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姜女故事的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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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時音樂界風氣的反映嗎?《淮南子·修務訓》雲: 邯鄲師有出新曲者,讬之李奇;諸人皆争學之。

    後知其非也,而皆棄其曲。

     邯鄲師為什麼要這樣呢?《修務訓》在前面說明道: 世俗之人多尊古而賤今,故為道者必讬之于神農、黃帝後能入說。

    亂闇主高遠其所從來,因而貴之,為學者蔽于論尊其所聞,相與危坐而稱之,正領而誦之。

     讀此,可知音樂界的“讬古改制”,與政治界原無二緻,為的是要引人的注意,受人的尊敬。

    所以杞梁之妻的哭和她的哭的變俗,很有出于韓娥一輩人所為的可能。

    既不是韓娥一輩人所讬,也盡有聽者把他們的哭調與杞梁之妻的故事混合為一的可能。

    何以故?歌者和聽者對于杞梁之妻的觀念,原即是世主和學者對于神農、黃帝的觀念。

     用了這個眼光去看戰國和西漢人對于杞梁之妻的贊歎和稱述,沒有不準的;上文所舉的兩段戰國時的話——“哭之哀”和“善哭而變國俗”——不用說了,我們再去看西漢人的說話。

     《韓詩外傳》的作者韓嬰,是西漢文、景時人,《外傳》上(卷六)引淳于髡的話,作: 杞梁之妻悲哭,而人詠。

     “稱詠”,即是歌吟。

    這是說把她的悲哭作為歌吟。

     《文選》所錄《古詩十九首》中的第五首,《玉台新詠》(卷一)歸入枚乘《雜詩》第一首。

    枚乘亦是西漢文、景時人。

    詩雲: 西北有高樓,上與浮雲齊, 交疏結绮窗,阿閣三重階。

     上有弦歌聲,音響一何悲? 誰能為此曲,無乃杞梁妻! 清商随風發,中曲正徘徊, 一彈再三歎,慷慨有餘哀。

     不惜歌者苦,但傷知音稀, 願為雙鳴鶴,奮翅起高飛! 這寫一個路人聽着高樓上的弦歌聲而凝想道:“哪一位能唱出這樣悲傷慷慨的歌呢,恐怕是杞梁之妻吧?”他叙述這歌聲道:“清商随風發”“慷慨有餘哀”,可見這種歌聲是很激越的。

    又說“中曲正徘徊,一彈再三歎”(歎,是和聲),可見這種歌聲很緩慢的,羨聲很多的,與“曼聲哀哭”的韓娥之聲如出一轍。

     王褒是西漢宣帝時人。

    他做的《洞箫賦》(《文選》卷十七)形容箫聲的美妙道: 鐘期、牙、曠怅然而愕立兮;杞梁之妻不能為其氣! 鐘子期、伯牙、師曠是絲樂方面著名的人,杞梁之妻是歌曲方面著名的人。

    他形容箫聲的美,說它甚至于使得鐘子期等愕立而不敢奏,杞梁之妻失氣而不敢歌。

    在此,可見杞梁之妻的歌是以“氣”擅長的。

    這亦即是“曼聲”之義。

    曼聲,是引聲長吟;長吟必須氣足,故雲“為其氣”。

    十年前,我曾見秦腔女伶小香水的戲。

    她善唱哭頭,有一次演《燒骨記》,一個哭頭竟延長至四五分鐘,高亢處如潮湧,細沉處如泉滴,把怨憤之情不停地吐出,愈久愈緊練,愈緊練愈悲哀,不但歌者須善于運氣,即聽者的吸息亦随着她的歌聲在胸膈間蕩轉而不得吐。

    現在用來想象那時的杞梁妻的歌曲,覺得甚是親切。

     所以杞梁之妻的故事的中心,在戰國以前是不受郊吊,在西漢以前是悲歌哀哭。

     在西漢的後期,這個故事的中心又從悲歌而變為“崩城”了。

     第一個叙述崩城的事的人,就現在所知的是劉向。

    他在《說苑》裡說: 杞梁、華舟……進鬥,殺二十七人而死。

    其妻聞之而哭,城為之阤,而隅為之崩。

    (《立節篇》) 昔華舟、杞梁戰而死,其妻悲之,向城而哭,隅為之崩,城為之阤。

    (《善說篇》) 叙述得較詳細的,是他的《列女傳》(卷四,《貞順傳》)。

    這書裡說: 莊公襲莒,殖戰而死。

    莊公歸,遇其妻,使使者吊之于路。

    杞梁妻曰:“令殖有罪,君何辱命焉!若令殖免于罪,則賤妾有先人之弊廬在,下妾不得與郊吊!”于是莊公乃還車詣其室,成禮,然後去。

     杞梁之妻無子,内外無五屬之親。

    既無所歸,乃就(一本作枕)其夫之屍于城下而哭之。

    内誠感人,道路過者莫不為之揮涕。

    十日(一本作七日)而城為之崩。

    既葬,曰:“吾何歸矣!夫婦人必有所倚者也:父在則倚父,夫在則倚夫,子在則倚子。

    今吾上則無父,中則無夫,下則無子,内無所依以見吾誠,外無所依以立吾節,吾豈能更二哉!亦死而已!”遂赴淄水而死。

     君子謂杞梁之妻貞而知禮。

    詩雲:“我心傷悲,聊與子同歸。

    ” 下面頌她道: 杞梁戰死,其妻收喪。

     齊莊道吊,避不敢當。

     哭夫于城,城為之崩。

     自以無親,赴淄而薨。

     其實劉向把《左傳》作上半篇,把當時的傳說作下半篇,二者合而為一,頗為不倫。

    因為春秋時知識階級之所以贊美她,原以郊外非行禮之地,她能卻非禮的吊,足見她是一個很知禮的人;現在說她“就其夫之屍于城下而哭”,難道城下倒是行禮的地方嗎?一哭哭了十天,以緻城崩身死,這更是禮法所許的嗎?禮本來是節制人情的東西,它為賢者抑減其情,為不肖者興起其情,使得沒有過與不及的弊病。

    所以《檀弓》上說道: 弁人有其母死而孺子泣者。

    孔子曰:“哀則哀矣,而難為繼也。

    夫禮,為可傳也,為可繼也。

    故哭踴有節。

    ”(《檀引》上) 子遊曰,“……直情而迳行者,戎狄之道也。

    禮道則不然。

    ”(《檀弓》下) 孔子惡野哭者(《檀弓》上)。

    鄭玄《注》:“為其變衆。

    《周禮》:銜枚氏‘掌禁野叫呼歎嗚于國中者,行歌哭于國中之道者’。

    ”陳澔《注》:“郊野之際,道路之間,哭非其地,又且倉卒行之,使人疑駭,故惡之也。

    ” 由此看來,杞梁之妻不但哭踴無節,縱情滅性,為戎狄之道而非可繼之禮,并且在野中叫呼,使人疑駭,為孔子所惡而銜枚氏所禁。

    她既失禮,又犯法,豈非和“知禮”二字差得太遠了!況且中國之禮素嚴男女之防,非惟防着一班不相幹的男女,亦且防着夫婦。

    所以在禮上,寡婦不得夜哭,為的是犯了“思情性”(性欲)的嫌疑。

    魯國的敬姜是春秋戰國時人都稱為知禮的,試看她的行事: 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