:“崔、盧,唐世所謂巨族。
甲乙,猶雲
元和七年,得疾,視政不時。
八年五月,湧水出他界①,過其地,防穿不補②,沒邑屋,流殺居人,拜疏請去職即罪,诏還京師。
即其日與使者俱西,大熱,旦暮馳不息,疾大發。
左右手辔止之,公不肯,曰:“吾恐不得生謝天子。
”上益遣使者勞問③,敕無亟行。
至則不得朝矣。
天子以為恭,即其家拜檢校左仆射、右龍武軍統軍知軍事④。
十一月某甲子薨,年六十二。
上為之一日不視朝,贈潞州大都督⑤,命郎吊其家。
明年某月某甲子,葬河南某縣、某鄉、某原。
以上得罪還京及卒葬。
【注釋】 ①湧水:古水名。
首起今湖北沙市南,分江水下流,下流仍入江。
②防:堤岸。
穿:這裡是垮的意思。
③勞問:伺勞。
④龍武軍:唐代禁軍名。
分左右營,統軍萬騎,以拱衛京師。
統軍:為一軍之長。
⑤潞州:治上黨,今山西長治。
【譯文】 元和七年,劉公得了病,無法按時處理公務。
元和八年五月,湧水泛濫,流經劉公的管地,堤防被沖垮修補不上,水沒過了城中的房屋,淹死了裡面的人,劉公上書請求免去自己的職務并領罪,皇上下诏傳他進京。
就在诏到的當天,劉公同下诏的使者動身西行,天氣炎熱,晚上也趕路不休息,劉公的病嚴重了。
身邊侍候的人不讓他再拿缰繩,劉公不肯,說:“我擔心不能活着見到皇上了。
”皇上又派使者問候劉公的病情,敕他無需急行。
等到到達京師,劉公已經不能上朝了。
天子認為劉公很值得尊敬,在他家中任命他為檢校左仆射、右龍武軍統軍知軍事。
十一月甲子日,去世,享年六十二歲。
皇上為他一天沒有視朝,贈潞州大都督,派郎官到他家中吊喪。
第二年某月甲子日,葬于河南某縣某鄉某原。
以上寫其得罪還京及去世、安葬。
公不好音聲,不大為居宅,于諸帥中獨然。
夫人,邠國夫人武功蘇氏。
子四人:嗣子光祿主簿縱①,學于樊宗師②,士大夫多稱之;長子元一,樸直忠厚,便弓馬③,為淮南軍衙門将;次子景陽、景長,皆舉進士。
葬得日,相與遣使者,哭拜階上,使來乞銘。
以上妻子。
銘曰: 【注釋】 ①嗣子:嫡長子當嗣者稱“嗣子”。
②樊宗師:即樊紹述。
③便:熟習。
【譯文】 劉公不好歌舞音樂,不為自己建大的宅院,衆帥中隻有他一人如此。
夫人邠國夫人是武功人,姓蘇。
有四個兒子:嗣子劉縱為光祿主簿,跟樊宗師學習,士大夫們對他多有稱贊;長子劉元一,率直忠厚,擅長騎馬射箭,為淮南軍衙門将;次子景陽、景長,都中了進士。
确定下葬日期後,劉家派人來,在我家的台階上哭拜,求我寫墓志銘。
以上寫其妻子、兒女。
銘文是: 提将之符,屍我一方①。
配古侯公②,維德不爽③。
我銘不亡④,後人之慶。
【注釋】 ①屍:主持。
②配:匹敵,媲美。
③爽:差失。
④亡:通“忘”。
【譯文】 手持将帥的符節,主持一方政事。
同古代的諸侯名公媲美,德行絲毫不差。
我寫墓志銘使人不忘記他,也是他後人的幸福。
司勳員外郎孔君墓志銘 【題解】 此文寫于元和五年(810)。
孔戡和韓愈當時都在東都洛陽任職,孔戡死後,韓愈為他寫了這篇墓志銘。
文章一開始叙述孔戡在昭義軍強谏盧從史不成,回到洛陽,接着說他在得到重用之前就死去,然後叙述他在昭義軍佐盧從史的緣由,最後是他的家世。
文章贊揚了孔戡“為義若嗜欲,勇不顧前後,于利與祿,則畏避退處,如怯夫然”的高尚人格,表達了作者為這樣一位人才沒有得到及時重用的深深惋惜,也借此抒發了作者自己懷才不遇的郁郁之情。
昭義節度盧從史①,有賢佐曰孔君,諱戡,字君勝。
從史為不法,君陰争②,不從,則于會肆言以折之。
從史羞,面頸發赤,抑首伏氣,不敢出一語以對。
立為君更令改章辭者,前後累數十。
坐則與從史說古今君臣父子③,道順則受成福,逆辄危辱誅死,曰:“公當為彼,不當為此。
”從史常聳聽喘汗。
居五六歲,益驕,有悖語,君争,無改悔色,則悉引從事,空一府往争之。
從史雖羞,退益甚。
君泣語其徒曰:“吾所為止于是,不能以有加矣。
”遂以疾辭去,卧東都之城東④,酒食伎樂之燕不與⑤。
當是時,天下以為賢,論士之宜在天子左右者,皆曰“孔君、孔君”雲。
以上強谏盧從史而還洛。
【注釋】 ①昭義:又名澤潞,唐方鎮名(治所在潞州,今山西長治)。
大曆元年(766)号昭義軍。
②陰:背後,私下。
争:争執。
《新唐書·孔戡傳》:“(盧從史)與王承宗、田緒陰相結,欲久連兵以固其位。
戡始陰争,不從,則于會肆言以折之。
” ③坐:坐下時,引申為閑時。
④卧:隐居。
⑤伎樂:音樂舞蹈。
燕:通“宴”。
【譯文】 昭義節度使盧從史,有一位賢能的佐助孔君,名戡,字君勝。
盧從史做了不法之事,孔君私下與他争執,盧從史不從,孔君就在會上不顧他的面子批評他。
盧從史羞愧難當,面紅脖赤,低頭屏氣吞聲,一句話也不敢回答。
替盧從史修改的命令和章奏,前後累計數十篇。
孔君閑時則與盧從史談論古今的君臣父子之事,告訴他順天道則得福成事,逆天道而行則危辱自至甚至遭誅而死,說公應當這樣這樣,不能那樣那樣。
盧從史聽着聽着常常吓得直冒汗。
過了五六年,盧從史更加驕橫,說出一些悖逆的話,孔君與他争執,他卻沒有悔改的意思,孔君就帶領整個昭義府的僚屬去與他争執。
盧從史雖然覺得羞愧,但過後卻有增無減。
孔君哭着對他的學生說:“我所能做的也就到這裡了,再也做不了什麼了。
”于是稱說有病辭去官職,隐居在東都的城東面,從不參加什麼酒宴及歌舞之樂。
那時,天下人都認為孔君是有才有德之人,談論起誰應在皇帝身邊輔助他治理國家,都說“孔君”“孔君”。
以上寫孔戡強谏盧從史,辭職回到洛陽。
會宰相李公鎮揚州①,首奏起君,君猶卧不應。
從史讀诏曰:“是故舍我而從人耶?”即誣奏君前在軍有某事。
上曰:“吾知之矣。
”奏三上,乃除君衛尉丞,分司東都。
诏始下門下,給事中呂元膺封還诏書②。
上使謂呂君曰:“吾豈不知戡也?行用之矣③。
”明年元和五年正月,将浴臨汝之湯泉④,壬子,至其縣食,遂卒,年五十七。
公卿、大夫、士相吊于朝,處士相吊于家⑤。
君卒之九十六日,诏縛從史送阙下⑥,數以違命,流于日南⑦。
遂诏贈君尚書司勳員外郎,蓋用嘗欲以命君者信其志⑧。
其年八月甲申,從葬河南河陰之廣武原。
以上為盧從史所誣奏,得罪以死。
【注釋】 ①宰相李公:指李吉甫。
當時為淮南節度使,治揚州。
②呂元膺:字景夫,郓州東平(今山東東平)人。
③行:将,快要。
④臨汝:今河南臨汝。
湯泉:溫泉。
⑤處士:有才德而隐居不仕的人。
⑥诏縛從史送阙下:《唐會要》:“元和五年(810)四月,鎮州行營招讨使吐突承璀縛從史,送京師。
”阙下,宮阙之下,指帝王所居之處,借指朝廷。
⑦日南:今越南順化等處。
⑧信:通“伸”。
【譯文】 适逢宰相李吉甫鎮守揚州,第一個上奏皇上起用孔君,孔君仍隐居不肯去。
盧從史讀到诏書,說:“離開我是因為想去追随别人嗎?”就上奏皇上誣陷孔君,說他從前在軍中時曾做過某件壞事。
皇上說:“我知道了。
”奏書上了三次,皇上隻好任孔君為衛尉丞,到東都任職。
诏書下達到門下省,給事中呂元膺封還诏書。
皇上派人對呂君說:“我難道還不知道孔戡嗎?就快要用他了。
”第二年,即元和五年正月,孔君要去臨汝洗溫泉,壬子日,到臨汝縣,用過飯後,去世,享年五十七歲。
公卿、大夫、士子在朝中哭吊他,隐居不仕的人在家中哭吊他。
孔君去世九十六天後,皇上下诏把盧從史捆送到朝中,因他數次違抗王命,流放到日南。
又下诏贈孔君尚書省司勳員外郎,用曾經想任命孔君的官職來告慰他。
當年八月甲申日,葬在河南河陰縣廣武原。
以上寫其被盧從史誣陷上告,得罪以死。
君于為義若嗜欲,勇不顧前後,于利與祿,則畏避退處,如怯夫然。
始舉進士第,自金吾衛錄事為大理評事,佐昭義軍。
軍帥死①,從史自其軍諸将代為帥,請君曰:“從史起此軍行伍中②,凡在幕府③,唯公無分寸私。
公苟留,唯公之所欲為。
”君不得已,留。
一歲再奏,自監察禦史至殿中侍禦史。
從史初聽用其言,得不敗;後不聽信,惡益聞;君棄去,遂敗。
以上叙曆官至佐昭義軍,著所以事盧從史之由。
【注釋】 ①軍帥:即昭義節度使,當時為李常榮。
②起:出身。
行伍:古代軍隊編制,五人為“伍”,二十五人為“行”,故以行伍泛指軍隊。
③幕府:軍隊出征,施用帳幕,所以古代将軍的府署稱“幕府”。
【譯文】 孔君對道義如嗜好,勇敢而不瞻前顧後,對于功名利祿則退避三舍,像個懦夫。
開始進士及第,從金吾衛錄事升大理評事,佐助昭義軍。
昭義軍的統帥去世,盧從史從軍内諸将中出來替代為帥,并請孔君來幫助自己,說:“我出身于此軍行伍中,所有在幕府的人,隻有公沒有一點私心。
如果公肯留下,一切聽從公的安排。
”孔君不得已而留下。
一年後盧從史又上奏,把孔君從監察禦史升至殿中侍禦史。
一開始盧從史對孔君言聽計從,無處不利;後來不聽信他的話,惡名遠揚;孔君棄他而去,盧從史就此敗亡。
以上寫其曆官至輔佐昭義軍,及之所以跟随盧從史的緣由。
祖某①,某官,贈某官。
父某②,某官,贈某官。
君始娶弘農楊氏女③,卒,又娶其舅宋州刺史京兆韋屺女④,皆有婦道。
凡生一男四女,皆幼。
前夫人從葬舅姑兆次⑤。
蔔人曰:“今茲歲未可以祔⑥。
”從蔔人言,不祔。
君母兄戣⑦,尚書兵部員外郎;母弟戢⑧,殿中侍禦史,以文行稱朝廷。
以上祖父妻子。
将葬,以韋夫人之弟、前進士楚材之狀授愈⑨,曰:“請為銘。
”銘曰: 【注釋】 ①祖某:孔戡的祖父孔如珪,曾任海州司戶參軍,贈尚書工部郎中。
②父某:孔戡的父親孔岑父,曾任秘書省著作佐郎,贈尚書左仆射。
③弘農:今河南靈寶南。
④宋州:今河南商丘。
⑤舅姑:公婆。
兆:墓域。
⑥祔(fù):合葬。
⑦母兄:同母所生的哥哥。
戣(kuí):孔戣,字君嚴,後官至尚書左丞。
⑧母弟:同母所生的弟弟。
戢:孔戢,字方舉,後官至京兆尹。
⑨前進士:唐代士人應試進士科及第的稱為“前進士”。
狀:陳述、記叙、申訴或褒貶的文辭或證件。
【譯文】 孔君的祖父名某,任某官,贈某官。
父親名某,任某官,贈某官。
孔君最先娶弘農人姓楊的女子為妻,前妻去世後,又娶他舅舅宋州刺史京兆人韋屺的女兒為妻,兩個妻子都很有婦德。
共生有一個兒子四個女兒,都還年幼。
前夫人挨着葬于公婆的墓地旁。
占蔔的人說:“今年不能合葬。
”家人聽了占蔔的人的話,沒有将孔君和前夫人合葬。
孔君同母的哥哥孔戣,任尚書兵部員外郎;同母的弟弟孔戢,任殿中侍禦史,以文章和德行聞名于朝中。
以上述其祖父、妻子、兒女。
要下葬時,有人拿着韋夫人的弟弟、前進士楚材的信給我,說:“請您為孔君寫墓志銘。
”銘文是: 允義孔君①,茲惟其藏。
更千萬年,無敢壞傷。
【注釋】 ①允:誠信。
【譯文】 誠信義氣的孔君,這裡是他安身的地方。
再過千萬年,也沒有人敢損壞毀傷。
集賢院校理石君墓志銘 【題解】 此文寫于元和七年(812)。
石洪是韓愈的朋友,韓愈常寫詩給他。
他死後,韓愈寫了祭文,又寫了這篇墓志銘,叙述了石洪的家世、身世、才華、仕途經曆及妻兒。
文章不長,但層次清晰,語言委婉生動,在寫石洪的才華時,沒有說他如何如何,而以寫各方競相争聘他來托襯,更增添了作品的感染力。
君諱洪,字濬川。
其先姓烏石蘭①,九代祖猛始從拓跋氏入夏②,居河南,遂去“烏”與“蘭”,獨姓石氏③,而官号大司空④。
後七世至行褒⑤,官至易州刺史⑥,于君為曾祖。
易州生婺州金華令諱懷一⑦,卒葬洛陽北山。
金華生君之考諱平,為太子家令⑧,葬金華墓東,而尚書水部郎劉複為之銘⑨。
以上先世。
【注釋】 ①烏石蘭:古鮮卑族姓。
②拓跋氏:北魏鮮卑皇族的姓。
夏:這裡指中原華夏。
③獨姓石氏:後魏孝文皇帝太和十八年(494),遷都洛陽。
二十年,盡改複姓,故烏石蘭改為石氏,以河南為望。
④官号大司空:《後魏官氏志》中載:“有司空蘭陵公石猛。
”大司空,與大司徒、大司馬并稱三公。
⑤行褒:石行褒,石洪的曾祖父。
⑥易州:今河北易縣。
⑦婺州:今浙江金華一帶。
⑧太子家令:掌理太子東宮事務。
⑨尚書水部郎:掌有關水道之政令。
【譯文】 石君名洪,字濬川。
他的先祖姓烏石蘭,九世祖猛始時從拓跋氏進入中原,定居河南,于是去掉姓中的“烏”字和“蘭”字,獨姓一個石字,任大司空。
再過七代後,到石行褒,即石君的曾祖父,為易州刺史。
在易州出生了石君的祖父石懷一,後為婺州金華令,去世後葬于洛陽北山。
在金華出生了石君的父親石平,後為太子家令,去世後葬在金華墓東側,尚書省水部郎中劉複為他寫了墓志銘。
以上寫其先世。
君生七年喪其母,九年而喪其父,能力學行。
去黃州錄事參軍①,則不仕,而退處東都洛上十餘年。
行益修,學益進,交遊益附②,聲号聞四海。
故相國鄭公馀慶留守東都,上言洪可付史筆③。
李建拜禦史④,崔周祯為補阙⑤,皆舉以讓。
宣、歙、池之使與浙東使⑥,交牒署君從事⑦。
河陽節度烏大夫重胤間以币先走廬下⑧,故為河陽得,佐河陽軍⑨。
吏治民寬,考功奏從事考⑩,君獨于天下為第一。
元和六年,诏下河南,征拜京兆昭應尉校理集賢禦書。
以上出處、仕宦。
明年六月甲午,疾卒,年四十二。
【注釋】 ①黃州:今湖北黃岡北。
②附:增益。
③史筆:記載曆史的人。
④李建:字杓(biāo)直。
元和三年(808)十月,高郢為禦史大夫,奏建為殿中侍禦史,建舉洪自代。
⑤補阙:掌诤谏建言,為谏官。
⑥宣、歙、池之使:指盧坦,字保衡,洛陽(今屬河南)人。
浙東使:指薛平,河中寶鼎(今山西萬榮)人。
曾任浙江東道觀察使,死後贈工部尚書。
⑦交牒:發出延聘文書。
牒,授官之簿錄。
署:任命。
從事:為州刺史之佐吏,主管文書,兼舉非法,可由各州自己任命。
⑧河陽:今河南孟州。
烏大夫重胤:烏重胤。
間以币先走廬下:即暗地裡先把錢送到石洪的府上。
⑨佐河東軍:元和五年(810)四月,烏重胤為河南節度使,石洪為府參軍。
⑩考功:即吏部考功司,掌内外文武官吏之考課。
【譯文】 石君七歲時母親去世,九歲時又失去了父親,他能夠自己鑽研學習。
從黃州錄事參軍的位置上解職後就不再做官,回到京都洛陽住了十多年。
行為舉止修煉得更好,學業上更有了進步,交往也廣泛了,名聲聞于四海。
已故相國鄭馀慶留守東都時,上書稱石洪有史才。
李建被授禦史,崔周祯為補阙,都舉薦他。
宣、歙、池節度使與浙東觀察使也都送來延聘文書,任命他為本州從事。
河陽節度使烏重胤暗地裡拿着錢币率先登門到石君府上,這樣他就被河陽州得到,擔任了河陽參軍。
在他治理下百姓都很寬松,考功司上奏從事們的考試成績,石君為全國第一名。
元和六年,有诏書到河南,任石君為京兆昭應尉、校理集賢禦書。
以上是其出處及仕宦經曆。
第二年六月甲午日,得急病身亡,時年四十二歲。
娶彭城劉氏女①,故相國晏之兄孫②。
生男二人:八歲曰壬,四歲曰申。
女子二人。
顧言曰③:“葬死所④。
”七月甲申,葬萬年白鹿原⑤。
以上妻子、卒葬。
既病,謂其遊韓愈曰⑥:“子以吾銘。
”銘曰: 【注釋】 ①彭城:今江蘇徐州。
②晏:劉晏,字子安,曹州南華(今山東東明)人。
③顧言:臨死遺言。
④死所:逝世的地方。
⑤萬年:今陝西長安。
⑥遊:交遊,來往。
這裡做代詞用,來往的人。
【譯文】 娶彭城劉氏的女兒,她是已故相國劉晏的兄弟的孫女為妻。
生有兩個兒子:八歲的叫壬,四歲的叫申。
有兩個女兒。
石君去世前留下遺言說:“就葬在去世的地方。
”七月甲申日,把石君葬在萬年縣白鹿原。
以上寫其妻兒及卒葬。
得病後,石君對朋友韓愈說:“你給我寫墓志銘吧。
”銘文是: 生之艱,成之又艱。
若有以為,而止于斯。
【譯文】 生存艱難,要成就事業也不易。
要想有所作為,達到石君的境界就可以了。
李元賓墓銘 【題解】 此文寫于貞元二十一年(805)。
文章簡單地叙述了李元賓的經曆,表達了作者對他英年早逝的沉痛哀悼。
李元賓與韓愈同年中進士,二十九歲時,客死異鄉,世系子孫都不詳,無法記載,未立什麼功業,所以韓愈把着眼點放在他的才華上,銘文中哭他“才高乎當世,而行出乎古人”,足以讓人為之掬一把惋惜之淚,又用“竟何為哉?竟何為哉?”進一步表現他的歎惜。
方苞說:“若毛舉數其事,則淺之乎視元賓,而推大痛惜之意,轉不可見。
”曾國藩說:“志不稱元賓之長,而銘著才高二語,故可貴。
若通首贊頌不休,不足取信矣。
” 李觀,字元賓,其先隴西人也①,始來自江之東②。
年二十四舉進士③,三年登上第④,又舉博學宏辭⑤,得太子校書⑥。
一年,年二十九,客死于京師。
既斂之三日,友人博陵崔弘禮葬之于國東門之外七裡⑦,鄉曰慶義,原曰嵩原。
友人韓愈書石以志之。
辭曰: 【注釋】 ①隴西:今甘肅隴西。
②江之東:江東。
③舉進士:貞元八年(792),韓愈、李元賓等二十三人同中進士。
④上第:名次在前。
⑤博學宏辭:唐代科舉考試科目的一種,由吏部在進士中考選博學能文之士,錄取後就授予官職。
⑥太子校書:輔弼太子學術的文官。
⑦博陵:今河北定州。
崔弘禮:字從周,博陵人。
磊落有大志,通兵略,初佐呂元濟守東都,又為田弘正魏博節度副使;多所籌略。
長慶中曆華州刺史,改天平節度使,後改刑部尚書,為東都留守卒。
【譯文】 李觀,字元賓,他的先祖是隴西人,最初是從江東來。
元賓二十四歲時參加進士考試,三年後考中獲上等名次。
又中博學宏辭科,被授太子校書。
一年後,元賓二十九歲,客死于京師。
入殓三天,他的朋友博陵崔弘禮把他葬在國東門外七裡的慶義鄉嵩原。
朋友韓愈在墓碑上寫下墓志銘。
銘文是: 已虖元賓①!壽也者吾不知其所慕,夭也者吾不知其所惡。
生而不淑②,孰謂其壽?死而不朽,孰謂之夭?已虖元賓!才高乎當世,而行出乎古人。
已虖元賓!竟何為哉,竟何為哉! 【注釋】 ①已虖:歎詞,相當于“嗚呼”。
②淑:美好。
【譯文】 嗚呼元賓!長壽的人,我不知道人們所羨慕的是什麼;夭折的人,我不知道人們所憎惡的是什麼。
活着但為人不淑,誰說他是長壽?死了但死而不朽,誰說他是夭折?嗚呼元賓!才華高于世人,行為超出古人。
嗚呼元賓!究竟為什麼?究竟為什麼? 施先生墓銘 【題解】 此文寫于貞元十八年(802)。
文章描寫了施士匄出衆的才華及家世。
韓愈和施世匄并無深交,對他也不甚了解。
在寫他的才華時,沒有用一個形容詞,而是以寫一些人的行為來襯托,如寫賢士“從而執經考疑者繼于門”,很多太學生“皆其弟子”,貴族子弟為了聽他的講說“來太學,帖帖坐諸生下,恐不卒得聞”等,說明他在學術上的地位。
貞元十八年十月十一日,太學博士施先生士匄卒①,其僚太原郭伉買石志其墓②,昌黎韓愈為之辭,曰: 【注釋】 ①太學:中國古代的大學,為國家最高學府。
博士:我國古代專精一藝的職官名,這裡指講授經學的人。
②僚:同一官署的官吏。
太原:今山西太原西南晉源鎮。
【譯文】 貞元十八年十月十一日,太學博士施士匄先生去世。
他的同僚太原人郭伉買了刻墓志的碑石,昌黎人韓愈為他寫銘,說: 先生明毛、鄭《詩》①,通《春秋左氏傳》②,善講說。
朝之賢士大夫從而執經考疑者繼于門③,太學生習毛、鄭《詩》《春秋左氏傳》者皆其弟子。
貴遊之子弟④,時先生之說二經,來太學,帖帖坐諸生下⑤,恐不卒得聞。
先生死,二經生喪其師,仕于學者亡其朋,故自賢士大夫、老師宿儒、新進小生聞先生之死⑥,哭泣相吊,歸衣服貨财⑦。
以上明二經及死時事。
【注釋】 ①毛、鄭:毛指《毛詩》,相傳為西漢初毛亨和毛苌(chánɡ)所傳。
據稱其學出于孔子弟子子夏。
鄭指鄭學。
鄭玄,東漢經學家,著述以古文經說為主,兼采今文學說,遍注群經,成為漢代經學的集大成者,稱“鄭學”。
②《春秋左氏傳》:即《左傳》,亦稱《左氏春秋》,儒家經典之一,相傳為春秋時左丘明所撰。
③繼:接續。
④貴遊:無官職的貴族,泛指顯貴。
⑤帖帖:原意為安妥熨帖,引申為順從,安定。
⑥老師:年輩最尊的學者。
宿儒:亦作夙儒,指對儒學經籍素有研究者。
新進:新入仕途或新中科第為“新進”。
小生:對後輩的稱呼。
⑦歸:通“饋(kuì)”。
贈送。
【譯文】 先生明解毛、鄭《詩》,通曉《春秋左氏傳》,善于講說。
朝中賢明的士大夫,手持經卷考問的人接續投在他門下,太學生中讀毛、鄭《詩》《春秋左氏傳》的人都是他的學生。
貴族子弟們在先生來太學講解二經時,都安順地坐到太學生們的下面,唯恐不能全部聽到。
先生去世,學二經的學生失去了老師,賢士與學者失去了朋友,所以上自賢士大夫、位尊的學者及宿儒,下至新科中舉的後輩,聽到先生去世的噩耗,無不哭泣奔走相吊,并贈送衣物和錢給先生的家人。
以上寫其通曉二經及去世時事。
先生年六十九,在太學者十九年,由四門助教為太學助教①,由助教為博士。
太學秩滿當去②,諸生辄拜疏乞留。
或留或遷,凡十九年,不離太學。
以上在太學之久。
【注釋】 ①四門:後魏于四門建學,置四門博士。
蓋古者天子設四學于四郊,後魏以其遼遠,故置于四門内,曆代因之。
太學助教:國學中所設學官,協助博士傳授儒家經學。
②秩滿:官吏任期屆滿。
【譯文】 先生享年六十九歲,在太學十九年,由四門助教升為太學助教,由太學助教升為太學博士。
在太學任期滿該離任時,太學的學生們上疏請他留下。
這樣有時留任有時升遷,總共十九年沒有離開太學。
以上寫其在太學時間之久。
祖曰旭,袁州宜春尉①。
父曰婼②,豪州定遠丞③。
妻曰太原王氏,先先生卒。
子曰友直,明州縣主簿④;曰友諒,太廟齋郎⑤。
以上祖父妻子。
系曰: 【注釋】 ①袁州:今江西宜春。
②婼:音chuò。
③豪州:即濠州,今安徽鳳陽等地。
定遠:今安徽定遠。
④明州(mào)縣:唐明州治縣,今屬浙江甯波。
⑤太廟:帝王的祖廟。
齋郎:管理齋戒的人。
【譯文】 先生的祖父叫施旭,曾任袁州宜春縣尉。
父親叫施婼,曾任豪州定遠縣丞。
妻子是太原人,姓王,先于先生去世。
一個兒子叫施友直,任明州縣主簿;另一個兒子施友諒,任太廟齋郎。
以上寫其祖父、妻兒。
系辭是: 先生之祖,氏自施父①。
其後施常②,事孔子以彰。
讐為博士③,延為太尉④。
太尉之孫,始為吳人。
曰然曰績⑤,亦載其迹。
先生之興,公車是召⑥。
纂序前聞⑦,于光有曜。
古聖人言,其旨密微。
箋注紛羅⑧,颠倒是非。
聞先生講論,如客得歸。
卑讓肫肫⑨,出言孔揚⑩。
今其死矣,誰嗣為宗!縣曰萬年,原曰神禾,高四尺者,先生墓耶! 【注釋】 ①施父:魯大夫。
②施常:字子恒,孔子的弟子。
③讐:施讐,字長卿,沛(今江蘇徐州附近)人。
漢宣帝時為博士。
④延:施延,漢順帝陽嘉二年(133)八月為太尉。
⑤然:即朱然,字義封。
本姓施,官拜左大司馬,右軍師。
績:朱然之子朱績,字公緒。
⑥公車:漢朝以公家車馬遞送應舉的人,後來就以“公車”為舉人入京應試的代稱。
⑦纂:通“撰”。
⑧箋:注釋的一種。
紛:混淆,雜亂。
羅:分布,排列。
⑨卑:謙抑。
肫肫(zhūn):誠摯的樣子。
⑩孔:甚。
揚:出衆。
【譯文】 先生的先祖,姓氏由施父而來。
施父之後有施常,侍奉孔子聲名顯赫。
施讐為博士,施延為太尉。
到太尉的孫子,才到了吳地成為吳人。
叫朱然(本姓施)、朱績,書上也有他們的記載。
先生的名聲,由入京城考進士開始。
他編撰史書,名聲顯赫。
古代聖人的言語,意旨神秘而微妙,各種注釋紛亂衆多,甚至颠倒是非。
聽先生的講解和論述,如在外的客人找到歸宿。
先生謙虛誠摯,言語出衆。
今天他離去了,誰來繼承他的宗派?萬年縣,神禾原,高四尺的,是先生的墓。
唐河中府法曹張君墓碣銘 【題解】 此文寫于元和五年(810)。
文章先叙述了寫銘文的原委和動因,然後介紹了張圓的家世經曆。
在前一部分的寥寥數字中,作者清楚地勾勒出一個懷才不遇的人物形象,隐隐流露出對扼殺人才的社會現實的批判态度。
文章借死者遺孀口吻寫成,顯得十分真切自然。
銘文部分,文筆簡練,隻寫張圓的仕途升降與家世及家中現狀,不加以評論。
方苞評最後一句“男一人,嬰兒,汴也”說:“一語恻怆動人。
”鐘伯敬說此文“布勢摹情虛妙”。
有女奴抱嬰兒來,緻其主夫人之語曰:“妾,張圓之妻劉也。
妾夫常語妾雲:‘吾常獲私于夫子①。
’且曰:‘夫子天下之名能文辭者,凡所言必傳世行後。
’今妾不幸,夫逢盜死途中②,将以日月葬。
妾重哀其生志不就③,恐死遂沉泯④,敢以其稚子汴見先生,将賜之銘,是其死不為辱,而名永長存,所以蓋覆其遺胤子若孫⑤。
且死萬一能有知,将不悼其不幸于土中矣。
”又曰:“妾夫在嶺南時⑥,嘗疾病,泣語曰:‘吾志非不如古人,吾才豈不如今人,而至于是,而死于是邪!爾若吾哀,必求夫子銘,是爾與吾不朽也。
’”以上述張劉氏語。
愈既哭吊辭,遂叙次其族世、名字、事始終而銘曰: 【注釋】 ①私:私下照顧的意思。
夫子:指韓愈。
②逢盜死途中:按李肇《國史補》:“張圓佐韓弘。
弘初秉節,事無大小委之,後乃奏貶,圓多怨言。
及量移,誘至汴州,極歡而遣之,行次八角店,白日殺之。
”故張圓實死于謀殺。
或許韓愈有所不知,抑或有所顧忌,故文中沒有明說。
③重哀:沉重地哀悼。
就:成功。
④泯:滅,盡。
⑤蓋覆:遮蓋,掩蔽,引申為庇護。
胤:後代。
⑥嶺南:唐朝在五嶺以南設嶺南道。
【譯文】 有女奴抱一個嬰兒來拜訪我,轉達她女主人的話:“我是張圓的妻子劉某。
我丈夫曾經對我說:‘我常常得到韓先生的私下照顧。
’還說:‘先生以文辭名揚天下,先生所寫的文章定會傳于後世。
’今天我遭不幸,丈夫路逢強盜,死在旅途中,将在某月某日安葬。
我為他生前的志向未能實現而深感抱憾,擔心死後名字也一同泯滅,所以冒昧地讓他的孩子張汴來見先生,請先生賜予墓銘,這樣他的死就不會因功名未就而成為屈辱,而且名字将長存,庇護他留在世上的子子孫孫。
如果死者萬一有知,也不會在地下再哀痛他的不幸。
”又說:“我丈夫在嶺南時,曾經得過病,當時哭着說:‘我的志向不是不如古人,我的才華不是不如今人,卻落到今天這個地步,還要就這樣死去啊!如果你為我的死而悲哀,就一定要去求韓先生為我寫墓志銘,這樣你與我同為不朽。
’”以上述張圓的妻子劉氏的話。
我哭過後寫下吊辭,按順序排列出他的族系、名字和事迹始末來紀念他,銘文是: 君字直之。
祖,父孝新,皆為官汴、宋間。
君嘗讀書,為文辭有氣①。
有吏才,嘗感激欲自奮拔,樹功名以見世。
初,舉進士,再不第,因去,事宣武軍節度使②,得官至監察禦史。
坐事貶嶺南,再遷至河中府法曹參軍,攝虞鄉令③。
有能名,進攝河東令④。
又有名,遂署河東從事⑤。
绛州阙刺史⑥,攝绛州事。
能聞朝廷。
以上科第、官階。
【注釋】 ①氣:氣勢。
②宣武軍節度使:指韓弘。
③虞鄉:今山西虞鄉。
④河東:今山西蒲縣。
⑤署:代理、暫任或試充官職。
河東:這裡指河東道。
⑥绛州:治正平,今山西新绛。
阙:通“缺”。
【譯文】 張君字直之。
祖父張、父親張孝新都在汴、宋做過官。
張君曾讀過書,寫出的文章很有氣勢。
他有做官的才能,曾奮發努力要出人頭地,于世上建功名。
起初參加進士考試,屢試不中,于是去了宣武軍節度使手下做事,官至監察禦史。
犯事後被貶到嶺南,又轉到河中府任法曹參軍,兼虞鄉令。
有能力的聲名傳出後,晉升為兼河東令。
又幹得有了名聲,就做了河東道的代從事。
绛州缺刺史,他還代理绛州的事務。
張君的才華聞名于朝中。
以上述其科第、官階。
元和四年秋,有事适東方,既還,八月壬辰,死于汴城西雙丘①,年四十有七。
明年二月日,葬河南偃師②。
妻彭城人③,世有衣冠。
祖好順,泗州刺史④。
父泳,卒蕲州别駕⑤。
女四人,男一人,嬰兒,汴也。
以上卒葬、祖父、妻子。
是為銘。
【注釋】 ①汴:今河南開封。
②偃師:今河南偃師。
③彭城:今江蘇徐州。
④泗州:今江蘇泗洪東南。
⑤蕲(qí)州:今湖北蕲春南。
别駕:為刺史的佐吏,唐時别駕的職權很輕。
【譯文】 元和四年秋天,張君有事去東方,不久回來,八月壬辰,死在汴城西雙丘,時年四十七歲。
第二年二月某日葬于河南偃師。
妻子是彭城人,世代做官。
祖父劉好順,曾任泗州刺史。
父親劉泳,死于蕲州别駕的任上。
張君有四個女兒,一個兒子,還是嬰孩,就是汴兒。
以上寫其卒葬及親屬。
這就是我寫的墓志銘。
扶風郡夫人墓志銘 【題解】 此文寫于元和七年(812)。
韓愈曾寫過《殿中少監馬君墓志銘》,這位扶風郡夫人就是“少監馬君”的母親。
韓愈受過馬家的恩惠,但對這位夫人不會有太多的了解,所寫的不過是聽人口中所傳。
韓愈通過馬家擇妻一事來表現她的“賢”:因盧夫人早已賢名在外,所以才會中馬家之選。
然後又寫她的善良,“左右媵侍常蒙假與顔色”,“杖婢使未嘗過二三”,所以“人人莫不自在”,“雖有不怿,未嘗見聲氣”。
一個賢淑善良的人物形象生動地出現在讀者面前。
夫人姓盧氏,範陽人①,亳州城父丞序之孫②,吉州刺史徹之女。
嫁扶風馬氏③,為司徒侍中莊武公之冢婦④,少府監西平郡王贈工部尚書之夫人⑤。
【注釋】 ①範陽:今河北涿州。
②城父:今安徽亳州。
丞:縣丞,縣令的副手。
吉州:今江西廬陵。
③扶風:今陝西岐山。
④司徒侍中莊武公:指馬燧。
見《殿中少監馬君墓志銘》注。
冢婦:古代宗法制度稱嫡長子之妻。
⑤少府監西平郡王贈工部尚書:指馬暢。
見《殿中少監馬君墓志銘》注。
西平,治西都,今青海西甯。
【譯文】 夫人姓盧,範陽人,亳州城父縣縣丞盧序的孫女,吉州刺史盧徹的女兒。
嫁到扶風人馬家,成了司徒侍中莊武公的長門媳婦,少府監西平郡王贈工部尚書的夫人。
初,司徒與其配陳國夫人元氏惟宗廟之尊重,繼序之不易①,賢其子之才,求婦之可與齊者②。
内外親鹹曰③:“盧某舊門,承守不失其初,其子女聞教訓,有幽閑之德④,為公子擇婦,宜莫如盧氏。
”媒者曰“然”,蔔者曰“祥”。
夫人适年若幹,入門而媪禦皆喜⑤,既饋而公姑交賀。
克受成福,母有多子。
為婦為母,莫不法式⑥。
天資仁恕⑦,左右媵侍常蒙假與顔色⑧,人人莫不自在⑨。
杖婢使數未嘗過二三,雖有不怿⑩,未嘗見聲氣。
【注釋】 ①繼序:延續次第,就是維護門風的意思。
②齊:相配。
③内外親:内親、外親。
内親,和妻子有親屬關系的親戚的統稱。
如内兄、連襟等。
外親,指内外姨表關系的親屬,如母、祖母的本生親屬,女、孫女、姐妹、侄女及姑母的子孫都是。
④“盧某舊門”幾句:舊門,意思是有教養的家庭。
教訓,教導,訓誨。
幽閑,安詳和順。
多用于形容女子。
⑤媪禦:男女老少。
媪,婦人的通稱。
禦,駕禦,這裡引申為男人。
⑥法式:一定的規矩。
⑦天資:天生的資質,這裡是天性的意思。
恕:儒學倫理範疇,謂以仁愛之心待人。
⑧媵(yìnɡ)侍:古時姬妾婢女之稱。
媵,随嫁的人。
蒙:蒙受,受到。
假與:給予。
⑨自在:安閑舒适。
⑩怿:喜悅。
【譯文】 起初,司徒大人與其封為陳國夫人的元夫人都惟宗廟是尊,惜維護門風之不易,認為兒子有才華,要找一個能配得上的。
内外親屬都說:“盧家是個有教養的人家,現在還像當初一樣,他們家的孩子受到教導,安詳和順,為我們公子選夫人,盧家的女兒再合适不過了。
”說媒的人說:“是這樣。
”占蔔的人說:“是祥卦。
”夫人那年若幹歲,過門後男女老少都歡喜,送給公婆禮物,大家一起高興。
能夠享有福氣,有好幾個兒子。
做妻子做母親,無不循規蹈矩。
她天性仁愛寬大,姬妾婢女常蒙受她給的好臉色,在她手下大家都感到舒适。
罰杖婢女下人,從不超過兩三下。
雖然有時也有不高興的事,也從未見她說什麼或露出生氣的樣子。
元和五年,尚書薨,夫人哭泣成疾。
後二年,亦薨,年四十有六。
九年正月癸酉,祔于其夫之封①。
長子殿中丞繼祖②,孝友以類③,葬有日,言曰:“吾父友,惟韓丈人視諸孤④,其往乞銘。
”以其狀來⑤,愈讀曰:“嘗聞乃公言然,吾宜銘。
”銘曰: 【注釋】 ①祔(fù):新死者附祭于先祖,也作夫妻合葬講。
封:封地。
②殿中丞繼祖:即馬繼祖。
見《殿中少監馬君墓志銘》注。
③孝友:孝順父母,善待兄弟。
類:法式。
④丈人:對老人或前輩的尊稱。
⑤狀:行狀。
【譯文】 元和五年,尚書去世,夫人傷心哭泣成疾。
兩年後,也去世了,享年四十六歲。
元和九年正月癸酉日,與其夫合葬于馬家的封地。
長子殿中丞馬繼祖,孝順父母,善待兄弟,下葬後過了幾天,說:“我父親的朋友,隻有韓丈人看顧我們這些孤兒。
”到我這裡來,帶着行狀,我讀了後說:“我曾經聽你父親說過,是這樣,我應該為她寫銘。
”銘文是: 陰幽坤從①,維德之恒。
出為辨強,乃匪婦能②。
淑哉夫人,夙有多譽。
來嫔大家③,不介母父④。
有事賓祭,酒食祗饬⑤。
協于尊章⑥,畏我侍側。
及嗣内事,亦莫有施⑦。
齊其躬心⑧,小大順之。
夫先其歸,其室有丘⑨。
合葬有銘,壸彜是攸⑩。
【注釋】 ①坤:女性的代稱。
②匪:通“非”。
③嫔:嫁。
大家:有地位的人家。
④不介:不經介紹。
此處指不待父母之戒而善。
⑤祗饬:敬勉。
⑥協:幫助。
尊章:即舅姑,對丈夫父母的敬稱。
⑦施:解脫。
⑧齊:齊全。
用為動詞。
躬心:盡心。
⑨室:墳墓。
⑩彜:盛酒的容器。
攸:水流的樣子。
【譯文】 陰暗幽靜夫人的墓,隻有德行是永恒的。
出門在外争強好勝,不是婦人女子所能的。
賢淑的夫人啊,一向多有美譽。
嫁到大戶人家,不待父母之戒而行善。
遇到家中來客人或是祭祀之事,辛苦地準備酒食。
幫助公婆料理家務,下人侍妾都很佩服她。
等到接掌家中内事時,也沒有一點放松。
因為她如此盡心竭力,府中大小都聽她的話。
丈夫先逝去了,墳茔裡有她的位置。
合葬處有墓志銘,壺和彜中倒出酒。
河南府法曹參軍盧府君夫人苗氏墓志銘 【題解】 此文寫于貞元十九年(803)。
苗氏是韓愈的嶽母。
文章叙述部分介紹了苗氏的家世、子女,對苗氏本人隻寫了一句“生能配其賢,殁能守其法”,而在銘文中則詳細地解說這句話:叙述了從苗氏初嫁,到生兒育女,到孫兒成群,到壽終的經過。
方苞說:“韓公于婦人志而詳于銘,可為典則。
” 這篇銘文文字質樸,行文流利,像“茕茕其哀,介介其守”“闾裡歎息,母婦思效”等排偶句的運用,使文章顯得富有色彩。
夫人姓苗氏,諱某,字某,上黨人①。
曾大父襲夔②,贈禮部尚書。
大父殆庶,贈太子太師③。
父如蘭,仕至太子司議郎、汝州司馬④。
夫人年若幹,嫁河南法曹盧府君諱贻,有文章德行⑤,其族世所謂甲乙者⑥,先夫人卒。
夫人生能配其賢,殁能守其法。
男二人:於陵、渾;女三人,皆嫁為士妻⑦。
貞元十九年四月四日⑧,卒于東都敦化裡,年六十有九。
其年七月某日,祔于法曹府君墓,在洛陽龍門山⑨。
其季女婿昌黎韓愈為之志⑩。
其辭曰: 【注釋】 ①上黨:今山西陽曲南部地。
②曾大父:即曾祖父。
大父,祖父。
③太子太師:掌輔弼太子,為東宮最高官職。
④太子司議郎:掌東宮侍從規谏及太子起居記注。
汝州:今河南臨汝。
⑤德行:道德品行。
⑥甲乙:等級次第。
曾國藩曰:“崔、盧,唐世所謂巨族。
甲乙,猶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