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心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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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皆先說空理,然後再廣列應行之事。
此經亦然。
第二節至第八節,皆示所應行之事,絕非以空為究竟也。
古人雲:“上智知空而進德,下愚知空而廢業。
”即此義也。
若執空以為究竟,則佛法所絕不許,斥為“著空魔”,斥為“堕頑空”。
由此空見而撥無因果,即造極惡之重業矣。
是事關系甚大,故略為解釋,以息群疑。
李叔同書法 第二節 常修少欲覺(以下七節,每節中皆可分為“示過”、“止行”兩段。
) 生死疲勞 輪回六道不絕也。
無為 即是無我之理。
能修少欲,則可以悟無為而身心得自在矣。
第三節 知足守道覺 唯慧是業“慧”者,如第一節所示。
非世俗之智慧也。
第四節 當行精進覺 煩惱 四魔 陰界“煩惱”者,見思二惑。
“四魔”者,一煩惱魔、二五陰魔、三死魔、四天魔。
“陰”者五陰。
“界”者十八界。
其義甚繁,不能詳釋。
約大意而言,此指精進用功時,漸次所脫離之種種障礙也。
第五節 多聞智慧覺 愚癡生死 因愚癡而流轉輪回。
廣學多聞 正約佛法而言。
若已通佛法者,亦可兼學世俗學問,以為弘揚佛法之工具。
智慧 如第一節所示。
辯才 善巧說法之才能也。
已得智慧者乃有之。
與世俗之口才大異。
大樂 指成佛而言,即是佛果所具之德也。
非世俗之樂。
第六節 布施平等覺 舊惡 約已改過者言。
佛謂能改過者是謂智人。
惡人 約未改過者言。
其人即無一毫之善可取,亦應觀其佛性而贊歎之。
不應起嗔心。
第七節 出家梵行覺 五欲 财、色、飲食、名、睡眠。
三衣 五衣、七衣、大衣。
守道等三句 上二句自行,下一句化他。
守道清白 趣向菩提,不雜名利心。
梵行高遠 唯求佛果,不起二乘心。
第八節 大心普濟覺 大樂 如前釋。
第三章 結歎又分為四節。
第一節 結成名義 如此八事,(乃至)之所覺悟。
第二節 結成自覺功德 精進行道,(乃至)至涅槃岸。
法身船 指所悟性德。
涅槃岸 指修德所顯。
“涅槃”者,此雲“真解脫”,解脫世間一切纏縛而已。
若雲消極,若雲死滅,則大誤矣。
第三節 結成覺他功德 複還生死,(乃至)修心聖道。
複還生死,度脫衆生 前經雲“漸離生死”,又雲“出陰界獄”等。
或疑是為棄舍衆生,自求安樂。
今閱此文,應知不爾。
依佛法之常途次第,先能自覺,乃可覺他。
上節之文,已明究竟解脫生死,自覺圓滿。
故此節文,即明複還生死,而覺他也。
若不能徹底真實自覺,而能徹底真實覺他者,無有是處。
第四節 結成誦念功德(即前文雲“至心誦念,八大人覺”也。
) 若佛弟子,(乃至)常住快樂。
快樂 與前“大樂”同。
以上略釋全經竟。
跋 衰老日甚,體倦神昏。
勉強錄此,蕪雜無次,訛誤不免。
此稿未可刊布流傳,唯由友人收存以留紀念可耳。
壬午八月十三日書竟并記,弘一。
(本文為弘一法師1942年9月22日撰錄,24日講于泉州溫陵養老院) 境由心生 自今日始,講三日,先說此次講經之方法。
《心經》雖僅二百餘字,攝全部佛法。
講非數日,一二月,至少須一年。
今講三日,豈能盡。
僅說簡略大意,及用通俗的淺顯講法。
(無深文奧義,不釋名相,一解大科。
) 效果: (一)令粗解法者及未學法者,皆稍得利益。
(二)又對常人(已信佛法)僅謂《心經》為空者,加以糾正。
(三)又對常人(未信佛法)謂佛法為消極者,加以辨正。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原文 觀自在菩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
舍利子,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亦複如是。
舍利子,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
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
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
無苦集滅道,無智亦無得。
以無所得故,菩提薩埵,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心無挂礙,無挂礙故,無有恐怖,遠離颠倒夢想,究竟涅槃。
三世諸佛,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故知般若波羅蜜多,是大神咒,是大明咒,是無上咒,是無等等咒,能除一切苦,真實不虛。
故說般若波羅蜜多咒,即說咒曰:揭谛揭谛,波羅揭谛,波羅僧揭谛,菩提薩婆诃。
(先經題,後經文。
)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前七字為别題,後一字為總題。
般若:梵語也,譯為智慧: 弘一法師手書《心經》 波羅蜜多:譯為到彼岸(就一事之圓滿成功言)。
若以渡河為喻: 動身處——此岸。
欲到處——彼岸。
以舟渡河竟——到彼岸。
約法言之: 《心經》内文 此岸——輪回生死。
須依般若舟,乃能渡到彼岸。
彼岸——圓滿佛果,而離苦得樂。
心:有數釋。
一釋心乃比喻之辭,即是般若波羅蜜多之心。
(心為一身之必要,此經為般若之精要。
) 案,般若部于佛法中甚為重要。
佛說法四十九年,說般若者二十二年。
而所說《大般若經》六百卷,亦為藏經中最大之部。
《心經》雖二百餘字,能包六百卷《大般若》義,毫無遺漏,故曰心也。
經:梵語修多羅,此翻契經。
契為契理契機。
經謂貫穿攝化。
經者,織物之直線也。
與橫線之緯對。
此外尚有種種解釋。
此經有數譯(七譯),今常誦者,為唐三藏法師玄奘所譯。
已略釋經題竟。
于講正文之前,先應注意者。
研習《心經》者最應注意不可着空見。
因常人聞說空義,誤以為着空之見。
此乃大誤,且極危險。
經雲:“甯起有見如須彌山,不起空見如芥子許。
”因起有見者,着有而修善業,猶報在人天。
若着空見者,撥無因果,則直趣泥犁。
故斷不可着空見也。
若再進而言之,空見既不可着,有見亦非盡善。
應一不着有,二亦不着空,乃為宜也。
李叔同繪畫作品 (一)若着有者,執人我皆實有。
既分人我,則有彼此。
不能大公無私,不能有無我之偉大精神,故不可着有。
須忘人我,乃能成就利生之大事業。
(二)若着空,如前所說,撥無因果且不談。
即二乘人僅得空慧而着偏空者,亦不能作利生事業也。
真空者,即有之空,雖不妨假說有人我,但不執着其相。
妙有者,即空之有,雖不執着其相,亦不妨假說有人我。
如是終日度生,實無所度。
雖無所度,而又決非棄舍不為。
若解此意,則常人所謂利益衆生者,能力薄弱、範圍小、時不久、不徹底。
若欲能力不薄弱,範圍大者,須學佛法。
了解真空妙有之理,精進修行,如此乃能完成利生之大事業也。
或疑《心經》少說有,多說空者,因常人多着于有,對症下藥,故多說空。
雖說空,乃即有之空,是真空也。
若見此真空,即真空不空。
因有此空,将來作利生事業乃成十分圓滿。
合前(三)非消極者,是積極,當可了然。
世人之積極,不過積極于暫時,佛法乃永久。
般若法門具有空與不空二義,以無所得,故已前之經文,皆從般若之空一方面說。
依此空義,于常人所執着之妄見,打破消滅一掃而空,使破壞至于徹底。
菩提薩埵以下,是從般若不空方面說,複依此不空義,而熾然上求佛法,下化衆生,以完成其圓滿之建設。
亦猶世間行事,先将不良之習慣等一一推翻,然後良好建設乃得實現也。
世有謂佛法唯是消極者,皆由不知佛法之全系統及其精神所在,故有此誤解也。
今講正文,講時分科。
今唯略舉大科,不細分。
再就說法之由序言,按宋施護譯本先雲,世尊在靈鹫山中入三摩提。
(三昧、譯言正定等)舍利子白觀自在菩薩言:若有欲修學甚深般若法門者,當雲何修學?而觀自在菩薩遂說此經雲雲。
觀自在菩薩 菩薩:“菩提薩埵”之省文,是梵語。
此外有多釋。
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 照見五蘊皆空 五蘊,即舊譯之五陰也。
世間萬法無盡。
欲研高深哲理及正當人生觀。
應先于萬法有整個之認識,有統一之概念。
佛法既含有高深之哲理及正當人生觀,應知亦爾。
此五蘊,即佛教用以總括世間萬法者。
故僅研五蘊,與研究一切萬法無異。
蘊者,蘊藏積聚也。
五蘊亦稱為五法聚,亦即五類之義。
乃将一切精神物質之法歸納于此五類中也。
李叔同書法 空,此空之真理及境界,須行深般若時,乃能親見實證。
今且就可能之範圍略說。
五蘊中最難了解其為空者,即色蘊。
因有物質,有阻礙,似非空也。
凡夫迷之,認為實有,起諸分别。
其實乃空。
且舉二義。
(一)無常 若色真實不虛者,應常恒不變,但外境之色蘊,乃息息變動。
山河大地因有滄海桑田之感,即我自身,今年去年,今月上月,今日昨日,所謂我者亦不相同。
即我鼻中出入息,此一息我,非前一息我。
後一息我,非此一息我。
因于此一息中,我身已起無數變化。
最顯者,我全身之血,因此一呼吸遂變其性質成分,位置及工作也。
若進言之,匪唯一息有此變化,即刹那中亦悉爾也。
既常常變化,故知是空。
(二)所見不同 若色真實不空者,應何時何人所見悉同? 但我等外境之色蘊,乃依時依人而異。
故外境之色,唯是我識妄認,非有真實。
有如喜時,覺天地皆春;憂時,覺景物愁慘。
于同一境中,一喜一憂,所見各異。
既所見不同,故知是空。
上略舉二義,未能詳盡。
既知色空,其他無物質無阻礙之受想行識,謂為是空,可無疑矣。
照見者非肉眼所見,明見也。
度一切苦厄 苦——生死苦果。
厄——煩惱苦因,能厄縛衆生。
此二皆由五蘊不空而起。
由妄認五蘊不空,即生貪嗔癡等煩惱。
由有煩惱,即種苦因;由種苦因,即有苦果。
度——若照見五蘊皆空,自能解脫一切苦厄。
解脫者,超出也。
以上為結經家叙引,以下乃正說般若。
皆觀自在菩薩所說,故先呼舍利子名。
舍利子 是佛之大弟子,舍利,此雲百舌鳥,其母辯才聰俐,以此鳥為名。
舍利子又依母為名,故名舍利子。
以上皆依法華玄贊釋。
李叔同書法 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即前雲五蘊皆空之真理,以五蘊與空對觀,顯明空義。
能知色不異空,無聲色貨利可貪,無五欲塵勞可戀。
即出凡夫境界。
能知空不異色,不入二乘涅槃,而化度衆生。
即出二乘境界。
如是乃菩薩之行也。
故應于“不異”與“即是”二義詳研,不得僅觀空之一邊,乃善學般若者也。
不異——粗淺色與空互較不異。
仍是二事。
即是——深密色與空相即。
空依色、色依空、非空外色、非色外空。
乃是一事。
受想行識,亦複如是 依上所雲不異,即是二者觀之。
五蘊乃根本空,徹底空。
舍利子,是諸法空相。
諸法,前言五蘊,此言諸法,無有異也。
空相,此相字宜注意,上段說諸法空性,此處說諸法空相。
所謂空者,非是空,是諸法之上有所顯之空,是離空有二邊之空。
最宜注意。
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
菩薩依般若之妙用,既照見五蘊皆空,則無生滅諸相。
故雲“不生”等也。
五蘊不空&rarr執着我見&rarr起分别心&rarr生滅等相。
五蘊空&rarr不執着我見&rarr不起分别心&rarr諸法空相、不生不滅等。
由此可知生死即涅槃,煩惱即菩提,衆生即佛,而不厭離生死,怖畏煩惱,舍棄衆生。
乃能證不生等境界。
如此乃是菩薩,乃是般若,乃是自在。
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
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
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
以下廣說 分為三段: 雖分三科,皆總括一切法而說。
因學者根器不同,而開合有異耳。
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
無苦集滅道。
此乃空二乘法,上四句約緣覺言,下一句約聲聞言。
緣覺者,常觀十二因緣而悟道。
聲聞者(聞佛聲教),觀四谛而悟道。
此十二因緣,乃說人生之生死苦果之起源及次序。
藉流轉、還滅二門以顯示世間及出世間法。
流轉者,“無明”乃至“老死”之世間法。
還滅者,“無明盡”乃至“老死盡”之出世間法。
若行般若者,世間法空。
故經雲:“無無明”,“乃至無老死”。
出世間法亦空。
故經雲:“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盡”。
亦分二門,前二流轉,後二還滅。
若行般若者,世間及出世間法皆空。
故經雲:“無苦集滅道。
” 無智亦無得,以無所得故。
此乃空大乘法。
大乘菩薩求種種智,以期證得佛果。
故超出聲聞、緣覺之境界。
但所謂“智”,所謂“得”,皆不應執着。
所謂“智”者,用以破迷。
迷時說有智,悟時即不待言,故雲“無智”。
所謂“得”者,乃對未得而言。
既得之後,便知此事本來具足,在凡不減,在聖不增,亦無所謂得,故雲“無得”。
“以無所得故”一句,證其空之所以。
李叔同繪畫作品 以上經文中,“無”字甚多,亦應與前“空”字解釋相同。
乃即有之無,非尋常有無之無也。
若常人觀之,以為無所得,則實有一無所得在,即有一無所得可得,非真無所得也。
若真無所得,或亦即是有所得。
觀下文所雲佛與菩薩所得可知。
菩提薩埵,乃至三藐三菩提。
“菩提薩埵”等,說菩薩乘依般若而得之益。
“三世諸佛”等,說佛乘依般若而得之益。
菩提薩埵,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心無挂礙。
無挂礙故,無有恐怖,遠離颠倒夢想,究竟涅槃。
“菩提薩埵”,即“菩薩”之具文。
“挂礙”的“挂”即牽挂;“礙”即妨礙。
意謂由于物欲牽挂妨礙,所以不得自在。
“恐怖”,即驚恐怖畏的意思,心中驚慌,當然不得安樂。
“無挂礙故,無有恐怖”有了情感便會執着和牽挂,害怕失去當下所擁有的一切,從而千方百計地要保護自己所用的,為此,耗盡心機,終日生活在擔心和恐怖中。
而有覺悟的人看破世間的榮辱得失、是非曲折,放棄執着,無所牽挂,自然也就沒有了恐懼和擔憂,即使面對死亡,亦能如視“未來”一般自在。
“颠倒”,不平順,不安定;“夢想”,不符合真實的妄想,錯亂之想;“究竟”,達到至極地位。
“遠離颠倒夢想,究竟涅槃”:颠倒夢想,是錯誤的想法,是不現實的想法,佛家稱為“妄想”。
世人都生于妄想中。
欲望為妄想的動力,執着為妄想的助緣。
欲望推到了妄想的産生,又因執着而不斷增強,執着有多深,妄想就有多大。
執着于權力的人,有對于權力的妄想;執着于科學的人,有對于科學的妄想;執着于宗教信仰的人,有對于宗教信仰的妄想;執着于政治的人,有對于政治的妄想。
總之,世人的世界也是“妄想的世界”。
“妄想的世界”是為自己意識構造的世界,因之,世人無法正确地認識宇宙人生的真實。
以妄想之心去認識世界,所看到的自然是妄境,一如“隔紗觀月”,自然無法透徹真實。
正因“妄想”讓人疲于奔命、勞苦憂患,滋生種種的煩惱,我們才要“遠離颠倒夢想”。
究竟涅槃:梵語涅槃,梵文名Nirvana,意譯作滅,寂滅,滅度,也譯為“圓寂”。
滅是滅除對擁有的執着,滅除煩惱,滅除牽挂,滅除恐怖,滅除颠倒夢想,超越生死,證得涅槃。
涅槃是宇宙人生真實相。
三世諸佛,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阿耨多羅”者,無上也。
“三藐三菩提”者,正等正覺也。
故知般若波羅蜜多,是大神咒,是大明咒,是無上咒,是無等等咒,能除一切苦,真實不虛。
“咒”者,秘密不可思議,功能殊勝。
此經是經,而今又稱為咒者,極言其神效之速也。
“是大神咒”者,稱其能破煩惱,神妙難測。
“是大明咒”者,稱其能破無明,照滅癡暗。
“是無上咒”者,稱其令因行滿,至理無加。
“是無等等咒”者,稱其令果德圓,妙覺無等。
“真實不虛”者,約般若體。
“能除一切苦”者,約般若用。
故說般若波羅蜜多咒。
即說咒曰:揭谛揭谛,波羅揭谛,波羅僧揭谛,菩提薩婆诃。
以上說顯了般若竟,此說秘密般若。
般若之妙義妙用,前已說竟。
尚有難于言說思想者,故續說之。
咒文依例不釋。
但當誦持,自獲利益。
此經亦然。
第二節至第八節,皆示所應行之事,絕非以空為究竟也。
古人雲:“上智知空而進德,下愚知空而廢業。
”即此義也。
若執空以為究竟,則佛法所絕不許,斥為“著空魔”,斥為“堕頑空”。
由此空見而撥無因果,即造極惡之重業矣。
是事關系甚大,故略為解釋,以息群疑。
李叔同書法 第二節 常修少欲覺(以下七節,每節中皆可分為“示過”、“止行”兩段。
) 生死疲勞 輪回六道不絕也。
無為 即是無我之理。
能修少欲,則可以悟無為而身心得自在矣。
第三節 知足守道覺 唯慧是業“慧”者,如第一節所示。
非世俗之智慧也。
第四節 當行精進覺 煩惱 四魔 陰界“煩惱”者,見思二惑。
“四魔”者,一煩惱魔、二五陰魔、三死魔、四天魔。
“陰”者五陰。
“界”者十八界。
其義甚繁,不能詳釋。
約大意而言,此指精進用功時,漸次所脫離之種種障礙也。
第五節 多聞智慧覺 愚癡生死 因愚癡而流轉輪回。
廣學多聞 正約佛法而言。
若已通佛法者,亦可兼學世俗學問,以為弘揚佛法之工具。
智慧 如第一節所示。
辯才 善巧說法之才能也。
已得智慧者乃有之。
與世俗之口才大異。
大樂 指成佛而言,即是佛果所具之德也。
非世俗之樂。
第六節 布施平等覺 舊惡 約已改過者言。
佛謂能改過者是謂智人。
惡人 約未改過者言。
其人即無一毫之善可取,亦應觀其佛性而贊歎之。
不應起嗔心。
第七節 出家梵行覺 五欲 财、色、飲食、名、睡眠。
三衣 五衣、七衣、大衣。
守道等三句 上二句自行,下一句化他。
守道清白 趣向菩提,不雜名利心。
梵行高遠 唯求佛果,不起二乘心。
第八節 大心普濟覺 大樂 如前釋。
第三章 結歎又分為四節。
第一節 結成名義 如此八事,(乃至)之所覺悟。
第二節 結成自覺功德 精進行道,(乃至)至涅槃岸。
法身船 指所悟性德。
涅槃岸 指修德所顯。
“涅槃”者,此雲“真解脫”,解脫世間一切纏縛而已。
若雲消極,若雲死滅,則大誤矣。
第三節 結成覺他功德 複還生死,(乃至)修心聖道。
複還生死,度脫衆生 前經雲“漸離生死”,又雲“出陰界獄”等。
或疑是為棄舍衆生,自求安樂。
今閱此文,應知不爾。
依佛法之常途次第,先能自覺,乃可覺他。
上節之文,已明究竟解脫生死,自覺圓滿。
故此節文,即明複還生死,而覺他也。
若不能徹底真實自覺,而能徹底真實覺他者,無有是處。
第四節 結成誦念功德(即前文雲“至心誦念,八大人覺”也。
) 若佛弟子,(乃至)常住快樂。
快樂 與前“大樂”同。
以上略釋全經竟。
跋 衰老日甚,體倦神昏。
勉強錄此,蕪雜無次,訛誤不免。
此稿未可刊布流傳,唯由友人收存以留紀念可耳。
壬午八月十三日書竟并記,弘一。
(本文為弘一法師1942年9月22日撰錄,24日講于泉州溫陵養老院) 境由心生 自今日始,講三日,先說此次講經之方法。
《心經》雖僅二百餘字,攝全部佛法。
講非數日,一二月,至少須一年。
今講三日,豈能盡。
僅說簡略大意,及用通俗的淺顯講法。
(無深文奧義,不釋名相,一解大科。
) 效果: (一)令粗解法者及未學法者,皆稍得利益。
(二)又對常人(已信佛法)僅謂《心經》為空者,加以糾正。
(三)又對常人(未信佛法)謂佛法為消極者,加以辨正。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原文 觀自在菩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
舍利子,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亦複如是。
舍利子,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
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
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
無苦集滅道,無智亦無得。
以無所得故,菩提薩埵,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心無挂礙,無挂礙故,無有恐怖,遠離颠倒夢想,究竟涅槃。
三世諸佛,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故知般若波羅蜜多,是大神咒,是大明咒,是無上咒,是無等等咒,能除一切苦,真實不虛。
故說般若波羅蜜多咒,即說咒曰:揭谛揭谛,波羅揭谛,波羅僧揭谛,菩提薩婆诃。
(先經題,後經文。
)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前七字為别題,後一字為總題。
般若:梵語也,譯為智慧: 弘一法師手書《心經》 波羅蜜多:譯為到彼岸(就一事之圓滿成功言)。
若以渡河為喻: 動身處——此岸。
欲到處——彼岸。
以舟渡河竟——到彼岸。
約法言之: 《心經》内文 此岸——輪回生死。
須依般若舟,乃能渡到彼岸。
彼岸——圓滿佛果,而離苦得樂。
心:有數釋。
一釋心乃比喻之辭,即是般若波羅蜜多之心。
(心為一身之必要,此經為般若之精要。
) 案,般若部于佛法中甚為重要。
佛說法四十九年,說般若者二十二年。
而所說《大般若經》六百卷,亦為藏經中最大之部。
《心經》雖二百餘字,能包六百卷《大般若》義,毫無遺漏,故曰心也。
經:梵語修多羅,此翻契經。
契為契理契機。
經謂貫穿攝化。
經者,織物之直線也。
與橫線之緯對。
此外尚有種種解釋。
此經有數譯(七譯),今常誦者,為唐三藏法師玄奘所譯。
已略釋經題竟。
于講正文之前,先應注意者。
研習《心經》者最應注意不可着空見。
因常人聞說空義,誤以為着空之見。
此乃大誤,且極危險。
經雲:“甯起有見如須彌山,不起空見如芥子許。
”因起有見者,着有而修善業,猶報在人天。
若着空見者,撥無因果,則直趣泥犁。
故斷不可着空見也。
若再進而言之,空見既不可着,有見亦非盡善。
應一不着有,二亦不着空,乃為宜也。
李叔同繪畫作品 (一)若着有者,執人我皆實有。
既分人我,則有彼此。
不能大公無私,不能有無我之偉大精神,故不可着有。
須忘人我,乃能成就利生之大事業。
(二)若着空,如前所說,撥無因果且不談。
即二乘人僅得空慧而着偏空者,亦不能作利生事業也。
真空者,即有之空,雖不妨假說有人我,但不執着其相。
妙有者,即空之有,雖不執着其相,亦不妨假說有人我。
如是終日度生,實無所度。
雖無所度,而又決非棄舍不為。
若解此意,則常人所謂利益衆生者,能力薄弱、範圍小、時不久、不徹底。
若欲能力不薄弱,範圍大者,須學佛法。
了解真空妙有之理,精進修行,如此乃能完成利生之大事業也。
或疑《心經》少說有,多說空者,因常人多着于有,對症下藥,故多說空。
雖說空,乃即有之空,是真空也。
若見此真空,即真空不空。
因有此空,将來作利生事業乃成十分圓滿。
合前(三)非消極者,是積極,當可了然。
世人之積極,不過積極于暫時,佛法乃永久。
般若法門具有空與不空二義,以無所得,故已前之經文,皆從般若之空一方面說。
依此空義,于常人所執着之妄見,打破消滅一掃而空,使破壞至于徹底。
菩提薩埵以下,是從般若不空方面說,複依此不空義,而熾然上求佛法,下化衆生,以完成其圓滿之建設。
亦猶世間行事,先将不良之習慣等一一推翻,然後良好建設乃得實現也。
世有謂佛法唯是消極者,皆由不知佛法之全系統及其精神所在,故有此誤解也。
今講正文,講時分科。
今唯略舉大科,不細分。
再就說法之由序言,按宋施護譯本先雲,世尊在靈鹫山中入三摩提。
(三昧、譯言正定等)舍利子白觀自在菩薩言:若有欲修學甚深般若法門者,當雲何修學?而觀自在菩薩遂說此經雲雲。
觀自在菩薩 菩薩:“菩提薩埵”之省文,是梵語。
此外有多釋。
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 照見五蘊皆空 五蘊,即舊譯之五陰也。
世間萬法無盡。
欲研高深哲理及正當人生觀。
應先于萬法有整個之認識,有統一之概念。
佛法既含有高深之哲理及正當人生觀,應知亦爾。
此五蘊,即佛教用以總括世間萬法者。
故僅研五蘊,與研究一切萬法無異。
蘊者,蘊藏積聚也。
五蘊亦稱為五法聚,亦即五類之義。
乃将一切精神物質之法歸納于此五類中也。
李叔同書法 空,此空之真理及境界,須行深般若時,乃能親見實證。
今且就可能之範圍略說。
五蘊中最難了解其為空者,即色蘊。
因有物質,有阻礙,似非空也。
凡夫迷之,認為實有,起諸分别。
其實乃空。
且舉二義。
(一)無常 若色真實不虛者,應常恒不變,但外境之色蘊,乃息息變動。
山河大地因有滄海桑田之感,即我自身,今年去年,今月上月,今日昨日,所謂我者亦不相同。
即我鼻中出入息,此一息我,非前一息我。
後一息我,非此一息我。
因于此一息中,我身已起無數變化。
最顯者,我全身之血,因此一呼吸遂變其性質成分,位置及工作也。
若進言之,匪唯一息有此變化,即刹那中亦悉爾也。
既常常變化,故知是空。
(二)所見不同 若色真實不空者,應何時何人所見悉同? 但我等外境之色蘊,乃依時依人而異。
故外境之色,唯是我識妄認,非有真實。
有如喜時,覺天地皆春;憂時,覺景物愁慘。
于同一境中,一喜一憂,所見各異。
既所見不同,故知是空。
上略舉二義,未能詳盡。
既知色空,其他無物質無阻礙之受想行識,謂為是空,可無疑矣。
照見者非肉眼所見,明見也。
度一切苦厄 苦——生死苦果。
厄——煩惱苦因,能厄縛衆生。
此二皆由五蘊不空而起。
由妄認五蘊不空,即生貪嗔癡等煩惱。
由有煩惱,即種苦因;由種苦因,即有苦果。
度——若照見五蘊皆空,自能解脫一切苦厄。
解脫者,超出也。
以上為結經家叙引,以下乃正說般若。
皆觀自在菩薩所說,故先呼舍利子名。
舍利子 是佛之大弟子,舍利,此雲百舌鳥,其母辯才聰俐,以此鳥為名。
舍利子又依母為名,故名舍利子。
以上皆依法華玄贊釋。
李叔同書法 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即前雲五蘊皆空之真理,以五蘊與空對觀,顯明空義。
能知色不異空,無聲色貨利可貪,無五欲塵勞可戀。
即出凡夫境界。
能知空不異色,不入二乘涅槃,而化度衆生。
即出二乘境界。
如是乃菩薩之行也。
故應于“不異”與“即是”二義詳研,不得僅觀空之一邊,乃善學般若者也。
不異——粗淺色與空互較不異。
仍是二事。
即是——深密色與空相即。
空依色、色依空、非空外色、非色外空。
乃是一事。
受想行識,亦複如是 依上所雲不異,即是二者觀之。
五蘊乃根本空,徹底空。
舍利子,是諸法空相。
諸法,前言五蘊,此言諸法,無有異也。
空相,此相字宜注意,上段說諸法空性,此處說諸法空相。
所謂空者,非是空,是諸法之上有所顯之空,是離空有二邊之空。
最宜注意。
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
菩薩依般若之妙用,既照見五蘊皆空,則無生滅諸相。
故雲“不生”等也。
五蘊不空&rarr執着我見&rarr起分别心&rarr生滅等相。
五蘊空&rarr不執着我見&rarr不起分别心&rarr諸法空相、不生不滅等。
由此可知生死即涅槃,煩惱即菩提,衆生即佛,而不厭離生死,怖畏煩惱,舍棄衆生。
乃能證不生等境界。
如此乃是菩薩,乃是般若,乃是自在。
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
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
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
以下廣說 分為三段: 雖分三科,皆總括一切法而說。
因學者根器不同,而開合有異耳。
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
無苦集滅道。
此乃空二乘法,上四句約緣覺言,下一句約聲聞言。
緣覺者,常觀十二因緣而悟道。
聲聞者(聞佛聲教),觀四谛而悟道。
此十二因緣,乃說人生之生死苦果之起源及次序。
藉流轉、還滅二門以顯示世間及出世間法。
流轉者,“無明”乃至“老死”之世間法。
還滅者,“無明盡”乃至“老死盡”之出世間法。
若行般若者,世間法空。
故經雲:“無無明”,“乃至無老死”。
出世間法亦空。
故經雲:“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盡”。
亦分二門,前二流轉,後二還滅。
若行般若者,世間及出世間法皆空。
故經雲:“無苦集滅道。
” 無智亦無得,以無所得故。
此乃空大乘法。
大乘菩薩求種種智,以期證得佛果。
故超出聲聞、緣覺之境界。
但所謂“智”,所謂“得”,皆不應執着。
所謂“智”者,用以破迷。
迷時說有智,悟時即不待言,故雲“無智”。
所謂“得”者,乃對未得而言。
既得之後,便知此事本來具足,在凡不減,在聖不增,亦無所謂得,故雲“無得”。
“以無所得故”一句,證其空之所以。
李叔同繪畫作品 以上經文中,“無”字甚多,亦應與前“空”字解釋相同。
乃即有之無,非尋常有無之無也。
若常人觀之,以為無所得,則實有一無所得在,即有一無所得可得,非真無所得也。
若真無所得,或亦即是有所得。
觀下文所雲佛與菩薩所得可知。
菩提薩埵,乃至三藐三菩提。
“菩提薩埵”等,說菩薩乘依般若而得之益。
“三世諸佛”等,說佛乘依般若而得之益。
菩提薩埵,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心無挂礙。
無挂礙故,無有恐怖,遠離颠倒夢想,究竟涅槃。
“菩提薩埵”,即“菩薩”之具文。
“挂礙”的“挂”即牽挂;“礙”即妨礙。
意謂由于物欲牽挂妨礙,所以不得自在。
“恐怖”,即驚恐怖畏的意思,心中驚慌,當然不得安樂。
“無挂礙故,無有恐怖”有了情感便會執着和牽挂,害怕失去當下所擁有的一切,從而千方百計地要保護自己所用的,為此,耗盡心機,終日生活在擔心和恐怖中。
而有覺悟的人看破世間的榮辱得失、是非曲折,放棄執着,無所牽挂,自然也就沒有了恐懼和擔憂,即使面對死亡,亦能如視“未來”一般自在。
“颠倒”,不平順,不安定;“夢想”,不符合真實的妄想,錯亂之想;“究竟”,達到至極地位。
“遠離颠倒夢想,究竟涅槃”:颠倒夢想,是錯誤的想法,是不現實的想法,佛家稱為“妄想”。
世人都生于妄想中。
欲望為妄想的動力,執着為妄想的助緣。
欲望推到了妄想的産生,又因執着而不斷增強,執着有多深,妄想就有多大。
執着于權力的人,有對于權力的妄想;執着于科學的人,有對于科學的妄想;執着于宗教信仰的人,有對于宗教信仰的妄想;執着于政治的人,有對于政治的妄想。
總之,世人的世界也是“妄想的世界”。
“妄想的世界”是為自己意識構造的世界,因之,世人無法正确地認識宇宙人生的真實。
以妄想之心去認識世界,所看到的自然是妄境,一如“隔紗觀月”,自然無法透徹真實。
正因“妄想”讓人疲于奔命、勞苦憂患,滋生種種的煩惱,我們才要“遠離颠倒夢想”。
究竟涅槃:梵語涅槃,梵文名Nirvana,意譯作滅,寂滅,滅度,也譯為“圓寂”。
滅是滅除對擁有的執着,滅除煩惱,滅除牽挂,滅除恐怖,滅除颠倒夢想,超越生死,證得涅槃。
涅槃是宇宙人生真實相。
三世諸佛,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阿耨多羅”者,無上也。
“三藐三菩提”者,正等正覺也。
故知般若波羅蜜多,是大神咒,是大明咒,是無上咒,是無等等咒,能除一切苦,真實不虛。
“咒”者,秘密不可思議,功能殊勝。
此經是經,而今又稱為咒者,極言其神效之速也。
“是大神咒”者,稱其能破煩惱,神妙難測。
“是大明咒”者,稱其能破無明,照滅癡暗。
“是無上咒”者,稱其令因行滿,至理無加。
“是無等等咒”者,稱其令果德圓,妙覺無等。
“真實不虛”者,約般若體。
“能除一切苦”者,約般若用。
故說般若波羅蜜多咒。
即說咒曰:揭谛揭谛,波羅揭谛,波羅僧揭谛,菩提薩婆诃。
以上說顯了般若竟,此說秘密般若。
般若之妙義妙用,前已說竟。
尚有難于言說思想者,故續說之。
咒文依例不釋。
但當誦持,自獲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