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序跋之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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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篇①,目錄一篇,隋、唐之世尚為全書。

    今可見者十篇而已。

    臣既考正其文字,因為其序。

    論曰: 【注釋】 ①集次:搜集編排。

     【譯文】 劉向所搜集編列的《新序》有三十篇,目錄一篇,隋、唐時還是全本。

    今天能見到的隻有十篇。

    我對其文字作了稽考校正後,就為它作了這篇序文,内容如下: 古之治天下者,一道德,同風俗。

    蓋九州之廣,萬民之衆,千歲之遠,其教已明,其習已成之後,所守者一道,所傳者一說而已。

    故《詩》《書》之文,曆世數十,作者非一,而其言未嘗不相為終始。

    化之如此其至也!當是之時,異行者有誅,異言者有禁,防之又如此其備也!故二帝、三王之際,及其中間嘗更衰亂而餘澤未熄之時,百家衆說未有能出于其間者也。

    以上言古者道一說一,無衆說雜出其間。

     【譯文】 自古統治天下的人,均要統一道德、風俗。

    九州遼闊,民衆無數,曆史悠久,在教化已經嚴明,學習已有所成就之後,遵守奉行的是一種道德,宣傳流布的是一種學說。

    所以《詩》《書》雖曆經數十個朝代,作者已不止一個,但每一位作者的言論觀點始終如一。

    可見,教化的作用達到了怎樣的地步啊!當時,行為不同的人要被誅殺,言論不一緻的人要遭拘禁,防範得多麼嚴密!所以二帝、三王時,社會雖遭離亂,尤其是中間那段時期,衰亂更甚,但先王的餘澤未熄,百家衆說還沒有出現。

    以上講上古時,社會的基本精神與社會認識是一緻的,沒有各種學說混雜其間。

     及周之末世,先王之教化法度既廢,餘澤既熄,世之治方術者①,各得其一偏。

    故人奮其私智,家尚其私學者,蜂起于中國,皆明其所長而昧其短,矜其所得而諱其失。

    天下之士各自為方而不能相通,世之人不複知夫學之有統、道之有歸也。

    先王之遺文雖在,皆绌而不講,況至于秦為世之所大禁哉!漢興,六藝皆得于斷絕殘脫之餘,世複無明先王之道以一之者,諸儒苟見傳記百家之言,皆說而向之②。

    故先王之道為衆說之所蔽,暗而不明,郁而不發。

    而怪奇可喜之論,各師異見,皆自名家者③,誕漫于中國④,一切不異于周之末世,其弊至于今尚在也。

    以上言周末及漢異說誕漫。

     【注釋】 ①方術:指醫、蔔、星、相之術。

    《文心雕龍·書記》:“方者,隅也。

    醫藥攻病,各有所主,專精一隅,故藥術稱方。

    術者,路也。

    算曆極數,見路乃明,九章積微,故以為術。

    ” ②說:通“悅”。

     ③名家:春秋戰國時期百家争鳴中主要研究“刑名”的一個學派。

    刑名即“形名”,“形”指實際事物的形體、情況,“名”指名稱、概念。

    此學派以辯論考察“名”“實”,即概念和事實的關系問題為核心,當時稱為“辯者”“察士”,漢以後稱為“名家”。

     ④誕漫:遍布,蔓延。

     【譯文】 到周朝的晚期,先王的教化法度均遭廢棄,先王的恩澤已消失殆盡,世間研究方術的人,都各自尋得一方領地。

    所以人人發揮才智、家家興辦私學,一時蜂起,多不勝數,都張揚長處而隐匿短處,誇耀收獲而諱言所失。

    天下的士子,各個把持一面而不與别人互相溝通,世間的人不再知道學有準則、道有旨歸。

    先王的遺文雖然還在,卻都避而不談,更何況在秦時還被嚴厲禁止!漢朝建立時,六藝在這一斷裂殘脫的時代得以幸存,但世間再沒有一貫持守先王之道的人,各位儒者如果見到了傳記百家的言論,都高興地響應接受。

    所以先王之道,已為各種學說所遮蔽,幽暗不明,郁積難發。

    而怪異可喜的言論、各位師者的不同見解,都來自名家,并廣泛地蔓延于中國,周朝末期所造成的弊端到今天仍然存在着。

    以上講周朝後期漢代各類學說的滋長蔓延。

     自斯以來,天下學者知折衷于聖人,而能純于道德之美者,揚雄氏而止耳。

    如向之徒,皆不免乎為衆說之所蔽,而不知有所折衷者也。

    孟子曰:“待文王而興者,凡民也;豪傑之士,雖無文王猶興。

    ”漢之士豈特無明先王之道以一之者哉?亦其出于是時者,豪傑之士少,故不能特起于流俗之中、絕學之後也。

    以上言劉向亦為衆說所蔽,不能拔俗。

     【譯文】 之後,天下學者中懂得對聖人無所偏頗、對道德忠純為一的,隻有揚雄。

    像劉向這樣的人,都不免被各種說法所蒙蔽,而不知應無所偏頗。

    孟子說:“等待文王而興的,都是普通百姓;豪傑之士,即使沒有文王也可興起。

    ”漢時的士子,難道就沒有能一貫持守先王之道的嗎?也是因為出現在這一時期的人中,豪傑之士太少,所以不能超凡脫俗,在學術傳統中斷之後奮然崛起。

    以上講劉向被衆說所蒙蔽,不能脫俗。

     蓋向之《序》此書,于今為最近古,雖不能無失,然遠至舜、禹而次及于周、秦以來,古人之嘉言善行亦往往而在也,要在慎取之而已。

    故臣既惜其不可見者,而校其可見者特詳焉,亦足以知臣之攻其失者,豈好辨哉?臣之所不得已也。

     【譯文】 劉向的《新序》這部書,在今天可以說是最接近古時的了,雖然不免有一些錯誤之處,但是自遠古的舜、禹到周、秦以來,古人的嘉言善行均記載在書裡了,關鍵在審慎選擇接受罷了。

    所以我很可惜那些遺佚的篇章,詳細地校訂了這些尚能見到的文字,由此可知,我指責劉向的過失,并非好辯,而是不得已啊。

     列女傳目錄序 【題解】 這是曾鞏在對《列女傳》一書進行整理校勘後,為該書作的序。

    《列女傳》是由劉向所編撰的曆史故事集,主要記錄古時婦女事迹,以“古女善惡所以緻興亡”而敬戒天子、諷谕宮中。

    在序文中,曾鞏重點論述了教化對女子的影響,認為“文王之所以興,能得内助”,而“其所以然者,蓋本于文王之躬化”。

    此外,他還較為詳細地說明了關于《列女傳》一書的若幹考證,指出了劉向書中的一些訛誤。

    文章題旨分明,思路清晰,論證周詳細密。

     劉向所叙《列女傳》,凡八篇,事具《漢書》向列傳。

    而《隋書》及《崇文總目》皆稱向《列女傳》十五篇,曹大家注①。

    以《頌義》考之,蓋大家所注,離其七篇為十四,與《頌義》凡十五篇②。

    而益以陳嬰母及東漢以來凡十六事,非向書本然也。

    蓋向舊書之亡久矣。

    嘉祐中,集賢校理蘇頌始以《頌義》為篇次,複定其書為八篇,與十五篇者并藏于館閣。

    而隋以《頌義》為劉歆作,與向列傳不合。

    今驗《頌義》之文,蓋向之自叙。

    又,《藝文志》有向《列女傳頌圖》,明非歆作也。

    自唐之亂,古書之在者少矣。

    而《唐志》錄《列女傳》凡十六家,至大家注十五篇者亦無錄,然其書今在。

    則古書之或有錄而亡,或無錄而在者亦衆矣,非可惜哉!今校雠其八篇及十五篇者已定③,可繕寫④。

    以上叙書之存亡分合。

     【注釋】 ①曹大家(ɡū):即班昭,東漢文學家、史學家,班固之妹。

    嫁曹世叔。

    夫亡後,和帝将她召入宮中,令皇後、貴人以她為師,号曹大家。

    續成《漢書》及撰《女誡》七章等。

     ②《頌義》:《列女傳》後的贊頌文。

     ③校雠(chóu):校對書籍,糾正其誤。

     ④繕寫:抄寫。

     【譯文】 劉向在序文中說的《列女傳》共八篇,其事《漢書·劉向傳》均有記載。

    《隋書》及《崇文總目》都稱劉向的《列女傳》有十五篇,由曹大家注釋。

    如果以《頌義》為據來查考,可知曹大家的注本是将七篇分作十四篇,再加上《頌義》總共就是十五篇。

    但如果再把陳嬰母及東漢以來的故事累加為十六個,就不是劉向《列女傳》的本來面目了。

    劉向之書已遺佚很久。

    嘉祐時,集賢校理蘇頌才把《頌義》編排,再次将此書定為八篇,與十五篇的那部書一起被收藏在館閣裡。

    隋朝有人認為《頌義》是劉歆所作,這與劉向的《列女傳》不符。

    現經查考,《頌義》一文是劉向為自己的書寫的序。

    又,《藝文志》有劉向的《列女傳頌圖》,很明顯不是劉歆所作。

    從唐代動蕩以來,古書很少有被保存下來的。

    《唐志》收錄《列女傳》共十六家,曹大家所注十五篇本,《唐志》未錄,但這本書現在還被保存着。

    古書當中,有的被收錄但書已遺佚,有的沒被收錄但書仍然保存完好,這種情況很普遍,難道不可惜嗎!現在已校定八篇及十五篇的《列女傳》兩種,可以抄寫了。

    以上叙該書的存亡分合。

     初,漢承秦之敝,風俗已大壞矣。

    而成帝後宮,趙、衛之屬尤自放。

    向以謂王政必自内始,故列古女善惡所以緻興亡者以戒天子,此向述作之大意也。

    其言太任之娠文王也①,目不視惡色,耳不聽淫聲,口不出敖言;又以謂古之人胎教者皆如此。

    夫能正其視聽言動者,此大人之事,而有道者之所畏也。

    顧令天下之女子能之,何其盛也!以臣所聞,蓋為之師傅保姆之助,詩書圖史之戒,珩璜琚瑀之節②,威儀動作之度。

    其教之者雖有此具,然古之君子,未嘗不以身化也。

    故《家人》之義歸于反身,二《南》之業本于文王③,夫豈自外至哉!世皆知文王之所以興,能得内助,而不知其所以然者,蓋本于文王之躬化。

    故内則後妃有《關雎》之行,外則群臣有二《南》之美,與之相成。

    其推而及遠,則商辛之昏俗④,江、漢之小國,《兔罝》之野人⑤,莫不好善而不自知。

    此所謂身修故家國天下治者也。

    以上言女子之賢本于躬化。

     【注釋】 ①太任:周文王之母。

     ②珩(hénɡ)璜(huánɡ)琚(jū)瑀(yǔ):皆為佩玉名。

     ③二《南》:即《詩經·國風》中的《周南》《召南》。

     ④商辛:即殷王纣。

     ⑤兔罝(jū):捕兔之網。

    文中為《詩經》中的篇名。

     【譯文】 當初,漢朝承續了秦朝的各種弊端,社會風氣遭到極大的破壞。

    成帝的後宮趙、衛之流,尤其放縱。

    劉向認為王政的建立必須從宮内入手,因此列舉古代女子由于或善或惡而導緻國家或興或亡之事,以勸誡天子,這是劉向創作的主要意圖。

    他說太任懷周文王的時候,眼不看醜惡的顔色,耳不聽淫靡的聲音,嘴不說傲慢的話語;并認為古人都是這樣進行胎教的。

    端正視聽言行,是德行高尚的人所做的事情,并為有道德的人所敬畏。

    如果讓天下的女子都能這樣,那将多麼好啊!就我所聽到的而言,為她們提供老師保姆予以幫助,以詩書圖史予以勸誡,使她們節制珩璜琚瑀之類的用度,講究儀容舉止的适宜。

    這些教育措施雖無不可,但古代的君子未嘗不以自身來進行教化。

    所以《家人》的意思,就是最終要反省自身;《詩經》中《周南》《召南》中所表彰的業績,根本還在文王,哪裡是來自外部呢!世人都知道文王之所以興起,是由于得到了女性的幫助,卻不知道女性之所以能那樣做,其根本還在于文王的親身教化。

    所以女有後妃《關雎》之善行,男有群臣《周南》《召南》所說的美德,二者相輔相成。

    由此推而遠之,昏庸鄙俗的商辛,江、漢的小國及《詩經·兔罝》中所說的鄉民,沒有不好善而自知的。

    這就是所謂的自身修養,有此,家國天下才能清明安定。

    以上女子之賢本于身體力行。

     後世自學問之士,多徇于外物而不安其守①,其室家既不見可法,故兢于邪侈,豈獨無相成之道哉!士之苟于自恕,顧利冒恥而不知反己者,往往以家自累故也。

    故曰:身不行,道不行于妻子。

    信哉!以上言後世之士,道不行于妻子。

     【注釋】 ①徇:環繞。

     【譯文】 後世從事學術的人,多糾纏在外部事物上,卻很少注意自身的内心修養;在他們的家庭裡,看不到可以效法的榜樣,個個争相追逐邪惡侈靡,難道就沒有能使二者相輔相成的辦法嗎!士子如果放松對自己的要求,明知羞恥卻仍然追逐物利,不知反省自己,那麼,他們往往就會為自己的家庭所牽累。

    所以說:如果自己不親身教化,那麼道也就不會對妻子産生影響。

    确實是這樣啊!以上言後世之士,其德行沒有體現在妻子身上。

     如此人者,非素處顯也。

    然去二《南》之風亦已遠矣,況于南鄉天下之主哉!向之所述,勸戒之意可謂笃矣。

    然向号博極群書,而此傳稱《詩·芣苢》《柏舟》《大車》之類①,與今序《詩》者之說尤乖異,蓋不可考。

    至于《式微》之一篇,又以謂二人之作,豈其所取者博,故不能無失欤?其曰象計謀殺舜及舜所以自脫者②,頗合于《孟子》。

    然此傳或有之,而《孟子》所不道者,蓋亦不足道也。

    凡後世諸儒之言經傳者,固多如此,覽者采其有補,而擇其是非可也。

    故為之叙論以發其端雲。

     【注釋】 ①芣苢(fúyǐ):植物名。

    即車前子。

     ②象:傳說中上古時舜的同父異母弟,曾多次設計謀害舜,皆未逞。

     【譯文】 像這樣的人,并不一定顯達。

    他們距《周南》《召南》的風尚已經很遙遠了,更何況是南面稱尊的天下之主呢!劉向所論,其勸誡意圖可謂笃敬。

    但劉向号稱博覽群書,《列女傳》關于《詩經》中《芣苢》《柏舟》《大車》的見解,卻與現今為《詩》作序的人的觀點很不一樣,此不可考。

    至于《式微》這一篇,劉向又認為是兩人所作,難道是由于他收取資料廣博,因此難免一些錯誤嗎?他說舜的弟弟象曾設計謀害舜,而舜自己逃脫了,這很符合《孟子》所說。

    但《列女傳》中所收而《孟子》沒有論及的,也都不值得再談。

    大體上後世諸儒談論經傳,大多如此,閱讀者隻須選取對自己有益的,并辨别它們的是非就行了。

    所以為該書寫了這篇文章,作為序言。

     王安石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号半山,臨川(今江西撫州)人,世稱臨川先生。

    北宋改革家、思想家和文學家。

    宋仁宗慶曆二年(1042)進士及第,曆任簽書淮南節度判官廳公事、知鄞縣事、舒州通判、群牧司判官、知常州事、提點江南東路刑獄公事,繼召為三司度支判官、知制诰。

    嘉祐三年(1058),向宋仁宗奏上萬言書,要求改革法制。

    熙甯二年(1069),任參知政事,次年,升任宰相,在宋神宗的支持下,開始大力推行改革,史稱“王安石變法”。

    變法的中心議題是理财,其目的在于富國強兵,改變北宋積貧積弱的局勢,鞏固專制統治。

    王安石還改革了軍事制度和學校教育制度。

    後來由于統治集團内部矛盾鬥争,被兩度罷相。

    熙甯九年(1076)後,王安石閑居江甯府,後在憂郁中病逝。

    王安石的成就是多方面的。

    他的文章以論說見長,列于“唐宋八大家”。

    有《臨川先生文集》(或《王文公集》)傳世。

    此外還有《洪範傳》《老子注》《字說》等,有的已經散佚。

    王安石曾封于舒、荊,死後又谥為文,故也稱為“王荊公”或“王文公”。

     周禮義序 【題解】 《周禮》一書在漢代是古文學派的理論支柱。

    清代今文學大興,群起而攻之為僞書。

    不過,據現代一些學者的研究,《周禮》中所記很多制度确實是先秦的東西。

    王安石此文主要從變法的角度來挖掘這部書的内涵。

    他試圖使士人通過認真研讀此書而知周代之“盛治”,從而與宋代暮氣沉沉、因循守舊的政治作對比,激發士人要求和參與變法的熱情。

    但結果正如他所說,“推而行之存乎人”,在新舊兩派拉鋸式的争鬥中,宋朝也就滅亡了。

    這是王安石的悲劇,也是曆史的悲劇。

     士弊于俗學久矣①,聖上闵焉②,以經術造之③。

    乃集儒臣,訓釋厥旨④,将播之校學,而臣某實董《周官》⑤。

    惟道之在政事,其貴賤有位,其後先有序,其多寡有數,其遲速有時。

    制而用之存乎法⑥,推而行之存乎人。

    其人足以任官,其官足以行法,莫盛乎成周之時。

    其法可施于後世,其文有見于載籍,莫具乎《周官》之書⑦。

    蓋其因習以崇之,赓續以終之⑧,至于後世,無以複加,則豈特文、武、周公之力哉?猶四時之運⑨,陰陽積而成寒暑,非一日也。

    以上歎周禮之美備。

     【注釋】 ①弊:受害。

     ②闵:惋惜。

     ③經術:經典著作。

    造:造就,成就。

     ④訓釋:訓诂、解釋。

     ⑤董:主管,負責。

     ⑥存:決定,取決。

     ⑦具:完備,完善。

     ⑧赓(ɡēnɡ)續:繼續。

     ⑨運:運行。

     【譯文】 讀書人為俗學所害已經很長時間了,皇上對此很惋惜,就用經典的學術去成就他們。

    于是便召集富于儒學的大臣,訓谕解釋那些經典的旨意,将要在學校中推行傳播,我具體負責《周官》一書的解釋工作。

    在處理國事大政的方法上,應該是貴賤有固定位置,先後有一定的次序,多少有确定的數目,遲緩或迅速要有時間上的限制。

    制定然後去運用它決定于法規,推廣施行它取決于人。

    至于哪人足以擔任官職,而哪官又足以推行法令這樣的事,沒有哪個朝代比成周時代更為興盛的。

    而法令可以為後世所運用,文辭見于典籍記載,就沒有哪本書比《周官》更為完備的。

    其中的原因大概就在于學習并推崇它,繼承并完善它,一直到後來的朝代,沒有什麼可以再增加的,又怎能隻是文王、武王、周公的功勞呢?就好像四季的運行,陰陽積累而形成冬夏,不是一日之功啊。

    以上歎周禮之完備。

     自周之衰,以至于今,曆歲千數百矣。

    太平之遺迹,掃蕩幾盡,學者所見,無複全經①。

    于是時也,乃欲訓而發之②,臣誠不自揆③,然知其難也。

    以訓而發之之為難,則又以知夫立政造事追而複之之為難。

    以上言訓釋複古之難。

     【注釋】 ①全經:完整的經書。

     ②發:啟發。

     ③自揆:自我揣度。

     【譯文】 自從周朝衰亡,一直到現在,經曆的歲月已有一千幾百年了。

    太平盛世的遺迹,掃蕩殆盡,讀書人所見到的,不再有完整的經書。

    在這種時候,想要訓谕啟發他們,我确實沒有揣度多少,但我知道其中的困難。

    以訓谕啟發他們這樣的事都很困難,那麼我就知道确立政教成就功業,追随古人去恢複它有多麼困難了。

    以上講訓釋複古之難。

     然竊觀聖上緻法就功①,取成于心,訓迪在位②,有馮有翼③,亹亹乎鄉六服承德之世矣④。

    以所觀乎今,考所學乎古,所謂見而知之者,臣誠不自揆,妄以為庶幾焉⑤,故遂冒昧自竭,而忘其材之弗及也。

    謹列其書為二十有二卷,凡十餘萬言。

    上之禦府,副在有司⑥,以待制诏頒焉⑦。

    謹序。

     【注釋】 ①緻法就功:緻力于法令成就功業。

     ②迪:啟迪。

     ③馮(pínɡ):同“憑”。

    輔助,依靠。

    翼:輔助。

     ④亹亹(wěi):勤勉的樣子。

    六服承德:周代把王畿周圍的土地分為甸服、侯服、男服、采服、衛服、蠻服,稱為六服。

    泛指各地。

    《尚書·周官》:“六服群辟,罔不承德。

    ”因此“六服承德之世”指西周盛世。

    本句大意是:當今聖上勤于政事,想使國家能像西周盛世那樣。

     ⑤妄:妄自。

    謙虛之語。

     ⑥副:抄錄副本。

     ⑦制诏:制書诏命。

     【譯文】 然而我私下觀察皇上緻力于法令成就功業,有成算在心,訓谕啟迪在位大臣,依靠精幹的輔弼,勤勉于政事,想向成周盛世邁進。

    以所見到的當今形勢,去考核所學過的古義,就是所謂的見而知之,我誠然是不自量,妄自以為還了解一些,所以便冒昧前來盡力,卻忘記自己才能的不足。

    謹将這些書列為二十二卷,共十餘萬字。

    上呈給禦府,抄錄副本送給有關部門,以等待诏命頒布施行。

    謹作此序。

     詩義序 【題解】 《詩經》是古時知識分子的必讀書,對于士人個人修養、價值觀念的熏陶作用至巨。

    王安石深谙此理,知道占領這塊陣地對于制造變法的思想輿論非常重要,故自任參知政事主持變法始,就重新注釋《詩經》及《周禮》《尚書》,是為《三經新義》。

    是篇即為《毛詩義》序。

    晚于王安石的朱熹也曾寫過一部《詩集傳》,闡述自己的理學觀點,與王安石可謂異曲同工,前後輝映。

     《詩》三百十一篇,其義具存①,其辭亡者六篇而已②。

    上既使臣雱訓其辭③,又命臣某等訓其義④,書成,以賜太學,布之天下,又使臣某為之序。

    謹拜手稽首言曰⑤:《詩》上通乎道德,下止乎禮義。

    放其言之文⑥,君子以興焉⑦;由其道之序,聖人以成焉。

    然以孔子之門人賜也、商也⑧,有得于一言,則孔子悅而進之,蓋其說之難明如此!則自周衰以迄于今,泯泯紛紛⑨,豈不宜哉?以上言《詩》義難明。

    伏惟皇帝陛下内德純茂⑩,則神罔時恫(11),外行恂達(12),則四方以無侮。

    日就月将,學有緝熙于光明(13),則《頌》之所形容,蓋有不足道也。

    微言奧義(14),既自得之,又命承學之臣訓釋厥遺,樂與天下共之。

    顧臣等所聞,如爝火焉(15),豈足以赓日月之餘光(16)?姑承明制,代匮而已(17)。

    傳曰:“美成在久。

    ”故《棫樸》之作人,以壽考為言(18),蓋将有來者焉,追琢其章(19),缵聖志而成之也。

    臣衰且老矣,尚庶幾及見之(20)。

    謹序。

     【注釋】 ①義:義理。

     ②辭:言詞,文辭。

     ③雱:王雱,王安石的兒子。

     ④訓:訓诂。

     ⑤拜手稽首:下對上的敬辭。

     ⑥放(fǎnɡ):仿效。

     ⑦興:即景生情的寫作方法。

    《詩經》三種主要寫作方法賦(鋪陳記叙)、比(比喻)、興(即景生情,即興發揮)之一。

     ⑧賜:端木賜,字子貢,孔子學生。

    商:蔔商,字子夏,孔子學生。

     ⑨泯泯紛紛:紊亂的樣子。

     ⑩伏惟:俯伏思維。

    下對上的敬辭。

    内德:内心道德修養。

    純:醇正。

    茂:豐富。

     (11)神罔時恫:意思是神明不會降下兇訊。

    時,是。

    恫,痛。

     (12)外行:外在的行為。

    恂:恭順。

    達:通達。

     (13)日将月就,學有緝熙于光明:意思是,日積月累地堅持學習,就會達到光明。

    緝熙,積漸以至于光明。

     (14)微言:精練的言語。

    奧義:深刻的含義。

     (15)爝火:語出《莊子·逍遙遊》:“日月出矣,而爝火不息。

    其于光也,不亦難乎?”爝火,猶炬火也。

     (16)赓:延續。

    這是贊美皇上的話,意思是臣等所見非常短淺,就好比用炬火去延續日月的光芒一樣,太不足分量了。

     (17)代匮:平日積累,以備困乏時用。

     (18)故《棫(yù)樸》之作人,以壽考為言:棫樸,《詩經·大雅·棫樸》:“芃芃棫樸。

    ”棫、樸,樹名。

    意思是,統治者用人有方,人才衆多。

    作人,“周王壽考,遐不作人”,意思是:周文王九十歲高壽,培育很多人才而善于任用。

    這裡是以周文王來比喻當今聖上。

     (19)追琢其章:語出《詩經·大雅·棫樸》,《傳》:“追,雕也。

    金曰雕,玉曰琢。

    ”這裡的意思是雕琢潤飾這些文章。

     (20)尚庶幾及見之:還希望自己能來得及看見它。

     【譯文】 《詩經》三百十一篇,它們的義理都還存在;其中言辭亡佚的,隻有六篇罷了。

    皇上讓臣子王雱訓釋其文辭以後,又命我等幾人訓釋它的義理,著書完成後賜給太學,頒行于天下,又讓我為之作序。

    恭敬地拜手頓首,說:《詩經》上與道德相通,下止于禮義。

    仿效它的語言文辭,君子就能即景生情;沿着它道義的順序進行修習,成就了一代聖人。

    就是孔子的門徒,像端木賜、蔔商這樣的學生,如果能有一些心得體會,孔子都會很高興并引導他們進一步學習,大概這學說就是這樣的難以明白!那麼自從周代衰微以至于今天,其義理紛亂異常,難道不是正常的嗎?以上言《詩》義難明。

    俯伏思維皇帝陛下,内心道德修養純正豐富,那麼神明就不會降下兇訊;對外行事恭順通達,國家就不會有屈辱。

    日久月長地堅持下去,學習積累到一定程度就能達到光明,那麼《詩經·周頌》所描寫的景象,就不值一提了。

    言語精煉而含義深奧,自己學習掌握以後,再命令承學的大臣,去訓诂解釋流傳下來的意義,樂意和天下人共同了解它們。

    回顧我等所見所聞,就好像炬火,怎麼能夠去赓續日月的光輝呢?姑且秉承聖明的诏命,以備困乏時使用罷了。

    《傳》說:“美妙的形成在于時間的長久。

    ”所以《棫樸》的作者,要以周王高壽作為話題,或者将來能有繼承的人,去雕琢那些篇章,以繼承皇上的志願并完成它。

    我體弱而且年紀大了,尚且希望能趕得上見到。

    謹作此序。

     書義序 【題解】 宋神宗熙甯二年(1069),王安石任參知政事。

    與其子王雱同為皇上講解《尚書》。

    目的也是托古改制,為變法張本。

    神宗命其父子将講義《尚書義》刊成。

    與《周官新義》《毛詩義》合為《三經新義》,熙甯八年(1075)頒行于太學。

    王安石很以此為榮,但卻謙虛地說“釋以淺陋”。

    此文正是為《新經書義》所作的序。

     熙甯二年,臣某以《尚書》入侍①,遂與政。

    而子雱實嗣講事②,有旨為之說以獻。

    八年,下其說太學,班焉③。

    惟虞、夏、商、周之遺文,更秦而幾亡,遭漢而僅存④,賴學士大夫誦說,以故不泯,而世主或莫知其可用。

    天縱皇帝大知⑤,實始操之以驗物,考之以決事,又命訓其義,兼明天下後世。

    而臣父子以區區所聞⑥,承乏與榮焉⑦。

    然言之淵懿而釋以淺陋⑧,命之重大而承以輕眇⑨,茲榮也,隻所以為愧也欤⑩!謹序。

     【注釋】 ①入侍:入内侍講。

     ②嗣:繼承,承續。

     ③班:通“頒”。

    頒布,頒行。

     ④更、遭:經曆。

     ⑤天縱:上天寵幸。

    大知:大智大慧。

     ⑥區區所聞:孤陋寡聞,淺見卑識。

    謙辭。

     ⑦承乏:承世之乏,意思是僥幸。

    與榮:獲得殊榮。

     ⑧淵:淵博,深奧。

    懿(yì):美好。

     ⑨輕眇:輕微渺小。

     ⑩隻所以為愧也欤:隻能成為我感到慚愧的原因罷了! 【譯文】 熙甯二年,我以講解《尚書》入侍皇上,于是參與朝政。

    而我的兒子王雱實際繼承了給皇上講解《尚書》的事務,有聖旨要我們注釋《尚書》後進獻上去。

    熙甯八年,頒行于太學。

    隻是虞、夏、商、周的遺文,經曆秦朝幾乎全部亡佚,經過漢朝而保存下來的很少,幸靠學者士大夫的吟誦叙說,才沒有完全泯滅,而曆代皇帝有的并不知道它們還可以利用。

    天縱我皇帝陛下,大智大慧,開始用這個來檢驗萬物,考察它用來決定國家大事,又命令訓诂它的義理,并用來啟發天下後代。

    而我父子以區區見識,僥幸獲此殊榮。

    然而《尚書》語言深奧美好,而用我們淺陋的學識去解釋它,聖上命令事關重大,而以我們輕微之身去承擔它,這種榮耀,真讓我們感到受之有愧啊!謹作此序。

     馬端臨 馬端臨(1254—1323),字貴與,号竹洲,饒州樂平(今江西樂平)人。

    父廷鸾,曾任宋右丞相。

    馬端臨二十歲時參加漕試,獲第一名,以侍父疾,未赴省試。

    未幾,宋亡,隐居不仕。

    他以二十三年之力撰《文獻通考》,以補杜佑《通典》之阙,并推尋“變通弛張之故”,“會通因仍之道”。

    此外,還著有《多識錄》《義根守墨》《大學集傳》等。

     馬端臨還緻力于講學,曆任慈湖書院、柯山書院山長,以學識淵博、行履端純聞名。

     文獻通考序 【題解】 《文獻通考》記載自上古到宋甯宗嘉定末年典章制度的沿革,凡分二十四門,合計三百四十八卷。

    是繼《通典》《通志》之後,規模最大的一部記述曆代典章制度的著作。

    自《文獻通考》問世以後,代有續作,形成一套前後連貫、自成體系的文化史料彙編。

     在這篇長篇序文中,馬端臨辨章學術,考鏡源流,介紹全書體例、内容,闡發個人史學思想。

    雖曰為序,但實為一篇很有價值的學術論文。

     昔荀卿子曰:“欲觀聖王之迹,則于其粲然者矣,後王是也。

    ”①“君子審後王之道,而論于百王之前,若端拜而議。

    ”②然則考制度,審憲章,博聞而強識之,固通儒事也。

    《詩》《書》《春秋》之後,惟太史公号稱良史③,作為紀、傳、書、表,紀、傳以述理亂興衰,八書以述典章經制,後之執筆操簡牍者,卒不易其體。

    然自班孟堅而後④,斷代為史,無會通因仍之道,讀者病之。

    以上言《史記》于治亂興衰典章二者并詳,他史則不能觀其通。

     【注釋】 ①“欲觀聖王之迹”幾句:語出《荀子·非相》。

    粲然,明白。

    後王,夏、商、周三代之王。

    一說當世之王。

     ②“君子審後王之道”幾句:語出《荀子·不苟》。

    端拜,謂端正其身,拱手為禮,形容态度端莊。

    拜,一種表恭敬的禮節。

     ③太史公:指司馬遷。

     ④班孟堅:班固,字孟堅。

     【譯文】 從前荀子曾說:“想要了解古代聖王的事迹,就應該選擇其中事功卓著的,那就是後王了。

    ”“君子若能考究明白後王治國之道,并議論于百王之前,就應該受人尊敬而參政議政。

    ”這樣看來,考究制度,審明典章,博聞強記,本來就是通達儒生的本分。

    《詩》《書》《春秋》之後,隻有太史公司馬遷可以被稱作良史,因為他著作了紀、傳、書、表,其中紀、傳用以叙述治亂興衰,八書用以陳述典章經制,後來那些執筆作史的史家,都不能變化他的體例。

    然而從班固以後,以斷代為史,缺乏《史記》會通今古,詳明繼承因襲關系的優點,讀者認為這是個缺點。

    以上講《史記》關于治亂興衰和典章制度二者都有詳細記述,其他史書則沒有這樣通識。

     至司馬溫公作《通鑒》①,取千三百餘年之事迹,十七史之紀述②,萃為一書,然後學者開卷之餘,古今鹹在。

    然公之書詳于理亂興衰,而略于典章經制,非公之智有所不逮也,編簡浩如煙埃,著述自有體要,其勢不能以兩得也。

    竊嘗以為理亂興衰不相因者也,晉之得國異乎漢,隋之喪邦殊乎唐,代各有史,自足以該一代之始終,無以參稽互察為也。

    典章經制,實相因者也。

    殷因夏,周因殷,繼周者之損益,百世可知,聖人蓋已預言之矣。

    爰自秦、漢以至唐、宋,禮樂兵刑之制,賦斂選舉之規,以至官名之更張,地理之沿革,雖其終不能以盡同,而其初亦不能以遽異。

    如漢之朝儀、官制,本秦規也;唐之府衛、租庸,本周制也。

    其變通張弛之故,非融會錯綜,原始要終而推尋之,固未易言也。

    其不相因者,猶有溫公之成書,而其本相因者,顧無其書,獨非後學之所宜究心乎?以上言治亂興衰有《通鑒》可稽,而典章經制無書可以會通。

     【注釋】 ①司馬溫公:司馬光,卒谥溫國公。

     ②十七史:指《史記》《漢書》《後漢書》《三國志》《晉書》《宋書》《南齊書》《梁書》《陳書》《魏書》《北齊書》《周書》《隋書》《南史》《北史》《新唐書》《新五代史》。

     【譯文】 到司馬溫公作《資治通鑒》,摘取一千三百餘年的事迹,十七部史書的記載,彙編而成一書,使學者們能在開卷之後,看到全面的古今事迹。

    然而,司馬光的著作,在治亂興衰的記載方面很詳盡,在典章制度方面則很簡略,這不是司馬先生知識不夠,而是因為書籍太多,創作又需體例宗旨一貫,結果是二者不能兼得。

    我曾認為治亂興衰的原因,是不會前後重複的,比如晉獲得政權就與漢不同,隋的滅亡也與唐不同,各代都有自己的史記,都能夠概括一代的全貌,用不着參考前後史記來說明。

    典章經制就不同,确實是代代相承的。

    殷因襲于夏,周因襲于殷,繼承周的政權所作的改變,後代百世都很清楚,聖人都已經作了預言。

    從秦、漢以來,直到唐、宋,禮、樂、兵、刑的制度,賦斂選舉的規矩,以至官名的更改,地理的沿革,雖然最終并不都一樣,然而在它們剛開始的時候卻沒有什麼顯著的不同。

    像漢代的朝儀、官制,本來是秦代設置的;唐代的府兵制、租庸調制,本來是北周制定的。

    它們當中變通改革的原因,不去融會錯綜,從頭到尾追溯源流,本來就不容易說清楚。

    關于不相因的治亂興衰,還有司馬溫公的現成著作,而關于本來就相因的典章經制,卻看不到專著,難道後代的學人不應該用心思索一下嗎?以上講治亂興衰有《通鑒》可察考,而典章制度無書可以會通。

     唐杜岐公始作《通典》①,肇自上古,以至唐之天寶,凡曆代因革之故,粲然可考。

    其後,宋白嘗續其書②,至周顯德③,近代魏了翁又作《國朝通典》④。

    然宋之書成而傳習者少,魏嘗屬稿而未成書,今行于世者,獨杜公之書耳,天寶以後蓋阙焉。

    有如杜書綱領宏大,考訂該洽,固無以議為也;然時有古今,述有詳略,則夫節目之間未為明備,而去取之際頗欠精審,不無遺憾焉。

    蓋古者因田制賦,賦乃米粟之屬,非可析之于田制之外也。

    古者任土作貢,貢乃包篚之屬⑤,非可雜之于稅法之中也。

    乃若叙選舉則秀、孝與铨選不分,叙典禮則經文與傳注相汩⑥,叙兵則盡遺賦調之規而姑及成敗之迹,諸如此類,甯免小疵。

    至于天文、五行、藝文,曆代史各有志,而《通典》無述焉。

    馬、班二史各有諸侯王、列侯表,範晔《東漢書》以後無之,然曆代封建王侯未嘗廢也。

    王溥作唐及五代《會要》,首立帝系一門,以叙各帝曆年之久近,傳授之始末,次及後妃、皇子、公主之名氏封爵,後之編《會要》者仿之,而唐以前則無其書。

    凡是二者,蓋曆代之統紀、典章系焉,而杜書亦複不及,則亦未為集著述之大成也。

    以上言杜氏《通典》尚有未備未審之處。

     【注釋】 ①杜岐公:即杜佑。

    杜佑于唐元和元年(806)被封為岐國公。

     ②宋白:字太素,大名(今河北大名)人。

    建隆進士,曾奉敕撰《續通典》,流傳很少。

    又曾奉敕與李昉等編《文苑英華》一千卷,為宋代四大部書之一。

     ③顯德:後周太祖郭威的年号,僅用了一年,即954年。

     ④魏了翁:字華父,号鶴山,邛州蒲江(今四川蒲江)人。

    官至端明殿學士。

    曾撰《國朝通典》,但未成書。

    現有《鶴山全集》存世。

     ⑤包篚(fěi)之屬:泛指各地進獻的土特産。

    篚,盛物的竹器。

     ⑥汩(ɡǔ):亂,擾亂。

     【譯文】 唐代杜岐公最先創作《通典》,起自上古,迄至唐代的天寶年間,曆代因襲變化的原因,考究得清楚明白。

    在他之後,宋白曾補續其書,到後周顯德年間,近代魏了翁又作了《國朝通典》。

    然而,宋白的著作雖已完成卻流傳誦習的人很少,魏了翁雖曾寫作卻未成書,今天流行于世的,唯獨杜佑先生的著作,天寶以後的典章經制因而缺略。

    像杜公這本書這樣綱領範圍宏大,考訂事實精詳的,本來不應該再作妄評;然而時代有古今之分,叙述有詳略之别,在節略和條目之間,會有不很明确完備之處,在材料取舍的時候,會有欠精審之處,不免令人遺憾。

    古代根據田地制訂賦稅,賦本來是由米粟充當的,不可以将其劃分到田制之外。

    古代割據一方的諸侯要上貢天子,貢品要籮筐盛裝,不可以将其混同于稅法當中。

    關于官吏制度的叙述,就出現選拔與任用的混淆,記載典禮就出現經文與傳注的混同,叙述兵制就完全遺漏賦調的規定,諸如此類,怎麼能夠避免發生一些小錯誤呢?至于天文、五行、藝文,曆代史書都有志,《通典》就沒有再記載。

    司馬遷和班固的兩部史書,都有諸侯王、列侯表,範晔《東漢書》以後就都沒有了,然而曆代行封建、列王侯的制度卻并沒有廢除。

    王溥作唐和五代史的《會要》,首次确立帝王世系一門,來叙述各位帝王在位時間的長短,傳授的過程,同時也順便介紹了後妃、皇子、公主的姓名和封爵,後人編《會要》都仿效他,然而在唐以前就沒有這樣的著作。

    這兩方面,都是曆代的正統綱紀、典章所系,杜公的《通典》都沒有涉及,就不能成為著述中的集大成者。

    以上講杜佑所著《通典》尚有未備未審之處。

     愚自蚤歲蓋嘗有志于綴緝,顧百憂薰心,三餘少暇①,吹竽已澀,汲绠不修②,豈複敢以斯文自詭?昔夫子言夏、殷之禮,而深慨文獻之不足征③,釋之者曰:“文,典籍也;獻,賢者也。

    ”生乎千百載之後,而欲尚論千百載之前,非史傳之實錄具存,何以稽考?儒先之緒言未遠,足資讨論,雖聖人亦不能臆為之說也。

    竊伏自念:業紹箕裘④,家藏墳索,插架之收儲,趨庭之問答,其于文獻蓋庶幾焉。

    嘗恐一旦散轶失墜,無以屬來哲,是以忘其固陋,辄加考評,旁搜遠紹,門分彙别,曰田賦、曰錢币、曰戶口、曰職役、曰征榷、曰市籴、曰土貢、曰國用、曰選舉、曰學校、曰職官、曰郊社、曰宗廟、曰王禮、曰樂、曰兵、曰刑、曰輿地、曰四裔,俱效《通典》之成規。

    自天寶以前,則增益其事迹之所未備,離析其門類之所未詳;自天寶以後,至宋嘉定之末⑤,則續而成之。

    曰經籍、曰帝系、曰封建、曰象緯、曰物異,則《通典》元未有論述,而采摭諸書以成之者也。

    以上自述己之著作較《通典》有同有異。

     【注釋】 ①三餘:指冬天、夜晚和陰雨天。

    三國時魏人董遇常教學生利用“三餘”時間讀書,謂“冬者歲之餘,夜者日之餘,陰雨者時之餘也”。

    見《三國志·魏書·王肅傳》裴松之注。

     ②汲绠不修:與上文“吹竽已澀”皆比喻學識不足。

    汲绠,井索。

    修,治理。

     ③“昔夫子言夏”二句:語本《論語·八佾》。

    原文是“夏禮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禮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文獻不足故也。

    足,則吾能征之矣。

    ”朱熹注雲:“文,典籍也;獻,賢者也。

    ”下文所謂“釋之者”,即指朱熹。

     ④業紹箕裘:繼承家業。

     ⑤嘉定:宋甯宗趙擴的年号(1203—1224)。

     【譯文】 我從很多年以前就曾有志收輯史料寫一部彌補以上之不足的著作,隻是事務繁擾,很少能有時間,以至于事業荒廢,學識不足,又哪敢以斯文來欺騙自己呢?古代孔子讨論夏、殷的禮,深深慨歎文獻的不足引征,有人解釋說:“文,是指典籍;獻,是賢者的意思。

    ”我生在千百年之後,卻要去讨論千百年以前的事情,如果沒有史、傳的記載保存下來,我又憑什麼去考究呢?像儒家先聖的言行雖距今不遠,也還需要讨論,即使是聖人都不會憑空臆說。

    我思忖自己:曾繼承先人之業,家中藏有典籍,那些書架上的收藏,以及庭前的問答,使我對文獻略知大概。

    曾擔心一旦散佚丢失,就沒什麼東西可以留給子孫了,因此就忘掉自己的淺薄無知,詳加考評,又旁搜遠紹,分門别類,共分成如下幾類:田賦、錢币、戶口、職役、征榷、市籴、土貢、國用、選舉、學校、職官、郊社、宗廟、王禮、樂、兵、刑、輿地、四裔,都仿效《通典》的老規矩。

    自天寶以前,就增加杜公記載不完備的事迹,分析他的門類區分不詳細之處;自天寶以後,到宋嘉定末年,就補續完成。

    經籍、帝系、封建、象緯、物異,這些都是《通典》原來沒有論述的,現在,選擇諸書來完成它。

    以上自述之著作較《通典》有同有異。

     凡叙事則本之經史,而參之以曆代《會要》,以及百家傳記之書,信而有證者從之,乖異傳疑者不錄,所謂“文”也。

    凡論事則先取當時臣僚之奏疏,次及近代諸儒之評論,以至名流之燕談、稗官之紀錄①,凡一話一言可以訂典故之得失,證史傳之是非者,則采而錄之,所謂“獻”也。

    其載諸史傳之紀錄而可疑,稽諸先儒之論辨而未當者,研精覃思,悠然有得,則竊著己意,附其後焉。

    命其書曰《文獻通考》,為門二十有四,卷三百四十有八,而其每門著述之成規,考訂之新意,各以小序詳之。

    以上言采摭舊說,間附己意。

     【注釋】 ①燕談:閑談。

    稗(bài)官:小官,後也稱野史小說為稗官。

     【譯文】 在叙述史實方面,以經史為根本,同時用曆代《會要》以及諸家傳記作為參考,對于其中可靠有證據的,就依從不改,對于其中傳疑不實的,就阙而不錄,這就是所謂“文”的方面。

    在評論事實方面,是先考察當時臣僚們的奏章,再研究近代諸儒們的議論,甚至是那些名流們的燕談、野史中的記載,隻要其中有一句話可以訂正典章故事中的得失,證明曆史記載的是非的,就采而錄之,這是所謂“獻”的方面。

    對于史書記載中可疑之處,而參考先儒的說明議論也不恰當的,就深入研究思考,如果真的有了獨到的認識,就把自己的看法附在後面。

    為這部書命名叫做《文獻通考》,共有二十四個門類,三百四十八卷,其中每個門類的著述體例,考證方面的新發現,都用小序來詳細說明。

    以上說的是編寫過程中如何采摭曆史文獻,同時又體現個人見解。

     昔江淹有言①,修史之難,無出于志。

    誠以志者,憲章之所系,非老于典故者不能為也。

    陳壽号善叙述②,李延壽亦稱究悉舊事③,然所著二史,俱有紀、傳而獨不克作志,重其事也。

    況上下數千年,貫串二十五代,而欲以末學陋識操觚竄定其間④,雖複窮老盡氣,刿目心⑤,亦何所發明?聊輯見聞,以備遺忘耳!後之君子,傥能芟削繁蕪⑥,增廣阙略,矜其仰屋之勤,而俾免于覆車之愧⑦,庶有志于經邦稽古者或可考焉。

    以上謙言恐有繁蕪阙略。

     【注釋】 ①江淹:字文通,濟陽考城(今屬河南)人。

    南朝文學家。

    曆仕宋、齊、梁三朝。

    梁天監年間,官至金紫光祿大夫,封醴陵侯。

    下文“修史之難,無出于志”,非原文,大意見于《史通·古今正史》篇。

     ②陳壽:三國蜀漢及西晉時著名史學家。

    《三國志》的作者。

     ③李延壽:唐代早期的史學家。

    曾參加過官修《隋書》《晉書》等的修撰,獨立撰成《南史》《北史》。

     ④操觚(ɡū):作文,撰述。

    操,持。

    觚,古代用來供書寫的木簡。

     ⑤刿(ɡuì)目(shù)心:形容費盡心機。

    刿,傷。

    ,刺。

     ⑥芟(shān)削:删除。

     ⑦俾(bǐ):使。

     【譯文】 過去江淹曾說過,修撰史書的困難,以修志為最。

    “志”這種體例,實在是曆代憲章之所系,不是對典章故例有深入了解的人,是做不了這個工作的。

    陳壽号稱擅長于叙事,李延壽也聲稱對史實有深入的研究,然而他們所作的兩部史書,都是隻有紀、傳而未能作志,這是隻注重史實的表現。

    他們這些隻修斷代史的人,尚且如此,何況我要上下數千年,貫穿二十五個朝代,想要憑着後學的陋識來品評于其間,即使窮此一生,用盡氣力,看花了眼睛,挖空了心思,又能有什麼發明收獲呢?這樣做,不過是姑且輯錄所見所聞以免遺忘罷了!後世的君子,如果能削繁就簡,增廣缺略,以其勤勉而避免我的覆車之愧,使有志于經邦稽古的人,或許可以考證清楚。

    以上謙稱書中恐有繁蕪阙略之處。

     古之帝王,未嘗以天下自私也。

    故天子之地千裡,公、侯皆方百裡,伯七十裡,子、男五十裡,而王畿之内複有公卿大夫采地祿邑。

    各私其土,子其人,而子孫世守之。

    其土壤之肥硗,生齒之登耗,視之如其家,不煩考核而奸僞無所容。

    故其時天下之田悉屬于官,民仰給于官者也,故受田于官,食其力而輸其賦,仰事俯育,一視同仁,而無甚貧甚富之民。

    此三代之制也。

    秦始以宇内自私,一人獨運于其上,而守宰之任驟更數易,視其地如傳舍①,而闾裡之情僞②,雖賢且智者不能周知也。

    守宰之遷除,其歲月有限,而田土之還受,其奸敝無窮,故秦、漢以來,官不複可授田,遂為庶人之私有,亦其勢然也。

    雖其間如元魏之太和、李唐之貞觀③,稍欲複三代之規,然不久而其制遂隳者④,蓋以不封建而井田不可複行故也。

    以上言不封建則井田不可行。

    三代而上,天下非天子所得私也,秦廢封建,而始以天下奉一人矣;三代以上,田産非庶人所得私也,秦廢井田,而始捐田産以予百姓矣。

    秦于其當與者取之,所當取者與之,然所襲既久,反古實難。

    欲複封建,是自割裂其土宇以啟紛争;欲複井田,是強奪民之田畝以召怨⑤。

    書生之論,所以不可行也。

    随田之在民者稅之,而不複問其多寡,始于商鞅;随民之有田者稅之,而不複視其丁戶,始于楊炎⑥。

    三代井田之良法壞于鞅,唐租庸調之良法壞于炎。

    二人之事,君子所羞稱,而後之為國者莫不一遵其法。

    一或變之,則反至于煩擾無稽,而國與民俱受其病,則以古今異宜故也。

    作《田賦考》第一,叙曆代因田制賦之規,而以水利、屯田、官田附焉。

    凡七卷。

    以上言秦與商鞅、楊炎之事,君子羞稱而不能不遵其法。

     【注釋】 ①傳(zhuàn)舍:古時供行人休息住宿的處所。

     ②闾裡:裡巷,平民居聚之處。

     ③太和:北魏孝文帝年号(477—499),行均田制。

     ④隳(huī):毀。

     ⑤怨(dú):怨恨。

     ⑥楊炎:唐德宗時宰相,兩稅法的創始人。

     【譯文】 古代的帝王,都不曾把天下作為自己的私人财産。

    因此天子的土地方圓千裡,公、侯的土地方圓百裡,伯的土地方圓七十裡,子、男的土地方圓五十裡,而且在王者的京畿地區,又有公卿大夫們的采地祿邑。

    這樣各自以他們的土地為私産,以當地人為子民,世代相傳固守着。

    對于土地的肥沃貧瘠,百姓的生殖死亡,都視作自己家裡的事,都要不厭其煩地考察清楚,而使弄虛作假的人無法存在。

    因此,那個時候天下的土地都歸官府所屬,百姓隻能從官府那裡得些恩賜,所以說百姓是受田于官,大家都是自食其力,交納租賦,無論百姓還是官員,大家都一視同仁,沒有太貧太富的人。

    這是三代舊制。

    從秦開始,把天下視為自己的私産,一個人高高在上獨自掌管,那些地方官員,頻繁更疊,把他們的守地當做是寄宿的驿館,對于鄉裡的人情真僞,即使是賢明的官員都不能完全清楚。

    地方官的升降,畢竟時間有限,而田地的調整授受,卻弊害無窮,因此,秦、漢以來,官府不再能授田,于是為普通百姓所私有,這也是時勢使然。

    雖然這中間有元魏太和年間、李唐貞觀年間,曾對三代的規矩有所恢複,然而不久就被破壞了,這是因為不施行封建,井田制就不能恢複的緣故。

    以上講不實行封建制則井田制就難以實行。

    三代以上,天下不是天子的私産,秦廢封建而開始用天下來供奉一人;三代以上,田産不是普通人的私産,秦破除井田制,開始把田産交給百姓。

    秦把其中應該施予的卻拿走了,應該拿走的卻施予了,這種制度相沿已經很久了,恢複古制實在太難。

    想要恢複封建,這是割裂土地來挑起争端;想要恢複井田,這是強奪民田來招緻怨恨。

    書生們的議論,所以不可行。

    根據百姓占有的田地來收取賦稅,不再去管他有多少田産,這種做法始于商鞅;根據百姓的田産收取賦稅,不再管他們有多少丁口,這種做法開始于楊炎。

    三代井田制壞在商鞅手裡,唐代租庸調制壞在楊炎手裡。

    他們二人的作為,為君子們所不齒,然而後代有國的君主,卻沒有誰不遵循他們的做法的。

    其中或有人試圖改變它們,卻反而招來許多困難,使國家與百姓都受其害,這是因為古今之間條件變化了的緣故。

    因此,我作《田賦考》第一,叙述曆代根據田産制訂賦稅的制度,另外又把水利、屯田、官田制度附在後面。

    共七卷。

    以上說秦與商鞅、楊炎的做法,後世君子沒有遵循的,但就是羞于說出來。

     生民所資,曰衣與食。

    物之無關于衣食而實适于用者,曰珠、玉、五金。

    先王以為衣食之具未足以周民用也,于是以适用之物,作為貨币以權之,故上古之世,以珠、玉為上币,黃金為中币,刀布為下币。

    刀布即古錢之名。

    然珠、玉、黃金為世難得之貨,至若權輕重,通貧富,而可以通行者,惟銅而已。

    故九府圜法①,自周以來,未之有改也。

    以上錢。

    然古者俗樸而用簡,故錢有餘;後世俗侈而用糜,故錢不足。

    于是錢之直日輕,錢之數日多。

    數多而直輕,則其緻遠也難。

    自唐以來,始制為飛券、鈔引之屬,以通商賈之厚赍貿易者。

    其法蓋執券、引以取錢,而非以券、引為錢也。

    宋慶曆以來②,蜀始有交子③;建炎以來④,東南始有會子⑤。

    自交、會既行,而始直以楮為錢矣⑥。

    夫珠玉、黃金,可貴之物也,銅雖無足貴,而适用之物也。

    以其可貴且适用者制币而通行,古人之意也。

    至于以楮為币,則始以無用為用矣。

    舉方尺腐敗之券,而足以奔走一時,寒藉以衣,饑藉以食,貧藉以富,蓋未之有。

    然銅重而楮輕,鼓鑄繁難而印造簡易,今舍其重且難者,而用其輕且易者,而又下免犯銅之禁⑦,上無搜銅之苛,亦一便也。

    以上以楮為币。

    作《錢币考》第二。

    凡二卷。

     【注釋】 ①九府:周代掌管财物的九種官署,即太府、玉府、内府、外府、泉府、天府、職内、職金、職币。

    圜法:流通财币的方法。

     ②慶曆:宋仁宗年号(1041—1048)。

     ③交子:宋時四川的富商用自己做的紙币來代替不便攜帶的銅錢,以便貿易。

     ④建炎:宋高宗年号(1127—1130)。

     ⑤會子:由交子所改名。

     ⑥自交、會既行,而始直以楮(chǔ)為錢矣:凡會子等皆以三年為限,然屆時不過造新換舊,仍不用現錢,故曰“直以楮為錢”。

    楮,指紙币。

     ⑦銅之禁:禁民銷錢鑄造銅器雜物,盜鑄者死。

     【譯文】 百姓生活的根本,是衣與食。

    物資當中與衣食無關卻實際上有很大用途的,是珠寶、玉器和金銀等物。

    先王認為衣食這些東西,還不足以充實民用,于是把适用之物,作為貨币來用,因此上古的時候,把珠、玉作為上等貨币,黃金作為中等貨币,刀布作為下等貨币。

    刀币即古錢之名。

    然而珠、玉、黃金,是世人難得的東西,因此考慮輕重之後,認為對于貧富之人都适用通行的,隻有銅。

    因此九府圜法,從周代以來,沒有改過。

    以上錢。

    古代的風俗儉樸,民用儉簡,因此錢有餘;後世的風俗奢侈,民用糜費,因此錢不足。

    于是錢的價值越來越輕,錢的數目也越來越多。

    數量多而價值輕,因此它要流通到遠的地方就很困難。

    從唐代以來,開始制造飛券、鈔引這些東西,作為商人貿易之間的憑證。

    這種制度其實是用券、引作為換取錢币的憑證,而不是把券、引作為錢。

    宋代慶曆以後,蜀地才開始有交子;建炎以來,東南才開始有會子。

    自從交子、會子流行以來,開始直接用紙作為錢币。

    珠、玉、黃金這樣的東西,是非常珍貴的物品;銅雖不珍貴,卻是适用的東西。

    把這些珍貴而且适用的東西,做成錢币來通行,是古人的原意。

    到了以紙為币,卻開始把無用之物視為有用了。

    拿着一尺見方、容易腐敗的紙券,卻足以奔走一時,冷了靠它能換來衣服,餓了靠它能換來食物,窮人靠它能變富,這是從未有過的事情呵。

    然而銅太重,紙的分量卻很輕,鼓鑄銅币非常麻煩困難,印造紙币卻非常簡便易行,現在舍其重且難的銅币,用其輕且易的紙币,又頒布不準私自鑄銅的禁令,這樣上無搜銅的苛政,也算是一大便利的措施。

    以上以紙為币。

    作《錢币考》第二。

    共二卷。

     古者戶口少,而皆才智之人;後世生齒繁,而多窳惰之輩①。

    鈞是人也②,古之人,方其為士,則道問學;及其為農,則力稼穑;及其為兵,則善戰陣。

    投之所向,無不如意。

    是以千裡之邦,萬家之聚,皆足以世守其國,而扞城其民。

    民衆則其國強,民寡則其國弱,蓋當時國之與立者民也。

    光、嶽既分③,風氣日漓,民生其間,才益乏而智益劣。

    士拘于文墨,而授之介胄則慚;農安于犁鋤,而問之刀筆則廢。

    以至九流、百工、釋老之徒,食土之毛者,日以繁夥。

    其肩摩袂接,三孱不足以滿隅者④,總總也,于是民之多寡,不足為國之盛衰。

    官既無藉于民之材,而徒欲多為之法,以征其身,戶調、口賦,日增月益。

    上之人厭棄賤薄,不倚民為重,而民益窮苦憔悴,隻以身為累矣。

    作《戶口考》第三,叙曆代戶口之數與其賦役,而以奴婢、占役附焉⑤。

    凡二卷。

     【注釋】 ①窳(yǔ)惰:懶惰。

     ②鈞:通“均”。

     ③光、嶽既分:光是三光,嶽是五嶽,指天地。

    “光、嶽既分”,也就是社會階層中的上下之别。

     ④三孱不足以滿隅:典出《晏子春秋》卷七:“五子不滿隅,一子可滿朝。

    ”意思是孱弱雖多,卻不足以充滿一隅;豪傑雖少,可抵滿朝。

     ⑤占役:指東晉品官占戶所服之役。

     【譯文】 古代人口不多,卻都是有才智的人;後代人口多,卻多是懶惰的人。

    都是人,而古代人如果是士子,則從事問學;如果是農民,則盡力于農桑耕織;如果是士兵,則善于征戰。

    不管做什麼,都能幹得很好。

    因此千裡之邦,萬家之聚,都能夠世代守護他們的國家,保護他們的百姓。

    百姓多了,國家也跟着強大,百姓少了,國家就會衰弱下去,因此當時立國的根本,是百姓。

    然而社會分上下等級之後,風氣日下,百姓們在這種風氣之下,也是才益乏而智亦窮。

    士子們拘于文章翰墨之間,授以軍國大任卻難以勝任;農人們安心于耕織,授以刀筆也不能有所作為。

    那些九流、百工、釋老之徒,不僅不能自食其力,卻日益增多。

    雖然人數衆多,但孱弱之輩,不足以充滿一隅。

    所以說百姓的多少,不足以作為國家盛衰的根據。

    官吏既然不能依靠百姓的能力,隻想着多制訂一些法律來控制他們,戶調、口賦,日增月益。

    上面為官的人厭棄賤薄,不倚重于百姓,緻使百姓日益窮苦憔悴,以身為累。

    作《戶口考》第三,叙述曆代戶口的數目與他們的賦役,而把奴婢、占役附在後面。

    共二卷。

     役民者官也,役于官者民也。

    郡有守,縣有令,鄉有長,裡有正,其位不同,而皆役民者也。

    在軍旅則執幹戈,興土木則親畚锸,調征行則負羁绁①,以至追胥、力作之任②,其事不同,而皆役于官者也。

    役民者逸,役于官者勞,其理則然。

    然則鄉長、裡正非役也,後世乃虐用其民,為鄉長、裡正者,不勝誅求之苛,各萌避免之意,而始命之曰戶役矣。

    唐、宋而後,下之任戶役者,其費日重;上之議戶役者,其制日詳。

    于是曰差,曰雇,曰義,紛纭雜襲,而法出奸生,莫能禁止。

    噫!成周之裡宰、黨長,皆有祿秩之命官;兩漢之三老、啬夫③,皆有譽望之名士,蓋後世之任戶役者也,曷嘗淩暴之至此極乎!作《職役考》第四,叙曆代役法之詳,而以複除附焉。

    凡二卷。

     【注釋】 ①羁绁(xiè):馬絡頭和馬缰繩。

     ②胥:官吏。

     ③三老:職官名。

    漢時掌一鄉之教化。

    啬夫:職官名。

    秦置為鄉官,掌聽訟收稅等事情。

     【譯文】 管理百姓的人是官員,被官員役使的人是百姓。

    一郡有守,一縣有令,一鄉有長,一裡有正,他們位置雖不同,但都是管理百姓的人。

    百姓們在軍旅之中就要能拿得起武器,興土木就要能拿得了鍬鏟,充調輸賦就要能背得了繩纖,這些勞役工作,事情雖然不同,卻都是要被官吏管理的。

    管理百姓的人輕松,被官吏管理的人則很辛苦,道理就是這樣。

    然而鄉長、裡正不是勞役,後世的人們卻把那些做鄉長、裡正的百姓百般虐待,極盡苛刻的要求,使他們都各自萌生逃避責任的想法,這樣才開始實行戶役制度。

    唐、宋以後,下面擔任戶役的人,花費越來越重;上面讨論戶役的人,制度卻越來越詳細。

    于是差、雇、義等名目紛纭混雜,緻使法令出,奸僞生,不能禁止。

    唉!成周的裡宰、黨長,都是有俸祿的官員;兩漢的三老、啬夫們,也都是名望很高的鄉紳,然而後世任戶役的人,又何曾受欺淩到這種地步呢!作《職役考》第四,叙述曆代役法的詳情,同時把複除附在後面。

    共二卷。

     征榷之途有二:一曰山澤,茶、鹽、坑冶是也;二曰關市,酒酤征商是也。

    羞言利者,則曰縣官當食租衣稅而已①,而欲與民庶争貨殖之利,非王者之事也。

    善言利者,則曰山海天地之藏,而豪強擅之;關市貨物之聚,而商賈擅之。

    取之于豪強、商賈,以助國家之經費,而毋專仰給于百姓之賦稅,是崇本抑末之意,乃經國之遠圖也。

    自是說立,而後之加詳于征榷者,莫不以藉口。

    征之不已,則并其利源奪之。

    官自煮鹽、酤酒、采茶、鑄鐵,以至市易之屬,利源日廣,利額日重。

    官既不能自辦,而豪強商賈之徒又不可複擅。

    以上言征額日重,則官與商賈豪強皆無利可圖。

    然既以立為課額②,則有司者不任其虧減,于是又為均派之法。

    或計口而課鹽錢,或望戶而榷酒酤,或于民之有田者計其頃畝,令于賦稅之時帶納以求及額,而征榷遍于天下矣。

    蓋昔之榷利,曰取之豪強、商賈之徒,以優農民,及其久也,則農民不獲豪強、商賈之利,而代受豪強、商賈之榷。

    有識者知其苛橫,而國計所需,不可止也。

    以上言農民代商受困,如鹽課歸地丁之類。

    作《征榷考》第五。

    首叙曆代征商之法,鹽鐵始于齊③,則次之;榷酤始于漢④,榷茶始于唐⑤,則又次之;雜征斂者,若津渡、間架之屬⑥,以至漢之告缗⑦,唐之率貸⑧,宋之經、總制錢⑨,皆衰世一切之法也,故又次之。

    凡六卷。

     【注釋】 ①縣官:指天子。

     ②課:征收賦稅。

     ③鹽鐵:管仲相齊,始創鹽鐵之征。

     ④榷酤:漢武帝天漢三年(前98),初榷酒酤。

    榷,專賣。

     ⑤榷茶: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始有茶稅。

     ⑥間架之屬:視屋之間架大小以課稅。

    唐德宗以軍用不給,乃稅間架,上屋稅錢二千、中屋一千、下屋五百。

     ⑦告缗(mín):是指商賈有匿缗不報,鼓勵他人告發。

    犯隐匿者沒收其缗錢,用其一半來賞告發者。

    缗,量詞。

    古代通常以一千文為一缗。

     ⑧率貸:唐肅宗時,兩京淪陷,國庫空虛,派遣禦史鄭叔清等籍江淮富商右族赀富,什收其二,謂之率貸。

     ⑨經、總制錢:宋徽宗時,陳遘以發運使經制東南七路财賦,因建議如賣酒商稅、牙稅與頭子錢、樓店錢都稍有增加,謂之經制錢。

    至翁彥國為總制度,仿其法,謂之總制錢。

     【譯文】 征榷的用途在兩個方面:一是山澤,主要指茶、鹽、礦冶的管理;二是關市,主要指酒業的管理。

    羞于言利的認為,朝廷隻應當食租衣稅而已,而試圖與百姓争奪買賣生意的利益,就不是王者所應做的事了。

    善于言利的卻認為,山海天地的收藏,被豪強占有;商業貿易的利益,被商人占有。

    從豪強商賈手中奪來以資助國家的花費,而不要單純依靠百姓的賦稅,這正是崇本抑末的意思,也是治國的長遠計劃。

    自從這種說法産生,後世想要擴充征榷制度的人,沒有不以此為借口的。

    這樣不停地征發,把那些與百姓共有的利益都奪為己有。

    官府從煮鹽、酤酒、采茶、鑄鐵,以至于商業貿易這些方面,獲利的來源越來越廣泛,獲利的數量也越來越多。

    官員既然已經無以自辯,豪強商賈們自然也就沒有什麼可以獨占的了。

    以上講征額不斷加重,則官府、商人及地方皆無利可圖。

    然而既然已經立下了課收的稅額,朝廷就不想任意減少,于是又施行了均攤分派的做法。

    有的計口而課鹽稅,有的根據戶數而榷酒酤,有的是對那些有田産的人計其數量,命令他們在交納賦稅的時候,順便交納征榷的數額,因而征榷遍于天下了。

    過去征榷的利益,是靠着剝奪豪強、商賈的利益來養民,待這種制度施行久了,農民不僅不能享受豪強、商賈的利益,卻要代替他們接受榷額。

    有見識的人知道這種做法的苛刻專橫,然而由于國家生計的需要,不能加以制止。

    以上講農民代商受困,如鹽課歸地丁之類。

    于是作《征榷考》第五。

    首先叙述曆代向商人征榷的制度,下面緊接着從齊國開始講起鹽鐵制度的淵源;接着叙述了始于漢的榷酤制度,始于唐的榷茶制度;至于那些津渡、間架之類的苛捐雜稅,就像漢代的告缗、唐代的率貸、宋代的經、總制錢等等,在衰末之世就會出現的制度,放在最後加以叙述。

    共六卷。

     市者,商賈之事也。

    古之帝王,其物貨取之任土所貢而有餘,未有國家而市物者也。

    而市之說則昉于《周官》之泉府①,後世因之,曰均輸②,曰市易③,曰和賣④,皆以泉府藉口者也。

    籴者,民庶之事。

    古之帝王,其米粟取之什一所賦而有餘,未有國家而籴粟者也。

    而籴之說則昉于齊桓公、魏文侯之平籴,後世因之,曰常平⑤,曰義倉⑥,曰和籴⑦,皆以平籴藉口者也。

    然泉府與平籴之立法也,皆所以便民。

    方其滞于民用也,則官買之、籴之;及其适于民用也,則官賣之、粜之。

    蓋懋遷有無,曲為貧民之地,初未嘗有一毫征利富國之意。

    然沿襲既久,古意寖失。

    其市物也,亦诿曰摧蓄賈居貨待賈之謀。

    及其久也,則官自效商賈之為,而指為富國之術矣。

    其籴粟也,亦诿曰救貧民谷賤錢荒之弊。

    及其久也,則官未嘗有及民之惠,而徒利積粟之入矣。

    至其極弊,則名曰和買、和籴,而強配數目,不給價直,鞭笞取足,視同常賦。

    蓋古人恤民之事,後世反藉以厲民,不可不究其颠末也。

    作《市籴考》第六。

    凡二卷。

     【注釋】 ①昉(fǎnɡ):開始。

    泉府:《周禮》地官司徒所屬有泉府,掌市的稅收。

    收購市上滞銷品以待需要時售出,管理人們的借貸與利息。

     ②均輸:漢武帝元封元年(前110)置均輸官。

    過去各國諸侯各以其物貢輸,來往繁難,因此置均輸官,負責貢物的運輸。

     ③市易:宋王安石新法,置市易省于市,使購市上不賣之物于官府,或者用官府所有之物來交換,或者貸款給商人,定期收取利息。

     ④和賣:在春天青黃不接的時候,用國庫中的資金貸款給農民,到夏秋之際讓他們連本帶息歸還。

     ⑤常平:漢宣帝時,命令邊郡都修築糧倉,在谷賤的時候,增價而買,谷貴的時候,減價而賣,調整谷價,方便百姓。

     ⑥義倉:隋文帝時設義倉,在收獲時節,随其所得之多少,勸課出粟與麥,存貯于倉中,遇到饑荒時,就用倉中谷物赈災。

     ⑦和籴:官府出錢,百姓出谷,兩家商量,然後交易。

    唐貞觀、開元西北數十州戍重兵,軍用不足,于是有和籴。

    憲宗時,配戶督限,蹙迫鞭撻,甚于賦稅,号為和籴。

     【譯文】 做買賣,是商人們的本分事。

    古代帝王的物資來源是封侯們的貢物,而且往往取之有餘,因此從來沒有出現國家參與市場行為的事情。

    現在國家參與市場的理論根據,都是出自《周官》的泉府,後世相因沿襲,把這叫作均輸、市易、和賣,都是把泉府作為借口。

    籴糧,本來是普通百姓的事情。

    古代帝王的糧食供應都是取自什一稅,而且往往有餘,從來沒有國家籴糧的事。

    國家籴糧的事情,是源于齊桓公、魏文侯的平籴制度,後世相因沿襲,叫作常平、義倉、和籴,都是把平籴作為自己的借口。

    當初泉府與平籴的設立,都是用來便民的。

    在百姓日用受滞的時候,官府就通過買糧籴糧來加以調劑;等到百姓日用适宜的時候,官府就賣糧粜糧來加以平衡。

    國家的這種做法都是為了平衡有無,為老百姓着想,并沒有一點兒剝削百姓以富國的打算。

    然而這種制度沿襲的時間長了,古意漸漸喪失。

    對于市物的做法,其解釋是,抑制商人囤積貨物以待價出售的謀略。

    但施行久了,官府開始自然地仿效商賈的作為,把這種制度當做是富國之術了。

    對籴粟這種做法,其解釋是,補救貧民們谷賤錢荒的困境。

    等到施行久了,官府并不曾有什麼惠及百姓的做法,反倒是牟利囤積占為己有而已。

    當這種制度發展到了極端,就叫作和賣、和籴,強行分配數目,不按價付錢,往往通過刑罰來滿足自己,把這看做是平常的稅賦一樣。

    這樣一來,古代本來用來撫恤百姓的做法,後世反倒變成了剝削百姓的方法了,我們不能不對此加以全面的研究。

    于是作《市籴考》第六。

    共二卷。

     《禹貢》,八州皆有貢物,而冀州獨無之;甸服有米粟之輸,而馀四服俱無之。

    說者以為王畿之外,八州俱以田賦所當供者市易所貢之物,故不輸粟。

    然則土貢即租稅也。

    漢、唐以來,任土所貢,無代無之,著之令甲①,猶曰當其租入。

    然叔季之世,務為苛橫,往往租自租而貢自貢矣。

    至于珍禽、奇獸、邪服、異味,或荒淫之君降旨取索,或奸谄之臣希意創貢,往往有出于經常之外者。

    甚至掯留官賦②,陰增民輸,而命之曰羨餘③,以供貢奉。

    上下相蒙,苟悅其名,而于百姓則重困矣。

    作《土貢考》第七。

    凡一卷。

     【注釋】 ①令甲:據《漢書·宣帝紀》:令有先後,故有令甲、令乙、令丙之别。

     ②掯(kèn)留:扣留。

    掯,壓制,卡。

     ③羨餘:指由賦稅節省所得的盈餘,以進奉天子。

    唐德宗時很盛行。

     【譯文】 《禹貢》中記載,八州都有貢物,隻有冀州一地沒有;在甸服之内有米粟的供應,其他四服都沒有。

    人們認為除了王畿以外,八州都要以田賦作為供應之物,因此通過買賣所得的貢物,就不再會是米粟了。

    這樣看來土貢就是租稅。

    漢、唐以來,根據土地的情況來貢獻物品,沒有一代沒有這樣的制度,都是将其書之于法令,述說這可以代替租賦。

    等到後來,逐漸苛橫,往往租賦是租賦,貢物是貢物了。

    至于珍禽、異獸、奇裝、異味,荒淫的君主往往降旨索要,那些奸谄的官員也總是想方設法來讨好皇上,經常會有日常租賦貢物之外的貢奉。

    有的甚至私自截留官賦,增加百姓賦稅,把這叫作羨餘,作為貢奉。

    這樣上下互相欺騙,貪圖個好名聲,卻給百姓帶來很大困難。

    于是作《土貢考》第七。

    共一卷。

     賈山《至言》曰①:“昔者,周蓋千八百國,以九州之民養千八百國之君,君有餘财,民有餘力,而頌聲作;秦皇帝以千八百國之民自養,力罷不能勝其役,财盡而不能勝其求。

    一君之身耳,所自養者馳騁弋獵之娛,天下弗能供也。

    ”然則國之廢興非财也。

    财少而國延,财多而國促,其效可睹矣。

    然自《周官》六典有太府,又有王府、内府②,且有“惟王不會”之說③,後之為國者因之。

    兩漢财賦曰大農者,國家之帑藏也④,曰少府、曰水衡者,人主之私蓄也。

    唐既有轉運、度支,而複有瓊林、大盈;宋既有戶部、三司,而複有封樁、内藏。

    于是天下之财,其歸于上者,複有公私。

    恭儉賢主,常捐内帑以濟軍國之用,故民裕而其祚昌;淫侈僻王,至糜外府以供耳目之娛,故财匮而其民怨。

    此又曆代制國用者龜鑒也。

    作《國用考》第八,叙曆代财計首末,而以漕運、赈恤、蠲貸附焉。

    凡五卷。

     【注釋】 ①《至言》:漢孝文帝時言治亂之道,名曰《至言》。

     ②《周官》六典有太府,又有王府、内府:《周官》六典,《周禮·天官》太宰之職,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國。

    一曰治典,一曰教典,一曰禮典,一曰政典,一曰刑典,一曰事典。

    太府,掌府藏會計。

    王府,亦作“玉府”,掌帝王的金玉玩好兵器。

    内府,掌皇室倉庫。

     ③惟王不會:據《周禮·天官》載,年終之時要計花費之多少。

    隻有王和王後以及世子的花費不計算。

     ④帑(tǎnɡ)藏:國庫。

     【譯文】 賈山作《至言》說:“古代周有一千八百個屬國,以九州的百姓,養活一千八百個國家的君主,卻能夠君有餘财,民有餘力,百姓頌贊恩德之聲四起;秦代皇帝卻用一千八百個國家的百姓來養活自己,緻使百姓力氣用盡也不能勝任他的勞役,财物花完也不能滿足他的要求。

    君主隻是一個人,要供養他,讓他享受馳騁弋獵的歡娛,整個天下都不能滿足他的要求。

    ”這樣看來,國家的興亡不是由于财貨。

    财貨少國家就能長治久安,财貨多國家就會短命,它的作用是非常明顯的呵。

    自從《周官》六典中就有太府,又有王府、内府等等職掌,而且還有“王與後、世子歲終不計算花費”的說法,後代有國的人都相因不改。

    兩漢掌管财務的大臣是大司農,管理國庫;還有少府、水衡這樣的官員,是專門管理皇上私人收藏的。

    唐代有轉運、度支,又有瓊林、大盈;宋代有了戶部、三司之後,又有了封樁、内藏。

    于是天下的财物,收歸于朝廷的,還有公私的差别。

    那些恭儉的君主,往往會捐助内府的收藏來資助國家,因此百姓富裕,國運也昌盛;那些淫侈的昏君,總是要浪費國家的财政收入來滿足自己的耳目之娛,因此國家财貨匮乏,百姓怨聲載道。

    這又該成為曆代管理國家的借鑒。

    于是作《國用考》第八,叙述曆代财政制度的全面狀況,同時再附之以漕運、赈恤、蠲貸等等制度。

    共五卷。

     古之用人,德行為首,才能次之。

    虞朝載采,亦有九德①,周家賓興,考其德行,于才不屑屑也。

    兩漢以來,刺史、守相得以專辟召之權②;魏、晉而後,九品中正得以司人物之柄③。

    皆考之以裡闬之毀譽④,而試之以曹掾之職業,然後俾之入備王官,以階清顯。

    蓋其為法,雖有愧于古人德行之舉,而猶可以得才能之士也。

    以上言唐、虞、三代取德,兩漢、魏、晉取才。

    至于隋而州郡僚屬皆命于铨曹⑤,搢紳發轫悉由于科目。

    自以铨曹署官,而所按者資格而已,于是勘籍小吏,得以司升沉之權;自以科目取士,而所試者詞章而已,于是操觚末技,得以階榮進之路。

    夫其始進也,試之以操觚末技,而專主于詞章;其既仕也,付之于勘籍小吏,而專校其資格。

    于是選賢與能之意,無複存者矣。

    然此二法者,曆數百年而不可以複更,一或更之則蕩無法度,而僥濫者愈不可澄汰,亦獨何哉?以上言隋、唐以後,官人皆出于铨曹、科目。

    又古人之取士,蓋将以官之。

    三代之時,法制雖簡,而考核本明,毀譽既公,而賢愚自判。

    往往當時士之被舉者,未有不入官,初非有二途也。

    降及後世,巧僞日甚,而法令亦滋多,遂以科目為取士之途,铨選為舉官之途,二者各自為防閑檢柅之法⑥。

    至唐則以試士屬之禮部,試吏屬之吏部,于是科目之法、铨選之法,日新月異,不相為謀。

    蓋有舉于禮部而不得官者,不舉于禮部而得官者,而士之所以進身之塗轍亦複不一,不可比而同之也,于是立舉士、舉官兩門以該之。

    作《選舉考》第九。

    凡十二卷。

    以上言舉士、舉官分為兩門。

     【注釋】 ①虞朝載采,亦有九德:這是說知人雖難,然而也有德行可以驗證。

     ②刺史:漢武帝時置刺史,命他們巡行全國,審察各地治理狀況,以此作為任免官吏的憑據,同時斷治冤獄。

     ③九品中正:魏文帝時立九品官人之法,州郡縣都置大小中正。

     ④裡闬(hàn):裡巷。

     ⑤铨曹:主管選拔官員的部門。

     ⑥柅(nǐ):原指塞于車輪下的制動之木,此處比喻鑽空子、投機之意。

     【譯文】 古代官員的任用,總是把德行作為首要的标準,而才能次之。

    虞朝的時候選拔人才都要依據九個方面的德行,周的時候考察官員也都是在德行方面,對于他們的才能并不重視。

    兩漢以來,刺史、太守這樣的地方官,往往得以掌握察舉征辟的權力;魏、晉以後,九品中正又得以把握品評人物的權柄。

    他們都需要考察鄉裡父老們的評價,然後再以曹掾這樣的官職來考驗他們,最後才讓他們備選王官,以便升到清顯的高位上去。

    他們的做法,雖然與古人唯德是舉的做法愧不能比,但仍然可以得到有才能的人才。

    以上講上古及三代重德行,兩漢、魏、晉重才幹。

    到了隋代,州郡一級的僚屬,都由铨曹來任命;鄉裡士紳的發達,都要通過科舉。

    自從由铨曹來任命官吏,而他們所根據的隻能是資格而已,這樣使得那些勘查籍冊的小官得以掌握一個人仕途升沉的權力;自從通過科舉來選拔士人,用來考察士人的不過是詞章而已,這樣又使一些人靠着雕蟲小技得以晉身仕途高位。

    在他們剛要進入仕途的時候,用操觚小技來測試他們,使得他們專門修習辭章;等他們做官以後,又将其交給勘籍小官,專門考校他們的資格。

    這樣一來根據德行和才能來選拔官員的本意,早已不複存在了。

    然而就是這兩種制度,曆經百年也不能更改,一旦更改,就會無法可以依循,那些濫竽充數的人更加不能淘汰,除此之外又能有什麼辦法呢?以上講隋、唐以後,官吏選拔皆出于铨曹、科目。

    另外,古代選拔士人,都要委以重任。

    三代的時候,法制雖然簡單,考核卻很清楚,評價既然公平,賢愚自然分明。

    當時士子被舉的,沒有不做官的,開始的時候本來不是兩回事。

    等到後世,人們取巧詐僞非常厲害,法令也變得越來越多,于是把科舉作為取士的方法,铨選作為舉官的方法,二者都是為了防止取巧投機之人。

    到了唐代,把舉士的職責委給禮部,把選官的職責交給吏部,于是科舉、铨選制度,日新月異,都不再能夠互相參考了。

    這樣就出現了被舉于禮部卻得不到官職,不被舉于禮部卻反而獲得官職的情況,士人晉身仕途的路徑不一,因此不能将它們混為一談,于是将舉士與舉官兩門合在一起,作《選舉考》第九。

    共十二卷。

    以上講舉士、舉官分為兩途。

     古之教者,家有塾,黨有庠,遂有序,國有學,所謂學校,至不一也。

    然惟國學有司樂、司成,專主教事,而州、闾、鄉、黨之學①,則未聞有司職教之任者。

    及考《周禮·地官》:黨正各掌其黨之政令教治,孟月屬民而讀法②,祭祀則以禮屬民;州長掌其州之教治政令,考其德行道藝,糾其過惡而勸戒之。

    然後知黨正即一黨之師也,州長即一州之師也,以至下之為比長、闾胥③,上之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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