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八·傳志之屬上編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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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帝立即召蘇武在宦者署聽候命令,蘇武多次進見宣帝,又任右曹典屬國。

    因為蘇武是以節操著名的老臣,宣帝命令他每逢初一、十五入朝,給予祭酒的尊号,非常優待尊寵他。

     武所得賞賜,盡以施予昆弟故人,家不餘财。

    皇後父平恩侯、帝舅平昌侯、樂昌侯、車騎将軍韓增、丞相魏相、禦史大夫丙吉皆敬重武①。

    武年老,子前坐事死,上闵之,問左右:“武在匈奴久,豈有子乎?”武因平恩侯自白:“前發匈奴時,胡婦适産一子通國,有聲問來②,願因使者緻金帛贖之。

    ”上許焉。

    後通國随使者至,上以為郎。

    又以武弟子為右曹。

    武年八十餘,神爵二年病卒③。

    以上武晚年事。

     【注釋】 ①平恩侯:指許廣漢,其女為宣帝皇後。

    平昌侯:指王無故,為漢宣帝舅。

    樂昌侯:指王武,為王無故弟。

     ②聲問:音信。

     ③神爵二年:前60年。

    神爵,漢宣帝年号(前61—前58)。

     【譯文】 蘇武所得賞賜的财物,全都贈送給兄弟和舊友,家裡不蓄積财産。

    許皇後的父親平恩侯許廣漢、皇帝的舅舅平昌侯王無故和樂昌侯王武、車騎将軍韓增、丞相魏相、禦史大夫丙吉都很敬重蘇武。

    蘇武年事已高,兒子又犯罪被殺,宣帝很可憐他,就詢問左右大臣:“蘇武在匈奴那麼長時間,難道沒有兒子?”蘇武通過許廣漢向宣帝陳述:“當初從匈奴動身回來時,我的匈奴族妻子正好生下一個兒子,叫蘇通國,有音信傳來,希望能通過使者用财物把他贖回來。

    ”宣帝同意了。

    後來蘇通國随使者回來,宣帝任命他為郎。

    又任用蘇武的侄子為右曹。

    蘇武活了八十多歲,于宣帝神爵二年病死。

    以上記蘇武晚年的事迹。

     甘露三年①,單于始入朝。

    上思股肱之美②,乃圖畫其人于麒麟閣③,法其形貌,署其官爵、姓名。

    唯霍光不名,曰大司馬大将軍博陸侯姓霍氏,次曰衛将軍富平侯張安世,次曰車騎将軍龍額侯韓增,次曰後将軍營平侯趙充國,次曰丞相高平侯魏相,次曰丞相博陽侯丙吉,次曰禦史大夫建平侯杜延年,次曰宗正陽城侯劉德,次曰少府梁丘賀,次曰太子太傅蕭望之,次曰典屬國蘇武。

    皆有功德,知名當世,是以表而揚之,明著中興輔佐,列于方叔、召虎、仲山甫焉④。

    凡十一人,皆有傳。

    自丞相黃霸、廷尉于定國、大司農朱邑、京兆尹張敞、右扶風尹翁歸及儒者夏侯勝等,皆以善終,著名宣帝之世,然不得列于名臣之圖,以此知其選矣。

    以上麒麟閣圖象。

     【注釋】 ①甘露三年:前51年。

    甘露,漢宣帝年号(前53—前50)。

     ②股肱:大腿和胳膊,比喻輔佐君主的大臣。

     ③麒麟閣:宮閣名。

    在未央宮中。

     ④方叔、召虎、仲山甫:皆為周宣王時賢臣,輔佐宣王中興。

     【譯文】 宣帝甘露三年,單于開始入塞朝拜漢朝皇帝。

    宣帝思念那些輔佐自己的大臣的美德,便令人把他們的相貌畫在麒麟閣上,并注明他們各自的官職、爵位和姓名。

    隻有霍光不注名字,稱為大司馬大将軍博陸侯霍氏,以下依次為:衛将軍富平侯張安世,車騎将軍龍額侯韓增,後将軍營平侯趙充國,丞相高平侯魏相,丞相博陽侯丙吉,禦史大夫建平侯杜延年,宗正陽城侯劉德,少府梁丘賀,太子太傅蕭望之,典屬國蘇武。

    這些人都功勳卓著品德高尚,為世人所熟知,因此畫名人圖來表彰他們,明确說明他們是漢宣帝中興的輔佐之臣,可與輔佐周宣王中興的名臣方叔、召虎、仲山甫媲美。

    共十一人,在《漢書》中都有傳記。

    從丞相黃霸、廷尉于定國、大司農朱邑、京兆尹張敞、右扶風尹翁歸到名儒夏侯勝等,都能善始善終,揚名于宣帝之時,卻不能列于名臣圖中,由此可見輔佐之臣的選擇标準。

    以上記麒麟閣畫像。

     贊曰:李将軍恂恂如鄙人①,口不能出辭,及死之日,天下知與不知皆為流涕,彼其中心誠信于士大夫也。

    諺曰:“桃李不言,下自成蹊②。

    ”此言雖小,可以喻大。

    然三代之将,道家所忌,自廣至陵,遂亡其宗,哀哉!孔子稱“志士仁人,有殺身以成仁,無求生以害仁”,“使于四方,不辱君命”,蘇武有之矣。

     【注釋】 ①恂恂:恭敬謹慎的樣子。

    鄙人:邊遠地方的人,鄉下人。

     ②桃李不言,下自成蹊:比喻實至名歸。

    蹊,徑,小路。

     【譯文】 贊語說:李将軍忠誠、厚道、樸實,像個鄉下人,口不善言,當他死的時候,天下的人,不管認識他的還是不認識他的,都為他的死而痛哭流涕,這大概是他誠實的品性能取信于士大夫的緣故。

    諺語說:“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這句話說的雖然是小事,卻可以說明深刻的道理。

    然而一家三代為将,這是深通世理的人所忌諱的,從李廣至其孫李陵,其宗族被夷滅了,真是可悲啊!孔子說:“志士仁人,有殺身以成仁義的,沒有求生而損害仁義的”,“出使于四方,不辱于君主之命”,這些品質蘇武都具備了。

     趙尹韓張兩王傳 【題解】 本傳實為西漢中期京官的一個合傳。

    漢武帝始置左馮翊、右扶風、京兆尹三輔綜理京畿事務。

    京畿地區豪強權貴衆多,情況複雜,向來号為難治。

    漢宣帝親政後,大力整頓吏治,一些德才兼備、治績優異的地方官被選調入京。

    他們大都能不畏豪強,善于任煩治亂,維護地方治安,但又各具特點。

    如趙廣漢聰明機智,尹翁歸廉潔奉公,韓延壽好施教化,張敞剛直靈敏,王尊守正不阿,王章堅守氣節,等等。

    作者對此做了淋漓盡緻的描述,人物性格躍然紙上。

     趙廣漢字子都,涿郡蠡吾人也①,故屬河間②。

    少為郡吏、州從事③,以廉絜通敏下士為名。

    舉茂材④,平準令⑤。

    察廉為陽翟令⑥。

    以治行尤異⑦,遷京輔都尉⑧,守京兆尹⑨。

    會昭帝崩,而新豐杜建為京兆掾⑩,護作平陵方上(11)。

    建素豪俠,賓客為奸利(12),廣漢聞之,先風告(13)。

    建不改,于是收案緻法(14)。

    中貴人豪長者為請無不至(15),終無所聽。

    宗族賓客謀欲篡取,廣漢盡知其計議主名起居(16),使吏告曰:“若計如此,且并滅家。

    ”令數吏将建棄市,莫敢近者。

    京師稱之。

    以上守京兆尹。

     【注釋】 ①涿郡:郡名。

    治所在今河北涿州。

    蠡(lǐ)吾:縣名。

    治所在今河北博野西南。

     ②河間:封國名。

    治所在今河北獻縣東南。

     ③郡吏:指郡太守的屬吏。

    州從事:官名。

    州刺史的佐官。

     ④茂材:漢代選拔官吏的科目之一,西漢稱“秀材”,東漢為避光武帝劉秀諱,改稱。

    材,通“才”。

     ⑤平準令:官名。

    職掌市場物價。

     ⑥察廉:猶舉廉,漢代選拔官吏的一種方法,由郡國舉薦廉潔之士,經過考察,任以官職。

    察,考核。

    陽翟:縣名。

    治所在今河南禹州。

     ⑦治行:政績。

     ⑧京輔都尉:官名。

    京兆尹佐職,掌京師治安。

     ⑨京兆尹:京師的地方長官。

    與左馮翊、右扶風合稱“三輔”。

    京兆尹治長安以東,左馮翊治長安以北,右扶風治渭城以西。

     ⑩新豐:縣名。

    治所在今陝西西安臨潼區。

    漢高帝定都關中,因其父思歸故裡,乃于秦故骊邑仿豐地街巷築城,并遷舊居于此,以娛其父,後改名新豐。

     (11)護作平陵方上:協理監作昭帝陵的方頂。

    平陵,漢昭帝陵墓,在今陝西鹹陽西北。

     (12)奸利:用非法手段謀取私利。

     (13)風告:微言勸告。

    風,通“諷”。

     (14)收案緻法:即逮捕而置之于法。

     (15)中貴人:帝王所寵幸的宦官。

    豪長者:指有名望的豪紳。

     (16)主名起居:主持的人和他們的動态。

     【譯文】 趙廣漢,字子都,是涿郡蠡吾縣人,蠡吾縣以前屬于河間國管轄。

    趙廣漢年輕時做過郡吏和州從事,以廉潔奉公、通達聰敏、禮賢下士聞名。

    後來被舉薦為茂材,擔任管理市場物價的平準令。

    經過考核,又做了陽翟縣令。

    因為政績優異,被提拔為京輔都尉,代理京兆尹。

    當時正遇上漢昭帝去世,新豐縣人杜建任京兆掾,協助監造昭帝的陵墓。

    杜建平素為人強悍,這時就指使賓客非法牟取暴利,趙廣漢知道後,先婉言規勸。

    杜建不悔改,趙廣漢就把他逮捕,依法處理。

    許多有權勢的官紳,紛紛來替杜建說情,可是趙廣漢始終不聽。

    杜建的家族和門客密謀策劃,企圖劫獄,趙廣漢完全了解了他們的計劃和主使人的活動後,派手下官吏警告他們說:“如果你們劫獄,就把你們滿門抄斬!”趙廣漢命令數名獄吏将杜建斬首示衆,結果沒有人敢近前鬧事。

    京城的人都稱贊這件案子辦得好。

    以上記趙廣漢代理京兆尹。

     是時,昌邑王征即位,行淫亂,大将軍霍光與群臣共廢王,尊立宣帝。

    廣漢以與議定策,賜爵關内侯。

    遷颍川太守。

    郡大姓原、褚宗族橫恣,賓客犯為盜賊,前二千石莫能禽制。

    廣漢既至數月,誅原、褚首惡,郡中震栗①。

     【注釋】 ①震栗:恐懼,顫抖。

     【譯文】 這時,昌邑王劉賀應召來京做皇帝,因為行為荒唐放縱,大将軍霍光和群臣一起廢掉昌邑王,尊立宣帝。

    趙廣漢因為參加了這件事的決策,漢宣帝賜給他關内侯的爵位。

    後來,趙廣漢調任颍川太守。

    颍川郡的世家大族原氏、褚氏橫行鄉裡,肆無忌憚,他們的門客為盜做賊,前幾任太守都沒能擒拿制服他們。

    趙廣漢到任幾個月,就殺掉了原、褚兩家中的首惡分子,颍川郡的壞人大為震驚。

     先是,颍川豪桀大姓相與為婚姻,吏俗朋黨。

    廣漢患之,厲使其中可用者受記①,出有案問②,既得罪名,行法罰之,廣漢故漏洩其語,令相怨咎③。

    又教吏為缿筒④,及得投書,削其主名,而托以為豪桀大姓子弟所言。

    其後強宗大族家家結為仇雠,奸黨散落,風俗大改。

    吏民相告讦⑤,廣漢得以為耳目,盜賊以故不發,發又辄得。

    壹切治理⑥,威名流聞,及匈奴降者言匈奴中皆聞廣漢。

    以上為颍川太守。

     【注釋】 ①厲:通“勵”,獎勵。

    受記:得知公文内容。

    記,古代公文的一種文體。

     ②案問:審訊案情。

     ③怨咎:埋怨,責備。

     ④缿(xiànɡ)筒:古代接受告密文件的器具,形如瓶,有小孔,可入而不可出。

     ⑤告讦:揭人陰私。

     ⑥壹切:一切,言諸事皆治理。

     【譯文】 在此之前,颍川郡豪門望族互相通婚結為姻親,官吏們互相勾結,結黨成風。

    趙廣漢很憂慮這種現象,就獎勵他們中間可以利用的人,讓他事先知道案情去告發别人,到審訊被告,判定罪名,依法懲處時,趙廣漢故意向被告洩露告發人的話,使他們互相怨恨指責。

    他又讓手下設置告密筒,得到揭發信後,就把告發人的名字削除,卻假托是某豪門大族的子弟檢舉的。

    從此以後,強宗大族家家結為冤家對頭,奸黨分崩離析,風俗大變。

    官吏和百姓互相監督檢舉,趙廣漢利用這個作為偵察壞人壞事的耳目,盜賊們因此不敢作案,一作案就會被捕獲。

    結果使颍川郡大治,趙廣漢的威名遠揚,連匈奴投降漢朝的人也說匈奴部落中都聽說過趙廣漢的大名。

    以上記趙廣漢任颍川太守之事。

     本始二年①,漢發五将軍擊匈奴②,征廣漢以太守将兵,屬蒲類将軍趙充國。

    從軍還,複用守京兆尹,滿歲為真③。

    以上虛叙曆官。

     【注釋】 ①本始二年:前72年。

    本始,漢宣帝年号(前73—前70)。

     ②五将軍:指禦史大夫祁連将軍田廣明、蒲類将軍趙充國、雲中太守虎牙将軍田順、度遼将軍範明友和前将軍韓增。

     ③真:正式任命。

     【譯文】 本始二年,漢宣帝派田廣明、趙充國、田順、範明友、韓增五位将軍率兵攻打匈奴,調遣趙廣漢以太守的身份領兵參加,歸蒲類将軍趙充國指揮。

    戰争結束後,趙廣漢随軍返回,又任用他代理京兆尹,試任一年後轉為正式職務。

    以上概述趙廣漢的曆任官職。

     廣漢為二千石,以和顔接士,其尉薦待遇吏①,殷勤甚備。

    事推功善,歸之于下,曰:“某掾卿所為②,非二千石所及。

    ”行之發于至誠。

    吏見者皆輸寫心腹③,無所隐匿,鹹願為用,僵仆無所避。

    廣漢聰明,皆知其能之所宜,盡力與否。

    其或負者④,辄先聞知,風谕不改⑤,乃收捕之,無所逃,按之罪立具⑥,即時伏辜⑦。

     【注釋】 ①尉薦:慰藉,安慰。

    尉,通“慰”。

     ②掾卿:長官對下屬的稱謂。

     ③輸寫心腹:傾訴心裡話。

    寫,同“瀉”。

    傾倒。

     ④負:即不,指不能或不盡力。

     ⑤風谕:勸告,示意開導。

     ⑥立具:馬上定案。

     ⑦伏辜:伏罪,被依法懲處。

     【譯文】 趙廣漢身為二千石官,卻能和顔悅色地待人接物,對待下屬總是關懷慰問,殷勤備至。

    工作有了成績,又總歸功于下屬,說:“這是某掾卿所做的,不是我太守能做到的。

    ”他說這些話時完全出自内心。

    屬吏們在他面前能夠傾吐心裡話,一點也不隐瞞,都願意為他效勞,即使赴湯蹈火,也在所不辭。

    趙廣漢天資聰明,對下屬擔任什麼職務合适,做事是否盡力,他都心中有數。

    遇上不盡力的,總是先告訴他,經過勸告仍不悔改,才進行拘捕,并且無一逃脫,按所犯的罪行立即定案,依法懲處。

     廣漢為人強力,天性精于吏職。

    見吏民,或夜不寝至旦。

    尤善為鈎距①,以得事情②。

    鈎距者,設欲知馬賈③,則先問狗,已問羊,又問牛,然後及馬,參伍其賈④,以類相準,則知馬之貴賤不失實矣。

    唯廣漢至精能行之,它人效者莫能及也。

    郡中盜賊,闾裡輕俠⑤,其根株窟穴所在,及吏受取請求铢兩之奸⑥,皆知之。

    以上叙廣漢之精能。

     【注釋】 ①鈎距:猶言反複調查,從各種事物的關系中找尋線索。

     ②事情:事實。

     ③賈:通“價”。

     ④參伍:錯綜比較,以為驗證。

     ⑤闾裡:鄉裡。

    輕俠:指不怕事的人。

     ⑥铢兩之奸:指數目很小的貪污受賄。

    铢兩,古代重量單位,二十四铢為一兩。

     【譯文】 趙廣漢為人精明強幹而有勇力,天性擅長處理政事。

    他接待下屬和百姓,有時徹夜不眠,通宵達旦。

    他特别善于運用“鈎距法”反複調查,弄清事實真相。

    所謂“鈎距法”,就是假如你想了解馬的價格,那麼你就先了解狗的價格,然後問羊的,再問牛的,最後問馬的,這樣彼此參照印證,用各個種類進行比較,就會弄清馬價高低而不失實。

    這種方法,隻有趙廣漢最精通并且行之有效,那些模仿他的人沒有一個人趕得上他。

    對于郡中盜賊和鄉裡不法分子的巢穴行蹤,以及下屬中極細微的受賄貪污,他都了如指掌。

    以上記趙廣漢的精明能幹。

     長安少年數人會窮裡空舍謀共劫人①,坐語未訖,廣漢使吏捕治具服。

    富人蘇回為郎,二人劫之。

    有傾,廣漢将吏到家,自立庭下,使長安丞龔奢叩堂戶曉賊,曰:“京兆尹趙君謝兩卿,無得殺質②,此宿衛臣也。

    釋質,束手,得善相遇,幸逢赦令,或時解脫。

    ”二人驚愕,又素聞廣漢名,即開戶出,下堂叩頭,廣漢跪謝曰:“幸全活郎,甚厚!”送獄,敕吏謹遇,給酒肉。

    至冬當出死,豫為調棺③,給斂葬具,告語之,皆曰:“死無所恨!” 【注釋】 ①窮裡:窮巷,指極偏僻的街巷。

    劫人:即綁架。

     ②質:人質,此指蘇回。

     ③調:調取。

     【譯文】 有一次,長安城裡幾個年輕人聚集在一處偏僻街巷的空屋裡,謀劃一起去搶劫,坐在一起還沒商量完,趙廣漢就已經派人來把他們提去審訊了,他們全都表示服罪。

    富人蘇回做了郎官,被兩人劫持。

    一會兒,趙廣漢就帶人趕來了,他站在院子裡,派長安丞龔奢敲門告訴劫持者說:“京兆尹趙大人奉告兩位,不要殺死人質,這個人是皇宮的侍衛官。

    你們如果釋放人質,束手就擒,會得到優待,趕上大赦,說不定還能免罪釋放。

    ”兩名劫持者聽了十分驚駭,加上平時就聽說過趙廣漢的威名,立即開門出來,走下台階叩頭請罪,趙廣漢也下跪答謝說:“很高興你們沒有殺掉郎官,你們很厚道!”兩個人被送進監獄後,趙廣漢叫獄吏以禮款待,給他們送去酒肉。

    這年冬天,這兩個人被判處死刑,趙廣漢預先替他們置辦棺材,撥給安葬用品,并把情況告訴他們,兩名罪犯感動地說:“我們死無所恨!” 廣漢嘗記召湖都亭長①,湖都亭長西至界上②,界上亭長戲曰:“至府,為我多謝問趙君③。

    ”亭長既至,廣漢與語,問事畢,謂曰:“界上亭長寄聲謝我,何以不為緻問?”亭長叩頭服實有之。

    廣漢因曰:“還為吾謝界上亭長,勉思職事,有以自效,京兆不忘卿厚意。

    ”其發奸擿伏如神④,皆此類也。

     【注釋】 ①記召:下公文召喚人。

    湖:京兆尹屬地,即京兆尹與河東郡交界處的湖縣,在今河南靈寶西。

     ②界上:漢京兆尹屬地。

     ③謝問:問候。

     ④擿伏:揭露隐秘之事。

    擿,揭發。

     【譯文】 趙廣漢曾發文召請湖縣都亭亭長來長安,都亭亭長西行路過界上時,界上亭長開玩笑說:“到了京兆府,請您替我多多問候趙大人。

    ”都亭亭長來到京兆府,趙廣漢和他交談,等問完公事,就對他說:“界上亭長托你問候我,你為什麼不替他向我緻意?”都亭亭長聽了急忙叩頭道歉,說實有其事。

    趙廣漢說:“回去經過界上時,還要請你代我轉告界上亭長,希望他努力考慮他的職責,勤奮工作,做出成績,京光尹不忘記他的厚意。

    ”其揭發奸惡隐秘如若神明,大都是這樣的。

     廣漢奏請,令長安遊徼獄吏秩百石①,其後百石吏皆差自重②,不敢枉法妄系留人。

    京兆政清,吏民稱之不容口③。

    長老傳以為自漢興以來治京兆者莫能及。

    左馮翊、右扶風皆治長安中,犯法者從迹喜過京兆界④。

    廣漢歎曰:“亂吾治者,常二輔也!誠令廣漢得兼治之,直差易耳⑤。

    ”以上治京兆實迹。

     【注釋】 ①遊徼(jiǎo):捕盜賊的小吏,兼管監獄事。

     ②差:比較。

     ③不容口:不是口頭所能說盡的。

     ④從迹:蹤迹。

     ⑤直:不過。

     【譯文】 趙廣漢曾經向朝廷上書,請求把長安地區遊徼和獄吏的俸祿增加一百石,從此以後,這些人都比較自重,不敢随便拘留勒索百姓。

    這樣京兆地區政治清明,官吏和百姓對他贊不絕口。

    根據老人們傳說,認為自從漢朝興建以來,沒有一個治理京城的官員比得上他。

    當時京都二輔左馮翊、右扶風的官署都設在長安城中,二輔地區的罪犯常流竄到京城作案。

    趙廣漢歎息道:“擾亂我治理的,往往是二輔啊!如果能讓我兼治二輔,要徹底治理京都,就比較容易了。

    ”以上記趙廣漢治理京兆地區的真實事迹。

     初,大将軍霍光秉政,廣漢事光。

    及光薨後,廣漢心知微指①,發長安吏自将,與俱至光子博陸侯禹第,直突入其門,廋索私屠酤②,椎破盧罂③,斧斬其門關而去。

    時,光女為皇後,聞之,對帝涕泣。

    帝心善之,乃以召問廣漢。

    廣漢由是侵犯貴戚大臣。

    所居好用世吏子孫新進年少者④,專厲強壯蜂氣⑤,見事風生,無所回避,率多果敢之計,莫為持難⑥。

    廣漢終以此敗。

    以上叙侵犯霍氏,因及其緻敗之由。

     【注釋】 ①微指:即微旨,隐微的旨意。

    指漢宣帝疑忌霍家。

     ②廋(sōu):通“搜”。

    搜查。

    屠酤:宰殺牲畜,釀酒賣酒。

     ③盧:酒垆,盛放酒壇的土墩。

    罂:即瓦缸,是一種腹大口小的酒壇。

     ④世吏:世代為吏者。

     ⑤蜂氣:鋒芒意氣。

     ⑥莫為持難:無人敢與趙廣漢為難。

     【譯文】 以前,大将軍霍光執政時,趙廣漢在霍光手下辦事。

    等到霍光死後,趙廣漢覺察到皇上疑忌霍家的心思,就親自率領長安城的屬吏,徑直闖進霍光的兒子博陸侯霍禹家中,以搜查非法屠宰、釀酒為借口,砸爛釀酒器具,用刀斧砍壞門栓,才揚長而去。

    當時霍光的女兒是宣帝的皇後,聽說這件事,向皇帝哭訴。

    宣帝心中贊許此事,隻把趙廣漢叫來詢問了一下。

    趙廣漢因此觸犯了皇親國戚。

    他的官府裡,喜歡任用世代做官的家庭的子弟和新進官場的年輕人,一味鼓勵他們的鋒芒銳氣,辦起事來雷厲風行,毫無顧忌,大多是果斷堅決的謀劃,沒有人敢為難他。

    趙廣漢終于因此招緻禍害。

    以上記趙廣漢侵犯霍家,順帶談及他招禍的原因。

     初,廣漢客私酤酒長安市,丞相史逐去客,客疑男子蘇賢言之,以語廣漢。

    廣漢使長安丞按賢,尉史禹故劾賢為騎士屯霸上①,不詣屯所,乏軍興②。

    賢父上書訟罪,告廣漢。

    事下有司覆治,禹坐要斬,請逮捕廣漢。

    有诏即訊③,辭服④,會赦,貶秩一等⑤。

    廣漢疑其邑子榮畜教令⑥,後以它法論殺畜。

    人上書言之,事下丞相禦史,案驗甚急⑦。

    廣漢使所親信長安人為丞相府門卒,令微司丞相門内不法事⑧。

    地節三年七月中,丞相傅婢有過,自絞死。

    廣漢聞之,疑丞相夫人妒殺之府舍。

    而丞相奉齋酎入廟祠⑨,廣漢得此,使中郎趙奉壽風曉丞相,欲以脅之,毋令窮正己事⑩。

    丞相不聽,按驗愈急。

    廣漢欲告之,先問太史知星氣者(11),言今年當有戮死大臣,廣漢即上書告丞相罪。

    制曰:“下京兆尹治。

    ”廣漢知事迫切,遂自将吏卒突入丞相府,召其夫人跪庭下受辭,收奴婢十餘人去,責以殺婢事。

    丞相魏相上書自陳:“妻實不殺婢。

    廣漢數犯罪法不伏辜,以詐巧迫脅臣相,幸臣相寬不奏。

    願下明使者治廣漢所驗臣相家事。

    ”事下廷尉治,實丞相自以過譴笞傅婢,出至外第乃死(12),不如廣漢言。

    司直蕭望之劾奏(13):“廣漢摧辱大臣,欲以劫持奉公,逆節傷化,不道。

    ”宣帝惡之,下廣漢廷尉獄。

    又坐賊殺不辜,鞠獄故不以實,擅斥除騎士乏軍興數罪(14)。

    以上廣漢迫脅魏丞相,獲罪。

     【注釋】 ①故劾:即誣告。

    劾,揭發罪狀。

     ②乏軍興:違反軍律的一種罪名,指耽誤軍事行動或軍用物資的征集調撥。

     ③即訊:立即審訊。

     ④辭服:供認伏罪。

     ⑤貶秩:降職。

    秩,職官品級。

     ⑥邑子:即同一縣邑的人,同鄉。

    教令:唆使。

     ⑦案驗:查實案情,以定罪名。

     ⑧微司:暗中偵察。

    微,暗中。

    司,同“伺”。

    偵察。

     ⑨奉齋酎(zhòu):指沐浴齋戒,到天子廟去參加祭祀。

    酎,又稱酎金。

    漢制,諸侯在天子廟祭祀時,必須獻金助祭,所獻金錢稱酎金。

     ⑩窮正:徹底弄清楚。

     (11)星氣:古代以星相氣色來占蔔吉兇的方術。

     (12)外第:外宅。

     (13)司直:即丞相司直,丞相屬官名。

    職掌協助丞相檢舉不法的丞相屬官。

     (14)斥除:驅逐。

     【譯文】 當初,趙廣漢的門客在長安城非法賣酒牟取暴利,被丞相魏相手下的官員轟走了,門客懷疑是一個叫蘇賢的人告發的,就把他的猜想告訴了趙廣漢。

    趙廣漢派長安丞審訊蘇賢,讓一名叫禹的尉史故意誣告蘇賢作為騎兵駐紮在霸上,不到軍營去,犯了耽誤軍事行動的罪。

    蘇賢的父親上書申訴,控告趙廣漢。

    這個案子交給有關的主管部門審理,審理官員把禹判處腰斬,并請求逮捕趙廣漢。

    漢宣帝下诏立即審訊趙廣漢,趙廣漢供認不諱,表示服罪,恰好遇上朝廷大赦,隻受到降職一級的處分。

    趙廣漢懷疑蘇賢的父親控告自己是蘇賢的同鄉榮畜唆使的,後來借别的罪名殺死了榮畜。

    有人上書揭發這件事,皇上把案件批交丞相和禦史大夫處理,追查得非常急。

    趙廣漢指使他親信的長安人充當丞相府的守門人,讓他暗中刺探丞相府的非法事情。

    地節三年七月中旬,丞相府有個侍女因為犯了過錯,自缢身亡。

    趙廣漢得知這件事,懷疑是丞相夫人因為嫉妒把侍女殺死在丞相府的。

    當時丞相魏相正在天子宗廟裡參加祭祀活動,趙廣漢得到這個消息,就派中郎趙奉壽去暗示丞相,想拿相府侍女的死相要挾,不讓丞相徹底追查自己的問題。

    丞相根本不聽,追查得更加緊迫。

    趙廣漢想控告丞相,先去詢問太史中善觀星氣的人,那人說,今年會有大臣被處死,趙廣漢就立即上書指控丞相的罪狀。

    宣帝批示:“交給京兆尹處治。

    ”趙廣漢知道事情緊急,就親自帶領吏卒闖進丞相府,傳喚丞相夫人,讓她跪在院子裡受審對質,又收押丞相府奴婢十餘人,帶回去拷問侍女被殺的事。

    丞相魏相上書宣帝申訴:“臣妻确實沒有殺死侍女。

    趙廣漢屢次犯罪,不但不服罪,反而用狡詐的手段脅迫我,希望臣對他寬容不要上奏。

    臣希望陛下派賢明的使者查清趙廣漢指控臣妻殺婢一事的真相。

    ”宣帝把這件事交給廷尉審理,查明實際情況是丞相因為侍女犯有過錯而打了她,侍女被趕出府後上吊而死,并不像趙廣漢所說的那樣。

    司直蕭望之向宣帝上奏彈劾:“趙廣漢誣陷侮辱丞相,妄圖以此來挾持奉公執法的大臣,違背禮節,有傷教化,犯了大逆不道的罪。

    ”宣帝非常氣憤,把趙廣漢交給廷尉治罪。

    廷尉把他以前所犯濫殺無辜、斷案不實和擅自以違反軍律為名誣告蘇賢等幾項罪行合并處罰。

    以上記趙廣漢脅迫魏丞相,因而獲罪。

     天子可其奏①。

    吏民守阙号泣者數萬人,或言:“臣生無益縣官,願代趙京兆死,使得牧養小民。

    ”廣漢竟坐要斬。

     【注釋】 ①可:批準。

     【譯文】 宣帝批準了對趙廣漢的判決。

    長安的官吏和百姓聞訊,好幾萬人跪在皇宮前哭泣哀告,有的說:“我活着對國家沒有什麼用處,願意替趙京兆死,好讓他能繼續治理百姓。

    ”趙廣漢終究被處以腰斬。

     廣漢雖坐法誅,為京兆尹廉明,威制豪強,小民得職。

    百姓追思,歌之至今。

     【譯文】 趙廣漢雖然犯法被殺,但他在擔任京兆尹期間,廉潔清明,威制豪強,平民百姓得以安居樂業。

    老百姓追思懷念他,歌頌贊揚他,直到如今。

     尹翁歸字子兄①,河東平陽人也,徙杜陵。

    翁歸少孤,與季父居。

    為獄小吏,曉習文法。

    喜擊劍,人莫能當。

    是時,大将軍霍光秉政,諸霍在平陽②,奴客持刀兵入市鬥變③,吏不能禁,及翁歸為市吏④,莫敢犯者。

    公廉不受饋,百賈畏之。

    以上為市吏。

     【注釋】 ①兄:讀為“況”。

     ②諸霍:指霍光一家人。

     ③鬥變:打架生事。

     ④市吏:指管理街市及商賈秩序的小吏。

     【譯文】 尹翁歸字子兄,河東郡平陽縣人,遷居杜陵縣。

    尹翁歸少年時父親就去世了,與其叔父一起居住。

    後來做小獄卒,熟悉通曉文法。

    喜歡擊劍,沒有人能擋住他。

    當時,大将軍霍光主持朝政,霍光一家人住在平陽,其家奴拿着刀和兵器在集市上鬥毆生事,縣吏管不了他們,等到尹翁歸做了市吏,沒有誰再敢犯了。

    他公正廉潔,不收受賄賂,做買賣的各種商人都害怕他。

    以上記尹翁歸擔任市吏的事迹。

     後去吏居家。

    會田延年為河東太守,行縣至平陽①,悉召故吏五六十人,延年親臨見,令有文者東,有武者西。

    閱數十人,次到翁歸②,獨伏不肯起,對曰:“翁歸文武兼備,唯所施設。

    ”功曹以為此吏倨敖不遜③,延年曰:“何傷?”遂召上辭問,甚奇其對,除補卒史④,便從歸府。

    案事發奸,窮竟事情,延年大重之,自以能不及翁歸,徙署督郵⑤。

    河東二十八縣,分為兩部,闳孺部汾北⑥,翁歸部汾南。

    所舉應法,得其罪辜,屬縣長吏雖中傷,莫有怨者。

    舉廉為缑氏尉⑦,曆守郡中⑧,所居治理,遷補都内令,舉廉為弘農都尉⑨。

    以上受知于田延年,曆官督郵、尉令、都尉。

     【注釋】 ①行:此為巡察、巡視。

     ②次:輪到。

     ③功曹:官名。

    漢代郡太守佐吏,掌管考察記錄功勞。

    倨敖:傲慢自大。

     ④除:授官,拜官。

    補:補充。

     ⑤督郵:官名。

    為郡太守佐吏,掌管督察糾舉所領縣鄉違法之事,宣達教令,兼理訟獄捕亡等。

    每郡分二至五部,每部置督郵一人。

     ⑥闳孺:人名。

    時任河東郡汾北部督郵。

     ⑦舉廉:漢代選官有察舉制,這裡是以廉潔奉公被舉薦。

    缑(ɡōu)氏:縣名。

    治所在今河南偃師東南。

     ⑧曆守郡中:指曆任郡丞尉之職。

     ⑨弘農:郡名。

    治所在今河南靈寶北。

    都尉:官名。

    此為郡都尉,主管全郡的軍事。

     【譯文】 後來,辭去小吏歸居家裡。

    恰逢田延年為河東郡太守,巡視各縣來到平陽,把以前的縣吏五六十人全都召集起來,田延年親自接見,令有文采的坐在東邊,有武略的坐在西邊。

    考查了幾十人後,輪到尹翁歸,唯獨他一個人趴在地上不肯起來,對答說:“我尹翁歸文采武略兼備,請您安置。

    ”功曹認為這個小吏太驕傲,不謙遜,田延年說:“沒關系。

    ”于是召他上來問話,認為他的對答很新奇,授官補任為郡府的卒史,便随從回府。

    尹翁歸審理案件,揭發奸邪,往往窮究事情真相,田延年很重視他,自己認為才能不如尹翁歸,調他兼任督郵。

    河東郡所轄二十八縣,分為兩部,闳孺管汾北,翁歸管汾南。

    尹翁歸舉動都符合法律,抓到那些犯罪的人,屬縣官吏即使暗中誣陷,沒有誰有怨言。

    舉廉為缑氏縣尉,曆任郡丞、郡尉之職,所掌管的事都治理得井井有條,升遷補任都内令,後舉廉為弘農郡都尉。

    以上記尹翁歸受田延年賞識,曆任督郵、尉令、都尉等官職。

     征拜東海太守①,過辭廷尉于定國。

    定國家在東海,欲屬托邑子兩人,令坐後堂待見。

    定國與翁歸語終日,不敢見其邑子。

    既去,定國乃謂邑子曰:“此賢将②,汝不任事也,又不可幹以私。

    ” 【注釋】 ①東海:郡名。

    治所在今山東郯城北。

     ②賢将:指太守尹翁歸。

    兩漢郡守有郡将之稱。

     【譯文】 被皇帝征召任命為東海郡太守,順便去辭别廷尉于定國。

    于定國的老家在東海,想把兩個同鄉人的兒子托付給尹翁歸,讓他們坐在後堂等待接見。

    于定國與尹翁歸交談了一整天,不敢讓同鄉人的兒子見他。

    等尹翁歸離去後,于定國才對同鄉人的兒子說:“這是一位賢将,你們不頂事,也不能以私情求助于他。

    ” 翁歸治東海明察,郡中吏民賢不肖,及奸邪罪名盡知之,縣縣各有記籍。

    自聽其政,有急名則少緩之,吏民小解①,辄披籍。

    縣縣收取黠吏豪民,案緻其罪,高至于死。

    收取人必于秋冬課吏大會中②,及出行縣,不以無事時。

    其有所取也,以一警百,吏民皆服,恐懼改行自新。

    東海大豪郯許仲孫為奸猾③,亂吏治,郡中苦之。

    二千石欲捕者,辄以力埶變詐自解④,終莫能制。

    翁歸至,論棄仲孫市,一郡怖栗,莫敢犯禁。

    東海大治。

    以上為東海太守。

     【注釋】 ①解:同“懈”。

    松弛,懈怠。

     ②課吏:考核官吏。

     ③郯:縣名。

    治所在今山東郯城北。

     ④以力埶變詐自解:意為用其勢力或機變詐術,以自解脫其罪。

    埶,通“勢”。

     【譯文】 尹翁歸治理東海,明察秋毫,郡中官吏百姓的賢能與不肖,以及奸邪罪名,他都完全掌握,每個縣都有登記功勞和罪過的簿籍。

    他親自處理各縣的政務,有緊急命令就稍稍緩發;吏民稍有懈怠,就查閱登記簿處治。

    各縣都逮捕狡詐的官吏和豪強,立案治其罪,最厲害的被判以死刑。

    逮捕人一定在秋冬考核官吏大會期間,以及外出巡視各縣的時候,從不在無事的時候。

    其所逮捕的,往往以一儆百,官吏百姓都很敬服,心中惶恐而改過自新。

    東海大豪強郯縣的許仲孫行為奸詐狡猾,擾亂吏治,郡中人深受其害。

    以前的郡太守要逮捕他時,他往往用其勢力或機變詐術,以自解脫其罪,因此始終不能制服他。

    尹翁歸到任後,判許仲孫死罪,全郡都很震驚、害怕,沒有誰再敢犯法。

    東海郡大治。

    以上記尹翁歸擔任東海太守的事迹。

     以高第入守右扶風,滿歲為真。

    選用廉平疾奸吏以為右職,接待以禮,好惡與同之;其負翁歸,罰亦必行。

    治如在東海故迹,奸邪罪名亦縣縣有名籍。

    盜賊發其比伍中①,翁歸辄召其縣長吏,曉告以奸黠主名,教使用類推迹盜賊所過抵②,類常如翁歸言③,無有遺脫。

    緩于小弱,急于豪強。

    豪強有論罪,輸掌畜官④,使斫莝⑤,責以員程⑥,不得取代。

    不中程,辄笞督,極者至以自刭而死⑦。

    京師畏其威嚴,扶風大治,盜賊課常為三輔最。

    以上為右扶風。

     【注釋】 ①比伍:古代居民的基層編制(五家為比,五人為伍),引申指鄉裡。

     ②過抵:指所經過抵達的地方。

     ③類:大抵,大都。

     ④掌畜官:指右扶風的有關官員,右扶風為皇家畜牧所在地,有苑師之屬,故稱掌畜官。

     ⑤斫莝(cuò):鍘草。

     ⑥員程:指做工的人數和時間的指标。

     ⑦:即斧。

     【譯文】 後因考核優秀進京代理右扶風,一年後正式任命。

    他選用廉潔公平疾惡如仇的官吏為副職,以禮相待,與其同好惡;凡背叛尹翁歸的,也一定要受到懲罰。

    治理的方法也如在東海郡一樣,奸邪罪名,各縣也都有名籍。

    闾裡發生盜賊之事,尹翁歸便召見其縣長吏,告訴他們奸黠主犯的名字,教他們使用類推法推算出盜賊所經過投宿之處,大都如尹翁歸所說的那樣,沒有遺漏逃脫的。

    對于弱小就放寬政策,對豪強則加緊整治。

    豪強有被治罪的,就移交給右扶風的掌畜官,讓他們去鍘草,根據人數和時間定量要求,不能讓人替代。

    沒有達到定量标準的,則鞭打斥責,最嚴重的自己以斧刎頸而死。

    京師敬畏他的威嚴,右扶風大治,在有關社會治安的政績考核方面,常常是三輔中最優秀的。

    以上記尹翁歸治理右扶風。

     翁歸為政雖任刑,其在公卿之間清絜自守,語不及私,然溫良嗛退①,不以行能驕人,甚得名譽于朝廷。

    視事數歲,元康四年病卒②。

    家無餘财,天子賢之,制诏禦史:“朕夙興夜寐,以求賢為右,不異親疏近遠,務在安民而已。

    扶風翁歸廉平鄉正,治民異等,早夭不遂,不得終其功業,朕甚憐之。

    其賜翁歸子黃金百斤,以奉其祭祠。

    ” 【注釋】 ①嗛:通“謙”。

     ②元康四年:前62年。

    元康,漢宣帝年号(前65—前61)。

     【譯文】 尹翁歸為政雖然多用刑法,在公卿之中則以清明廉潔自守,說話不涉及私事,然而為人溫和善良、謙讓,不以自己的才能傲視别人,在朝廷之中很有名望。

    主持政事數年後,元康四年病逝。

    家裡沒有剩下什麼财産,皇帝認為他很賢明,給禦史下诏說:“朕早起晚睡,以求賢為最重要的事,不分親疏遠近,務在安民而已。

    右扶風尹翁歸廉潔公正,治理百姓政績優異,可惜早死,不能完成其功業,我很憐惜他。

    賞賜尹翁歸的兒子黃金百斤,用來供奉其祭祠。

    ” 翁歸三子皆為郡守。

    少子岑曆位九卿,至後将軍。

    而闳孺亦至廣陵相①,有治名。

    由是世稱田延年為知人。

     【注釋】 ①廣陵:封國名。

    治所在今江蘇揚州。

     【譯文】 尹翁歸的三個兒子都是郡守。

    小兒子尹岑曾位列九卿,官至後将軍。

    而闳孺也官至廣陵王相,很有治名。

    于是世稱田延年能知人善任。

     韓延壽字長公,燕人也,徙杜陵。

    少為郡文學①。

    父義為燕郎中。

    剌王之謀逆也,義谏而死,燕人闵之。

    是時,昭帝富于春秋,大将軍霍光持政,征郡國賢良文學②,問以得失。

    時魏相以文學對策③,以為:“賞罰所以勸善禁惡,政之本也。

    日者燕王為無道④,韓義出身強谏,為王所殺。

    義無比幹之親而蹈比幹之節⑤,宜顯賞其子,以示天下,明為人臣之義。

    ”光納其言,因擢延壽為谏大夫⑥。

    以上因父而得顯賞。

     【注釋】 ①文學:又名文學掾,漢代設置于郡及諸侯國的官職,為後世教官所由來。

     ②賢良文學:簡稱賢良或文學,漢代選拔官吏的科目之一。

     ③對策:指應考人按策上的問題陳述自己的見解。

    策,即策問。

    漢代,為選拔人才進行考試,事先把問題寫在竹簡上,叫“策”。

     ④日者:指往日。

     ⑤比幹:殷商末賢臣,為纣王叔父,因切谏纣王而死。

     ⑥擢:提拔。

    谏大夫:官名。

    又稱谏議大夫,職掌議論。

     【譯文】 韓延壽,字長公,本為燕人,遷居杜陵縣。

    年輕時擔任郡文學。

    父親韓義為燕王國郎中。

    燕剌王劉旦謀反時,韓義因為進谏而被處死,燕人哀憐他。

    當時,昭帝很年輕,大将軍霍光主持朝政,征選郡國的賢良文學,向他們詢問為政之得失。

    當時魏相以文學對策,認為:“賞罰是用來勸善禁惡的,是處理政務的根本。

    往日燕王大逆不道,韓義舍身強谏,被燕王殺害。

    韓義無比幹與商纣王之親而有比幹之氣節,應重賞其子,以昭示天下,彰明為人臣之義。

    ”霍光采納了他的話,于是提拔韓延壽為谏大夫。

    以上記韓延壽因為父親而獲得重賞。

     遷淮陽太守①,治甚有名,徙颍川。

    颍川多豪強,難治,國家常為選良二千石。

    先是,趙廣漢為太守,患其俗多朋黨,故構會吏民②,令相告讦,一切以為聰明③,颍川由是以為俗,民多怨仇。

    延壽欲改更之,教以禮讓,恐百姓不從,乃曆召郡中長老為鄉裡所信向者數十人,設酒具食,親與相對,接以禮意,人人問以謠俗,民所病苦,為陳和睦親愛、銷除怨咎之路。

    長老皆以為便,可施行,因與議定嫁娶、喪祭儀品,略依古禮,不得過法。

    延壽于是令文學校官諸生皮弁執俎豆④,為吏民行喪嫁娶禮。

    百姓遵用其教,賣偶車馬下裡僞物者⑤,棄之市道。

    數年,徙為東郡太守⑥,黃霸代延壽居颍川,霸因其迹而大治。

    以上為颍川太守。

     【注釋】 ①淮陽:封國名。

    治所在今河南淮陽。

     ②構會:使彼此結成嫌隙。

     ③以為聰明:猶言以為耳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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