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序跋之屬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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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子十五家方》二十二卷。
《神農雜子技道》二十三卷。
《泰壹雜子黃冶》三十一卷。
右神仙十家,二百五卷。
【譯文】 《宓戲雜子道》二十篇。
《上聖雜子道》二十六卷。
《道要雜子》十八卷。
《黃帝雜子步引》十二卷。
《黃帝岐伯按摩》十卷。
《黃帝雜子芝菌》十八卷。
《黃帝雜子十九家方》二十一卷。
《泰壹雜子十五家方》二十二卷。
《神農雜子技道》二十三卷。
《泰壹雜子黃冶》三十一卷。
上述神仙之書十家,二百零五卷。
神仙者①,所以保性命之真,而遊求于其外者也。
聊以蕩意平心,同死生之域,而無怵惕于胸中②。
然而或者專以為務,則誕欺怪迂之文彌以益多,非聖王之所以教也。
孔子曰:“索隐行怪,後世有述焉,吾不為之矣。
” 【注釋】 ①神仙:古代注重煉功養生者具有健康長壽之體,有異于常人的氣度和神采,即被稱為神仙。
《天隐子·神仙》雲:“神仙亦人也。
” ②怵(chù)惕:戒懼。
【譯文】 所謂神仙,是為了保持生命的長生不老,向外界尋求辦法的人。
依賴清洗意念平和心意,把死與生看作沒有區别的事,心中毫無死亡的畏懼。
然而有的人專門從事尋求長生的活動,因而荒誕欺詐、怪異迂腐的說法更加增多,這不是聖王所教導的内容。
孔子說:“求索隐暗怪異的事,雖然後世有記載,但我不做這些事。
” 凡方技三十六家,八百六十八卷。
【譯文】 所有醫學、占蔔、天文、相法的方技類書有三十六家,八百六十八卷。
方技者,皆生生之具①,王官之一守也。
大古有岐伯、俞拊,中世有扁鵲、秦和,蓋論病以及國,原診以知政。
漢興有倉公②。
今其技術暗昧,故論其書,以序方技為四種③。
【注釋】 ①生生:産生新的事物。
②倉公:漢代名醫。
姓淳于,名意。
③四種:指方技有醫經、經方、神仙、房中四種。
【譯文】 方技是變化或産生新生事物所具備的,又是設立的一個官職。
太古有岐伯、俞拊,中世有扁鵲、秦和,都是通過讨論疾病而推及國事好壞,探求脈搏又能知道政事美惡。
漢朝初建後有倉公。
現在這些方技都已暗昧不清,因而在此對這些方技書加以評論,列為四種。
大凡書,六略三十八種,五百九十六家,萬三千二百六十九卷。
入三家,五十篇,省兵十家。
【譯文】 上述所有的書,共六略三十八種,五百九十六家,一萬三千二百六十九卷。
編入三家,五十篇,删掉兵書。
漢書·諸侯王表序 【題解】 班固死時,《漢書》尚有八表及《天文志》未竟,前者由其妹班昭補作,後者由馬續協助班昭編寫,此《序》即出自班昭之手。
文章簡明扼要地記述了周、西漢分封諸侯王國的曆史及其對王朝統治的鞏固作用,認為分封制并讓諸侯擁有一定勢力就能使王朝統治長治久安。
作者的目的是想借鑒曆史的經驗教訓,以資于治。
文章以朝代為線索,層次分明,結構清晰,文筆典雅,頗具文采。
昔周監于二代①,三聖制法②,立爵五等③,封國八百,同姓五十有餘。
周公、康叔建于魯、衛④,各數百裡;太公于齊,亦五侯、九伯之地⑤。
《詩》載其制曰:“介人惟藩⑥,大師惟垣⑦,大邦惟屏⑧,大宗惟翰⑨。
懷德惟甯,宗子惟城⑩。
毋俾城壞,毋獨斯畏!”所以親親賢賢,褒表功德,關諸盛衰,深根固本,為不可拔者也。
故盛則周、召相其治,緻刑錯(11),衰則五伯扶其弱(12),與共守。
自幽、平之後,日以陵夷,至乎厄河、洛之間(13),分為二周;有逃責之台(14),被竊之言(15)。
然天下謂之共主,強大弗之敢傾。
曆載八百餘年,數極德盡,既于王赧,降為庶人,用天年終。
号位已絕于天下,尚猶枝葉相持,莫得居其虛位,海内無主,三十餘年。
【注釋】 ①監:通“鑒”。
二代:指夏、商。
②三聖:指周文王、周武王、周公旦。
③立爵五等:周立五等爵位,說法不一,按《禮記·王制》為公、侯、伯、子、男。
④周公、康叔建于魯、衛:指周公長子伯禽封于魯,武王弟康叔封于衛。
⑤五侯:五等諸侯。
九伯:九州之長。
⑥介:甲士。
指披甲之人,也即卿士掌軍事者。
⑦大師:三公。
⑧大邦:大國諸侯。
⑨大宗:王之同姓嫡子。
⑩宗子:按宗法制,長子為宗子。
(11)錯:廢棄。
(12)五伯:即五霸,其說不一。
較通行說法為漢趙岐《孟子·告子下》注,即齊桓、晉文、秦穆、宋襄、楚莊。
(13)厄(è):狹隘。
(qū):傾斜,道路不平。
(14)責:同“債”。
(15)竊(fū):指竊取王權。
此處意為周朝王室衰微,政令不行于天下,即使有钺也無處可用,和私竊隐藏無異。
,指钺,王者以為威,用以斬戮。
【譯文】 從前周朝初年有鑒于夏、商兩代制度的缺失,文王、武王和周公制定法令,設立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大封諸侯達八百餘國,其中周的同姓子弟封侯的就有五十多個。
周公長子伯禽封于魯國、武王的弟弟康叔封于衛國,兩國的面積都各有數百裡;太公呂望的封地齊國,在諸侯的封國中也是極為顯赫重要的地方。
《詩經》中對周代的分封制度有這樣記載:“任用卿士作為國家的藩籬,任用三公作為牆垣,任用諸侯作為屏障,任用宗室作為棟梁。
推崇仁義以求和平,依靠宗子來維系國家的統治。
不要使國家毀壞,君王千萬不要疏遠衆人而導緻力量單弱,這是最可怕的事啊!”所以親近宗室,任用賢人,贊美獎勵有功德的人,關系到國家盛衰和國家統治基礎的鞏固,是不可廢棄的。
因此,在周代興盛時有周公、召公輔政,到後來法制廢棄,周開始衰弱,仍有五霸扶助,共同維持統治。
自周幽王、周平王以後,日益衰落,周王室領土僅局限于黃河、洛水之間幾百裡,周代由此劃分為西周、東周;周王室貧弱,向諸侯求取财物,于是建逃債台,政令不行,被指責為竊取王權。
然而仍被稱為天下共主,諸侯國勢力再強大也不敢推翻它。
這樣一共過了八百多年,氣數方盡,到周赧王時,被降為平民,得享天年。
至此,周已失去天子之位,然而殘存的宗室仍互相扶持,沒有人能代替周天子的地位,天下無主,達三十餘年。
秦據勢勝之地,騁狙詐之兵①,蠶食山東②,壹切取勝。
因矜其所習,自任私知,姗笑三代③,蕩滅古法,竊自号為皇帝。
而子弟為匹夫④,内亡骨肉本根之輔,外亡尺土藩翼之衛,陳、吳奮其白梃,劉、項随而斃之。
故曰,周過其曆⑤,秦不及期⑥,國勢然也。
以上周、秦封建。
【注釋】 ①狙(jū):狡詐。
②山東:戰國、秦、漢時稱崤山或華山以東為山東,也指戰國時秦以外的六國。
③姗:譏諷。
④匹夫:獨夫。
匹,單獨。
⑤周過其曆:武王克商,蔔世三十,年七百,後來周曆三十六世,八百六十七年,故曰已過其曆數。
⑥秦不及期:秦始皇以自己為一世,以後則二世、三世,至于萬世,傳之無窮,不料至二世而亡,故曰不到預算的日期。
【譯文】 後來,秦國占據有利的地形,四處出兵,逐步吞滅六國,所向無敵。
于是日益自傲,肆意妄行而自以為明智,譏笑夏、商、周的制度,廢除古制,自稱皇帝。
然而其後世子孫勢力單薄,國家内無親兄弟的輔弼,外無任何藩國護衛,一旦陳勝、吳廣揭竿起義,接着項羽、劉邦相繼起兵,秦就迅速滅亡了。
所以說,周的統治時間超過了預測的曆數,而秦沒能達到期望的年歲,是國中各種力量的形勢導緻的。
以上講周、秦的分封建土。
漢興之初,海内新定,同姓寡少,懲戒亡秦孤立之敗,于是剖裂疆土,立二等之爵①。
功臣侯者百有馀邑,尊王子弟,大啟九國。
自雁門以東,盡遼陽,為燕、代;常山以南,太行左轉,度河、濟,漸于海,為齊、趙;穀、泗以往②,奄有龜、蒙③,為梁、楚;東帶江、湖,薄會稽④,為荊、吳⑤;北界淮瀕,略廬、衡⑥,為淮南;波漢之陽⑦,亘九嶷⑧,為長沙。
諸侯比境,周匝三垂⑨,外接胡、越。
天子自有三河、東郡、颍川、南陽⑩,自江陵以西至巴、蜀,北自雲中至隴西,與京師内史凡十五郡,公主、列侯頗邑其中。
而藩國大者誇州兼郡,連城數十,宮室百官同制京師,可謂挢枉過其正矣(11)。
雖然,高祖創業,日不暇給,孝惠享國又淺,高後女主攝位,而海内晏如(12),亡狂狡之憂,卒折諸呂之難,成太宗之業者,亦賴之于諸侯也。
以上漢初分封之大。
【注釋】 ①立二等之爵:漢初封功臣,大者為王,小者為侯。
②穀:穀水,在今江蘇砀山南,睢水支流,也叫砀水。
泗:泗水,發源于今山東泗水陪尾山,古時泗水流經今山東曲阜魚台、江蘇徐州,至洪澤湖畔龍集附近入淮。
③龜、蒙:皆為山名。
在今山東境内。
④會稽:山名。
在今浙江紹興東南。
相傳禹會諸侯江南計功,故名。
一名防山,又名棟山。
⑤荊、吳:漢高帝六年(前201),設荊國,十年(前197),更名吳。
⑥廬、衡:廬山、衡山。
⑦波(bì)漢之陽:即循漢水北岸而往。
波,沿,順着。
陽,水北曰陽。
⑧亘:極。
九嶷:山名。
在今湖南甯遠南。
⑨三垂:指北、東、南三面。
⑩三河:指河東、河南、河内。
(11)挢(jiǎo):糾正。
(12)晏如:安甯,安定。
【譯文】 漢初,天下剛剛安定,宗室同姓子弟很少,接受秦朝宗室孤立而滅亡的教訓,分封諸王、侯。
功臣封侯的有百餘人,宗室子弟被封國為王的有九個。
自雁門以東直到遼陽,為燕國、代國;常山以南,沿太行山左轉,渡過黃河、濟水,直至海,是齊國、趙國;穀水、泗水以上,包括龜山、蒙山在内,是梁國、楚國;東邊環繞長江、洞庭湖,直至會稽山,是荊、吳;北接淮水,與廬山、衡山交界,是淮南;沿漢水北岸直至九嶷山,是長沙。
北、東、南三面都有諸侯國接界,侯國之外又與胡、越相連。
漢天子,自有三河、東郡、颍川、南陽,自江陵以西至巴、蜀,北自雲中至隴西,加上京師内史,共十五郡,其中還雜有不少公主、列侯的封國和食邑。
而王國中大的卻橫跨幾州,同時轄數郡、數十個縣,宗室子弟以及朝廷百官,共同制約着京師天子,可說是矯枉過正了。
即使這樣,當漢高祖初建帝業,政務繁忙,漢惠帝在位極短,而呂後以女子身份攝政之時,天下仍然安定,沒有大患,後來又消滅諸呂的勢力,迎立漢文帝,這一切憑借的也還是諸侯王的力量。
以上講漢初分封之大。
然諸侯原本以大,末流濫以緻溢,小者淫荒越法,大者睽孤橫逆①,以害身喪國。
故文帝采賈生之議分齊、趙,景帝用晁錯之計削吳、楚,武帝施主父之冊②,下推恩之令,使諸侯王得分戶邑以封子弟,不行黜陟,而藩國自析。
自此以來,齊分為七③,趙分為六④,梁分為五⑤,淮南分為三⑥。
皇子始立者,大國不過十餘城。
長沙、燕、代雖有舊名,皆亡南北邊矣⑦。
景遭七國之難,抑損諸侯,減黜其官⑧。
武有衡山、淮南之謀⑨,作左官之律⑩,設附益之法(11),諸侯惟得衣食稅租,不與政事。
以上諸侯漸以削弱。
【注釋】 ①睽(kuí)孤:《周易·睽卦》九四爻辭曰“睽”:“睽孤,遇元夫。
”睽孤,乖戾之意。
②主父:即主父偃,臨淄(今山東臨淄)人。
勸說武帝令諸侯推“私恩”,把王國土地的一部分分給子弟為列侯,王國勢力自弱。
③齊分為七:即齊、城陽、濟北、濟南、淄川、膠西、膠東。
④趙分為六:即趙、常山、清河、中山、廣川、河間。
⑤梁分為五:即梁、濟川、濟東、山陽、濟陰。
⑥淮南分為三:即淮南、衡山、廬江。
⑦長沙、燕、代雖有舊名,皆亡南北邊矣:按顔師古注,長沙之南更置郡,燕、代以北更置緣邊郡,其所有饒利兵馬器械,三國皆失之也。
⑧“景遭七國之難”幾句:按顔師古注,指改丞相曰相,省禦史大夫、廷尉、少府、宗正、博士,減損大夫、谒者、諸官長丞員等。
⑨武:漢武帝。
衡山:衡山王劉賜。
淮南:淮南王劉安。
⑩左官之律:應劭曰:“人道上右,今舍天子而仕諸侯,故謂之左官也。
”漢時依上古法,朝廷之列以右為尊,故謂降秩為“左遷”,仕諸侯為“左官”。
(11)附益之法:張晏曰:“律鄭氏說,封諸侯過限曰附益。
或謂阿媚王侯,有重法也。
” 【譯文】 諸侯最初地位頗為重要,後來諸侯數量過多而不能節制,小則荒淫違法,大則強橫謀逆,以緻贻害自身又危害國家。
因此漢文帝采納賈誼“衆建諸侯”的建議,将齊國、趙國分開為諸多小國;漢景帝用晁錯“削藩策”,削奪吳、楚等七國諸王封土;漢武帝施行主父偃的建議,下“推恩令”,允許諸侯王推“私恩”把王國土地、人口的一部分分給子弟為列侯,不用罷免諸侯王,而王國勢力已自然削弱。
從這以後,齊國分為七個小國,趙國分為六個小國,梁國分為五個小國,淮南國分為三個小國。
即使剛冊立的皇子,封國大的也不過有十餘縣。
長沙國、燕國、代國,雖然名稱依舊,但因地處南、北邊境地方的饒利險要等各種好處都不再有了。
漢景帝遭受七國叛亂,于是壓制諸侯,減免其官。
漢武帝時又有衡山王、淮南王謀反,武帝于是頒布“左官律”和“附益法”,使諸侯王隻能從封國收取稅租以供衣食,而不可參與政事。
以上講諸侯漸漸削弱。
至于哀、平之際,皆繼體苗裔,親屬疏遠,生于帷牆之中,不為士民所尊,勢與富室亡異。
而本朝短世,國統三絕①,是故王莽知漢中外殚微,本末俱弱,亡所忌憚,生其奸心。
因母後之權②,假伊、周之稱③,颛作威福④。
廟堂之上不降階序⑤,而運天下。
詐謀既成,遂據南面之尊,分遣五威之吏⑥,馳傳天下,班行符命。
漢諸侯王厥角稽首⑦,奉上玺韨⑧,惟恐在後,或乃稱美頌德,以求容媚,豈不哀哉!是以究其終始強弱之變,明監戒焉。
以上漢末宗藩之衰。
【注釋】 ①國統三絕:漢代成帝、哀帝、平帝皆早死無嗣。
②母後:此指太皇太後王氏。
③伊:伊尹,名摯,商湯臣。
佐湯伐夏桀,被尊為阿衡(宰相)。
湯死後,孫太甲破壞商湯法制,伊尹将他放逐到桐宮,三年後迎之複位。
周:周公,名旦,武王弟。
武王死,子成王幼,周公輔政。
伊尹、周公兩人都曾攝政,後常并稱,指主持國政的大臣。
④颛:通“專”。
⑤階序:謂東、西階。
⑥五威之吏:王莽遣五威将帥,頒符令于天下。
五威,指每一将各置左、右、前、後中五帥,衣冠、軍服、駕馬,各如其方色數。
⑦厥角稽首:厥角,頓首。
稽首,首至地也。
皆古時對人所行較隆重的禮節。
⑧韨(fú):系玺的絲帶。
【譯文】 到了漢哀帝、平帝時,諸侯王都不過是漢初諸王的後代,與天子的關系更加疏遠了,生長于普通屋舍中,不受人尊敬,地位與一般富戶沒有什麼差别。
而幾代皇帝都在位時間不長,漢成帝、哀帝、平帝都早崩無嗣,因此王莽看出漢朝已内外衰弱,無所忌憚,産生篡權之心。
憑借太皇太後王氏的權力,自比伊尹、周公,名為輔政,專作威福,朝廷上實則專權,獨斷朝政。
篡權成功後,又自立為帝,分遣五威将帥,頒行新的符命,傳令天下。
原來漢朝的諸侯王,紛紛争先恐後地前往拜見并交上侯王印玺,有的甚至對王莽歌功頌德,以求寵幸,這難道不是太可悲了嗎!因此,我在這裡列出諸侯王表,以推究漢代諸侯王的起始、結束以及由強轉弱的變化,使後人明白其中的教訓,作為借鑒。
以上講漢末宗藩的衰落。
漢書·貨殖傳序 【題解】 《漢書·貨殖傳》實是東周至秦、漢間商人們的列傳,作者立足于正統的農本立場,叙述了各代商人趨利行為的演變,認為多數人“犯奸成富”,頗為“傷化敗俗”。
本文是《貨殖傳》前的序文。
文章贊頌了三代治政“道之以德、齊之以禮”,人民“有恥而且敬,貴誼而賤利”,同時批判後世人心不古,士農工商不處所宜、往往謀财棄義的社會狀況。
認為這系列社會問題和貧富差别的形成的原因完全在于商人。
至此,作者提出應當以法度來限制商業活動,使人民歸于其位,守于其德。
昔先王之制,自天子、公侯、卿大夫、士,至于皂隸、抱關、擊柝者①,其爵祿、奉養、宮室、車服、棺椁、祭祀、死生之制,各有差品,小不得僭大,賤不得逾貴。
夫然,故上下序而民志定。
于是辯其土地、川澤、丘陵、衍沃、原隰之宜②,教民種樹畜養;五谷六畜及至魚鼈、鳥獸、雚蒲、材幹、器械之資③,所以養生送終之具,靡不皆育,育之以時,而用之有節。
草木未落,斧斤不入于山林④;豺獺未祭⑤,罝網不布于壄澤⑥;鷹隼未擊⑦,矰弋不施于徯隧⑧。
既順時而取物,然猶山不茬蘖⑨,澤不伐夭⑩,蝝魚麛卵(11),鹹有常禁。
所以順時宣氣,蕃阜庶物,稸足功用(12),如此之備也。
然後四民因其土宜,各任智力,夙興夜寐,以治其業,相與通功易事,交利而俱贍,非有征發期會,而遠近鹹足。
故《易》曰:“後以财成輔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13),“備物緻用,立成器以為天下利,莫大乎聖人”,此之謂也。
《管子》雲(14):“古之四民不得雜處。
”士相與言仁誼于閑宴,工相與議技巧于官府,商相與語财利于市井,農相與謀稼穑于田野,朝夕從事,不見異物而遷焉。
故其父兄之教,不肅而成,子弟之學,不勞而能,各安其居而樂其業,甘其食而美其服,雖見奇麗紛華,非其所習,辟猶戎翟之與於越(15),不相入矣。
是以欲寡而事節,财足而不争。
于是在民上者,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故民有恥而且敬,貴誼而賤利,此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16),不嚴而治之大略也。
以上前生寡欲足财,民無争心。
【注釋】 ①皂隸:古代士以下服勞役者,後來官府之雜役亦稱皂隸。
抱關:守門者。
擊柝(tuò):指守夜擊木以報時。
②衍:地平衍者。
沃:水之所灌沃也。
原隰:廣平曰原,地濕曰隰。
③雚(huán):同“萑”,草名。
即“荻”。
④草木未落,斧斤不入于山林:按顔師古注,《禮記·月令》雲:“季秋之月,草木黃落,乃伐薪為炭。
” ⑤豺獺未祭:按顔師古注,《禮記·王制》雲:“獺祭魚,然後漁人入澤梁(梁,指魚梁,水中築的用來捕魚的堰);豺祭獸,然後田獵。
”《禮記·月令》雲:“孟春之月,獺祭魚,季秋之月,豺乃祭獸戮禽。
” ⑥罝(jū)網:捕兔網。
壄:古“野”字。
⑦鷹隼未擊:《禮記·月令》載:孟秋之月,鷹乃祭鳥,始用行戮弋繳射。
⑧矰(zēnɡ)弋:此意為用拴着絲繩的箭射鳥。
徯(xī)隧:徑道,小路。
徯,同“蹊”。
⑨茬(chá):用刀或斧從樹側邊砍木。
蘖(niè):旁出嫩枝。
⑩夭:指草木之方長未成者也。
(11)蝝(yuán):未生翅的幼蝗。
麛(mí)卵:泛指鳥獸未長成者。
麛,幼鹿。
卵,鳥卵。
(12)稸(xù):同“畜”。
(13)後以财成輔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為《周易·泰卦》象辭。
後,君也。
左右,即佐佑,助也。
言王者資财用以成教,贊天地之化育以救助其庶衆也。
(14)《管子》:相傳為管仲所著之書。
(15)辟:通“譬”。
比如,打比方。
戎:我國西部的少數民族。
翟:通“狄”。
我國北方的一個少數民族。
於(wū)越:南方民族名。
(16)直道而行:謂以德禮率下,不飾僞。
【譯文】 從前先王立下規矩,從天子、公侯、卿大夫、士,直到皂隸、守門、擊柝的雜役,他們在爵祿、奉養、宮室、車服、棺椁、祭祀以及生死等各方面的制度,都各有品級、差别,爵位小的不能越過大的,地位低的不能超過高的。
由于這樣,才上下有序,民心安定。
然後,又辨明土地、江河湖泊和丘陵中平坦肥沃适于耕作的地方,教人們耕種、畜養動物,從五谷六畜,到魚鼈鳥獸,以及蘆荻、香蒲、木材、器械等各種材料,一切生死所需的物品,沒有不加以繁育培養的,而且按季節生息培育,并有節制地使用它們。
不到秋天草木黃落時,不許入山伐木燒炭;不到漁獵的季節,田野湖泊中不許放置捕魚獸的網;不到射獵的季節,不準在小路上用箭射取飛鳥。
已經順應天時而收獲,還仍不許在山中砍伐樹木嫩枝,不許在沼澤中采伐初生草木,對幼小的魚、鳥、獸,也有常禁,不許漁獵。
因此順應時氣,萬物繁盛,畜養充足,功用齊全。
然後四方百姓各自根據當地水土條件,充分發揮智慧、力量,夙興夜寐,治理産業,并互相交換産品,各得其利而不匮乏,不需要征發或定期集會而遠近物資都充足。
因此《易經》上說:“君王應憑借财用推廣教化,充分利用天地間的有利條件來救助百姓”,“儲備百物而極其功用,運用技能制成器物以便利天下,沒有誰比聖人更能做到這一點了”,說的就是這個道理。
《管子》中曾這樣說:“上古時,士農工商不許雜處。
”士相互在悠閑的宴會上談論仁義道德,工相互在官府作坊中探讨工藝技巧,商相互在市井中議論财物利益,農相互在田野裡商量如何耕種莊稼,每日從早到晚都專心本行,不是本行業的東西都不看,因此能各專其事不轉業改動。
所以他們長輩的教導,不需格外嚴厲已取得成效,後代子弟的學業技能,不用特别訓練就已掌握了,人們各自安居樂業,滿足于自己的飲食和穿着,即使見到绮麗繁華的東西,也不熟悉習慣,就好像西北的戎狄和南方的於越之間不能互相接納一樣。
因此嗜欲少而事不煩,财用足而民不争。
于是君王再用道德來引導,用禮儀來規範他們的行為,因此百姓懂得廉恥和恭敬,推崇仁義而不看重财利,這就是夏、商、周三代能夠直道而行、不嚴而治的根本原因。
以上講史前寡欲足财,民無争心。
及周室衰,禮法堕①,諸侯刻桷丹楹②,大夫山節藻棁③,八佾舞于庭④,《雍》徹于堂⑤。
其流至于士庶,人莫不離制而棄本,稼穑之民少,商旅之民多,谷不足而貨有餘。
【注釋】 ①堕(huī):毀壞。
②諸侯:此指魯桓公。
桷(jué):方形的椽子。
楹:柱。
③大夫:此指魯國大夫臧文仲。
山:刻為山形。
節:即栭(ér),柱頂上支持屋梁的方木。
藻:謂刻镂為水藻之文。
棁(zhuō):梁上的短柱。
④八佾(yì)舞于庭:此指魯國大夫季氏用八佾,是為越禮。
事見《論語·八佾》。
佾,古代樂舞行列,一行八人為一佾。
周禮,天子用八,諸侯用六,大夫四,士二。
⑤《雍》徹于堂:公元前537年,魯國大夫季氏、叔孫氏、孟孫氏三家四分公室,以雍樂撤食。
《雍》,樂名。
為古時撤膳時所奏。
徹,同“撤”。
【譯文】 到後來,周王室衰弱,諸侯中如魯桓公、大夫如臧文仲等的宮殿屋舍都雕梁畫棟,用朱紅色塗柱子,魯大夫季氏家中的舞樂越禮使用天子專用的八佾,魯三家撤食時奏天子撤膳用的《雍》樂。
越禮之風流傳影響到士和平民,百姓紛紛背離古制、抛棄本業,耕作務農的人減少,改行經商的人增多,糧食不足而流通中的财貨有餘。
陵夷至乎桓、文之後①,禮誼大壞,上下相冒②,國異政,家殊俗,耆欲不制,僭差亡極③。
于是商通難得之貨,工作亡用之器,士設反道之行,以追時好而取世資。
僞民背實而要名,奸夫犯害而求利,篡弑取國者為王公,圉奪成家者為雄桀④。
禮誼不足以拘君子,刑戮不足以威小人。
富者木土被文錦,犬馬餘肉粟,而貧者裋褐不完⑤,含菽飲水。
其為編戶齊民⑥,同列而以财力相君,雖為仆虜,猶亡愠色。
故夫飾變詐為奸軌者,自足乎一世之間;守道循理者,不免于饑寒之患。
其教自上興,繇法度之無限也⑦。
故列其行事,以傳世變雲。
以上後世上下尚利,法度無限。
【注釋】 ①陵夷:衰落。
桓、文:指齊桓公、晉文公。
②冒:犯。
③僭(jiàn):超越本分。
極:止。
④圉:按顔師古注,謂禁守其人。
⑤裋(shù)褐:謂褐布豎裁,為勞役之服,短而且狹。
泛指粗陋短窄的衣服。
⑥編戶:謂平民編入戶口冊者。
齊民:即平民。
⑦繇(yóu):通“由”。
【譯文】 周室衰落直到齊桓公、晉文公以後,禮義崩壞,以下犯上,各諸侯國制度不一,風俗相異,對嗜欲不加節制,僭位越禮的行為層出不窮,沒有盡頭。
于是商人隻販賣珍稀貨物,工匠隻作不實用的玩賞器具,士人行事也違背道義,以追逐時尚迎合世人喜好。
奸詐小人不顧事實、違法害人以求名利,篡位弑君的人成為王公,依靠武力建立基業的人号稱雄傑。
禮義道德甚至不能約束君子,刑法殺戮也不能威懾小人。
富人連宮室屋舍也挂滿彩繡錦緞,養的狗、馬常常剩下米、肉吃不完,而窮人連完好的粗陋短衫都穿不上,喝的是水,吃的隻有菽豆。
他們同樣都是國家的普通編戶平民,但卻憑借财力來決定誰能輔助君王、掌管國事,對這一點,即使是仆奴,也沒有絲毫不滿與憤怒。
因此那些善于僞飾、權變機詐而犯法作亂的人,一生都能自足;而遵守道義、規則的人,卻不能免于饑寒的憂患。
這樣一種教化從君王朝廷開始興起,是由于法律制度對它沒有進行限制的緣故。
因此在這裡列出這些商賈的行事,把世事的變遷傳述給後人。
以上講後世上下尚利,法度沒有限制。
漢書·西域傳贊 【題解】 《漢書》紀、傳的結尾部分有“贊”文,約等于一個總評。
此為班固始創,以後《後漢書》《晉書》等沿用。
本文即是《漢書·西域傳》的結束語。
作者對漢初特别是漢武帝時期窮兵黩武,開拓四邊,取各方珍寶以為自娛,窮奢極欲,造成國力空虛、百姓反抗的事實進行了比較大膽的揭露。
文章認為,對西域各國不該直接進行高壓的軍事統治,而應推行羁縻政策。
贊曰:孝武之世,圖制匈奴,患其兼從西國,結黨南羌①,乃表河西②,列四郡③,開玉門④,通西域⑤,以斷匈奴右臂,隔絕南羌、月氏⑥。
單于失援⑦,由是遠遁,而幕南無王庭⑧。
【注釋】 ①南羌:即西羌,因其在匈奴之南,故稱南羌。
②河西:大緻相當于今之甘肅省。
③四郡:河西四郡,漢武帝時置,即武威、酒泉、張掖、敦煌。
④玉門:即玉門關。
在敦煌城西北,因古于阗美玉經由此關運抵中原而得名,與陽關同扼西域入中原門戶。
⑤西域:西漢以來,玉門關、陽關以西,即今新疆及中亞地區,被稱為西域,武帝時始通,西域諸國皆在匈奴之西,烏孫之南,東接漢之玉門、陽關,西至蔥嶺,東西六千餘裡,南北千餘裡。
⑥月氏(zhī):西域國名。
有大月氏、小月氏。
⑦單(chán)于:匈奴王。
⑧幕(mò):通“漠”。
沙漠。
王庭:單于所在曰王庭。
【譯文】 贊說:漢武帝時,企圖遏制匈奴,擔心匈奴籠絡聯合西域諸國及南部的西羌,于是在西北邊境設置河西四郡,開玉門關,溝通西域,以隔斷匈奴與羌人、月氏的聯系,沉重打擊了匈奴右部。
匈奴單于失去援助,于是向西北潰走遠徙,從此漠南不再有匈奴王庭。
遭值文、景玄默,養民五世,天下殷富,财力有馀,士馬強盛。
故能睹犀布、玳瑁則建珠厓七郡①,感枸醬、竹杖則開牂柯、越巂②,聞天馬、蒲陶則通大宛、安息③。
自是之後,明珠、文甲、通犀、翠羽之珍盈于後宮④,蒲梢、龍文、魚目、汗血之馬充于黃門⑤,巨象、師子、猛犬、大雀之群食于外囿⑥。
殊方異物,四面而至,于是廣開上林,穿昆明池⑦,營千門萬戶之宮,立神明、通天之台⑧,興造甲、乙之帳⑨,落以随珠和璧⑩。
天子負黼依(11),襲翠被(12),馮玉幾(13),而處其中。
設酒池肉林以飨四夷之客(14),作巴俞、都盧、海中砀極、漫衍、魚龍、角抵之戲以觀視之(15)。
及賂遺贈送(16),萬裡相奉,師旅之費,不可勝計。
至于用度不足,乃榷酒酤(17),管鹽鐵,鑄白金,造皮币,算至車船(18),租及六畜。
民力屈(19),财力竭,因之以兇年,寇盜并起,道路不通。
直指之使始出(20),衣繡杖斧,斷斬于郡國,然後勝之。
是以末年遂棄輪台之地,而下哀痛之诏(21),豈非仁聖之所悔哉!且通西域,近有龍堆(22),遠則蔥嶺(23),身熱、頭痛、縣度之厄(24)。
淮南、杜欽、揚雄之論(25),皆以為此天地所以界别區域,絕外内也。
《書》曰“西戎即序”(26),禹既就而序之,非上威服緻其貢物也。
【注釋】 ①玳瑁(dàimào):動物名。
似龜,背面呈褐色和淡黃色相間的花紋,甲片可作裝飾品,也可入藥。
建珠厓七郡:漢武帝元鼎年間,在南越、西瓯之地設珠厓、儋耳、南海、蒼梧、郁林、合浦等七郡。
珠厓,在今海南省。
②枸(jǔ)醬、竹杖:枸,亦作“蒟”,蒟樹如桑,其椹長二三寸,味如醋酸,取其實為醬可以調食。
竹杖,即邛竹杖。
二者俱産于蜀中。
牂(zānɡ)柯:牂柯郡,治今貴州黃幹西。
越巂(xí):越巂郡,治今四川西昌東南。
③天馬:武帝得大宛汗血馬,名曰天馬。
蒲陶:即葡萄。
漢前隴西就已有,至張骞通西域,始傳入内地。
大宛:西域國名。
其地在今中亞細亞。
安息:國名。
其地在今伊朗。
④文甲:即玳瑁。
通犀:犀角中間色白通于兩角者。
⑤蒲梢、龍文、魚目、汗血:四種駿馬之名。
黃門:即宮門。
⑥囿(yòu):皇家畜養禽獸的園地。
⑦昆明池:在今陝西長安西南,武帝時所鑿,用以習水軍。
⑧神明:台名。
在建章宮内。
通天:台名。
在甘泉宮内。
⑨甲、乙之帳:所造帳幕不隻一個,故以甲、乙次第為名。
⑩落:通“絡”。
随珠:随侯之珠。
和璧:卞和之璧。
此意為珍貴的珠玉。
(11)天子負黼依:依,通“扆(yǐ)”。
黼扆,狀如屏風,以绛為質,高八尺,東西當戶牖之間,屏風上繡為斧紋。
背靠黼扆南面而坐為天子之位。
(12)襲:加衣,重衣。
被(pī):穿在或披在身上。
(13)馮:同“憑”。
依靠。
(14)飨(xiǎnɡ):用酒食招待人。
(15)巴俞:樂名。
巴俞之人即赉人,本從漢高祖定三秦有功,勁銳善舞,高祖喜觀之,因令樂人習之,名巴俞之樂。
巴,州名。
俞,水名。
皆屬四川。
都盧:原為國名,在南海一帶。
《太康地志》載:“其人善緣高。
”此指一種雜記。
砀(dànɡ)極:樂名。
漫衍:即張衡《西京賦》中所謂“巨獸百尋,是為漫衍也”,為漢雜戲名。
魚龍:漢雜戲名。
為貪利之獸,先戲于庭,及畢,乃入殿前化成比目魚,跳躍漱水作霧障日,畢,化作黃龍八丈,出水敖戲于庭,炫耀日光。
角抵:即角觝,為古代一種雜技,類今之摔跤。
傳說起源于戰國,漢武帝元封三年(前108)作角抵戲,兩兩相當角力,角技藝射禦。
(16)賂遺(wèi):贈送财物。
(17)榷:專營,專賣。
(18)算:指算缗,漢代賦制之一。
武帝元狩四年(前119)初算缗錢,商人及手工業者自報其所有各以貨值,以缗錢二千為一算,諸作有租及鑄,以缗錢四千為一算。
(19)屈(jué):竭,盡。
(20)直指之使:即繡衣直指。
漢武帝時,民間起事者衆,禦史中丞督捕猶不能止,因使光祿大夫範昆、諸輔都尉及故九卿張德等衣繡衣,持斧仗節,興兵鎮壓,号直指使者。
直指,謂處事無所阿私。
(21)是以末年遂棄輪台之地,而下哀痛之诏:武帝末年,自悔,征和四年(前89),拒絕在輪台(今新疆輪台)屯田遠戍,并下《罪己诏》自責。
(22)龍堆:白龍堆,即新疆天山南路。
《神農雜子技道》二十三卷。
《泰壹雜子黃冶》三十一卷。
右神仙十家,二百五卷。
【譯文】 《宓戲雜子道》二十篇。
《上聖雜子道》二十六卷。
《道要雜子》十八卷。
《黃帝雜子步引》十二卷。
《黃帝岐伯按摩》十卷。
《黃帝雜子芝菌》十八卷。
《黃帝雜子十九家方》二十一卷。
《泰壹雜子十五家方》二十二卷。
《神農雜子技道》二十三卷。
《泰壹雜子黃冶》三十一卷。
上述神仙之書十家,二百零五卷。
神仙者①,所以保性命之真,而遊求于其外者也。
聊以蕩意平心,同死生之域,而無怵惕于胸中②。
然而或者專以為務,則誕欺怪迂之文彌以益多,非聖王之所以教也。
孔子曰:“索隐行怪,後世有述焉,吾不為之矣。
” 【注釋】 ①神仙:古代注重煉功養生者具有健康長壽之體,有異于常人的氣度和神采,即被稱為神仙。
《天隐子·神仙》雲:“神仙亦人也。
” ②怵(chù)惕:戒懼。
【譯文】 所謂神仙,是為了保持生命的長生不老,向外界尋求辦法的人。
依賴清洗意念平和心意,把死與生看作沒有區别的事,心中毫無死亡的畏懼。
然而有的人專門從事尋求長生的活動,因而荒誕欺詐、怪異迂腐的說法更加增多,這不是聖王所教導的内容。
孔子說:“求索隐暗怪異的事,雖然後世有記載,但我不做這些事。
” 凡方技三十六家,八百六十八卷。
【譯文】 所有醫學、占蔔、天文、相法的方技類書有三十六家,八百六十八卷。
方技者,皆生生之具①,王官之一守也。
大古有岐伯、俞拊,中世有扁鵲、秦和,蓋論病以及國,原診以知政。
漢興有倉公②。
今其技術暗昧,故論其書,以序方技為四種③。
【注釋】 ①生生:産生新的事物。
②倉公:漢代名醫。
姓淳于,名意。
③四種:指方技有醫經、經方、神仙、房中四種。
【譯文】 方技是變化或産生新生事物所具備的,又是設立的一個官職。
太古有岐伯、俞拊,中世有扁鵲、秦和,都是通過讨論疾病而推及國事好壞,探求脈搏又能知道政事美惡。
漢朝初建後有倉公。
現在這些方技都已暗昧不清,因而在此對這些方技書加以評論,列為四種。
大凡書,六略三十八種,五百九十六家,萬三千二百六十九卷。
入三家,五十篇,省兵十家。
【譯文】 上述所有的書,共六略三十八種,五百九十六家,一萬三千二百六十九卷。
編入三家,五十篇,删掉兵書。
漢書·諸侯王表序 【題解】 班固死時,《漢書》尚有八表及《天文志》未竟,前者由其妹班昭補作,後者由馬續協助班昭編寫,此《序》即出自班昭之手。
文章簡明扼要地記述了周、西漢分封諸侯王國的曆史及其對王朝統治的鞏固作用,認為分封制并讓諸侯擁有一定勢力就能使王朝統治長治久安。
作者的目的是想借鑒曆史的經驗教訓,以資于治。
文章以朝代為線索,層次分明,結構清晰,文筆典雅,頗具文采。
昔周監于二代①,三聖制法②,立爵五等③,封國八百,同姓五十有餘。
周公、康叔建于魯、衛④,各數百裡;太公于齊,亦五侯、九伯之地⑤。
《詩》載其制曰:“介人惟藩⑥,大師惟垣⑦,大邦惟屏⑧,大宗惟翰⑨。
懷德惟甯,宗子惟城⑩。
毋俾城壞,毋獨斯畏!”所以親親賢賢,褒表功德,關諸盛衰,深根固本,為不可拔者也。
故盛則周、召相其治,緻刑錯(11),衰則五伯扶其弱(12),與共守。
自幽、平之後,日以陵夷,至乎厄河、洛之間(13),分為二周;有逃責之台(14),被竊之言(15)。
然天下謂之共主,強大弗之敢傾。
曆載八百餘年,數極德盡,既于王赧,降為庶人,用天年終。
号位已絕于天下,尚猶枝葉相持,莫得居其虛位,海内無主,三十餘年。
【注釋】 ①監:通“鑒”。
二代:指夏、商。
②三聖:指周文王、周武王、周公旦。
③立爵五等:周立五等爵位,說法不一,按《禮記·王制》為公、侯、伯、子、男。
④周公、康叔建于魯、衛:指周公長子伯禽封于魯,武王弟康叔封于衛。
⑤五侯:五等諸侯。
九伯:九州之長。
⑥介:甲士。
指披甲之人,也即卿士掌軍事者。
⑦大師:三公。
⑧大邦:大國諸侯。
⑨大宗:王之同姓嫡子。
⑩宗子:按宗法制,長子為宗子。
(11)錯:廢棄。
(12)五伯:即五霸,其說不一。
較通行說法為漢趙岐《孟子·告子下》注,即齊桓、晉文、秦穆、宋襄、楚莊。
(13)厄(è):狹隘。
(qū):傾斜,道路不平。
(14)責:同“債”。
(15)竊(fū):指竊取王權。
此處意為周朝王室衰微,政令不行于天下,即使有钺也無處可用,和私竊隐藏無異。
,指钺,王者以為威,用以斬戮。
【譯文】 從前周朝初年有鑒于夏、商兩代制度的缺失,文王、武王和周公制定法令,設立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大封諸侯達八百餘國,其中周的同姓子弟封侯的就有五十多個。
周公長子伯禽封于魯國、武王的弟弟康叔封于衛國,兩國的面積都各有數百裡;太公呂望的封地齊國,在諸侯的封國中也是極為顯赫重要的地方。
《詩經》中對周代的分封制度有這樣記載:“任用卿士作為國家的藩籬,任用三公作為牆垣,任用諸侯作為屏障,任用宗室作為棟梁。
推崇仁義以求和平,依靠宗子來維系國家的統治。
不要使國家毀壞,君王千萬不要疏遠衆人而導緻力量單弱,這是最可怕的事啊!”所以親近宗室,任用賢人,贊美獎勵有功德的人,關系到國家盛衰和國家統治基礎的鞏固,是不可廢棄的。
因此,在周代興盛時有周公、召公輔政,到後來法制廢棄,周開始衰弱,仍有五霸扶助,共同維持統治。
自周幽王、周平王以後,日益衰落,周王室領土僅局限于黃河、洛水之間幾百裡,周代由此劃分為西周、東周;周王室貧弱,向諸侯求取财物,于是建逃債台,政令不行,被指責為竊取王權。
然而仍被稱為天下共主,諸侯國勢力再強大也不敢推翻它。
這樣一共過了八百多年,氣數方盡,到周赧王時,被降為平民,得享天年。
至此,周已失去天子之位,然而殘存的宗室仍互相扶持,沒有人能代替周天子的地位,天下無主,達三十餘年。
秦據勢勝之地,騁狙詐之兵①,蠶食山東②,壹切取勝。
因矜其所習,自任私知,姗笑三代③,蕩滅古法,竊自号為皇帝。
而子弟為匹夫④,内亡骨肉本根之輔,外亡尺土藩翼之衛,陳、吳奮其白梃,劉、項随而斃之。
故曰,周過其曆⑤,秦不及期⑥,國勢然也。
以上周、秦封建。
【注釋】 ①狙(jū):狡詐。
②山東:戰國、秦、漢時稱崤山或華山以東為山東,也指戰國時秦以外的六國。
③姗:譏諷。
④匹夫:獨夫。
匹,單獨。
⑤周過其曆:武王克商,蔔世三十,年七百,後來周曆三十六世,八百六十七年,故曰已過其曆數。
⑥秦不及期:秦始皇以自己為一世,以後則二世、三世,至于萬世,傳之無窮,不料至二世而亡,故曰不到預算的日期。
【譯文】 後來,秦國占據有利的地形,四處出兵,逐步吞滅六國,所向無敵。
于是日益自傲,肆意妄行而自以為明智,譏笑夏、商、周的制度,廢除古制,自稱皇帝。
然而其後世子孫勢力單薄,國家内無親兄弟的輔弼,外無任何藩國護衛,一旦陳勝、吳廣揭竿起義,接着項羽、劉邦相繼起兵,秦就迅速滅亡了。
所以說,周的統治時間超過了預測的曆數,而秦沒能達到期望的年歲,是國中各種力量的形勢導緻的。
以上講周、秦的分封建土。
漢興之初,海内新定,同姓寡少,懲戒亡秦孤立之敗,于是剖裂疆土,立二等之爵①。
功臣侯者百有馀邑,尊王子弟,大啟九國。
自雁門以東,盡遼陽,為燕、代;常山以南,太行左轉,度河、濟,漸于海,為齊、趙;穀、泗以往②,奄有龜、蒙③,為梁、楚;東帶江、湖,薄會稽④,為荊、吳⑤;北界淮瀕,略廬、衡⑥,為淮南;波漢之陽⑦,亘九嶷⑧,為長沙。
諸侯比境,周匝三垂⑨,外接胡、越。
天子自有三河、東郡、颍川、南陽⑩,自江陵以西至巴、蜀,北自雲中至隴西,與京師内史凡十五郡,公主、列侯頗邑其中。
而藩國大者誇州兼郡,連城數十,宮室百官同制京師,可謂挢枉過其正矣(11)。
雖然,高祖創業,日不暇給,孝惠享國又淺,高後女主攝位,而海内晏如(12),亡狂狡之憂,卒折諸呂之難,成太宗之業者,亦賴之于諸侯也。
以上漢初分封之大。
【注釋】 ①立二等之爵:漢初封功臣,大者為王,小者為侯。
②穀:穀水,在今江蘇砀山南,睢水支流,也叫砀水。
泗:泗水,發源于今山東泗水陪尾山,古時泗水流經今山東曲阜魚台、江蘇徐州,至洪澤湖畔龍集附近入淮。
③龜、蒙:皆為山名。
在今山東境内。
④會稽:山名。
在今浙江紹興東南。
相傳禹會諸侯江南計功,故名。
一名防山,又名棟山。
⑤荊、吳:漢高帝六年(前201),設荊國,十年(前197),更名吳。
⑥廬、衡:廬山、衡山。
⑦波(bì)漢之陽:即循漢水北岸而往。
波,沿,順着。
陽,水北曰陽。
⑧亘:極。
九嶷:山名。
在今湖南甯遠南。
⑨三垂:指北、東、南三面。
⑩三河:指河東、河南、河内。
(11)挢(jiǎo):糾正。
(12)晏如:安甯,安定。
【譯文】 漢初,天下剛剛安定,宗室同姓子弟很少,接受秦朝宗室孤立而滅亡的教訓,分封諸王、侯。
功臣封侯的有百餘人,宗室子弟被封國為王的有九個。
自雁門以東直到遼陽,為燕國、代國;常山以南,沿太行山左轉,渡過黃河、濟水,直至海,是齊國、趙國;穀水、泗水以上,包括龜山、蒙山在内,是梁國、楚國;東邊環繞長江、洞庭湖,直至會稽山,是荊、吳;北接淮水,與廬山、衡山交界,是淮南;沿漢水北岸直至九嶷山,是長沙。
北、東、南三面都有諸侯國接界,侯國之外又與胡、越相連。
漢天子,自有三河、東郡、颍川、南陽,自江陵以西至巴、蜀,北自雲中至隴西,加上京師内史,共十五郡,其中還雜有不少公主、列侯的封國和食邑。
而王國中大的卻橫跨幾州,同時轄數郡、數十個縣,宗室子弟以及朝廷百官,共同制約着京師天子,可說是矯枉過正了。
即使這樣,當漢高祖初建帝業,政務繁忙,漢惠帝在位極短,而呂後以女子身份攝政之時,天下仍然安定,沒有大患,後來又消滅諸呂的勢力,迎立漢文帝,這一切憑借的也還是諸侯王的力量。
以上講漢初分封之大。
然諸侯原本以大,末流濫以緻溢,小者淫荒越法,大者睽孤橫逆①,以害身喪國。
故文帝采賈生之議分齊、趙,景帝用晁錯之計削吳、楚,武帝施主父之冊②,下推恩之令,使諸侯王得分戶邑以封子弟,不行黜陟,而藩國自析。
自此以來,齊分為七③,趙分為六④,梁分為五⑤,淮南分為三⑥。
皇子始立者,大國不過十餘城。
長沙、燕、代雖有舊名,皆亡南北邊矣⑦。
景遭七國之難,抑損諸侯,減黜其官⑧。
武有衡山、淮南之謀⑨,作左官之律⑩,設附益之法(11),諸侯惟得衣食稅租,不與政事。
以上諸侯漸以削弱。
【注釋】 ①睽(kuí)孤:《周易·睽卦》九四爻辭曰“睽”:“睽孤,遇元夫。
”睽孤,乖戾之意。
②主父:即主父偃,臨淄(今山東臨淄)人。
勸說武帝令諸侯推“私恩”,把王國土地的一部分分給子弟為列侯,王國勢力自弱。
③齊分為七:即齊、城陽、濟北、濟南、淄川、膠西、膠東。
④趙分為六:即趙、常山、清河、中山、廣川、河間。
⑤梁分為五:即梁、濟川、濟東、山陽、濟陰。
⑥淮南分為三:即淮南、衡山、廬江。
⑦長沙、燕、代雖有舊名,皆亡南北邊矣:按顔師古注,長沙之南更置郡,燕、代以北更置緣邊郡,其所有饒利兵馬器械,三國皆失之也。
⑧“景遭七國之難”幾句:按顔師古注,指改丞相曰相,省禦史大夫、廷尉、少府、宗正、博士,減損大夫、谒者、諸官長丞員等。
⑨武:漢武帝。
衡山:衡山王劉賜。
淮南:淮南王劉安。
⑩左官之律:應劭曰:“人道上右,今舍天子而仕諸侯,故謂之左官也。
”漢時依上古法,朝廷之列以右為尊,故謂降秩為“左遷”,仕諸侯為“左官”。
(11)附益之法:張晏曰:“律鄭氏說,封諸侯過限曰附益。
或謂阿媚王侯,有重法也。
” 【譯文】 諸侯最初地位頗為重要,後來諸侯數量過多而不能節制,小則荒淫違法,大則強橫謀逆,以緻贻害自身又危害國家。
因此漢文帝采納賈誼“衆建諸侯”的建議,将齊國、趙國分開為諸多小國;漢景帝用晁錯“削藩策”,削奪吳、楚等七國諸王封土;漢武帝施行主父偃的建議,下“推恩令”,允許諸侯王推“私恩”把王國土地、人口的一部分分給子弟為列侯,不用罷免諸侯王,而王國勢力已自然削弱。
從這以後,齊國分為七個小國,趙國分為六個小國,梁國分為五個小國,淮南國分為三個小國。
即使剛冊立的皇子,封國大的也不過有十餘縣。
長沙國、燕國、代國,雖然名稱依舊,但因地處南、北邊境地方的饒利險要等各種好處都不再有了。
漢景帝遭受七國叛亂,于是壓制諸侯,減免其官。
漢武帝時又有衡山王、淮南王謀反,武帝于是頒布“左官律”和“附益法”,使諸侯王隻能從封國收取稅租以供衣食,而不可參與政事。
以上講諸侯漸漸削弱。
至于哀、平之際,皆繼體苗裔,親屬疏遠,生于帷牆之中,不為士民所尊,勢與富室亡異。
而本朝短世,國統三絕①,是故王莽知漢中外殚微,本末俱弱,亡所忌憚,生其奸心。
因母後之權②,假伊、周之稱③,颛作威福④。
廟堂之上不降階序⑤,而運天下。
詐謀既成,遂據南面之尊,分遣五威之吏⑥,馳傳天下,班行符命。
漢諸侯王厥角稽首⑦,奉上玺韨⑧,惟恐在後,或乃稱美頌德,以求容媚,豈不哀哉!是以究其終始強弱之變,明監戒焉。
以上漢末宗藩之衰。
【注釋】 ①國統三絕:漢代成帝、哀帝、平帝皆早死無嗣。
②母後:此指太皇太後王氏。
③伊:伊尹,名摯,商湯臣。
佐湯伐夏桀,被尊為阿衡(宰相)。
湯死後,孫太甲破壞商湯法制,伊尹将他放逐到桐宮,三年後迎之複位。
周:周公,名旦,武王弟。
武王死,子成王幼,周公輔政。
伊尹、周公兩人都曾攝政,後常并稱,指主持國政的大臣。
④颛:通“專”。
⑤階序:謂東、西階。
⑥五威之吏:王莽遣五威将帥,頒符令于天下。
五威,指每一将各置左、右、前、後中五帥,衣冠、軍服、駕馬,各如其方色數。
⑦厥角稽首:厥角,頓首。
稽首,首至地也。
皆古時對人所行較隆重的禮節。
⑧韨(fú):系玺的絲帶。
【譯文】 到了漢哀帝、平帝時,諸侯王都不過是漢初諸王的後代,與天子的關系更加疏遠了,生長于普通屋舍中,不受人尊敬,地位與一般富戶沒有什麼差别。
而幾代皇帝都在位時間不長,漢成帝、哀帝、平帝都早崩無嗣,因此王莽看出漢朝已内外衰弱,無所忌憚,産生篡權之心。
憑借太皇太後王氏的權力,自比伊尹、周公,名為輔政,專作威福,朝廷上實則專權,獨斷朝政。
篡權成功後,又自立為帝,分遣五威将帥,頒行新的符命,傳令天下。
原來漢朝的諸侯王,紛紛争先恐後地前往拜見并交上侯王印玺,有的甚至對王莽歌功頌德,以求寵幸,這難道不是太可悲了嗎!因此,我在這裡列出諸侯王表,以推究漢代諸侯王的起始、結束以及由強轉弱的變化,使後人明白其中的教訓,作為借鑒。
以上講漢末宗藩的衰落。
漢書·貨殖傳序 【題解】 《漢書·貨殖傳》實是東周至秦、漢間商人們的列傳,作者立足于正統的農本立場,叙述了各代商人趨利行為的演變,認為多數人“犯奸成富”,頗為“傷化敗俗”。
本文是《貨殖傳》前的序文。
文章贊頌了三代治政“道之以德、齊之以禮”,人民“有恥而且敬,貴誼而賤利”,同時批判後世人心不古,士農工商不處所宜、往往謀财棄義的社會狀況。
認為這系列社會問題和貧富差别的形成的原因完全在于商人。
至此,作者提出應當以法度來限制商業活動,使人民歸于其位,守于其德。
昔先王之制,自天子、公侯、卿大夫、士,至于皂隸、抱關、擊柝者①,其爵祿、奉養、宮室、車服、棺椁、祭祀、死生之制,各有差品,小不得僭大,賤不得逾貴。
夫然,故上下序而民志定。
于是辯其土地、川澤、丘陵、衍沃、原隰之宜②,教民種樹畜養;五谷六畜及至魚鼈、鳥獸、雚蒲、材幹、器械之資③,所以養生送終之具,靡不皆育,育之以時,而用之有節。
草木未落,斧斤不入于山林④;豺獺未祭⑤,罝網不布于壄澤⑥;鷹隼未擊⑦,矰弋不施于徯隧⑧。
既順時而取物,然猶山不茬蘖⑨,澤不伐夭⑩,蝝魚麛卵(11),鹹有常禁。
所以順時宣氣,蕃阜庶物,稸足功用(12),如此之備也。
然後四民因其土宜,各任智力,夙興夜寐,以治其業,相與通功易事,交利而俱贍,非有征發期會,而遠近鹹足。
故《易》曰:“後以财成輔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13),“備物緻用,立成器以為天下利,莫大乎聖人”,此之謂也。
《管子》雲(14):“古之四民不得雜處。
”士相與言仁誼于閑宴,工相與議技巧于官府,商相與語财利于市井,農相與謀稼穑于田野,朝夕從事,不見異物而遷焉。
故其父兄之教,不肅而成,子弟之學,不勞而能,各安其居而樂其業,甘其食而美其服,雖見奇麗紛華,非其所習,辟猶戎翟之與於越(15),不相入矣。
是以欲寡而事節,财足而不争。
于是在民上者,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故民有恥而且敬,貴誼而賤利,此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16),不嚴而治之大略也。
以上前生寡欲足财,民無争心。
【注釋】 ①皂隸:古代士以下服勞役者,後來官府之雜役亦稱皂隸。
抱關:守門者。
擊柝(tuò):指守夜擊木以報時。
②衍:地平衍者。
沃:水之所灌沃也。
原隰:廣平曰原,地濕曰隰。
③雚(huán):同“萑”,草名。
即“荻”。
④草木未落,斧斤不入于山林:按顔師古注,《禮記·月令》雲:“季秋之月,草木黃落,乃伐薪為炭。
” ⑤豺獺未祭:按顔師古注,《禮記·王制》雲:“獺祭魚,然後漁人入澤梁(梁,指魚梁,水中築的用來捕魚的堰);豺祭獸,然後田獵。
”《禮記·月令》雲:“孟春之月,獺祭魚,季秋之月,豺乃祭獸戮禽。
” ⑥罝(jū)網:捕兔網。
壄:古“野”字。
⑦鷹隼未擊:《禮記·月令》載:孟秋之月,鷹乃祭鳥,始用行戮弋繳射。
⑧矰(zēnɡ)弋:此意為用拴着絲繩的箭射鳥。
徯(xī)隧:徑道,小路。
徯,同“蹊”。
⑨茬(chá):用刀或斧從樹側邊砍木。
蘖(niè):旁出嫩枝。
⑩夭:指草木之方長未成者也。
(11)蝝(yuán):未生翅的幼蝗。
麛(mí)卵:泛指鳥獸未長成者。
麛,幼鹿。
卵,鳥卵。
(12)稸(xù):同“畜”。
(13)後以财成輔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為《周易·泰卦》象辭。
後,君也。
左右,即佐佑,助也。
言王者資财用以成教,贊天地之化育以救助其庶衆也。
(14)《管子》:相傳為管仲所著之書。
(15)辟:通“譬”。
比如,打比方。
戎:我國西部的少數民族。
翟:通“狄”。
我國北方的一個少數民族。
於(wū)越:南方民族名。
(16)直道而行:謂以德禮率下,不飾僞。
【譯文】 從前先王立下規矩,從天子、公侯、卿大夫、士,直到皂隸、守門、擊柝的雜役,他們在爵祿、奉養、宮室、車服、棺椁、祭祀以及生死等各方面的制度,都各有品級、差别,爵位小的不能越過大的,地位低的不能超過高的。
由于這樣,才上下有序,民心安定。
然後,又辨明土地、江河湖泊和丘陵中平坦肥沃适于耕作的地方,教人們耕種、畜養動物,從五谷六畜,到魚鼈鳥獸,以及蘆荻、香蒲、木材、器械等各種材料,一切生死所需的物品,沒有不加以繁育培養的,而且按季節生息培育,并有節制地使用它們。
不到秋天草木黃落時,不許入山伐木燒炭;不到漁獵的季節,田野湖泊中不許放置捕魚獸的網;不到射獵的季節,不準在小路上用箭射取飛鳥。
已經順應天時而收獲,還仍不許在山中砍伐樹木嫩枝,不許在沼澤中采伐初生草木,對幼小的魚、鳥、獸,也有常禁,不許漁獵。
因此順應時氣,萬物繁盛,畜養充足,功用齊全。
然後四方百姓各自根據當地水土條件,充分發揮智慧、力量,夙興夜寐,治理産業,并互相交換産品,各得其利而不匮乏,不需要征發或定期集會而遠近物資都充足。
因此《易經》上說:“君王應憑借财用推廣教化,充分利用天地間的有利條件來救助百姓”,“儲備百物而極其功用,運用技能制成器物以便利天下,沒有誰比聖人更能做到這一點了”,說的就是這個道理。
《管子》中曾這樣說:“上古時,士農工商不許雜處。
”士相互在悠閑的宴會上談論仁義道德,工相互在官府作坊中探讨工藝技巧,商相互在市井中議論财物利益,農相互在田野裡商量如何耕種莊稼,每日從早到晚都專心本行,不是本行業的東西都不看,因此能各專其事不轉業改動。
所以他們長輩的教導,不需格外嚴厲已取得成效,後代子弟的學業技能,不用特别訓練就已掌握了,人們各自安居樂業,滿足于自己的飲食和穿着,即使見到绮麗繁華的東西,也不熟悉習慣,就好像西北的戎狄和南方的於越之間不能互相接納一樣。
因此嗜欲少而事不煩,财用足而民不争。
于是君王再用道德來引導,用禮儀來規範他們的行為,因此百姓懂得廉恥和恭敬,推崇仁義而不看重财利,這就是夏、商、周三代能夠直道而行、不嚴而治的根本原因。
以上講史前寡欲足财,民無争心。
及周室衰,禮法堕①,諸侯刻桷丹楹②,大夫山節藻棁③,八佾舞于庭④,《雍》徹于堂⑤。
其流至于士庶,人莫不離制而棄本,稼穑之民少,商旅之民多,谷不足而貨有餘。
【注釋】 ①堕(huī):毀壞。
②諸侯:此指魯桓公。
桷(jué):方形的椽子。
楹:柱。
③大夫:此指魯國大夫臧文仲。
山:刻為山形。
節:即栭(ér),柱頂上支持屋梁的方木。
藻:謂刻镂為水藻之文。
棁(zhuō):梁上的短柱。
④八佾(yì)舞于庭:此指魯國大夫季氏用八佾,是為越禮。
事見《論語·八佾》。
佾,古代樂舞行列,一行八人為一佾。
周禮,天子用八,諸侯用六,大夫四,士二。
⑤《雍》徹于堂:公元前537年,魯國大夫季氏、叔孫氏、孟孫氏三家四分公室,以雍樂撤食。
《雍》,樂名。
為古時撤膳時所奏。
徹,同“撤”。
【譯文】 到後來,周王室衰弱,諸侯中如魯桓公、大夫如臧文仲等的宮殿屋舍都雕梁畫棟,用朱紅色塗柱子,魯大夫季氏家中的舞樂越禮使用天子專用的八佾,魯三家撤食時奏天子撤膳用的《雍》樂。
越禮之風流傳影響到士和平民,百姓紛紛背離古制、抛棄本業,耕作務農的人減少,改行經商的人增多,糧食不足而流通中的财貨有餘。
陵夷至乎桓、文之後①,禮誼大壞,上下相冒②,國異政,家殊俗,耆欲不制,僭差亡極③。
于是商通難得之貨,工作亡用之器,士設反道之行,以追時好而取世資。
僞民背實而要名,奸夫犯害而求利,篡弑取國者為王公,圉奪成家者為雄桀④。
禮誼不足以拘君子,刑戮不足以威小人。
富者木土被文錦,犬馬餘肉粟,而貧者裋褐不完⑤,含菽飲水。
其為編戶齊民⑥,同列而以财力相君,雖為仆虜,猶亡愠色。
故夫飾變詐為奸軌者,自足乎一世之間;守道循理者,不免于饑寒之患。
其教自上興,繇法度之無限也⑦。
故列其行事,以傳世變雲。
以上後世上下尚利,法度無限。
【注釋】 ①陵夷:衰落。
桓、文:指齊桓公、晉文公。
②冒:犯。
③僭(jiàn):超越本分。
極:止。
④圉:按顔師古注,謂禁守其人。
⑤裋(shù)褐:謂褐布豎裁,為勞役之服,短而且狹。
泛指粗陋短窄的衣服。
⑥編戶:謂平民編入戶口冊者。
齊民:即平民。
⑦繇(yóu):通“由”。
【譯文】 周室衰落直到齊桓公、晉文公以後,禮義崩壞,以下犯上,各諸侯國制度不一,風俗相異,對嗜欲不加節制,僭位越禮的行為層出不窮,沒有盡頭。
于是商人隻販賣珍稀貨物,工匠隻作不實用的玩賞器具,士人行事也違背道義,以追逐時尚迎合世人喜好。
奸詐小人不顧事實、違法害人以求名利,篡位弑君的人成為王公,依靠武力建立基業的人号稱雄傑。
禮義道德甚至不能約束君子,刑法殺戮也不能威懾小人。
富人連宮室屋舍也挂滿彩繡錦緞,養的狗、馬常常剩下米、肉吃不完,而窮人連完好的粗陋短衫都穿不上,喝的是水,吃的隻有菽豆。
他們同樣都是國家的普通編戶平民,但卻憑借财力來決定誰能輔助君王、掌管國事,對這一點,即使是仆奴,也沒有絲毫不滿與憤怒。
因此那些善于僞飾、權變機詐而犯法作亂的人,一生都能自足;而遵守道義、規則的人,卻不能免于饑寒的憂患。
這樣一種教化從君王朝廷開始興起,是由于法律制度對它沒有進行限制的緣故。
因此在這裡列出這些商賈的行事,把世事的變遷傳述給後人。
以上講後世上下尚利,法度沒有限制。
漢書·西域傳贊 【題解】 《漢書》紀、傳的結尾部分有“贊”文,約等于一個總評。
此為班固始創,以後《後漢書》《晉書》等沿用。
本文即是《漢書·西域傳》的結束語。
作者對漢初特别是漢武帝時期窮兵黩武,開拓四邊,取各方珍寶以為自娛,窮奢極欲,造成國力空虛、百姓反抗的事實進行了比較大膽的揭露。
文章認為,對西域各國不該直接進行高壓的軍事統治,而應推行羁縻政策。
贊曰:孝武之世,圖制匈奴,患其兼從西國,結黨南羌①,乃表河西②,列四郡③,開玉門④,通西域⑤,以斷匈奴右臂,隔絕南羌、月氏⑥。
單于失援⑦,由是遠遁,而幕南無王庭⑧。
【注釋】 ①南羌:即西羌,因其在匈奴之南,故稱南羌。
②河西:大緻相當于今之甘肅省。
③四郡:河西四郡,漢武帝時置,即武威、酒泉、張掖、敦煌。
④玉門:即玉門關。
在敦煌城西北,因古于阗美玉經由此關運抵中原而得名,與陽關同扼西域入中原門戶。
⑤西域:西漢以來,玉門關、陽關以西,即今新疆及中亞地區,被稱為西域,武帝時始通,西域諸國皆在匈奴之西,烏孫之南,東接漢之玉門、陽關,西至蔥嶺,東西六千餘裡,南北千餘裡。
⑥月氏(zhī):西域國名。
有大月氏、小月氏。
⑦單(chán)于:匈奴王。
⑧幕(mò):通“漠”。
沙漠。
王庭:單于所在曰王庭。
【譯文】 贊說:漢武帝時,企圖遏制匈奴,擔心匈奴籠絡聯合西域諸國及南部的西羌,于是在西北邊境設置河西四郡,開玉門關,溝通西域,以隔斷匈奴與羌人、月氏的聯系,沉重打擊了匈奴右部。
匈奴單于失去援助,于是向西北潰走遠徙,從此漠南不再有匈奴王庭。
遭值文、景玄默,養民五世,天下殷富,财力有馀,士馬強盛。
故能睹犀布、玳瑁則建珠厓七郡①,感枸醬、竹杖則開牂柯、越巂②,聞天馬、蒲陶則通大宛、安息③。
自是之後,明珠、文甲、通犀、翠羽之珍盈于後宮④,蒲梢、龍文、魚目、汗血之馬充于黃門⑤,巨象、師子、猛犬、大雀之群食于外囿⑥。
殊方異物,四面而至,于是廣開上林,穿昆明池⑦,營千門萬戶之宮,立神明、通天之台⑧,興造甲、乙之帳⑨,落以随珠和璧⑩。
天子負黼依(11),襲翠被(12),馮玉幾(13),而處其中。
設酒池肉林以飨四夷之客(14),作巴俞、都盧、海中砀極、漫衍、魚龍、角抵之戲以觀視之(15)。
及賂遺贈送(16),萬裡相奉,師旅之費,不可勝計。
至于用度不足,乃榷酒酤(17),管鹽鐵,鑄白金,造皮币,算至車船(18),租及六畜。
民力屈(19),财力竭,因之以兇年,寇盜并起,道路不通。
直指之使始出(20),衣繡杖斧,斷斬于郡國,然後勝之。
是以末年遂棄輪台之地,而下哀痛之诏(21),豈非仁聖之所悔哉!且通西域,近有龍堆(22),遠則蔥嶺(23),身熱、頭痛、縣度之厄(24)。
淮南、杜欽、揚雄之論(25),皆以為此天地所以界别區域,絕外内也。
《書》曰“西戎即序”(26),禹既就而序之,非上威服緻其貢物也。
【注釋】 ①玳瑁(dàimào):動物名。
似龜,背面呈褐色和淡黃色相間的花紋,甲片可作裝飾品,也可入藥。
建珠厓七郡:漢武帝元鼎年間,在南越、西瓯之地設珠厓、儋耳、南海、蒼梧、郁林、合浦等七郡。
珠厓,在今海南省。
②枸(jǔ)醬、竹杖:枸,亦作“蒟”,蒟樹如桑,其椹長二三寸,味如醋酸,取其實為醬可以調食。
竹杖,即邛竹杖。
二者俱産于蜀中。
牂(zānɡ)柯:牂柯郡,治今貴州黃幹西。
越巂(xí):越巂郡,治今四川西昌東南。
③天馬:武帝得大宛汗血馬,名曰天馬。
蒲陶:即葡萄。
漢前隴西就已有,至張骞通西域,始傳入内地。
大宛:西域國名。
其地在今中亞細亞。
安息:國名。
其地在今伊朗。
④文甲:即玳瑁。
通犀:犀角中間色白通于兩角者。
⑤蒲梢、龍文、魚目、汗血:四種駿馬之名。
黃門:即宮門。
⑥囿(yòu):皇家畜養禽獸的園地。
⑦昆明池:在今陝西長安西南,武帝時所鑿,用以習水軍。
⑧神明:台名。
在建章宮内。
通天:台名。
在甘泉宮内。
⑨甲、乙之帳:所造帳幕不隻一個,故以甲、乙次第為名。
⑩落:通“絡”。
随珠:随侯之珠。
和璧:卞和之璧。
此意為珍貴的珠玉。
(11)天子負黼依:依,通“扆(yǐ)”。
黼扆,狀如屏風,以绛為質,高八尺,東西當戶牖之間,屏風上繡為斧紋。
背靠黼扆南面而坐為天子之位。
(12)襲:加衣,重衣。
被(pī):穿在或披在身上。
(13)馮:同“憑”。
依靠。
(14)飨(xiǎnɡ):用酒食招待人。
(15)巴俞:樂名。
巴俞之人即赉人,本從漢高祖定三秦有功,勁銳善舞,高祖喜觀之,因令樂人習之,名巴俞之樂。
巴,州名。
俞,水名。
皆屬四川。
都盧:原為國名,在南海一帶。
《太康地志》載:“其人善緣高。
”此指一種雜記。
砀(dànɡ)極:樂名。
漫衍:即張衡《西京賦》中所謂“巨獸百尋,是為漫衍也”,為漢雜戲名。
魚龍:漢雜戲名。
為貪利之獸,先戲于庭,及畢,乃入殿前化成比目魚,跳躍漱水作霧障日,畢,化作黃龍八丈,出水敖戲于庭,炫耀日光。
角抵:即角觝,為古代一種雜技,類今之摔跤。
傳說起源于戰國,漢武帝元封三年(前108)作角抵戲,兩兩相當角力,角技藝射禦。
(16)賂遺(wèi):贈送财物。
(17)榷:專營,專賣。
(18)算:指算缗,漢代賦制之一。
武帝元狩四年(前119)初算缗錢,商人及手工業者自報其所有各以貨值,以缗錢二千為一算,諸作有租及鑄,以缗錢四千為一算。
(19)屈(jué):竭,盡。
(20)直指之使:即繡衣直指。
漢武帝時,民間起事者衆,禦史中丞督捕猶不能止,因使光祿大夫範昆、諸輔都尉及故九卿張德等衣繡衣,持斧仗節,興兵鎮壓,号直指使者。
直指,謂處事無所阿私。
(21)是以末年遂棄輪台之地,而下哀痛之诏:武帝末年,自悔,征和四年(前89),拒絕在輪台(今新疆輪台)屯田遠戍,并下《罪己诏》自責。
(22)龍堆:白龍堆,即新疆天山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