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九·傳志之屬上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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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說完漢代封孔子的子孫為殷商之後的事。

     是時,福居家,常以讀書養性為事。

    至元始中①,王莽颛政,福一朝棄妻子,去九江,至今傳以為仙。

    其後,人有見福于會稽者②,變名姓,為吳市門卒雲。

     【注釋】 ①元始:漢平帝年号(1—6)。

     ②會稽:郡名。

    治所在吳縣,即今江蘇蘇州。

     【譯文】 這時,梅福正在家,經常以讀書養性為事。

    到平帝元始年間,王莽當政,有一天梅福扔下妻兒,離開了九江,直至今天人們還傳說他做了神仙。

    後來,也有人說在會稽見過他,已經改了姓名,做了吳市的看門人。

     雲敞字幼孺,平陵人也。

    師事同縣吳章,章治《尚書經》為博士。

    平帝以中山王即帝位,年幼,莽秉政,自号安漢公。

    以平帝為成帝後,不得顧私親,帝母及外家衛氏皆留中山,不得至京師。

    莽長子宇,非莽隔絕衛氏,恐帝長大後見怨。

    宇與吳章謀,夜以血塗莽門,若鬼神之戒,冀以懼莽。

    章欲因對其咎。

    事發覺,莽殺宇,誅滅衛氏,謀所聯及,死者百餘人。

    章坐要斬,磔屍東市門。

    初,章為當世名儒,教授尤盛,弟子千餘人,莽以為惡人黨,皆當禁锢,不得仕宦。

    門人盡更名他師①。

    敞時為大司徒掾,自劾吳章弟子,收抱章屍歸,棺斂葬之,京師稱焉。

    車騎将軍王舜高其志節,比之栾布②,表奏以為掾,薦為中郎谏大夫。

    莽篡位,王舜為太師,複薦敞可輔職③。

    以病免。

    唐林言敞可典郡,擢為魯郡大尹。

    更始時④,安車征敞為禦史大夫,複病免去,卒于家。

     【注釋】 ①更名他師:改以他人為師,諱言是王章弟子。

     ②栾布:漢初人,與彭越相知。

    劉邦殺彭越,枭其頭懸于洛陽,栾布祠而哭之。

     ③輔職:輔弼之任。

     ④更始:西漢末,綠林軍擁立劉玄為帝,年号更始(23—25)。

     【譯文】 雲敞,字幼孺,平陵人。

    曾以同縣吳章為師,吳章研究《尚書》,是博士。

    平帝以中山王的身份繼承了帝位,年齡小,王莽代理朝政,自稱安漢公。

    因為平帝作為成帝的後嗣,不能照顧他自己的親人,所以平帝的母親和舅家衛氏都留在中山,不能來京師。

    王莽的長子王宇,不贊成王莽隔離衛氏,擔心平帝長大後會埋怨他。

    王宇同吳章商議,半夜裡把血塗在王莽府門之上,假裝是鬼神的警告,希望以此來吓唬王莽。

    吳章準備在對策時趁機指出王莽的過失。

    事情被發現之後,王莽殺了王宇,誅滅了衛氏,與這個事件有牽連而被殺的有百餘人。

    吳章被判腰斬,分裂屍首示衆于東市門外。

    當初,吳章本是當時著名的儒生,教授弟子有千餘人,王莽認為都是吳章同黨,都該禁锢,終生不能做官。

    吳章的門人都改以他人為師。

    雲敞當時是大司徒掾,卻承認自己是吳章弟子,抱回了吳章的屍首,用棺椁盛殓下葬,京師人都非常贊賞他的行為。

    車騎将軍王舜推重他的氣節,将他比作栾布,上表奏請将他作為自己的屬官,推薦他做中郎谏大夫。

    王莽篡位以後,王舜做了太師,又推薦雲敞擔任輔弼官員。

    然而因雲敞稱病免官。

    唐林說雲敞可以管理一郡,提拔他做了魯郡的大尹。

    更始時,又賜乘安車征雲敞為禦史大夫,又因其有病而免職離去,最後雲敞死于家中。

     贊曰:昔仲尼稱不得中行①,則思狂狷。

    觀楊王孫之志,賢于秦始皇遠矣。

    世稱朱雲多過其實,“蓋有不知而作之者,我亡是也”②。

    胡建臨敵敢斷,武昭于外。

    斬伐奸隙,軍旅不隊③。

    梅福之辭,合于《大雅》,雖無老成,尚有典刑;殷鑒不遠,夏後所聞④。

    遂從所好,全性市門。

    雲敞之義,著于吳章,為仁由己⑤,再入大府⑥,清則濯纓⑦,何遠之有? 【注釋】 ①中行:中庸之道,不偏不倚。

    《論語·子路》載孔子語曰:“不得中行而與之,必也狂狷乎!”意謂倘不得品性中庸之人相處,則甯取狂狷之徒而不願與無知無識之輩為伍。

     ②蓋有不知而作之者,我亡是也:出自《論語·述而》,是《論語》稱頌孔子的話。

    此譏無知而妄有述作者。

     ③隊:同“墜”。

     ④“雖無老成”幾句:語本《詩經·大雅·蕩》,原文分别為“雖無老成人,尚有典刑”,“殷鑒不遠,在夏後之世”。

    前句意謂今雖無其人,尚有故法可沿用。

    後句意謂殷商要借鑒的并不遠,就看夏桀的下場。

     ⑤為仁由己:出自《論語·顔淵》。

     ⑥再入大府:謂初為司徒掾,後為車騎将軍掾。

     ⑦清則濯(zhuó)纓:語本《楚辭·漁父》:“滄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纓;滄浪之水濁兮,可以濯我足。

    ”濯纓,洗滌冠纓,比喻超塵脫俗,操守高潔。

    意謂君子處世治則出仕,亂則歸隐。

     【譯文】 贊語說:以前孔子說若沒有品性中庸的人可以相處,則甯取狂狷之徒。

    楊王孫的想法不知要比秦始皇好多少倍。

    人們稱道朱雲,多有言過其實之處,正所謂“大概是不知的人妄自述作吧,我不是這樣的”。

    胡建遇敵果斷,勇武顯明于外。

    斬伐奸佞,而使軍旅不瓦解。

    梅福的話,合乎《詩經·大雅·蕩》篇之義,現在雖無這樣的人了,但是還有舊法可以沿用;殷人的教訓并不遙遠,夏桀的事迹他們能聽到的。

    梅福最後順其所好,在吳市做看門人以養性保身。

    雲敞的義舉,從收葬吳章一事上顯示出來,他能為仁由己,兩次擔任大府屬吏,君子世治則出仕,世亂則隐,雲敞出處離此道不遠啊! 蕭望之傳 【題解】 本文詳細叙述了蕭望之如何由一個農家子弟一步步登上朝廷輔臣的位置而終于身敗自盡的曲折曆程,同時也附帶叙說了蕭望之三個兒子的仕宦經曆。

    西漢自武帝連年征戰以來,國力大耗,宣帝中興,局面稍為安定。

    元帝即位,信任宦官,國事漸不可收拾。

    蕭望之即生活在宣、元之際這樣一個轉折時期。

    蕭望之初見霍光,慷慨陳詞,很有氣節,等到位列九卿,卻已失儒者本色。

    他的變化,是有代表性的,也能給我們很多啟發。

    此傳不求跌宕起伏,而以平鋪直叙,娓娓道來,可謂别有滋味。

     蕭望之字長倩,東海蘭陵人也①,徙杜陵。

    家世以田為業,至望之,好學,治《齊詩》②,事同縣後倉且十年。

    以令詣太常受業③,複事同學博士白奇④,又從夏侯勝問《論語》《禮服》⑤。

    京師諸儒稱述焉。

     【注釋】 ①蘭陵:縣名。

    治所在今山東棗莊。

     ②《齊詩》:漢初講《詩》有魯、齊、韓三家。

    魯則申培公,齊則轅固生,燕則韓嬰。

    三家皆屬今文經學。

     ③太常:漢九卿之一,秦時名奉常,漢景帝時改名,負責宗廟禮儀。

    太學亦歸太常管理。

     ④同學博士白奇:白奇初與蕭望之同受業于後倉,後為博士。

     ⑤《禮服》:指《禮》之《喪服》。

     【譯文】 蕭望之,字長倩,家本東海蘭陵人,後來遷到杜陵。

    家中世代務農,到了蕭望之,喜歡學習,研究《齊詩》,師從同縣後倉将近十年。

    後來根據朝廷規定到京師太常學習,又跟以前的同學現在太常任博士的白奇學習,還向夏侯勝請教過《論語》《禮服》。

    京師的儒生對蕭望之很是稱道。

     是時,大将軍霍光秉政,長史丙吉薦儒生王仲翁與望之等數人①,皆召見。

    先是,左将軍上官桀與蓋主謀殺光②,光既誅桀等,後出入自備。

    吏民當見者,露索去刀兵③,兩吏挾持。

    望之獨不肯聽,自引出曰:“不願見。

    ”吏牽持匈匈,光聞之,告吏勿持。

    望之既至前,說光曰:“将軍以功德輔幼主,将以流大化,緻于洽平,是以天下之士延頸企踵,争願自效,以輔高明。

    今士見者皆先露索挾持,恐非周公相成王躬吐握之禮④,緻白屋之意⑤。

    ”于是光獨不除用望之,而仲翁等皆補大将軍史。

    三歲間,仲翁至光祿大夫、給事中,望之以射策甲科為郎⑥,署小苑東門候⑦。

    仲翁出入從倉頭廬兒⑧,下車趨門,傳呼甚寵,顧謂望之曰:“不肯錄錄⑨,反抱關為?”望之曰:“各從其志。

    ” 【注釋】 ①丙吉:魯人,字少卿。

    初為廷尉監,後代魏相為丞相。

     ②上官桀與蓋主謀殺光:參見本書卷十八之《霍光傳》。

     ③露索:露形體而搜索。

     ④躬:親自。

    吐握之禮:周公攝政,一沐三握發,一飯三吐哺,以接天下之士。

     ⑤白屋:寒士所居。

     ⑥射策:相當于抽題考試,分甲乙科,中甲科者一般安排進光祿勳擔任三署郎官,負責宿衛宮殿,皇帝出行時充車騎儀仗,俸祿比三百石。

     ⑦門候:負責開閉門的小官。

     ⑧倉頭廬兒:官府賤役。

     ⑨錄錄:同“碌碌”。

    凡庸,無所作為。

     【譯文】 其時正是大将軍霍光輔政,大将軍長史丙吉推薦王仲翁、蕭望之等幾個儒生,他們都受到召見。

    早些時候左将軍上官桀與蓋主合謀刺殺霍光,霍光處死了上官桀等以後,出入也戒備起來。

    臣民想見大将軍,先要脫衣讓搜查是否暗藏兵刃,之後由兩人挾着去見霍光。

    蕭望之一個人堅持不讓搜身,自個兒一邊走出廳堂一邊說:“我不想見大将軍。

    ”押送之人拽着他不讓走,吵吵嚷嚷,給霍光聽見了,吩咐官吏不要拉扯。

    蕭望之于是走到霍光面前,勸說道:“将軍憑據功德輔弼幼主,将要移風易俗,開創太平,所以天下聰明賢能之人無不伸長脖子、踮起腳跟企盼,争着自薦,要幫大将軍。

    而現在想見您的人都要脫衣檢查,挾拖而行,這恐怕不是周公輔佐成王,為了接見貧士,沐浴等不到頭發幹、吃飯不及下咽的風範。

    ”結果霍光單單沒有任用蕭望之,而王仲翁等人都被用為大将軍的屬吏。

    王仲翁三年之間官至光祿大夫、給事中,蕭望之走射策考試的路子,成績優異,被任為郎中,派去守宮城小苑東門。

    王仲翁常由此門進出,奴仆簇擁,下車進門,前傳後呼,很是風光,他回頭對蕭望之說道:“你不肯遵循常規,反倒成了個把門的。

    ”蕭望之回答道:“人各有志。

    ” 後數年,坐弟犯法,不得宿衛,免歸為郡吏。

    以上微時事迹。

     【譯文】 過了幾年,因為弟弟犯法,蕭望之也不能再在京師任郎中之職,被遣回老家,在郡裡做小吏。

    以上記蕭望之地位低微時事。

     及禦史大夫魏相除望之為屬,察廉為大行治禮丞①。

    時,大将軍光薨,子禹複為大司馬,兄子山領尚書,親屬皆宿衛内侍。

    地節三年夏,京師雨雹,望之因是上疏,願賜清閑之宴,口陳災異之意。

    宣帝自在民間聞望之名②,曰:“此東海蕭生邪?下少府宋畸問狀,無有所諱。

    ”望之對,以為:“《春秋》昭公三年大雨雹,是時季氏專權③,卒逐昭公。

    鄉使魯君察于天變,宜亡此害。

    今陛下以聖德居位,思政求賢,堯、舜之用心也。

    然而善祥未臻,陰陽不和,是大臣任政,一姓擅埶之所緻也。

    附枝大者賊本心,私家盛者公室危。

    唯明主躬萬機,選同姓,舉賢材,以為腹心,與參政謀,令公卿大臣朝見奏事,明陳其職,以考功能。

    如是,則庶事理,公道立,奸邪塞,私權廢矣。

    ”對奏,天子拜望之為谒者④。

    時,上初即位,思進賢良,多上書言便宜,辄下望之問狀,高者請丞相、禦史,次者中二千石試事,滿歲以狀聞,下者報聞,或罷歸田裡,所白處奏皆可。

    累遷谏大夫,丞相司直,歲中三遷,官至二千石。

    其後霍氏竟謀反誅,望之浸益任用。

    以上宣帝初累遷至二千石。

     【注釋】 ①大行治禮丞:大行即大鴻胪,九卿之一,掌蠻夷及諸侯谒見禮儀。

    治禮丞為其屬官。

     ②宣帝自在民間:漢武帝晚年發生巫蠱(ɡǔ)案,太子及太孫皆牽連緻死,時宣帝生才數月,為丙吉所救,養于民間。

    後霍光輔政,昭帝死後初立昌邑王,後因其淫亂而廢,迎宣帝于民間而立。

     ③季氏:春秋魯桓公子季友的後裔,世為大夫,專國政。

     ④谒者:官名。

    屬光祿勳,掌賓贊及上章報問事。

     【譯文】 等到魏相做禦史大夫,任命蕭望之為自己的屬吏,接着蕭望之又通過朝廷選拔廉吏之科,做了大行治禮丞。

    這時大将軍霍光已死,他的兒子霍禹繼為大司馬,霍禹的兄長之子霍山負責尚書事務,霍氏親屬也都擔任内侍親近的職位。

    地節三年的夏天,京師下了一場大冰雹,蕭望之趁機上奏,請求皇上空閑之餘,能給他一個機會,解釋天象怪異的原因。

    宣帝在民間時就聽說過蕭望之的大名,看到奏章就說:“這不是東海郡蕭望之寫的嗎?傳命讓少府宋畸問明情況,不要有什麼忌諱。

    ”蕭望之寫對策,認為:“《春秋》記載魯昭公三年有場大冰雹,當時季氏專權,最後還把昭公趕跑了。

    假如昭公對天變留心的話,應該不會有此禍害。

    如今陛下憑至高的德行坐到皇位上,想的是革新政治,求得賢才,這正是堯、舜所考慮的啊。

    但是嘉瑞仍然不至,陰陽仍然失調,這是由于于大臣主政,某一姓把持權勢所導緻的。

    樹的枝葉太盛,對樹幹和樹根不利,大臣的權利太大,對國家不利。

    隻有高明的君主親自處理繁雜的政務,任用宗室,提拔有才能的人,安排做親信,一起籌劃國家的大政謀略,讓公卿大臣都上朝陳奏政事,清楚自己的職責所在,并以此考核他們的功勞才能。

    這樣,國家各種事務才能處理得井井有條,公正之道得以樹立,奸邪之路被堵塞,私家權力就能被廢除了。

    ”奏對完,宣帝任命蕭望之為谒者。

    當時宣帝即位不久,求才若渴,臣民上書出謀劃策者衆多,碰到上書,都發到蕭望之那兒征求意見,蕭望之覺得好的,報請丞相、禦史試用,次一點的推薦去九卿署,滿一年後再把這些人的工作情況上報,最差的隻給上面通報一下,有的打發回家種地,凡蕭望之的奏議上頭都批準了。

    蕭望之的官職也升到谏大夫、丞相司直,一年中連升三次,官做到二千石。

    後來霍氏終因謀反罪被誅滅,蕭望之漸漸也越來越被皇上信任重用。

    以上記蕭望之在宣帝初年多次升遷官至二千石。

     是時,選博士、谏大夫通政事者補郡國守、相,以望之為平原太守①。

    望之雅意在本朝,遠為郡守,内不自得,乃上疏曰:“陛下哀愍百姓,恐德化之不究,悉出谏官以補郡吏,所謂憂其末而忘其本者也。

    朝無争臣則不知過,國無達士則不聞善。

    願陛下選明經術,溫故知新,通于幾微謀慮之士以為内臣,與參政事。

    諸侯聞之,則知國家納谏憂政,亡有阙遺。

    若此不怠,成、康之道其庶幾乎②!外郡不治,豈足憂哉?”書聞,征入守少府。

    宣帝察望之經明持重,論議有餘,材任宰相,欲詳試其政事,複以為左馮翊。

    望之從少府出為左遷,恐有不合意,即移病。

    上聞之,使侍中、成都侯金安上谕意曰③:“所用皆更治民以考功④。

    君前為平原太守日淺,故複試之于三輔,非有所聞也⑤。

    ”望之即視事。

    以上為郡守、京尹。

     【注釋】 ①平原:郡名。

    今屬山東。

     ②成、康:周成王、周康王,皆信任賢輔,國至大治。

    庶幾:差不多。

     ③金安上:金日(mìdī)弟倫之子,金日本匈奴休屠王太子,霍去病伐匈奴,休屠王死,金日被虜,長于漢庭,為武帝信任,後與霍光共同輔政,為漢名臣,其子孫七世内侍,盛莫能比。

    金安上官至建章衛尉。

     ④更:經曆。

     ⑤所聞:指聞其過失。

     【譯文】 這時朝廷選一批明習政務的博士、谏大夫到地方去擔任太守、國相,蕭望之被任命為平原太守。

    蕭望之平素的願望是待在中央,遠派去做郡守,内心不滿,就上奏說:“陛下憐憫百姓,擔心政令不能貫徹到底,派出所有谏官去任郡吏,這是憂慮末端而忘卻根本的做法。

    朝廷缺了敢直言進谏的大臣就覺察不出過失,沒有深謀遠慮的大臣就聽不到好話。

    希望陛下挑選通曉經術,溫故知新,見微知著,深謀遠慮的人做近臣,共商國事。

    地方諸侯聽說這樣,知道中央能采納谏言,憂心政務,沒有過失遺漏。

    果真能這樣堅持下去,成、康之治大概也就能實現了。

    地方事務管得不好,哪裡值得擔心呢!”奏書報上去,朝廷調蕭望之暫署少府。

    宣帝了解到蕭望之經術通明,舉止穩重,議論大政有過人之處,才能可以擔任宰相,想進一步考察他的行政能力,又任命蕭望之為左馮翊。

    蕭望之從少府降為太守,猜想自己可能得罪了皇上,便上書稱病。

    宣帝知道後,派侍中、成都侯金安上安慰蕭望之說:“朝廷所用之人都經過治理民衆來考察功績。

    您早先任平原太守時間太短,因此這次再在京畿地區試用,并不是聽到了什麼不好的話。

    ”蕭望之這才就任。

    以上記蕭望之擔任郡守、京尹。

     是歲,西羌反,漢遣後将軍征之①。

    京兆尹張敞上書言:“國兵在外,軍以夏發,隴西以北,安定以西,吏民并給轉輸,田事頗廢,素無餘積,雖羌虜以破,來春民食必乏。

    窮辟之處,買亡所得,縣官谷度不足以振之②。

    願令諸有罪,非盜受财殺人及犯法不得赦者,皆得以差入谷此八郡贖罪③。

    務益緻谷以豫備百姓之急。

    ”事下有司,望之與少府李強議,以為:“民函陰陽之氣,有仁義欲利之心,在教化之所助。

    堯在上,不能去民欲利之心,而能令其欲利不勝其好義也;雖桀在上,不能去民好義之心,而能令其好義不勝其欲利也。

    故堯、桀之分,在于義利而已,道民不可不慎也④。

    今欲令民量粟以贖罪,如此則富者得生,貧者獨死,是貧富異刑而法不一也。

    人情,貧窮,父兄囚執,聞出财得以生活,為人子弟者将不顧死亡之患,敗亂之行,以赴财利,求救親戚。

    一人得生,十人以喪,如此,伯夷之行壞,公綽之名滅⑤。

    政教壹傾,雖有周、召之佐,恐不能複。

    古者臧于民,不足則取,有餘則予。

    《詩》曰:‘爰及矜人,哀此鳏寡⑥。

    ’上惠下也。

    又曰:‘雨我公田,遂及我私⑦。

    ’下急上也。

    今有西邊之役,民失作業,雖戶賦口斂以贍其困乏,古之通義,百姓莫以為非。

    以死救生,恐未可也。

    陛下布德施教,教化既成,堯、舜亡以加也。

    今議開利路以傷既成之化,臣竊痛之。

    ” 【注釋】 ①後将軍:指趙充國。

     ②度(duó):揣測。

    振:通“赈”。

     ③差:按罪行輕重分等級。

    八郡:指隴西以北安定以西八郡,即隴西、漢陽、安定、金城、武威、張掖、酒泉、敦煌諸郡。

     ④道:同“導”。

     ⑤公綽:春秋時魯大夫孟公綽。

    《論語·憲問》:“子路問成人。

    子曰:‘若臧武仲之知,公綽之不欲,卞莊子之勇,冉求之藝,文之以禮樂,亦可以為成人矣。

    ’” ⑥爰及矜人,哀此鳏寡:出自《詩經·小雅·鴻燕》。

    矜人,可哀矜之人,即貧弱者。

     ⑦雨我公田,遂及我私:出自《詩經·小雅·大田》,言衆庶喜時雨,先潤公田,再及私田,是則其心先公後私。

     【譯文】 這一年,西羌叛亂,漢朝派後将軍趙充國讨伐。

    京兆尹張敞上奏說:“國家的軍隊出征在外,是在夏天出發的,隴西郡以北、安定郡以西地區,官民一體幫助運送物資,農事多有荒廢,而且這個地區向來沒有存糧,這樣即使打敗羌人,來年春天老百姓也必定缺少吃的。

    窮鄉僻壤,拿錢也買不到什麼,政府儲藏的糧食估計也不夠赈濟。

    建議允許那些犯人,隻要不是搶劫錢财、殺害人命或犯了其他不可饒恕罪行的人,都可以按判刑輕重通過送糧到上述地區來贖罪。

    務必多弄到糧食以準備應付百姓急需。

    ”建議被交給有關部門讨論,蕭望之與少府李強議論說:“老百姓秉承陰陽二氣,有向善的心,也有謀利的心,關鍵在于教化的幫助引導。

    堯當天子,不能讓老百姓完全沒有謀利之心,但能做到讓他們樂于向善之心勝過謀利之心;即使夏桀當天子,也不能去掉老百姓的向善之心,但卻能讓他們向善之心無法勝過謀利之心。

    所以說堯與桀的不同,就在于引導民衆向善還是謀利,引導老百姓可不能不慎重啊。

    今日如果讓老百姓憑出糧多少來贖罪,這樣一來就是富人有生路,窮人無活路,同樣犯罪,富人窮人處罰不同,法令不一。

    按照人之常情,一個人家裡再窮,隻要是父兄被關押了,聽說拿出财物就有活路,為人子弟的勢必将不顧生死,不擇手段,想法弄到财物,解救親人。

    結果為了救一個人,卻害了十個人,這樣一來,伯夷那樣的美德将被破壞,公綽那樣的美名也會消失。

    教化一旦颠倒,即使讓周公、召公來輔佐,恐怕也無能為力。

    古時候是藏富于民,國家用度不足就向百姓征收,國家寬裕就交還給百姓。

    《詩經》上說‘帝王的恩澤應該惠及那些可憐的人,憐憫那些鳏夫寡婦’,講的就是國家照顧老百姓。

    又說‘下雨了,先潤澤公田,再潤澤我們自己的田地’,是說百姓先公後私之意。

    現在西邊有戰争,百姓不能照常種地,即使每家征收賦稅,每人捐獻錢财來救濟災區,也是自古相傳的公理,老百姓沒有誰會認為不對。

    讓那些罪犯的家人冒死去營救親人,恐怕不可行。

    陛下聖德流布,廣施教化,已經大功告成,堯、舜也不過如此。

    現在卻讨論開辟謀利之道來損害已經成功的教化,臣私下為此感到痛惜。

    ” 于是天子複下其議兩府,丞相、禦史以難問張敞。

    敞曰:“少府、左馮翊所言,常人之所守耳。

    昔先帝征四夷,兵行三十餘年,百姓猶不加賦,而軍用給。

    今羌虜一隅小夷,跳梁于山谷間,漢但令罪人出财減罪以誅之,其名賢于煩擾良民、橫興賦斂也。

    又諸盜及殺人犯不道者,百姓所疾苦也,皆不得贖;首匿、見知縱、所不當得為之屬,議者或頗言其法可蠲除,今因此令贖,其便明甚,何化之所亂?《甫刑》之罰①,小過赦,薄罪贖,有金選之品②,所從來久矣,何賊之所生?敞備皂衣二十餘年③,嘗聞罪人贖矣,未聞盜賊起也。

    竊憐涼州被寇④,方秋饒時,民尚有饑乏,病死于道路,況至來春将大困乎!不早慮所以振救之策,而引常經以難,恐後為重責。

    常人可與守經,未可與權也⑤。

    敞幸得備列卿,以輔兩府為職,不敢不盡愚。

    ” 【注釋】 ①《甫刑》:呂侯為周穆王司寇,作贖刑之法,謂之《呂刑》,後改封甫侯,故又名《甫刑》。

     ②金選(shuā):古制犯人用以贖罪之罰金。

    選,古錢币單位。

     ③皂衣:漢代官吏制服。

     ④涼州:漢代十三刺史部之一,轄境相當今甘肅除去隴東、甘南以外絕大部分地區。

     ⑤權:變道,應急之法。

     【譯文】 于是宣帝下令讓兩府重新讨論,丞相、禦史用蕭望之的看法诘難張敞。

    張敞說:“少府、左馮翊所說的,是一般人堅持的觀點。

    當年先帝征讨四夷,打了三十多年仗,百姓也沒增加軍賦,軍隊費用一樣能保證。

    現在羌人隻不過是西邊一個小部族,在山谷間亂竄,朝廷隻需準許罪犯出财物減罪就可以誅滅羌人,這名聲要比騷擾安分守己的老百姓、橫征暴斂好聽得多。

    況且搶劫、殺人及其他罪大惡極的犯人,凡是老百姓所深恨和深受其苦的,一律不讓贖免;為首的窩藏犯、故意放跑罪犯、損人利己等罪行,有人讨論時就常說其處罰可以取消,現在借機下令允許用财物來贖,其好處是很明顯的,哪裡就談得上擾亂教化呢?《甫刑》上的處罰,小過失不追究,輕罪用财物來贖免,有‘金選’的名目,曆史已很悠久了,哪裡會因此出現盜賊?我做官二十多年,曾聽說過罪人贖免之事,卻沒聽說過盜賊因此起來的。

    我私下很同情涼州被羌人入侵,即使在秋季糧食收獲之時,老百姓都不免缺衣少食,到處可見病死的人,更何況來年春天時的大災呢!不早早思量怎麼赈救的辦法,隻引經書上的大道理來發難,隻怕将來代價更大。

    常人隻能跟他講一般的道理,不能讨論如何靈活應變。

    我有幸忝居高位,幫助二府是我的職責,不敢不替朝廷想些辦法。

    ” 望之、強複對曰:“先帝聖德,賢良在位,作憲垂法,為無窮之規,永惟邊竟之不贍①,故《金布令甲》曰②:‘邊郡數被兵,離饑寒③,夭絕天年,父子相失,令天下共給其費。

    ’固為軍旅卒暴之事也④。

    聞天漢四年,常使死罪人入五十萬錢減死罪一等⑤,豪強吏民請奪假⑥,至為盜賊以贖罪。

    其後奸邪橫暴,群盜并起,至攻城邑,殺郡守,充滿山谷,吏不能禁,明诏遣繡衣使者以興兵擊之,誅者過半,然後衰止。

    愚以為此使死罪贖之敗也,故曰不便。

    ”時,丞相魏相、禦史大夫丙吉亦以為羌虜且破,轉輸略足相給,遂不施敞議。

    以上與張敞議贖罪事。

     【注釋】 ①惟:思,想。

     ②《金布令甲》:法令名稱。

     ③離:同“罹”。

    遭遇。

     ④卒:同“猝”。

    突發。

     ⑤常:同“嘗”。

    曾經。

     ⑥(tè):借貸。

     【譯文】 蕭望之、李強又對答說:“先帝有至高的德行,任用的也都是有才能的人,制定了很多法規,作為永久的制度,長久地考慮邊境百姓的生活困難,因此《金布令甲》規定:‘邊境諸郡多次遭受戰事,百姓飽受饑寒之苦,多不能終其天年,父子離散,特令全國共同承擔其費用。

    ’這本來為的就是應付突發性戰争。

    聽說天漢四年,曾經允許死囚拿出五十萬錢交給國家就可以罪減一等,豪強、官吏、百姓互相争搶着借錢來贖罪,有的人甚至做盜賊搶錢來贖罪。

    不久奸邪橫行,盜賊四起,甚至攻占城池,殺死太守,滿山遍野,地方官也無法禁止,後來先帝下诏派遣繡衣使者發兵讨伐,殺了一半不止,這才慢慢平息。

    臣等認為這是允許死囚用錢财贖命的惡果,因此說張敞的辦法對國家不利。

    ”當時丞相魏相、禦史大夫丙吉也都認為羌人馬上要被擊破,政府轉運的物資差不多也夠供應,于是就沒有采納張敞的建議。

    以上蕭望之與張敞讨論以錢贖罪的事。

     望之為左馮翊三年,京師稱之,遷大鴻胪。

    先是,烏孫昆彌翁歸靡因長羅侯常惠上書①,願以漢外孫元貴靡為嗣,得複尚少主,結婚内附,畔去匈奴。

    诏下公卿議,望之以為烏孫絕域,信其美言,萬裡結婚,非長策也。

    天子不聽。

    神爵二年,遣長羅侯惠使送公主配元貴靡。

    未出塞,翁歸靡死,其兄子狂王背約自立。

    惠從塞下上書,願留少主敦煌郡。

    惠至烏孫,責以負約,因立元貴靡,還迎少主。

    诏下公卿議,望之複以為:“不可。

    烏孫持兩端,亡堅約,其效可見。

    前少主在烏孫四十餘年,恩愛不親密,邊境未以安,此已事之驗也。

    今少主以元貴靡不得立而還,信無負于四夷,此中國之大福也。

    少主不止,繇役将興,其原起此。

    ”天子從其議,征少主還。

    後烏孫雖分國兩立,以元貴靡為大昆彌,漢遂不複與結婚。

    以上論烏孫廢昏。

     【注釋】 ①烏孫:西域古國名。

    昆彌:烏孫王号。

     【譯文】 蕭望之做了三年左馮翊,京師裡都誇他,升為大鴻胪。

    此前,烏孫昆彌翁歸靡通過長羅侯常惠上奏朝廷,願意立漢外孫元貴靡為繼承人,若能再娶漢朝的公主,結為婚姻,烏孫就歸順朝廷,背叛匈奴。

    皇上讓大臣讨論此事,蕭望之認為烏孫地處西域,如果隻聽好話,萬裡聯姻,恐怕不是好主意。

    宣帝不聽。

    神爵二年,朝廷派長羅侯常惠送公主遠嫁元貴靡。

    還沒走出邊塞,翁歸靡去世,他的侄子狂王背棄約定,自立為王。

    常惠從邊塞向皇帝上書,表示可以讓公主先留在敦煌郡。

    常惠親至烏孫,質問為什麼要背約,相機擁立元貴靡,再返回敦煌迎接公主。

    宣帝下诏讓大臣讨論,蕭望之再次認為:“不能這樣做。

    烏孫首鼠兩端,不能堅守約定,這樣的後果已經很明顯了。

    前次所送公主在烏孫四十餘年,夫妻并不恩愛,邊境也未得安甯,這是已發生的事可以證明的。

    現在公主可以借口元貴靡沒有繼位為由返回,四夷也不會認為是負約,這是中國的大福。

    公主不回來,徭役又要興起,這是禍亂之始。

    ”宣帝采納了蕭望之的建議,召還公主。

    後來烏孫雖然一分為二,立元貴靡為大昆彌,漢朝始終沒有與其聯姻。

    以上記蕭望之讨論與烏孫廢棄婚約。

     三年,代丙吉為禦史大夫。

    五鳳中匈奴大亂①,議者多曰匈奴為害日久,可因其壞亂舉兵滅之。

    诏遣中朝大司馬車騎将軍韓增、諸吏富平侯張延壽、光祿勳楊恽、太仆戴長樂問望之計策,望之對曰:“《春秋》晉士匄帥師侵齊②,聞齊侯卒,引師而還,君子大其不伐喪,以為恩足以服孝子,誼足以動諸侯。

    前單于慕化向善稱弟,遣使請求和親,海内欣然,夷狄莫不聞。

    未終奉約,不幸為賊臣所殺,今而伐之,是乘亂而幸災也,彼必奔走遠遁。

    不以義動兵,恐勞而無功。

    宜遣使者吊問,輔其微弱,救其災患,四夷聞之,鹹貴中國之仁義。

    如遂蒙恩得複其位,必稱臣服從,此德之盛也。

    ”上從其議,後竟遣兵護輔呼韓邪單于定其國。

    以上議護輔匈奴。

     【注釋】 ①五鳳:漢宣帝年号(前57—前54)。

     ②士匄(ɡài):晉大夫範宣子。

     【譯文】 神爵三年,蕭望之接替丙吉任禦史大夫。

    五鳳年間匈奴大亂,多數大臣讨論認為匈奴為害時間已很長,這次可趁其内亂發兵滅掉匈奴。

    宣帝下诏派内朝大臣大司馬車騎将軍韓增、富平侯張延壽、光祿勳楊恽、太仆戴長樂向蕭望之征求意見,蕭望之回答說:“《春秋》記載晉國士匄率領軍隊進攻齊國,聽說齊侯死了,便将軍隊撤回,君子很稱道他不趁人逢喪事進攻别人,認為晉士匄所施的恩澤足以使孝子心服,所表現的仁義足以使諸侯感動。

    先前匈奴單于仰慕中國教化,有心向善,自稱為弟,派遣使者請求和親,天下到處都很高興,夷狄沒有不知道這件事的。

    沒等到完成約定,單于不幸被奸臣所殺,現在讨伐匈奴,是趁火打劫、幸災樂禍的行為,匈奴一定遠走躲藏。

    師出無名,恐怕會辛苦一場而無所收獲。

    最好派使者去吊唁慰問,在他們衰弱的時候幫助他們,解救他們面臨的災禍,四夷聽說這件事,都會佩服中國的仁義之舉。

    如果嗣位之人能承蒙幫助恢複單于之位,肯定會稱臣歸順,這是盛德之事啊。

    ”宣帝采納了蕭望之的建議,後來終于派兵護送幫助呼韓邪單于穩定了統治。

    以上記蕭望之建議保護幫助匈奴。

     是時,大司農中丞耿壽昌奏設常平倉①,上善之,望之非壽昌。

    丞相丙吉年老,上重焉,望之又奏言:“百姓或乏困,盜賊未止,二千石多材下不任職。

    三公非其人,則三光為之不明,今首歲日月少光②,咎在臣等。

    ”上以望之意輕丞相,乃下侍中建章衛尉金安上、光祿勳楊恽、禦史中丞王忠,并诘問望之。

    望之免冠置對,天子由是不說。

     【注釋】 ①常平倉:由政府築倉于谷賤時增價而購,谷貴時降價而售,以便農民。

     ②首歲:謂歲初。

     【譯文】 這時大司農中丞耿壽昌上奏建議設置常平倉,宣帝很贊賞,蕭望之不贊成耿壽昌的看法。

    丞相丙吉年老,宣帝很敬重他,蕭望之又上書說:“老百姓還有的缺衣少食,盜賊仍時有發生,二千石官吏很多才能低下,不稱其職。

    如果三公不稱職,日月星辰就會失去光輝,今年正月日月無光,罪過就在臣等不稱職。

    ”宣帝認為蕭望之的意思是輕視丞相,下诏令侍中建章衛尉金安上、光祿勳楊恽、禦史中丞王忠,一起質問蕭望之。

    蕭望之脫帽謝罪,宣帝因此對蕭望之不滿。

     後丞相司直緐延壽奏①:“侍中谒者良使承制诏望之,望之再拜已。

    良與望之言,望之不起,因故下手②,而謂禦史曰‘良禮不備。

    ’故事丞相病,明日禦史大夫辄問病;朝奏事會庭中,差居丞相後,丞相謝,大夫少進,揖。

    今丞相數病,望之不問病;會庭中,與丞相鈞禮③。

    時議事不合意,望之曰:‘侯年甯能父我邪④!’知禦史有令不得擅使,望之多使守史自給車馬,之杜陵護視家事。

    少史冠法冠,為妻先引⑤。

    又使賣買,私所附益凡十萬三千。

    案望之大臣,通經術,居九卿之右,本朝所仰,至不奉法自修,踞慢不遜攘⑥,受所監臧二百五十以上,請逮捕系治。

    ”上于是策望之曰:“有司奏君責使者禮,遇丞相亡禮,廉聲不聞,敖慢不遜,亡以扶政,帥先百僚。

    君不深思,陷于茲穢,朕不忍緻君于理,使光祿勳恽策诏,左遷君為太子太傅,授印。

    其上故印使者,便道之官。

    君其秉道明孝,正直是與,帥意亡愆,靡有後言。

    ”以上因緐延壽之劾奏而左遷。

     【注釋】 ①緐:姓。

     ②下手:伏地而言。

     ③鈞禮:同等禮遇。

    鈞,通“均”。

     ④甯能父我:怎能與吾父同年。

     ⑤先引:謂在車前導引。

     ⑥攘:退讓,謙讓。

    後作“讓”。

     【譯文】 後來丞相司直緐延壽上書稱:“皇上派侍中谒者良去下诏給蕭望之,蕭望之拜了兩下就完事。

    良和蕭望之說話,蕭望之不起來,作勢伏了伏地,反而對禦史說:‘良禮儀不周全。

    ’按慣例,丞相生病,第二天禦史大夫就應去探病;上朝奏事在大庭相會,順序是禦史大夫居丞相之後,丞相謙遜幾句,禦史大夫稍微跟上幾步,行揖禮。

    如今丞相多次生病,蕭望之不去探問;在庭中聚會,與丞相用同樣的禮節。

    有時議事,丞相意見與蕭望之不同,蕭望之就說:‘君侯的年紀難道能做我的父輩嗎?’明知法令禁止随便使喚禦史,蕭望之常讓禦史自備車馬,到他杜陵家裡照顧家事。

    少史戴着法冠,替蕭望之妻子開路。

    又讓屬吏替自己做買賣,這些人私下給他補助達十萬三千錢。

    蕭望之身為大臣,曉習經術,位居九卿之上,本來是群臣學習的榜樣,卻淪落到不遵守法令,不修養自我品行,傲慢不遜,接受下邊好處超過二百五十以上,請抓起來審問。

    ”宣帝于是下書給望之說:“有關部門報告你責難使者禮節,對丞相無禮,不很廉潔,傲慢不遜,不能匡扶大政,為百官表率。

    你平時不能深思熟慮,以緻被卷入醜聞,朕不忍心讓你受法律的制裁,派光祿勳恽代宣朕命,将你降職為太子太傅,授給官印。

    把原來的官印上繳使者,立刻上任。

    你一定要遵從聖賢之道,明習忠孝之理,隻與正直的人結交,遵循正道,不要有什麼過失,不要有什麼别的話。

    ”以上記蕭望之因緐延壽的彈劾而被貶官。

     望之既左遷,而黃霸代為禦史大夫。

    數月間,丙吉薨,霸為丞相。

    霸薨,于定國複代焉。

    望之遂見廢,不得相。

    為太傅,以《論語》《禮服》授皇太子。

     【譯文】 蕭望之被降職後,黃霸接替他任禦史大夫。

    幾個月以後,丙吉死去,黃霸繼任丞相。

    黃霸死後,于定國又繼任丞相。

    蕭望之終于被棄置,沒能當上丞相。

    蕭望之做太傅,教皇太子讀《論語》《禮服》。

     初,匈奴呼韓邪單于來朝,诏公卿議其儀,丞相霸、禦史大夫定國議曰:“聖王之制,施德行禮,先京師而後諸夏,先諸夏而後夷狄。

    《詩》雲:‘率禮不越,遂視既發;相土烈烈,海外有截①。

    ’陛下聖德充塞天地,光被四表②,匈奴單于鄉風慕化,奉珍朝賀,自古未之有也。

    其禮儀宜如諸侯王,位次在下。

    ”望之以為:“單于非正朔所加③,故稱敵國,宜待以不臣之禮,位在諸侯王上。

    外夷稽首稱藩,中國讓而不臣,此則羁縻之誼,謙亨之福也。

    《書》曰:‘戎狄荒服。

    ’言其來服,荒忽亡常。

    如使匈奴後嗣卒有鳥竄鼠伏,阙于朝享,不為畔臣。

    信讓行乎蠻貉,福祚流于亡窮,萬世之長策也。

    ”天子采之,下诏曰:“蓋聞五帝、三王教化所不施,不及以政。

    今匈奴單于稱北藩,朝正朔,朕之不逮,德不能弘覆。

    其以客禮待之,令單于位在諸侯王上,贊谒稱臣而不名④。

    ”以上論單于來朝禮儀。

     【注釋】 ①“率禮不越”幾句:出自《詩經·商頌·長發》。

    率,遵循。

    遂,遍。

    既,盡。

    發,行。

    烈烈,威風的樣子。

    截,齊。

     ②四表:四海之外。

     ③正朔:指漢朝所頒曆法。

    古代奉正朔是接受統治的象征。

     ④贊谒:指朝見帝王時贊唱禮儀,引導進見。

     【譯文】 當初,匈奴呼韓邪單于要來朝見宣帝,宣帝下诏讓大臣讨論該以何種禮儀接待,丞相黃霸、禦史大夫于定國議論說:“按照古代聖王的禮制,施行德化禮義,先從京師開始,再推及全國,先在中國實行,然後再影響及夷狄。

    《詩經》上說:‘遵循禮制不越位,四處巡視促施行;相土的威德真壯烈,四海之外齊聽命。

    ’陛下德貫天地,光芒照射到四海之外,匈奴單于仰慕我朝的風俗教化,帶着珍貴的禮物前來朝拜祝賀,這是自古以來沒有的事。

    待單于的禮儀應視同諸侯王,朝見時順序在諸侯王之下。

    ”蕭望之認為:“單于并非中國所管轄,所以稱為對等之國,禮儀上應不拿他當臣民,位次安排在諸侯王之上。

    外夷來行稽首之禮願為藩輔,中國表示謙遜,不拿他當臣子,這是籠絡藩屬應有的道理,也必将因為謙遜明達而獲福。

    《尚書》說:‘戎狄荒服。

    ’是說戎狄的歸順,反複無常。

    即使匈奴以後有哪位單于終于發生流竄搶掠而不來朝見的事,也不能說是漢朝的叛臣。

    如此四夷傳誦中國的誠信謙讓,子孫世代享福,這是利于子孫萬代的良策。

    ”宣帝采納了這個建議,下诏書說:“聽說五帝三皇教化所不能實行的地方,政事也不推及。

    現在匈奴單于自己承認是北方的屬國,定時來朝見,我的能力不夠,德政不能施加給遠方的他們。

    還是用客禮接待單于,規定單于之位高于諸侯王,朝見行禮時稱臣而不要直呼其名。

    ”以上記蕭望之讨論單于來朝見的禮儀。

     及宣帝寝疾,選大臣可屬者,引外屬侍中樂陵侯史高、太子太傅望之、少傅周堪至禁中,拜高為大司馬車騎将軍,望之為前将軍光祿勳,堪為光祿大夫,皆受遺诏輔政,領尚書事。

    宣帝崩,太子襲尊号,是為孝元帝。

    望之、堪本以師傅見尊重,上即位,數宴見,言治亂,陳王事。

    望之選白宗室明經達學散騎谏大夫劉更生給事中①,與侍中金敞并拾遺左右②。

    四人同心謀議,勸道上以古制,多所欲匡正,上甚鄉納之。

     【注釋】 ①劉更生:即劉向,字子政,本名更生。

     ②拾遺:此指糾正帝王的過失。

    後世以此為官名。

     【譯文】 後來宣帝一病不起,挑選可以托付後事的大臣,将外戚侍中樂陵侯史高、太子太傅蕭望之、少傅周堪召進宮内,任命史高為大司馬車騎将軍,蕭望之為前将軍光祿勳,周堪為光祿大夫,共同受遺诏輔政,處理尚書章奏。

    宣帝死後,太子繼位,這就是漢元帝。

    蕭望之、周堪本來就因為曾做過太子的老師受尊重,漢元帝即位後,多次在閑暇時召見蕭、周二人,讨論治亂之道,談論做帝王的事情。

    蕭望之建議任命深通經學的宗室散騎谏大夫劉更生為給事中,和侍中金敞一起在皇帝身邊負責糾正皇帝的過失。

    四個人同心同力,拿古代的政治勸說引導元帝,準備大改政治,元帝也表示很願采納這些建議。

     初,宣帝不甚從儒術,任用法律,而中書宦官用事。

    中書令弘恭、石顯久典樞機,明習文法,亦與車騎将軍高為表裡,論議常獨持故事,不從望之等。

    恭、顯又時傾仄見诎①。

    望之以為中書政本,宜以賢明之選,自武帝遊宴後庭,故用宦者,非國舊制,又違古不近刑人之義②,白欲更置士人,繇是大與高、恭、顯忤。

    上初即位,謙讓重改作,議久不定,出劉更生為宗正。

    以上受遺诏輔元帝,與高、顯、恭三人相忤。

     【注釋】 ①仄:同“側”。

     ②刑人:指宦官。

     【譯文】 當初宣帝在位,不十分借重儒學,運用刑法律令治國,中書宦官很受重用。

    中書令弘恭、石顯長時間盤踞權力核心,精熟法律制度,而且跟車騎将軍史高内外勾結,讨論國事經常堅持過去的制度,不聽從蕭望之等人的意見。

    弘恭、石顯又經常因為意見偏執狹隘而被駁倒。

    蕭望之認為中書是政治重地,應該挑選賢能精明的人,自從漢武帝流連後庭,才改用宦官,并不是國家原來的制度,也與古代所謂“不近刑人”的說法不合,建議準備改用士人,因此大大得罪了史高、弘恭、石顯等人。

    元帝剛即位,處處謙讓,把每一次變革都看得很重,所以多次讨論也沒什麼結果,并打發劉更生去做了宗正。

    以上記蕭望之受遺诏輔佐漢元帝,得罪了史高、石顯、弘恭三人。

     望之、堪數薦名儒茂才以備谏官。

    會稽鄭朋陰欲附望之,上疏言車騎将軍高遣客為奸利郡國,及言許、史子弟罪過。

    章視周堪①,堪白令朋待诏金馬門。

    朋奏記望之曰:“将軍體周、召之德,秉公綽之質,有卞莊之威。

    至乎耳順之年②,履折沖之位,号至将軍,誠士之高緻也。

    窟穴黎庶莫不歡喜,鹹曰将軍其人也。

    今将軍規橅雲若管、晏而休,遂行日仄至周、召乃留乎③?若管、晏而休,則下走将歸延陵之臯④,修農圃之疇,畜雞種黍,俟見二子⑤,沒齒而已矣。

    如将軍昭然度行積思,塞邪枉之險蹊,宣中庸之常政,興周、召之遺業,親日仄之兼聽,則下走其庶幾願竭區區,底厲鋒锷⑥,奉萬分之一。

    ”望之見納朋,接待以意。

    朋數稱述望之,短車騎将軍,言許、史過失。

     【注釋】 ①視:同“示”。

     ②耳順之年:指六十歲。

     ③今将軍規橅雲若管、晏而休,遂行日仄至周、召乃留乎:意問蕭望之欲治國如管、晏而止,或者恢廓其道,日昃不食,追周公之迹然後已。

    儒者認為管晏為霸道,周公近王道,後者比前者境界高,而實行難。

    橅,同“模”。

    日仄,太陽偏西。

    此謂日仄不食而勤于政事。

     ④下走:指供奔走役使的人。

    這裡是鄭朋的謙辭。

    延陵之臯:春秋時吳公子季劄薄吳王之行,棄國而耕于臯澤。

     ⑤俟見二子:《論語·微子》載:“子路從而後,遇丈人,以杖荷蓧……止子路宿,殺雞為黍而食之,見其二子焉。

    明日子路行,以告。

    子曰:‘隐者也。

    ’使子路反見之,至則行矣。

    ”這裡代指隐士生活。

     ⑥底厲鋒锷:磨刀,這裡指展露才華為世所用。

    底厲,同“砥砺”。

    鋒锷,刀劍的刃。

     【譯文】 蕭望之、周堪多次推薦名儒俊才擔任谏官。

    會稽人鄭朋暗地裡想攀附蕭望之,就上書說車騎将軍史高派下人到地方謀非法之财,還談及許、史兩家子弟的罪行過失。

    皇帝把奏書給周堪看,周堪建議讓鄭朋在金馬門等候诏令。

    鄭朋給蕭望之上書說:“将軍親身履行周公、召公之德,具備孟公綽的才幹,擁有卞莊的威嚴。

    六十歲時,身居重臣之位,官至将軍,真可說是士人的最高成就。

    田野百姓沒有不高興的,都說朝廷選您做将軍是用對人了。

    現在将軍治國的理想是做到管子、晏子那樣就算了呢,還是繼續努力勤于政事,直到做得像周公、召公那樣才罷休呢?如果是做到管子、晏子那樣就算了,那在下将遠避山澤,修整田地菜園子,養雞種黍,與隐者為伍,直到老死。

    如果将軍下決心要将自己的抱負付諸實行,杜絕奸邪之輩的歪門邪道,奉行不偏不倚的行政原則,振興周公、召公沒有完成的事業,親自奉行廢寝忘食、兼聽則明的作風,那在下或許肯竭盡全力,摩拳擦掌,貢獻綿力。

    ”蕭望之接見并收留下鄭朋,頗為周到。

    鄭朋經常在外稱贊蕭望之,說車騎将軍的壞話,還說到許、史的過失。

     後朋行傾邪,望之絕不與通。

    朋與大司農史李宮俱待诏,堪獨白宮為黃門郎。

    朋,楚士,怨恨,更求入許、史,推所言許、史事曰:“皆周堪、劉更生教我,我關東人,何以知此?”于是侍中許章白見朋。

    朋出揚言曰:“我見,言前将軍小過五,大罪一。

    中書令在旁,知我言狀。

    ”望之聞之,以問弘恭、石顯。

    顯、恭恐望之自訟,下于它吏,即挾朋及待诏華龍。

    龍者,宣帝時與張子等待诏,以行污穢不進,欲入堪等,堪等不納,故與朋相結。

    恭、顯令二人告望之等謀欲罷車騎将軍疏退許、史狀,候望之出休日,令朋、龍上之。

    事下弘恭問狀,望之對曰:“外戚在位多奢淫,欲以匡正國家,非為邪也。

    ”恭、顯奏:“望之、堪、更生朋黨相稱舉,數谮訴大臣,毀離親戚,欲以專擅權埶,為臣不忠,誣上不道,請谒者召緻廷尉。

    ”時上初即位,不省“谒者召緻廷尉”為下獄也,可其奏。

    後上召堪、更生,曰系獄。

    上大驚曰:“非但廷尉問邪?”以責恭、顯,皆叩頭謝。

    上曰:“令出視事。

    ”恭、顯因使高言:“上新即位,未以德化聞于天下,而先驗師傅,既下九卿大夫獄,宜因決免。

    ”于是制诏丞相、禦史:“前将軍望之傅朕八年,亡它罪過,今事久遠,識忘難明。

    其赦望之罪,收前将軍光祿勳印绶,及堪、更生皆免為庶人。

    ”而朋為黃門郎。

    以上因鄭朋、華龍誣告,下獄免官。

     【譯文】 後來鄭朋行事越來越險詐,蕭望之就和他斷絕關系,不再來往。

    鄭朋和大司農屬吏李宮一塊等皇帝任用,周堪單單建議任命李宮做了黃門郎。

    鄭朋是楚人,心懷怨恨,轉而設法投靠許、史,推脫原來所說許、史壞話的責任,說:“這些都是周堪、劉更生教我的,我是關東人,怎麼會知道這些呢?”于是侍中許章建議讓元帝召見了鄭朋。

    鄭朋出宮後到處說:“我見到皇上,說到前将軍犯了五個錯誤、一條大罪。

    中書令就在旁邊,知道當時我進言的情形。

    ”蕭望之聽說這件事,向弘恭、石顯打聽。

    兩人擔心蕭望之自己辯解,将事件交給别的官員辦理,就脅迫鄭朋與另一位來京等候選用的人華龍證成此事。

    華龍這個人,宣帝時曾與張子等人一起候用,因為品行惡劣沒有被選用,華龍又想走周堪等人的門路,沒被接納,因此這回他與鄭朋勾結到一塊。

    弘恭、石顯讓鄭、華二人告發蕭望之等企圖免掉車騎将軍,斥退許、史的詳情,等到蕭望之休假出宮在外那一天,讓鄭、華二人遞上訟辭。

    事情交給弘恭處理,蕭望之辯答說:“外戚居官多數奢侈荒淫,我隻想把國家治好,不能說是做邪惡的事情。

    ”弘恭、石顯上奏書稱:“蕭望之、周堪、劉更生結為朋黨,互相吹捧,多次越權指責大臣,诋毀離間陛下與皇親國戚的關系,目的是為了由他們幾個把持朝政,作為臣子這樣做可謂不忠,誣蔑陛下可謂大逆不道,請下令由谒者将他們送交廷尉。

    ”元帝繼位時間不長,不知道“谒者送交廷尉”意思就是投入監牢,于是批準執行。

    不久元帝召見周堪、劉更生,回答說在牢裡。

    元帝大吃一驚,說:“不是說隻到廷尉那兒問一問嗎?”責問弘恭、石顯,兩人都趴在地上叩頭謝罪。

    元帝下令:“放他們出來處理政務。

    ”弘恭、石顯讓史高出面對元帝說:“陛下即位不久,天下還沒聽說您做過什麼好事,倒先拷問起自己老師來了,慣例是九卿大夫一旦入獄,即行免官,可順便将免官命令跟處理結果一塊公布。

    ”于是元帝下诏書給丞相、禦史:“前将軍蕭望之給朕做了八年老師,沒有别的罪過。

    現在事情已過去很久了,記不清楚弄不明白。

    特赦免蕭望之之罪,收回前将軍光祿勳印绶,與周堪、劉更生一并免官為庶人。

    ”而鄭朋竟做了黃門郎。

    以上記蕭望之因鄭朋、華龍誣告,被逮捕入獄,免除官職。

     後數月,制诏禦史:“國之将興,尊師而重傅。

    故前将軍望之傅朕八年,道以經術,厥功茂焉。

    其賜望之爵關内侯,食邑六百戶,給事中,朝朔望,坐次将軍。

    ”天子方倚欲以為丞相,會望之子散騎中郎伋上書訟望之前事,事下有司,複奏:“望之前所坐明白,無谮訴者,而教子上書,稱引亡辜之《詩》,失大臣體,不敬,請逮捕。

    ”弘恭、石顯等知望之素高節,不诎辱,建白:“望之前為将軍輔政,欲排退許、史,專權擅朝。

    幸得不坐,複賜爵邑,與聞政事①,不悔過服罪,深懷怨望,教子上書,歸非于上②,自以托師傅,懷終不坐③。

    非頗诎望之于牢獄,塞其怏怏心,則聖朝亡以施恩厚。

    ”上曰:“蕭太傅素剛,安肯就吏?”顯等曰:“人命至重,望之所坐,語言薄罪,必亡所憂。

    ”上乃可其奏。

     【注釋】 ①與:同“預”。

     ②歸非于上:望之自訟無辜,則前天子所定罪為非,所以說歸非于上。

     ③懷終不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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