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孔子之精神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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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多,為練制炸彈的預備。

    年長而根底較深的學生如周怒濤等,亦介紹入同盟會,參加秘密小組。

     我三十九歲(前七年),又離愛國女學。

    嗣後由徐紫則、吳書箴、蔣竹莊諸君相繼主持,愛國女學始漸成普通中學,而脫去從前革命性的特殊教育了。

     四十歲(前六年),我到北京,在譯學館任教習,講授國文及西洋史,僅一學期,所編講義未完,即離館。

     四十一歲至四十五歲(前五年至一年),又為我受教育時期。

    第一年在柏林,習德語。

    後三年,在萊比錫,進大學。

     四十六歲(民國元年),我任教育總長,發表《對于教育方針之意見》,據清季學部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實的五項宗旨而加以修正,改為軍國民教育、實利主義、公民道德、世界觀、美育五項。

    前三項與尚武、尚實、尚公相等,而第四、第五兩項卻完全不同,以忠君與共和政體不合,尊孔與信仰自由相違,所以删去。

    至提出世界觀教育,就是哲學的課程,意在兼采周秦諸子、印度哲學及歐洲哲學以打破二千年來墨守孔學的舊習。

    提出美育,因為美感是普遍性,可以破人我彼此的偏見;美感是超越性,可以破生死利害的顧忌,在教育上應特别注重。

    對于公民道德的綱領,揭法國革命時代所标舉的自由、平等、友愛三項,用古義證明說:“自由者,’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是也;古者蓋謂之義。

    平等者,’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也;古者蓋謂之恕。

    友愛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是也;古者蓋謂之仁。

    ” 學部舊設普通教育、專門教育兩司;改教育部後,我為提倡成人教育、補習教育起見,主張增設社會教育司。

     我與次長範靜生君常持相對的循環論,範君說:“小學沒有辦好,怎麼能有好中學?中學沒有辦好,怎麼能有好大學?所以我們第一步,當先把小學整頓。

    ”我說:“沒有好大學,中學師資哪裡來?沒有好中學,小學師資哪裡來?所以我們第一步,當先把大學整頓。

    ”把兩人的意見合起來,就是自小學以至大學,沒有一方面不整頓。

    不過他的興趣,偏于普通教育,就在普通教育上多參加一點意見。

    我的興趣,偏于高等教育,就在高等教育上多參加一點意見罷了。

     我那時候,鑒于各省所辦的高等學堂,程度不齊,畢業生進大學時,甚感困難,改為大學預科,附屬于大學。

    又鑒于高等師範學校的科學程度太低,規定逐漸停辦;而中學師資,以大學畢業生再修教育學的充之。

    又以國立大學太少,規定于北京外,再在南京、漢口、成都、廣州各設大學一所。

    後來我的朋友胡君适之等,對于停辦各省高等學堂,發見一種缺點,就是每一省會,沒有一種吸集學者的機關,使各省文化進步較緩。

    這個缺點,直到後來各省競設大學時,才算補救過來。

     清季的學制,于大學上,有一通儒院,為大學畢業生研究之所。

    我于大學令中改名為大學院,即在大學中,分設各種研究所。

    并規定大學高級生必須入所研究,俟所研究的問題解決後,始能畢業(此仿德國大學制)。

    但是各大學未能實行。

     清季學制,大學中仿各國神學科的例,于文科外又設經科。

    我以為十四經中,如《易》《論語》《孟子》等,已入哲學系;《詩》《爾雅》,已入文學系;《尚書》、三《禮》《大戴記》、春秋三《傳》,已入史學系;無再設經科的必要,廢止之。

     我認大學為研究學理的機關,要偏重文理兩科,所以于大學令中規定:設法商等科而不設文科者不得為大學;設醫工農等科而不設理科者,亦不得為大學;但此制迄未實行。

    而我于任北大校長時,又覺得文理二科之劃分,甚為勉強;一則科學中如地理、心理等,兼涉文理;二則習文科者不可不兼習理科,習理科者不可不兼習文科。

    所以北大的編制,但分十四系,廢止文理法等科别。

     我五十一歲至五十八歲(民國六年至十二年),任國立北京大學校長。

    民國五年,我在法國,接教育部電,要我回國,任北大校長。

    我遂于冬間回來。

    到上海後,多數友人均勸不可就職,說北大腐敗,恐整頓不了。

    也有少數勸駕的,說:腐敗的總要有人去整頓,不妨試一試。

    我從少數友人的勸,往北京。

     北京大學所以著名腐敗的緣故,因初辦時(稱京師大學堂)設仕學、師範等館,所收的學生,都是京官。

    後來雖逐漸演變,而官僚的習氣,不能洗盡。

    學生對于專任教員,不甚歡迎,較為認真的,且被反對。

    獨于行政、司法界官吏兼任的,特别歡迎;雖時時請假,年年發舊講義,也不讨厭,因有此師生關系,畢業後可為奧援。

    所以學生于講堂上領受講義,及當學期、學年考試時要求題目範圍特别預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