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三·奏議之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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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贽 陸贽簡介參見卷十。

     奉天請罷瓊林大盈二庫狀 【題解】 建中四年(783),朱泚趁泾原兵變而叛亂,唐德宗倉皇出走,在奉天(今陝西鹹陽乾縣)避難,陸贽從駕侍奉。

    當時國庫空虛,朝廷用度沒有着落。

    後來各地陸續進貢,朝廷便在行宮兩廂設立瓊林、大盈二庫。

    陸贽寫下這篇谏疏,請求德宗廢除二庫。

    全篇圍繞“務散發而收其兆庶之心”這一主題,闡幽發微,昭事辯理,論述了設立瓊林、大盈二庫的弊端。

    文章提出了“智者因危而建安,明者矯失而成德”這一論點,勸谏君主明德修身,體恤民情,以凝聚人心。

    據記載,德宗接受了陸贽的建議,撤銷了二庫。

    全文結構謹嚴,層次分明,雖用骈體,但無浮華雕琢、空洞無物之弊。

     右臣聞①:“作法于涼②,其弊猶貪;作法于貪,弊将安救③?”示人以義,其患猶私;示人以私,患必難弭④。

    故聖人之立教也,賤貨而尊讓,遠利而尚廉。

    天子不問有無,諸侯不言多少,百乘之室⑤,不畜聚斂之臣。

    夫豈皆能忘其欲賄之心哉?誠懼賄之生人心而開禍端、傷風教而亂邦家耳。

    是以務鸠斂而厚其帑椟之積者⑥,匹夫之富也;務散發而收其兆庶之心者,天子之富也。

    天子所作,與天同方:生之長之,而不恃其為;成之收之,而不私其有;付物以道⑦,混然忘情。

    取之不為貪,散之不為費。

    以言乎體則博大,以言乎術則精微。

    亦何必撓廢公方⑧,崇聚私貨⑨,降至尊而代有司之守⑩,辱萬乘以效匹夫之藏(11)?虧法失人,誘奸聚怨,以斯制事,豈不過哉!以上言天子不蓄私财。

     【注釋】 ①右:右邊,前行。

    古時奏章要先把所論列的事實寫在前邊,讓閱狀人一看就能明白狀的主要意思。

     ②作法于涼:猶言賦稅從輕。

    涼,薄。

     ③救:制止。

     ④弭(mǐ):息,止。

     ⑤百乘之室:即大夫之家。

    按周制大夫封邑十裡,可出兵車百乘。

     ⑥鸠斂:聚集。

    鸠,聚。

    帑椟(tǎnɡdú):指貯藏錢财的地方。

    帑,貯藏錢财布帛的倉庫。

    椟,珠寶箱。

     ⑦付物:對待萬物。

     ⑧撓廢:擾亂,敗壞。

    撓,屈曲。

     ⑨崇聚:集聚。

    崇,聚積。

     ⑩有司:一般官吏,各有所司,故謂有司。

     (11)萬乘:指皇帝。

     【譯文】 臣聽說:當政者以輕賦薄稅、少壓榨百姓為出發點制定法律,在執行中還會流于貪得無厭的弊端;如果從貪婪聚斂出發來制定賦稅之法,那流弊又将怎麼制止呢?用禮義引導民衆,尚且擔心人們會自私自利;如果用私利指引人民,那麼憂患之心必然難以消除。

    所以,聖人設立教化,要求人們輕視财貨,崇尚謙讓,遠避私利,重視清廉。

    天子和諸侯不應計較私人财富的有無和多少,大夫之家不養搜刮民财的家臣。

    難道他們都忘卻了自己有希求财貨的欲望嗎?實在是因為害怕财貨滋生人們貪婪的念頭而引發禍端、傷風敗俗而使國家陷于混亂啊。

    因此,拼命聚斂錢财,中飽私囊的,是匹夫的富裕;緻力于發放财物,犒賞功臣,救濟貧弱,團結萬民百姓之心的,是天子的富裕。

    天子的所作所為,與天有相同的規律:使萬物生長,而不倚仗自己的作為驕傲自是;萬物成熟收獲,而不獨占為己有;以自然之道對待萬物,完全不憑自己的感情處理。

    若能如此,那麼取用民财不算貪得,散發财物也不算揮霍浪費。

    就處理财貨這一事體本身來說是一件大事,就處理的具體方法來說是極其精細的。

    又何必敗壞國家法紀,為自己聚斂财貨,降低至高無上的地位,代行一般官員的職守,仿效百姓積蓄财貨,而使天子蒙受恥辱呢?損壞法令,喪失民心,誘使人們做壞事,招緻天下人的怨恨,用這樣的方法處理國家事務,豈不就錯了嗎?以上談天子不為自己積蓄财貨。

     今之瓊林、大盈①,自古悉無其制。

    傳諸耆舊之說②,皆雲創自開元③。

    貴臣貪權,飾巧求媚,乃言:“郡邑貢賦所用,盍各區分?稅賦當委之有司,以給經用;貢獻宜歸乎天子,以奉私求。

    ”玄宗悅之,新是二庫。

    蕩心侈欲,萌柢于茲。

    迨乎失邦④,終以餌寇⑤。

    《記》曰:“貨悖而入,必悖而出⑥。

    ”豈非其明效與!以上言開元始置二庫。

     【注釋】 ①瓊林、大盈:均為唐代皇家内庫名,盛放皇家财貨,用于皇帝賞賜和享樂。

     ②耆(qí)舊:老年人。

    耆,六十歲以上的人。

     ③開元:唐玄宗年号(713—741)。

     ④失邦:指長安(今陝西西安)失守。

    安史之亂時玄宗逃離都城長安。

     ⑤餌寇:以餌引誘賊寇。

     ⑥貨悖而入,必悖而出:出自《禮記·大學》,原文為“貨悖而入者亦悖而出。

    ” 【譯文】 現在設立瓊林、大盈二内庫,自古以來都沒有這種制度。

    據老年人相傳,二内庫在開元年間創設。

    當時,寵臣專權,花言巧語,以求得皇上歡心,竟然說:“郡縣賦稅及貢獻的财物,何不各自區别開來?稅賦交給财務官員管理,以供給國家的正常開支;進貢的财物歸屬天子,以供給皇帝個人需用。

    ”玄宗聽後内心喜悅,便新創這兩個内庫。

    使貪心放蕩,使物欲增長,都是由此萌生的。

    等到長安失守,最終資助了賊寇。

    《禮記》說:“用不正當手段弄來的财貨,必然會不合理地失去。

    ”這豈不是明顯的例證嗎?以上談開元年間開始設置瓊林、大盈二内庫。

     陛下嗣位之初,務遵理道①,敦行約儉,斥遠貪饕②。

    雖内庫舊藏,未歸太府③,而諸方曲獻④,不入禁闱,清風肅然,海内丕變。

    議者鹹謂漢文卻馬、晉武焚裘之事⑤,複見于當今。

    近以寇逆亂常⑥,銮輿外幸⑦,既屬憂危之運⑧,宜增儆勵之誠⑨。

    臣昨奉使軍營,出遊行殿,忽睹右廊之下,榜列二庫之名,懼然若驚⑩,不識所以。

    何則?天衢尚梗(11),師旅方殷,瘡痛呻吟之聲噢咻未息(12),忠勤戰守之效賞赉未行,而諸道貢珍,遽私别庫,萬目所視,孰能忍懷?以上言大難未平,不宜遽私二庫。

     【注釋】 ①理道:治道,即治理國家之道。

    為避唐高宗李治名諱而以“理”代“治”。

     ②貪饕(tāo):指貪财的人。

     ③太府:掌管庫藏财物的官員。

     ④曲獻:私獻。

    指法定賦稅以外的貢獻。

     ⑤漢文卻馬:《漢書·賈捐之傳》載漢文帝時,有人獻千裡馬,漢文帝拒而不受,将馬還給原主,并下诏“朕不受獻也,其令四方毋求來獻”。

    晉武焚裘:晉武帝時,有入獻雉頭裘,武帝以為奇技異服,命焚之于殿前。

     ⑥寇逆:指泾原兵變中稱帝的朱泚。

     ⑦銮輿:指天子的車。

    外幸:天子巡遊外地,此委婉地指皇帝出奔。

     ⑧屬(zhǔ):值,正當。

     ⑨儆(jǐnɡ):讓人自己覺悟而不犯錯誤。

     ⑩懼然:敬畏惶遽的樣子。

     (11)天衢尚梗:此句意指京師尚未收複。

    天衢,京師的道路。

    梗,阻塞。

     (12)噢咻(yǔxǔ):病痛聲。

     【譯文】 陛下繼承皇位之初,緻力于治理國家之道,切實地履行節儉,排斥并疏遠貪财的人。

    雖然皇宮府庫的财物沒有歸于國庫,而各地法定賦稅以外的私獻,也沒有納入皇宮;清廉之風,令人起敬,天下發生了很大變化。

    人們都議論說,當年漢文帝拒受千裡馬、晉武帝焚燒雉頭裘的故事,又在今世重現了。

    近來因朱泚逆賊,敗壞綱常,天子被迫出巡,國家正處在憂患危難之際,應該增強警覺勉勵的誠心。

    臣昨日奉命去軍營,經過行宮,忽然看到右廊下,牌匾上列有二庫之名,惶恐驚異,不知設立二庫的緣由。

    為什麼驚慌呢?當今京師尚未收複,軍事正值繁多,百姓在災亂中忍受病苦,呻吟不斷,将士效忠盡職,攻戰防禦之功尚未給予賞賜,而各道進獻的珍奇寶物,卻私自放在另立的庫房。

    衆目睽睽之下,怎能夠忍心如此作為呢?以上談大難未平,不應該匆忙私立二庫。

     竊揣軍情,或生觖望①,試詢候館之吏②,兼采道路之言,果如所虞,積憾已甚。

    或忿形謗③,或醜肆讴謠④,頗含思亂之情,亦有悔忠之意。

    是知甿俗昏鄙⑤,識昧高卑,不可以尊極臨,而可以誠義感。

    頃者六師初降⑥,百物無儲,外扞兇徒,内防危堞⑦,晝夜不息,迨将五旬。

    凍餒交侵,死傷相枕,畢命同力⑧,竟夷大艱⑨。

    良以陛下不厚其身,不私其欲,絕甘以同卒伍⑩,辍食以啖功勞。

    無猛制而人不攜(11),懷所感也;無厚賞而人不怨,悉所無也。

    今者攻圍已解,衣食已豐,而謠方興(12),軍情稍阻。

    豈不以勇夫恒性,嗜貨矜功,其患難既與之同憂,而好樂不與之同利,苟異恬默,能無怨咨?此理之常,固不足怪。

    以上言軍情離怨。

     【注釋】 ①觖(jué)望:怨望。

    觖,不滿。

     ②候館;即驿館。

     ③謗(dú):怨謗。

     ④醜肆讴謠:用歌謠肆意醜化诋毀。

    讴,齊聲而歌。

    謠,沒有曲譜的歌。

     ⑤甿(ménɡ)俗:老百姓的習俗。

    甿,農夫。

     ⑥六師初降:此句指德宗流亡到奉天(今陝西鹹陽乾縣)。

    六師,即“王六軍”的六軍,天子的警衛部隊。

     ⑦堞(dié):城上矮牆。

     ⑧畢命:拼命,效命。

     ⑨夷:平定。

     ⑩絕甘:不吃甘美食物。

     (11)猛制:以暴力制服人。

    攜:離散,背叛。

     (12)謠:謠言。

     【譯文】 臣私自揣度軍情,有人已心生怨恨,試問驿館職員,加上道聽途說的,果然像憂慮的那樣,積怨已經很嚴重了。

    有的怒形于色,惡言怨謗,有的用歌謠肆意醜化诋毀,确實包含了人心思亂的情勢,也有後悔自己盡忠于皇上的意思。

    由此可知,老百姓粗俗鄙陋,不懂得尊卑高下,不應該用尊貴的地位居高臨下地加以壓制,而應該用誠意感化他們。

    近來,天子駕臨奉天,各種财物沒有積存,對外要抵禦叛軍進攻,對内要防止内亂發生,晝夜不停,至今已近五十天。

    饑寒相逼,死傷人員交相枕壓,軍民上下協力效命,終于平定了大患難。

    實在是因為陛下不厚愛自身,不隻顧自己,摒絕美味甘食,與士兵吃同樣的飯菜,甚至自己不吃而給有功勞的人吃。

    不是用暴力來制服人,人們不離散背叛,那是真誠的關懷感動的結果;沒有豐厚的賞賜,但人們不加怨恨,那是知道皇上沒有财帛來賞賜。

    現在,被圍攻的急難已經解除,衣食已經豐足,而謠言正在興起,軍心稍有隔閡。

    憑武夫常有的性格,怎能不貪求财貨、誇耀軍功呢?既然在患難中同擔憂患,而安樂時不共同分享利益,即使會出奇地恬淡靜默,又怎能不怨恨嗟歎?這是人之常理,本來也不足為怪。

    以上談軍情與人心隔閡和怨恨。

     《記》曰:“财散則民聚,财聚則民散①。

    ”豈非其殷鑒欤②!衆怒難任,蓄怨終洩,其患豈徒人散而已,亦将慮有構奸鼓亂③,幹紀而強取者焉④。

    夫國家作事,以公共為心者,人必樂而從之;以私奉為心者,人必咈而叛之⑤。

    故燕昭築金台⑥,天下稱其賢;殷纣作玉杯⑦,百代傳其惡。

    蓋為人與為己殊也。

    周文之囿百裡,時患其尚小;齊宣之囿四十裡,時病其太大⑧。

    蓋同利與專利異也。

    為人上者,當辨察茲理,灑濯其心⑨,奉三無私⑩,以壹有衆(11)。

    人或不率,于是用刑,然則宣其利而禁其私,天子所恃以理天下之具也。

    舍此不務,而壅利行私(12),欲人無貪不可得已。

    今茲二庫,珍币所歸,不領度支(13),是行私也。

    不給經費,非宣利也。

    物情離怨(14),不亦宜乎!以上言所以緻離怨之理。

     【注釋】 ①财散則民聚,财聚則民散:出自《禮記·大學》:“财聚則民散,财散則民聚。

    ” ②殷鑒:可以引以為戒的事。

    出自《詩經·大雅·蕩》:“殷鑒不遠,在夏後之世。

    ” ③構奸:組織壞人。

     ④幹紀:幹犯法紀。

     ⑤咈(fú):乖戾,違背。

     ⑥燕昭築金台:戰國時,燕昭王在易水東南築台,置千金于台上,延請天下之士,謂之黃金台,亦稱招賢台。

     ⑦殷纣作玉杯:《史記·宋微子世家》:“纣始為象箸,箕子歎曰:‘彼為象箸,必為玉杯;為杯,則必思遠方珍怪之物而禦之矣。

    ”這裡是說纣王貪圖生活享受。

     ⑧“周文之囿百裡”幾句:《孟子·梁惠王下》載:周文王有個方圓七十裡的園圃,他任憑人們在囿中打獵砍柴,因而人們感到這園圃太小;戰國時齊宣王有個方圓四十裡的園圃,但他規定在囿中打獵的,與殺人同罪,所以人們怨恨這園圃太大。

     ⑨灑濯:洗滌。

     ⑩奉三無私:奉行天、地、日月三無私之心。

    《禮記·孔子閑居》:“天無私覆,地無私載,日月無私照,奉斯三者,以勞天下,此之謂三無私。

    ” (11)壹:統一。

    指團結的意思。

     (12)壅利行私:指利歸私有。

    雍,堆積。

     (13)度支:掌管财政收支的官。

    唐初尚書省戶部設度支郎中,後由宰相中一人兼判度支。

    這句是說不受度支的統轄支配。

     (14)物情:衆情。

     【譯文】 《禮記》說:“财貨分散在百姓之中,百姓就會團結;财貨聚集在一人手裡,百姓就會離散。

    ”這豈不就是可引以為戒的前事嗎?衆人的憤怒難以擔當,積聚的怨恨終于會發洩出來,其憂患難道僅僅是使百姓離散而已,還要擔心會有組織奸人,鼓動叛亂,幹犯法紀,強取财貨的人。

    凡國家大事的操辦,以公共利益為目的的,百姓必然樂意服從;以個人的利祿為目的的,百姓必然背叛。

    所以燕昭王築黃金台,目的是招賢納士,天下百姓稱贊他的賢明;殷纣王制作玉杯,目的是貪圖享樂,後世曆代傳說他的惡行,這大概是為百姓與為自己着想的區别。

    周文王擁有方圓百裡的苑囿,當時人們還嫌它太小;齊宣王擁有方圓四十裡的苑囿,當時人們卻怨恨它太大,這大概是利益共享與利益獨占的不同。

    作為皇上,應當區分、明察這一道理,洗心明志,奉行像天地日月一樣無私的心志,來團結群衆;有人若不遵從,就動用刑罰。

    然而,共享個人财富,禁止謀取私利,是賴以治理天下的工具。

    舍棄這一點不去追求,而使利歸己有,圖謀私利,要使人們不生貪婪,是不可能的。

    現在的瓊林、大盈二内庫,收納珍寶财貨,而不受度支的統轄支配,是圖謀私利;不供給國家的日常費用,不是财富共享。

    人心離散怨恨,不也就理所當然了嗎?以上談導緻人心離散怨恨的原因。

     智者因危而建安,明者矯失而成德。

    以陛下天姿英聖,傥加之見善必遷,是将化蓄怨為銜恩①,反過差為至當,促殄遺孽②,永垂鴻名,易如轉規③,指顧可緻④。

    然事有未可知者,但在陛下行與否耳。

    能則安,否則危;能則成德,否則失道。

    此乃必定之理也,願陛下慎之惜之。

    陛下誠能近想重圍之殷憂⑤,追戒平居之專欲,器用取給,不在過豐;衣食所安,必以分下,凡在二庫貨賄,盡令出賜有功,坦然布懷⑥,與衆同欲。

    是後納貢,必歸有司,每獲珍華,先給軍賞,瑰異纖麗⑦,一無上供。

    推赤心于其腹中,降殊恩于其望外。

    将卒慕陛下必信之賞,人思建功;兆庶悅陛下改過之誠,孰不歸德⑧?如此則亂必靖,賊必平,徐駕六龍⑨,旋複都邑,興行墜典⑩,整緝棼綱(11),乘輿有舊儀,郡國有恒賦(12),天子之貴,豈當憂貧?是乃散其小儲而成其大儲也,損其小寶而固其大寶也(13)。

    舉一事而衆美具,行之又何疑焉?吝少失多,廉賈不處(14);溺近迷遠,中人所非。

    況乎大聖應機,固當不俟終日(15)。

    不勝管窺願效之至(16),謹陳冒以聞。

    謹奏。

    以上請改過散财。

     【注釋】 ①銜恩:感恩,懷恩。

     ②促殄(tiǎn)遺孽:短時間内消滅了殘餘的敵寇。

    殄,滅。

     ③轉規:旋轉圓規。

    意指輕而易舉。

     ④指顧:一指手、一回頭的工夫。

    極言時間短促。

     ⑤殷憂:深深的憂慮。

     ⑥布懷:公開表達心意。

     ⑦瑰異纖麗:奇異珍貴、美麗細巧的東西。

     ⑧歸德:被恩德所感動而擁護。

     ⑨六龍:即六馬。

    馬八尺稱龍。

    古制,天子乘輿駕六馬。

     ⑩墜典:已經廢弛的法典。

     (11)整輯棼綱:整頓紊亂了的綱紀。

     (12)郡國:指地方行政區域。

     (13)大寶:指君權。

     (14)廉賈:不苟取的商人。

     (15)況乎大聖應機,固當不俟終日:何況聖者一發現征兆,就立即行動,而不等待這一天過去。

    《周易·系辭下》載“君子見機而作,不俟終日”。

     (16)管窺:以管窺天,形容所見之小。

     【譯文】 聰明的人憑借危難而建立安甯,英明的人匡正過失而成就聖賢道德。

    憑着陛下天賦的才能和英明聖智,如果再加上見到好事就去做,這是把郁積已久的怨恨化為感懷恩德,把過分的錯誤反轉為極端合理,在很短時間就消滅了殘餘的敵寇,使大名永遠載入史冊,這就像旋轉圓規一樣輕而易舉,在舉手、回顧間即可達到。

    然而還有許多不可預知的事情,隻在于陛下實行與否。

    能實行,就會天下太平;不實行,天下就有危險。

    能實行,就會成就道德;不實行,就會失去道義。

    這是必然的道理,願陛下謹慎并愛惜這一機會。

    陛下确實能考慮到最近陷于重重圍困的深切憂患,戒除以前日常生活中的專恣貪欲,物用的供給并不過分的豐盛,所用的衣服、食物一定拿來與下屬分享,凡是貯存在二内庫中的财貨,下令全部拿出賞賜給有功人員,公開坦誠地表達自己的心意,滿足大家共同的願望。

    以後收納的貢獻,務必交給主管官員,每次得到珍奇、華麗的東西,首先犒賞軍功,奇異珍貴、纖巧美麗的東西,沒有一件供奉給皇上。

    推心置腹地對待下民,降予特殊的恩賜使他們喜出望外。

    将士感念陛下誠信的賞賜,人人都想建立功勳;百姓為陛下有改正過失的誠心而感到高興,有誰不會被皇上的大德感動而不擁護呢?果真如此的話,那麼叛亂必然平定,賊寇必然剿除,皇上可以慢慢地乘輿駕馬,返回國都,恢複執行已經廢弛的法典,整頓紊亂了的綱紀。

    乘坐車馬仍有往日的儀式,各地轄區内有固定的賦稅,天子至為尊貴,怎麼會再為貧困而憂慮呢?這是散發微小的财富,而成就大的積貯;減少小的寶物,而成就大的君權。

    如此,辦成了廢止二庫這樣一件事,而許多好處都具備了,行動上又疑慮什麼呢?貪小失大的事,不苟取的商人也是不肯做的;沉湎于眼前而看不見未來,中等才能的人也認為不可取。

    何況大聖人一發現機會就立即行動,是不會等這一天過去的。

    以上意見,見識淺薄,臣願意盡力效忠,把它貢獻出來。

    謹冒昧陳述,以聞知于皇上。

    謹此上奏。

    以上談請求君王匡正過失散财犒賞有功人員。

     韓愈 韓愈簡介參見卷二。

     禘祫議 【題解】 禘祫(dìxiá),又稱殷祭,即盛大的祭禮,指每五年舉行一次的祖廟大祭(禘)和合諸祖神主的大合祭(祫)。

     據《舊唐書·德宗本紀》下:“(貞元十九年三月)丁卯,以今年孟夏禘飨,前議太祖、懿、獻之位未決,至此禘祭,方正大祖東向之位,已下列序昭穆。

    其獻祖、懿祖祔于德明、興聖之廟,每禘祫年就本室飨之。

    ”三月丁卯即三月十六日,知此文寫于貞元十九年(803)三月十六日稍後之時。

     該文條理清晰,持之有據,說理透辟,使人信服。

    尤其文字謹嚴缜密,邏輯性強,可為學文者師法。

     右今月十六日敕旨,宜令百僚議①,限五日内聞奏者。

    将仕郎守國子監四門博士臣韓愈謹獻議曰②: 伏以陛下追孝祖宗③,肅敬祀事。

    凡在拟議,不敢自專,聿求厥中④,延訪群下⑤。

    然而禮文繁漫,所執各殊,自建中之初⑥,迄至今歲⑦,屢經禘祫,未合适從⑧。

    臣生遭聖明,涵泳恩澤⑨,雖賤不及議⑩,而志切效忠(11)。

    今辄先舉衆議之非(12),然後申明其說。

     【注釋】 ①宜:語助詞。

     ②将仕郎:散官名,隋置,唐代因襲沿用此職。

    守:署理的意思。

    凡官階低而所署官高叫“守”;官階高而所署官低叫“行”。

    國子監:中國古代王朝的教育管理機關和最高學府。

    唐宋以國子監統轄國子學、太學、四門學、廣文館等四學。

    四門博士:學官名,掌教授生徒,二年一任。

    韓愈任四門博士時乃貞元十七(801)至十九(803)年間。

     ③追孝祖宗:對死去的祖宗盡孝敬之心。

     ④聿(yù)求:即求。

    聿,常用于句首或句中的語助詞。

    厥中:即中。

    厥,語助詞。

     ⑤延訪:延請求教,請教。

     ⑥建中:唐德宗年号(780—783)。

     ⑦迄(qì):至,到。

     ⑧未合适從:沒有符合适于依從的。

    意謂各執其議,莫衷一是。

     ⑨涵泳:沉浸。

     ⑩雖賤不及議:唐代集議朝事,隻有常上朝奏事的五品文官及兩省供奉官、監察禦史、員外郎、太常博士能夠參加,韓愈為七品的四門博士,無資格參加議事,故雲。

     (11)切:急切。

     (12)衆議:指太常博士陳京建中二年(781)始議,繼有禮儀使顔真卿議,左庶子李嵘等七人議,吏部郎中柳冕等十二人議,司勳員外郎裴樞、同官縣尉仲子陵、京兆少尹韋武等議,左司郎中陸淳議,左仆射姚南仲獻議五十七封;戶部尚書王紹等五十五人議,鴻胪卿王權又申衍之。

    韓愈所駁五說,即上述衆議。

     【譯文】 敬奉本月十六日所頒之旨,命令百官商議,限定五日之内上奏使天子知道。

    将仕郎、守國子監四門博士臣韓愈鄭重獻上奏議: 陛下追孝敬奉先祖,恭敬辦理祭祀之事。

    凡是需要忖度商量的,都不自作主張,希望事情能做得符合中庸之道,所以向群臣一一征求意見。

    但是禮樂制度繁多無邊,群臣又各持己見,以緻從建中初年到今年,雖多次舉行禘祫之祭,卻一直沒有确定下來适于依從的辦法。

    臣生來遭遇聖明之主,沉浸聖君恩澤,雖然地位卑賤沒有資格參議政事,但心意中急于報效盡忠。

    現在就先列舉衆人意見的不是之處,然後再闡述說明臣的看法。

     一曰“獻、懿廟主宜永藏之夾室”①。

    臣以為不可。

    夫祫者,合也。

    毀廟之主②,皆當合食于太祖、獻、懿二祖③,即毀廟主也。

    今雖藏于夾室,至禘祫之時,豈得不食于太廟乎④?名曰合祭,而二祖不得祭焉,不可謂之合矣。

     【注釋】 ①獻、懿廟主宜永藏之夾室:此為貞元七年(791)、八年(792)裴郁、李嵘等議。

    獻、懿,即獻祖、懿祖,唐高祖李淵的先祖。

    夾室,太廟正殿旁小側室。

    寶應二年(763),玄宗、肅宗于太廟遷獻、懿二主于西夾室。

     ②毀廟:謂高于太祖者毀其廟,藏其神主于太祖之廟受祭。

    皆當合食于太祖,都應當和太祖一起飨用祭禮。

     ③太祖:唐高祖李淵的祖父。

     ④豈得:難道能,怎麼可以。

     【譯文】 第一種意見說“獻、懿兩祖的牌位應當永遠放在正殿側室之中”。

    臣認為不可以。

    合諸祖神主的大合祭,就是合放一起的意思。

    太祖以前的祖先都該和太祖同享祭品,獻、懿兩祖就是太祖的先祖。

    現在即使放在側室裡,到祖廟大祭和合諸神主的大合祭的時候,難道就不在太廟裡接受祭祀了嗎?如果這樣,名為合祭,兩位先祖卻不受祭祀,就不能算是合祭了。

     二曰“獻、懿廟主宜毀之瘗之”①。

    臣又以為不可。

    謹按《禮記》,天子立七廟,一壇一②。

    其毀廟之主,皆藏于祧廟③。

    雖百代不毀,祫則陳于太廟而飨焉。

    自魏晉以降,始有毀瘗之議,事非經據,竟不可施行。

    今國家德厚流光,創立九廟④。

    以周制推之,獻、懿二祖,猶在壇、之位,況于毀瘗而不禘祫乎⑤? 【注釋】 ①瘗(yì):深埋入地。

    凡屍體、随葬物、祭品深埋入地均稱“瘗”。

     ②天子立七廟,一壇一(shàn):天子七廟之外又立壇、各一。

    壇、均為祭祀場所。

     ③祧(tiāo)廟:祭遠祖、始祖之廟。

     ④創立九廟:《通典·吉禮六》曰:“(開元)十年,制移中宗神主就正廟,仍創立九室,其後制獻祖、懿祖、太祖、代祖(即世祖)、高祖、太宗、高宗、中宗、睿宗太廟九室也。

    ” ⑤“以周制推之”幾句:謂周制七廟,遠祖猶在廟祭,何況今立九廟卻要毀壞先祖神主,不令合祭。

     【譯文】 第二種意見說“獻、懿兩祖的牌位應該毀掉或者埋掉”。

    臣也認為不可以。

    謹按《禮記》:天子立七廟,一壇一。

    那時的太祖之祖,都收放在祧廟裡。

    即使經曆百代也不銷毀,合諸祖神主大合祭的時候就陳列到太廟裡接受祭祀。

    從魏晉以後,才有毀埋的提法,這事情沒有依照經典制度,終究不能夠施行。

    當今國家道德淳厚,恩澤四施,創立了九廟。

    按周代制度推算,獻、懿兩祖尚且在壇、據有位置,況且現在立有九廟,卻要毀埋牌位,不進行合祭呢? 三曰“獻、懿廟主宜各遷于其陵所”①。

    臣又以為不可。

    二祖之祭于京師,列于太廟也,二百年矣。

    今一朝遷之,豈惟人聽疑惑②,抑恐二祖之靈,眷顧依遲,不即飨于下國也③。

     【注釋】 ①獻、懿廟主宜各遷于其陵所:此為員外郎裴樞的奏議,《新唐書·志第三·禮樂三》曰:“建石室于寝園以藏神主,至禘、祫之歲則祭之。

    ”二祖之靈均在趙州昭慶縣(今河北邢台隆堯)内。

     ②豈惟:難道隻有。

     ③即:就。

    飨:享受祭禮。

    下國:古以天子邦居為上國,諸侯所住為下國。

    此指相對京城而言的州縣。

     【譯文】 第三種意見說“獻、懿兩祖的牌位應當各自遷回到他們的陵墓”。

    臣也認為不可以。

    兩位先祖在京師享祭,陳列在太廟,已有二百年了。

    現在這一代挪移他們,豈止是活着的人聽了疑惑不解,恐怕兩位先祖的神靈也要眷戀回顧,遲遲不行,不願到州縣下邦去接受祭祀呢。

     四曰“獻、懿廟主宜附于興聖廟而不禘祫”①。

    臣又以為不可。

    《傳》曰“祭如在”②。

    景皇帝雖太祖,其于屬③,乃獻、懿之子孫也。

    今欲正其子東向之位④,廢其父之大祭⑤,固不可為典矣⑥。

     【注釋】 ①獻、懿廟主宜附于興聖廟而不禘祫:此為考功員外郎陳京與太常卿裴郁奏議。

    興聖廟,太祖李虎之廟。

     ②祭如在:《論語·八佾》:“祭如在,祭神如神在。

    ”祭祀祖先時,要好像祖先仍在那樣恭敬有禮,不有怠慢。

     ③其于屬:謂景皇帝從輩分上看來。

     ④東向之位:即正位,或稱上位。

     ⑤大祭:古代四時之祭、合祭及大喪等祭禮稱大祭。

     ⑥典:典範,榜樣。

     【譯文】 第四種意見說“獻、懿兩祖的牌位應當隻在興聖廟與太祖同祭,不參加祖廟大祭和合諸祖神主的大合祭”。

    臣也認為不可以。

    《論語》說:“祭如在。

    ”景皇帝即使是太祖,按輩分說來,也還是獻、懿兩祖的子孫。

    現在想要把兒子放在東向尊位上,就免除父輩的大祭,這當然不能立為典範。

     五曰“獻、懿二祖宜别立廟于京師”①。

    臣又以為不可。

    夫禮有所降②,情有所殺③。

    是故去廟為祧,去祧為壇,去壇為,去為鬼,漸而之遠,其祭益稀。

    昔者魯立炀宮④,《春秋》非之,以為不當取已毀之廟、既藏之主,而複築宮以祭。

    今之所議,與此正同。

    又雖違禮立廟⑤,至于禘祫也,合食則禘無其所⑥,廢祭則于義不通。

    以上備舉五說之不可。

     【注釋】 ①獻、懿二祖宜别立廟于京師:此議吏部郎中柳冕等提。

    别,另外。

     ②降:降格。

     ③殺:減等。

     ④魯立炀宮:魯國重建炀公之廟。

    炀公,伯禽之子。

    其廟已毀,季氏禱之而立其宮,《春秋》譏之。

     ⑤違禮立廟:違背禮法而立廟。

     ⑥合食:一起受祭祀。

     【譯文】 第五種意見說“獻、懿兩祖的牌位應該另外在京師建廟存放”。

    臣還是認為不可以。

    對先祖的祭禮随年代的推移久遠會有所降格,緬懷之情也會有所減少,所以才有周制的去廟為祧,去祧為壇,去壇為,去為鬼。

    與先祖所隔的年代越久,對他們的祭祀就越少。

    過去魯國建立炀公廟,《春秋》一書中有所非議,認為不應該取出已毀、已收的先祖牌位,重新建廟祭祀。

    現在這意見,正好和它一樣。

    而且即使違背禮制建修廟殿,到了祖廟大祭和合諸祖神主大合祭的時候,一起祭祀也還是沒法擱置,免除他們受祭卻又不合情理。

    以上詳細列舉五種意見,認為都不可行。

     此五說者,皆所不可。

    故臣博采前聞,求其折中。

    以為殷祖玄王①,周祖後稷②,太祖之上,皆自為帝;又其代數已遠,不複祭之,故太祖得正東向之位,子孫從昭穆之列。

    《禮》所稱者,蓋以紀一時之宜,非傳于後代之法也。

    《傳》曰:“子雖齊聖,不先父食③。

    ”蓋言子為父屈也④。

    景皇帝雖太祖也,其于獻、懿,則子孫也。

    當禘祫之時,獻祖宜居東向之位,景皇帝宜從昭穆之列。

    祖以孫尊⑤,孫以祖屈,求之神道,豈遠人情?又常祭甚衆⑥,合祭甚寡,則是太祖所屈之祭至少,所伸之祭至多,比于伸孫之尊,廢祖之祭,不亦順乎?事異殷、周,禮從而變,非所失禮也。

     【注釋】 ①殷祖玄王:殷朝始祖契。

    玄王,即契。

     ②周祖後稷:周朝始祖後稷。

     ③子雖齊聖,不先父食:語出《左傳·文公二年》。

    意謂子雖比肩先聖,他享祭的位置不能在其先祖之上。

     ④子為父屈:兒子因為父親居于正位而屈居偏位。

     ⑤祖以孫尊:先祖因為兒孫做了皇帝而顯得尊貴。

     ⑥常祭:平時的祭祀。

     【譯文】 這五種提議,都有不合适的地方。

    所以臣廣泛地采集前代類似的事情和辦法,希望能找到合适中庸的途徑。

    臣認為殷祖玄王、周祖後稷,都在當時太祖之先,也都各自為帝;加上所隔代數久遠,所以當時不再祭祀他們,太祖因此獲得東向尊位,子孫們也各以父子左右排列。

    《禮》稱贊它,隻是以立為一種因事制宜的辦法加以紀錄,而不是要留傳下去,作為後代遵循的規定。

    《春秋左傳》有言:“子雖比肩先聖,他享祭的位置不能在其先祖之上。

    ”這就是說兒子要為父親委屈自己。

    景皇帝即使是太祖,對于獻、懿二祖而言,也還是兒孫。

    在祖廟大祭和合諸祖神主的大合祭的時候,獻祖應該置于東向尊位,景皇帝應該随從在昭穆行列之中。

    祖父因為孫子尊顯,孫子由于祖父屈身,向神靈之道去探求這種辦法也不會有錯,難道還會違背人世親情嗎?而且平常祭祀很多,合祭要少得多,這樣的話太祖受屈的祭祀十分少,而伸尊為主的祭祀多,比起伸張孫子的尊貴,卻廢免祖父的祭祀,不也要合理得多嗎?事情和殷、周之代不一樣,禮制也随之而有所變化,這并不是喪失禮儀。

     臣伏以制禮作樂者,天子之職也。

    陛下以臣議有可采,粗合天心①,斷而行之,是則為禮。

    如以為猶或可疑,乞召臣對,面陳得失②,庶有發明。

    謹議。

    以上自陳己說。

     【注釋】 ①粗合:大體符合。

    天心:天子之意。

     ②面陳:當面陳述。

     【譯文】 臣敬以為制禮作樂,是天子的職責。

    陛下認為臣的建議有可采納處,大體符合您的心意,請您決斷而實行,這就是禮儀。

    如果覺得還有些疑惑,乞請您召見臣應對,當面陳述其中的得失,也許能有所闡明張揚。

    慎重恭敬地奉上奏議。

    以上陳述自己的意見。

     論佛骨表 【題解】 元和十四年(819)正月,憲宗遣中使太監和宮女三十,捧香花将京兆鳳翔(今屬陝西)法門寺護國真身塔内釋迦牟尼佛指骨迎入皇宮,供了三天,又送到其他佛寺。

    長安城裡上自王公大臣,下至市井小民,奔走相告,瞻拜施舍,鬧得沸沸揚揚,烏煙瘴氣。

    當時任刑部侍郎的韓愈,出于維護“先王之道”的衛道熱忱,針對皇帝、王公大臣和市井小民迷信供奉佛骨的時弊,向憲宗呈上了這篇表文。

    全表用大量曆史和現實的例證,論述信佛的無謂和荒唐,邏輯嚴謹,言辭懇切,可見一片赤誠之心。

    但盡管韓愈小心用筆,其中列舉諸代事佛者皆亂亡相繼、運祚不長一段還是大大激怒了憲宗,欲殺之,幸崔群、裴度等相救,韓愈方才免死,被貶于潮州(今屬廣東)。

     臣某言①:伏以佛者②,夷狄之一法耳③。

    自後漢時流入中國④,上古未嘗有也。

    昔者,黃帝在位百年⑤,年百一十歲;少昊在位八十年,年百歲;颛顼在位七十九年,年九十八歲;帝喾在位七十年,年百五歲;帝堯在位九十八年,年百一十八歲;帝舜及禹,年皆百歲。

    此時天下太平,百姓安樂壽考⑥,然而中國未有佛也。

    其後殷湯亦年百歲⑦。

    湯孫太戊在位七十五年⑧,武丁在位五十九年,書史不言其年壽所極⑨,推其年數,蓋亦俱不減百歲。

    周文王年九十七歲⑩,武王年九十三歲,穆王在位百年,此時佛法,亦未入中國。

    非因事佛而緻然也(11)。

     【注釋】 ①某:韓愈的自稱。

     ②伏以:即以為。

    伏,敬辭,表示恭敬的意思。

     ③夷狄:古時對東方、北方少數民族的稱呼,這裡指外國,因佛教是從印度(古稱天竺或身毒)傳來的。

    法:法術。

     ④後漢:為區别劉邦建立的漢王朝和劉秀建立的漢王朝,曆史上稱前者為前漢或西漢,稱後者為後漢或東漢。

     ⑤黃帝:同下文諸句中的少昊(hào)、颛顼(zhuānxū)、帝喾(kù)、帝堯、帝舜及禹,均是上古時期的帝王名。

     ⑥壽考:年高,長壽。

    考,老。

     ⑦殷:即商代,商遷都于殷(今河南安陽),故稱。

    湯:開創商代的帝王。

     ⑧太戊:同下句中的“武丁”,均指商朝帝王。

     ⑨書史:即史書。

    年壽所極:年齡多高。

     ⑩周文王:同下兩句中的武王、穆王,均是周朝天子。

     (11)事佛:侍奉佛。

    緻然:達到這種程度(指長壽)。

     【譯文】 臣韓愈說:臣認為佛教是外國的一種法術。

    是從後漢時期傳入中國的,在這以前沒有。

    古時候,黃帝在位一百年,享年一百一十歲;少昊在位八十年,享年一百歲;颛顼在位七十九年,享年九十八歲;帝喾在位七十年,享年一百零五歲;帝堯在位九十八年,享年一百一十八歲;帝舜及禹都享年一百歲。

    當時天下太平,百姓安居樂業,壽命也長,但是當時中國并沒有佛教。

    在這以後,商湯享年也達一百歲。

    湯的孫子太戊在位七十五年,武丁在位五十九年,史書上沒有記載他們的年齡有多高,但推算他們的年齡,大概也不會少于一百歲。

    周文王享年九十七歲,周武王享年九十三歲,穆王在位一百年,這時佛教也未傳入中國。

    可見并不是因為侍奉佛教而緻使延年益壽。

     漢明帝時①,始有佛法,明帝在位才十八年耳。

    其後亂亡相繼②,運祚不長③。

    宋、齊、梁、陳、元魏已下④,事佛漸謹⑤,年代尤促⑥。

    惟梁武帝在位四十八年⑦,前後三度舍身施佛⑧,宗廟之祭,不用牲牢⑨,晝日一食,止于菜果;其後竟為侯景所逼⑩,餓死台城(11),國亦尋滅(12)。

    事佛求福,乃更得禍。

    由此觀之,佛不足事,亦可知矣!以上言事佛得禍。

     【注釋】 ①漢明帝時:58—75年。

    漢明帝,指東漢第二個帝王劉莊。

     ②亂亡相繼:指東漢自明帝劉莊死至獻帝劉協退位的一百四十五年中,宦官、外戚、強臣鬥争激烈,互相殘殺,後又爆發了黃巾起義,随之形成曹操、劉備、孫權之争,東漢滅亡。

     ③運祚(zuò):國運福祚,猶言世運。

     ④宋、齊、梁、陳、元魏:指南北朝時期。

    元魏,即北魏。

    魏孝文帝時改姓元氏,故稱元魏。

     ⑤謹:慎重小心,這裡是敬重的意思。

     ⑥尤:尤其,更加。

    促:匆促,時間短促。

     ⑦梁武帝:即蕭衍,字叔達。

    南蘭陵郡中都裡(今江蘇鎮江丹陽)人。

    南朝梁的開國皇帝,502—549年在位。

    是南朝帝王中最迷信佛教的人物。

     ⑧前後三度舍身施佛:指梁武帝于大通元年(527)、中大通元年(529)、太清元年(547)三次出家當和尚,後皆被用錢贖回。

    施,給予。

     ⑨牲牢:供祭祀用的牲畜。

    古時以牛、羊、豬為供祭祀的牲畜。

     ⑩侯景:原是魏将,後降梁,被封為河南王,因梁曾與魏講和,怕對己不利,便率兵反梁,圍困、逼迫梁武帝于台城。

     (11)台城:時為建康附近小城,故址在今江蘇南京玄武湖畔。

     (12)國亦尋滅:國家也不久滅亡。

    尋,相繼,接着。

     【譯文】 到漢明帝時,才開始有了佛教,可明帝在位才十八年而已。

    在這以後,叛亂之事相繼發生,國運并不久長。

    宋、齊、梁、陳、元魏以後,侍奉佛教的态度日漸敬重,改朝換代的時間也更加短促。

    唯獨梁武帝在位四十八年,前後三次出家當和尚,祭祀宗廟也不用牲口作祭品,以免殺生,每天隻吃一頓,飯食僅限菜果;後來竟然被侯景所逼迫,餓死在台城,不久國家也滅亡。

    用侍奉佛教求福祉,卻反而招緻災難。

    由此看來,佛教不足以成事,也就顯而易見了!以上談侍奉佛教反而招緻災難。

     高祖始受隋禅①,則議除之②。

    當時群臣材識不遠③,不能深知先王之道、古今之宜,推闡聖明④,以救斯弊⑤。

    其事遂止,臣嘗恨焉。

    伏惟睿聖文武皇帝陛下⑥,神聖英武,數千百年已來,未有倫比。

    即位之初,即不許度人為僧、尼、道士,又不許創立寺觀。

    臣嘗以為高祖之志⑦,必行于陛下之手。

    今縱未能即行,豈可恣之轉令盛也⑧?今聞陛下令群僧迎佛骨于鳳翔⑨,禦樓以觀⑩,舁入大内(11)。

    又令諸寺遞迎供養(12)。

    臣雖至愚,必知陛下不惑于佛,作此崇奉,以祈福祥也。

    直以年豐人樂(13),徇人之心(14),為京都士庶設詭異之觀、戲玩之具耳(15)。

    安有聖明若此,而肯信此等事哉!然百姓愚冥,易惑難曉,苟見陛下如此,将謂真心事佛,皆雲:“天子大聖,猶一心敬信,百姓何人,豈合更惜身命(16)!”焚頂燒指(17),百十為群,解衣散錢,自朝至暮,轉相仿效,惟恐後時,老少奔波(18),棄其業次(19)。

    若不即加禁遏,更曆諸寺,必有斷臂脔身(20),以為供養者。

    傷風敗俗,傳笑四方,非細事也。

    以上言憲宗不應信佛。

     【注釋】 ①高祖:即李淵,唐代開國皇帝。

    受隋禅:618年,李淵逼隋恭帝讓位,自己稱帝,年号武德,美稱為“受隋禅”。

    禅,以帝位讓人。

     ②則議除之:唐高祖武德九年(626),太史令傅奕上書請除佛法,高祖便打算下诏,命有司淘汰天下僧、尼、道士、女冠(女道士)。

    則,就。

    議,計議。

     ③材識不遠:缺乏材識,沒有遠見。

     ④推闡:推行闡發。

    聖明:指高祖打算罷僧、道的旨意。

     ⑤救:療救。

     ⑥伏惟:古時臣對君陳述事情時所用的恭敬之辭。

    睿(ruì)聖文武皇帝:此為元和三年(808)朝臣上給唐憲宗的尊号。

    睿,明智。

    文武,能文善武。

     ⑦高祖之志:指唐高祖武德九年(626)計議除去僧道的志向。

     ⑧恣:放縱。

    之:指僧、尼、道士。

     ⑨鳳翔:府名,治在今陝西鳳翔。

     ⑩禦:指皇帝。

    君主時代把皇帝的所作所為以及所用之物稱作禦。

     (11)舁(yú):擡。

    大内:皇宮。

     (12)遞迎供養:依次迎接供奉。

     (13)直:隻不過。

     (14)徇(xún):曲從,順随。

     (15)士庶:指士大夫和庶民。

    詭異之觀:指怪異的供觀賞的場合。

     (16)豈合:應該。

     (17)焚頂燒指:焚燒頭頂和手指,以表示奉佛誠心。

     (18)奔波:往來奔走。

     (19)棄其業次:丢棄正在做的事業。

     (20)脔(luán)身:割自己身上的肉。

    脔,把肉割成小塊。

     【譯文】 高祖剛開始接受隋恭帝禅讓帝位時,就計議除去佛教。

    當時群臣缺乏才識,沒有遠見,不能深刻地懂得先王的治國之道和因時制宜,不能進一步發揚高祖聖明的見解,以糾正信佛的弊端。

    除佛的事也就擱置了,臣常痛惜此事。

    睿聖文武皇帝陛下您,神聖威武,數千年以來,沒有能與倫比的。

    剛剛即位,就不允許人們成為僧人、尼姑、道士,也不允許建造寺廟。

    臣常認為高祖除去佛教的意圖,必然被陛下所推行。

    現在即使未能推行,又怎麼能夠縱容并使它變得盛大起來?現聽說陛下您命令群僧到鳳翔驿迎佛骨,并迎入皇宮親自登上皇樓觀覽。

    又命令各寺廟依次迎接供奉。

    臣雖然很愚昧,也必定知道陛下您不會迷信佛教,不會如此侍奉,以求取福祥。

    隻不過以年豐人樂為名,順從人心,為京都的士大夫和市民們,設立怪異的供觀賞的場面、戲玩的道具罷了。

    哪有聖明的君主會這樣,而竟然相信佛教的事情啊!可是老百姓愚鈍,容易受迷惑而難以明白,若見陛下這樣,将認為是真心實意侍奉佛教,就都會說:“聖明的皇帝尚且一心一意敬奉佛教,老百姓是何等人,難道應該更加珍惜身心性命而不敬佛!”焚燒頭頂燒掉手指,百十人為一群,寬解衣服散發錢币代佛布施,以示虔誠,從早到晚,相互模仿,唯恐落後于時勢,老老少少都勞累奔波,廢棄所做的事業。

    如果不立即加以禁止,則曆經各個寺廟,必定有砍斷手臂割掉自己身上的肉以供佛的人。

    傷風敗俗,贻笑四方,并非小事情。

    以上談憲宗不應該信奉佛教。

     夫佛本夷狄之人,與中國言語不通,衣服殊制,口不言先王之法言①,身不服先王之法服,不知君臣之義、父子之情②。

    假如其身至今尚在,奉其國命,來朝京師,陛下容而接之,不過宣政一見③,禮賓一設④,賜衣一襲⑤,衛而出之于境,不令惑衆也。

    況其身死已久,枯朽之骨、兇穢之餘⑥,豈宜令入宮禁⑦?孔子曰:“敬鬼神而遠之⑧。

    ”古之諸侯,行吊于其國,尚令巫祝先以桃茢祓除不祥⑨,然後進吊。

    今無故取朽穢之物,親臨觀之,巫祝不先,桃茢不用,群臣不言其非,禦史不舉其失⑩,臣實恥之。

    乞以此骨付之有司(11),投諸水火(12),永絕根本,斷天下之疑,絕後代之惑,使天下之人知大聖人之所作為(13),出于尋常萬萬也(14),豈不盛哉!豈不快哉!佛如有靈,能作禍祟(15),凡有殃咎(16),宜加臣身,上天鑒臨,臣不怨悔。

    無任感激懇悃之至(17),謹奉表以聞(18)。

    以上請屏斥。

     【注釋】 ①先王:指堯、舜、禹、湯、文、武等帝王。

    法言:和下句中的“法服”,指合乎儒家禮法的言論和服裝。

     ②不知君臣之義、父子之情:指僧人出家,不行儒家所主張的君臣有義、父子有情等禮節。

     ③宣政:即宣政殿。

     ④禮賓:即接待外賓的禮賓院。

    一設:設宴一次。

     ⑤衣一襲:衣服一套。

     ⑥兇穢之餘:稱死人屍骨為兇穢,因佛骨僅存指骨一節,故稱。

     ⑦宮禁:漢以後稱皇帝居住的地方。

    宮中禁衛森嚴,臣下不得任意出入,故稱“宮禁”。

     ⑧敬鬼神而遠之:語出《論語·雍也》:“子曰:務民之義,敬鬼神而遠之,可謂知矣。

    ”孔子認為鬼神不可知,應該恭敬,但不可親昵。

     ⑨巫祝:古代從事通鬼神的迷信職業者。

    桃茢(liè):桃枝編的掃帚。

    茢,掃帚。

    古時迷信,認為鬼怕桃木,因用為掃除不祥。

    祓(fú)除:古代除兇去垢的儀式。

    這裡指用桃茢驅除不祥。

     ⑩禦史:唐代有侍禦史、殿中侍禦史和監察禦史等。

    此處指監察禦史,是負責彈劾糾察的官員。

     (11)有司:這裡指主管司法的官吏。

     (12)投諸水火:将佛骨投入水裡火裡。

    投,抛擲。

    諸,之于。

     (13)大聖人:指唐憲宗。

     (14)出于:高出于。

    萬萬:為數極巨。

     (15)禍祟:災禍。

     (16)殃咎:禍害,災殃。

     (17)無任:不勝,非常。

    懇悃(kǔn):懇切忠誠。

     (18)謹奉表以聞:據韓愈别集此句下尚有“臣某誠惶誠恐”一句。

    表,下級呈送上級的公文。

    誠惶誠恐,這是臣子向皇帝上書常用的套話,說自己實在惶恐不安,以示皇帝的高貴和臣子的卑微。

     【譯文】 佛本來是位外國人,跟中國的言語不通,穿戴的衣服的規制也不一樣,口中也不說先王的言論,身上不穿先王的法服,不知道君臣有義、父子有情。

    假如這個人至今尚活在人世,奉他的國家的命令,來京都朝見,陛下寬容地接待他,不過是在宣政殿見一面罷了,在禮賓部門設宴一次,賜給衣服一套,保護他使他安全出境,也不會讓他迷惑衆人。

    況且他已經死去很久,枯朽的骨頭、僅存的屍骨,難道能夠讓它進入皇宮禁地?孔子說:“對鬼神應敬而遠之。

    ”古代諸侯在各自國家舉行吊唁時,尚且讓巫祝先用桃茢驅除不祥,然後再進行吊唁。

    現今無緣無故就取來腐朽的指骨,親自前往觀看,不先用巫祝,也不先用桃茢,群臣對此事都無異議,禦史也不糾察彈劾這樣做的過失,臣實在以此事為恥。

    乞求把指骨交給有司,投擲于水裡火裡,永遠斷絕信佛的根本,取消天下老百姓的疑慮,杜絕後代人對佛教的迷信,讓天下人都知道大聖人的所作所為,高出平常人很多,豈不是一件盛事!亦豈不是一件快意的事!佛若有靈驗,能制造災禍,都應該加在臣的身上,蒼天可為鑒證,臣毫不怨悔。

    不勝感激之至,謹奉此表以達聽聞。

    以上申明摒斥佛教的理由。

     歐陽修 歐陽修簡介參見卷二。

     論台谏言事未蒙聽允書 【題解】 這篇文章是歐陽修上呈給宋仁宗的一封奏議,寫于至和二年(1055)。

    “慶曆新政”失敗之後,頑固派重新把持朝政,又出現了堵塞視聽的昏暗局面。

    作為“慶曆新政”的擁戴者歐陽修對此頗有感觸,于是以“台谏官”論陳執中事而不被皇上應允為事由,上書仁宗皇帝,彈劾宰相陳執中。

     文章從君王主觀願望很好而卻終“至于昏”的原因論起,先抽象,後具體,層層深入,最終入題,可謂水到渠成,自然流暢。

    這樣的論說,自然是有力的。

     臣聞自古有天下者①,莫不欲為治君而常至于亂②,莫不欲為明主而常至于昏者,其故何哉?患于好疑而自用也。

    夫疑心動于中,則視聽惑于外。

    視聽惑,則忠邪不分而是非錯亂。

    忠邪不分而是非錯亂,則舉國之臣皆可疑。

    既盡疑其臣,則必自用其所見。

    夫以疑惑錯亂之意而自用,則多失;失則其國之忠臣必以理而争之。

    争之不切,則人主之意難回;争之切,則激其君之怒心而堅其自用之意,然後君臣争勝。

    于是邪佞之臣得以因隙而入,希旨順意③,以是為非,以非為是,惟人主之所欲者從而助之。

    夫為人主者,方與其臣争勝,而得順意之人,樂其助己而忘其邪佞也,乃與之并力以拒忠臣。

    為人主者拒忠臣而信邪佞,天下無不亂,人主無不昏也。

    自古人主之用心,非惡忠臣而喜邪佞也,非惡治而好亂也,非惡明而欲昏也,以其好疑自用而與下争勝也。

    使為人主者豁然去其疑心,而回其自用之意,則邪佞遠而忠言入。

    忠言入,則聰明不惑,而萬事得其宜,使天下尊為明主,萬世仰為治君,豈不臣主俱榮而樂哉!其與區區自執而與臣下争勝、用心益勞而事益惑者④,相去遠矣。

    臣聞《書》載仲虺稱湯之德曰“改過不吝”⑤,又戒湯曰“自用則小”。

    成湯,古之聖人也,不能無過,而能改過,此其所以為聖也。

    以湯之聰明,其所為不至于缪戾矣⑥,然仲虺猶戒其自用,則自古人主惟能改過而不敢自用,然後得為治君明主也。

     【注釋】 ①有天下者:指國君。

     ②為治君:有所作為的君王。

     ③希旨:迎合在上者的意旨。

     ④區區:少,小。

     ⑤仲虺(huǐ):商湯的左相。

     ⑥缪戾:錯亂,違背。

    缪,通“謬”。

    錯誤。

     【譯文】 臣聽說,從古以來,但凡擁有天下的人,沒有不想成為一個有作為的君王的,可又常常發展到混亂的局面;做君王的沒有不想成為一個開明君王的,但又往往發展成了一個昏庸的君王,這是什麼原因呢?症結在于君王多疑并剛愎自用。

    人的疑心産生于内心,那麼視聽就會被外物迷惑不明。

    視聽被迷惑不明,忠貞與奸邪就分辨不清了,對與錯就完全混淆了。

    假使忠貞奸邪認不清,而且是非混淆,那麼全國的臣民都可以被懷疑。

    既然君王對大臣們全都産生了懷疑,那麼結果一定是個人的剛愎自用。

    用猜疑和糊塗交織的思想再加上剛愎自用去處理問題,那麼一定多有失誤;出現的失誤一多,那麼朝廷裡的忠貞之臣一定要出來據理與君王争辯。

    争論如果不急切,那麼君王的思想就很難回轉過來;争論如果太急切,那麼就會激起君王的憤怒之情,也就會更加堅定他剛愎自用的思想,這以後,君王同忠貞的大臣在處理問題上就會出現一比高低的現象。

    由于這樣,那些奸邪巧嘴的人,就有時機乘虛而入了,他們曲意迎合君王的思想意識,将是說成非,把非看成是,隻要是君王想要得到的,他們就都順從幫辦。

    試想,作為一國之君的人,剛剛還在和他的大臣們一争高低呢,現在遇見一個完全同自己思想觀念相同的人,自然會很高興地願意讓這樣的人輔助自己,而把他原來奸邪巧嘴的面目忘得一幹二淨,于是和這些人合力來對付那些忠貞的大臣們。

    作為一國之君,拒絕忠貞的大臣,而偏信那些奸邪巧嘴的人,國家沒有不混亂,君王沒有不昏庸的。

    自古以來的國君,在思想上,并不是天生地厭惡忠貞的大臣,而去喜愛那些奸邪巧嘴的人;也不是厭惡天下大治,而去喜歡那混亂的局面;也并不是不喜歡明達仁智,而想成為一個不明事理的人。

    因為他喜好猜疑,而且剛愎自用,就同大臣們産生了争辯高低的現象。

    假使作為國君的,抛開他那猜疑之心,去掉那些過分自信的思想意識,那麼那些奸邪巧嘴的人就會被疏遠,忠直之言就會被采納。

    忠直的言論被采納了,就會聰慧明達而不糊塗,而且各種事物都會相得益彰。

    讓普天下的人尊為英明的君王,千秋萬代被敬仰為有作為的君主,這樣難道不是君王與臣子們共同的榮耀嗎!這是多大的快事啊!這與固執己見,同臣子們相争高下,用心力用得越勞苦,事态的解決就越顯得糊塗,真是相距太遙遠了。

    臣聽說《尚書》上記載:商湯的左相仲虺稱頌商湯的美德說:“大王對改正過錯從不吝惜。

    ”同時又告誡商湯說:“過于自信就會使自己的範圍狹小起來。

    ”成湯是古代的聖人啊,不可能沒有過錯,但能改正錯誤,這就是他能成為聖人的原因。

    憑着成湯的聰慧明達氣質,他的所作所為不會出現大的過錯,可是仲虺仍然告誡他不要過于自信,所以自古以來的國君,隻能不斷地改掉過錯,而不敢過于自信,而後才能成為有作為的國君、開明聖主。

     臣伏見宰臣陳執中①,自執政以來,不葉人望,累有過惡,招緻人言。

    而執中遷延,尚玷宰府①。

    陛下憂勤恭儉,仁愛寬慈,堯、舜之用心也。

    推陛下之用心,天下宜至于治者久矣。

    而綱紀日壞②,政令日乖③,國日益貧,民日益困,流民滿野,濫官滿朝。

    其亦何為而緻此?由陛下用相不得其人也。

    近年宰相多以過失因言者罷去,陛下不悟宰相非其人,反疑言事者好逐宰相。

    疑心一生,視聽既惑,遂成自用之意,以謂宰相當由人主自去,不可因言者而罷之。

    故宰相雖有大惡顯過,而屈意以容之;彼雖惶恐自欲求去,而屈意以留之;雖天災水旱,饑民流離,死亡道路,皆不暇顧,而屈意以用之。

    其故非他,直欲沮言事者爾④。

    言事者何負于陛下哉?使陛下上不顧天災,下不恤人言,以天下事委一不學無識、讒邪很愎之執中而甘心焉⑤?言事者本欲益于陛下,而反損聖德者多矣。

    然而言事者之用心,本不圖至于此也,由陛下好疑自用而自損也。

    今陛下用執中之意益堅,言事者攻之愈切,陛下方思有以取勝于言事者,而邪佞之臣得以因隙而入,必有希合陛下之意者,将曰:“執中宰相,不可以小事逐,不可使小臣動搖。

    ”甚者則誣言事者欲逐執中而引用他人。

    陛下方患言事者上忤聖聰,樂聞斯言之順意,不複察其邪佞而信之,所以拒言事者益峻,用執中益堅。

    夫以萬乘之尊,與三數言事小臣角必勝之力,萬一聖意必不可回,則言事者亦當知難而止矣。

    然天下之人與後世之議者,謂陛下拒忠言,庇愚相,以陛下為何如主也?前日禦史論梁適罪惡⑥,陛下赫怒,空台而逐之。

    而今日禦史又複敢論宰相,不避雷霆之威,不畏權臣之禍,此乃至忠之臣也,能忘其身而愛陛下者也,陛下嫉之惡之,拒之絕之。

    執中為相,使天下水旱流亡,公私困竭,而又不學無識,憎愛挾情,除改差缪,取笑中外,家私穢惡,流聞道路。

    阿意順旨,專事逢君,此乃谄上傲下愎戾之臣也。

    陛下愛之重之,不忍去之。

    陛下睿智聰明,群臣善惡無不照見,不應倒置如此,直由言事者太切,而激成陛下之疑惑爾。

    執中不知廉恥,複出視事⑦,此不足論。

    陛下豈忍因執中上累聖德,而使忠臣直士卷舌于明時也⑧?臣願陛下廓然回心,釋去疑慮,察言事者之忠,知執中之過惡,悟用人之非,法成湯改過之聖,遵仲虺自用之戒⑨,盡以禦史前後章疏出付外廷,議正執中之過惡,罷其政事,别用賢材,以康時務,以拯斯民,以全聖德,則天下幸甚。

    臣以身叨恩遇,職在論思,意切言狂,罪當萬死。

     【注釋】 ①陳執中:宋仁宗至和年間(1054—1056)的宰相。

    字昭譽。

    洪州南昌(今屬江西)人。

    名相陳恕之子。

    《宋史·陳執中傳》記載,宋真宗晚年“大臣莫敢言建儲者”,陳執中向皇帝建言立太子,即後來的宗仁宗。

     ②紀綱:法度。

     ③乖:違背,不協調。

     ④沮:阻止。

     ⑤愎(bì):倔強,固執。

     ⑥梁適:字仲賢。

    東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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