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三·奏議之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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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屬山東)人。
皇祐五年(1053)參知政事加禮部侍郎、同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
至和元年(1054)被中丞孫抃等彈劾“上不能持平權衡,下不能笃訓子弟”(《宋史·孫抃傳》)。
不久被罷官。
⑦複出視事:指“慶曆新政”時陳執中曾被貶職,“新政”之後而複出任職。
視事,任職。
⑧卷舌:舌卷曲,指閉口不言。
⑨仲虺自用之戒:出自《尚書·仲虺之诰》:“好問則裕,自用則小。
”意指問則有得,所以足;不問專固,憑主觀意圖行事,所以小。
【譯文】 臣見到宰相陳執中,自從執政以來,不合人們的期望,多次出現嚴重過失,招緻人們紛紛議論。
可陳執中卻沒有退卻,還在玷辱宰相的職位。
陛下為國事辛勤不倦,謙恭節儉仁義博愛,寬厚慈祥,和唐堯、虞舜的心胸一樣。
從陛下的心胸來推斷國家的形勢,應該是早就把國家治理好了。
可是現在國家的法度一天天壞起來了,國家的行政命令也一天天與現實不協調了,國家經濟也日益困乏了,百姓的生活也越來越貧窮了,逃荒的人到處都是,不稱職的人充斥朝廷。
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在哪裡呢?緣由是陛下選用的宰相人選不當。
近幾年來,宰相很多都是因為過失被谏官彈劾而被罷免的,陛下沒有察覺到做宰相的人不稱職,卻反而懷疑谏官喜歡驅逐宰相。
。
這種疑心一旦産生,那麼視聽就會混亂,于是就形成了剛愎自用的意念,以為宰相應完全由君王一人自行決定去留,不能由于谏官的言論而決定罷免。
因此宰相即使有非常大的罪惡或是明顯的過失,也要屈意地留用他;宰相他本人雖然内心驚惶要求辭職,可是陛下還曲意容留他;即使有天災,水災旱災,饑苦的百姓到處逃荒,以緻死在路邊,都不去看這些,可還是曲意地任用他。
沒有别的原因,隻想阻止谏官的言論罷了!谏官又有什麼地方辜負了陛下,以緻使您上不顧及天災,下不顧及社會輿論,将國家的事情,交付給一個不學無術、谄媚奸邪、剛愎自用的陳執中而甘心情願呢?谏官本想有益于陛下,結果卻反而有損于陛下的聖德,這種事太多了。
然而谏官的初衷與用心,原來不是想達到這種結局,由于陛下喜愛猜疑、剛愎自用才落得自損自傷。
現在陛下任用陳執中的思想越堅決,那麼谏官攻擊他就越急切。
陛下正思量如何不讓谏官們取勝,一些奸邪巧嘴的小人們就找到空隙,乘虛而入,就會附和着陛下的想法說:“執中宰相,不能因一點小事就除去,不要讓那些職位低的撼動宰相。
”甚至嚴重的還會誣告谏官有意驅逐陳執中而要推舉出其他人來。
陛下正生氣谏官違逆聖上的意願呢,當然樂意聽到這順合自己心意的話,因此,就不再覺察那些人的奸邪巧嘴而信任他們,拒絕谏官越加厲害,任用陳執中的思想越加堅定。
憑着一國之尊的威嚴,同微不足道的谏官小臣進行必勝的角鬥,如果陛下果真沒有回心轉意的可能,那麼谏官也隻能是知難而止了。
可是普天下的人以及後代人的評議,說陛下拒納忠言,庇護愚蠢的宰相,将把陛下看成是什麼樣的君王呢?前幾天禦史論及梁適的罪惡,陛下特别生氣,将他們全都驅逐出去了。
現在禦史又再冒死論及宰相,不懼怕您的憤怒,也不害怕有權有勢的大臣加害自己,這才是最忠直的臣子啊!他們能忘卻自身而熱愛陛下,可陛下恨他們,厭惡他們,拒絕他們。
陳執中做宰相,使得全國各地水旱成災,百姓流亡失所,公家私家都窮困不堪,而他本人又是不學無術,無論愛和恨都夾帶個人感情,為政多有偏失和錯誤,讓國内外的人見笑,其家中醜聞壞事,流傳在市井之中。
他阿谀奉承,順從旨意,隻知迎合君王的歡心,這就是那種谄上傲下、剛愎自用的人。
可陛下喜愛他,器重他,不忍心辭掉他。
陛下目光遠大,聰慧仁智,明達事理,群臣中誰好誰壞,沒有您見不到的,您不能将事情反着去做到這種地步,隻是由于谏官的心情太迫切,才使陛下産生懷疑和迷惑罷了。
陳執中不知道羞恥,又重新出來做事,這不值得評論。
陛下怎麼能夠由于陳執中而連累皇上的威嚴大德,使得那些忠貞之士直谏之人,在這開明的盛世,卻要噤聲不敢言語呢?臣希望陛下幡然回轉,放下那些猜疑的想法,體察谏官的忠直之心,了解陳執中的罪惡,省悟在用人上的過失,效法學習成湯改過的聖明舉措,遵從仲虺不要過分自信的告誡;将禦史們前前後後上的奏章,公布于朝廷,評議、判定陳執中的過失及罪惡,罷免他的行政職務,另行選用賢良人才,以此平安時務,拯救百姓,保全陛下的威望,這将是普天下慶幸的事。
臣親身享受到了陛下的知遇之恩,職責就在于咨詢獻策,情感深切,言語輕狂,罪該萬死。
蘇轼 蘇轼簡介參見卷二。
上皇帝書 【題解】 本文是蘇轼于宋神宗熙甯四年(1071,有人考證是熙甯三年,即1070)二月上書皇帝全面反對王安石變法的奏章。
全文分為三個部分,第一部分講了上書原因;第二部分系統叙述自己的政治觀點,指責制置三司條例司及其所頒布的新法,同時叙述結人心、厚風俗、存紀綱的重要;第三部分是結尾,再次表達上書陳說的前後考慮,并希望神宗廣開言路,鼓勵評論時局。
文章引古論今,旁征博引,議論生風,雖長達萬言,但條理井然,結構嚴謹,充分顯示出蘇轼論說文的雄辯特色。
顧炎武在《日知錄》卷中評價此文說:“當時言新法者多矣,未有若此之深切者。
” 臣近者不度愚賤①,辄上封章言買燈事②。
自知渎犯天威③,罪在不赦,席藁私室④,以待斧钺之誅。
而側聽逾旬,威命不至,問之府司⑤,則買燈之事,尋已停罷⑥。
乃知陛下不惟赦之,又能聽之,驚喜過望,以至感泣。
何者?改過不吝,從善如流,此堯、舜、禹、湯之所勉強而力行,秦、漢以來之所絕無而僅有。
顧此買燈毫發之失,豈能上累日月之明⑦?而陛下翻然改命,曾不移刻⑧,則所謂智出天下,而聽于至愚;威加四海,而屈于匹夫。
臣今知陛下可與為堯、舜⑨,可與為湯、武,可與富民而措刑⑩,可與強兵而伏戎虜矣。
有君如此,其忍負之?惟當披露腹心,捐棄肝腦,盡力所至,不知其它。
乃者,臣亦知天下之事,有大于買燈者矣,而獨區區以此為先者,蓋未信而谏(11),聖人不與;交淺言深,君子所戒。
是以試論其小者,而其大者固将有待而後言。
今陛下果赦而不誅,則是既已許之矣。
許而不言,臣則有罪,是以願終言之。
【注釋】 ①度(duó):估量,思考。
②封章:向皇帝上奏章,防有洩漏,用袋封緘。
章,這裡指《谏買浙燈狀》。
③天威:天子的尊嚴。
④席藁:以藁為席。
藁,稻草織成的席子。
古代罪人席藁而卧。
此處是待罪的意思。
⑤府司:指開封府司事人員。
⑥尋:不久。
⑦累:牽連,損害。
日月之明:比喻皇帝品德清明。
⑧曾:乃,幾乎。
不移刻:喻時間快。
古代以滴漏計時,一晝夜為一百刻。
⑨與:共同。
⑩富民:使人民富裕。
措刑:指政治清明,人不犯罪,刑法被擱置不用。
措,擱置。
(11)未信而谏:不信任就上谏。
《論語·子張》中子夏說君子:“信而後谏;未信,則人以為謗己也。
” 【譯文】 臣近來不估量自己的愚賤,曾上奏章,谏議買浙燈的事。
自知冒犯皇上尊嚴,犯了不赦之罪,因此在家席藁而卧,以待處罰,然而側耳靜聽已過旬日,處罰命令沒有下達,便向府司人員詢問,他們說買燈的事已随即停止了。
于是知道陛下不僅赦免臣,而且聽從臣的建議,使臣驚喜過望,以至于感動得哭了。
為什麼呢?不吝改過,從善如流,這是堯、舜、禹、湯勉力實行的,是秦、漢以來絕無僅有的。
所以買燈這一小的過失,怎能損害陛下的日月之明呢?然而陛下迅速改變成命,不曾稍有遲延,真是所謂的智慧超過天下人,而聽從最愚蠢人的建議;威名傳播四海,卻屈從于一般人。
臣現在知道陛下能夠成為堯、舜,成為湯、武,能夠使人民富裕、政治清平,能夠使軍隊強大,使戎虜降伏。
有這樣的君主,怎忍心辜負他?隻有披肝瀝膽,盡力盡心,不考慮其他。
先前臣也知道天下之事有比買燈之事更大更重要的,而單單把這件小事放在首位,是因為不被信任就上谏言,是聖人不贊成的;交情淺說話深,是君子所引以為戒的。
因此就用小事來做一個嘗試,而那些大事本來就是有所等待随後就要說的。
現今陛下果然赦免而不懲罰,這就是已允許臣谏議了。
允許了,卻不說,那麼臣就有罪,因此臣願意全部說出來。
臣之所欲言者三,願陛下結人心、厚風俗、存紀綱而已①。
以上總起。
【注釋】 ①結:系緊。
使之不脫離。
厚:使之純厚。
紀綱:指君臣、内外、上下之間的關系準則。
【譯文】 臣想說的有三方面:希望陛下凝聚民心、純厚風俗、保存紀綱。
以上總起全文。
人莫不有所恃,人臣恃陛下之命,故能役使小民;恃陛下之法,故能勝伏強暴。
至于人主所恃者誰與?《書》曰:“予臨兆民,凜乎若朽索之馭六馬①。
”言天下莫危于人主也。
聚則為君民,散則為仇雠,聚散之間,不容毫厘②。
故天下歸往謂之王,人各有心謂之獨夫③。
由此觀之,人主之所恃者,人心而已。
人心之于人主也,如木之有根,如燈之有膏,如魚之有水,如農夫之有田,如商賈之有财。
木無根則槁,燈無膏則滅,魚無水則死,農夫無田則饑,商賈無财則貧,人主失人心則亡。
此必然之理也,不可逭之災也④。
其為可畏,從古以然。
苟非樂禍好亡、狂易喪志⑤,孰敢肆其胸臆、輕犯人心乎⑥?昔子産焚載書以弭衆言⑦,賂伯石以安巨室⑧,以為衆怒難犯,專欲難成。
而孔子亦曰:“信而後勞其民,未信則以為厲己也⑨。
”惟商鞅變法⑩,不顧人言,雖能驟緻富強,亦以召怨天下,使其民知利而不知義,見刑而不見德,雖得天下,旋踵而亡(11)。
至于其身,亦卒不免,負罪出走,而諸侯不納;車裂以徇(12),而秦人莫哀。
君臣之間,豈願如此?宋襄公雖行仁義(13),失衆而亡;田常雖不義(14),得衆而強。
是以君子未論行事之是非,先觀衆心之向背。
謝安之用諸桓未必是(15),而衆之所樂,則國以安(16);庾亮之召蘇峻未必非(17),而勢有不可,則反為危辱。
自古迄今,未有和易同衆而不安、剛果自用而不危者也。
以上總言結人心。
【注釋】 ①予臨兆民,凜乎若朽索之馭六馬:出自《尚書·夏書·五子之歌》。
臨,統治。
凜,危懼的樣子。
②不容毫厘:容不下一點差錯。
毫厘,極言其小。
③人各有心:人心不齊,各有自己的主張。
獨夫:暴虐的君王。
④逭(huàn):躲避。
⑤樂禍:以禍為樂。
好亡:喜歡亡國。
狂易喪志:瘋狂,喪失神志。
⑥肆:放縱。
犯:冒犯,違背。
⑦子産:春秋後期鄭國大夫公孫僑。
載書:書面的盟誓之辭。
據《左傳·襄公十年》記載:鄭國大夫子孔當權,作了不合理的規定,并強迫執行,激起公憤。
子産勸子孔改變規定,說:“衆怒難犯,專欲難成。
”弭(mǐ):消除,平息。
⑧伯石:鄭國大夫公孫段。
子産當權時,給他領邑以安其心。
⑨信而後勞其民,未信則以為厲己也:出自《論語·子張》。
這是記孔子門徒子夏的話,蘇轼誤為孔子。
⑩商鞅:戰國時衛國人。
秦孝公六年(前356)任他為左庶長,實行變法,受到甘龍、杜摯等人以及太子在内的秦國貴族的反對。
後來孝公去世,反對變法的舊勢力掌權,商鞅被處以車裂之刑。
(11)旋踵:轉腳。
比喻很快。
(12)車裂:古代一種酷刑,俗稱“五馬分屍”。
将受刑者的頭和四肢分别拴在五輛車後,駕車同時奔馳,撕裂肢體。
徇(xùn):對衆宣示。
(13)宋襄公:春秋宋國國君。
襄公行仁義喪師事,據《左傳》記載:在宋楚泓之戰中,宋軍已列陣就緒,而楚軍渡河及半,宋襄公不許宋軍攻擊。
楚軍渡河畢,隊伍還沒有整頓好,宋襄公又不準攻擊。
等楚軍一切就緒發動攻擊,宋軍大敗。
(14)田常:齊國大夫。
不義:做壞事。
指田常于前481年弑殺齊簡公。
(15)謝安:字安石,東晉孝武帝時任宰相。
安置桓家三人作荊州、豫州、江州刺史,其事見《晉書·謝安列傳》。
(16)(yì)安:太平。
(17)庾亮:協助晉元帝建立東晉王朝的重臣。
蘇峻:西晉末年在山東組織武裝反對匈奴族的前趙政權,後來率部南渡,任将軍,庾亮想解除他的兵權,召他入京做官。
蘇峻不接受,并乘機攻入建康(今江蘇南京),釀成大亂,幾乎使東晉滅亡。
蘇峻後來兵敗被殺。
【譯文】 人沒有不有所憑借的。
臣子憑借陛下的命令,所以能役使百姓;憑借陛下的法令,所以能制伏強暴。
至于君主所憑借的東西,是誰給的呢?《書經》說:“我統治萬民,心驚膽戰地好像用腐朽的繩索駕馭六匹馬一樣。
”說的是天下沒有比居君位更危險的了。
聚合在一起是君臣,離散開去就是仇敵,聚合與離散之間,容不下一點失誤。
因此天下人心所歸向的稱之為王,天下人心所背離的稱之為獨夫。
由此看來,君主所憑借的,是天下民心。
民心對于君主來說,就如樹有根,如燈有油,如魚有水,如農夫有田地,如商人有财物。
樹無根就枯槁,燈無油就熄滅,魚無水就死,農夫無田地就饑餓,商人無财物就貧窮,君主失去民心就亡國。
這是必然的道理,是不可逃避的災難。
其可畏懼,自古就是這樣。
假如不是以禍為樂,喜愛亡國,喪失神志,誰敢放縱自己的主張,輕易違犯民心呢?過去子産燒毀載書來平息衆人的責難,收買伯石來安撫勢力強大的貴族,都是因為衆怒難犯,一人的主張難以實現。
而孔子也說:“取信于民,然後才能使其民勞作,沒有取信于民,民衆則認為是虐害自己。
”商鞅變法,不考慮民衆的議論,雖然能使秦國迅速富強,也招來了天下人的怨恨,使秦國百姓知利而不知義,看見刑法而看不見道德。
秦雖然統一了天下,但很快就滅亡了。
至于商鞅自身,也終于不免厄運,獲罪從秦國出走,而其他諸侯國不接納他,最後被處以車裂之刑,而秦國百姓沒有哀憐他的。
君臣之間,難道願意這樣嗎?宋襄公雖講仁義,但卻失衆身亡;田常雖不講仁義,但卻得衆強大。
因此君子不論做事的對與錯,先看人心的支持和反對。
謝安用諸桓不一定對,但衆人歡樂,因此國家太平無事;庾亮召蘇峻入京不一定錯,然而情勢不允許,因此反而自取危辱。
從古到今,沒有謙和平易與衆人一心而不平安,剛愎自用而不危殆的。
以上總說如何收攬民心。
今陛下亦知人心之不悅矣。
中外之人,無賢不肖,皆言祖宗以來,治财用者不過三司使、副、判官①,經今百年,未嘗阙事②。
今者無故又創一司,号曰制置三司條例司③。
六七少年日夜講求于内,使者四十餘輩,分行營幹于外。
造端宏大,民實驚疑;創法新奇,吏皆惶惑。
賢者則求其說而不可得,未免于憂;小人則以其意度于朝廷,遂以為謗。
謂陛下以萬乘之主而言利,謂執政以天子之宰而治财,商賈不行,物價騰踴。
近自淮甸④,遠及川蜀,喧傳萬口,論說百端。
或言京師正店,議置監官⑤,夔路深山⑥,當行酒禁⑦,拘收僧尼常住⑧,減剋兵吏廪祿⑨,如此等類,不可勝言⑩。
而甚者至以為欲複肉刑(11)。
斯言一出,民且狼顧(12)。
陛下與二三大臣,亦聞其語矣,然而莫之顧者,徒曰我無其事,又無其意,何恤于人言(13)?夫人言雖未必皆然,而疑似則有以緻謗。
人必貪财也,而後人疑其盜;人必好色也,而後人疑其淫。
何者?未置此司,則無此謗,豈去歲之人皆忠厚(14),而今歲之士皆虛浮?孔子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又曰:“必也正名乎(15)。
”今陛下操其器而諱其事,有其名而辭其意,雖家置一喙以自解(16),市列千金以購人(17),人必不信,謗亦不止。
夫制置三司條例司,求利之名也;六七少年與使者四十餘輩,求利之器也。
驅鷹犬而赴林薮,語人曰:“我非獵也。
”不如放鷹犬而獸自馴。
操網罟而入江湖,語人曰:“我非漁也。
”不如捐網罟而人自信。
故臣以為消讒慝以召和氣(18),複人心而安國本,則莫若罷制置三司條例司。
【注釋】 ①三司使:宋代三司指鹽鐵、戶部、度支,其長官為三司使。
②阙事:廢事,沒人辦理。
③制置三司條例司:熙甯二年(1069),神宗任用王安石變法,設置該司,以籌劃财經及興利除弊事宜,建官設屬。
④淮甸:古代離王都五百裡以内之地叫甸服。
北宋都城在汴梁(今河南開封),淮水流域在國都附近之地謂之“淮甸”。
⑤監官:檢查和收稅的官。
⑥夔(kuí)路:即峽西路,轄境在今重慶以東和貴州北部、陝西南部等地。
路,宋代的行政區名,相當于現在的“省”。
⑦酒禁:禁止私自釀酒賣酒。
⑧常住:僧尼寺廟的田産、房産。
⑨廪祿:糧饷。
⑩勝:盡。
(11)肉刑:指切斷肢體或割裂肌膚的刑罰。
(12)狼顧:狼行走時常回頭,以防襲擊。
這裡指人驚恐不安。
(13)何恤于人言:何必顧慮别人的議論。
恤,擔憂,憂慮。
(14)去歲:去年。
(15)必也正名乎:語出《論語·子路》。
蘇轼在這裡引此句是為了說明名和意圖是相符的。
有了征利機構,就不能說沒有貪利意圖。
(16)家置一喙(huì)以自解:派人挨家挨戶去辯解。
喙,嘴。
解,辯解。
(17)購人:收買人。
(18)讒慝(tè):毀謗。
【譯文】 現今陛下也知道民心不高興。
朝廷内外的人,無論賢者還是不肖者,都說太祖太宗以來,管理财政的,隻有三司使、副使及判官,至今已曆經百年,不曾廢事。
現在無緣無故又創設一司,号稱“制置三司條例司”。
六七個新進年輕人整天在司内計議,派出四十多人,分行到各地工作。
規模宏大,民衆驚懼疑惑;創設立法新奇,官吏都驚惶困惑。
賢能的人探求他們的意圖而得不到,不免憂慮;小人則以他們的意圖揣測朝廷,于是加以毀謗。
說陛下以萬乘之主的身份而講求利,說執政作為天子的宰相而管理财政,于是商人不做買賣,物價迅速上升。
近從淮甸,遠到川蜀,到處傳言,衆說不一。
有的說在京師正店要設置監管,夔州路要行酒禁,要沒收僧尼寺廟房屋田産,要減扣兵吏的糧饷,如此等等,不能盡述。
而更有甚者,認為要恢複肉刑。
這話一傳出,民衆憂疑不定。
陛下和幾位大臣,也聽說這些話了,然而沒有人考慮它,隻說:我沒有那樣的事,又沒有那樣的意圖,何必憂慮别人的議論呢?人們的議論雖然不一定都是這樣,而是非難辨就能招來毀謗。
人一定貪财,然後别人才懷疑他盜竊;人一定貪色,然後别人才懷疑他奸淫。
為什麼呢?不設置“制置三司條例司”就沒有這樣的毀謗,難道能說去年的人都忠厚而今年的人都虛浮嗎?孔子說:“工匠想做好他的活,一定要先把他的工具磨鋒利。
”又說:“一定要正名!”現在陛下拿着工具而避諱講要做什麼活,有名稱而不承認意圖,即使派人挨家挨戶去辯解,出千金而收買人,人們一定不相信,毀謗也就不會終止。
制置三司條例司是求利的名稱;六七個新進的年輕人和派出的四十餘人,是求利的工具。
驅使鷹犬到森林中,告訴别人說:“我不是打獵。
”還不如放掉鷹犬而讓野獸自己馴化。
拿着漁網進入江湖,告訴别人說:“我不是打魚。
”還不如捐棄漁網而使人自然相信。
因此臣認為消除毀謗以召來和氣,平複人心以安定國家的根本,就不如罷除制置三司條例司。
夫陛下之所以創此司者,不過以興利除害也。
使罷之而利不興、害不除,則勿罷;罷之而天下悅、人心安,興利除害,無所不可,則何苦而不罷?陛下欲去積弊而立法,必使宰相熟議而後行。
事若不由中書①,則是亂世之法,聖君賢相,夫豈其然?必若立法不免由中書,熟議不免使宰相,此司之設,無乃冗長而無名②?以上論制置三司條例司。
【注釋】 ①中書:中書省,宋代最高行政機構,總攬中央行政事務,執行皇帝命令,處理公文,決定機構的增減省并等。
②無乃:豈不。
冗長:多餘,不必要。
無名:不合理。
【譯文】 陛下之所以創設此司,不過是想興利除害。
假使罷除了該司而不能興利,不能除害,那麼就不要罷除;假使罷除了該司而天下人大為高興,人心安定,興利除害沒有什麼不可以辦到的,那麼又何苦不罷除呢?陛下想除去積弊而立新法,一定要使宰相仔細計議然後施行。
事情如果不經中書省,那麼就是亂世的方法,聖明的君主、賢能的宰相,怎能是這樣?立法一定要經中書省,仔細計議由宰相,這個制置三司條例司的設置,難道不是多餘而不合理的嗎?以上論設立制置三司條例司的不當。
智者所圖,貴于無迹①。
漢之文、景②,《紀》無可書之事;唐之房、杜③,《傳》無可載之功,而天下之言治者與文、景,言賢者與房、杜。
蓋事已立而迹不見,功已成而人不知。
故曰:善用兵者,無赫赫之功。
豈惟用兵,事莫不然。
今所圖者④,萬分未獲其一也,而迹之布于天下,已若泥中之鬥獸⑤,亦可謂拙謀矣⑥。
陛下誠欲富國,擇三司官屬與漕運使副⑦,而陛下與二三大臣,孜孜講求,磨以歲月,則積弊自去而人不知。
但恐立志不堅,中道而廢。
孟子有言:“其進銳者其退速⑧。
”若有始有卒,自可徐徐,十年之後,何事不立?孔子曰:“欲速則不達,見小利則大事不成。
”使孔子而非聖人,則此言亦不可用。
《書》曰:“謀及卿士,至于庶人。
翕然大同,乃底元吉⑨。
”若逆多而從少⑩,則靜吉而作兇(11)。
今自宰相大臣既已辭免不為,則外之議論,斷亦可知。
宰相,人臣也,且不欲以此自污,而陛下獨安受其名而不辭?非臣愚之所識也。
君臣宵旰(12),幾一年矣,而富國之效,茫如捕風,徒聞内帑出數百萬缗(13),祠部度五千餘人耳(14)。
以此為術,其誰不能?以上言謀事貴于無迹。
【注釋】 ①無迹:不張揚,使人不知不覺。
②漢之文、景:指漢文帝劉恒和漢景帝劉啟。
③唐之房、杜:指唐代著名宰相房玄齡、杜如晦。
二人在《唐書》列傳中有記載,隻說房善謀,杜善斷,并未記載他們有多大的功勳。
④所圖者:指牟利。
⑤泥中之鬥獸:獸在泥中打鬥,腳印狼藉。
這裡喻行新法迹象顯著。
⑥拙謀:不聰明的計劃。
拙,笨。
⑦漕運:古代政府将所征糧米解送到京都或其他指定地點的運輸。
本專指水路運輸,後來也兼指陸運。
⑧銳:迅猛,急速。
⑨“謀及卿士”幾句:出自《尚書·洪範》:“汝則有大疑,謀及乃心,謀及卿士,謀及庶人,謀及蔔筮。
汝則從、龜從、筮從、庶民從,是之謂大同。
”蘇轼所引非《尚書》原文。
翕然,原作“合時”,據《蘇轼文集編年箋注》校改。
元吉,大吉,洪福。
⑩逆:反對。
從:贊成。
(11)靜:靜止,不動。
作:變動。
(12)宵旰(ɡàn):為“宵衣旰食”的略詞,意同“廢寝忘食”。
宵,夜。
旰,遲,過時。
(13)内帑(tǎnɡ):皇宮庫藏的錢财。
缗:本是穿錢的繩子,每一千文錢用缗穿為一串,因此一千文為一缗。
(14)祠部:禮部中掌天下祀典、道釋祠廟、醫藥政令的司。
當時百姓要做道士僧尼,須向祠部購買度牒,故朝廷常以度牒代充經費發放。
【譯文】 聰明人所圖謀的事以不張揚為貴。
漢朝的文帝、景帝,其本紀中沒有可書的事情;唐代的房玄齡、杜如晦,其列傳中沒有可載的功勳,而天下人談論到統治好的君主,就贊揚文帝、景帝,談論賢能的人,就贊揚房玄齡、杜如晦。
原因是事情已辦好而不張揚,功勳已成就而人們不知道。
因此說:善于用兵的人,沒有赫赫的戰功。
難道隻是用兵嗎?事情沒有不是這樣的。
現在所圖謀的,沒得到萬分之一,而其形迹已傳布天下,好像泥中打鬥的野獸留下的痕迹一樣明顯,也可以說是笨拙的計謀了。
陛下确實想使國家富裕,選擇三司官員和漕運使、副使,而陛下與幾位大臣,認真講求,給以時日,那麼積弊自然除去而人們并不知道。
但是隻怕立志不堅定,中途而廢。
孟子說:“急躁進取快的人,其衰退也快。
”假如有始有終,自然可以循序漸進,十年以後,什麼事情辦不到呢?孔子說:“急于求成反而達不到目的,重視小利就不能成就大事。
”假使孔子不是聖人,那麼這句話也不可用。
《尚書》上說:“要和卿士商議,甚至和一般百姓商議。
如果意見相合相同,行事便順利。
”假如多數反對,少數贊成,那麼循靜即吉利,變動舊規就不吉利。
現今宰相大臣,既然已經辭免不做,那麼朝廷外的議論也斷然可以知道了。
宰相是臣下,尚且不想因此來玷污自己的名聲,而陛下怎能獨自承受那樣的名聲而不推辭呢?這不是愚鈍如臣所能認識的。
君臣廢寝忘食,差不多一年了,而富國的效果,茫如捕風捉影,毫無着落,隻聽說皇宮庫藏拿出幾百萬缗,祠部剃度五千多人為僧尼罷了。
把這些當作治術,誰不能做呢?以上論謀劃事情貴于不張揚。
且遣使縱橫,本非令典①。
漢武遣繡衣直指②,桓帝遣八使③,皆以守宰狼籍④,盜賊公行,出于無術,行此下策。
宋文帝元嘉之政⑤,比于文、景,當時責成郡縣,未嘗遣使。
及至孝武⑥,以郡縣遲緩,始命台使督之⑦,以至蕭齊⑧,此弊不革⑨。
故景陵王子良上疏⑩,極言其事,以為此等朝辭禁門,情态即異,暮宿州縣,威福便行,驅迫郵傳(11),折辱守宰,公私煩擾,民不聊生。
唐開元中(12),宇文融奏置勸農判官使裴寬等二十九人(13),并攝禦史,分行天下,招攜戶口,檢責漏田(14)。
時張說、楊玚、皇甫璟、楊相如皆以為不便(15),而相繼罷黜(16)。
雖得戶八十餘萬,皆州縣希旨(17),以主為客(18),以少為多。
及使百官集議都省(19),而公卿以下,懼融威勢,不敢異辭(20)。
陛下試取其《傳》讀之,觀其所行,為是為否?近者均稅寬恤(21),冠蓋相望,朝廷亦旋覺其非,而天下至今以為謗。
曾未數歲,是非較然。
臣恐後之視今,亦猶今之視昔。
且其所遣,尤不适宜。
事少而員多,人輕而權重。
夫人輕而權重,則人多不服,或緻侮慢以興争;事少而員多,則無以為功,必須生事以塞責。
陛下雖嚴賜約束,不許邀功,然人臣事君之常情,不從其令而從其意。
今朝廷之意,好動而惡靜,好同而惡異,指意所在,誰敢不從?臣恐陛下赤子(22),自此無甯歲矣。
以上論遣使。
【注釋】 ①令典:良法美政。
令,善。
②繡衣直指:據《漢書·百官公卿表》載,繡衣直指由禦史充任,故亦稱“繡衣禦史”。
武帝末年,各地民變競起,朝廷遣繡衣直指持節發兵鎮壓,并有權誅殺鎮壓起義不力的地方官。
③桓帝遣八使:漢順帝漢安元年(142)八月,遣杜喬、周舉、郭遵、馮羨、栾巴、張綱、周栩、劉班分别巡查各州郡。
見《後漢書·順帝紀》。
此處桓帝當為順帝。
④守:郡守。
宰:縣令。
⑤元嘉:南朝宋文帝年号(424—453)。
文帝重視農業,獎勵墾荒,政治比東晉有所改善,史家稱“元嘉之治”。
⑥孝武:宋孝武帝劉駿。
⑦台使:由禦史台派出督察的官員。
⑧蕭齊:指南朝的齊政權。
479年,蕭道成代宋自立,國号齊,因此稱之為蕭齊。
⑨革:除。
⑩景陵王子良:即竟陵王蕭子良,南齊武帝蕭赜之子,南齊文學家,封竟陵王。
(11)郵傳:即驿館。
這裡指驿館官吏。
(12)開元:唐玄宗年号(713—741)。
(13)宇文融:開元初官至監察禦史。
他建議清理逃亡農戶和富豪籍外占田;奏請設置勸農判官,并攝禦史,分赴各地,清出大量客戶和土地。
後任宰相,在任僅百日,因罪流放,死于途中。
裴寬:開元中為禮部尚書。
(14)漏田:未入冊籍而漏稅的田地。
(15)張說:唐玄宗時宰相。
楊玚:時任戶部侍郎。
皇甫璟:時任陽翟尉。
楊相如:時任懷州别駕。
(16)罷黜:罷免。
(17)希旨:迎合皇帝的意思。
(18)以主為客:把本地戶口登記為客戶,借此取得“招攜戶口”的功勞。
(19)都省:尚書省,朝廷總管各部行政機構的官署。
(20)異辭:反對意見,不同主張。
(21)均稅:指方田均稅法,即清丈土地、規定賦額、平均稅收的措施。
仁宗景祐至嘉祐年間試行此法,但三試三罷。
王安石執政後,于神宗熙甯五年(1072)堅決推行,但困難很大,元豐八年(1085)廢止。
徽宗時繼續試行,也時行時罷。
宣和二年(1120)全部廢止。
事見《宋史·食貨上二·方田》。
(22)赤子:此指人民、百姓。
【譯文】 況且到處派遣使者,原也不是良法美政。
漢武帝派遣繡衣直指,桓帝派遣八使,都是因為地方官貪污腐敗,盜賊橫行,出于沒有辦法,才實行這種下策。
宋文帝元嘉之治,可與文景之治相比。
當時責成郡縣辦事,不曾派遣使臣。
等到孝武帝時,認為郡縣做事遲緩,開始命禦史台派官督促,一直到蕭齊政權,都沒有革除這一弊病。
因此竟陵王蕭子良上疏言及此事,認為這樣的官吏早上離開京師,情态就不一樣,夜住州縣,作威作福,驅使驿館官吏,折辱太守、縣令等地方官,官府和百姓都受到煩擾,民不聊生。
唐開元年間,宇文融奏請設置勸農判官,派裴寬等二十九人任職,并兼禦史職責,分赴各地,招攜流亡的人戶,檢查未入冊籍的田地。
當時張說、楊玚、皇甫璟、楊相如都認為不合适。
然而他們相繼被罷黜。
雖然得到戶口八十多萬,然而都是州縣迎合皇帝旨意,将本地主戶登記為客戶,把戶口少的登記為戶口多的。
等到百官在尚書省會集議論時,公卿以下臣屬都懼怕宇文融的威勢,不敢提出異議。
陛下不妨取來宇文融的傳讀一讀,看他的作為,是對還是錯。
近來實行均稅,寬恤人民,做官的人相繼奔波于道路,因此朝廷也很快覺察到此法不合适,然而天下的人直到現在還認為這是毀謗。
不過幾年,是非就明顯了。
臣擔心後代人看現在,如同我們看前代一樣。
況且所派官吏,尤其不合适,事少人多,人輕權重。
人輕權重,那麼人們大多不服從,以緻于侮慢而引起糾紛;事少人多,那麼沒有什麼可以作為功勞,一定會生事來搪塞職責。
陛下雖嚴加約束,不許邀功,然而臣下服事君主的常情,不服從法令而順從其意圖。
現在朝廷的意圖是喜好改新而反對循舊,喜好意見一緻而厭惡意見不同,朝廷意見所在,誰敢不聽從?臣擔憂陛下的子民,從此沒有安甯的日子了。
以上論派遣使者。
至于所行之事,行路皆知其難①。
何者?汴水濁流,自生民以來,不以種稻。
秦人之歌曰:“泾水一石,其泥數鬥。
且溉且糞,長我禾黍②。
”何嘗曰長我粳稻耶?今欲陂而清之③,萬頃之稻,必用千頃之陂,一歲一淤,三歲而滿矣。
陛下遽信其說,即使相視地形,萬一官吏苟且順從,真謂陛下有意興作,上糜帑廪,下奪農時,堤防一開,水失故道,雖食議者之肉,何補于民?天下久平,民物滋息④,四方遺利⑤,蓋略盡矣。
今欲鑿空尋訪水利⑥,所謂即鹿無虞⑦,豈惟徒勞,必大煩擾。
凡所擘畫利害,不問何人,小則随事酬勞,大則量才錄用。
若官私格沮,并行黜降,不以赦原。
若材力不辦興修,便許申奏替換,賞可謂重,罰可謂輕。
然并終不言諸色人妄有申陳或官私誤興功役當得何罪。
如此,則妄庸輕剽⑧,浮浪奸人,自此争言水利矣。
成功則有賞,敗事則無誅。
官司雖知其疏,豈可便行抑退?所在追集老少,相視可否⑨,吏卒所過,雞犬一空。
若非灼然難行,必須且為興役。
何則?格沮之罪重,而誤興之過輕。
人多愛身,勢必如此。
且古陂廢堰⑩,多為側近冒耕(11),歲月既深,已同永業(12)。
苟欲興複,必盡追收,人心或搖,甚非善政。
又有好訟之黨、多怨之人,妄言某處可作陂渠,規壞所怨田産(13),或指人舊業,以為官陂。
冒田之訟,必倍今日(14)。
臣不知朝廷本無一事,何苦而行此哉?以上論興水利。
【注釋】 ①行路:過路人。
這裡指任何人。
②“秦人之歌曰”幾句:見《漢書·溝洫志》。
泾水,在今陝西中部,是渭河的支流。
③陂(bēi):池塘。
這裡用作動詞,築陂。
④滋息:生息,增加。
⑤遺利:未被利用的自然條件。
⑥鑿空:無中生有。
⑦即鹿無虞:《周易·屯卦》六三爻辭說:“即鹿無虞,惟入于林中。
”即,追射。
虞,掌管山林的官員。
⑧輕剽(piào):躁進,急于貪求名利。
⑨相視:考察。
⑩古陂廢堰:指已廢棄的塘壩故址。
(11)側近:鄰近農民。
冒耕:冒名耕種。
(12)永業:永遠的産業。
(13)規:圖謀。
所怨:所怨的人。
(14)倍:一倍,加倍。
【譯文】 至于所實行的事情,任何人都知道很難做到。
為什麼呢?汴水水流渾濁,自從有人類以來,都不用此水來種水稻。
秦時人歌唱道:“泾河水一石,含泥達數鬥,灌溉兼施肥,使我禾黍長。
”什麼時候說過“使我粳稻長”啊?現在想通過築池塘來澄清泾水種水稻,那麼萬頃的稻田,一定要用千頃的池塘,一年泥土一淤,三年就能淤滿。
陛下遽然相信這種說法,就派人考察地形,假如官吏苟且順從,真的認為陛下有意做這件事,對上浪費錢财,對下耽誤農耕,河堤一開,水流失去故道,即使吃提議這樣做的人的肉,對民衆有什麼補償呢?天下太平很久,戶口财物增加,天下還沒有被利用的有利條件,差不多沒有了。
現今想憑空尋找水利,真是所謂的君主射鹿,而無虞官協助,就會一無所得啊,不隻是白白地勞累,還一定會增加很多煩擾。
現在凡所籌劃興利除害之事,不問是什麼人提的,小的就随事酬勞,大的就量才用人。
如果有官員私下裡阻擋,一律黜革,不予赦免原諒。
如果把财力不用在興修的事情上,就允許上奏另派人替換他,這樣獎賞可以說很重,處罰可以說很輕。
然而始終不說那些随便上奏陳言,或者誤辦公事的人,該當何罪!如果這樣,那麼貪求功利的平庸小人,從此都會争相談論水利。
成功就能受到獎賞,壞事也不會受處罰。
官府雖然知道他們的疏淺,哪裡能就抑退他們呢?到處強集老少人等,審視興水利可以不可以,官吏所過地方,雞犬一空。
假如不是明顯不可行的工程,一定就大力興辦。
為什麼呢?阻攔修水利的罪名很重,而誤興工程的罪名很輕。
人們大多愛惜自身利益,一定會這樣做。
況且已廢棄的塘壩故址,大多被鄰近農民擅自耕種,時間已經很長久,已經同他們的正式私産一樣。
假如想興修恢複古陂廢堰,必須全部追收回來,人心或許會不安定,這不是好的政策措施。
又有喜歡訴訟的人,有很多仇怨的人,胡說某地可做陂渠,以圖破壞他所怨恨的人的田産,或者把别人的舊産業,定為公家的池塘。
冒争田産的訴訟,一定會超過現在一倍。
臣不知道朝廷本來太平無事,何苦要做這些事呢?以上論新法中的興修水利。
自古役人①,必用鄉戶,猶食之必用五谷,衣之必用絲麻,濟川之必用舟楫②,行地之必用牛馬③,雖其間或有以他物充代,然終非天下所可常行。
今者徒聞江、浙之間,數郡雇役④,而欲措之天下,是猶見燕、晉之棗、栗,岷、蜀之蹲鸱⑤,而欲以廢五谷⑥,豈不難哉!又欲官賣所在坊場,以充衙前雇直⑦,雖有長役⑧,更無酬勞。
長役所得既微,自此必漸衰散,則州郡事體,憔悴可知。
士大夫捐親戚、棄墳墓,以從宦于四方者,宣力之餘,亦欲取樂,此人之至情也。
若凋弊太甚,廚傳蕭然⑨,則似危邦之陋風⑩,恐非太平之盛觀(11)。
陛下誠慮及此,必不肯為。
且今法令莫嚴于禦軍,軍法莫嚴于逃竄,禁軍三犯(12),廂軍五犯(13),大率處死。
然逃軍常半天下,不知雇人為役,與廂軍何異?若有逃者,何以罪之?其勢必輕于逃軍,則其逃必甚于今日,為其官長,不亦難乎?近者雖使鄉戶頗得雇人,然至于所雇逃亡,鄉戶猶任其責。
今遂欲于兩稅之外(14),别立一科,謂之庸錢(15),以備官雇。
則雇人之責,官所自任矣。
自唐楊炎廢租庸調以為兩稅(16),取大曆十四年應幹賦斂之數,以定兩稅之額,則是租調與庸,兩稅既兼之矣。
今兩稅如故,奈何複欲取庸?聖人立法,必慮後世,豈可于兩稅之外,别立科名!萬一不幸,後世有多欲之君,輔之以聚斂之臣,庸錢不除,差役仍舊,使天下怨(17),推所從來(18),則必有任其咎者矣(19)。
又欲使坊郭等第之民與鄉戶均役,品官形勢之家與齊民并事(20)。
其說曰:“《周禮》田不耕者出屋粟,宅不毛者有裡布。
而漢世宰相之子,不免戍邊(21)。
”此其所以藉口也。
古者官養民,今者民養官。
給之以田而不耕,勸之以農而不力,于是乎有裡布屋粟夫家之征。
今民無以為生,去為商賈,事勢當爾,何名役之?且一歲之戍,不過三日,三日之雇,其直三百(22)。
今世三大戶之役(23),自公卿以降,無得免者,其費豈特三百而已。
大抵事若可行,不必皆有故事。
若民所不悅,俗所不安,縱有經典明文,無補于怨。
若行此二者,必怨無疑。
女戶單丁(24),蓋天民之窮者也(25),古之王者,首務恤此(26)。
而今陛下首欲役之,此等苟非戶将絕而未亡,則是家有丁而尚幼。
若假之數歲(27),則必成丁而就役,老死而沒官。
富有四海(28),忍不加恤?以上論雇役。
【注釋】 ①役人:派人當差。
②川:水道,河流。
③行地:走陸路。
④數郡雇役:指宋仁宗末年,兩浙路轉運使李復圭見人因充役而廢業破産,于是罷遣歸農,令他們出錢雇人代役。
⑤岷、蜀:岷山和蜀郡。
蹲鸱(chī):狀似蹲伏的鸱的大芋頭。
⑥五谷:古書中對五谷有不同說法,最普遍的說法是指稻、黍、稷、麥、豆。
這裡泛指糧食作物。
⑦衙前:在衙門充役使的差役。
雇直:雇用之費。
直,同“值”。
工錢,報酬。
⑧長役:長年供官員役使之人。
⑨廚:膳食。
傳:居處。
⑩危邦:衰落的國家。
(11)觀:景象。
(12)禁軍:北宋由中央直接掌管的正規軍。
(13)廂軍:留駐地方的部隊。
(14)兩稅:指正常征收的夏、秋稅收。
(15)庸錢:供官府支付差役工資的捐稅。
(16)楊炎:字公南,唐代财政家。
建中元年(780),他定議改革賦稅制度,廢除“以丁夫為本”的租庸調制,改行以資産多寡為标準的兩稅法。
次年,為盧杞所陷害,貶谪崖州,賜死。
(17)(dú):诽謗,怨言。
(18)推:追溯。
所從來:指“庸錢不除,差役仍舊”這種雙重剝削的由來。
(19)任其咎者:婉言說出神宗皇帝将成為被指責的人。
(20)品官:有品級的官。
齊民:一般的百姓。
并事:同樣攤派。
(21)“《周禮》田不耕者出屋粟”幾句:見《周禮·地官·載師》:“凡宅不毛者,有裡布;凡田不耕者,出屋粟;凡民無職事者,出夫家之征。
”不耕,讓田地荒蕪。
屋粟,三家應繳納的糧食。
宅,指宅院周圍。
不毛,不種桑麻。
裡布,罰出一裡(二十五家)的布。
夫家之征,即夫稅和家稅。
夫稅,即百畝之稅。
家稅,即出車和徭役。
(22)直:通“值”。
(23)三大戶:即上戶、中戶、下戶。
(24)女戶:隻有婦女的民戶。
單丁:隻有一個男子的民戶。
(25)天民:指人。
(26)恤:保護,體恤。
(27)假:借。
(28)富有四海:指皇帝擁有天下。
【譯文】 自古差役都用鄉戶,就好比吃飯必用五谷,穿衣必用絲麻布,渡河必用船隻,走陸路必用牛馬。
即使其中有以其他東西充代的,但那畢竟不是天下通常實行的。
現今徒然聽說江浙許多地方,出錢雇人代役并想把這種措施推行于天下,這如同看見燕、晉地區的棗栗,岷蜀地區狀似蹲鸱的芋頭,而想因此廢掉五谷一樣,這難道不是很難辦到嗎!又想責成坊場官賣,供給衙役雇傭之費,雖然有長年供官員役使的人,但無更多的酬勞。
長年供官員役使的人所得酬勞既然微薄,從此他們必然會逐漸減少,那麼州郡的蕭條情況也就可想而知了。
士大夫離開親人,告别故鄉,到别的地方去做官,盡力之餘,也想取樂,這是人之常情。
假如州郡過于凋敝,官員日常飲食清苦,這就好像衰頹王朝的破落景象,恐怕不是太平盛世的景象。
陛下确能考慮到這些,一定不肯這樣做。
況且現今沒有比治軍法令更嚴的法令,沒有比懲治逃兵更嚴的軍法,禁軍三次逃跑,地方軍五次逃跑,大多被處死。
然而逃兵常常很多,不知雇人代服差役,與地方軍有什麼不同?假如有逃跑的人,用什麼治罪呢?他們一定把出逃看得很輕,那麼逃跑的人數必定超過現在,做他們的長官不也是很難嗎?近來雖然允許農戶雇人代役,然而所雇傭的人逃跑了,農戶還要承擔責任。
如今想在夏、秋兩稅之外,另立一科目,稱之為庸錢,讓官府用來雇傭差役。
那麼雇人的責任,就由官府自身承擔了。
自從唐代楊炎廢除租庸調制用兩稅法代替,按唐代宗大曆十四年數額确定兩稅數目開征以來,就是租調和庸錢都包含在兩稅之中了。
如今兩稅和過去一樣,為什麼又想收取庸錢?聖人設立新法,必然慮及後世,怎能在兩稅之外另設科目!假如不幸後代有多欲的君主,又有聚斂的臣下輔佐他,庸錢不被廢除,差役仍舊照常,招緻天下怨恨,追溯這種制度的由來,就一定有人要承擔罪過。
又想讓城裡各等第的人和鄉村農戶同樣服役,使有官品有勢力的人家和一般百姓同樣攤派,他們說:“《周禮》記載:凡是讓田地荒蕪不耕種的人,罰他繳納三戶應繳納的糧食,凡是在宅院周圍不種桑麻的人,罰他繳納二十五家應繳納的布匹。
而且漢代宰相之子也不免除戍守邊疆之差役。
”這是他們所以實行這一措施的借口。
古代是官養民,現今是民養官。
給他田地他卻不耕種,勸他務農他卻不盡力,于是才有讓他繳二十五家應納的布匹、三戶應繳納的糧食、夫稅和家稅的懲罰。
然而農民無法生活,才去經商,事勢逼迫他這樣做,該用什麼名目來役使他們呢?而且漢代官員子弟一年戍邊時間不超過三天,雇人代役三天交錢三百文。
現今上、中、下三戶的差役,從公卿往下,沒有能夠逃避的,他們雇人代役的費用,哪裡是三百文就算完呢。
一般來說,事情假如可行,不一定都要有過去的事例。
假如人民所不喜歡、世俗所不容許的事情,即使有經典明文規定,如做了,也不能彌補人們的怨恨。
如果實行這兩項措施,人們無疑會有怨言。
隻有婦女的民戶和隻有一個男丁的民戶,大都是窮人,古代的賢君首先是體恤這些人。
而現今陛下首先就想役使他們,這些民戶如果不是戶口将斷絕而尚未死亡,就是家有男丁還幼小。
如果給他們幾年的時間,那麼就能長成壯丁而服差役,并且直到老死為官府服役。
陛下富有天下,怎忍心不體恤他們?以上論新法中的雇役制。
孟子曰:“始作俑者,其無後乎①?”《春秋》書“作邱甲”“用田賦”②,皆重其始為民患也。
青苗放錢③,自昔有禁。
今陛下始立成法,每歲常行,雖雲不許抑配④,而數世之後,暴君污吏,陛下能保之與?異日天下恨之,國史記之曰:青苗錢自陛下始,豈不惜哉!且東南買絹,本用見錢;陝西糧草,不許折兌。
朝廷既有著令,職司又每舉行,然而買絹未嘗不折鹽⑤,糧草未嘗不折鈔⑥,乃知青苗不許抑配之說,亦是空文。
隻如治平之初,揀刺義勇⑦,當時诏旨慰谕,明言永不戍邊,著在簡書,有如盟約。
于今幾日,論議已搖。
或以代還東軍⑧,或欲抵換弓手⑨,約束難恃,豈不明哉?縱使此令決行,果不抑配,計其間願請之戶,必皆孤貧不濟之人。
家若自有赢餘,何至與官交易⑩?此等鞭撻已急,則繼之逃亡,逃亡之餘,則均之鄰保。
勢有必至,理有固然。
且夫常平之為法也(11),可謂至矣。
所守者約,而所及者廣(12)。
借使萬家之邑,止有千斛(13),而谷貴之際,千斛在市,物價自平。
一市之價既平,一邦之食自足,無操瓢乞丐之弊,無裡正催驅之勞(14)。
今若變為青苗,家貸一斛,則千戶之外,孰救其饑?且常平官錢,常患其少,若盡數收籴,則無借貸,若留充借貸,則所籴幾何?乃知常平青苗,其勢不能兩立。
壞彼成此,所喪愈多,虧官壞民,雖悔何逮(15)?臣竊計陛下欲考其實,則必亦問人,人知陛下方欲力行,必謂此法有利無害。
以臣愚見,恐未可憑。
何以明之?臣頃在陝西(16),見刺義勇,提舉諸縣,臣嘗親行,愁怨之民,哭聲振野。
當時奉使還者,皆言民盡樂為。
希合取容(17),自古如此。
不然,則山東之盜(18),二世何緣不覺(19)?南诏之敗(20),明皇何緣不知(21)?今雖未至于斯,亦望陛下審聽而已。
以上論青苗錢。
【注釋】 ①始作俑者,其無後乎:系孟子引孔子語,見《孟子·梁惠王上》。
俑,用以殉葬的偶人。
②作邱甲:春秋中期魯國的一種田賦。
用田賦:春秋末期魯國一種新稅法,按田收賦稅。
這裡蘇轼引此的目的在于抨擊王安石所推行的青苗法。
③青苗放錢:唐代中期即有稱為“青苗錢”的田賦附加稅。
但王安石此時推行的青苗法與“青苗錢”不同。
王安石的青苗法是在青黃不接時分放農貸,到禾稼收獲後償還,并規定利息為二分。
④抑配:硬性攤派。
⑤折鹽:官府買絹不付現錢,而以高價官鹽折成絹價償付。
⑥折鈔:糧食與馬料本應征收實物,但官府常逼迫納稅人折成現金繳納。
⑦揀刺義勇:宋代軍士沿五代之制,均黔面刺軍号,以防逃亡,鄉兵則刺号于手背。
⑧東軍:禁軍複員後東歸。
⑨弓手:古代兵役名目的一種。
⑩交易:指貸款和償還。
(11)常平:即常平倉法。
(12)所及:此指受益者。
(13)斛(hú):古量器,也是容量單位,十鬥為一斛。
南宋末年改五鬥為一斛。
(14)裡正:差役的一種。
宋制規定裡正由一等戶(最富的平民)充當,主要職責是催收賦稅。
(15)逮(dài):及。
(16)臣頃在陝西:蘇轼于仁宗嘉祐六年(1061)至英宗治平三年(1066)任風翔府判官。
頃,不久前。
(17)希合取容:迎合上級以取得上級好感。
(18)山東:崤山以東。
(19)二世:即胡亥,秦朝第二代皇帝,被宦官趙高逼迫自殺。
(20)南诏:唐代西南少數民族政權,全盛時轄有雲南全部、四川南部、貴州西部等地。
(21)明皇:即唐玄宗。
【譯文】 孟子說:“最先制作木俑的人,他沒有後代嗎!”《春秋》記載作邱甲,按田畝而收賦稅,都是強調它是為患百姓的。
青苗放錢,過去就曾禁止。
現今陛下開始設立成法律,每年都實行,雖說不許硬加攤派,而幾代之後,若有暴君和貪官污吏,陛下能保證他們不會硬加攤派嗎?以後天下人痛恨青苗錢,國史記載說:青苗錢從陛下開始實行,難道不令人痛惜嗎!而且東南買絹,要付現錢;陝西征收糧草,不許折兌現金繳納。
這在朝廷既有明文規定,官府又常常辦理,然而官府買絹未嘗折成官鹽付給,征收糧草未嘗不折兌現金繳納,這就知道不許硬加攤派青苗錢,也是空文。
正如英宗治平初年,下诏點刺義勇,當時诏旨大加撫慰而且明言永不遣戍守邊,寫在簡書之上,如同盟約。
到現在沒多久,盟約已經改變。
有的想用他們代替複員的禁軍,有的想用他們替換弓手,約束難以依仗,這難道不是很清楚嗎?即使這個命令堅決執行,果然不硬加攤派,統計願意貸青苗錢的人家,必定都是孤貧人家。
家裡如果自有盈餘,何至于向官府借貸?這些事情催之過急,那麼随之而來的就是百姓逃亡,逃走的人應貸的錢,就平攤給他的鄰裡。
這樣的情勢必然會到來,道理本來就是這樣。
況且常平法,可以說很好。
它立法簡單,受益的人卻很多。
假使萬戶的城邑,存有千斛的谷物,然而在谷貴之時,有這千斛的谷物投放于市場,就可平抑物價。
一個市場價格平穩,一國之食自足,就沒有拿瓢乞讨的人出現,就沒有裡正催逼賦稅的煩勞。
現今如果變用青苗法,每家貸一斛,那麼千戶以外,誰能解救他們的饑餓?況且常平官錢,常常憂慮它太少,如果全部用來買進糧食,那就沒有借貸的錢;如果留做借貸,那麼所買糧食又能有多少?這就知道常平、青苗不能并存。
破壞常平法而實行青苗法,喪失更多,既虧公家又不利于百姓,到那時即使後悔也來不及了。
臣私下考慮陛下想考察它們的實行情況,就必須詢問人,有人知道陛下正想努力推行,一定說青苗法有利無害。
以臣的愚見,這恐怕不能作為憑證。
用什麼來證明呢?臣先前在陝西任職,看到諸縣揀刺義勇,臣曾親自巡視,愁怨的百姓哭聲傳遍四野。
可當時奉使回京的人,都說百姓全都高興這樣做。
迎合上級旨意而取得上級好感,自古以來就是這樣。
如果不是這樣,那麼崤山以東的農民起義,秦二世為什麼沒有覺察?在南诏戰敗,唐明皇為什麼不知道?現今雖然沒有到那個地步,也希望陛下審慎聽察。
以上論新法中的青苗錢。
昔漢武之世,财力匮竭,用賈人桑弘羊之說①,買賤賣貴,謂之均輸。
于時商賈不行,盜賊滋熾,幾至于亂。
孝昭既立②,學者争排其說,霍光順民所欲③,從而予之,天下歸心,遂以無事④。
不意今者此論複興。
立法之初,其說尚淺,徒言徙貴就賤,用近易遠。
然而廣置官屬,多出缗錢,豪商大賈,皆疑而不敢動,以為雖不明言販賣,然既已許之變易⑤,變易既行,而不與商賈争利者,未之聞也。
夫商賈之事,曲折難行,其買也先期而予錢,其賣也後期而取直,多方相濟,委曲相通,倍稱之息⑥,由此而得。
今官買是物,必先設官置吏,簿書廪祿⑦,為費已厚。
非良不售,非賄不行,是以官買之價,比民必貴。
及其賣也,弊複如前⑧。
商賈之利,何緣而得?朝廷不知慮此,乃捐五百萬缗以與之。
此錢一出,恐不可複。
縱使其間薄有所獲,而征商之額,所損必多⑨。
今有人為其主牧牛羊者,不告其主,以一牛而易五羊。
一牛之失,則隐而不言;五羊之獲,則指為勞績。
陛下以為壞常平而言青苗之功,虧商稅而取均輸之利,何以異此?以上論均輸。
【注釋】 ①桑弘羊:西漢政治家、财政家。
洛陽(今屬河南)人,出身商人家庭。
武帝時任治粟都尉,領大司農。
制定、推行鹽鐵酒類的官營專賣,設立均輸、平準機構,控制全國商品。
②孝昭:即西漢昭帝劉弗陵,谥号孝昭皇帝。
昭帝為漢武帝之子,八歲即位,由霍光、桑弘羊、金日輔政,為政沿襲武帝政策。
③霍光:西漢河東平陽(今山西臨汾西南)人,霍去病異母弟。
武帝去世,受遺诏以大司馬大将軍輔政,受封博陸侯。
④遂:于是。
⑤變易:收購買賣。
⑥倍稱(chèn)之息:加倍的收益。
⑦簿書:文書簿冊。
這裡指辦公費用。
廪祿:俸祿。
⑧複:收回。
⑨必:一定。
【譯文】 過去漢武帝時,财力匮乏,就采用商人桑弘羊的主張,賤買貴賣,稱之為均輸。
以至于當時商人不做買賣,盜賊滋生熾盛,幾乎到了大亂的程度。
漢昭帝登位,賢良文學競相排斥桑弘羊的主張,霍光順應百姓的要求,聽從并贊同賢良文學們的建議,天下歸心,于是太平無事。
沒想到在當今這種議論又一次興起。
剛開始設立此法,其内容很少,隻說移貴就賤,用近易遠。
然而廣設官屬,多用缗錢,富商大賈都疑惑而不敢有所作為,認為雖沒有明說是販賣,但已允許均輸機構改變做法,改變做法,而不和商人争利的事情,從來沒聽說過。
經商的事,是很不容易的。
買必先給錢,賣以後才能取利,多方面互相協作,各種瑣細曲折的手續聯結在一起,加倍的收益,就是從這裡得來的。
如今官家買物品,必先設置官吏經辦,辦公費用、官吏俸祿,所費已多。
而且不是好的東西不買,不行賄不買,因此官買物品的價格,一定比民間買物品的價格貴。
等到他賣的時候,其弊病和買的時候一樣。
商人的赢利,為什麼能取得?朝廷不知考慮這些,就拿出五百萬缗錢給了均輸機構。
這筆錢一旦拿出來,恐怕就收不回去了。
即使從中稍微有所收益,可在征收商稅方面,所受的損失一定很多。
現在有一個人為他的主人放牧牛羊,不告訴主人就用一頭牛換了别人五隻羊。
失去一頭牛,就隐瞞不說;得到五隻羊,就說成是自己的成績。
陛下認為破壞常平法而說青苗法的功績,虧損征收商人的稅收而取得均輸的利益,與用牛換羊有什麼不同呢?以上論新法中均輸賦稅。
陛下天機洞照①,聖略如神②,此事至明,豈有不曉?必謂已行之事,不欲中變,恐天下以為執德不一,用人不終,是以遲留歲月,庶幾萬一,臣竊以為過矣③。
皇祐五年(1053)參知政事加禮部侍郎、同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
至和元年(1054)被中丞孫抃等彈劾“上不能持平權衡,下不能笃訓子弟”(《宋史·孫抃傳》)。
不久被罷官。
⑦複出視事:指“慶曆新政”時陳執中曾被貶職,“新政”之後而複出任職。
視事,任職。
⑧卷舌:舌卷曲,指閉口不言。
⑨仲虺自用之戒:出自《尚書·仲虺之诰》:“好問則裕,自用則小。
”意指問則有得,所以足;不問專固,憑主觀意圖行事,所以小。
【譯文】 臣見到宰相陳執中,自從執政以來,不合人們的期望,多次出現嚴重過失,招緻人們紛紛議論。
可陳執中卻沒有退卻,還在玷辱宰相的職位。
陛下為國事辛勤不倦,謙恭節儉仁義博愛,寬厚慈祥,和唐堯、虞舜的心胸一樣。
從陛下的心胸來推斷國家的形勢,應該是早就把國家治理好了。
可是現在國家的法度一天天壞起來了,國家的行政命令也一天天與現實不協調了,國家經濟也日益困乏了,百姓的生活也越來越貧窮了,逃荒的人到處都是,不稱職的人充斥朝廷。
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在哪裡呢?緣由是陛下選用的宰相人選不當。
近幾年來,宰相很多都是因為過失被谏官彈劾而被罷免的,陛下沒有察覺到做宰相的人不稱職,卻反而懷疑谏官喜歡驅逐宰相。
。
這種疑心一旦産生,那麼視聽就會混亂,于是就形成了剛愎自用的意念,以為宰相應完全由君王一人自行決定去留,不能由于谏官的言論而決定罷免。
因此宰相即使有非常大的罪惡或是明顯的過失,也要屈意地留用他;宰相他本人雖然内心驚惶要求辭職,可是陛下還曲意容留他;即使有天災,水災旱災,饑苦的百姓到處逃荒,以緻死在路邊,都不去看這些,可還是曲意地任用他。
沒有别的原因,隻想阻止谏官的言論罷了!谏官又有什麼地方辜負了陛下,以緻使您上不顧及天災,下不顧及社會輿論,将國家的事情,交付給一個不學無術、谄媚奸邪、剛愎自用的陳執中而甘心情願呢?谏官本想有益于陛下,結果卻反而有損于陛下的聖德,這種事太多了。
然而谏官的初衷與用心,原來不是想達到這種結局,由于陛下喜愛猜疑、剛愎自用才落得自損自傷。
現在陛下任用陳執中的思想越堅決,那麼谏官攻擊他就越急切。
陛下正思量如何不讓谏官們取勝,一些奸邪巧嘴的小人們就找到空隙,乘虛而入,就會附和着陛下的想法說:“執中宰相,不能因一點小事就除去,不要讓那些職位低的撼動宰相。
”甚至嚴重的還會誣告谏官有意驅逐陳執中而要推舉出其他人來。
陛下正生氣谏官違逆聖上的意願呢,當然樂意聽到這順合自己心意的話,因此,就不再覺察那些人的奸邪巧嘴而信任他們,拒絕谏官越加厲害,任用陳執中的思想越加堅定。
憑着一國之尊的威嚴,同微不足道的谏官小臣進行必勝的角鬥,如果陛下果真沒有回心轉意的可能,那麼谏官也隻能是知難而止了。
可是普天下的人以及後代人的評議,說陛下拒納忠言,庇護愚蠢的宰相,将把陛下看成是什麼樣的君王呢?前幾天禦史論及梁適的罪惡,陛下特别生氣,将他們全都驅逐出去了。
現在禦史又再冒死論及宰相,不懼怕您的憤怒,也不害怕有權有勢的大臣加害自己,這才是最忠直的臣子啊!他們能忘卻自身而熱愛陛下,可陛下恨他們,厭惡他們,拒絕他們。
陳執中做宰相,使得全國各地水旱成災,百姓流亡失所,公家私家都窮困不堪,而他本人又是不學無術,無論愛和恨都夾帶個人感情,為政多有偏失和錯誤,讓國内外的人見笑,其家中醜聞壞事,流傳在市井之中。
他阿谀奉承,順從旨意,隻知迎合君王的歡心,這就是那種谄上傲下、剛愎自用的人。
可陛下喜愛他,器重他,不忍心辭掉他。
陛下目光遠大,聰慧仁智,明達事理,群臣中誰好誰壞,沒有您見不到的,您不能将事情反着去做到這種地步,隻是由于谏官的心情太迫切,才使陛下産生懷疑和迷惑罷了。
陳執中不知道羞恥,又重新出來做事,這不值得評論。
陛下怎麼能夠由于陳執中而連累皇上的威嚴大德,使得那些忠貞之士直谏之人,在這開明的盛世,卻要噤聲不敢言語呢?臣希望陛下幡然回轉,放下那些猜疑的想法,體察谏官的忠直之心,了解陳執中的罪惡,省悟在用人上的過失,效法學習成湯改過的聖明舉措,遵從仲虺不要過分自信的告誡;将禦史們前前後後上的奏章,公布于朝廷,評議、判定陳執中的過失及罪惡,罷免他的行政職務,另行選用賢良人才,以此平安時務,拯救百姓,保全陛下的威望,這将是普天下慶幸的事。
臣親身享受到了陛下的知遇之恩,職責就在于咨詢獻策,情感深切,言語輕狂,罪該萬死。
蘇轼 蘇轼簡介參見卷二。
上皇帝書 【題解】 本文是蘇轼于宋神宗熙甯四年(1071,有人考證是熙甯三年,即1070)二月上書皇帝全面反對王安石變法的奏章。
全文分為三個部分,第一部分講了上書原因;第二部分系統叙述自己的政治觀點,指責制置三司條例司及其所頒布的新法,同時叙述結人心、厚風俗、存紀綱的重要;第三部分是結尾,再次表達上書陳說的前後考慮,并希望神宗廣開言路,鼓勵評論時局。
文章引古論今,旁征博引,議論生風,雖長達萬言,但條理井然,結構嚴謹,充分顯示出蘇轼論說文的雄辯特色。
顧炎武在《日知錄》卷中評價此文說:“當時言新法者多矣,未有若此之深切者。
” 臣近者不度愚賤①,辄上封章言買燈事②。
自知渎犯天威③,罪在不赦,席藁私室④,以待斧钺之誅。
而側聽逾旬,威命不至,問之府司⑤,則買燈之事,尋已停罷⑥。
乃知陛下不惟赦之,又能聽之,驚喜過望,以至感泣。
何者?改過不吝,從善如流,此堯、舜、禹、湯之所勉強而力行,秦、漢以來之所絕無而僅有。
顧此買燈毫發之失,豈能上累日月之明⑦?而陛下翻然改命,曾不移刻⑧,則所謂智出天下,而聽于至愚;威加四海,而屈于匹夫。
臣今知陛下可與為堯、舜⑨,可與為湯、武,可與富民而措刑⑩,可與強兵而伏戎虜矣。
有君如此,其忍負之?惟當披露腹心,捐棄肝腦,盡力所至,不知其它。
乃者,臣亦知天下之事,有大于買燈者矣,而獨區區以此為先者,蓋未信而谏(11),聖人不與;交淺言深,君子所戒。
是以試論其小者,而其大者固将有待而後言。
今陛下果赦而不誅,則是既已許之矣。
許而不言,臣則有罪,是以願終言之。
【注釋】 ①度(duó):估量,思考。
②封章:向皇帝上奏章,防有洩漏,用袋封緘。
章,這裡指《谏買浙燈狀》。
③天威:天子的尊嚴。
④席藁:以藁為席。
藁,稻草織成的席子。
古代罪人席藁而卧。
此處是待罪的意思。
⑤府司:指開封府司事人員。
⑥尋:不久。
⑦累:牽連,損害。
日月之明:比喻皇帝品德清明。
⑧曾:乃,幾乎。
不移刻:喻時間快。
古代以滴漏計時,一晝夜為一百刻。
⑨與:共同。
⑩富民:使人民富裕。
措刑:指政治清明,人不犯罪,刑法被擱置不用。
措,擱置。
(11)未信而谏:不信任就上谏。
《論語·子張》中子夏說君子:“信而後谏;未信,則人以為謗己也。
” 【譯文】 臣近來不估量自己的愚賤,曾上奏章,谏議買浙燈的事。
自知冒犯皇上尊嚴,犯了不赦之罪,因此在家席藁而卧,以待處罰,然而側耳靜聽已過旬日,處罰命令沒有下達,便向府司人員詢問,他們說買燈的事已随即停止了。
于是知道陛下不僅赦免臣,而且聽從臣的建議,使臣驚喜過望,以至于感動得哭了。
為什麼呢?不吝改過,從善如流,這是堯、舜、禹、湯勉力實行的,是秦、漢以來絕無僅有的。
所以買燈這一小的過失,怎能損害陛下的日月之明呢?然而陛下迅速改變成命,不曾稍有遲延,真是所謂的智慧超過天下人,而聽從最愚蠢人的建議;威名傳播四海,卻屈從于一般人。
臣現在知道陛下能夠成為堯、舜,成為湯、武,能夠使人民富裕、政治清平,能夠使軍隊強大,使戎虜降伏。
有這樣的君主,怎忍心辜負他?隻有披肝瀝膽,盡力盡心,不考慮其他。
先前臣也知道天下之事有比買燈之事更大更重要的,而單單把這件小事放在首位,是因為不被信任就上谏言,是聖人不贊成的;交情淺說話深,是君子所引以為戒的。
因此就用小事來做一個嘗試,而那些大事本來就是有所等待随後就要說的。
現今陛下果然赦免而不懲罰,這就是已允許臣谏議了。
允許了,卻不說,那麼臣就有罪,因此臣願意全部說出來。
臣之所欲言者三,願陛下結人心、厚風俗、存紀綱而已①。
以上總起。
【注釋】 ①結:系緊。
使之不脫離。
厚:使之純厚。
紀綱:指君臣、内外、上下之間的關系準則。
【譯文】 臣想說的有三方面:希望陛下凝聚民心、純厚風俗、保存紀綱。
以上總起全文。
人莫不有所恃,人臣恃陛下之命,故能役使小民;恃陛下之法,故能勝伏強暴。
至于人主所恃者誰與?《書》曰:“予臨兆民,凜乎若朽索之馭六馬①。
”言天下莫危于人主也。
聚則為君民,散則為仇雠,聚散之間,不容毫厘②。
故天下歸往謂之王,人各有心謂之獨夫③。
由此觀之,人主之所恃者,人心而已。
人心之于人主也,如木之有根,如燈之有膏,如魚之有水,如農夫之有田,如商賈之有财。
木無根則槁,燈無膏則滅,魚無水則死,農夫無田則饑,商賈無财則貧,人主失人心則亡。
此必然之理也,不可逭之災也④。
其為可畏,從古以然。
苟非樂禍好亡、狂易喪志⑤,孰敢肆其胸臆、輕犯人心乎⑥?昔子産焚載書以弭衆言⑦,賂伯石以安巨室⑧,以為衆怒難犯,專欲難成。
而孔子亦曰:“信而後勞其民,未信則以為厲己也⑨。
”惟商鞅變法⑩,不顧人言,雖能驟緻富強,亦以召怨天下,使其民知利而不知義,見刑而不見德,雖得天下,旋踵而亡(11)。
至于其身,亦卒不免,負罪出走,而諸侯不納;車裂以徇(12),而秦人莫哀。
君臣之間,豈願如此?宋襄公雖行仁義(13),失衆而亡;田常雖不義(14),得衆而強。
是以君子未論行事之是非,先觀衆心之向背。
謝安之用諸桓未必是(15),而衆之所樂,則國以安(16);庾亮之召蘇峻未必非(17),而勢有不可,則反為危辱。
自古迄今,未有和易同衆而不安、剛果自用而不危者也。
以上總言結人心。
【注釋】 ①予臨兆民,凜乎若朽索之馭六馬:出自《尚書·夏書·五子之歌》。
臨,統治。
凜,危懼的樣子。
②不容毫厘:容不下一點差錯。
毫厘,極言其小。
③人各有心:人心不齊,各有自己的主張。
獨夫:暴虐的君王。
④逭(huàn):躲避。
⑤樂禍:以禍為樂。
好亡:喜歡亡國。
狂易喪志:瘋狂,喪失神志。
⑥肆:放縱。
犯:冒犯,違背。
⑦子産:春秋後期鄭國大夫公孫僑。
載書:書面的盟誓之辭。
據《左傳·襄公十年》記載:鄭國大夫子孔當權,作了不合理的規定,并強迫執行,激起公憤。
子産勸子孔改變規定,說:“衆怒難犯,專欲難成。
”弭(mǐ):消除,平息。
⑧伯石:鄭國大夫公孫段。
子産當權時,給他領邑以安其心。
⑨信而後勞其民,未信則以為厲己也:出自《論語·子張》。
這是記孔子門徒子夏的話,蘇轼誤為孔子。
⑩商鞅:戰國時衛國人。
秦孝公六年(前356)任他為左庶長,實行變法,受到甘龍、杜摯等人以及太子在内的秦國貴族的反對。
後來孝公去世,反對變法的舊勢力掌權,商鞅被處以車裂之刑。
(11)旋踵:轉腳。
比喻很快。
(12)車裂:古代一種酷刑,俗稱“五馬分屍”。
将受刑者的頭和四肢分别拴在五輛車後,駕車同時奔馳,撕裂肢體。
徇(xùn):對衆宣示。
(13)宋襄公:春秋宋國國君。
襄公行仁義喪師事,據《左傳》記載:在宋楚泓之戰中,宋軍已列陣就緒,而楚軍渡河及半,宋襄公不許宋軍攻擊。
楚軍渡河畢,隊伍還沒有整頓好,宋襄公又不準攻擊。
等楚軍一切就緒發動攻擊,宋軍大敗。
(14)田常:齊國大夫。
不義:做壞事。
指田常于前481年弑殺齊簡公。
(15)謝安:字安石,東晉孝武帝時任宰相。
安置桓家三人作荊州、豫州、江州刺史,其事見《晉書·謝安列傳》。
(16)(yì)安:太平。
(17)庾亮:協助晉元帝建立東晉王朝的重臣。
蘇峻:西晉末年在山東組織武裝反對匈奴族的前趙政權,後來率部南渡,任将軍,庾亮想解除他的兵權,召他入京做官。
蘇峻不接受,并乘機攻入建康(今江蘇南京),釀成大亂,幾乎使東晉滅亡。
蘇峻後來兵敗被殺。
【譯文】 人沒有不有所憑借的。
臣子憑借陛下的命令,所以能役使百姓;憑借陛下的法令,所以能制伏強暴。
至于君主所憑借的東西,是誰給的呢?《書經》說:“我統治萬民,心驚膽戰地好像用腐朽的繩索駕馭六匹馬一樣。
”說的是天下沒有比居君位更危險的了。
聚合在一起是君臣,離散開去就是仇敵,聚合與離散之間,容不下一點失誤。
因此天下人心所歸向的稱之為王,天下人心所背離的稱之為獨夫。
由此看來,君主所憑借的,是天下民心。
民心對于君主來說,就如樹有根,如燈有油,如魚有水,如農夫有田地,如商人有财物。
樹無根就枯槁,燈無油就熄滅,魚無水就死,農夫無田地就饑餓,商人無财物就貧窮,君主失去民心就亡國。
這是必然的道理,是不可逃避的災難。
其可畏懼,自古就是這樣。
假如不是以禍為樂,喜愛亡國,喪失神志,誰敢放縱自己的主張,輕易違犯民心呢?過去子産燒毀載書來平息衆人的責難,收買伯石來安撫勢力強大的貴族,都是因為衆怒難犯,一人的主張難以實現。
而孔子也說:“取信于民,然後才能使其民勞作,沒有取信于民,民衆則認為是虐害自己。
”商鞅變法,不考慮民衆的議論,雖然能使秦國迅速富強,也招來了天下人的怨恨,使秦國百姓知利而不知義,看見刑法而看不見道德。
秦雖然統一了天下,但很快就滅亡了。
至于商鞅自身,也終于不免厄運,獲罪從秦國出走,而其他諸侯國不接納他,最後被處以車裂之刑,而秦國百姓沒有哀憐他的。
君臣之間,難道願意這樣嗎?宋襄公雖講仁義,但卻失衆身亡;田常雖不講仁義,但卻得衆強大。
因此君子不論做事的對與錯,先看人心的支持和反對。
謝安用諸桓不一定對,但衆人歡樂,因此國家太平無事;庾亮召蘇峻入京不一定錯,然而情勢不允許,因此反而自取危辱。
從古到今,沒有謙和平易與衆人一心而不平安,剛愎自用而不危殆的。
以上總說如何收攬民心。
今陛下亦知人心之不悅矣。
中外之人,無賢不肖,皆言祖宗以來,治财用者不過三司使、副、判官①,經今百年,未嘗阙事②。
今者無故又創一司,号曰制置三司條例司③。
六七少年日夜講求于内,使者四十餘輩,分行營幹于外。
造端宏大,民實驚疑;創法新奇,吏皆惶惑。
賢者則求其說而不可得,未免于憂;小人則以其意度于朝廷,遂以為謗。
謂陛下以萬乘之主而言利,謂執政以天子之宰而治财,商賈不行,物價騰踴。
近自淮甸④,遠及川蜀,喧傳萬口,論說百端。
或言京師正店,議置監官⑤,夔路深山⑥,當行酒禁⑦,拘收僧尼常住⑧,減剋兵吏廪祿⑨,如此等類,不可勝言⑩。
而甚者至以為欲複肉刑(11)。
斯言一出,民且狼顧(12)。
陛下與二三大臣,亦聞其語矣,然而莫之顧者,徒曰我無其事,又無其意,何恤于人言(13)?夫人言雖未必皆然,而疑似則有以緻謗。
人必貪财也,而後人疑其盜;人必好色也,而後人疑其淫。
何者?未置此司,則無此謗,豈去歲之人皆忠厚(14),而今歲之士皆虛浮?孔子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又曰:“必也正名乎(15)。
”今陛下操其器而諱其事,有其名而辭其意,雖家置一喙以自解(16),市列千金以購人(17),人必不信,謗亦不止。
夫制置三司條例司,求利之名也;六七少年與使者四十餘輩,求利之器也。
驅鷹犬而赴林薮,語人曰:“我非獵也。
”不如放鷹犬而獸自馴。
操網罟而入江湖,語人曰:“我非漁也。
”不如捐網罟而人自信。
故臣以為消讒慝以召和氣(18),複人心而安國本,則莫若罷制置三司條例司。
【注釋】 ①三司使:宋代三司指鹽鐵、戶部、度支,其長官為三司使。
②阙事:廢事,沒人辦理。
③制置三司條例司:熙甯二年(1069),神宗任用王安石變法,設置該司,以籌劃财經及興利除弊事宜,建官設屬。
④淮甸:古代離王都五百裡以内之地叫甸服。
北宋都城在汴梁(今河南開封),淮水流域在國都附近之地謂之“淮甸”。
⑤監官:檢查和收稅的官。
⑥夔(kuí)路:即峽西路,轄境在今重慶以東和貴州北部、陝西南部等地。
路,宋代的行政區名,相當于現在的“省”。
⑦酒禁:禁止私自釀酒賣酒。
⑧常住:僧尼寺廟的田産、房産。
⑨廪祿:糧饷。
⑩勝:盡。
(11)肉刑:指切斷肢體或割裂肌膚的刑罰。
(12)狼顧:狼行走時常回頭,以防襲擊。
這裡指人驚恐不安。
(13)何恤于人言:何必顧慮别人的議論。
恤,擔憂,憂慮。
(14)去歲:去年。
(15)必也正名乎:語出《論語·子路》。
蘇轼在這裡引此句是為了說明名和意圖是相符的。
有了征利機構,就不能說沒有貪利意圖。
(16)家置一喙(huì)以自解:派人挨家挨戶去辯解。
喙,嘴。
解,辯解。
(17)購人:收買人。
(18)讒慝(tè):毀謗。
【譯文】 現今陛下也知道民心不高興。
朝廷内外的人,無論賢者還是不肖者,都說太祖太宗以來,管理财政的,隻有三司使、副使及判官,至今已曆經百年,不曾廢事。
現在無緣無故又創設一司,号稱“制置三司條例司”。
六七個新進年輕人整天在司内計議,派出四十多人,分行到各地工作。
規模宏大,民衆驚懼疑惑;創設立法新奇,官吏都驚惶困惑。
賢能的人探求他們的意圖而得不到,不免憂慮;小人則以他們的意圖揣測朝廷,于是加以毀謗。
說陛下以萬乘之主的身份而講求利,說執政作為天子的宰相而管理财政,于是商人不做買賣,物價迅速上升。
近從淮甸,遠到川蜀,到處傳言,衆說不一。
有的說在京師正店要設置監管,夔州路要行酒禁,要沒收僧尼寺廟房屋田産,要減扣兵吏的糧饷,如此等等,不能盡述。
而更有甚者,認為要恢複肉刑。
這話一傳出,民衆憂疑不定。
陛下和幾位大臣,也聽說這些話了,然而沒有人考慮它,隻說:我沒有那樣的事,又沒有那樣的意圖,何必憂慮别人的議論呢?人們的議論雖然不一定都是這樣,而是非難辨就能招來毀謗。
人一定貪财,然後别人才懷疑他盜竊;人一定貪色,然後别人才懷疑他奸淫。
為什麼呢?不設置“制置三司條例司”就沒有這樣的毀謗,難道能說去年的人都忠厚而今年的人都虛浮嗎?孔子說:“工匠想做好他的活,一定要先把他的工具磨鋒利。
”又說:“一定要正名!”現在陛下拿着工具而避諱講要做什麼活,有名稱而不承認意圖,即使派人挨家挨戶去辯解,出千金而收買人,人們一定不相信,毀謗也就不會終止。
制置三司條例司是求利的名稱;六七個新進的年輕人和派出的四十餘人,是求利的工具。
驅使鷹犬到森林中,告訴别人說:“我不是打獵。
”還不如放掉鷹犬而讓野獸自己馴化。
拿着漁網進入江湖,告訴别人說:“我不是打魚。
”還不如捐棄漁網而使人自然相信。
因此臣認為消除毀謗以召來和氣,平複人心以安定國家的根本,就不如罷除制置三司條例司。
夫陛下之所以創此司者,不過以興利除害也。
使罷之而利不興、害不除,則勿罷;罷之而天下悅、人心安,興利除害,無所不可,則何苦而不罷?陛下欲去積弊而立法,必使宰相熟議而後行。
事若不由中書①,則是亂世之法,聖君賢相,夫豈其然?必若立法不免由中書,熟議不免使宰相,此司之設,無乃冗長而無名②?以上論制置三司條例司。
【注釋】 ①中書:中書省,宋代最高行政機構,總攬中央行政事務,執行皇帝命令,處理公文,決定機構的增減省并等。
②無乃:豈不。
冗長:多餘,不必要。
無名:不合理。
【譯文】 陛下之所以創設此司,不過是想興利除害。
假使罷除了該司而不能興利,不能除害,那麼就不要罷除;假使罷除了該司而天下人大為高興,人心安定,興利除害沒有什麼不可以辦到的,那麼又何苦不罷除呢?陛下想除去積弊而立新法,一定要使宰相仔細計議然後施行。
事情如果不經中書省,那麼就是亂世的方法,聖明的君主、賢能的宰相,怎能是這樣?立法一定要經中書省,仔細計議由宰相,這個制置三司條例司的設置,難道不是多餘而不合理的嗎?以上論設立制置三司條例司的不當。
智者所圖,貴于無迹①。
漢之文、景②,《紀》無可書之事;唐之房、杜③,《傳》無可載之功,而天下之言治者與文、景,言賢者與房、杜。
蓋事已立而迹不見,功已成而人不知。
故曰:善用兵者,無赫赫之功。
豈惟用兵,事莫不然。
今所圖者④,萬分未獲其一也,而迹之布于天下,已若泥中之鬥獸⑤,亦可謂拙謀矣⑥。
陛下誠欲富國,擇三司官屬與漕運使副⑦,而陛下與二三大臣,孜孜講求,磨以歲月,則積弊自去而人不知。
但恐立志不堅,中道而廢。
孟子有言:“其進銳者其退速⑧。
”若有始有卒,自可徐徐,十年之後,何事不立?孔子曰:“欲速則不達,見小利則大事不成。
”使孔子而非聖人,則此言亦不可用。
《書》曰:“謀及卿士,至于庶人。
翕然大同,乃底元吉⑨。
”若逆多而從少⑩,則靜吉而作兇(11)。
今自宰相大臣既已辭免不為,則外之議論,斷亦可知。
宰相,人臣也,且不欲以此自污,而陛下獨安受其名而不辭?非臣愚之所識也。
君臣宵旰(12),幾一年矣,而富國之效,茫如捕風,徒聞内帑出數百萬缗(13),祠部度五千餘人耳(14)。
以此為術,其誰不能?以上言謀事貴于無迹。
【注釋】 ①無迹:不張揚,使人不知不覺。
②漢之文、景:指漢文帝劉恒和漢景帝劉啟。
③唐之房、杜:指唐代著名宰相房玄齡、杜如晦。
二人在《唐書》列傳中有記載,隻說房善謀,杜善斷,并未記載他們有多大的功勳。
④所圖者:指牟利。
⑤泥中之鬥獸:獸在泥中打鬥,腳印狼藉。
這裡喻行新法迹象顯著。
⑥拙謀:不聰明的計劃。
拙,笨。
⑦漕運:古代政府将所征糧米解送到京都或其他指定地點的運輸。
本專指水路運輸,後來也兼指陸運。
⑧銳:迅猛,急速。
⑨“謀及卿士”幾句:出自《尚書·洪範》:“汝則有大疑,謀及乃心,謀及卿士,謀及庶人,謀及蔔筮。
汝則從、龜從、筮從、庶民從,是之謂大同。
”蘇轼所引非《尚書》原文。
翕然,原作“合時”,據《蘇轼文集編年箋注》校改。
元吉,大吉,洪福。
⑩逆:反對。
從:贊成。
(11)靜:靜止,不動。
作:變動。
(12)宵旰(ɡàn):為“宵衣旰食”的略詞,意同“廢寝忘食”。
宵,夜。
旰,遲,過時。
(13)内帑(tǎnɡ):皇宮庫藏的錢财。
缗:本是穿錢的繩子,每一千文錢用缗穿為一串,因此一千文為一缗。
(14)祠部:禮部中掌天下祀典、道釋祠廟、醫藥政令的司。
當時百姓要做道士僧尼,須向祠部購買度牒,故朝廷常以度牒代充經費發放。
【譯文】 聰明人所圖謀的事以不張揚為貴。
漢朝的文帝、景帝,其本紀中沒有可書的事情;唐代的房玄齡、杜如晦,其列傳中沒有可載的功勳,而天下人談論到統治好的君主,就贊揚文帝、景帝,談論賢能的人,就贊揚房玄齡、杜如晦。
原因是事情已辦好而不張揚,功勳已成就而人們不知道。
因此說:善于用兵的人,沒有赫赫的戰功。
難道隻是用兵嗎?事情沒有不是這樣的。
現在所圖謀的,沒得到萬分之一,而其形迹已傳布天下,好像泥中打鬥的野獸留下的痕迹一樣明顯,也可以說是笨拙的計謀了。
陛下确實想使國家富裕,選擇三司官員和漕運使、副使,而陛下與幾位大臣,認真講求,給以時日,那麼積弊自然除去而人們并不知道。
但是隻怕立志不堅定,中途而廢。
孟子說:“急躁進取快的人,其衰退也快。
”假如有始有終,自然可以循序漸進,十年以後,什麼事情辦不到呢?孔子說:“急于求成反而達不到目的,重視小利就不能成就大事。
”假使孔子不是聖人,那麼這句話也不可用。
《尚書》上說:“要和卿士商議,甚至和一般百姓商議。
如果意見相合相同,行事便順利。
”假如多數反對,少數贊成,那麼循靜即吉利,變動舊規就不吉利。
現今宰相大臣,既然已經辭免不做,那麼朝廷外的議論也斷然可以知道了。
宰相是臣下,尚且不想因此來玷污自己的名聲,而陛下怎能獨自承受那樣的名聲而不推辭呢?這不是愚鈍如臣所能認識的。
君臣廢寝忘食,差不多一年了,而富國的效果,茫如捕風捉影,毫無着落,隻聽說皇宮庫藏拿出幾百萬缗,祠部剃度五千多人為僧尼罷了。
把這些當作治術,誰不能做呢?以上論謀劃事情貴于不張揚。
且遣使縱橫,本非令典①。
漢武遣繡衣直指②,桓帝遣八使③,皆以守宰狼籍④,盜賊公行,出于無術,行此下策。
宋文帝元嘉之政⑤,比于文、景,當時責成郡縣,未嘗遣使。
及至孝武⑥,以郡縣遲緩,始命台使督之⑦,以至蕭齊⑧,此弊不革⑨。
故景陵王子良上疏⑩,極言其事,以為此等朝辭禁門,情态即異,暮宿州縣,威福便行,驅迫郵傳(11),折辱守宰,公私煩擾,民不聊生。
唐開元中(12),宇文融奏置勸農判官使裴寬等二十九人(13),并攝禦史,分行天下,招攜戶口,檢責漏田(14)。
時張說、楊玚、皇甫璟、楊相如皆以為不便(15),而相繼罷黜(16)。
雖得戶八十餘萬,皆州縣希旨(17),以主為客(18),以少為多。
及使百官集議都省(19),而公卿以下,懼融威勢,不敢異辭(20)。
陛下試取其《傳》讀之,觀其所行,為是為否?近者均稅寬恤(21),冠蓋相望,朝廷亦旋覺其非,而天下至今以為謗。
曾未數歲,是非較然。
臣恐後之視今,亦猶今之視昔。
且其所遣,尤不适宜。
事少而員多,人輕而權重。
夫人輕而權重,則人多不服,或緻侮慢以興争;事少而員多,則無以為功,必須生事以塞責。
陛下雖嚴賜約束,不許邀功,然人臣事君之常情,不從其令而從其意。
今朝廷之意,好動而惡靜,好同而惡異,指意所在,誰敢不從?臣恐陛下赤子(22),自此無甯歲矣。
以上論遣使。
【注釋】 ①令典:良法美政。
令,善。
②繡衣直指:據《漢書·百官公卿表》載,繡衣直指由禦史充任,故亦稱“繡衣禦史”。
武帝末年,各地民變競起,朝廷遣繡衣直指持節發兵鎮壓,并有權誅殺鎮壓起義不力的地方官。
③桓帝遣八使:漢順帝漢安元年(142)八月,遣杜喬、周舉、郭遵、馮羨、栾巴、張綱、周栩、劉班分别巡查各州郡。
見《後漢書·順帝紀》。
此處桓帝當為順帝。
④守:郡守。
宰:縣令。
⑤元嘉:南朝宋文帝年号(424—453)。
文帝重視農業,獎勵墾荒,政治比東晉有所改善,史家稱“元嘉之治”。
⑥孝武:宋孝武帝劉駿。
⑦台使:由禦史台派出督察的官員。
⑧蕭齊:指南朝的齊政權。
479年,蕭道成代宋自立,國号齊,因此稱之為蕭齊。
⑨革:除。
⑩景陵王子良:即竟陵王蕭子良,南齊武帝蕭赜之子,南齊文學家,封竟陵王。
(11)郵傳:即驿館。
這裡指驿館官吏。
(12)開元:唐玄宗年号(713—741)。
(13)宇文融:開元初官至監察禦史。
他建議清理逃亡農戶和富豪籍外占田;奏請設置勸農判官,并攝禦史,分赴各地,清出大量客戶和土地。
後任宰相,在任僅百日,因罪流放,死于途中。
裴寬:開元中為禮部尚書。
(14)漏田:未入冊籍而漏稅的田地。
(15)張說:唐玄宗時宰相。
楊玚:時任戶部侍郎。
皇甫璟:時任陽翟尉。
楊相如:時任懷州别駕。
(16)罷黜:罷免。
(17)希旨:迎合皇帝的意思。
(18)以主為客:把本地戶口登記為客戶,借此取得“招攜戶口”的功勞。
(19)都省:尚書省,朝廷總管各部行政機構的官署。
(20)異辭:反對意見,不同主張。
(21)均稅:指方田均稅法,即清丈土地、規定賦額、平均稅收的措施。
仁宗景祐至嘉祐年間試行此法,但三試三罷。
王安石執政後,于神宗熙甯五年(1072)堅決推行,但困難很大,元豐八年(1085)廢止。
徽宗時繼續試行,也時行時罷。
宣和二年(1120)全部廢止。
事見《宋史·食貨上二·方田》。
(22)赤子:此指人民、百姓。
【譯文】 況且到處派遣使者,原也不是良法美政。
漢武帝派遣繡衣直指,桓帝派遣八使,都是因為地方官貪污腐敗,盜賊橫行,出于沒有辦法,才實行這種下策。
宋文帝元嘉之治,可與文景之治相比。
當時責成郡縣辦事,不曾派遣使臣。
等到孝武帝時,認為郡縣做事遲緩,開始命禦史台派官督促,一直到蕭齊政權,都沒有革除這一弊病。
因此竟陵王蕭子良上疏言及此事,認為這樣的官吏早上離開京師,情态就不一樣,夜住州縣,作威作福,驅使驿館官吏,折辱太守、縣令等地方官,官府和百姓都受到煩擾,民不聊生。
唐開元年間,宇文融奏請設置勸農判官,派裴寬等二十九人任職,并兼禦史職責,分赴各地,招攜流亡的人戶,檢查未入冊籍的田地。
當時張說、楊玚、皇甫璟、楊相如都認為不合适。
然而他們相繼被罷黜。
雖然得到戶口八十多萬,然而都是州縣迎合皇帝旨意,将本地主戶登記為客戶,把戶口少的登記為戶口多的。
等到百官在尚書省會集議論時,公卿以下臣屬都懼怕宇文融的威勢,不敢提出異議。
陛下不妨取來宇文融的傳讀一讀,看他的作為,是對還是錯。
近來實行均稅,寬恤人民,做官的人相繼奔波于道路,因此朝廷也很快覺察到此法不合适,然而天下的人直到現在還認為這是毀謗。
不過幾年,是非就明顯了。
臣擔心後代人看現在,如同我們看前代一樣。
況且所派官吏,尤其不合适,事少人多,人輕權重。
人輕權重,那麼人們大多不服從,以緻于侮慢而引起糾紛;事少人多,那麼沒有什麼可以作為功勞,一定會生事來搪塞職責。
陛下雖嚴加約束,不許邀功,然而臣下服事君主的常情,不服從法令而順從其意圖。
現在朝廷的意圖是喜好改新而反對循舊,喜好意見一緻而厭惡意見不同,朝廷意見所在,誰敢不聽從?臣擔憂陛下的子民,從此沒有安甯的日子了。
以上論派遣使者。
至于所行之事,行路皆知其難①。
何者?汴水濁流,自生民以來,不以種稻。
秦人之歌曰:“泾水一石,其泥數鬥。
且溉且糞,長我禾黍②。
”何嘗曰長我粳稻耶?今欲陂而清之③,萬頃之稻,必用千頃之陂,一歲一淤,三歲而滿矣。
陛下遽信其說,即使相視地形,萬一官吏苟且順從,真謂陛下有意興作,上糜帑廪,下奪農時,堤防一開,水失故道,雖食議者之肉,何補于民?天下久平,民物滋息④,四方遺利⑤,蓋略盡矣。
今欲鑿空尋訪水利⑥,所謂即鹿無虞⑦,豈惟徒勞,必大煩擾。
凡所擘畫利害,不問何人,小則随事酬勞,大則量才錄用。
若官私格沮,并行黜降,不以赦原。
若材力不辦興修,便許申奏替換,賞可謂重,罰可謂輕。
然并終不言諸色人妄有申陳或官私誤興功役當得何罪。
如此,則妄庸輕剽⑧,浮浪奸人,自此争言水利矣。
成功則有賞,敗事則無誅。
官司雖知其疏,豈可便行抑退?所在追集老少,相視可否⑨,吏卒所過,雞犬一空。
若非灼然難行,必須且為興役。
何則?格沮之罪重,而誤興之過輕。
人多愛身,勢必如此。
且古陂廢堰⑩,多為側近冒耕(11),歲月既深,已同永業(12)。
苟欲興複,必盡追收,人心或搖,甚非善政。
又有好訟之黨、多怨之人,妄言某處可作陂渠,規壞所怨田産(13),或指人舊業,以為官陂。
冒田之訟,必倍今日(14)。
臣不知朝廷本無一事,何苦而行此哉?以上論興水利。
【注釋】 ①行路:過路人。
這裡指任何人。
②“秦人之歌曰”幾句:見《漢書·溝洫志》。
泾水,在今陝西中部,是渭河的支流。
③陂(bēi):池塘。
這裡用作動詞,築陂。
④滋息:生息,增加。
⑤遺利:未被利用的自然條件。
⑥鑿空:無中生有。
⑦即鹿無虞:《周易·屯卦》六三爻辭說:“即鹿無虞,惟入于林中。
”即,追射。
虞,掌管山林的官員。
⑧輕剽(piào):躁進,急于貪求名利。
⑨相視:考察。
⑩古陂廢堰:指已廢棄的塘壩故址。
(11)側近:鄰近農民。
冒耕:冒名耕種。
(12)永業:永遠的産業。
(13)規:圖謀。
所怨:所怨的人。
(14)倍:一倍,加倍。
【譯文】 至于所實行的事情,任何人都知道很難做到。
為什麼呢?汴水水流渾濁,自從有人類以來,都不用此水來種水稻。
秦時人歌唱道:“泾河水一石,含泥達數鬥,灌溉兼施肥,使我禾黍長。
”什麼時候說過“使我粳稻長”啊?現在想通過築池塘來澄清泾水種水稻,那麼萬頃的稻田,一定要用千頃的池塘,一年泥土一淤,三年就能淤滿。
陛下遽然相信這種說法,就派人考察地形,假如官吏苟且順從,真的認為陛下有意做這件事,對上浪費錢财,對下耽誤農耕,河堤一開,水流失去故道,即使吃提議這樣做的人的肉,對民衆有什麼補償呢?天下太平很久,戶口财物增加,天下還沒有被利用的有利條件,差不多沒有了。
現今想憑空尋找水利,真是所謂的君主射鹿,而無虞官協助,就會一無所得啊,不隻是白白地勞累,還一定會增加很多煩擾。
現在凡所籌劃興利除害之事,不問是什麼人提的,小的就随事酬勞,大的就量才用人。
如果有官員私下裡阻擋,一律黜革,不予赦免原諒。
如果把财力不用在興修的事情上,就允許上奏另派人替換他,這樣獎賞可以說很重,處罰可以說很輕。
然而始終不說那些随便上奏陳言,或者誤辦公事的人,該當何罪!如果這樣,那麼貪求功利的平庸小人,從此都會争相談論水利。
成功就能受到獎賞,壞事也不會受處罰。
官府雖然知道他們的疏淺,哪裡能就抑退他們呢?到處強集老少人等,審視興水利可以不可以,官吏所過地方,雞犬一空。
假如不是明顯不可行的工程,一定就大力興辦。
為什麼呢?阻攔修水利的罪名很重,而誤興工程的罪名很輕。
人們大多愛惜自身利益,一定會這樣做。
況且已廢棄的塘壩故址,大多被鄰近農民擅自耕種,時間已經很長久,已經同他們的正式私産一樣。
假如想興修恢複古陂廢堰,必須全部追收回來,人心或許會不安定,這不是好的政策措施。
又有喜歡訴訟的人,有很多仇怨的人,胡說某地可做陂渠,以圖破壞他所怨恨的人的田産,或者把别人的舊産業,定為公家的池塘。
冒争田産的訴訟,一定會超過現在一倍。
臣不知道朝廷本來太平無事,何苦要做這些事呢?以上論新法中的興修水利。
自古役人①,必用鄉戶,猶食之必用五谷,衣之必用絲麻,濟川之必用舟楫②,行地之必用牛馬③,雖其間或有以他物充代,然終非天下所可常行。
今者徒聞江、浙之間,數郡雇役④,而欲措之天下,是猶見燕、晉之棗、栗,岷、蜀之蹲鸱⑤,而欲以廢五谷⑥,豈不難哉!又欲官賣所在坊場,以充衙前雇直⑦,雖有長役⑧,更無酬勞。
長役所得既微,自此必漸衰散,則州郡事體,憔悴可知。
士大夫捐親戚、棄墳墓,以從宦于四方者,宣力之餘,亦欲取樂,此人之至情也。
若凋弊太甚,廚傳蕭然⑨,則似危邦之陋風⑩,恐非太平之盛觀(11)。
陛下誠慮及此,必不肯為。
且今法令莫嚴于禦軍,軍法莫嚴于逃竄,禁軍三犯(12),廂軍五犯(13),大率處死。
然逃軍常半天下,不知雇人為役,與廂軍何異?若有逃者,何以罪之?其勢必輕于逃軍,則其逃必甚于今日,為其官長,不亦難乎?近者雖使鄉戶頗得雇人,然至于所雇逃亡,鄉戶猶任其責。
今遂欲于兩稅之外(14),别立一科,謂之庸錢(15),以備官雇。
則雇人之責,官所自任矣。
自唐楊炎廢租庸調以為兩稅(16),取大曆十四年應幹賦斂之數,以定兩稅之額,則是租調與庸,兩稅既兼之矣。
今兩稅如故,奈何複欲取庸?聖人立法,必慮後世,豈可于兩稅之外,别立科名!萬一不幸,後世有多欲之君,輔之以聚斂之臣,庸錢不除,差役仍舊,使天下怨(17),推所從來(18),則必有任其咎者矣(19)。
又欲使坊郭等第之民與鄉戶均役,品官形勢之家與齊民并事(20)。
其說曰:“《周禮》田不耕者出屋粟,宅不毛者有裡布。
而漢世宰相之子,不免戍邊(21)。
”此其所以藉口也。
古者官養民,今者民養官。
給之以田而不耕,勸之以農而不力,于是乎有裡布屋粟夫家之征。
今民無以為生,去為商賈,事勢當爾,何名役之?且一歲之戍,不過三日,三日之雇,其直三百(22)。
今世三大戶之役(23),自公卿以降,無得免者,其費豈特三百而已。
大抵事若可行,不必皆有故事。
若民所不悅,俗所不安,縱有經典明文,無補于怨。
若行此二者,必怨無疑。
女戶單丁(24),蓋天民之窮者也(25),古之王者,首務恤此(26)。
而今陛下首欲役之,此等苟非戶将絕而未亡,則是家有丁而尚幼。
若假之數歲(27),則必成丁而就役,老死而沒官。
富有四海(28),忍不加恤?以上論雇役。
【注釋】 ①役人:派人當差。
②川:水道,河流。
③行地:走陸路。
④數郡雇役:指宋仁宗末年,兩浙路轉運使李復圭見人因充役而廢業破産,于是罷遣歸農,令他們出錢雇人代役。
⑤岷、蜀:岷山和蜀郡。
蹲鸱(chī):狀似蹲伏的鸱的大芋頭。
⑥五谷:古書中對五谷有不同說法,最普遍的說法是指稻、黍、稷、麥、豆。
這裡泛指糧食作物。
⑦衙前:在衙門充役使的差役。
雇直:雇用之費。
直,同“值”。
工錢,報酬。
⑧長役:長年供官員役使之人。
⑨廚:膳食。
傳:居處。
⑩危邦:衰落的國家。
(11)觀:景象。
(12)禁軍:北宋由中央直接掌管的正規軍。
(13)廂軍:留駐地方的部隊。
(14)兩稅:指正常征收的夏、秋稅收。
(15)庸錢:供官府支付差役工資的捐稅。
(16)楊炎:字公南,唐代财政家。
建中元年(780),他定議改革賦稅制度,廢除“以丁夫為本”的租庸調制,改行以資産多寡為标準的兩稅法。
次年,為盧杞所陷害,貶谪崖州,賜死。
(17)(dú):诽謗,怨言。
(18)推:追溯。
所從來:指“庸錢不除,差役仍舊”這種雙重剝削的由來。
(19)任其咎者:婉言說出神宗皇帝将成為被指責的人。
(20)品官:有品級的官。
齊民:一般的百姓。
并事:同樣攤派。
(21)“《周禮》田不耕者出屋粟”幾句:見《周禮·地官·載師》:“凡宅不毛者,有裡布;凡田不耕者,出屋粟;凡民無職事者,出夫家之征。
”不耕,讓田地荒蕪。
屋粟,三家應繳納的糧食。
宅,指宅院周圍。
不毛,不種桑麻。
裡布,罰出一裡(二十五家)的布。
夫家之征,即夫稅和家稅。
夫稅,即百畝之稅。
家稅,即出車和徭役。
(22)直:通“值”。
(23)三大戶:即上戶、中戶、下戶。
(24)女戶:隻有婦女的民戶。
單丁:隻有一個男子的民戶。
(25)天民:指人。
(26)恤:保護,體恤。
(27)假:借。
(28)富有四海:指皇帝擁有天下。
【譯文】 自古差役都用鄉戶,就好比吃飯必用五谷,穿衣必用絲麻布,渡河必用船隻,走陸路必用牛馬。
即使其中有以其他東西充代的,但那畢竟不是天下通常實行的。
現今徒然聽說江浙許多地方,出錢雇人代役并想把這種措施推行于天下,這如同看見燕、晉地區的棗栗,岷蜀地區狀似蹲鸱的芋頭,而想因此廢掉五谷一樣,這難道不是很難辦到嗎!又想責成坊場官賣,供給衙役雇傭之費,雖然有長年供官員役使的人,但無更多的酬勞。
長年供官員役使的人所得酬勞既然微薄,從此他們必然會逐漸減少,那麼州郡的蕭條情況也就可想而知了。
士大夫離開親人,告别故鄉,到别的地方去做官,盡力之餘,也想取樂,這是人之常情。
假如州郡過于凋敝,官員日常飲食清苦,這就好像衰頹王朝的破落景象,恐怕不是太平盛世的景象。
陛下确能考慮到這些,一定不肯這樣做。
況且現今沒有比治軍法令更嚴的法令,沒有比懲治逃兵更嚴的軍法,禁軍三次逃跑,地方軍五次逃跑,大多被處死。
然而逃兵常常很多,不知雇人代服差役,與地方軍有什麼不同?假如有逃跑的人,用什麼治罪呢?他們一定把出逃看得很輕,那麼逃跑的人數必定超過現在,做他們的長官不也是很難嗎?近來雖然允許農戶雇人代役,然而所雇傭的人逃跑了,農戶還要承擔責任。
如今想在夏、秋兩稅之外,另立一科目,稱之為庸錢,讓官府用來雇傭差役。
那麼雇人的責任,就由官府自身承擔了。
自從唐代楊炎廢除租庸調制用兩稅法代替,按唐代宗大曆十四年數額确定兩稅數目開征以來,就是租調和庸錢都包含在兩稅之中了。
如今兩稅和過去一樣,為什麼又想收取庸錢?聖人設立新法,必然慮及後世,怎能在兩稅之外另設科目!假如不幸後代有多欲的君主,又有聚斂的臣下輔佐他,庸錢不被廢除,差役仍舊照常,招緻天下怨恨,追溯這種制度的由來,就一定有人要承擔罪過。
又想讓城裡各等第的人和鄉村農戶同樣服役,使有官品有勢力的人家和一般百姓同樣攤派,他們說:“《周禮》記載:凡是讓田地荒蕪不耕種的人,罰他繳納三戶應繳納的糧食,凡是在宅院周圍不種桑麻的人,罰他繳納二十五家應繳納的布匹。
而且漢代宰相之子也不免除戍守邊疆之差役。
”這是他們所以實行這一措施的借口。
古代是官養民,現今是民養官。
給他田地他卻不耕種,勸他務農他卻不盡力,于是才有讓他繳二十五家應納的布匹、三戶應繳納的糧食、夫稅和家稅的懲罰。
然而農民無法生活,才去經商,事勢逼迫他這樣做,該用什麼名目來役使他們呢?而且漢代官員子弟一年戍邊時間不超過三天,雇人代役三天交錢三百文。
現今上、中、下三戶的差役,從公卿往下,沒有能夠逃避的,他們雇人代役的費用,哪裡是三百文就算完呢。
一般來說,事情假如可行,不一定都要有過去的事例。
假如人民所不喜歡、世俗所不容許的事情,即使有經典明文規定,如做了,也不能彌補人們的怨恨。
如果實行這兩項措施,人們無疑會有怨言。
隻有婦女的民戶和隻有一個男丁的民戶,大都是窮人,古代的賢君首先是體恤這些人。
而現今陛下首先就想役使他們,這些民戶如果不是戶口将斷絕而尚未死亡,就是家有男丁還幼小。
如果給他們幾年的時間,那麼就能長成壯丁而服差役,并且直到老死為官府服役。
陛下富有天下,怎忍心不體恤他們?以上論新法中的雇役制。
孟子曰:“始作俑者,其無後乎①?”《春秋》書“作邱甲”“用田賦”②,皆重其始為民患也。
青苗放錢③,自昔有禁。
今陛下始立成法,每歲常行,雖雲不許抑配④,而數世之後,暴君污吏,陛下能保之與?異日天下恨之,國史記之曰:青苗錢自陛下始,豈不惜哉!且東南買絹,本用見錢;陝西糧草,不許折兌。
朝廷既有著令,職司又每舉行,然而買絹未嘗不折鹽⑤,糧草未嘗不折鈔⑥,乃知青苗不許抑配之說,亦是空文。
隻如治平之初,揀刺義勇⑦,當時诏旨慰谕,明言永不戍邊,著在簡書,有如盟約。
于今幾日,論議已搖。
或以代還東軍⑧,或欲抵換弓手⑨,約束難恃,豈不明哉?縱使此令決行,果不抑配,計其間願請之戶,必皆孤貧不濟之人。
家若自有赢餘,何至與官交易⑩?此等鞭撻已急,則繼之逃亡,逃亡之餘,則均之鄰保。
勢有必至,理有固然。
且夫常平之為法也(11),可謂至矣。
所守者約,而所及者廣(12)。
借使萬家之邑,止有千斛(13),而谷貴之際,千斛在市,物價自平。
一市之價既平,一邦之食自足,無操瓢乞丐之弊,無裡正催驅之勞(14)。
今若變為青苗,家貸一斛,則千戶之外,孰救其饑?且常平官錢,常患其少,若盡數收籴,則無借貸,若留充借貸,則所籴幾何?乃知常平青苗,其勢不能兩立。
壞彼成此,所喪愈多,虧官壞民,雖悔何逮(15)?臣竊計陛下欲考其實,則必亦問人,人知陛下方欲力行,必謂此法有利無害。
以臣愚見,恐未可憑。
何以明之?臣頃在陝西(16),見刺義勇,提舉諸縣,臣嘗親行,愁怨之民,哭聲振野。
當時奉使還者,皆言民盡樂為。
希合取容(17),自古如此。
不然,則山東之盜(18),二世何緣不覺(19)?南诏之敗(20),明皇何緣不知(21)?今雖未至于斯,亦望陛下審聽而已。
以上論青苗錢。
【注釋】 ①始作俑者,其無後乎:系孟子引孔子語,見《孟子·梁惠王上》。
俑,用以殉葬的偶人。
②作邱甲:春秋中期魯國的一種田賦。
用田賦:春秋末期魯國一種新稅法,按田收賦稅。
這裡蘇轼引此的目的在于抨擊王安石所推行的青苗法。
③青苗放錢:唐代中期即有稱為“青苗錢”的田賦附加稅。
但王安石此時推行的青苗法與“青苗錢”不同。
王安石的青苗法是在青黃不接時分放農貸,到禾稼收獲後償還,并規定利息為二分。
④抑配:硬性攤派。
⑤折鹽:官府買絹不付現錢,而以高價官鹽折成絹價償付。
⑥折鈔:糧食與馬料本應征收實物,但官府常逼迫納稅人折成現金繳納。
⑦揀刺義勇:宋代軍士沿五代之制,均黔面刺軍号,以防逃亡,鄉兵則刺号于手背。
⑧東軍:禁軍複員後東歸。
⑨弓手:古代兵役名目的一種。
⑩交易:指貸款和償還。
(11)常平:即常平倉法。
(12)所及:此指受益者。
(13)斛(hú):古量器,也是容量單位,十鬥為一斛。
南宋末年改五鬥為一斛。
(14)裡正:差役的一種。
宋制規定裡正由一等戶(最富的平民)充當,主要職責是催收賦稅。
(15)逮(dài):及。
(16)臣頃在陝西:蘇轼于仁宗嘉祐六年(1061)至英宗治平三年(1066)任風翔府判官。
頃,不久前。
(17)希合取容:迎合上級以取得上級好感。
(18)山東:崤山以東。
(19)二世:即胡亥,秦朝第二代皇帝,被宦官趙高逼迫自殺。
(20)南诏:唐代西南少數民族政權,全盛時轄有雲南全部、四川南部、貴州西部等地。
(21)明皇:即唐玄宗。
【譯文】 孟子說:“最先制作木俑的人,他沒有後代嗎!”《春秋》記載作邱甲,按田畝而收賦稅,都是強調它是為患百姓的。
青苗放錢,過去就曾禁止。
現今陛下開始設立成法律,每年都實行,雖說不許硬加攤派,而幾代之後,若有暴君和貪官污吏,陛下能保證他們不會硬加攤派嗎?以後天下人痛恨青苗錢,國史記載說:青苗錢從陛下開始實行,難道不令人痛惜嗎!而且東南買絹,要付現錢;陝西征收糧草,不許折兌現金繳納。
這在朝廷既有明文規定,官府又常常辦理,然而官府買絹未嘗折成官鹽付給,征收糧草未嘗不折兌現金繳納,這就知道不許硬加攤派青苗錢,也是空文。
正如英宗治平初年,下诏點刺義勇,當時诏旨大加撫慰而且明言永不遣戍守邊,寫在簡書之上,如同盟約。
到現在沒多久,盟約已經改變。
有的想用他們代替複員的禁軍,有的想用他們替換弓手,約束難以依仗,這難道不是很清楚嗎?即使這個命令堅決執行,果然不硬加攤派,統計願意貸青苗錢的人家,必定都是孤貧人家。
家裡如果自有盈餘,何至于向官府借貸?這些事情催之過急,那麼随之而來的就是百姓逃亡,逃走的人應貸的錢,就平攤給他的鄰裡。
這樣的情勢必然會到來,道理本來就是這樣。
況且常平法,可以說很好。
它立法簡單,受益的人卻很多。
假使萬戶的城邑,存有千斛的谷物,然而在谷貴之時,有這千斛的谷物投放于市場,就可平抑物價。
一個市場價格平穩,一國之食自足,就沒有拿瓢乞讨的人出現,就沒有裡正催逼賦稅的煩勞。
現今如果變用青苗法,每家貸一斛,那麼千戶以外,誰能解救他們的饑餓?況且常平官錢,常常憂慮它太少,如果全部用來買進糧食,那就沒有借貸的錢;如果留做借貸,那麼所買糧食又能有多少?這就知道常平、青苗不能并存。
破壞常平法而實行青苗法,喪失更多,既虧公家又不利于百姓,到那時即使後悔也來不及了。
臣私下考慮陛下想考察它們的實行情況,就必須詢問人,有人知道陛下正想努力推行,一定說青苗法有利無害。
以臣的愚見,這恐怕不能作為憑證。
用什麼來證明呢?臣先前在陝西任職,看到諸縣揀刺義勇,臣曾親自巡視,愁怨的百姓哭聲傳遍四野。
可當時奉使回京的人,都說百姓全都高興這樣做。
迎合上級旨意而取得上級好感,自古以來就是這樣。
如果不是這樣,那麼崤山以東的農民起義,秦二世為什麼沒有覺察?在南诏戰敗,唐明皇為什麼不知道?現今雖然沒有到那個地步,也希望陛下審慎聽察。
以上論新法中的青苗錢。
昔漢武之世,财力匮竭,用賈人桑弘羊之說①,買賤賣貴,謂之均輸。
于時商賈不行,盜賊滋熾,幾至于亂。
孝昭既立②,學者争排其說,霍光順民所欲③,從而予之,天下歸心,遂以無事④。
不意今者此論複興。
立法之初,其說尚淺,徒言徙貴就賤,用近易遠。
然而廣置官屬,多出缗錢,豪商大賈,皆疑而不敢動,以為雖不明言販賣,然既已許之變易⑤,變易既行,而不與商賈争利者,未之聞也。
夫商賈之事,曲折難行,其買也先期而予錢,其賣也後期而取直,多方相濟,委曲相通,倍稱之息⑥,由此而得。
今官買是物,必先設官置吏,簿書廪祿⑦,為費已厚。
非良不售,非賄不行,是以官買之價,比民必貴。
及其賣也,弊複如前⑧。
商賈之利,何緣而得?朝廷不知慮此,乃捐五百萬缗以與之。
此錢一出,恐不可複。
縱使其間薄有所獲,而征商之額,所損必多⑨。
今有人為其主牧牛羊者,不告其主,以一牛而易五羊。
一牛之失,則隐而不言;五羊之獲,則指為勞績。
陛下以為壞常平而言青苗之功,虧商稅而取均輸之利,何以異此?以上論均輸。
【注釋】 ①桑弘羊:西漢政治家、财政家。
洛陽(今屬河南)人,出身商人家庭。
武帝時任治粟都尉,領大司農。
制定、推行鹽鐵酒類的官營專賣,設立均輸、平準機構,控制全國商品。
②孝昭:即西漢昭帝劉弗陵,谥号孝昭皇帝。
昭帝為漢武帝之子,八歲即位,由霍光、桑弘羊、金日輔政,為政沿襲武帝政策。
③霍光:西漢河東平陽(今山西臨汾西南)人,霍去病異母弟。
武帝去世,受遺诏以大司馬大将軍輔政,受封博陸侯。
④遂:于是。
⑤變易:收購買賣。
⑥倍稱(chèn)之息:加倍的收益。
⑦簿書:文書簿冊。
這裡指辦公費用。
廪祿:俸祿。
⑧複:收回。
⑨必:一定。
【譯文】 過去漢武帝時,财力匮乏,就采用商人桑弘羊的主張,賤買貴賣,稱之為均輸。
以至于當時商人不做買賣,盜賊滋生熾盛,幾乎到了大亂的程度。
漢昭帝登位,賢良文學競相排斥桑弘羊的主張,霍光順應百姓的要求,聽從并贊同賢良文學們的建議,天下歸心,于是太平無事。
沒想到在當今這種議論又一次興起。
剛開始設立此法,其内容很少,隻說移貴就賤,用近易遠。
然而廣設官屬,多用缗錢,富商大賈都疑惑而不敢有所作為,認為雖沒有明說是販賣,但已允許均輸機構改變做法,改變做法,而不和商人争利的事情,從來沒聽說過。
經商的事,是很不容易的。
買必先給錢,賣以後才能取利,多方面互相協作,各種瑣細曲折的手續聯結在一起,加倍的收益,就是從這裡得來的。
如今官家買物品,必先設置官吏經辦,辦公費用、官吏俸祿,所費已多。
而且不是好的東西不買,不行賄不買,因此官買物品的價格,一定比民間買物品的價格貴。
等到他賣的時候,其弊病和買的時候一樣。
商人的赢利,為什麼能取得?朝廷不知考慮這些,就拿出五百萬缗錢給了均輸機構。
這筆錢一旦拿出來,恐怕就收不回去了。
即使從中稍微有所收益,可在征收商稅方面,所受的損失一定很多。
現在有一個人為他的主人放牧牛羊,不告訴主人就用一頭牛換了别人五隻羊。
失去一頭牛,就隐瞞不說;得到五隻羊,就說成是自己的成績。
陛下認為破壞常平法而說青苗法的功績,虧損征收商人的稅收而取得均輸的利益,與用牛換羊有什麼不同呢?以上論新法中均輸賦稅。
陛下天機洞照①,聖略如神②,此事至明,豈有不曉?必謂已行之事,不欲中變,恐天下以為執德不一,用人不終,是以遲留歲月,庶幾萬一,臣竊以為過矣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