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與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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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而土地之量可以增至甚巨,此不可不注意者(看第四、甲乙二表)。

    且此統計完全的十省區,尚為秩序未大破壞的省分,其趨勢猶且如此,其他西南各省,兵戰連年的地方,農民困苦流離,其度更不知倍益幾許啊!我們再把九、十兩年河南、山西、江蘇、安徽、陝西、察哈爾六省區合計起來的農家戶數及農田畝數統計表比較以觀,可以看出十年的自耕農、佃農,以及自耕農兼佃農戶數,并自耕田租種田畝數,逐漸減少。

    此殆由于十年以來,内戰區域已擴至北方各省,故北方農民亦驟受與南方農民同樣的影響。

    由此更可證明水潮似的全國農民破産的潮流,正在那裡滔滔滾滾的向前湧進而未已。

    (看第二,三表) 附 統計表 一、民國七年農商部統計中國全國農家戶數表: 依此統計,自耕農民之數多過佃農一倍。

    其中相差最甚者,為江蘇、安徽、湖北等省。

    江西、福建、浙江等省,則所差極微。

    此統計表不包涵四川、廣東、廣西、雲南、貴州五省。

     二、民國九、十年河南、山西、江蘇、安徽、陝西、察哈爾六省區合計農家戶數統計比較表: 因九年、十年農商統計隻此六省可以完全比較,故隻就此六省區統計比較而概觀其傾向。

     三、民國九、十年河南、山西、江蘇、安徽、陝西、察哈爾六省區合計農田畝數統計比較表: 園圃畝數不在此内,兼涵水旱兩種田地。

     四、京兆、直隸、吉林、山東、河南、江蘇、安徽、陝西、察哈爾各省區合計農家戶數耕田多寡(别)累年比較表: 三 農民中最多數量困苦的階級——自耕農與佃農 在小農中,以自耕農為最多。

    據金陵大學“農業叢刊”第八号蕪湖一百零二農家之社會的及經濟的調查,按農場面積而分組如次表: 據上表則知此一百零二家中以十一畝以上者為最多的戶數,兒占戶數的一半。

    又據某機關在河南荥陽等縣的調查,八個農村中的農民,亦以小自耕農占多數(看第五表)。

    由蕪湖百零二農家生活調查,可以看出農場大小與場主的利益有密切的關系。

    有十畝或十畝以下之場主中能得五十元以上的工作進款者,僅居百分之七,而那些有三十一畝以上的場主中,能得五十元以上的工作進款者,竟占百分之五十。

    就田産權方面說,田主的農場平均每家二十畝,半田主平均每家三十八畝,佃戶的農場平均每家十五畝,此三者中以半田主一類的農民為最有利。

    蓋因他們除自有的田地以外,尚租種他人的田地,故其農場面積較其他二類農人為大。

    而其工作進款的數目,在此三類農人中,居于最高,平均為每人一百五十六元,故其生活狀況亦較自耕農佃戶為享樂,其原因則由于農場面積的大小,對于使用人工、畜工、農具等的效率,亦有一種确定聯帶的關系。

    在面積較大的農場,其工具設備的效率皆較高,其率如下: 大農場男工的效率,等于小農場男工效率的二倍,在十畝以下的農場中,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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