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傳志之屬下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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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以卒:元和三年(808)十月,貶黔中觀察使。
八年四月,遷容管經略使。
九年,召還,至衡州卒。
⑥庠(xiánɡ):窦庠,字胄卿。
三佐大府:貞元二十一年(805)五月,韓臯出鎮武昌,奏庠為推官。
元和三年(808)二月,臯移鎮浙西,以庠為副使,由為宣歙副使。
⑦奉先:今陝西蒲城。
登州:治蓬萊,今山東蓬萊。
⑧鞏:窦鞏,字友封,元和二年(807)登第。
⑨以禦史佐淄青府:元和十四年(819),薛幹為平盧淄青節度使,表窦鞏自副。
⑩謹謹:小心翼翼的樣子。
(11)述:順從。
(12)黩:通“筥(dú)”。
輕慢不敬。
(13)貢:薦舉。
【譯文】 窦公有一個哥哥、三個弟弟:窦常、窦群、窦庠、窦鞏。
窦常是進士出身,任水部員外郎,郎、夔、江、撫四州刺史。
窦群曾為隐居之士,被征召,從吏部郎中升至禦史中丞,出京師任黔中觀察使和容管經略使,去世。
窦庠三次輔佐大府,由奉先令轉任登州刺史。
窦鞏也是進士,以禦史的身份輔佐淄青府。
四位兄弟的才華都是有名的。
窦公有三個兒子:長子叫窦周馀,愛好學術文化,恭敬地盡孝道,順從父親的意志,甯肯委屈自己也不敢輕慢不敬。
次子叫某,三子叫某,都是中進士。
還有三個女兒。
以上寫其兄弟子女。
愈少公十九歲①,以童子得見②,于今四十年。
始以師視公,而終以兄事焉。
公待我一以朋友,不以幼壯先後緻異。
公可謂笃厚文行君子矣!其銘曰: 【注釋】 ①愈少公十九歲:韓愈生于大曆三年(768),當時五十五歲。
②童子:未成年的人。
【譯文】 我比窦公小十九歲,認識他時我還未成年,到今天四十年了。
一開始我把窦公當做老師來對待,最後視之為兄長。
窦公把我當做一個朋友,不因為年齡差距而有什麼不同。
窦公可以稱得上是忠厚的君子啊!銘文說: 後缗窦逃闵腹子①,夏以再家窦為氏②。
聖愕旋河犢引比③,相嬰撥漢納孔軌④。
後去觀津⑤,而家平陵⑥。
遙遙厥緒⑦,夫子是承。
我敬其人,我懷其德。
作詩孔哀,質于幽刻⑧。
【注釋】 ①後缗(mǐn)窦逃闵腹子:《左傳·哀公元年》:“昔有過澆,滅夏後相,後缗方娠,逃出自窦,歸于有仍。
”後缗,夏帝相之妃。
窦,孔穴。
闵,通“憫”。
憐憫。
②夏以再家窦為氏:後缗生少康,少康生杼和龍二子。
少康得同姓部落有鬲氏幫助,恢複夏代統治。
龍居有仍,遂為窦氏。
家,據為一家所有,意思是一人統治天下。
③聖愕旋河犢引比:《史記》載,孔子不得用于衛,将西見趙簡子。
至于河,聞窦鳴犢、舜華之死,臨河而歎曰:“美哉水,洋洋乎!丘之不濟此,命也夫!”聖,指孔子。
愕,陡然一驚。
旋河,過河。
④相嬰拔漢納孔軌:嬰,窦嬰,字王孫,觀津(今河北衡水東)人。
窦太後侄。
武帝初,任宰相,推崇儒術,反對黃老學說。
當時武帝與窦太後都好黃老,而嬰隆推儒術,貶道家言,這就是所謂的“拔漢納孔軌”,意思是拔漢家黃老之習,而納之孔子之道。
拔,移易。
軌,道。
⑤觀津:今河北武邑東南。
景帝母窦太後即觀津人。
⑥平陵:今陝西鹹陽西北。
⑦緒:絲頭,引申為頭路或開端。
這裡是祖宗的意思。
⑧質:通“置”。
幽刻:指墓碑。
【譯文】 後缗憐念腹中的孩子,從孔穴中逃出來,夏再次恢複統治時,窦就成了姓氏。
孔聖人将要過河時驚聞窦鳴犢之死而引出比喻,宰相窦嬰拔漢家黃老之習,而納之孔子之道。
後去了觀津,以平陵為家。
遠久的祖先啊,窦公繼承了他們。
我尊敬窦公的為人,懷念他的品德。
我無限悲痛地為窦公寫詩,把它刻在墓碑上。
清河郡公房公墓碣銘 【題解】 此文寫于元和十年(815)。
文章叙述了房啟的先世、曆官及行賄被貶官等事。
房啟的曾祖父、祖父都曾任唐朝宰相,房啟一開始借助門蔭為官,後官職日漸升遷。
文中交代房啟的為官曆程,看似信手拈來,卻如刀攻斧鑿,步步清晰。
雖然作者用“中人使授命書,應待失禮,客主違言”來掩飾他的罪事,但在銘文中還是為他“失署亡資”感到遺憾。
歸有光說此文“典質精嚴”。
姚鼐說:“依次叙述,是東漢以來刻石文體,但出韓公手,自然簡古清峻,其筆力不可強幾也。
” 公諱啟,字某①,河南人。
其大王父融②,王父琯③,仍父子為宰相④。
融相天後⑤,事遠不大傅⑥。
琯相玄宗、肅宗⑦,處艱難中⑧,與道進退,薨贈太尉,流聲于茲。
父乘,仕至秘書少監⑨,贈太子詹事。
以上先世。
【注釋】 ①字某:房啟字開士。
②大王父:曾祖父。
③王父:祖父。
④仍:重複,頻繁。
⑤天後:指武則天。
⑥傅:通“敷(fū)”。
陳述。
⑦肅宗:唐肅宗李亨(711—762),756—761年在位。
唐玄宗之子。
⑧處艱難中:指安史之亂。
⑨秘書少監:秘書省的長官,掌圖書著作等事。
【譯文】 房公名啟,字某,河南人。
曾祖父房融,祖父房琯,父子相繼任宰相。
房融在則天皇後時任宰相,因為離現在時間太久遠就不贅述了。
房琯在玄宗、肅宗時任宰相,在艱難時刻,伴皇帝左右,死後贈太尉,名聲流傳到今天。
父親房乘,官至秘書少監,死後贈太子詹事。
以上寫其先世。
公胚胎前光①,生長食息,不離典訓之内②,目濡耳染③,不學以能。
始為鳳翔府參軍④,尚少,人吏迎觀望見,鹹曰:“真房太尉家子孫也!”不敢弄以事。
轉同州澄城丞⑤,益自飾理⑥,同官憚伏⑦。
衛晏使嶺南黜陟⑧,求佐得公,擢摘良奸,南土大喜。
還,進昭應主簿。
裴胄領湖南⑨,表公為佐⑩,拜監察禦史,部無遺事(11)。
胄遷江西,又以節鎮江陵(12),公一随遷佐胄,累功進至刑部員外郎,賜五品服,副胄使事為上介(13)。
上聞其名,征拜虞部員外。
在省籍籍(14),遷萬年令(15),果辯憿絕(16)。
以上曆官。
【注釋】 ①胚胎:懷孕一月為胚,三月為胎。
②典訓:經籍。
③目濡(rú)耳染:即“耳濡目染”。
濡,染。
④鳳翔:治天興,今陝西鳳翔。
⑤同州:治武鄉,今陝西大荔。
澄城:今陝西澄城。
⑥飾:原意為增加人物形貌的華美,引申為加強自身修養。
⑦憚:震撼。
伏:通“服”。
佩服。
⑧衛晏使嶺南黜陟:建中元年(781)二月,德宗為推行兩稅法,在各道設黜陟使,以統一稅制,同時考察地方官吏的政績。
遣黜陟使洪經綸、柳冕、衛晏等十人分行天下,晏使嶺南。
黜陟,這裡是黜陟使,官名。
調查官吏的行為以施賞罰。
⑨裴胄:字胤叔,河東聞喜(今山西聞喜)人。
貞元三年(787),為湖南觀察使。
⑩佐:副職。
(11)部:部署。
(12)節鎮:指設置節度使的要沖大郡。
也指節度使。
(13)副:輔助。
亦指輔助的人或物。
介:輔助。
(14)籍籍:亦作“藉藉”,紛亂貌。
常形容衆口喧騰或名聲甚盛。
(15)萬年:今陝西長安。
(16)辯:治理。
憿(jī):疾。
【譯文】 房公母親懷孕之前見到光,他長大時日常作息,身邊都不離經籍,耳濡目染,就算不學也已能寫東西了。
房公一開始是任鳳翔府參軍,當時年紀很輕,老百姓和官吏們看見他,都說:“不愧是房太尉的子孫啊!”沒有人敢拿事來捉弄他。
轉任同州澄城縣丞後,房公更加注重自身的修養,舉止得體,同僚們都很震驚,非常佩服他。
衛晏到嶺南任黜陟使,請房公佐助他,提拔良士,鏟除奸臣,嶺南的百姓都擁護他。
回來後房公風光地任了主簿。
裴胄任湖南觀察使,上奏房公為副職,皇上就任房公為監察禦史,他在任上,所部署的事沒有遺留不辦的。
裴胄轉職到江西,又去江陵任節度使,房公都跟随在他身邊佐助他,累功升為刑部員外郎,賜五品官服,佐助裴胄,裴胄把他當做最好的佐助。
皇上聽說了他,征召為虞部員外郎。
因為朝省雜亂喧鬧,就轉任萬年令,辦事果斷,斬絕弊害。
以上寫其為官經曆。
貞元末,王叔文用事①,材公之為,舉以為容州經略使②,拜禦史中丞,服佩視三品③,管有嶺外十三州之地④。
林蠻洞蜒⑤,守條死要⑥,不相漁劫⑦,稅節賦時⑧,公私有餘。
削衣貶食,不立資遺,以班親舊朋友為義⑨。
在容九年,遷領桂州⑩,封清河郡公,食邑三千戶。
以上經略容、桂。
【注釋】 ①王叔文:越州山陰(今浙江紹興)人。
順宗時任戶部侍郎,推行改革。
憲宗即位,貶為渝州司戶,次年被殺。
②容州:今廣西容縣。
貞元二十一年(805),以啟為容州刺史,兼禦史中丞,容管經略使。
③視:比照。
④嶺外十三州:容管經略使所隸屬的有容、辨、白、牢、欽、嚴、禹、湯、襄、古等州。
嶺外,即嶺南。
⑤蜒:通“蜑(dàn)”。
蛋戶,南方夷族之一,也稱龍戶。
在閩粵沿海以舟楫為家,以漁為業。
⑥要:約誓,引申為締結。
⑦漁:用不正當手段去謀取。
⑧節:猶“适”,恰好。
⑨班:分賜。
舊:舊友,舊交。
⑩遷領桂州:元和八年(813),以啟為桂管觀察使。
桂州,今廣西桂林。
【譯文】 貞元末年,王叔文當權,認為房公是個人才,舉薦他任容州經略使,授禦史中丞職位,照三品的官服和佩飾,統管嶺外十三州的地盤。
就此南蠻各夷族遵守朝廷的規矩,締結和約,永不互相侵犯,稅賦及時,官家與百姓都富足有餘。
房公本人節衣縮食,不留什麼财産給後人,而去資助親戚朋友,朋友們都認為他是個有道德之人。
房公在容州九年,轉任桂管觀察使,被封為清河郡公,食邑三千戶。
以上述其經略容州、桂州。
中人使授命書①,應待失禮②,客主違言③,征貳太仆④。
未至,貶虔州長史,而坐使者⑤。
以疾卒官,年五十九。
其子越,能輯父事無失⑥,謹謹緻孝。
既葬,碣墓請銘⑦。
銘曰: 【注釋】 ①中人:宦官。
②失禮:不合禮節,沒有禮貌。
③違言:話不投機。
④征貳太仆:《舊唐書·憲宗紀》:“啟除桂管觀察使,其本道邸吏賂吏部主管,私得官告,飛驿以授啟。
既而憲宗自遣中使持诏賜啟,啟畏使者,邀重賂,即曰:‘先五日已得诏。
’使者給請視,因持之歸,以聞。
七月,貶啟太仆少卿。
”貳,副職。
⑤坐使者:《舊唐書·憲宗紀》:“啟自陳獻使者南口十五,帝怒,殺中使。
啟未至京師,貶虔州長史。
始诏五管福建黔中道,不得以口饋遺,罷臘口等使。
九月丙午,中官季建章坐受啟賂,杖一百,處死。
癸未,貶啟處州長史。
啟先賂建章口十五人,既怨其發官告事,乃具上言。
帝既殺建章,并黜啟。
” ⑥輯:原義是記錄,引申為接替。
⑦碣:同“揭”。
聳峙。
【譯文】 朝中宦官來授房公任命的诏書,他應待不合禮節,主客間話不投機,被降任太仆少卿。
還未到任,又貶為虔州刺史,宦官也連罪了。
房公因病死于任上,享年五十九歲。
房公的兒子房越,能全部秉成父事,恭敬孝順。
下葬時,要立墓碑,請我寫墓志銘。
銘文是: 房氏二相,厥家以聞。
條葉被澤①,況公其孫。
公初為吏,亦以門庇②。
佐使于南,乃始已緻。
既辦萬年,命屏容服③。
功緒卓殊④,氓獠循業⑤。
維不順随,失署亡資⑥。
非公之怨,銘以著之。
【注釋】 ①條葉:枝條和葉子。
比喻旁人。
澤:恩澤。
②門庇:即門蔭,借助先人之功循例入官。
③容:接納。
④緒:前人未竟的事業。
⑤氓:百姓。
專指居于郊野之民。
獠:西南地區的夷族。
⑥署:指代理、暫任或試充官職。
【譯文】 房氏出了兩位宰相,房家以此名聞天下。
旁人已受恩澤,何況房公是他們的孫兒。
房公初做官,也是憑借門蔭。
在嶺南佐助衛晏,乃是全憑自己的能力。
治理萬年縣,命令下達,無不接受服從。
功業卓越,夷人安居樂業。
因為不順随宦官,丢掉了官職,失去了财産。
不是房公有怨恨,隻是寫在銘上罷了。
尚書庫部郎中鄭君墓志銘 【題解】 此文寫于長慶元年(821)。
韓愈在江陵時,與鄭群為同僚,還曾寫詩贈給鄭群。
文章叙述了鄭群的曆官、為人和家庭,稱贊他是如“列禦寇、莊周等所謂近于道”的人。
寫鄭群的為人部分,尤為生動,他得到薪俸就聚朋友連續幾天幾夜地玩樂,“費盡不複顧問”,或竟分給大家花,“不為後日毫發計留”;等到沒錢時,無法招待客人,有時“竟日不能設食”。
一個眼中沒有錢的灑脫的人物形象活生生地出現在我們面前。
茅坤說此文:“隽才逸興。
”劉大櫆(kuí)說:“韓公文法,勁挺獨造。
獨此篇叙次尤逸,風神略近太史公。
” 君諱群,字弘之,世為荥陽人①。
其祖于元魏時有假封襄城公者②,子孫因稱以自别。
曾祖匡時,晉州霍邑令③。
祖千尋,彭州九隴丞④。
父迪,鄂州唐年令⑤,娶河南獨孤氏女。
以上先世。
生二子,君其季也⑥。
【注釋】 ①荥陽:今河南荥陽。
②元魏:魏初為拓跋氏,至孝文帝,改稱元氏。
襄城公,即鄭偉。
《周書·鄭偉傳》:“偉字子直,荥陽開封人也。
魏孝武西遷,偉亦歸鄉裡。
大統三年……率衆來附,封武陽縣伯,進爵襄城郡公。
”襄城:今河南襄城。
當時襄城郡屬東魏,所以說假封。
③晉州霍邑:今山西霍州,唐時屬河東道。
④彭州九隴:今四川彭州,唐時屬劍南道。
⑤鄂州唐年:今湖北崇陽西,唐時屬江南道。
⑥季:排行最小的。
【譯文】 鄭君名群,字弘之,世代生活在荥陽。
因祖輩在元魏時被假封過襄城公,子孫們就自稱是襄城人,以與别人區别開來。
曾祖鄭匡為晉州霍邑縣令。
祖父鄭尋為彭州九隴縣丞。
父親鄭迪曾為鄂州唐年縣令,娶河南獨孤氏的女兒為妻。
以上述其先世。
生下兩個兒子,小兒子就是鄭君。
以進士選吏部考功①,所試判為上等,授正字②。
自鄠縣尉拜監察禦史③,佐鄂嶽使④。
裴均之為江陵⑤,以殿中侍禦史佐其軍。
均之征也⑥,遷虞部員外郎⑦。
均鎮襄陽,複以君為襄府左司馬、刑部員外郎⑧,副其支度使事⑨。
均卒,李夷簡代之⑩,因以故職留君。
歲餘,拜複州刺史(11),遷祠部郎中。
會衢州無刺史(12),方選人,君願行,宰相即以君應诏。
治衢五年,複入為庫部郎中。
行及揚州,遇疾,居月餘,以長慶元年八月二十四日卒,春秋六十。
即以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從葬于鄭州廣武原先人之墓次(13)。
以上曆官、卒葬。
【注釋】 ①吏部考功:即吏部考功司,掌天下貢舉之職。
②正字:指集賢殿正字。
③鄠(hù)縣:今陝西西安鄠邑區,唐時屬關内道京兆府。
④鄂嶽使:指鄭坤。
《舊唐書·德宗紀》:“貞元十八年三月己巳,以蕲州(今湖北蕲春南)刺史鄭坤為鄂州刺史,鄂、嶽、蕲、沔(miǎn)觀察使。
” ⑤裴均:字君濟,河東聞喜(今山西聞喜)人。
江陵:今湖北江陵。
⑥均之征:《舊唐書·憲宗紀》:“元和三年夏四月丁卯,以荊南節度使裴均為右仆射,判度支。
”征,召,征聘。
⑦虞部員外郎:掌天下山澤之事。
⑧左司馬:大都督府司馬二人,分為左右,輔佐都督。
⑨副其支度使事:為支度副使。
《新唐書·百官志》:“節度使兼支度營田招讨經略使,則有副使判官各一人。
” ⑩李夷簡代之:《舊唐書·憲宗紀》:“元和六年夏四月庚午,以戶部侍郎判度支李夷簡檢校禮部尚書,襄州大都督府長史,山南東道節度使。
五月丙午,前山南節度使檢校左仆射平章事裴均卒。
”李夷簡,字易之。
(11)複州:今湖北仙桃,唐時屬山南道。
(12)衢州:今浙江衢州,唐時屬江南道。
(13)廣武原:即廣武山之原。
廣武山在鄭州荥澤西。
【譯文】 鄭君以進士身份參加吏部考功司的考試,判為上等,授集賢殿正字。
從鄠縣尉升至監察禦史,輔佐鄂嶽使裴均。
裴均去了江陵,鄭君以殿中侍禦史的身份輔佐他治軍。
裴均被征召為右仆射後,鄭君轉任虞部員外郎。
裴均去鎮守襄陽,又任鄭君為襄陽府左司馬、刑部員外郎、支度副使。
裴均去世,李夷簡替代其職務,挽留鄭君續任前職。
一年多後,任命他為複州刺史,轉任祠部郎中。
恰逢衢州沒有刺史,正在選人,鄭君願意去,宰相就讓他來應诏。
鄭君治理衢州五年,又轉任庫部郎中。
上任途中行至揚州得病,住了一個多月,于長慶元年八月二十四日去世,時年六十歲。
就在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葬于鄭州廣武原先人的墓旁。
以上述其曆官、卒葬。
君天性和樂,居家事人,與待交遊,初持一心,未嘗變節①。
有所緩急曲直薄厚疏數也,不為翕翕熱②,亦不為崖岸斬絕之行③。
俸祿入門,與其所過逢吹笙彈筝,飲酒舞歌,诙調醉呼,連日夜不厭。
費盡,不複顧問,或分挈以去,一無所愛惜,不為後日毫發計留也。
遇其空無時,客至,清坐相看,或竟日不能設食,客主各自引退,亦不為辭謝。
與之遊者,自少及老,未嘗見其言色有若憂歎者,豈列禦寇、莊周等所謂近于道者耶④!其治官守身,又極謹慎,不挂于過差⑤。
去官而人民思之,身死而親故無所怨議,哭之皆哀,又可尚也。
以上性情、治行。
【注釋】 ①變節:改變原來的節操。
②翕翕:聚合,趨附的樣子。
③斬絕:決絕。
④列禦寇:相傳戰國時道家,亦作圄寇、圉寇,鄭人。
⑤過差:過了便算的差事,意思是敷衍了事。
【譯文】 鄭君生性和善樂觀,居家事人,待人接物,都是一心一意,從未有任何改變和不同。
遇到有輕重緩急、曲直親疏的事,對人既不過分熱乎,也不做不留情面的事。
俸祿發到手中,就和他所往來的朋友吹笙彈筝,飲酒歌舞,一起玩樂,直到醉了,一連幾天幾夜不厭倦。
錢花光了不再問,或者幹脆就分給衆人,沒有一點愛惜,不計劃為日後的生活留一點點。
到他身無分文時,有客人來,冷清地坐着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有時竟一整天都沒飯吃,客人主人各走各的,也不說告辭的話。
同他交往的,由少到老,從未聽他說過歎息的話,也沒見過他的臉色有憂愁的時候,他豈不是如列禦寇、莊周等所謂接近道的人嗎?他治官守身,行事非常謹慎,不敷衍了事,應付過場。
離官卸任後,百姓想念他,人死後,親朋故友對他生前的所作所為沒有一點埋怨,哀哭他都十分悲傷,真是個可敬的人。
以上寫其性情、治行。
初娶吏部侍郎京兆韋肇女,生二女一男。
長女嫁京兆韋詞,次嫁蘭陵蕭瓒。
後娶河南少尹趙郡李則女,生一女二男。
其餘男二人、女四人,皆幼。
嗣子退思,韋氏生也。
以上妻子。
銘曰: 【譯文】 鄭君先前娶吏部侍郎京兆人韋肇的女兒為妻,生下兩個女兒一個兒子。
長女嫁給京兆人韋詞,次女嫁給蘭陵人蕭瓒。
後來鄭君又娶了河南趙郡少尹李則的女兒,生下一個女兒兩個兒子。
另外還有兩個兒子四個女兒,都還年幼。
嫡子鄭退思,是韋氏所生。
以上寫其妻兒。
銘文是: 再鳴以文進途辟①,佐三府治藹厥迹②。
郎官郡守愈著白③,洞然渾樸絕瑕谪④,甲子一終反玄宅⑤。
【注釋】 ①再鳴以文進:意思是進士及書判拔萃。
②三府:指鄂嶽、江陵、襄府。
藹:茂盛,這裡的意思是繁榮。
③白:純潔。
④洞然:透徹,深入。
渾:簡直。
瑕:疵過。
谪:譴責。
⑤甲子一終:即“春秋六十”。
反:通“返”。
玄:幽。
【譯文】 以文知名,前途廣闊,佐理三府,政績顯赫。
不論是為郎官,還是作刺史,都清正廉潔,純潔得簡直就是一塊無瑕的玉,六十歲去世,回到了他幽靜的宅院。
江南西道觀察使太原王公墓志銘 【題解】 此文寫于長慶三年(823)。
王弘中為連州司戶時,韓愈正做連州陽山縣令,為他寫過《宴喜亭記》;後來王弘中為江南西道觀察使時,韓愈任袁州刺史,又為他寫過《滕王閣記》。
王弘中死後,韓愈寫了這篇《墓志銘》,還寫了《神道碑》,但兩篇内容完全不同。
這篇文章叙述了王弘中的曆官、治行和家世、卒葬。
文筆生動,人物形象活靈活現。
曾國藩說此文與《神道碑》:“觀二篇無一字同,可知叙事之文,狡變化,無所不合。
” 公諱仲舒,字弘中。
少孤①,奉其母居江南,遊學有名②。
貞元十年③,以賢良方正拜左拾遺④,改右補阙⑤,禮部、考功、吏部三員外郎。
貶連州司戶參軍⑥,改夔州司馬佐江陵使⑦。
改祠部員外郎,複除吏部員外郎。
遷職方郎中知制诰⑧,出為峽州刺史⑨,遷廬州⑩。
未至丁母憂(11),服阕改婺州、蘇州刺史(12)。
以上曆官中外。
【注釋】 ①孤:喪父稱孤。
②遊學:遠遊異地,從師求學。
③貞元十年:796年。
④賢良方正:全名為“賢良方正直言極谏科”,是明經、進士以外的科舉科目。
⑤補阙:職掌對皇帝進行規谏,并舉薦人員。
左補阙屬門下省,右補阙屬中書省。
⑥連州:今廣東連陽。
司戶:主管民戶,在府曰戶曹參軍,在州曰司戶參軍,在縣曰司戶。
⑦夔州:今四川奉節。
⑧職方:屬兵部,掌管地圖等。
知制诰:掌起草诏令。
原為中書舍人之職,其後常以他官代行其職,則稱某官知制诰。
⑨峽州:今湖北宜昌。
⑩廬州:治所在今安徽合肥。
(11)丁憂:指因父母之喪而解職。
(12)服阕:父母死後守喪三年,期滿除服,稱為“服阕”。
阕,終了。
婺(wù)州:今浙江金華。
【譯文】 王公名仲舒,字弘中。
小時候他父親就去世了,他侍奉母親住在江南,當時他離家從師求學,很有名聲。
貞元十年,王公中賢良方正科考試,被任命為左拾遺,又改任右補阙,禮部、考功吏部三員外郎,後被貶為連州司戶參軍,改任夔州司馬,輔佐江陵的節度使。
又改任祠部員外郎,再遷任職方郎中知制诰。
出京師任峽州刺史,再遷任廬州刺史。
還未到廬州,母親去世,回家守喪,後改任婺州、蘇州刺史。
以上寫其在朝廷與地方的任職經曆。
征拜中書舍人,既至,謂人曰:“吾老,不樂與少年治文書①,得一道,有地六七郡,為之三年,貧可富,亂可治。
身安功立,無愧于國家可也。
”日日語人。
丞相聞問語驗,即除江南西道觀察使兼禦史中丞②。
至則奏罷榷酒錢九千萬③,以其利與民。
又罷軍吏官債五千萬,悉焚簿文書。
又出庫錢二千萬,以丐貧民遭旱不能供稅者④。
禁浮屠及老子⑤,為僧道士不得于吾界内因山野立浮屠老子象,以其诳丐漁利⑥,奪編人之産⑦。
在官四年,數其蓄積,錢餘于庫,米餘于廪⑧。
以上服阕後為中書舍人、江西觀察。
【注釋】 ①治:修改的意思。
②江南西道:轄境相當于今江西、湖南(沅陵以南的沅水流域除外)、皖南及湖北東部的江南地區。
③榷(què)酒:即榷酤,又名“榷酒酤”“酒榷”。
政府所施行的酒專賣,又泛指一切管制酒業取得酒利的措施。
④丐:給予,施予。
⑤浮屠:指佛教。
老子:指道教。
⑥诳:欺騙,迷惑。
丐:求。
漁利:用不正當的手段謀取利益。
⑦編人:編入人口冊之人。
⑧廪:米倉。
【譯文】 又被征召任命為中書舍人,到任後,對人說:“我老了,不願意繼續給年輕人修改文書了,最好給我一個道,有那麼六七個郡,我在任三年,可讓貧窮的地方富起來,亂的地方安定下來。
安身立業,這樣無愧于國家。
”王公天天對人說。
丞相聽别人說後就去問他,見他果然是這樣講的,就任他為江南西道觀察使兼禦史中丞。
王公上任後就免去對酤戶及酤肆征收的酒稅九千萬,把利還給百姓。
又免去軍中官吏欠公家的債錢五千萬,把記載欠債的賬簿文書全都燒毀。
王公還從官府的府庫中拿出兩千萬,接濟那些因遭旱災納不了稅的貧窮百姓。
又禁信佛教與道教,在其管界内,不能有出家為僧和當道士的。
有在山村野外立佛像和老子像的,就認為是騙取錢财,王公就沒收了他們的财産。
王公在任四年,查看官家的蓄積,則是庫有餘錢,倉有餘糧。
以上寫他守喪期滿後任中書舍人、江西觀察史。
朝廷選公卿于外①,将征以為左丞,吏部已用薛尚書代之矣②。
長慶三年十一月十七日,未命而薨,年六十二。
天子為之罷朝,贈左散騎常侍。
遠近相吊。
以四年二月某日葬于河南某縣先茔之側。
以上卒葬。
【注釋】 ①公卿:原指三公九卿,後泛指朝廷中的高級官員。
②薛尚書:薛放,河中寶鼎(今山西萬榮)人。
長慶三年(823),代王仲舒鎮江西。
【譯文】 朝廷在京師之外遴選官員,要征召王公入朝為左丞,吏部也已經派薛尚書去替代他。
長慶三年十一月十七日,王公未來得及赴命而去世,時年六十二歲。
皇上痛心得沒有上朝,贈王公左散騎常侍。
各方都有人來哭吊他。
長慶四年二月某日,葬于河南某縣他先人墳茔旁邊。
以上述其卒葬。
公之為拾遺,朝退,天子謂宰相曰:“第幾人非王某邪?”是時,公方與陽城更疏論裴延齡詐妄①,士大夫重之。
為考功吏部郎也,下莫敢有欺犯之者。
非其人②,雖與同列未嘗比數收拾③,故遭讒而貶。
在制诰,盡力直友人之屈④,不以權臣為意,又被讒而出。
元和初,婺州大旱,人餓死,戶口亡十七八⑤。
公居五年,完富如初。
按劾群吏⑥,奏其贓罪,州部清整,加賜金紫⑦。
其在蘇州,治稱第一。
以上曆官賢聲。
【注釋】 ①陽城:字亢宗,定州北平(今河北順平)人。
唐德宗想任命裴延齡為宰相,王仲舒和陽城上書論其奸。
②非:責怪,反對。
③比數收拾:收斂一些的意思。
④直友人之屈:友人指楊憑。
楊憑為京兆尹,被禦史中丞李夷簡所劾,貶臨賀尉。
王仲舒論議為其伸冤,由是出為峽州刺史。
⑤戶口:戶冊上登記的人口。
⑥按:審查。
⑦金紫:金印紫绶的簡稱。
秦漢時相國、丞相、太尉、大司空、太傅、列侯等皆金印紫绶。
魏晉以後,光祿大夫得假金章紫绶,因亦稱金紫光祿大夫。
【譯文】 王公為左拾遺,一天退朝後,天子對宰相說:“朝班中的第幾位莫不是王仲舒?”當時正好王公和陽城在輪流上疏指責裴延齡狡詐狂妄,士大夫們很重視他。
為吏部考功員外郎,下屬沒有敢觸犯他的。
反對某個人,就算是同事,也未曾有所收斂,所以遭讒言陷害被貶職。
為知制诰,盡力為朋友伸冤,不把朝中權臣的意見放在眼裡,再次被讒言所害貶出京師。
元和初年,婺州嚴重幹旱,百姓餓死,戶冊上登記的人口死有十分之七八。
王公在這裡待了五年,婺州又恢複了原來富庶的景象。
王公審查衆官員,表奏其中犯有罪行的,婺州得到清理整頓,王公被授金印紫绶。
在蘇州,王公的治理可稱天下第一。
以上述其曆次任職的賢良名聲。
公所至,辄先求人利害①,廢置所宜,閉閣草奏,又具為科條②,與人吏約③。
事備,一旦張下,民無不忭叫喜悅④。
或初若小煩⑤,旬歲皆稱其便。
公所為文章,無世俗氣,其所樹立,殆不可學⑥。
以上總叙治行、文學。
【注釋】 ①利害:利益與害處。
②科條:法令條規。
③約:商量。
④忭(biàn):喜樂。
⑤煩:煩勞。
⑥殆:大概。
【譯文】 王公所到之處,先調查此地的情況,弄清楚該興之利與該棄之弊,廢掉該棄的,設置該興的,關起門來草拟奏章,又把所拟都寫成法令條規,和百姓官吏商量。
事情準備好後,一經宣布,百姓無不喜悅歡欣。
即便一開始有一點不适應,過一年後就都說很有好處了。
王公所寫的文章,沒有一點世俗氣,他的文章的風格,大概别人是學不了的。
以上概述其為政成績、文學成就。
曾祖諱玄暕比部員外郎①。
祖諱景肅,丹陽太守②。
考諱政,襄、鄧等州防禦使、鄂州采訪使③,贈工部尚書。
公先妣渤海李氏④,贈渤海郡太君。
公娶其舅女,有子男七人:初、哲、貞、宏、泰、複、洄。
初進士及第,哲文學俱善,其餘幼也。
長女婿劉仁師,高陵令⑤;次女婿李行修,尚書刑部員外郎。
銘曰: 【注釋】 ①暕:讀jiǎn。
②丹陽:今江蘇丹陽。
③鄧:鄧州,今河南鄧州。
④渤海:今山東濱州。
⑤高陵:今陝西高陵。
【譯文】 王公的曾祖父名玄暕,曾任比部員外郎。
祖父名景肅,曾任丹陽太守。
父親名政,曾任襄、鄧等州防禦使、鄂州采訪使,死後贈工部尚書。
王公的母親是渤海人姓李,死後封贈渤海郡太君。
王公娶他舅舅的女兒為妻,生下七個兒子:王初、王哲、王貞、王宏、王泰、王複、王洄。
王初,進士及第;王哲,文章和學問都很好;其餘的兒子都還年幼。
王公的長女婿叫劉仁師,任高陵令;次女婿叫李行修,是尚書員外郎。
銘文是: 氣銳而堅,又剛以嚴。
哲人之常①,愛人盡己。
不倦以止,乃吏之方。
與其友處,順若婦女。
何德之光?墓之有石。
我最其迹②,萬世之藏。
【注釋】 ①哲人:才能識見超越尋常的人。
②最:總計,合計。
【譯文】 勇氣銳利堅定,為人剛強而嚴厲。
哲人的平常事,盡己所能愛護别人。
不因疲倦而停止,乃是為官的方正之處。
與朋友相處,卻溫順得像個婦人。
王公的德行光耀在哪裡?墓地中有石碑為記。
我總結他的功績,使之萬世永存。
檢校尚書左仆射右龍武軍統軍劉公墓志銘 【題解】 此文寫于元和九年(815)。
文章叙述了劉昌裔的先世、仕宦及卒葬。
劉昌裔在《舊唐書》中有傳,但非常簡單。
他一生的榮耀之處即守陳州。
韓愈曆數他在楊琳、曲環手下的戰績,極詳極細,使人覺得他南征北戰,不愧是一員大将。
在描寫劉昌裔與吳少誠的交往時,尤為生動。
吳少誠本為叛軍,劉昌裔并不與他為仇,“命上吏不得犯蔡州人”,而“少誠吏有來犯者,捕得縛送曰:‘妄稱彼人,公宜自治之。
’”這樣吳少誠怎麼能再與他為敵呢?此足以顯示出劉昌裔的足智多謀。
公諱昌裔,字光後,本彭城人①。
曾大父諱承慶,朔州刺史②。
大父巨敖,好讀老子、莊周書,為太原晉陽令③。
再世宦北方④,樂其土俗,遂著籍太原之陽曲⑤,曰:“自我為此邑人可也,何必彭城?”父訟,贈右散騎常侍。
以上先世。
【注釋】 ①彭城:今江蘇徐州。
②朔州:治所在招遠,今山西朔州。
③太原:今山西太原西南晉源鎮。
晉陽:今太原。
④世宦:古代貴族世代為官。
⑤陽曲:今山西陽曲。
【譯文】 劉公名昌裔,字光後,本是彭城人。
曾祖父名承慶,曾任朔州刺史。
祖父劉巨敖,喜歡讀莊子、老子的書,曾任太原晉陽令。
再以後世代在北方為官,喜歡當地的風俗習慣,就開始稱籍貫是太原陽曲,說:“我是這裡的人就可以了,何必說是彭城人呢?”父親劉訟,死後贈右散騎常侍。
以上寫其先世。
公少好學問,始為兒時,重遲不戲①,恒有所思念計畫②。
及壯自試,以開吐蕃說幹邊将,不售。
入三蜀③,從道士遊。
久之,蜀人苦楊琳寇掠,公單船往說,琳感欷,雖不即降,約其徒不得為虐。
琳降,公常随琳不去④。
琳死,脫身亡⑤,沉浮河、朔之間⑥。
建中中,曲環招起之⑦,為環檄李納⑧,指摘切刻⑨。
納悔恐動心⑩,恒、魏皆疑惑氣懈(11)。
環封奏其本,德宗稱焉。
環之會下濮州(12),戰白塔,救甯陵、襄邑(13),擊李希烈陳州城下(14)。
公常在軍間,環領陳、許軍,公因為陳、許從事,以前後功勞,累遷檢校兵部郎中、禦史中丞、營田副使(15)。
以上從楊琳、曲環。
【注釋】 ①重遲:遲緩,不敏捷,引申為穩重。
②思念:思考。
畫:謀劃,籌劃。
③三蜀:漢初分蜀郡置廣漢郡,武帝又分置犍為郡,合稱三蜀。
④常随琳不去:《新唐書·劉昌裔傳》載,楊琳歸順後,任命劉昌裔為泸州刺史。
⑤亡:出外,即離開某處。
⑥沉浮:比喻盛衰、消長。
河、朔:泛指黃河以北地區。
⑦曲環:陝州安邑(今山西夏縣)人。
大曆中數破吐蕃,累遷開府儀同三司,封晉昌郡王。
⑧李納:平盧淄青節度使李正己子。
建中二年(781)七月,李正己卒,李納自稱留後。
⑨指摘:指出缺點錯誤。
後用為指責、揭發的意思。
刻:比喻深切印入。
⑩動心:心志動搖。
(11)恒:指成德節度使李惟嶽。
魏:指魏博節度使田悅。
(12)環之會下濮州:《舊唐書·德宗紀》:“納攻徐州,環與劉玄佐将兵救之,敗其衆。
納還濮陽,玄佐進圍之,殘其郛。
”濮州,治鄄(juàn)城,今山東鄄城北舊城。
(13)甯陵:今河南東部,唐時屬宋州。
襄邑:今河南睢(suī)縣,唐時屬宋州。
(14)擊李希烈:《舊唐書·德宗紀》:“興元元年(784)閏十月,李希烈遣将翟崇晖悉衆圍陳州,宋亳節度使劉洽,遣馬布都虞候劉昌與隴右幽州節度使曲環,将兵三萬救之,擒崇晖于州西。
” (15)營田副使:唐朝各道設營田使、營田副使,管理屯田事務。
營田,即屯田。
【譯文】 劉公少年時好讀書提問題,還是小孩子時,行為就很穩重而少與人嬉笑遊戲,總像在思考着什麼問題策劃着什麼事情。
三十歲時一試身手,以打通吐蕃之計劃去勸說戍邊的将領,沒有被接受。
後來去了三蜀,跟随道士一起雲遊。
很長時間,蜀地人遭受楊琳的強取豪奪,劉公隻身乘船前往遊說,楊琳被深深地感化,雖然沒有立即投降,但命令他的徒衆不得再繼續為虐。
楊琳歸降後,劉公就留在了他身邊。
楊琳死,劉公離開那裡,在河、朔之間輪番任官。
建中年間,曲環招劉公到自己手下來,劉公為曲環寫聲讨李納的檄文,對李納的指責深切要害。
李納讀後都有些後悔但怕自己會心志動搖,成德軍節度使與魏博節度使讀後都心生疑惑,感到洩氣。
曲環把劉公寫的檄文上奏給皇上,皇上稱贊了他。
曲環下濮州,在白塔作戰,救下甯陵、襄邑城,進攻李希烈于陳州城下,劉公都在軍中。
曲環任陳許節度使,劉公由此任陳許從事,憑前前後後的功勞,先後升為檢校兵部郎中、禦史中丞、營田副使。
以上寫其跟随楊琳、曲環。
吳少誠乘環喪,引兵叩城①,留後上官說,咨公以城守②,所以能擒誅叛将③,為抗拒,令敵人不得其便。
圍解,拜陳州刺史。
韓全義敗,引軍走陳州④,求入保。
公自城上揖謝全義曰:“公受命詣蔡,何為來陳?公無恐,賊必不敢至我城下。
”明日,領步騎十餘,抵全義營。
全義驚喜,迎拜歎息,殊不敢以不見舍望公⑤。
改授陳、許軍司馬。
以上守陳州,為陳州刺史司馬。
【注釋】 ①引兵叩城:《舊唐書·德宗紀》:“貞元十四年秋,少誠叩唐州,掠臨颍,陳許留後上官涚遣将救之,敗沒,少誠遂圍許州。
” ②留後上官說,咨公以城守:此處“說”應為“涚”。
下同。
《舊唐書·德宗紀》:“涚以刺史知留後。
少誠引兵薄城,涚俱欲遁去,昌裔止之,曰:‘受诏而守,死其職也。
況士馬完奮足支賊,若堅避不戰,七日,賊氣必洩,我以全制之可也。
’涚許之。
少誠晝夜急攻,昌裔出擊,大破之。
”咨,商議。
③能擒誅叛将:《舊唐書·德宗紀》:“兵馬使安國甯,意欲翻城應賊,昌裔覺,以計斬之,并召其麾下,人給二缣,伏兵要巷,見持缣者悉斬之。
”能,和睦。
④韓全義敗,引軍走陳州:韓全義為蔡州招讨使,與淮兵交戰,大潰。
走,逃跑。
⑤殊不敢以不見舍望公:一點也不敢因為不被接納而埋怨劉公。
見舍,接納的意思。
望,埋怨,責備。
【譯文】 吳少誠乘曲環死喪之機,領兵到陳州城下挑釁,留後上官涚和劉公商議守城事宜,沒有怎麼大動幹戈就擒住并殺死了軍中叛将,抵抗敵人,使敵人沒能得逞。
解圍後,劉公被任為陳州刺史。
韓全義與敵人交戰而敗,領兵逃到陳州,請求進城受保護。
劉公從城牆上作揖推辭說:“公不是受命伐蔡州,怎麼會來陳州呢?公不要擔心,賊兵肯定不敢到我的城下來。
”第二天,劉公帶十幾個步兵、騎兵到韓全義營中。
韓全義非常驚喜,迎接劉公并下拜,十分感歎,一點也不敢因為不被接納而埋怨劉公。
之後,劉公改任陳許軍司馬。
以上寫其鎮守陳州,任陳州刺史司馬。
上官說死,拜金紫光祿大夫、檢校工部尚書,代說為節度使。
命界上吏,不得犯蔡州人,曰:“俱天子人,奚為相傷?”少誠吏有來犯者,捕得縛送,曰:“妄稱彼人,公宜自治之。
”少誠慚其軍,亦禁界上暴者。
兩界耕桑交迹,吏不何問。
封彭城郡開國公,就拜尚書右仆射。
以上為陳州節度。
【譯文】 上官涚死後,劉公升金紫光祿大夫、檢校工部尚書,代替上官涚為節度使。
劉公下令命管界内的官吏不得侵犯蔡州百姓,說:“都是天子的子民,為什麼要互相傷害呢?”吳少誠的部下有來侵犯的,被抓住後捆送回去,說:“這人亂說,說是你們的人,公自己看着辦吧。
”弄得吳少誠為之臉紅,也下令屬下禁止在管界内行暴。
兩片管界,桑田交錯,官吏也不過問。
劉公被封為彭城郡開國公,随即被任為尚書左仆射。
以上寫其
八年四月,遷容管經略使。
九年,召還,至衡州卒。
⑥庠(xiánɡ):窦庠,字胄卿。
三佐大府:貞元二十一年(805)五月,韓臯出鎮武昌,奏庠為推官。
元和三年(808)二月,臯移鎮浙西,以庠為副使,由為宣歙副使。
⑦奉先:今陝西蒲城。
登州:治蓬萊,今山東蓬萊。
⑧鞏:窦鞏,字友封,元和二年(807)登第。
⑨以禦史佐淄青府:元和十四年(819),薛幹為平盧淄青節度使,表窦鞏自副。
⑩謹謹:小心翼翼的樣子。
(11)述:順從。
(12)黩:通“筥(dú)”。
輕慢不敬。
(13)貢:薦舉。
【譯文】 窦公有一個哥哥、三個弟弟:窦常、窦群、窦庠、窦鞏。
窦常是進士出身,任水部員外郎,郎、夔、江、撫四州刺史。
窦群曾為隐居之士,被征召,從吏部郎中升至禦史中丞,出京師任黔中觀察使和容管經略使,去世。
窦庠三次輔佐大府,由奉先令轉任登州刺史。
窦鞏也是進士,以禦史的身份輔佐淄青府。
四位兄弟的才華都是有名的。
窦公有三個兒子:長子叫窦周馀,愛好學術文化,恭敬地盡孝道,順從父親的意志,甯肯委屈自己也不敢輕慢不敬。
次子叫某,三子叫某,都是中進士。
還有三個女兒。
以上寫其兄弟子女。
愈少公十九歲①,以童子得見②,于今四十年。
始以師視公,而終以兄事焉。
公待我一以朋友,不以幼壯先後緻異。
公可謂笃厚文行君子矣!其銘曰: 【注釋】 ①愈少公十九歲:韓愈生于大曆三年(768),當時五十五歲。
②童子:未成年的人。
【譯文】 我比窦公小十九歲,認識他時我還未成年,到今天四十年了。
一開始我把窦公當做老師來對待,最後視之為兄長。
窦公把我當做一個朋友,不因為年齡差距而有什麼不同。
窦公可以稱得上是忠厚的君子啊!銘文說: 後缗窦逃闵腹子①,夏以再家窦為氏②。
聖愕旋河犢引比③,相嬰撥漢納孔軌④。
後去觀津⑤,而家平陵⑥。
遙遙厥緒⑦,夫子是承。
我敬其人,我懷其德。
作詩孔哀,質于幽刻⑧。
【注釋】 ①後缗(mǐn)窦逃闵腹子:《左傳·哀公元年》:“昔有過澆,滅夏後相,後缗方娠,逃出自窦,歸于有仍。
”後缗,夏帝相之妃。
窦,孔穴。
闵,通“憫”。
憐憫。
②夏以再家窦為氏:後缗生少康,少康生杼和龍二子。
少康得同姓部落有鬲氏幫助,恢複夏代統治。
龍居有仍,遂為窦氏。
家,據為一家所有,意思是一人統治天下。
③聖愕旋河犢引比:《史記》載,孔子不得用于衛,将西見趙簡子。
至于河,聞窦鳴犢、舜華之死,臨河而歎曰:“美哉水,洋洋乎!丘之不濟此,命也夫!”聖,指孔子。
愕,陡然一驚。
旋河,過河。
④相嬰拔漢納孔軌:嬰,窦嬰,字王孫,觀津(今河北衡水東)人。
窦太後侄。
武帝初,任宰相,推崇儒術,反對黃老學說。
當時武帝與窦太後都好黃老,而嬰隆推儒術,貶道家言,這就是所謂的“拔漢納孔軌”,意思是拔漢家黃老之習,而納之孔子之道。
拔,移易。
軌,道。
⑤觀津:今河北武邑東南。
景帝母窦太後即觀津人。
⑥平陵:今陝西鹹陽西北。
⑦緒:絲頭,引申為頭路或開端。
這裡是祖宗的意思。
⑧質:通“置”。
幽刻:指墓碑。
【譯文】 後缗憐念腹中的孩子,從孔穴中逃出來,夏再次恢複統治時,窦就成了姓氏。
孔聖人将要過河時驚聞窦鳴犢之死而引出比喻,宰相窦嬰拔漢家黃老之習,而納之孔子之道。
後去了觀津,以平陵為家。
遠久的祖先啊,窦公繼承了他們。
我尊敬窦公的為人,懷念他的品德。
我無限悲痛地為窦公寫詩,把它刻在墓碑上。
清河郡公房公墓碣銘 【題解】 此文寫于元和十年(815)。
文章叙述了房啟的先世、曆官及行賄被貶官等事。
房啟的曾祖父、祖父都曾任唐朝宰相,房啟一開始借助門蔭為官,後官職日漸升遷。
文中交代房啟的為官曆程,看似信手拈來,卻如刀攻斧鑿,步步清晰。
雖然作者用“中人使授命書,應待失禮,客主違言”來掩飾他的罪事,但在銘文中還是為他“失署亡資”感到遺憾。
歸有光說此文“典質精嚴”。
姚鼐說:“依次叙述,是東漢以來刻石文體,但出韓公手,自然簡古清峻,其筆力不可強幾也。
” 公諱啟,字某①,河南人。
其大王父融②,王父琯③,仍父子為宰相④。
融相天後⑤,事遠不大傅⑥。
琯相玄宗、肅宗⑦,處艱難中⑧,與道進退,薨贈太尉,流聲于茲。
父乘,仕至秘書少監⑨,贈太子詹事。
以上先世。
【注釋】 ①字某:房啟字開士。
②大王父:曾祖父。
③王父:祖父。
④仍:重複,頻繁。
⑤天後:指武則天。
⑥傅:通“敷(fū)”。
陳述。
⑦肅宗:唐肅宗李亨(711—762),756—761年在位。
唐玄宗之子。
⑧處艱難中:指安史之亂。
⑨秘書少監:秘書省的長官,掌圖書著作等事。
【譯文】 房公名啟,字某,河南人。
曾祖父房融,祖父房琯,父子相繼任宰相。
房融在則天皇後時任宰相,因為離現在時間太久遠就不贅述了。
房琯在玄宗、肅宗時任宰相,在艱難時刻,伴皇帝左右,死後贈太尉,名聲流傳到今天。
父親房乘,官至秘書少監,死後贈太子詹事。
以上寫其先世。
公胚胎前光①,生長食息,不離典訓之内②,目濡耳染③,不學以能。
始為鳳翔府參軍④,尚少,人吏迎觀望見,鹹曰:“真房太尉家子孫也!”不敢弄以事。
轉同州澄城丞⑤,益自飾理⑥,同官憚伏⑦。
衛晏使嶺南黜陟⑧,求佐得公,擢摘良奸,南土大喜。
還,進昭應主簿。
裴胄領湖南⑨,表公為佐⑩,拜監察禦史,部無遺事(11)。
胄遷江西,又以節鎮江陵(12),公一随遷佐胄,累功進至刑部員外郎,賜五品服,副胄使事為上介(13)。
上聞其名,征拜虞部員外。
在省籍籍(14),遷萬年令(15),果辯憿絕(16)。
以上曆官。
【注釋】 ①胚胎:懷孕一月為胚,三月為胎。
②典訓:經籍。
③目濡(rú)耳染:即“耳濡目染”。
濡,染。
④鳳翔:治天興,今陝西鳳翔。
⑤同州:治武鄉,今陝西大荔。
澄城:今陝西澄城。
⑥飾:原意為增加人物形貌的華美,引申為加強自身修養。
⑦憚:震撼。
伏:通“服”。
佩服。
⑧衛晏使嶺南黜陟:建中元年(781)二月,德宗為推行兩稅法,在各道設黜陟使,以統一稅制,同時考察地方官吏的政績。
遣黜陟使洪經綸、柳冕、衛晏等十人分行天下,晏使嶺南。
黜陟,這裡是黜陟使,官名。
調查官吏的行為以施賞罰。
⑨裴胄:字胤叔,河東聞喜(今山西聞喜)人。
貞元三年(787),為湖南觀察使。
⑩佐:副職。
(11)部:部署。
(12)節鎮:指設置節度使的要沖大郡。
也指節度使。
(13)副:輔助。
亦指輔助的人或物。
介:輔助。
(14)籍籍:亦作“藉藉”,紛亂貌。
常形容衆口喧騰或名聲甚盛。
(15)萬年:今陝西長安。
(16)辯:治理。
憿(jī):疾。
【譯文】 房公母親懷孕之前見到光,他長大時日常作息,身邊都不離經籍,耳濡目染,就算不學也已能寫東西了。
房公一開始是任鳳翔府參軍,當時年紀很輕,老百姓和官吏們看見他,都說:“不愧是房太尉的子孫啊!”沒有人敢拿事來捉弄他。
轉任同州澄城縣丞後,房公更加注重自身的修養,舉止得體,同僚們都很震驚,非常佩服他。
衛晏到嶺南任黜陟使,請房公佐助他,提拔良士,鏟除奸臣,嶺南的百姓都擁護他。
回來後房公風光地任了主簿。
裴胄任湖南觀察使,上奏房公為副職,皇上就任房公為監察禦史,他在任上,所部署的事沒有遺留不辦的。
裴胄轉職到江西,又去江陵任節度使,房公都跟随在他身邊佐助他,累功升為刑部員外郎,賜五品官服,佐助裴胄,裴胄把他當做最好的佐助。
皇上聽說了他,征召為虞部員外郎。
因為朝省雜亂喧鬧,就轉任萬年令,辦事果斷,斬絕弊害。
以上寫其為官經曆。
貞元末,王叔文用事①,材公之為,舉以為容州經略使②,拜禦史中丞,服佩視三品③,管有嶺外十三州之地④。
林蠻洞蜒⑤,守條死要⑥,不相漁劫⑦,稅節賦時⑧,公私有餘。
削衣貶食,不立資遺,以班親舊朋友為義⑨。
在容九年,遷領桂州⑩,封清河郡公,食邑三千戶。
以上經略容、桂。
【注釋】 ①王叔文:越州山陰(今浙江紹興)人。
順宗時任戶部侍郎,推行改革。
憲宗即位,貶為渝州司戶,次年被殺。
②容州:今廣西容縣。
貞元二十一年(805),以啟為容州刺史,兼禦史中丞,容管經略使。
③視:比照。
④嶺外十三州:容管經略使所隸屬的有容、辨、白、牢、欽、嚴、禹、湯、襄、古等州。
嶺外,即嶺南。
⑤蜒:通“蜑(dàn)”。
蛋戶,南方夷族之一,也稱龍戶。
在閩粵沿海以舟楫為家,以漁為業。
⑥要:約誓,引申為締結。
⑦漁:用不正當手段去謀取。
⑧節:猶“适”,恰好。
⑨班:分賜。
舊:舊友,舊交。
⑩遷領桂州:元和八年(813),以啟為桂管觀察使。
桂州,今廣西桂林。
【譯文】 貞元末年,王叔文當權,認為房公是個人才,舉薦他任容州經略使,授禦史中丞職位,照三品的官服和佩飾,統管嶺外十三州的地盤。
就此南蠻各夷族遵守朝廷的規矩,締結和約,永不互相侵犯,稅賦及時,官家與百姓都富足有餘。
房公本人節衣縮食,不留什麼财産給後人,而去資助親戚朋友,朋友們都認為他是個有道德之人。
房公在容州九年,轉任桂管觀察使,被封為清河郡公,食邑三千戶。
以上述其經略容州、桂州。
中人使授命書①,應待失禮②,客主違言③,征貳太仆④。
未至,貶虔州長史,而坐使者⑤。
以疾卒官,年五十九。
其子越,能輯父事無失⑥,謹謹緻孝。
既葬,碣墓請銘⑦。
銘曰: 【注釋】 ①中人:宦官。
②失禮:不合禮節,沒有禮貌。
③違言:話不投機。
④征貳太仆:《舊唐書·憲宗紀》:“啟除桂管觀察使,其本道邸吏賂吏部主管,私得官告,飛驿以授啟。
既而憲宗自遣中使持诏賜啟,啟畏使者,邀重賂,即曰:‘先五日已得诏。
’使者給請視,因持之歸,以聞。
七月,貶啟太仆少卿。
”貳,副職。
⑤坐使者:《舊唐書·憲宗紀》:“啟自陳獻使者南口十五,帝怒,殺中使。
啟未至京師,貶虔州長史。
始诏五管福建黔中道,不得以口饋遺,罷臘口等使。
九月丙午,中官季建章坐受啟賂,杖一百,處死。
癸未,貶啟處州長史。
啟先賂建章口十五人,既怨其發官告事,乃具上言。
帝既殺建章,并黜啟。
” ⑥輯:原義是記錄,引申為接替。
⑦碣:同“揭”。
聳峙。
【譯文】 朝中宦官來授房公任命的诏書,他應待不合禮節,主客間話不投機,被降任太仆少卿。
還未到任,又貶為虔州刺史,宦官也連罪了。
房公因病死于任上,享年五十九歲。
房公的兒子房越,能全部秉成父事,恭敬孝順。
下葬時,要立墓碑,請我寫墓志銘。
銘文是: 房氏二相,厥家以聞。
條葉被澤①,況公其孫。
公初為吏,亦以門庇②。
佐使于南,乃始已緻。
既辦萬年,命屏容服③。
功緒卓殊④,氓獠循業⑤。
維不順随,失署亡資⑥。
非公之怨,銘以著之。
【注釋】 ①條葉:枝條和葉子。
比喻旁人。
澤:恩澤。
②門庇:即門蔭,借助先人之功循例入官。
③容:接納。
④緒:前人未竟的事業。
⑤氓:百姓。
專指居于郊野之民。
獠:西南地區的夷族。
⑥署:指代理、暫任或試充官職。
【譯文】 房氏出了兩位宰相,房家以此名聞天下。
旁人已受恩澤,何況房公是他們的孫兒。
房公初做官,也是憑借門蔭。
在嶺南佐助衛晏,乃是全憑自己的能力。
治理萬年縣,命令下達,無不接受服從。
功業卓越,夷人安居樂業。
因為不順随宦官,丢掉了官職,失去了财産。
不是房公有怨恨,隻是寫在銘上罷了。
尚書庫部郎中鄭君墓志銘 【題解】 此文寫于長慶元年(821)。
韓愈在江陵時,與鄭群為同僚,還曾寫詩贈給鄭群。
文章叙述了鄭群的曆官、為人和家庭,稱贊他是如“列禦寇、莊周等所謂近于道”的人。
寫鄭群的為人部分,尤為生動,他得到薪俸就聚朋友連續幾天幾夜地玩樂,“費盡不複顧問”,或竟分給大家花,“不為後日毫發計留”;等到沒錢時,無法招待客人,有時“竟日不能設食”。
一個眼中沒有錢的灑脫的人物形象活生生地出現在我們面前。
茅坤說此文:“隽才逸興。
”劉大櫆(kuí)說:“韓公文法,勁挺獨造。
獨此篇叙次尤逸,風神略近太史公。
” 君諱群,字弘之,世為荥陽人①。
其祖于元魏時有假封襄城公者②,子孫因稱以自别。
曾祖匡時,晉州霍邑令③。
祖千尋,彭州九隴丞④。
父迪,鄂州唐年令⑤,娶河南獨孤氏女。
以上先世。
生二子,君其季也⑥。
【注釋】 ①荥陽:今河南荥陽。
②元魏:魏初為拓跋氏,至孝文帝,改稱元氏。
襄城公,即鄭偉。
《周書·鄭偉傳》:“偉字子直,荥陽開封人也。
魏孝武西遷,偉亦歸鄉裡。
大統三年……率衆來附,封武陽縣伯,進爵襄城郡公。
”襄城:今河南襄城。
當時襄城郡屬東魏,所以說假封。
③晉州霍邑:今山西霍州,唐時屬河東道。
④彭州九隴:今四川彭州,唐時屬劍南道。
⑤鄂州唐年:今湖北崇陽西,唐時屬江南道。
⑥季:排行最小的。
【譯文】 鄭君名群,字弘之,世代生活在荥陽。
因祖輩在元魏時被假封過襄城公,子孫們就自稱是襄城人,以與别人區别開來。
曾祖鄭匡為晉州霍邑縣令。
祖父鄭尋為彭州九隴縣丞。
父親鄭迪曾為鄂州唐年縣令,娶河南獨孤氏的女兒為妻。
以上述其先世。
生下兩個兒子,小兒子就是鄭君。
以進士選吏部考功①,所試判為上等,授正字②。
自鄠縣尉拜監察禦史③,佐鄂嶽使④。
裴均之為江陵⑤,以殿中侍禦史佐其軍。
均之征也⑥,遷虞部員外郎⑦。
均鎮襄陽,複以君為襄府左司馬、刑部員外郎⑧,副其支度使事⑨。
均卒,李夷簡代之⑩,因以故職留君。
歲餘,拜複州刺史(11),遷祠部郎中。
會衢州無刺史(12),方選人,君願行,宰相即以君應诏。
治衢五年,複入為庫部郎中。
行及揚州,遇疾,居月餘,以長慶元年八月二十四日卒,春秋六十。
即以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從葬于鄭州廣武原先人之墓次(13)。
以上曆官、卒葬。
【注釋】 ①吏部考功:即吏部考功司,掌天下貢舉之職。
②正字:指集賢殿正字。
③鄠(hù)縣:今陝西西安鄠邑區,唐時屬關内道京兆府。
④鄂嶽使:指鄭坤。
《舊唐書·德宗紀》:“貞元十八年三月己巳,以蕲州(今湖北蕲春南)刺史鄭坤為鄂州刺史,鄂、嶽、蕲、沔(miǎn)觀察使。
” ⑤裴均:字君濟,河東聞喜(今山西聞喜)人。
江陵:今湖北江陵。
⑥均之征:《舊唐書·憲宗紀》:“元和三年夏四月丁卯,以荊南節度使裴均為右仆射,判度支。
”征,召,征聘。
⑦虞部員外郎:掌天下山澤之事。
⑧左司馬:大都督府司馬二人,分為左右,輔佐都督。
⑨副其支度使事:為支度副使。
《新唐書·百官志》:“節度使兼支度營田招讨經略使,則有副使判官各一人。
” ⑩李夷簡代之:《舊唐書·憲宗紀》:“元和六年夏四月庚午,以戶部侍郎判度支李夷簡檢校禮部尚書,襄州大都督府長史,山南東道節度使。
五月丙午,前山南節度使檢校左仆射平章事裴均卒。
”李夷簡,字易之。
(11)複州:今湖北仙桃,唐時屬山南道。
(12)衢州:今浙江衢州,唐時屬江南道。
(13)廣武原:即廣武山之原。
廣武山在鄭州荥澤西。
【譯文】 鄭君以進士身份參加吏部考功司的考試,判為上等,授集賢殿正字。
從鄠縣尉升至監察禦史,輔佐鄂嶽使裴均。
裴均去了江陵,鄭君以殿中侍禦史的身份輔佐他治軍。
裴均被征召為右仆射後,鄭君轉任虞部員外郎。
裴均去鎮守襄陽,又任鄭君為襄陽府左司馬、刑部員外郎、支度副使。
裴均去世,李夷簡替代其職務,挽留鄭君續任前職。
一年多後,任命他為複州刺史,轉任祠部郎中。
恰逢衢州沒有刺史,正在選人,鄭君願意去,宰相就讓他來應诏。
鄭君治理衢州五年,又轉任庫部郎中。
上任途中行至揚州得病,住了一個多月,于長慶元年八月二十四日去世,時年六十歲。
就在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葬于鄭州廣武原先人的墓旁。
以上述其曆官、卒葬。
君天性和樂,居家事人,與待交遊,初持一心,未嘗變節①。
有所緩急曲直薄厚疏數也,不為翕翕熱②,亦不為崖岸斬絕之行③。
俸祿入門,與其所過逢吹笙彈筝,飲酒舞歌,诙調醉呼,連日夜不厭。
費盡,不複顧問,或分挈以去,一無所愛惜,不為後日毫發計留也。
遇其空無時,客至,清坐相看,或竟日不能設食,客主各自引退,亦不為辭謝。
與之遊者,自少及老,未嘗見其言色有若憂歎者,豈列禦寇、莊周等所謂近于道者耶④!其治官守身,又極謹慎,不挂于過差⑤。
去官而人民思之,身死而親故無所怨議,哭之皆哀,又可尚也。
以上性情、治行。
【注釋】 ①變節:改變原來的節操。
②翕翕:聚合,趨附的樣子。
③斬絕:決絕。
④列禦寇:相傳戰國時道家,亦作圄寇、圉寇,鄭人。
⑤過差:過了便算的差事,意思是敷衍了事。
【譯文】 鄭君生性和善樂觀,居家事人,待人接物,都是一心一意,從未有任何改變和不同。
遇到有輕重緩急、曲直親疏的事,對人既不過分熱乎,也不做不留情面的事。
俸祿發到手中,就和他所往來的朋友吹笙彈筝,飲酒歌舞,一起玩樂,直到醉了,一連幾天幾夜不厭倦。
錢花光了不再問,或者幹脆就分給衆人,沒有一點愛惜,不計劃為日後的生活留一點點。
到他身無分文時,有客人來,冷清地坐着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有時竟一整天都沒飯吃,客人主人各走各的,也不說告辭的話。
同他交往的,由少到老,從未聽他說過歎息的話,也沒見過他的臉色有憂愁的時候,他豈不是如列禦寇、莊周等所謂接近道的人嗎?他治官守身,行事非常謹慎,不敷衍了事,應付過場。
離官卸任後,百姓想念他,人死後,親朋故友對他生前的所作所為沒有一點埋怨,哀哭他都十分悲傷,真是個可敬的人。
以上寫其性情、治行。
初娶吏部侍郎京兆韋肇女,生二女一男。
長女嫁京兆韋詞,次嫁蘭陵蕭瓒。
後娶河南少尹趙郡李則女,生一女二男。
其餘男二人、女四人,皆幼。
嗣子退思,韋氏生也。
以上妻子。
銘曰: 【譯文】 鄭君先前娶吏部侍郎京兆人韋肇的女兒為妻,生下兩個女兒一個兒子。
長女嫁給京兆人韋詞,次女嫁給蘭陵人蕭瓒。
後來鄭君又娶了河南趙郡少尹李則的女兒,生下一個女兒兩個兒子。
另外還有兩個兒子四個女兒,都還年幼。
嫡子鄭退思,是韋氏所生。
以上寫其妻兒。
銘文是: 再鳴以文進途辟①,佐三府治藹厥迹②。
郎官郡守愈著白③,洞然渾樸絕瑕谪④,甲子一終反玄宅⑤。
【注釋】 ①再鳴以文進:意思是進士及書判拔萃。
②三府:指鄂嶽、江陵、襄府。
藹:茂盛,這裡的意思是繁榮。
③白:純潔。
④洞然:透徹,深入。
渾:簡直。
瑕:疵過。
谪:譴責。
⑤甲子一終:即“春秋六十”。
反:通“返”。
玄:幽。
【譯文】 以文知名,前途廣闊,佐理三府,政績顯赫。
不論是為郎官,還是作刺史,都清正廉潔,純潔得簡直就是一塊無瑕的玉,六十歲去世,回到了他幽靜的宅院。
江南西道觀察使太原王公墓志銘 【題解】 此文寫于長慶三年(823)。
王弘中為連州司戶時,韓愈正做連州陽山縣令,為他寫過《宴喜亭記》;後來王弘中為江南西道觀察使時,韓愈任袁州刺史,又為他寫過《滕王閣記》。
王弘中死後,韓愈寫了這篇《墓志銘》,還寫了《神道碑》,但兩篇内容完全不同。
這篇文章叙述了王弘中的曆官、治行和家世、卒葬。
文筆生動,人物形象活靈活現。
曾國藩說此文與《神道碑》:“觀二篇無一字同,可知叙事之文,狡變化,無所不合。
” 公諱仲舒,字弘中。
少孤①,奉其母居江南,遊學有名②。
貞元十年③,以賢良方正拜左拾遺④,改右補阙⑤,禮部、考功、吏部三員外郎。
貶連州司戶參軍⑥,改夔州司馬佐江陵使⑦。
改祠部員外郎,複除吏部員外郎。
遷職方郎中知制诰⑧,出為峽州刺史⑨,遷廬州⑩。
未至丁母憂(11),服阕改婺州、蘇州刺史(12)。
以上曆官中外。
【注釋】 ①孤:喪父稱孤。
②遊學:遠遊異地,從師求學。
③貞元十年:796年。
④賢良方正:全名為“賢良方正直言極谏科”,是明經、進士以外的科舉科目。
⑤補阙:職掌對皇帝進行規谏,并舉薦人員。
左補阙屬門下省,右補阙屬中書省。
⑥連州:今廣東連陽。
司戶:主管民戶,在府曰戶曹參軍,在州曰司戶參軍,在縣曰司戶。
⑦夔州:今四川奉節。
⑧職方:屬兵部,掌管地圖等。
知制诰:掌起草诏令。
原為中書舍人之職,其後常以他官代行其職,則稱某官知制诰。
⑨峽州:今湖北宜昌。
⑩廬州:治所在今安徽合肥。
(11)丁憂:指因父母之喪而解職。
(12)服阕:父母死後守喪三年,期滿除服,稱為“服阕”。
阕,終了。
婺(wù)州:今浙江金華。
【譯文】 王公名仲舒,字弘中。
小時候他父親就去世了,他侍奉母親住在江南,當時他離家從師求學,很有名聲。
貞元十年,王公中賢良方正科考試,被任命為左拾遺,又改任右補阙,禮部、考功吏部三員外郎,後被貶為連州司戶參軍,改任夔州司馬,輔佐江陵的節度使。
又改任祠部員外郎,再遷任職方郎中知制诰。
出京師任峽州刺史,再遷任廬州刺史。
還未到廬州,母親去世,回家守喪,後改任婺州、蘇州刺史。
以上寫其在朝廷與地方的任職經曆。
征拜中書舍人,既至,謂人曰:“吾老,不樂與少年治文書①,得一道,有地六七郡,為之三年,貧可富,亂可治。
身安功立,無愧于國家可也。
”日日語人。
丞相聞問語驗,即除江南西道觀察使兼禦史中丞②。
至則奏罷榷酒錢九千萬③,以其利與民。
又罷軍吏官債五千萬,悉焚簿文書。
又出庫錢二千萬,以丐貧民遭旱不能供稅者④。
禁浮屠及老子⑤,為僧道士不得于吾界内因山野立浮屠老子象,以其诳丐漁利⑥,奪編人之産⑦。
在官四年,數其蓄積,錢餘于庫,米餘于廪⑧。
以上服阕後為中書舍人、江西觀察。
【注釋】 ①治:修改的意思。
②江南西道:轄境相當于今江西、湖南(沅陵以南的沅水流域除外)、皖南及湖北東部的江南地區。
③榷(què)酒:即榷酤,又名“榷酒酤”“酒榷”。
政府所施行的酒專賣,又泛指一切管制酒業取得酒利的措施。
④丐:給予,施予。
⑤浮屠:指佛教。
老子:指道教。
⑥诳:欺騙,迷惑。
丐:求。
漁利:用不正當的手段謀取利益。
⑦編人:編入人口冊之人。
⑧廪:米倉。
【譯文】 又被征召任命為中書舍人,到任後,對人說:“我老了,不願意繼續給年輕人修改文書了,最好給我一個道,有那麼六七個郡,我在任三年,可讓貧窮的地方富起來,亂的地方安定下來。
安身立業,這樣無愧于國家。
”王公天天對人說。
丞相聽别人說後就去問他,見他果然是這樣講的,就任他為江南西道觀察使兼禦史中丞。
王公上任後就免去對酤戶及酤肆征收的酒稅九千萬,把利還給百姓。
又免去軍中官吏欠公家的債錢五千萬,把記載欠債的賬簿文書全都燒毀。
王公還從官府的府庫中拿出兩千萬,接濟那些因遭旱災納不了稅的貧窮百姓。
又禁信佛教與道教,在其管界内,不能有出家為僧和當道士的。
有在山村野外立佛像和老子像的,就認為是騙取錢财,王公就沒收了他們的财産。
王公在任四年,查看官家的蓄積,則是庫有餘錢,倉有餘糧。
以上寫他守喪期滿後任中書舍人、江西觀察史。
朝廷選公卿于外①,将征以為左丞,吏部已用薛尚書代之矣②。
長慶三年十一月十七日,未命而薨,年六十二。
天子為之罷朝,贈左散騎常侍。
遠近相吊。
以四年二月某日葬于河南某縣先茔之側。
以上卒葬。
【注釋】 ①公卿:原指三公九卿,後泛指朝廷中的高級官員。
②薛尚書:薛放,河中寶鼎(今山西萬榮)人。
長慶三年(823),代王仲舒鎮江西。
【譯文】 朝廷在京師之外遴選官員,要征召王公入朝為左丞,吏部也已經派薛尚書去替代他。
長慶三年十一月十七日,王公未來得及赴命而去世,時年六十二歲。
皇上痛心得沒有上朝,贈王公左散騎常侍。
各方都有人來哭吊他。
長慶四年二月某日,葬于河南某縣他先人墳茔旁邊。
以上述其卒葬。
公之為拾遺,朝退,天子謂宰相曰:“第幾人非王某邪?”是時,公方與陽城更疏論裴延齡詐妄①,士大夫重之。
為考功吏部郎也,下莫敢有欺犯之者。
非其人②,雖與同列未嘗比數收拾③,故遭讒而貶。
在制诰,盡力直友人之屈④,不以權臣為意,又被讒而出。
元和初,婺州大旱,人餓死,戶口亡十七八⑤。
公居五年,完富如初。
按劾群吏⑥,奏其贓罪,州部清整,加賜金紫⑦。
其在蘇州,治稱第一。
以上曆官賢聲。
【注釋】 ①陽城:字亢宗,定州北平(今河北順平)人。
唐德宗想任命裴延齡為宰相,王仲舒和陽城上書論其奸。
②非:責怪,反對。
③比數收拾:收斂一些的意思。
④直友人之屈:友人指楊憑。
楊憑為京兆尹,被禦史中丞李夷簡所劾,貶臨賀尉。
王仲舒論議為其伸冤,由是出為峽州刺史。
⑤戶口:戶冊上登記的人口。
⑥按:審查。
⑦金紫:金印紫绶的簡稱。
秦漢時相國、丞相、太尉、大司空、太傅、列侯等皆金印紫绶。
魏晉以後,光祿大夫得假金章紫绶,因亦稱金紫光祿大夫。
【譯文】 王公為左拾遺,一天退朝後,天子對宰相說:“朝班中的第幾位莫不是王仲舒?”當時正好王公和陽城在輪流上疏指責裴延齡狡詐狂妄,士大夫們很重視他。
為吏部考功員外郎,下屬沒有敢觸犯他的。
反對某個人,就算是同事,也未曾有所收斂,所以遭讒言陷害被貶職。
為知制诰,盡力為朋友伸冤,不把朝中權臣的意見放在眼裡,再次被讒言所害貶出京師。
元和初年,婺州嚴重幹旱,百姓餓死,戶冊上登記的人口死有十分之七八。
王公在這裡待了五年,婺州又恢複了原來富庶的景象。
王公審查衆官員,表奏其中犯有罪行的,婺州得到清理整頓,王公被授金印紫绶。
在蘇州,王公的治理可稱天下第一。
以上述其曆次任職的賢良名聲。
公所至,辄先求人利害①,廢置所宜,閉閣草奏,又具為科條②,與人吏約③。
事備,一旦張下,民無不忭叫喜悅④。
或初若小煩⑤,旬歲皆稱其便。
公所為文章,無世俗氣,其所樹立,殆不可學⑥。
以上總叙治行、文學。
【注釋】 ①利害:利益與害處。
②科條:法令條規。
③約:商量。
④忭(biàn):喜樂。
⑤煩:煩勞。
⑥殆:大概。
【譯文】 王公所到之處,先調查此地的情況,弄清楚該興之利與該棄之弊,廢掉該棄的,設置該興的,關起門來草拟奏章,又把所拟都寫成法令條規,和百姓官吏商量。
事情準備好後,一經宣布,百姓無不喜悅歡欣。
即便一開始有一點不适應,過一年後就都說很有好處了。
王公所寫的文章,沒有一點世俗氣,他的文章的風格,大概别人是學不了的。
以上概述其為政成績、文學成就。
曾祖諱玄暕比部員外郎①。
祖諱景肅,丹陽太守②。
考諱政,襄、鄧等州防禦使、鄂州采訪使③,贈工部尚書。
公先妣渤海李氏④,贈渤海郡太君。
公娶其舅女,有子男七人:初、哲、貞、宏、泰、複、洄。
初進士及第,哲文學俱善,其餘幼也。
長女婿劉仁師,高陵令⑤;次女婿李行修,尚書刑部員外郎。
銘曰: 【注釋】 ①暕:讀jiǎn。
②丹陽:今江蘇丹陽。
③鄧:鄧州,今河南鄧州。
④渤海:今山東濱州。
⑤高陵:今陝西高陵。
【譯文】 王公的曾祖父名玄暕,曾任比部員外郎。
祖父名景肅,曾任丹陽太守。
父親名政,曾任襄、鄧等州防禦使、鄂州采訪使,死後贈工部尚書。
王公的母親是渤海人姓李,死後封贈渤海郡太君。
王公娶他舅舅的女兒為妻,生下七個兒子:王初、王哲、王貞、王宏、王泰、王複、王洄。
王初,進士及第;王哲,文章和學問都很好;其餘的兒子都還年幼。
王公的長女婿叫劉仁師,任高陵令;次女婿叫李行修,是尚書員外郎。
銘文是: 氣銳而堅,又剛以嚴。
哲人之常①,愛人盡己。
不倦以止,乃吏之方。
與其友處,順若婦女。
何德之光?墓之有石。
我最其迹②,萬世之藏。
【注釋】 ①哲人:才能識見超越尋常的人。
②最:總計,合計。
【譯文】 勇氣銳利堅定,為人剛強而嚴厲。
哲人的平常事,盡己所能愛護别人。
不因疲倦而停止,乃是為官的方正之處。
與朋友相處,卻溫順得像個婦人。
王公的德行光耀在哪裡?墓地中有石碑為記。
我總結他的功績,使之萬世永存。
檢校尚書左仆射右龍武軍統軍劉公墓志銘 【題解】 此文寫于元和九年(815)。
文章叙述了劉昌裔的先世、仕宦及卒葬。
劉昌裔在《舊唐書》中有傳,但非常簡單。
他一生的榮耀之處即守陳州。
韓愈曆數他在楊琳、曲環手下的戰績,極詳極細,使人覺得他南征北戰,不愧是一員大将。
在描寫劉昌裔與吳少誠的交往時,尤為生動。
吳少誠本為叛軍,劉昌裔并不與他為仇,“命上吏不得犯蔡州人”,而“少誠吏有來犯者,捕得縛送曰:‘妄稱彼人,公宜自治之。
’”這樣吳少誠怎麼能再與他為敵呢?此足以顯示出劉昌裔的足智多謀。
公諱昌裔,字光後,本彭城人①。
曾大父諱承慶,朔州刺史②。
大父巨敖,好讀老子、莊周書,為太原晉陽令③。
再世宦北方④,樂其土俗,遂著籍太原之陽曲⑤,曰:“自我為此邑人可也,何必彭城?”父訟,贈右散騎常侍。
以上先世。
【注釋】 ①彭城:今江蘇徐州。
②朔州:治所在招遠,今山西朔州。
③太原:今山西太原西南晉源鎮。
晉陽:今太原。
④世宦:古代貴族世代為官。
⑤陽曲:今山西陽曲。
【譯文】 劉公名昌裔,字光後,本是彭城人。
曾祖父名承慶,曾任朔州刺史。
祖父劉巨敖,喜歡讀莊子、老子的書,曾任太原晉陽令。
再以後世代在北方為官,喜歡當地的風俗習慣,就開始稱籍貫是太原陽曲,說:“我是這裡的人就可以了,何必說是彭城人呢?”父親劉訟,死後贈右散騎常侍。
以上寫其先世。
公少好學問,始為兒時,重遲不戲①,恒有所思念計畫②。
及壯自試,以開吐蕃說幹邊将,不售。
入三蜀③,從道士遊。
久之,蜀人苦楊琳寇掠,公單船往說,琳感欷,雖不即降,約其徒不得為虐。
琳降,公常随琳不去④。
琳死,脫身亡⑤,沉浮河、朔之間⑥。
建中中,曲環招起之⑦,為環檄李納⑧,指摘切刻⑨。
納悔恐動心⑩,恒、魏皆疑惑氣懈(11)。
環封奏其本,德宗稱焉。
環之會下濮州(12),戰白塔,救甯陵、襄邑(13),擊李希烈陳州城下(14)。
公常在軍間,環領陳、許軍,公因為陳、許從事,以前後功勞,累遷檢校兵部郎中、禦史中丞、營田副使(15)。
以上從楊琳、曲環。
【注釋】 ①重遲:遲緩,不敏捷,引申為穩重。
②思念:思考。
畫:謀劃,籌劃。
③三蜀:漢初分蜀郡置廣漢郡,武帝又分置犍為郡,合稱三蜀。
④常随琳不去:《新唐書·劉昌裔傳》載,楊琳歸順後,任命劉昌裔為泸州刺史。
⑤亡:出外,即離開某處。
⑥沉浮:比喻盛衰、消長。
河、朔:泛指黃河以北地區。
⑦曲環:陝州安邑(今山西夏縣)人。
大曆中數破吐蕃,累遷開府儀同三司,封晉昌郡王。
⑧李納:平盧淄青節度使李正己子。
建中二年(781)七月,李正己卒,李納自稱留後。
⑨指摘:指出缺點錯誤。
後用為指責、揭發的意思。
刻:比喻深切印入。
⑩動心:心志動搖。
(11)恒:指成德節度使李惟嶽。
魏:指魏博節度使田悅。
(12)環之會下濮州:《舊唐書·德宗紀》:“納攻徐州,環與劉玄佐将兵救之,敗其衆。
納還濮陽,玄佐進圍之,殘其郛。
”濮州,治鄄(juàn)城,今山東鄄城北舊城。
(13)甯陵:今河南東部,唐時屬宋州。
襄邑:今河南睢(suī)縣,唐時屬宋州。
(14)擊李希烈:《舊唐書·德宗紀》:“興元元年(784)閏十月,李希烈遣将翟崇晖悉衆圍陳州,宋亳節度使劉洽,遣馬布都虞候劉昌與隴右幽州節度使曲環,将兵三萬救之,擒崇晖于州西。
” (15)營田副使:唐朝各道設營田使、營田副使,管理屯田事務。
營田,即屯田。
【譯文】 劉公少年時好讀書提問題,還是小孩子時,行為就很穩重而少與人嬉笑遊戲,總像在思考着什麼問題策劃着什麼事情。
三十歲時一試身手,以打通吐蕃之計劃去勸說戍邊的将領,沒有被接受。
後來去了三蜀,跟随道士一起雲遊。
很長時間,蜀地人遭受楊琳的強取豪奪,劉公隻身乘船前往遊說,楊琳被深深地感化,雖然沒有立即投降,但命令他的徒衆不得再繼續為虐。
楊琳歸降後,劉公就留在了他身邊。
楊琳死,劉公離開那裡,在河、朔之間輪番任官。
建中年間,曲環招劉公到自己手下來,劉公為曲環寫聲讨李納的檄文,對李納的指責深切要害。
李納讀後都有些後悔但怕自己會心志動搖,成德軍節度使與魏博節度使讀後都心生疑惑,感到洩氣。
曲環把劉公寫的檄文上奏給皇上,皇上稱贊了他。
曲環下濮州,在白塔作戰,救下甯陵、襄邑城,進攻李希烈于陳州城下,劉公都在軍中。
曲環任陳許節度使,劉公由此任陳許從事,憑前前後後的功勞,先後升為檢校兵部郎中、禦史中丞、營田副使。
以上寫其跟随楊琳、曲環。
吳少誠乘環喪,引兵叩城①,留後上官說,咨公以城守②,所以能擒誅叛将③,為抗拒,令敵人不得其便。
圍解,拜陳州刺史。
韓全義敗,引軍走陳州④,求入保。
公自城上揖謝全義曰:“公受命詣蔡,何為來陳?公無恐,賊必不敢至我城下。
”明日,領步騎十餘,抵全義營。
全義驚喜,迎拜歎息,殊不敢以不見舍望公⑤。
改授陳、許軍司馬。
以上守陳州,為陳州刺史司馬。
【注釋】 ①引兵叩城:《舊唐書·德宗紀》:“貞元十四年秋,少誠叩唐州,掠臨颍,陳許留後上官涚遣将救之,敗沒,少誠遂圍許州。
” ②留後上官說,咨公以城守:此處“說”應為“涚”。
下同。
《舊唐書·德宗紀》:“涚以刺史知留後。
少誠引兵薄城,涚俱欲遁去,昌裔止之,曰:‘受诏而守,死其職也。
況士馬完奮足支賊,若堅避不戰,七日,賊氣必洩,我以全制之可也。
’涚許之。
少誠晝夜急攻,昌裔出擊,大破之。
”咨,商議。
③能擒誅叛将:《舊唐書·德宗紀》:“兵馬使安國甯,意欲翻城應賊,昌裔覺,以計斬之,并召其麾下,人給二缣,伏兵要巷,見持缣者悉斬之。
”能,和睦。
④韓全義敗,引軍走陳州:韓全義為蔡州招讨使,與淮兵交戰,大潰。
走,逃跑。
⑤殊不敢以不見舍望公:一點也不敢因為不被接納而埋怨劉公。
見舍,接納的意思。
望,埋怨,責備。
【譯文】 吳少誠乘曲環死喪之機,領兵到陳州城下挑釁,留後上官涚和劉公商議守城事宜,沒有怎麼大動幹戈就擒住并殺死了軍中叛将,抵抗敵人,使敵人沒能得逞。
解圍後,劉公被任為陳州刺史。
韓全義與敵人交戰而敗,領兵逃到陳州,請求進城受保護。
劉公從城牆上作揖推辭說:“公不是受命伐蔡州,怎麼會來陳州呢?公不要擔心,賊兵肯定不敢到我的城下來。
”第二天,劉公帶十幾個步兵、騎兵到韓全義營中。
韓全義非常驚喜,迎接劉公并下拜,十分感歎,一點也不敢因為不被接納而埋怨劉公。
之後,劉公改任陳許軍司馬。
以上寫其鎮守陳州,任陳州刺史司馬。
上官說死,拜金紫光祿大夫、檢校工部尚書,代說為節度使。
命界上吏,不得犯蔡州人,曰:“俱天子人,奚為相傷?”少誠吏有來犯者,捕得縛送,曰:“妄稱彼人,公宜自治之。
”少誠慚其軍,亦禁界上暴者。
兩界耕桑交迹,吏不何問。
封彭城郡開國公,就拜尚書右仆射。
以上為陳州節度。
【譯文】 上官涚死後,劉公升金紫光祿大夫、檢校工部尚書,代替上官涚為節度使。
劉公下令命管界内的官吏不得侵犯蔡州百姓,說:“都是天子的子民,為什麼要互相傷害呢?”吳少誠的部下有來侵犯的,被抓住後捆送回去,說:“這人亂說,說是你們的人,公自己看着辦吧。
”弄得吳少誠為之臉紅,也下令屬下禁止在管界内行暴。
兩片管界,桑田交錯,官吏也不過問。
劉公被封為彭城郡開國公,随即被任為尚書左仆射。
以上寫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