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诏令之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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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克殷,成王靖四方,康王息民,并建母弟①,以蕃屏周②。

    亦曰:“吾無專享文、武之功,且為後人之迷敗傾覆,而溺入于難,則振救之。

    ”至于夷王,王愆于厥身③,諸侯莫不并走其望④,以祈王身。

    至于厲王,王心戾虐,萬民弗忍,居王于彘⑤。

    諸侯釋位⑥,以間王政⑦。

    宣王有志,而後效官⑧。

    至于幽王,天不吊周⑨,王昏不若⑩,用愆厥位(11)。

    攜王奸命(12),諸侯替之,而建王嗣(13),用遷郏鄏(14)。

    則是兄弟之能用力于王室也。

    至于惠王,天不靖周,生頹禍心(15),施于叔帶(16),惠、襄辟難,越去王都。

    則有晉、鄭,鹹黜不端(17),以綏定王家。

    則是兄弟之能率先王之命也。

    以上惠、襄以前皆藉諸侯靖難。

     【注釋】 ①建:分封。

    又稱“封建”。

    周朝把爵位、土地分賜給天子的同母兄弟;在封定的區域内建立邦國,有保衛周王室的義務。

     ②蕃屏:形容像藩籬一樣屏蔽、保衛周王室。

     ③愆:惡疾。

     ④并:遍。

     ⑤彘(zhì):地名。

    在今山西霍州。

     ⑥釋位:離開職位。

     ⑦間:參與。

     ⑧效:授。

    将天子位授予宣王。

     ⑨吊:楊伯峻認為“本淑善的淑字,古人誤認為吊字。

    ”善良、吉祥之意,猶言保佑。

     ⑩不若:不善。

     (11)愆:失。

     (12)攜王:幽王少子伯服。

     (13)王嗣:宜臼。

    幽王王後申姜,生太子宜臼。

    幽王卻寵幸褒姒,褒姒生子伯服,幽王準備殺掉宜臼而改立伯服。

    宜臼逃往申國,申伯及西戎伐周,幽王被殺死,諸侯廢伯服而立宜臼,是為平王。

     (14)郏鄏(jiárǔ):地名。

    今河南洛陽西。

     (15)頹:即王子頹,惠王庶叔,魯莊公十九年(前675)叛亂,周惠王不得不去鄭避難。

     (16)叔帶:周襄王弟,魯僖公二十四年(前636),叔帶發動叛亂,襄王外逃。

     (17)黜:去掉。

    晉文公殺叔帶,鄭厲公殺王子頹,為王室除掉行為不端的人。

     【譯文】 從前周武王戰勝了殷商,周成王平定四方,周康王使人們休養生息。

    并分封同母兄弟,以保衛周王室。

    又說:“我不能單獨承受文王、武王的功業,而且還要考慮後人的迷亂敗壞會使國家傾覆、陷于危難之中,所以分封諸侯要予以拯救。

    ”到了夷王,他身患惡疾,諸侯都在自己的封國内四處奔走,祈禱各方神靈保佑他身體健康。

    到了厲王,他内心乖戾暴虐,百姓不能容忍他,将他流放到彘這個地方。

    諸侯離開自己的職位,以參與王室政事。

    宣王明禮又有才識,長大後将天子位授給了他。

    到了幽王,上天不保佑周朝,天子昏亂不善,所以失去了天子位。

    攜王觸犯了天命,諸侯廢棄了他,立宜臼為天子,遷都郏鄏。

    這是因為兄弟們能為王室效力。

    到了惠王時,上天不使周朝安定,使王子頹滋生禍心,延及到叔帶,惠王、襄王避難,離開了國都流亡。

    這時候則有晉文王、鄭厲公為王室除掉了行為不端的人,以安定王室。

    這是由于兄弟們能遵從先王的命令。

    以上周惠王、襄王之前借諸侯靖難。

     在定王六年①,秦人降妖,曰:“周其有王②,亦克能修其職③。

    諸侯服享④,二世共職⑤。

    王室其有間王位⑥,諸侯不圖⑦,而受其亂災。

    ”至于靈王,生而有。

    王甚神聖,無惡于諸侯。

    靈王、景王,克終其世。

    以上靈、景無恙,秦之妖言将踐。

     【注釋】 ①定王六年:公元前601年。

     ②(zī):口上須。

     ③克:能夠。

     ④服享:順服而享有。

     ⑤二世:周靈王、周景王。

     ⑥間:觊觎。

     ⑦圖:計劃、圖謀。

     【譯文】 在定王六年,秦國降下妖人,說:“周朝會出現一個上唇長胡子的天子,能夠執行自己的職責。

    諸侯順服,享有國家,兩代勝任自己的職務。

    王室中會有人觊觎王位,如果諸侯不為王室出謀劃策,則要身受其亂。

    ”到了靈王,生下來上唇就有胡須,他十分聰明聖達,對諸侯沒做什麼惡事。

    靈王、景王都善始善終了。

    以上講周靈王、景王無恙,秦之妖言應驗了。

     今王室亂,單旗、劉狄①,剝亂天下,壹行不若②。

    謂先王何常之有,唯餘心所命,其誰敢讨之!帥群不吊之人,以行亂于王室。

    侵欲無厭,規求無度,貫渎鬼神,慢棄刑法,倍奸齊盟,傲很威儀③,矯誣先王④。

    晉為不道,是攝是贊⑤,思肆其罔極⑥。

    茲不穀震蕩播越⑦,竄在荊蠻,未有攸厎⑧。

    若我一二兄弟甥舅,獎順天法⑨,無助狡猾,以從先王之命,毋速天罰,赦圖不穀⑩,則所願也。

    敢盡布其腹心,及先王之經(11),而諸侯實深圖之。

    以上訴單、劉及晉之咎。

     【注釋】 ①劉狄:伯蚠(fén),劉獻公庶子。

     ②壹:專。

    不若:不善。

     ③傲很:蔑視。

     ④矯誣:詐而不實,誣蔑。

     ⑤攝:扶持。

    贊:幫助。

     ⑥肆:放縱。

    罔極:沒有限度。

     ⑦不穀:王子朝自稱。

    播越:流離,不安居。

     ⑧攸厎(dǐ):歸宿。

    攸,所。

    厎,至。

     ⑨獎順:幫助而順從。

     ⑩赦圖:除去其憂患,擺脫其危難。

    赦,免除。

    圖,計劃。

     (11)先王之經:先王的命令。

     【譯文】 如今王室動亂,單旗、劉狄攪亂天下,專門倒行逆施。

    說先王即位有什麼常規,隻要我想立誰就立誰,誰敢讨伐我!領着一群上天都不憐恤的人在王室中制造動亂。

    他們貪得無厭,奢求無度,一貫亵渎鬼神,無視刑法,違背盟約,蔑視禮儀,誣蔑先王。

    晉不守道,在輔王室之中肆意妄為,毫無節制。

    現在我王子朝動蕩流離,流亡在荊蠻不毛之地,沒有歸宿。

    如果我的一二位兄弟甥舅,幫助我順從上天的法度,不去幫助狡猾之徒,以順從先王的命令。

    不要迅速招來上天的懲罰,為我除去憂患,為我擺脫危難,那就是我的希望所在了。

    謹在此披露心迹,并公布先王的命令,希望諸侯認真考慮一下!以上控訴單旗、劉狄及晉的罪行。

     昔先王之命曰:“王後無適,則擇立長。

    年鈞以德,德鈞以蔔。

    ”王不立愛,公卿無私,古之制也。

    穆後及太子壽早夭即世,單、劉贊私立少,以間先王,亦唯伯仲叔季圖之①! 【注釋】 ①伯仲叔季:杜預注:總稱諸侯。

     【譯文】 過去先王命令說:“王後沒有嫡子,則立長子。

    年紀相同根據德行,德行相當根據占蔔。

    ”天子不立自己偏愛的兒子,公卿沒有私心,這是自古以來的制度。

    穆後和太子壽短早年去世,單旗、劉狄為私利而立年幼的王子即位,更改了先王的制度,請諸侯們考慮! 秦始皇 秦始皇(前259—前210),姓嬴名政。

    自公元前230年至公元前221年先後滅韓、魏、趙、楚、燕、齊六國,建立了中國曆史上第一個統一的中央集權制的專制帝國,成為中國曆史上第一位皇帝。

    他推行郡縣制,統一法律、度量衡、貨币和文字,加強全國交通,北擊匈奴、築長城,南定百越,鞏固了統一局面,推動了經濟文化交流。

    同時他實行嚴酷的專制獨裁統治和嚴刑峻法,窮兵黩武,以緻自己去世不久即爆發農民起義,秦王朝兩世即亡。

     初并天下議帝号令 【題解】 本文是秦始皇帝初并六國後,命丞相和禦史讨論自己尊号的诏令。

    秦始皇先簡要回顧了自己相繼誅滅六國的經曆,宣示了自己空前絕後的功勳偉業,然後說明議更帝号的理由。

    文章雖短,但霸氣磅礴,充分顯示了秦始皇帝“揮方陣、掃六合”的開天辟地式的恢宏氣勢。

     秦初并天下,令丞相、禦史曰①:“異日韓王納地效玺②,請為藩臣③,已而倍約④,與趙、魏合從畔秦⑤,故興兵誅之,虜其王。

    寡人以為善,庶幾息兵革⑥。

    趙王使其相李牧來約盟⑦,故歸其質子。

    已而倍盟,反我太原,故興兵誅之,得其王。

    趙公子嘉乃自立為代王,故舉兵擊滅之。

    魏王始約服入秦,已而與韓、趙謀襲秦,秦兵吏誅,遂破之。

    荊王獻青陽以西⑧,已而畔約,擊我南郡⑨,故發兵誅,得其王,遂定其荊地。

    燕王昏亂,其太子丹乃陰令荊轲為賊⑩,兵吏誅,滅其國。

    齊王用後勝計,絕秦使,欲為亂,兵吏誅,虜其王,平齊地。

    以上滅六國。

    寡人以眇眇之身(11),興兵誅暴亂,賴宗廟之靈(12),六王鹹伏其辜(13),天下大定。

    今名号不更,無以稱成功,傳後世。

    其議帝号(14)。

    ”以上議帝号。

     【注釋】 ①禦史:即禦史大夫。

    掌文書和記事、監察、執法,地位僅次于丞相。

     ②效玺:交出國玺以示稱臣。

     ③藩臣:守衛邊地之臣。

     ④倍:通“背”。

     ⑤畔:通“叛”。

     ⑥庶幾:也許可以。

    表示希望。

    兵革:借指戰争。

     ⑦李牧:趙國著名将領。

    長期防守趙國邊境,深得軍心,曾大敗東胡、林胡、匈奴。

    趙王遷三年(前233),率軍向秦反攻,大敗秦軍,賜封武安君。

    後趙王中秦反間計,李牧慘遭殺害,不久秦滅趙。

     ⑧青陽:縣名。

    在今湖南長沙境内。

     ⑨南郡:郡名。

    治所在郢(今湖北江陵東北),後遷江陵。

     ⑩陰:暗地裡。

    賊:行刺,暗害。

     (11)眇眇(miǎo):即渺渺,微小,渺小。

     (12)宗廟:本指帝王、諸侯或卿大夫祭祀祖先之所,這裡指祖宗。

     (13)六王:指齊、楚、燕、韓、魏、趙六國諸侯。

    辜:罪。

     (14)其:表示祈使,副詞。

     【譯文】 秦王剛剛統一天下,命令丞相、禦史大夫說:“以前韓王獻地交印,請求做邊藩之臣,随後背叛盟約,與趙、魏聯合起來反叛秦國,所以我興兵讨伐韓,活捉了韓王。

    我本以為這很妥當,從此可以休兵卸甲,停止戰争了。

    趙王派他的相國李牧來締結盟約,所以我歸還了他在秦做人質的兒子。

    不久趙國卻背棄盟約,在太原反抗我,所以我興兵讨伐趙,俘虜了趙王。

    趙公子嘉就自立為代王,所以我又興兵讨伐滅掉了他。

    魏王原本打算入秦納降,後來與韓、趙一同謀劃襲擊秦,被秦兵誅殺,于是魏國滅亡了。

    楚王獻出青陽以西的土地,随後背棄盟約,進犯我國南郡,所以我興兵讨伐,俘獲了楚王,平定了楚國。

    燕王昏亂,他的太子丹竟然密令荊轲行刺我,我國官兵進行讨伐,滅亡了他的國家。

    齊王用他的相國後勝的計策,斷絕了同秦國使臣的來往,想要作亂,我國兵吏進行讨伐,俘虜了齊王,平定了齊國。

    以上講滅六國。

    我以渺小的身軀,興兵讨伐暴亂,依賴祖宗的神靈,六國國君都俯首伏罪,天下得到了平定。

    現在不更換名号,就無法顯示功業,傳承後代。

    請大家讨論商定帝号。

    ”以上講議帝号。

     漢高帝 漢高帝劉邦(前256—前194),字季,秦泗水郡沛縣豐邑(今江蘇豐縣)人。

    秦二世元年(前209)秋七月,陳勝、吳廣在陳、蕲起義,劉邦也在沛起事相應,号為沛公。

    九月,項羽起事。

    秦二世三年(前207)五月,受義帝熊心之命,劉邦與項羽分兵入關攻秦。

    次年八月,劉邦率先破關入秦都鹹陽,滅秦。

    項羽入關,自據關中地,封劉邦為漢王。

    劉邦先平定三秦,後與項羽争戰多年,最終敗項羽于垓下,于汜水之陽即位為帝,國号“漢”,在位十二年(前206—前194)。

     求賢诏十一年 【題解】 本文發布于高祖十一年(前196)二月。

    诏令提出優厚的條件,命朝臣及地方官員廣求賢人,以安定天下,利國利民。

    反映了作者禮賢下士的精神。

    文章簡潔凝煉,中心明确,一氣呵成。

     蓋聞王者莫高于周文①,伯者莫高于齊桓②,皆待賢人而成名。

    今天下賢者智能,豈特古之人乎?患在人主不交故也,士奚由進!今吾以天之靈、賢士大夫定有天下,以為一家,欲其長久,世世奉宗廟亡絕也③。

    賢人已與我共平之矣,而不與吾共安利之,可乎?賢士大夫有肯從我遊者,吾能尊顯之。

    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

    禦史大夫昌下相國④,相國酂侯下諸侯王⑤,禦史中執法下郡守⑥,其有意稱明德者,必身勸,為之駕,遣詣相國府,署行、義、年⑦。

    有而弗言,覺,免。

    年老癃病⑧,勿遣。

     【注釋】 ①周文:周文王姬昌,周武王之父。

    商纣王時被西方諸侯擁為諸侯之長,稱西伯。

    子武王起兵伐纣,滅殷商,建立周王朝。

     ②伯:通“霸”。

    齊桓:齊桓公小白,春秋五霸之一。

     ③亡(wú):無。

     ④昌:即周昌,沛縣(今江蘇沛縣)人。

    随劉邦入關破秦,後封為汾陰侯。

     ⑤酂(cuó)侯:即漢丞相蕭何。

    酂,在今河南永城西。

     ⑥禦史中執法:即禦史中丞。

     ⑦署:題名,題字。

    行:即行狀,記述事迹的一種文體。

    初指生平事迹。

    義:同“儀”。

    儀容相貌。

     ⑧癃(lónɡ):疲勞衰弱之病。

     【譯文】 聽說稱王的人沒有誰高出周文王,稱霸的人沒有誰超過齊桓公,他們都是依靠賢明的人而成就了名望。

    當今天下賢者的智慧及能力,難道僅僅與古代賢人相當嗎?怕隻怕天子不去結交有才之士,有才之士怎麼能夠得到進用呢!如今我憑借上天的神靈及賢明的大臣,平定天下,把天下統一為一個整體,就是想使它長久不衰,世世代代供奉宗廟,沒有盡頭。

    賢明的人已經與我共同平定了天下,但不跟我共同安撫天下以利國利民,這樣行嗎?天下賢明有才能的人士中有願意跟從的,我就讓他們尊貴顯達。

    現在發布诏令告知天下,使天下人明白地了解我的心意。

    這道诏令由禦史大夫周昌傳達給相國蕭何,由相國酂侯蕭何下達給各諸侯王,另外由禦史中丞下達到各郡的郡守,那些願意發揚好的品德的賢人,各郡的郡守應親自前往加以鼓勵,并駕車接送到相國府,在相國府備檔,題寫姓名、記載事迹、儀容相貌及年紀。

    如各郡中有賢人而不向朝廷推薦,一經發現便免去郡守的職務。

    但年紀老了或疲勞生病,就不要遣送。

     漢文帝 漢文帝劉恒(前202—前157),漢高祖劉邦之子。

    高祖十一年(前196),劉邦平定代地,立劉恒為代王。

    公元前187年,呂後卒,諸呂相謀作亂,丞相陳平、太尉周勃等平定諸呂之亂,迎劉恒入京,恒于次年即位。

     文帝在位二十三年間,以文德治天下,執行“與民休息”政策,經濟得到恢複發展,與其子景帝共同實現了“文景之治”。

     賜南粵王趙佗書元年 【題解】 呂後執政時,南粵王趙佗自立為帝,與漢朝相抗衡。

    文帝即位後,寫信撫慰他,勸他息兵、去帝号,仍治南粵之地。

    信中措辭精當,語氣謙和,表現了漢文帝審時度勢、寬仁大度的智慧和胸懷。

     皇帝謹問南粵王①:甚苦心勞意。

    朕,高皇帝側室之子②,棄外奉北藩于代③。

    道裡遼遠,壅蔽樸愚,未嘗緻書。

    高皇帝棄群臣,孝惠皇帝即世④,高後自臨事⑤,不幸有疾,日進不衰⑥,以故悖暴乎治⑦。

    諸呂為變故亂法⑧,不能獨制,乃取它姓子為孝惠皇帝嗣⑨。

    賴宗廟之靈,功臣之力,誅之已畢。

    朕以王侯吏不釋之故⑩,不得不立,今即位。

    以上叙述自己由代王入即帝位。

     【注釋】 ①南粵王:即趙佗。

    呂後時,自尊為南越武帝。

    文帝立,使陸賈賜書(即本文)。

    趙佗去帝号稱臣,上書自稱“蠻夷大長老臣佗”。

     ②側室之子:庶子。

    文帝非呂後所生,乃薄姬之子,故以此自稱。

     ③棄外:指高帝十一年(前196)封文帝于代為代王之事。

     ④孝惠皇帝:漢惠帝劉盈,漢高祖之子,高帝十三年(前194)即位,在位七年,于公元前187年崩。

     ⑤高後:即高祖皇後呂雉。

     ⑥日進不衰:言呂後病情日益加重。

     ⑦悖(bèi):性情反常。

     ⑧諸呂:指呂産、呂祿等人。

     ⑨它姓子:因漢惠帝在位無子,呂後便取後宮美女所生之子立為太子,惠帝死後立為少帝,呂後家族廢之,又立後宮女所生子為帝,與少帝實際皆為呂氏子嗣。

     ⑩不釋:文帝辭讓帝位但不得大臣官吏之許。

     【譯文】 我大漢皇帝恭謹地問候南粵王:你很是費心勞神吧。

    我身為高祖皇帝的庶子,以前被封到外地,作為代王,鎮守北邊的邊境地區。

    路途遙遠,消息閉塞,使我鄙陋無知,因此從來沒有機會派信使去你那裡溝通。

    後來高祖皇帝丢下他衆多的大臣離世而去,孝惠皇帝繼承君位,不久高皇後親臨朝政,但不幸染了疾病,病情日益加重,因而在治理國事上乖戾殘暴。

    呂氏家族如呂産、呂祿等人蓄意作亂,擾亂法律,高皇後不能加以制止。

    他們竟然選取非劉姓的異姓子嗣立為孝惠皇帝的太子。

    有幸仰仗祖先宗廟的神靈,依靠朝廷功臣的力量,最終平定了呂氏衆人的叛亂。

    我因為辭讓帝位不得衆臣的容許,不得不做皇帝,如今剛剛即位。

    以上叙述自己由代王入即帝位。

     乃者聞王遺将軍隆慮侯書①,求親昆弟,請罷長沙兩将軍。

    朕以王書罷将軍博陽侯②,親昆弟在真定者,已遣人存問,修治先人冢。

    前日聞王發兵于邊,為寇災不止。

    當其時,長沙苦之,南郡尤甚,雖王之國,庸獨利乎?必多殺士卒,傷良将吏,寡人之妻,孤人之子,獨人父母。

    得一亡十,朕不忍為也。

    以上存省兄弟墳墓,勸令息兵。

     【注釋】 ①隆慮侯:即周竈,封于隆慮(今河南林州),受呂後派遣率軍進攻趙佗的将軍。

     ②博陽侯:周聚。

     【譯文】 聽說你寫信給将軍隆慮侯周竈,要求尋訪在故鄉的同宗兄弟,并請求停止長沙的兩位将軍進攻南越的行動。

    我照你書信的要求,已命令将軍博陽侯周聚的軍隊停止進攻,凡是你的同宗在真定故鄉的兄弟,我也已經派人前去問候,并對你先人的墳墓進行修整。

    但前些日子了解到你在邊境上發兵,作亂不止。

    在那個時候,不僅長沙飽受戰亂之苦,南郡遭受的損害将更加嚴重,即便是南粵王你的國家,就能得到好處嗎?結果一定是許多戰士被殺害,良将遭傷亡,妻子成寡婦,孩子變為孤兒,父母無依無靠。

    得到一分好處而失去十分的利益,我不忍心這樣做。

    以上講問候趙佗在老家的兄弟并修整其祖墳,勸令息兵。

     朕欲定地犬牙相入者,以問吏,吏曰:“高皇帝所以介長沙土也。

    ”朕不能擅變焉。

    吏曰:“得王之地,不足以為大;得王之财,不足以為富。

    ”服領以南①,王自治之。

    雖然,王之号為帝,兩帝并立,亡一乘之使以通其道,是争也;争而不讓,仁者不為也。

    願與王分棄前患②,終今以來,通使如故。

    以上不貪其土地,勸去帝号。

     【注釋】 ①服領:山名。

    當時為長沙郡的南界。

     ②分棄:共同捐棄。

     【譯文】 我想劃定南邊犬牙交錯地帶的地界,就此事詢問官吏,官吏說:“那裡是當年高祖劃隔長沙的界線。

    ”所以我不能随便加以改變。

    官吏說:“得到南粵王的土地,不能使漢地擴大;得到南粵王的錢财,也不能使我們富裕。

    ”服領山以南,自然還是由你治理。

    雖然這樣,你自号為“帝”,緻使兩個皇帝同時存立,又沒有一位使者來進行溝通,這就是要和我争奪帝位;兩帝相争互不退讓,這不是仁德之人的做法。

    希望能與你共同捐棄以前的成見,從今以後直至永遠互通使者像以前一樣。

    以上講不貪其土地,勸去帝号。

     故使賈馳谕告王朕意①,王亦受之,毋為寇災矣。

    上褚五十衣,中褚三十衣,下褚二十衣②,遺王。

    願王聽樂娛憂,存問鄰國。

     【注釋】 ①賈:陸賈,當時任太中大夫。

     ②褚:用棉花充裝衣服叫“褚”。

    上褚、中褚、下褚,因用棉多少薄厚不同而區别稱之。

     【譯文】 因此特派太中大夫陸賈策馬向你告知我的想法,希望你也能接受,不要作亂了。

    同時送上上等棉衣五十件,中等棉衣三十件,下等棉衣二十件。

    希望南粵王你快樂逍遙,并問候你的鄰國。

     除诽謗法诏二年 【題解】 此诏令發布于漢文帝二年(前178)。

    史載,呂後時曾下诏廢除妖言之罪。

    文帝繼位後,實行了一系列的開明政策,廣開言路,重申廢除诽謗罪之令。

    诽謗,古義為公開指責統治者及其朝政失誤。

    诏令雖然篇幅短小,但引經據典,申明利害,言辭懇切,堪稱诏令類中的上品。

     古之治天下,朝有進善之旌、诽謗之木①,所以通治道而來谏者也。

    今法有诽謗言之罪②,是使衆臣不敢盡情,而上無由聞過失也。

    将何以來遠方之賢良?其除之。

    民或祝詛上③,以相約而後相謾④,吏以為大逆,其有他言,吏又以為诽謗。

    此細民之愚無知抵死,朕甚不取。

    自今以來,有犯此者勿聽治。

     【注釋】 ①進善之旌:堯時在交通要道設立的旗幟,使百姓于旗下發表善言。

    诽謗之木:堯時設立。

    橋梁兩側的木闆兩端木柱頭上橫插的部分,百姓可以在上面書寫朝政過失,後演變為一種裝飾品,即今所稱的“華表”。

    秦時政治苛虐,廢除。

     ②:同“妖”。

     ③祝(zhòu)詛:即“詛咒”,表示不滿。

    祝,詛咒。

     ④謾:诋毀。

     【譯文】 古代聖人治理天下時,朝廷公開設立讓百姓進善言的旗幟和提出批評的橋柱,用來打通安定天下的渠道并使進谏的人前來發表意見。

    如今的法律條文中有懲治诽謗和所謂妖言的規定,這使得衆多的大臣不敢表露自己的内心想法,而皇帝無從了解自己的過失。

    如此,還能憑什麼使遠方的賢人良才靠近自己呢?要廢止這些規定。

    百姓對天子有意見,開始時結夥請神弄鬼,之後又進行诋毀,官吏就認為他們是大逆不道,如果他們說了些别的什麼話,則官吏又認為他們是犯了诽謗罪。

    這些都是因為百姓下愚無知,糊裡糊塗地觸犯了死罪,我很不以為然。

    從今以後,如有觸犯了這一法律的人,不許立案治罪。

     除肉刑诏十三年 【題解】 文帝治天下,主張以仁德為本。

    據《史記》所載,前元十三年(前167)五月,齊太倉令淳于意犯法被判施肉刑,诏令押往長安治罪。

    其女上書,願自己沒身為官婢以贖父罪。

    文帝感悟,乃有此诏。

     蓋聞有虞氏之時①,畫衣冠異章服以為戮②,而民弗犯,何治之至也!今法有肉刑三而奸不止③,其咎安在?非乃朕德之薄而教不明與?吾甚自愧。

    故夫訓道不純而愚民陷焉。

    《詩》曰:“恺弟君子,民之父母④。

    ”今人有過,教未施而刑已加焉,或欲改行為善而道亡繇至。

    朕甚憐之。

    夫刑至斷支體,刻肌膚,終身不息,何其刑之痛而不德也,豈稱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有以易之。

     【注釋】 ①有虞氏:即舜。

     ②畫衣冠異章服:《晉書·刑法志》言:“五帝畫衣冠而民知禁。

    ”即以異常的衣着象征肉刑,叫做“畫衣冠”,又稱“象刑”。

    “異章服”與此同。

    《晉書·刑法志》:“犯黥者皂其巾,犯劓者丹其服,犯膑者墨其體,犯宮者雜其屦,大辟之罪,殊刑之極,布其衣裾而無領緣,投之于市,與衆棄之。

    ”戮:《史記》作“僇”,懲罰。

     ③肉刑三:即漢法規定的黥、劓、刖三種肉刑(黥:将人面部刺破并用墨塗之。

    劓:割鼻。

    刖:砍腳)。

     ④恺弟君子,民之父母:見《詩經·大雅·旱麓》。

    恺弟,和樂簡易,祥和大度。

     【譯文】 聽說虞舜治天下的時候,用異常的衣着服飾作為懲罰,百姓不觸犯禁令,天下治理得有多麼安定啊!現在的法律中規定有黥、劓、刖三種肉刑,但仍然不能制止奸惡,過錯究竟在哪裡呢?莫非是我的德性太薄,并且教化不明?我很是慚愧。

    所以國家法律不純,愚樸的百姓就容易陷進法網之中。

    《詩經》說:“寬厚和樂的執政者,是百姓的父母。

    ”現在百姓犯了過錯,教化沒有施行,可肉體之刑卻已經到了頭上。

    即使有人想要改惡從善,也已經無道可走了。

    我很是同情他們。

    肉刑截斷人的肢體、刺傷人的肌膚,一輩子也不能重新長出複原,是多麼令人痛苦,多麼不仁德啊!這怎麼能與為民父母的心意相符呢!廢除肉刑,改用别的處罰方式。

     增祀無祈诏十四年 【題解】 在這篇诏令中,漢文帝要求祠官增加祭祀上天、祖宗的場所及祭器,但不要為皇帝一人祈福,要以尊賢為上,宗親次之,先民後己,反映了文帝的民本意識。

     朕獲執犧牲珪币以事上帝宗廟①,十四年于今,曆日彌長。

    以不敏不明而久撫臨天下,朕甚自愧,其廣增諸祀壇場珪币②。

    以上增祀。

    昔先王遠施不求其報,望祀不祈其福,右賢左戚③,先民後己,至明之極也。

    今吾聞祠官祝釐④,皆歸福于朕躬,不為百姓,朕甚愧之。

    夫以朕之不德,而專鄉獨美其福⑤,百姓不與焉,是重吾不德也⑥。

    其令祠官緻敬,無有所祈。

    以上無祈。

     【注釋】 ①犧牲:古人祭祀時所用的牛羊之類祭品。

    珪币:祭祀神靈時所用的玉石、絲織品等祭品。

     ②壇場:祭祀時用土築起的高台叫做壇,周圍開辟的廣場叫場。

     ③右賢左戚:古人位次以右為尊,左的位次低于右,“右賢左戚”,即以賢人為上,以親族關系次于賢人之位。

     ④釐(xī):福。

     ⑤鄉(xiǎnɡ):通“飨”。

    享受。

     ⑥重(chónɡ):增加。

     【譯文】 我得以主持用牛羊、玉器、彩帛等禮品祭祀天帝祖先的儀式,至今已有十四年,時間真夠長的。

    憑我并不聰慧明達的天資,長時間君臨天下,我感到十分慚愧,還是增加各種祭祀用的壇場和祭品吧。

    以上講增祀。

    以往先王遠施仁德但不希求報答,進行祭祀卻從未給自己祈福,先尊賢人,次及親族,先想到百姓,後考慮自己,可以說聖明到了頂點。

    現在我聽說祭祀官員祝福,把所求的福分全部集中在我一人身上,而從不為了百姓,為這事我感到很慚愧。

    憑借我的不仁德而獨自享受那求來的福氣,百姓卻不沾邊,這是增加了我不仁德的程度。

    現在诏令主祭官員,要多向天帝和祖先神靈緻以敬意,不要再有過分的祈求。

    以上講不要過分祈求。

     民食不足求言诏後元年 【題解】 此诏頒于漢文帝後元元年(前163)。

    當時連年天災,糧食歉收,百姓口糧嚴重不足。

    文帝憂心如焚,于是頒诏,令朝廷各級官員及諸侯進言,尋求解決糧食不足問題的方法。

    表現了文帝重民生的思想。

     間者數年比不登,又有水旱疾疫之災,朕甚憂之。

    愚而不明,未達其咎。

    意者朕之政有所失而行有過與①?乃天道有不順,地利或不得,人事多失和,鬼神廢不享與?何以緻此?将百官之奉養或費,無用之事或多與?何其民食之寡乏也!夫度田非益寡,而計民未加益,以口量地,其于古猶有餘,而食之甚不足者,其咎安在?無乃百姓之從事于末以害農者蕃,為酒醪以靡谷者多,六畜之食焉者衆與?細大之義,吾未能得其中。

    其與丞相、列侯、吏二千石、博士議之②,有可以佐百姓者,率意遠思,無有所隐。

     【注釋】 ①與(yú):同“欤”。

    句末語氣詞,表示疑問或感歎。

     ②二千石:官秩等級。

    因所得俸祿以谷物為準,故以“石”名之。

    漢代朝廷内自九卿郎将,外至郡守、王國相的俸祿等級,都是二千石。

    博士:官名。

    西漢初充當皇帝顧問,參與議政、制禮,典守書籍。

    秩四百石,秩雖卑而職位尊顯。

     【譯文】 近幾年來糧食連年歉收,又加上水災、旱災及瘟疫災害,我對此非常憂慮。

    我愚魯不明,想不通造成這種局面的原因。

    我想莫非是我的政令有什麼失誤,行為有什麼過錯?還是天道有所不暢,地利沒有盡得,人心不團結,鬼神不享祭祀?為什麼會到這種地步呢?是因為各級官員的花費過大、無作用的事情太多了嗎?為什麼百姓的糧食這樣缺乏呢!我估摸土地并不是越來越少,而統計出來的人口并沒有增加多少;按土地與人口的比例,比起古代來還有富餘,但口糧十分匮乏的根本原因在哪裡呢?莫非百姓中幹工商業的人太多而妨礙了農業生産?還是因為大量造酒浪費糧食太多了,或者是因為各種家畜吃掉的糧食數量過大了?無論從小的還是從大的道理考慮,我都沒能抓住問題的關鍵。

    希望能與朝中丞相、各位諸侯、中央與地方二千石級官員及博士共同商讨,有能夠幫助百姓解決難題的人,進行深遠的思考并坦率地表達出來,不要有什麼隐瞞。

     遺匈奴書前六年 【題解】 前元三年(前177),匈奴右賢王入侵河南,文帝下诏書責以前約,并派丞相灌嬰進攻右賢王。

    右賢王撤退出關,漢罷兵。

    次年,匈奴單于主動上書文帝,請求“除前事,複故約”,文帝應許。

    前元六年(前174)即以此國書複單于,并随以厚禮進行鼓勵。

    此後八年,漢與匈奴頻頻互遣使者,互通國事,漢北方邊境得以安甯。

     皇帝敬問匈奴大單于無恙①。

    使系虖淺遺朕書②,雲“願寝兵休士,除前事,複故約,以安邊民,世世平樂”,朕甚嘉之,此古聖王之志也。

    漢與匈奴約為兄弟,所以遺單于甚厚。

    背約離兄弟之親者,常在匈奴。

    然右賢王事已在赦前③,勿深誅。

    單于若稱書意,明告諸吏,使無負約,有信,敬如單于書。

    使者言單于自将并國有功,甚苦兵事。

    服繡袷绮衣、長襦、錦袍各一④,比疏一⑤,黃金饬具帶一⑥,黃金犀毗一⑦,繡十匹,錦二十匹,赤绨、綠缯各四十匹⑧,使中大夫意、谒者令肩遺單于⑨。

     【注釋】 ①單(chán)于:匈奴君王的稱号。

     ②系虖(hū)淺:匈奴使者的名字。

     ③右賢王事:指前元三年(前177)匈奴右賢王入侵河南事。

     ④繡袷(jiá)绮衣:以錦繡為衣服外面、用細绫為裡的夾衣。

    袷,夾衣。

    襦(rú):短衣。

     ⑤比疏:即比餘,古代的一種發飾。

     ⑥具帶:腰帶。

     ⑦犀毗:少數民族的衣帶鈎,用犀牛角制成。

     ⑧赤绨(tì):紅顔色、質地厚而光滑的绫。

    綠缯(zēnɡ):綠色絲帛。

     ⑨意:中大夫的名。

    肩:谒者令的名。

     【譯文】 漢皇帝恭敬地問候匈奴大單于身體安康。

    你派使者系虖淺送給我信函,信中說“希望能停止軍事行動,并使戰士得以休息,消除以前的不愉快,恢複舊的約定,使邊境的百姓安心生産生活,世世代代平安快樂”,我非常贊許你這種态度,這是古代的聖明天子的追求。

    漢與匈奴之間結成了兄弟關系,因此饋贈給單于的東西很多。

    背棄約定破壞兄弟之間親密關系的責任,卻常常在匈奴一方。

    但右賢王入侵河南的事件在講和之前,就不過分追究了。

    單于如果隻按這封信的意見辦,就明白地告知下屬各級官員,不要再做出違背約定的事,要有信用,希望能如單于書信中所說的那樣。

    你的使者說單于前不久親自領兵兼并月氏國,建立功業,很不希望再有戰争之事。

    現送上錦繡夾衣、短襖、錦袍各一件,比餘一套,黃金裝飾的大腰帶一條,黃金裝飾犀牛角帶鈎一副,繡帛十匹,錦緞二十匹,紅色厚绫和綠色絲帛各四十匹,派中大夫意、谒者令肩兩位使者送到單于面前。

     遺匈奴書後二年 【題解】 前元十四年(前166),匈奴單于率十四萬衆進犯蕭關,擄掠邊地人民畜産。

    文帝亦安排重兵迎擊,将單于逐出關外。

    但匈奴連年侵入邊境,殺掠人民,雲中、遼東一帶受害最重。

    文帝非常憂心,于是于後元二年(前162)主動緻此書信給單于。

    單于受書感動,也上書漢文帝道歉,再次講和。

    此後數年内,漢與匈奴邊境無事,人民得以休養。

     皇帝敬問匈奴大單于無恙。

    使當戶且渠雕渠難、郎中韓遼遺朕馬二匹①,已至,敬受。

    先帝制,長城以北引弓之國受令單于,長城以内冠帶之室朕亦制之②,使萬民耕織,射獵衣食,父子毋離,臣主相安,俱無暴虐。

    今聞渫惡民貪降其趨③,背義絕約,忘萬民之命,離兩主之歡,然其事已在前矣。

    書雲“二國已和親,兩主歡說④,寝兵休卒養馬,世世昌樂,翕然更始”⑤,朕甚嘉之。

    聖者日新,改作更始,使老者得息,幼者得長,各保其首領而終其天年。

    朕與單于俱由此道,順天恤民,世世相傳,施之無窮,天下莫不鹹嘉。

    使漢與匈奴鄰敵之國,匈奴處北地,寒,殺氣早降,故诏吏遺單于秫糵金帛綿絮他物歲有數⑥。

    今天下大安,萬民熙熙⑦,獨朕與單于為之父母。

    朕追念前事,薄物細故⑧,謀臣計失,皆不足以離昆弟之歡。

    朕聞天不頗覆⑨,地不偏載。

    朕與單于皆捐細故,俱蹈大道也,堕壞前惡,以圖長久,使兩國之民若一家子。

    元元萬民⑩,下及魚鼈,上及飛鳥,跂行喙息蠕動之類(11),莫不就安利,避危殆。

    故來者不止,天之道也。

    俱去前事,朕釋逃虜民(12),單于毋言章尼等(13)。

    朕聞古之帝王,約分明而不食言。

    單于留志,天下大安,和親之後,漢過不先(14)。

    單于其察之。

     【注釋】 ①當戶、且渠:匈奴官職名。

    雕渠難:匈奴使者名。

    一人任“當戶”“且渠”二官職。

     ②冠帶之室:即冠帶之國。

    冠帶,本指帽子與衣帶,此處指服飾禮制,引申為文明之稱。

    古代少數民族“被發左衽”與漢族不同,則“冠帶之室”(國)指漢地。

     ③渫(xiè)惡民:邪惡不正之民。

    貪降其趨:《漢書》晉灼注:“謂下意于利也。

    ”指不顧道義,貪求小利。

     ④說:通“悅”。

     ⑤翕然:合心的樣子。

     ⑥秫(shú):黃黏米。

    糵(niè):酒曲。

     ⑦熙熙:合心歡樂的樣子。

     ⑧細故:小事。

     ⑨頗:偏失。

     ⑩元元:善待愛護。

     (11)跂行:用腳爪行路的獸類。

    喙(huì)息:用嘴進行呼吸的鳥類。

     (12)逃虜民:逃往匈奴的漢人。

     (13)章尼等:匈奴中歸降漢的人。

    《漢書》顔師古注:“背單于降漢者。

    ” (14)漢過不先:言漢決不首先違反和親的約定。

     【譯文】 漢皇帝我恭敬地問候匈奴大單于身體安康。

    你派當戶、且渠雕渠難、郎中韓遼送給我的兩匹馬已經送達,我恭敬地接受了。

    先帝規定,長城以北的遊牧地帶受單于的領導,長城以内漢族生息的地方由我統治,讓天下的百姓耕田織布、射箭打獵過日子,父親和兒子不要相離,臣子和君主各安其職,全沒有兇暴殘害的事。

    現在聽說有邪惡不行正道的一些百姓,貪求小利,背信棄義,違反約定,不顧天下百姓的生命,離間漢與匈奴兩國君主的友好感情,但這件事已經過去了。

    你的書信中說“兩國已經和解友好,兩國的君主歡心喜悅,停止軍事行動,休息士卒,保養馬匹,世世代代繁榮快樂,和諧融洽從頭開始”,對此我十分贊賞。

    聖明的人治理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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