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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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段丢在垃圾桶裡,這豈不是無比的傻子?(《雙雙的腳印》) 許地山是個富有哲理、通達人情的文學家。

    《落花生》是他的散文的代表作,因此,他幹脆用“落花生”做筆名。

    這篇散文,簡單明了,但意義卻很深長。

    因為落花生是有用的、不是偉大的、好看的東西,所以人要做有用的人,不要做偉大、體面的人。

     原來“天地不仁,以萬物為刍狗;聖人不仁,以百姓為刍狗”。

    所謂偉大的人物,他們的偉大是從犧牲億萬生靈中得來的。

    古詩所謂“一将功成萬骨枯”,就是這意思。

    同樣的,所謂體面的人物,他們的體面是寄托在許多凍餒饑寒、窮愁潦倒的小人物的身上。

    這兒證明地山之所以歌頌落花生,他的弦外之音,言外之意,大可不言而喻。

     《債》也是一篇富有哲理的散文。

    在篇末的一封信裡,作者說:“我想做人若不能還債,就得避債,決不能教債主把他揪住,使他受苦。

    ”我個人對于許地山比較了解,他是個躬行實踐的得道之士。

    他自律極嚴,在他的一生中,要他占了人家半點便宜,或者逃債賴債的事情,恐怕連一宗也找不到。

     豐子恺以漫畫出名。

    他的散文,像他的漫畫一樣,着墨無多,但他所寫的東西,卻栩栩欲生。

     《夢痕》是一篇素描,素描最需要長期的素養。

    古人說:“畫鬼容易畫人難。

    ”同樣的,描寫英雄容易,刻畫平凡的人物難。

    魯迅筆下的阿Q之所以被人稱頌,為的是他能夠把最平凡的人刻劃入神。

    按照這标準來衡量,豐子恺的一篇散文《夢痕》,可以說是寫得很成功。

     《夢痕》寫的是童年時代,家裡做米粉包子的時候,他自己也拿了一些米粉來做菩薩。

    有一天,他拿了米粉和包子和店裡的學徒五哥哥玩,不料後來起了争執,他拿了米粉菩薩和五哥哥追逐,結果,跌了一跤,額上長個疤痕。

    作者把這疤痕叫做“夢痕”,因為他可以借助這個疤痕,回憶童年的往事,尤其是關于學徒五哥哥的行為,寫得活靈活現,顯出作者的素描的工夫。

     《給我的孩子們》寫得天真可愛。

    的确,孩子們不知道人世的艱辛,但是,當他們懂得人情世故的時候,他們已經和天真可愛的程度有極大的距離了。

    且看作者怎麼說: 孩子們,你們真果抱怨我,我倒歡喜;到你們的抱怨變為感謝的時候,我的悲哀來了! 我在世間,永遠沒有逢到像你們樣出肺肝相示的人。

    世間的人群結合,永遠沒有像你們樣的徹底地真實而純潔。

     “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

    ”真正偉大的作家,沒有一個不愛護小孩的。

     魯迅的思想、學問、文章自有他的不可磨滅的地位,用不着我來贅述。

    但是,他的散文,嚴格說來,應該叫做雜文。

    事實上,自1918年起,到了1936年他去世那年止,他除了努力從事創作、研究、翻譯外,曾不斷地寫了許多雜文。

    這些雜文起初題為《随感錄》。

    顧名思義,《随感錄》是有感而發的。

    内容像短評一樣,是針對時事或時人的言論,言者無罪,聞者足戒;它的目标在于發生潛移默化的作用。

     但是,癞痢頭最怕人家揭開他的帽子。

    因此,魯迅在将近二十年的雜文寫作的過程中,曾受了不少迫害。

    事實上,他所受的迫害越多,這越證明他的雜文在社會上已經發生了很大的影響。

     普通人隻覺得他的雜文以辛辣著名。

    其實,假如你能夠作進一步的細心的觀察,你這才知道,他的辛辣的背後,富有幽默感。

    換句話說,他的辛辣容易學,他的幽默非經過長期的素養和深切的體驗,恐怕不容易做到。

     從《随感錄》起,到他晚年最負盛名的雜文止,他的作風是一貫的。

    他甯可殺頭,絕不妥協。

    因為他具備革命家堅定的信心,所以他的雜文很有力量。

     至于魯迅最好的散文,應推他和許廣平女士的通訊集《兩地書》。

    裡邊火藥氣味較小,讀起來也比較輕松。

     上文說過,魯迅的散文和雜文都是有感而發的。

    表面上,他似乎是個冷酷無情的人;事實上,他的感情是十分豐富的。

    我們隻看他的《藤野先生》,便知他對于這位異國的良師曾寄予多麼深厚的景仰。

     隻有他的照相至今還挂在我北京寓居的東牆上,書桌對面。

    每當夜間疲倦,正想偷懶時,仰面在燈光中瞥見他黑瘦的面貌,似乎正要說出抑揚頓挫的話來,便使我忽又良心發現,而且增加勇氣了。

    于是點上一枝煙,再繼續寫些為“正人君子”之流所深惡痛絕的文字。

     記得1955年,我曾寫了一篇長達12000字的文章,題為《中國的散文》。

    内容共分三部分:一、古代的散文;二、現代的散文;三、散文的韻味。

    那篇文字後來收在拙著《春樹集》裡。

    現在事隔八九年,但我對于中國的散文的看法,大體上仍是那樣。

     簡單說一句,自新文學運動以來,最成功的就是散文,原因是:中國的散文,根深器厚,源遠流長。

     四 詩集 新交學運動的頭十年間,成績最好的是散文,最壞的是新詩。

    原因是,散文根深器厚,源遠流長。

    新詩卻是個草創的東西。

    因為是在草創時期,它根本沒有定型;因為它根本沒有定型,所以很難定個尺度,作衡量的标準。

     舊詩從四言到五言,從五言到七言。

    接着,又從固定的五言七言演變為長短句,後人可以按迹循蹤,追究它的曆史。

    一般說來,舊詩最講究音節、韻律、對仗、意境。

    雖然有時因為太講究了,結果,弄得有些拘束。

    其實,運用之妙,存乎一心。

    例如《孔雀東南飛》,杜甫的《三别》、《三吏》,白居易的《長恨歌》、《琵琶行》,作者仍舊可以在固定的範圍内,這是說,在考究音節韻律、對仗、意境的範圍内,盡量發揮他們的洋溢的天才,從事叙事、描寫,中間還可以夾叙夾議,極盡痛快淋漓的能事。

     但是,自新文學運動開始後,一般人認為新詩應該來個大解放,這是說,不講究平仄,不用押韻,至多能夠講究一些音節。

    心裡有什麼就說什麼。

    有話則長,無話則短。

    字數不拘,節數不拘,音韻不拘,說完拉倒。

    初期的自由詩,搞的就是這麼一套把戲。

     從自由詩出世後,那些對舊詩詞本來有些根底的人,他們無論怎樣解放,至少也不至離譜太遠。

    他們懂得運用比較優美的辭藻,他們也相當考究音節。

    但是,那些對于舊詩詞毫無認識的人,他們以為這麼一來,可便宜了他們。

    他們可以不學而知,不問而能,個個以天才自居,拿起筆來就是一首詩,連曹子建也自愧不如。

     古人說:“臨财毋苟得。

    ”我們也可以套了一句:“詩名毋苟得。

    ”因為在整個文學的領域裡,詩是占了最崇高的地位。

    随便打打油,便算是詩人,這未免太侮辱詩人了。

    因此,自由詩出世不久,便惹人閑話,有的說這是分行寫的散文,有的說這簡直不是詩。

     人言是可畏的,批評會刺痛人心的。

    因此,自由詩流行不上幾年,馬上來個反攻。

    做新詩的人開始注意詩的形式或格律,每節固定幾句,每句固定幾個字,甚至要做到押韻,雖然他們所用的韻,并不和“詩韻”完全相等。

     格律詩流行後,詩的形式整齊得多了。

    但是,物極必反,有些讨厭格律的人,便主張象征派的詩,不但音節、韻律、對仗等技巧完全不放在眼内,連文字也晦澀到半通不通的地步。

    因為在短短的十年内,詩的形式已經過三次大變動,而且沒有一種算是定型,所以聰明的人,幹脆寫舊詩,或者放棄寫作新詩的企圖。

     《中國新文學大系》的《詩集》,是由朱自清編輯的。

    朱自清寫過幾年詩,白1926年《詩镌》出版後,他既洗手不幹。

    此後,他一直在清華大學教導文學研究的功課。

    因為他的生活比較其他幾位編輯更安定,所以他所編的《詩集》,也比較充實。

    他除了撰述一篇導言外,還定了編選凡例、編選用詩集及期刊目錄、選詩雜記,另外還有一篇《詩話》,把各位詩人的履曆和著作以及時人對他的批評,很簡單明了地紀錄下來,增加讀者閱讀的興趣。

     《詩集》包括了59名詩人。

    其中大多數詩人一生不過寫了幾首,而且還沒有跳出正在學習的階段。

    因此,我僅選出郭沫若、徐志摩、聞一多、馮至、朱湘、冰心六家,稍微加以論列。

     郭沫若是個富有熱情的人。

    據和他非常接近的朋友說,他待人接物,真夠君子風度。

    他喜歡歌頌自然,他愛好贊美農工,他高興懷念祖國。

    他個人最賣力氣的自然是那些長詩,如《地球,我的母親》、《洪水時代》,但是,真正值得一談的還是那些小詩,如《天上的市街》、《黃海中的哀歌》。

    前者富有想象力,後者具備巧妙的辭令。

    此外,《瓯》第十首所寫的《春莺曲》,纏綿凄恻,讀者無不動容。

    第三十八首所寫的《愛》的哲學,充分顯露作者斬釘截鐵的個性。

     你假如是全不愛我, 何苦又叫我哥哥? 你假如是有些愛我, 何苦又隻叫我哥哥? 像這樣半冷不溫, 實在是令人難受。

     我與其喝碗豆漿, 我情願喝杯毒酒。

     耍冷你就冷如堅冰, 要熱你就熱到沸騰, 我縱橫是已經焦死, 你冰也冰不到我的寸心。

     好罷,你究竟是什麼心腸, 你請放着膽兒呀向我明講, 我是并不怕你說不愛我的, 你大膽地講罷,我的姑娘。

     哪個青年男子,哪個妙齡女郎沒有嘗過戀愛的滋味?因此,以真誠的戀愛為題材的詩篇,隻要内容充實、意境高超、文字富有情感,總可以博得讀者的愛護。

     徐志摩以寫詩出名。

    他在新詩的地位,超過他在散文的地位。

    他是個醉心于藝術的人。

    他對于藝術的搖籃,文化的中心,推崇備至。

    前者以佛羅倫薩做代表,後者以康橋為對象。

    關于這兩個名勝的地方,他不但寫長篇的散文來紀念它們,而且也寫了長詩來歌頌它們。

     的确,詩人志摩太愛這兩個名勝的地方了。

    他把它們拟人化,一言一語,仿佛是向心心相印的愛侶訴說衷情。

     設如我星明有福,素願竟酬, 則來春花香時節,當複西航, 重來此地,再撿起詩針詩線, 繡我理想生命的鮮花,實現 年來夢境纏綿的銷魂蹤迹, 散香柔韻節,增媚河上風流; 故我别意雖深,我願望亦密。

     昨宵明月照林,我已向傾吐 心胸的蘊積,今晨雨色凄清, 小鳥無歡,難道也為是怅别 情深,累藤長草茂,涕淚交零! 這首詩,第一和第二節的開頭都說:“康橋,再會罷!”第四節最後一句,又論:“再見罷,我愛的康橋!”詩裡關于愛慕、憐惜、想念的情緒,錯綜複雜地交織着,越看越覺得作者是一往情深。

     《哀曼殊斐兒》也是用力寫的一首詩,不過作者和曼殊斐兒僅一度相見,時間不過二十分鐘,談不到深刻的認識,濃厚的感情。

    “半夜深巷琵琶”,相當傷感。

    這首詩的形式很别緻,一行長句,配着兩行短句,一連五節,最後有一行長句,好像三文治一樣,真是整齊極了。

    《兩地相思》,描寫了“他”和“她”,男女雙方都能夠設身處地為對方着想,而且想得很周到。

     聞一多的中國舊學的基礎很深。

    他到了美國後,曾醉心美術。

    自《死水》出版後,他在中國新詩壇上已經站穩了地位。

    他是個悲天憫人的詩人,許多不合理的事情,都使他氣忿,都使他傷心。

    《天安門》寫的是三一八的慘案,作者用洋車夫的口吻來叙述,諷刺入骨,寓意深長,而最後的一句“趕明日北京滿城都是鬼!”已夠讀者猛省。

     《荒村》是讀報有感而作。

    作者馳騁他的豐富的想象力,描寫十室九空的景象。

    最後,他說: 這景象是多麼古怪多麼慘! 天呀!這樣的村莊留不住他們; 這樣一個桃源,瞧不見人煙。

     孟子教人“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善天下”。

    聞一多的思想比較孟子更進一步,他要把個人的窮通利達完全放在腦後,一心一意要替億萬生靈設想。

    這種高超的意境,從《心跳》那首詩充分表現出來。

     誰稀罕你這牆内尺方的和平! 我的世界還有更遼闊的邊境。

     這四牆既隔不斷戰争的喧嚣, 你有什麼方法禁止我的心跳? 最好是讓這口裡塞滿了沙泥, 如其他隻會唱着個人的休戚! 最好是讓這頭顱給田鼠掘洞, 讓這一團血肉也去喂着屍蟲, 如果隻是為了一杯酒一本詩。

     這完全是殉道者的現身說法。

    二十年之後,作者終于成仁,這首詩早就給他作證據。

     就完整的格律而論,《忘掉她》可以說是達到登峰造極的地步。

    看它的外表,馬上使我能想到巴黎的街道和建築物,同時,又使我聯想到《紐約時報》的封面版,不但一字一句要抱持均勻對稱,連一個标點也不敢亂來。

    這兒引用朱自清的話來說: 聞一多氏的理論最為詳明,他主張“節的勻稱”,“句的均齊”,主張“音尺”、重音、韻腳。

    他說詩該具有音樂的美,繪畫的美,建築的美;音樂的美指音節,繪畫的美指詞藻,建築的美指章句。

     在聞一多的提倡下,許多年輕的詩人跟他跑,而這事情要算第二期的賬了,這兒按下不表。

     馮至也是個散文家兼詩人。

    他寫的長詩,宛若一篇韻味隽永的童話,讀起來非常順口。

    假如有人說詩不是做的,而是寫的,那麼馮至的确是在寫詩。

    你瞧,他的《吹箫人》,好像講故事一樣,寫的人似乎毫不費力,看的人很容易看得出神。

    通過洞箫的力量,雲中的仙女和流浪的青年,“靈魂兒早合在一起!” 《帷幔》是叙述鄉間的故事。

    原來鄉間有個妙齡女郎,削發為尼,她想念着一個吹笛能手的牧童。

    在抑揚頓挫的笛聲中,她把帷幔繡出一朵白蓮。

    她本來想把帷幔繡成了極樂的世界,樹葉相遮,溪聲相應,隻剩下左方的一角始終沒有繡成。

    結果,這個年少的尼姑抑郁去世,而那位牧童也剃度在尼姑庵對面的僧院。

     此外,他的小詩《我是一條小河》寫得很輕靈生動。

    他的辭藻很幽美,但又不落俗套,煞是難得。

     朱湘也是考究格律的新詩人。

    他的詩差不多沒有一首沒有完整的外觀,和諧的韻律。

    雖然他很早就去世,但他卻給讀者留下兩本詩集——《夏天》、《草莽集》——另外還選譯了一厚冊《番石榴集》,即香港翻印的《世界名著詩歌集》。

     他的代表作應該數到《還鄉》這首詩,情真意深,格律謹嚴,聲調铿锵。

    現在舉了一節做例子。

     他想起當初的年少兒郎, 彎弓跑馬,真是意氣揚揚; 他們投軍,一同去到關外, 都化成了白骨死在邊疆。

     朗誦起來,倒有老杜的《兵車行》的風味。

     沈從文說朱湘的詩“全部調子建立于平靜上面,整個的平靜,在平靜中觀照一切,用舊詞中屬于平靜的情緒中所産生的柔軟的調子,寫成他自己的詩歌,明麗而不纖細”。

    這評語是恰到好處。

     冰心的詩,假如你把它當做散文來讀,這當然會适合美的條件,但是,假如你把它當做詩來鑒賞,這似乎太過平淡,沒有什麼含蓄,因而缺少回味的地方。

    例如她的《紙船》,全首共三節,現在僅錄最後一節: 母親,俏若你夢中看見一隻很小的白船兒, 不要驚訝他無端入夢。

     這是你至愛的女兒含着淚疊的, 萬水千山,求他載着她的愛和悲哀歸去。

     假如你把這四行詩句連貫起來,放在《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