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傳志之屬下編一(下)

關燈
任陳州節度使。

     元和七年,得疾,視政不時。

    八年五月,湧水出他界①,過其地,防穿不補②,沒邑屋,流殺居人,拜疏請去職即罪,诏還京師。

    即其日與使者俱西,大熱,旦暮馳不息,疾大發。

    左右手辔止之,公不肯,曰:“吾恐不得生謝天子。

    ”上益遣使者勞問③,敕無亟行。

    至則不得朝矣。

    天子以為恭,即其家拜檢校左仆射、右龍武軍統軍知軍事④。

    十一月某甲子薨,年六十二。

    上為之一日不視朝,贈潞州大都督⑤,命郎吊其家。

    明年某月某甲子,葬河南某縣、某鄉、某原。

    以上得罪還京及卒葬。

     【注釋】 ①湧水:古水名。

    首起今湖北沙市南,分江水下流,下流仍入江。

     ②防:堤岸。

    穿:這裡是垮的意思。

     ③勞問:伺勞。

     ④龍武軍:唐代禁軍名。

    分左右營,統軍萬騎,以拱衛京師。

    統軍:為一軍之長。

     ⑤潞州:治上黨,今山西長治。

     【譯文】 元和七年,劉公得了病,無法按時處理公務。

    元和八年五月,湧水泛濫,流經劉公的管地,堤防被沖垮修補不上,水沒過了城中的房屋,淹死了裡面的人,劉公上書請求免去自己的職務并領罪,皇上下诏傳他進京。

    就在诏到的當天,劉公同下诏的使者動身西行,天氣炎熱,晚上也趕路不休息,劉公的病嚴重了。

    身邊侍候的人不讓他再拿缰繩,劉公不肯,說:“我擔心不能活着見到皇上了。

    ”皇上又派使者問候劉公的病情,敕他無需急行。

    等到到達京師,劉公已經不能上朝了。

    天子認為劉公很值得尊敬,在他家中任命他為檢校左仆射、右龍武軍統軍知軍事。

    十一月甲子日,去世,享年六十二歲。

    皇上為他一天沒有視朝,贈潞州大都督,派郎官到他家中吊喪。

    第二年某月甲子日,葬于河南某縣某鄉某原。

    以上寫其得罪還京及去世、安葬。

     公不好音聲,不大為居宅,于諸帥中獨然。

    夫人,邠國夫人武功蘇氏。

    子四人:嗣子光祿主簿縱①,學于樊宗師②,士大夫多稱之;長子元一,樸直忠厚,便弓馬③,為淮南軍衙門将;次子景陽、景長,皆舉進士。

    葬得日,相與遣使者,哭拜階上,使來乞銘。

    以上妻子。

    銘曰: 【注釋】 ①嗣子:嫡長子當嗣者稱“嗣子”。

     ②樊宗師:即樊紹述。

     ③便:熟習。

     【譯文】 劉公不好歌舞音樂,不為自己建大的宅院,衆帥中隻有他一人如此。

    夫人邠國夫人是武功人,姓蘇。

    有四個兒子:嗣子劉縱為光祿主簿,跟樊宗師學習,士大夫們對他多有稱贊;長子劉元一,率直忠厚,擅長騎馬射箭,為淮南軍衙門将;次子景陽、景長,都中了進士。

    确定下葬日期後,劉家派人來,在我家的台階上哭拜,求我寫墓志銘。

    以上寫其妻子、兒女。

    銘文是: 提将之符,屍我一方①。

    配古侯公②,維德不爽③。

    我銘不亡④,後人之慶。

     【注釋】 ①屍:主持。

     ②配:匹敵,媲美。

     ③爽:差失。

     ④亡:通“忘”。

     【譯文】 手持将帥的符節,主持一方政事。

    同古代的諸侯名公媲美,德行絲毫不差。

    我寫墓志銘使人不忘記他,也是他後人的幸福。

     司勳員外郎孔君墓志銘 【題解】 此文寫于元和五年(810)。

    孔戡和韓愈當時都在東都洛陽任職,孔戡死後,韓愈為他寫了這篇墓志銘。

    文章一開始叙述孔戡在昭義軍強谏盧從史不成,回到洛陽,接着說他在得到重用之前就死去,然後叙述他在昭義軍佐盧從史的緣由,最後是他的家世。

    文章贊揚了孔戡“為義若嗜欲,勇不顧前後,于利與祿,則畏避退處,如怯夫然”的高尚人格,表達了作者為這樣一位人才沒有得到及時重用的深深惋惜,也借此抒發了作者自己懷才不遇的郁郁之情。

     昭義節度盧從史①,有賢佐曰孔君,諱戡,字君勝。

    從史為不法,君陰争②,不從,則于會肆言以折之。

    從史羞,面頸發赤,抑首伏氣,不敢出一語以對。

    立為君更令改章辭者,前後累數十。

    坐則與從史說古今君臣父子③,道順則受成福,逆辄危辱誅死,曰:“公當為彼,不當為此。

    ”從史常聳聽喘汗。

    居五六歲,益驕,有悖語,君争,無改悔色,則悉引從事,空一府往争之。

    從史雖羞,退益甚。

    君泣語其徒曰:“吾所為止于是,不能以有加矣。

    ”遂以疾辭去,卧東都之城東④,酒食伎樂之燕不與⑤。

    當是時,天下以為賢,論士之宜在天子左右者,皆曰“孔君、孔君”雲。

    以上強谏盧從史而還洛。

     【注釋】 ①昭義:又名澤潞,唐方鎮名(治所在潞州,今山西長治)。

    大曆元年(766)号昭義軍。

     ②陰:背後,私下。

    争:争執。

    《新唐書·孔戡傳》:“(盧從史)與王承宗、田緒陰相結,欲久連兵以固其位。

    戡始陰争,不從,則于會肆言以折之。

    ” ③坐:坐下時,引申為閑時。

     ④卧:隐居。

     ⑤伎樂:音樂舞蹈。

    燕:通“宴”。

     【譯文】 昭義節度使盧從史,有一位賢能的佐助孔君,名戡,字君勝。

    盧從史做了不法之事,孔君私下與他争執,盧從史不從,孔君就在會上不顧他的面子批評他。

    盧從史羞愧難當,面紅脖赤,低頭屏氣吞聲,一句話也不敢回答。

    替盧從史修改的命令和章奏,前後累計數十篇。

    孔君閑時則與盧從史談論古今的君臣父子之事,告訴他順天道則得福成事,逆天道而行則危辱自至甚至遭誅而死,說公應當這樣這樣,不能那樣那樣。

    盧從史聽着聽着常常吓得直冒汗。

    過了五六年,盧從史更加驕橫,說出一些悖逆的話,孔君與他争執,他卻沒有悔改的意思,孔君就帶領整個昭義府的僚屬去與他争執。

    盧從史雖然覺得羞愧,但過後卻有增無減。

    孔君哭着對他的學生說:“我所能做的也就到這裡了,再也做不了什麼了。

    ”于是稱說有病辭去官職,隐居在東都的城東面,從不參加什麼酒宴及歌舞之樂。

    那時,天下人都認為孔君是有才有德之人,談論起誰應在皇帝身邊輔助他治理國家,都說“孔君”“孔君”。

    以上寫孔戡強谏盧從史,辭職回到洛陽。

     會宰相李公鎮揚州①,首奏起君,君猶卧不應。

    從史讀诏曰:“是故舍我而從人耶?”即誣奏君前在軍有某事。

    上曰:“吾知之矣。

    ”奏三上,乃除君衛尉丞,分司東都。

    诏始下門下,給事中呂元膺封還诏書②。

    上使謂呂君曰:“吾豈不知戡也?行用之矣③。

    ”明年元和五年正月,将浴臨汝之湯泉④,壬子,至其縣食,遂卒,年五十七。

    公卿、大夫、士相吊于朝,處士相吊于家⑤。

    君卒之九十六日,诏縛從史送阙下⑥,數以違命,流于日南⑦。

    遂诏贈君尚書司勳員外郎,蓋用嘗欲以命君者信其志⑧。

    其年八月甲申,從葬河南河陰之廣武原。

    以上為盧從史所誣奏,得罪以死。

     【注釋】 ①宰相李公:指李吉甫。

    當時為淮南節度使,治揚州。

     ②呂元膺:字景夫,郓州東平(今山東東平)人。

     ③行:将,快要。

     ④臨汝:今河南臨汝。

    湯泉:溫泉。

     ⑤處士:有才德而隐居不仕的人。

     ⑥诏縛從史送阙下:《唐會要》:“元和五年(810)四月,鎮州行營招讨使吐突承璀縛從史,送京師。

    ”阙下,宮阙之下,指帝王所居之處,借指朝廷。

     ⑦日南:今越南順化等處。

     ⑧信:通“伸”。

     【譯文】 适逢宰相李吉甫鎮守揚州,第一個上奏皇上起用孔君,孔君仍隐居不肯去。

    盧從史讀到诏書,說:“離開我是因為想去追随别人嗎?”就上奏皇上誣陷孔君,說他從前在軍中時曾做過某件壞事。

    皇上說:“我知道了。

    ”奏書上了三次,皇上隻好任孔君為衛尉丞,到東都任職。

    诏書下達到門下省,給事中呂元膺封還诏書。

    皇上派人對呂君說:“我難道還不知道孔戡嗎?就快要用他了。

    ”第二年,即元和五年正月,孔君要去臨汝洗溫泉,壬子日,到臨汝縣,用過飯後,去世,享年五十七歲。

    公卿、大夫、士子在朝中哭吊他,隐居不仕的人在家中哭吊他。

    孔君去世九十六天後,皇上下诏把盧從史捆送到朝中,因他數次違抗王命,流放到日南。

    又下诏贈孔君尚書省司勳員外郎,用曾經想任命孔君的官職來告慰他。

    當年八月甲申日,葬在河南河陰縣廣武原。

    以上寫其被盧從史誣陷上告,得罪以死。

     君于為義若嗜欲,勇不顧前後,于利與祿,則畏避退處,如怯夫然。

    始舉進士第,自金吾衛錄事為大理評事,佐昭義軍。

    軍帥死①,從史自其軍諸将代為帥,請君曰:“從史起此軍行伍中②,凡在幕府③,唯公無分寸私。

    公苟留,唯公之所欲為。

    ”君不得已,留。

    一歲再奏,自監察禦史至殿中侍禦史。

    從史初聽用其言,得不敗;後不聽信,惡益聞;君棄去,遂敗。

    以上叙曆官至佐昭義軍,著所以事盧從史之由。

     【注釋】 ①軍帥:即昭義節度使,當時為李常榮。

     ②起:出身。

    行伍:古代軍隊編制,五人為“伍”,二十五人為“行”,故以行伍泛指軍隊。

     ③幕府:軍隊出征,施用帳幕,所以古代将軍的府署稱“幕府”。

     【譯文】 孔君對道義如嗜好,勇敢而不瞻前顧後,對于功名利祿則退避三舍,像個懦夫。

    開始進士及第,從金吾衛錄事升大理評事,佐助昭義軍。

    昭義軍的統帥去世,盧從史從軍内諸将中出來替代為帥,并請孔君來幫助自己,說:“我出身于此軍行伍中,所有在幕府的人,隻有公沒有一點私心。

    如果公肯留下,一切聽從公的安排。

    ”孔君不得已而留下。

    一年後盧從史又上奏,把孔君從監察禦史升至殿中侍禦史。

    一開始盧從史對孔君言聽計從,無處不利;後來不聽信他的話,惡名遠揚;孔君棄他而去,盧從史就此敗亡。

    以上寫其曆官至輔佐昭義軍,及之所以跟随盧從史的緣由。

     祖某①,某官,贈某官。

    父某②,某官,贈某官。

    君始娶弘農楊氏女③,卒,又娶其舅宋州刺史京兆韋屺女④,皆有婦道。

    凡生一男四女,皆幼。

    前夫人從葬舅姑兆次⑤。

    蔔人曰:“今茲歲未可以祔⑥。

    ”從蔔人言,不祔。

    君母兄戣⑦,尚書兵部員外郎;母弟戢⑧,殿中侍禦史,以文行稱朝廷。

    以上祖父妻子。

    将葬,以韋夫人之弟、前進士楚材之狀授愈⑨,曰:“請為銘。

    ”銘曰: 【注釋】 ①祖某:孔戡的祖父孔如珪,曾任海州司戶參軍,贈尚書工部郎中。

     ②父某:孔戡的父親孔岑父,曾任秘書省著作佐郎,贈尚書左仆射。

     ③弘農:今河南靈寶南。

     ④宋州:今河南商丘。

     ⑤舅姑:公婆。

    兆:墓域。

     ⑥祔(fù):合葬。

     ⑦母兄:同母所生的哥哥。

    戣(kuí):孔戣,字君嚴,後官至尚書左丞。

     ⑧母弟:同母所生的弟弟。

    戢:孔戢,字方舉,後官至京兆尹。

     ⑨前進士:唐代士人應試進士科及第的稱為“前進士”。

    狀:陳述、記叙、申訴或褒貶的文辭或證件。

     【譯文】 孔君的祖父名某,任某官,贈某官。

    父親名某,任某官,贈某官。

    孔君最先娶弘農人姓楊的女子為妻,前妻去世後,又娶他舅舅宋州刺史京兆人韋屺的女兒為妻,兩個妻子都很有婦德。

    共生有一個兒子四個女兒,都還年幼。

    前夫人挨着葬于公婆的墓地旁。

    占蔔的人說:“今年不能合葬。

    ”家人聽了占蔔的人的話,沒有将孔君和前夫人合葬。

    孔君同母的哥哥孔戣,任尚書兵部員外郎;同母的弟弟孔戢,任殿中侍禦史,以文章和德行聞名于朝中。

    以上述其祖父、妻子、兒女。

    要下葬時,有人拿着韋夫人的弟弟、前進士楚材的信給我,說:“請您為孔君寫墓志銘。

    ”銘文是: 允義孔君①,茲惟其藏。

    更千萬年,無敢壞傷。

     【注釋】 ①允:誠信。

     【譯文】 誠信義氣的孔君,這裡是他安身的地方。

    再過千萬年,也沒有人敢損壞毀傷。

     集賢院校理石君墓志銘 【題解】 此文寫于元和七年(812)。

    石洪是韓愈的朋友,韓愈常寫詩給他。

    他死後,韓愈寫了祭文,又寫了這篇墓志銘,叙述了石洪的家世、身世、才華、仕途經曆及妻兒。

    文章不長,但層次清晰,語言委婉生動,在寫石洪的才華時,沒有說他如何如何,而以寫各方競相争聘他來托襯,更增添了作品的感染力。

     君諱洪,字濬川。

    其先姓烏石蘭①,九代祖猛始從拓跋氏入夏②,居河南,遂去“烏”與“蘭”,獨姓石氏③,而官号大司空④。

    後七世至行褒⑤,官至易州刺史⑥,于君為曾祖。

    易州生婺州金華令諱懷一⑦,卒葬洛陽北山。

    金華生君之考諱平,為太子家令⑧,葬金華墓東,而尚書水部郎劉複為之銘⑨。

    以上先世。

     【注釋】 ①烏石蘭:古鮮卑族姓。

     ②拓跋氏:北魏鮮卑皇族的姓。

    夏:這裡指中原華夏。

     ③獨姓石氏:後魏孝文皇帝太和十八年(494),遷都洛陽。

    二十年,盡改複姓,故烏石蘭改為石氏,以河南為望。

     ④官号大司空:《後魏官氏志》中載:“有司空蘭陵公石猛。

    ”大司空,與大司徒、大司馬并稱三公。

     ⑤行褒:石行褒,石洪的曾祖父。

     ⑥易州:今河北易縣。

     ⑦婺州:今浙江金華一帶。

     ⑧太子家令:掌理太子東宮事務。

     ⑨尚書水部郎:掌有關水道之政令。

     【譯文】 石君名洪,字濬川。

    他的先祖姓烏石蘭,九世祖猛始時從拓跋氏進入中原,定居河南,于是去掉姓中的“烏”字和“蘭”字,獨姓一個石字,任大司空。

    再過七代後,到石行褒,即石君的曾祖父,為易州刺史。

    在易州出生了石君的祖父石懷一,後為婺州金華令,去世後葬于洛陽北山。

    在金華出生了石君的父親石平,後為太子家令,去世後葬在金華墓東側,尚書省水部郎中劉複為他寫了墓志銘。

    以上寫其先世。

     君生七年喪其母,九年而喪其父,能力學行。

    去黃州錄事參軍①,則不仕,而退處東都洛上十餘年。

    行益修,學益進,交遊益附②,聲号聞四海。

    故相國鄭公馀慶留守東都,上言洪可付史筆③。

    李建拜禦史④,崔周祯為補阙⑤,皆舉以讓。

    宣、歙、池之使與浙東使⑥,交牒署君從事⑦。

    河陽節度烏大夫重胤間以币先走廬下⑧,故為河陽得,佐河陽軍⑨。

    吏治民寬,考功奏從事考⑩,君獨于天下為第一。

    元和六年,诏下河南,征拜京兆昭應尉校理集賢禦書。

    以上出處、仕宦。

    明年六月甲午,疾卒,年四十二。

     【注釋】 ①黃州:今湖北黃岡北。

     ②附:增益。

     ③史筆:記載曆史的人。

     ④李建:字杓(biāo)直。

    元和三年(808)十月,高郢為禦史大夫,奏建為殿中侍禦史,建舉洪自代。

     ⑤補阙:掌诤谏建言,為谏官。

     ⑥宣、歙、池之使:指盧坦,字保衡,洛陽(今屬河南)人。

    浙東使:指薛平,河中寶鼎(今山西萬榮)人。

    曾任浙江東道觀察使,死後贈工部尚書。

     ⑦交牒:發出延聘文書。

    牒,授官之簿錄。

    署:任命。

    從事:為州刺史之佐吏,主管文書,兼舉非法,可由各州自己任命。

     ⑧河陽:今河南孟州。

    烏大夫重胤:烏重胤。

    間以币先走廬下:即暗地裡先把錢送到石洪的府上。

     ⑨佐河東軍:元和五年(810)四月,烏重胤為河南節度使,石洪為府參軍。

     ⑩考功:即吏部考功司,掌内外文武官吏之考課。

     【譯文】 石君七歲時母親去世,九歲時又失去了父親,他能夠自己鑽研學習。

    從黃州錄事參軍的位置上解職後就不再做官,回到京都洛陽住了十多年。

    行為舉止修煉得更好,學業上更有了進步,交往也廣泛了,名聲聞于四海。

    已故相國鄭馀慶留守東都時,上書稱石洪有史才。

    李建被授禦史,崔周祯為補阙,都舉薦他。

    宣、歙、池節度使與浙東觀察使也都送來延聘文書,任命他為本州從事。

    河陽節度使烏重胤暗地裡拿着錢币率先登門到石君府上,這樣他就被河陽州得到,擔任了河陽參軍。

    在他治理下百姓都很寬松,考功司上奏從事們的考試成績,石君為全國第一名。

    元和六年,有诏書到河南,任石君為京兆昭應尉、校理集賢禦書。

    以上是其出處及仕宦經曆。

    第二年六月甲午日,得急病身亡,時年四十二歲。

     娶彭城劉氏女①,故相國晏之兄孫②。

    生男二人:八歲曰壬,四歲曰申。

    女子二人。

    顧言曰③:“葬死所④。

    ”七月甲申,葬萬年白鹿原⑤。

    以上妻子、卒葬。

    既病,謂其遊韓愈曰⑥:“子以吾銘。

    ”銘曰: 【注釋】 ①彭城:今江蘇徐州。

     ②晏:劉晏,字子安,曹州南華(今山東東明)人。

     ③顧言:臨死遺言。

     ④死所:逝世的地方。

     ⑤萬年:今陝西長安。

     ⑥遊:交遊,來往。

    這裡做代詞用,來往的人。

     【譯文】 娶彭城劉氏的女兒,她是已故相國劉晏的兄弟的孫女為妻。

    生有兩個兒子:八歲的叫壬,四歲的叫申。

    有兩個女兒。

    石君去世前留下遺言說:“就葬在去世的地方。

    ”七月甲申日,把石君葬在萬年縣白鹿原。

    以上寫其妻兒及卒葬。

    得病後,石君對朋友韓愈說:“你給我寫墓志銘吧。

    ”銘文是: 生之艱,成之又艱。

    若有以為,而止于斯。

     【譯文】 生存艱難,要成就事業也不易。

    要想有所作為,達到石君的境界就可以了。

     李元賓墓銘 【題解】 此文寫于貞元二十一年(805)。

    文章簡單地叙述了李元賓的經曆,表達了作者對他英年早逝的沉痛哀悼。

    李元賓與韓愈同年中進士,二十九歲時,客死異鄉,世系子孫都不詳,無法記載,未立什麼功業,所以韓愈把着眼點放在他的才華上,銘文中哭他“才高乎當世,而行出乎古人”,足以讓人為之掬一把惋惜之淚,又用“竟何為哉?竟何為哉?”進一步表現他的歎惜。

     方苞說:“若毛舉數其事,則淺之乎視元賓,而推大痛惜之意,轉不可見。

    ”曾國藩說:“志不稱元賓之長,而銘著才高二語,故可貴。

    若通首贊頌不休,不足取信矣。

    ” 李觀,字元賓,其先隴西人也①,始來自江之東②。

    年二十四舉進士③,三年登上第④,又舉博學宏辭⑤,得太子校書⑥。

    一年,年二十九,客死于京師。

    既斂之三日,友人博陵崔弘禮葬之于國東門之外七裡⑦,鄉曰慶義,原曰嵩原。

    友人韓愈書石以志之。

    辭曰: 【注釋】 ①隴西:今甘肅隴西。

     ②江之東:江東。

     ③舉進士:貞元八年(792),韓愈、李元賓等二十三人同中進士。

     ④上第:名次在前。

     ⑤博學宏辭:唐代科舉考試科目的一種,由吏部在進士中考選博學能文之士,錄取後就授予官職。

     ⑥太子校書:輔弼太子學術的文官。

     ⑦博陵:今河北定州。

    崔弘禮:字從周,博陵人。

    磊落有大志,通兵略,初佐呂元濟守東都,又為田弘正魏博節度副使;多所籌略。

    長慶中曆華州刺史,改天平節度使,後改刑部尚書,為東都留守卒。

     【譯文】 李觀,字元賓,他的先祖是隴西人,最初是從江東來。

    元賓二十四歲時參加進士考試,三年後考中獲上等名次。

    又中博學宏辭科,被授太子校書。

    一年後,元賓二十九歲,客死于京師。

    入殓三天,他的朋友博陵崔弘禮把他葬在國東門外七裡的慶義鄉嵩原。

    朋友韓愈在墓碑上寫下墓志銘。

    銘文是: 已虖元賓①!壽也者吾不知其所慕,夭也者吾不知其所惡。

    生而不淑②,孰謂其壽?死而不朽,孰謂之夭?已虖元賓!才高乎當世,而行出乎古人。

    已虖元賓!竟何為哉,竟何為哉! 【注釋】 ①已虖:歎詞,相當于“嗚呼”。

     ②淑:美好。

     【譯文】 嗚呼元賓!長壽的人,我不知道人們所羨慕的是什麼;夭折的人,我不知道人們所憎惡的是什麼。

    活着但為人不淑,誰說他是長壽?死了但死而不朽,誰說他是夭折?嗚呼元賓!才華高于世人,行為超出古人。

    嗚呼元賓!究竟為什麼?究竟為什麼? 施先生墓銘 【題解】 此文寫于貞元十八年(802)。

    文章描寫了施士匄出衆的才華及家世。

    韓愈和施世匄并無深交,對他也不甚了解。

    在寫他的才華時,沒有用一個形容詞,而是以寫一些人的行為來襯托,如寫賢士“從而執經考疑者繼于門”,很多太學生“皆其弟子”,貴族子弟為了聽他的講說“來太學,帖帖坐諸生下,恐不卒得聞”等,說明他在學術上的地位。

     貞元十八年十月十一日,太學博士施先生士匄卒①,其僚太原郭伉買石志其墓②,昌黎韓愈為之辭,曰: 【注釋】 ①太學:中國古代的大學,為國家最高學府。

    博士:我國古代專精一藝的職官名,這裡指講授經學的人。

     ②僚:同一官署的官吏。

    太原:今山西太原西南晉源鎮。

     【譯文】 貞元十八年十月十一日,太學博士施士匄先生去世。

    他的同僚太原人郭伉買了刻墓志的碑石,昌黎人韓愈為他寫銘,說: 先生明毛、鄭《詩》①,通《春秋左氏傳》②,善講說。

    朝之賢士大夫從而執經考疑者繼于門③,太學生習毛、鄭《詩》《春秋左氏傳》者皆其弟子。

    貴遊之子弟④,時先生之說二經,來太學,帖帖坐諸生下⑤,恐不卒得聞。

    先生死,二經生喪其師,仕于學者亡其朋,故自賢士大夫、老師宿儒、新進小生聞先生之死⑥,哭泣相吊,歸衣服貨财⑦。

    以上明二經及死時事。

     【注釋】 ①毛、鄭:毛指《毛詩》,相傳為西漢初毛亨和毛苌(chánɡ)所傳。

    據稱其學出于孔子弟子子夏。

    鄭指鄭學。

    鄭玄,東漢經學家,著述以古文經說為主,兼采今文學說,遍注群經,成為漢代經學的集大成者,稱“鄭學”。

     ②《春秋左氏傳》:即《左傳》,亦稱《左氏春秋》,儒家經典之一,相傳為春秋時左丘明所撰。

     ③繼:接續。

     ④貴遊:無官職的貴族,泛指顯貴。

     ⑤帖帖:原意為安妥熨帖,引申為順從,安定。

     ⑥老師:年輩最尊的學者。

    宿儒:亦作夙儒,指對儒學經籍素有研究者。

    新進:新入仕途或新中科第為“新進”。

    小生:對後輩的稱呼。

     ⑦歸:通“饋(kuì)”。

    贈送。

     【譯文】 先生明解毛、鄭《詩》,通曉《春秋左氏傳》,善于講說。

    朝中賢明的士大夫,手持經卷考問的人接續投在他門下,太學生中讀毛、鄭《詩》《春秋左氏傳》的人都是他的學生。

    貴族子弟們在先生來太學講解二經時,都安順地坐到太學生們的下面,唯恐不能全部聽到。

    先生去世,學二經的學生失去了老師,賢士與學者失去了朋友,所以上自賢士大夫、位尊的學者及宿儒,下至新科中舉的後輩,聽到先生去世的噩耗,無不哭泣奔走相吊,并贈送衣物和錢給先生的家人。

    以上寫其通曉二經及去世時事。

     先生年六十九,在太學者十九年,由四門助教為太學助教①,由助教為博士。

    太學秩滿當去②,諸生辄拜疏乞留。

    或留或遷,凡十九年,不離太學。

    以上在太學之久。

     【注釋】 ①四門:後魏于四門建學,置四門博士。

    蓋古者天子設四學于四郊,後魏以其遼遠,故置于四門内,曆代因之。

    太學助教:國學中所設學官,協助博士傳授儒家經學。

     ②秩滿:官吏任期屆滿。

     【譯文】 先生享年六十九歲,在太學十九年,由四門助教升為太學助教,由太學助教升為太學博士。

    在太學任期滿該離任時,太學的學生們上疏請他留下。

    這樣有時留任有時升遷,總共十九年沒有離開太學。

    以上寫其在太學時間之久。

     祖曰旭,袁州宜春尉①。

    父曰婼②,豪州定遠丞③。

    妻曰太原王氏,先先生卒。

    子曰友直,明州縣主簿④;曰友諒,太廟齋郎⑤。

    以上祖父妻子。

    系曰: 【注釋】 ①袁州:今江西宜春。

     ②婼:音chuò。

     ③豪州:即濠州,今安徽鳳陽等地。

    定遠:今安徽定遠。

     ④明州(mào)縣:唐明州治縣,今屬浙江甯波。

     ⑤太廟:帝王的祖廟。

    齋郎:管理齋戒的人。

     【譯文】 先生的祖父叫施旭,曾任袁州宜春縣尉。

    父親叫施婼,曾任豪州定遠縣丞。

    妻子是太原人,姓王,先于先生去世。

    一個兒子叫施友直,任明州縣主簿;另一個兒子施友諒,任太廟齋郎。

    以上寫其祖父、妻兒。

    系辭是: 先生之祖,氏自施父①。

    其後施常②,事孔子以彰。

    讐為博士③,延為太尉④。

    太尉之孫,始為吳人。

    曰然曰績⑤,亦載其迹。

    先生之興,公車是召⑥。

    纂序前聞⑦,于光有曜。

    古聖人言,其旨密微。

    箋注紛羅⑧,颠倒是非。

    聞先生講論,如客得歸。

    卑讓肫肫⑨,出言孔揚⑩。

    今其死矣,誰嗣為宗!縣曰萬年,原曰神禾,高四尺者,先生墓耶! 【注釋】 ①施父:魯大夫。

     ②施常:字子恒,孔子的弟子。

     ③讐:施讐,字長卿,沛(今江蘇徐州附近)人。

    漢宣帝時為博士。

     ④延:施延,漢順帝陽嘉二年(133)八月為太尉。

     ⑤然:即朱然,字義封。

    本姓施,官拜左大司馬,右軍師。

    績:朱然之子朱績,字公緒。

     ⑥公車:漢朝以公家車馬遞送應舉的人,後來就以“公車”為舉人入京應試的代稱。

     ⑦纂:通“撰”。

     ⑧箋:注釋的一種。

    紛:混淆,雜亂。

    羅:分布,排列。

     ⑨卑:謙抑。

    肫肫(zhūn):誠摯的樣子。

     ⑩孔:甚。

    揚:出衆。

     【譯文】 先生的先祖,姓氏由施父而來。

    施父之後有施常,侍奉孔子聲名顯赫。

    施讐為博士,施延為太尉。

    到太尉的孫子,才到了吳地成為吳人。

    叫朱然(本姓施)、朱績,書上也有他們的記載。

    先生的名聲,由入京城考進士開始。

    他編撰史書,名聲顯赫。

    古代聖人的言語,意旨神秘而微妙,各種注釋紛亂衆多,甚至颠倒是非。

    聽先生的講解和論述,如在外的客人找到歸宿。

    先生謙虛誠摯,言語出衆。

    今天他離去了,誰來繼承他的宗派?萬年縣,神禾原,高四尺的,是先生的墓。

     唐河中府法曹張君墓碣銘 【題解】 此文寫于元和五年(810)。

    文章先叙述了寫銘文的原委和動因,然後介紹了張圓的家世經曆。

    在前一部分的寥寥數字中,作者清楚地勾勒出一個懷才不遇的人物形象,隐隐流露出對扼殺人才的社會現實的批判态度。

    文章借死者遺孀口吻寫成,顯得十分真切自然。

    銘文部分,文筆簡練,隻寫張圓的仕途升降與家世及家中現狀,不加以評論。

    方苞評最後一句“男一人,嬰兒,汴也”說:“一語恻怆動人。

    ”鐘伯敬說此文“布勢摹情虛妙”。

     有女奴抱嬰兒來,緻其主夫人之語曰:“妾,張圓之妻劉也。

    妾夫常語妾雲:‘吾常獲私于夫子①。

    ’且曰:‘夫子天下之名能文辭者,凡所言必傳世行後。

    ’今妾不幸,夫逢盜死途中②,将以日月葬。

    妾重哀其生志不就③,恐死遂沉泯④,敢以其稚子汴見先生,将賜之銘,是其死不為辱,而名永長存,所以蓋覆其遺胤子若孫⑤。

    且死萬一能有知,将不悼其不幸于土中矣。

    ”又曰:“妾夫在嶺南時⑥,嘗疾病,泣語曰:‘吾志非不如古人,吾才豈不如今人,而至于是,而死于是邪!爾若吾哀,必求夫子銘,是爾與吾不朽也。

    ’”以上述張劉氏語。

    愈既哭吊辭,遂叙次其族世、名字、事始終而銘曰: 【注釋】 ①私:私下照顧的意思。

    夫子:指韓愈。

     ②逢盜死途中:按李肇《國史補》:“張圓佐韓弘。

    弘初秉節,事無大小委之,後乃奏貶,圓多怨言。

    及量移,誘至汴州,極歡而遣之,行次八角店,白日殺之。

    ”故張圓實死于謀殺。

    或許韓愈有所不知,抑或有所顧忌,故文中沒有明說。

     ③重哀:沉重地哀悼。

    就:成功。

     ④泯:滅,盡。

     ⑤蓋覆:遮蓋,掩蔽,引申為庇護。

    胤:後代。

     ⑥嶺南:唐朝在五嶺以南設嶺南道。

     【譯文】 有女奴抱一個嬰兒來拜訪我,轉達她女主人的話:“我是張圓的妻子劉某。

    我丈夫曾經對我說:‘我常常得到韓先生的私下照顧。

    ’還說:‘先生以文辭名揚天下,先生所寫的文章定會傳于後世。

    ’今天我遭不幸,丈夫路逢強盜,死在旅途中,将在某月某日安葬。

    我為他生前的志向未能實現而深感抱憾,擔心死後名字也一同泯滅,所以冒昧地讓他的孩子張汴來見先生,請先生賜予墓銘,這樣他的死就不會因功名未就而成為屈辱,而且名字将長存,庇護他留在世上的子子孫孫。

    如果死者萬一有知,也不會在地下再哀痛他的不幸。

    ”又說:“我丈夫在嶺南時,曾經得過病,當時哭着說:‘我的志向不是不如古人,我的才華不是不如今人,卻落到今天這個地步,還要就這樣死去啊!如果你為我的死而悲哀,就一定要去求韓先生為我寫墓志銘,這樣你與我同為不朽。

    ’”以上述張圓的妻子劉氏的話。

    我哭過後寫下吊辭,按順序排列出他的族系、名字和事迹始末來紀念他,銘文是: 君字直之。

    祖,父孝新,皆為官汴、宋間。

    君嘗讀書,為文辭有氣①。

    有吏才,嘗感激欲自奮拔,樹功名以見世。

    初,舉進士,再不第,因去,事宣武軍節度使②,得官至監察禦史。

    坐事貶嶺南,再遷至河中府法曹參軍,攝虞鄉令③。

    有能名,進攝河東令④。

    又有名,遂署河東從事⑤。

    绛州阙刺史⑥,攝绛州事。

    能聞朝廷。

    以上科第、官階。

     【注釋】 ①氣:氣勢。

     ②宣武軍節度使:指韓弘。

     ③虞鄉:今山西虞鄉。

     ④河東:今山西蒲縣。

     ⑤署:代理、暫任或試充官職。

    河東:這裡指河東道。

     ⑥绛州:治正平,今山西新绛。

    阙:通“缺”。

     【譯文】 張君字直之。

    祖父張、父親張孝新都在汴、宋做過官。

    張君曾讀過書,寫出的文章很有氣勢。

    他有做官的才能,曾奮發努力要出人頭地,于世上建功名。

    起初參加進士考試,屢試不中,于是去了宣武軍節度使手下做事,官至監察禦史。

    犯事後被貶到嶺南,又轉到河中府任法曹參軍,兼虞鄉令。

    有能力的聲名傳出後,晉升為兼河東令。

    又幹得有了名聲,就做了河東道的代從事。

    绛州缺刺史,他還代理绛州的事務。

    張君的才華聞名于朝中。

    以上述其科第、官階。

     元和四年秋,有事适東方,既還,八月壬辰,死于汴城西雙丘①,年四十有七。

    明年二月日,葬河南偃師②。

    妻彭城人③,世有衣冠。

    祖好順,泗州刺史④。

    父泳,卒蕲州别駕⑤。

    女四人,男一人,嬰兒,汴也。

    以上卒葬、祖父、妻子。

    是為銘。

     【注釋】 ①汴:今河南開封。

     ②偃師:今河南偃師。

     ③彭城:今江蘇徐州。

     ④泗州:今江蘇泗洪東南。

     ⑤蕲(qí)州:今湖北蕲春南。

    别駕:為刺史的佐吏,唐時别駕的職權很輕。

     【譯文】 元和四年秋天,張君有事去東方,不久回來,八月壬辰,死在汴城西雙丘,時年四十七歲。

    第二年二月某日葬于河南偃師。

    妻子是彭城人,世代做官。

    祖父劉好順,曾任泗州刺史。

    父親劉泳,死于蕲州别駕的任上。

    張君有四個女兒,一個兒子,還是嬰孩,就是汴兒。

    以上寫其卒葬及親屬。

    這就是我寫的墓志銘。

     扶風郡夫人墓志銘 【題解】 此文寫于元和七年(812)。

    韓愈曾寫過《殿中少監馬君墓志銘》,這位扶風郡夫人就是“少監馬君”的母親。

    韓愈受過馬家的恩惠,但對這位夫人不會有太多的了解,所寫的不過是聽人口中所傳。

    韓愈通過馬家擇妻一事來表現她的“賢”:因盧夫人早已賢名在外,所以才會中馬家之選。

    然後又寫她的善良,“左右媵侍常蒙假與顔色”,“杖婢使未嘗過二三”,所以“人人莫不自在”,“雖有不怿,未嘗見聲氣”。

    一個賢淑善良的人物形象生動地出現在讀者面前。

     夫人姓盧氏,範陽人①,亳州城父丞序之孫②,吉州刺史徹之女。

    嫁扶風馬氏③,為司徒侍中莊武公之冢婦④,少府監西平郡王贈工部尚書之夫人⑤。

     【注釋】 ①範陽:今河北涿州。

     ②城父:今安徽亳州。

    丞:縣丞,縣令的副手。

    吉州:今江西廬陵。

     ③扶風:今陝西岐山。

     ④司徒侍中莊武公:指馬燧。

    見《殿中少監馬君墓志銘》注。

    冢婦:古代宗法制度稱嫡長子之妻。

     ⑤少府監西平郡王贈工部尚書:指馬暢。

    見《殿中少監馬君墓志銘》注。

    西平,治西都,今青海西甯。

     【譯文】 夫人姓盧,範陽人,亳州城父縣縣丞盧序的孫女,吉州刺史盧徹的女兒。

    嫁到扶風人馬家,成了司徒侍中莊武公的長門媳婦,少府監西平郡王贈工部尚書的夫人。

     初,司徒與其配陳國夫人元氏惟宗廟之尊重,繼序之不易①,賢其子之才,求婦之可與齊者②。

    内外親鹹曰③:“盧某舊門,承守不失其初,其子女聞教訓,有幽閑之德④,為公子擇婦,宜莫如盧氏。

    ”媒者曰“然”,蔔者曰“祥”。

    夫人适年若幹,入門而媪禦皆喜⑤,既饋而公姑交賀。

    克受成福,母有多子。

    為婦為母,莫不法式⑥。

    天資仁恕⑦,左右媵侍常蒙假與顔色⑧,人人莫不自在⑨。

    杖婢使數未嘗過二三,雖有不怿⑩,未嘗見聲氣。

     【注釋】 ①繼序:延續次第,就是維護門風的意思。

     ②齊:相配。

     ③内外親:内親、外親。

    内親,和妻子有親屬關系的親戚的統稱。

    如内兄、連襟等。

    外親,指内外姨表關系的親屬,如母、祖母的本生親屬,女、孫女、姐妹、侄女及姑母的子孫都是。

     ④“盧某舊門”幾句:舊門,意思是有教養的家庭。

    教訓,教導,訓誨。

    幽閑,安詳和順。

    多用于形容女子。

     ⑤媪禦:男女老少。

    媪,婦人的通稱。

    禦,駕禦,這裡引申為男人。

     ⑥法式:一定的規矩。

     ⑦天資:天生的資質,這裡是天性的意思。

    恕:儒學倫理範疇,謂以仁愛之心待人。

     ⑧媵(yìnɡ)侍:古時姬妾婢女之稱。

    媵,随嫁的人。

    蒙:蒙受,受到。

    假與:給予。

     ⑨自在:安閑舒适。

     ⑩怿:喜悅。

     【譯文】 起初,司徒大人與其封為陳國夫人的元夫人都惟宗廟是尊,惜維護門風之不易,認為兒子有才華,要找一個能配得上的。

    内外親屬都說:“盧家是個有教養的人家,現在還像當初一樣,他們家的孩子受到教導,安詳和順,為我們公子選夫人,盧家的女兒再合适不過了。

    ”說媒的人說:“是這樣。

    ”占蔔的人說:“是祥卦。

    ”夫人那年若幹歲,過門後男女老少都歡喜,送給公婆禮物,大家一起高興。

    能夠享有福氣,有好幾個兒子。

    做妻子做母親,無不循規蹈矩。

    她天性仁愛寬大,姬妾婢女常蒙受她給的好臉色,在她手下大家都感到舒适。

    罰杖婢女下人,從不超過兩三下。

    雖然有時也有不高興的事,也從未見她說什麼或露出生氣的樣子。

     元和五年,尚書薨,夫人哭泣成疾。

    後二年,亦薨,年四十有六。

    九年正月癸酉,祔于其夫之封①。

    長子殿中丞繼祖②,孝友以類③,葬有日,言曰:“吾父友,惟韓丈人視諸孤④,其往乞銘。

    ”以其狀來⑤,愈讀曰:“嘗聞乃公言然,吾宜銘。

    ”銘曰: 【注釋】 ①祔(fù):新死者附祭于先祖,也作夫妻合葬講。

    封:封地。

     ②殿中丞繼祖:即馬繼祖。

    見《殿中少監馬君墓志銘》注。

     ③孝友:孝順父母,善待兄弟。

    類:法式。

     ④丈人:對老人或前輩的尊稱。

     ⑤狀:行狀。

     【譯文】 元和五年,尚書去世,夫人傷心哭泣成疾。

    兩年後,也去世了,享年四十六歲。

    元和九年正月癸酉日,與其夫合葬于馬家的封地。

    長子殿中丞馬繼祖,孝順父母,善待兄弟,下葬後過了幾天,說:“我父親的朋友,隻有韓丈人看顧我們這些孤兒。

    ”到我這裡來,帶着行狀,我讀了後說:“我曾經聽你父親說過,是這樣,我應該為她寫銘。

    ”銘文是: 陰幽坤從①,維德之恒。

    出為辨強,乃匪婦能②。

    淑哉夫人,夙有多譽。

    來嫔大家③,不介母父④。

    有事賓祭,酒食祗饬⑤。

    協于尊章⑥,畏我侍側。

    及嗣内事,亦莫有施⑦。

    齊其躬心⑧,小大順之。

    夫先其歸,其室有丘⑨。

    合葬有銘,壸彜是攸⑩。

     【注釋】 ①坤:女性的代稱。

     ②匪:通“非”。

     ③嫔:嫁。

    大家:有地位的人家。

     ④不介:不經介紹。

    此處指不待父母之戒而善。

     ⑤祗饬:敬勉。

     ⑥協:幫助。

    尊章:即舅姑,對丈夫父母的敬稱。

     ⑦施:解脫。

     ⑧齊:齊全。

    用為動詞。

    躬心:盡心。

     ⑨室:墳墓。

     ⑩彜:盛酒的容器。

    攸:水流的樣子。

     【譯文】 陰暗幽靜夫人的墓,隻有德行是永恒的。

    出門在外争強好勝,不是婦人女子所能的。

    賢淑的夫人啊,一向多有美譽。

    嫁到大戶人家,不待父母之戒而行善。

    遇到家中來客人或是祭祀之事,辛苦地準備酒食。

    幫助公婆料理家務,下人侍妾都很佩服她。

    等到接掌家中内事時,也沒有一點放松。

    因為她如此盡心竭力,府中大小都聽她的話。

    丈夫先逝去了,墳茔裡有她的位置。

    合葬處有墓志銘,壺和彜中倒出酒。

     河南府法曹參軍盧府君夫人苗氏墓志銘 【題解】 此文寫于貞元十九年(803)。

    苗氏是韓愈的嶽母。

    文章叙述部分介紹了苗氏的家世、子女,對苗氏本人隻寫了一句“生能配其賢,殁能守其法”,而在銘文中則詳細地解說這句話:叙述了從苗氏初嫁,到生兒育女,到孫兒成群,到壽終的經過。

    方苞說:“韓公于婦人志而詳于銘,可為典則。

    ” 這篇銘文文字質樸,行文流利,像“茕茕其哀,介介其守”“闾裡歎息,母婦思效”等排偶句的運用,使文章顯得富有色彩。

     夫人姓苗氏,諱某,字某,上黨人①。

    曾大父襲夔②,贈禮部尚書。

    大父殆庶,贈太子太師③。

    父如蘭,仕至太子司議郎、汝州司馬④。

    夫人年若幹,嫁河南法曹盧府君諱贻,有文章德行⑤,其族世所謂甲乙者⑥,先夫人卒。

    夫人生能配其賢,殁能守其法。

    男二人:於陵、渾;女三人,皆嫁為士妻⑦。

    貞元十九年四月四日⑧,卒于東都敦化裡,年六十有九。

    其年七月某日,祔于法曹府君墓,在洛陽龍門山⑨。

    其季女婿昌黎韓愈為之志⑩。

    其辭曰: 【注釋】 ①上黨:今山西陽曲南部地。

     ②曾大父:即曾祖父。

    大父,祖父。

     ③太子太師:掌輔弼太子,為東宮最高官職。

     ④太子司議郎:掌東宮侍從規谏及太子起居記注。

    汝州:今河南臨汝。

     ⑤德行:道德品行。

     ⑥甲乙:等級次第。

    曾國藩曰:“崔、盧,唐世所謂巨族。

    甲乙,猶雲
0.201340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