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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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此純王之心也。
使老者得其養,幼者得其所,此純王之政也。
尚慮其未也,則又尊國老而躬事之,優庶老而時養之。
風行海流,民陶其化,孰有怠於親而慢於長者哉?虞、夏、商、周之盛王,由是道也。
人倫以正,風俗以厚,鰥寡孤獨無不得其養焉。
後世禮廢法壞,教化不明,播棄其老,饑寒轉死者往往而是。
嗚呼!率是而行,而欲王道之成,猶卻行而求及前,抑有甚焉爾。
今朝廷清明,政教修舉,方欲稽講墜典,以風天下。
明執事欲將明上意,故訪諸生以古之道,俾講求其說,敢不道其所聞,以禆一二哉? 蓋古者擇三公之有年德者,天子以父事之,謂之三老;孤卿之有年德者,天子以兄事之,謂之五更;皆一人爾。
大夫士之以年緻仕者,亦皆養之於其鄉裡之庠序焉。
所處:則有虞氏,國老養於上庠,庶老養於下庠;夏後氏,國老養於東序,庶老養於西序;商人,國老養於右學,庶老養於左學;周人,國老養於東膠,庶老養於虞庠是也。
所服:則深燕縞玄之衣,四代所服也。
所食:則饗燕食之禮,三代之制也,周人修而兼用之。
一歲所行之數:則《禮》所謂春饗孤子,秋饗耆老,與夫釋菜釋奠之禮,亦其時乎!此古之略也。
若夫潤飾之,則在乎時矣。
謹對。
第二道 問:昔者孔子傷時王之無政而作《春秋》,所以褒善貶惡,為後王法也。
自去聖既遠,諸儒異論,聖人之法得之者寡。
至唐陸質學於啖、趙,號為達者,其存書有《纂例》、《微旨》、《義統》,今之學者莫不觀焉。
若夫諸儒之所失,與陸氏之所得,學者必有所取舍也。
試為條其大要,庶以質其是非。
對:《春秋》何為而作哉?其王道之不行乎!孟子有言曰「《春秋》,天子之事」是也。
去聖逾遠,諸儒紛紜,家執異論,人為殊說,互相彈射,甚於仇讎。
開元秘書言《春秋》者,蓋七百餘家矣。
然聖人之法,得者至寡,至於棄經任傳,雜以符緯,膠固不通,使聖人之心鬱而不顯。
籲!可痛也。
獨唐陸淳得啖先生、趙夫子而師之,講求其學,積三十年,始大光瑩,絕出於諸家外。
雖未能盡聖作之蘊,然其攘異端,開正途,功亦大矣。
惜夫其書之粹者,在乎《集傳》,而世微其傳矣。
今所存者,請概言其一二,亦可以觀其道之所至焉。
《春秋》之法,大者在乎侵伐戰取,圍入執殺,盟會如聘,禘郊蒸嘗,歸復入納,災異賦役焉。
然諸家之論,前矛後盾,未見其能一也。
其間書侵者五十七,伐者二百一十三;書圍者四十四,入者二十七。
聖人之意,其詳其備也如是。
豈苟然哉?蓋誅其禍亂之道耳。
彼豈有是哉?先儒徒隨事而傳之,《三傳》往往從而美之者有矣,未有一言發明聖人誅之之心者也。
獨陸君用啖氏之說曰:《春秋》紀師,何無曲直之辭?曰一之也。
不一則禍亂之門辟矣。
若夫其差者甚者,則在乎其文矣。
此則見聖人絕惡之源,原情之法,此表裏之論也。
其餘若盟若會,其法皆用是也。
禘郊之義,詭譎殊狀:左氏之文,略而不解;公、穀之論,泥而失真;何、杜之流,泛泛其間耳。
陸氏之學,獨能斥先鄭之失,明諸侯之僭,謂禘為王者之祭,明郊非周公之志,皆足以見其所存之博大,得聖師救亂明上下之心也。
餘若書鄭伯之克,謂克下之辭,明君臣之義,異乎所謂「如二君」與「能殺者」屑屑之論矣。
書次於郎,則言非有俟而次,則意將為賊爾,防兵亂之源,殊乎所謂過信次止者區區之談矣。
發言侵言伐之例,則曰無名行師與稱罪緻討之異,遠乎闊略之言,賊害之語矣。
且取邑之條,則雲力得之,不是其專奪,異乎不用師徒,不宜取之淺矣。
其餘稱將稱師,紀名紀氏之類,亦皆度越於諸家遠甚。
旨義之眾,莫可歷數。
要其歸,以聖人之道公,不以已得他見而立異,故其所造也遠,而所得也深。
噫!聖門之學,吾不得而見焉,幸得見其幾者矣。
則子厚之願掃其門,宜乎!對問之下,不能詳悉,故獻其略。
謹對。
第三道 問:官之有屬,猶身之有臂,臂之有指也。
自建官以來,未有無屬焉者也。
舉今之官,則治其小者有屬,治其大者無屬。
外郡縣,內群有司,此治其小者。
內公府,外刺部,此治其大者。
治其小,且有屬;治其大,乃無屬;何其輕重勞佚之不侔哉?豈因其故常而恬莫之舉歟?抑舉之未見其益歟?刺部之屬,向嘗增之,直與其長等爾,非所謂屬也。
公府之屬,今或存之,直他官而已,非所謂屬也。
請悉陳前古治大有屬之法,可施於今者,皆何名?何選?何職?古何以有,而今何以無?古何以可,而今何以不可?詳之於說,以究當今之便。
對:竊觀治天下之道,如構室焉,其大者棟也,梁也。
棟
使老者得其養,幼者得其所,此純王之政也。
尚慮其未也,則又尊國老而躬事之,優庶老而時養之。
風行海流,民陶其化,孰有怠於親而慢於長者哉?虞、夏、商、周之盛王,由是道也。
人倫以正,風俗以厚,鰥寡孤獨無不得其養焉。
後世禮廢法壞,教化不明,播棄其老,饑寒轉死者往往而是。
嗚呼!率是而行,而欲王道之成,猶卻行而求及前,抑有甚焉爾。
今朝廷清明,政教修舉,方欲稽講墜典,以風天下。
明執事欲將明上意,故訪諸生以古之道,俾講求其說,敢不道其所聞,以禆一二哉? 蓋古者擇三公之有年德者,天子以父事之,謂之三老;孤卿之有年德者,天子以兄事之,謂之五更;皆一人爾。
大夫士之以年緻仕者,亦皆養之於其鄉裡之庠序焉。
所處:則有虞氏,國老養於上庠,庶老養於下庠;夏後氏,國老養於東序,庶老養於西序;商人,國老養於右學,庶老養於左學;周人,國老養於東膠,庶老養於虞庠是也。
所服:則深燕縞玄之衣,四代所服也。
所食:則饗燕食之禮,三代之制也,周人修而兼用之。
一歲所行之數:則《禮》所謂春饗孤子,秋饗耆老,與夫釋菜釋奠之禮,亦其時乎!此古之略也。
若夫潤飾之,則在乎時矣。
謹對。
第二道 問:昔者孔子傷時王之無政而作《春秋》,所以褒善貶惡,為後王法也。
自去聖既遠,諸儒異論,聖人之法得之者寡。
至唐陸質學於啖、趙,號為達者,其存書有《纂例》、《微旨》、《義統》,今之學者莫不觀焉。
若夫諸儒之所失,與陸氏之所得,學者必有所取舍也。
試為條其大要,庶以質其是非。
對:《春秋》何為而作哉?其王道之不行乎!孟子有言曰「《春秋》,天子之事」是也。
去聖逾遠,諸儒紛紜,家執異論,人為殊說,互相彈射,甚於仇讎。
開元秘書言《春秋》者,蓋七百餘家矣。
然聖人之法,得者至寡,至於棄經任傳,雜以符緯,膠固不通,使聖人之心鬱而不顯。
籲!可痛也。
獨唐陸淳得啖先生、趙夫子而師之,講求其學,積三十年,始大光瑩,絕出於諸家外。
雖未能盡聖作之蘊,然其攘異端,開正途,功亦大矣。
惜夫其書之粹者,在乎《集傳》,而世微其傳矣。
今所存者,請概言其一二,亦可以觀其道之所至焉。
《春秋》之法,大者在乎侵伐戰取,圍入執殺,盟會如聘,禘郊蒸嘗,歸復入納,災異賦役焉。
然諸家之論,前矛後盾,未見其能一也。
其間書侵者五十七,伐者二百一十三;書圍者四十四,入者二十七。
聖人之意,其詳其備也如是。
豈苟然哉?蓋誅其禍亂之道耳。
彼豈有是哉?先儒徒隨事而傳之,《三傳》往往從而美之者有矣,未有一言發明聖人誅之之心者也。
獨陸君用啖氏之說曰:《春秋》紀師,何無曲直之辭?曰一之也。
不一則禍亂之門辟矣。
若夫其差者甚者,則在乎其文矣。
此則見聖人絕惡之源,原情之法,此表裏之論也。
其餘若盟若會,其法皆用是也。
禘郊之義,詭譎殊狀:左氏之文,略而不解;公、穀之論,泥而失真;何、杜之流,泛泛其間耳。
陸氏之學,獨能斥先鄭之失,明諸侯之僭,謂禘為王者之祭,明郊非周公之志,皆足以見其所存之博大,得聖師救亂明上下之心也。
餘若書鄭伯之克,謂克下之辭,明君臣之義,異乎所謂「如二君」與「能殺者」屑屑之論矣。
書次於郎,則言非有俟而次,則意將為賊爾,防兵亂之源,殊乎所謂過信次止者區區之談矣。
發言侵言伐之例,則曰無名行師與稱罪緻討之異,遠乎闊略之言,賊害之語矣。
且取邑之條,則雲力得之,不是其專奪,異乎不用師徒,不宜取之淺矣。
其餘稱將稱師,紀名紀氏之類,亦皆度越於諸家遠甚。
旨義之眾,莫可歷數。
要其歸,以聖人之道公,不以已得他見而立異,故其所造也遠,而所得也深。
噫!聖門之學,吾不得而見焉,幸得見其幾者矣。
則子厚之願掃其門,宜乎!對問之下,不能詳悉,故獻其略。
謹對。
第三道 問:官之有屬,猶身之有臂,臂之有指也。
自建官以來,未有無屬焉者也。
舉今之官,則治其小者有屬,治其大者無屬。
外郡縣,內群有司,此治其小者。
內公府,外刺部,此治其大者。
治其小,且有屬;治其大,乃無屬;何其輕重勞佚之不侔哉?豈因其故常而恬莫之舉歟?抑舉之未見其益歟?刺部之屬,向嘗增之,直與其長等爾,非所謂屬也。
公府之屬,今或存之,直他官而已,非所謂屬也。
請悉陳前古治大有屬之法,可施於今者,皆何名?何選?何職?古何以有,而今何以無?古何以可,而今何以不可?詳之於說,以究當今之便。
對:竊觀治天下之道,如構室焉,其大者棟也,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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