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彜與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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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彜何為而作也?大盜竊國,予智自雄,馮借政治之樞機,戕賊風俗之大本。
凡所施措,莫不戾乎吾民好惡之常,而迫之以黨于其惡。
迨已極其暴厲恣睢之能事,猶恐力有弗逮,則又文之以古昔之典诰,誇之以神武之聲威,制之以酷烈之刑章,誘之以冒濫之爵祿,俾其天賦之德,暗然日亡,不得其邏輯之用,以彰于政治,而倫紀憲章,失其常矣。
嗚呼!此其所系,讵止一時之安危治亂而已哉!書曰:“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
”視聽之器,可以惑亂于一時,秉彜之明,自能燭照夫萬物。
如鑄禹鼎,如燃溫犀,罔兩麼麽,全形畢現。
究之,因果報償,未或有爽。
向之盜劫民彜罔惑民彜者,終當聽命于民彜而伏誅于其前,則信乎正義之權威,可以勝惡魔,天理之勢力,可以制獸欲也。
詩雲:“天生烝民,有物有則。
民之秉彜,好是懿德。
”言天生衆民,有形下之器,必有形上之道。
道即理也,斯民之生,即本此理以為性,趨于至善而止焉。
爰取斯義,錫名民彜,以顔本志。
一以示為治之道,在因民彜而少加牖育之功,過此以往,即确信一己所持之術足以福利斯民,施之實際亦信足以昭其福利,極其越俎之害,必将侵及民彜自由之域,荒卻民彜自然之能,校量輕重,正不足與其所被之福利相消,則毋甯于牖育之餘,守其無為之旨,聽民之自器其材,自踏其常,自擇其宜,自觀其成,坦然以趨于至當之途之為愈也。
一以見民彜者,吾民衡量事理之器。
藏器于躬,待時而動,外界所加之迷惑迫壓,如何其棼且重,彼自有其純瑩之智照,堅貞之操守,有匪先民之典谟訓诰所能繄障以盡,奸雄之權謀數術所能劫持以窮也。
方今求治之道雖廣,論治之言雖龐,而提綱挈領,首當審谛茲理,以為設施。
違此則去治日遙,泯棼之端,且懼疊起環生之無已矣。
诠“彜”之義,古有殊訓。
一訓器:宗彜者宗廟之常器也。
古者宗法社會時代,即祭即政。
蓋政莫始于宗廟,地莫嚴于宗廟,器亦莫重于宗彜也。
故稱其重者以概其餘而為百器之總名。
有祭器焉,有享器焉,有養器焉,有藏器焉,有陳器焉,有好器焉,有征器焉,有從器焉,有旌器焉,有約劑器焉,有分器焉,有賂器焉,有獻器焉,有媵器焉,有服器焉,有抱器焉,有殉器焉,有樂器焉,有儆器焉,有重器焉。
國家于冠、昏、喪、祭、征讨、聘盟、分封、賂獻、旌功、平訟諸典,必以器從。
是器乃為國家神明尊嚴之所托,有敢窺竊神器者,律以叛逆。
周之衰也,楚人問鼎之輕重,王孫滿嚴辭絕之,春秋嘉其功焉。
古之滅人國者,遷其重器,此名與器所由不可以假人也。
商器之文,不過象形指事而已。
周器之文,乃備六書,乃有屬辭。
其有通六書、屬文辭、載鐘鼎者,皆雅材也。
制器能銘,居九能之一。
凡古文可以補今許慎書之阙,其韻可以補雅頌之隙,其事可以補春秋之隙,其禮可以補逸禮,其官位、氏族可以補世本之隙,其言可以補七十子大義之隙。
三代以上,無文章之士,而有群史之官。
群史之官之職,即在以文字刻之宗彜。
是則宗彜至于有周,不啻文史、輿誦、箴規、典要之淵源。
殆如羅馬十二銅表之類,固不徒供金石家鑒定之資而已。
餘今舉此,非故羅列古光古色,以墳冢窟藏之物眩惑吾二十稘國民之耳目,如古董論者之所為;乃以疏證文義之初,明古者政治上之神器在于宗彜,今者政治上之神器在于民彜。
宗彜可竊,而民彜不可竊也;宗彜可遷,而民彜不可遷也。
然則民彜者,懸于智照則為形上之道,應于事物則為形下之器,虛之則為心理之澄,實之則為邏輯之用也。
彜亦訓常,“書”“洪範”雲:“彜倫攸叙。
”彜倫者,倫常也,又與夷通用。
老子雲:“大道甚夷,而民好徑。
”夷,平也。
為治之道不尚振奇幽遠之理,但求平易近人,以布帛菽栗之常,與衆共由。
所謂以其易飽易暖者自過吾之身,以其同飽同暖者同過人之日,故能易簡而得理,無為而成化也。
蓋非常之原,黎民懼焉,庸言庸行,匹夫與知。
以非常之政術,增庸衆之迷骛,以非常之教令,重庸衆之桎梏,慮其聞見不熟,或将未寤而驚也,動止不安,或将絷而颠且仆也。
吾國求治之君子,每欲以開明之條教,繩渾噩之編氓,依有方之典刑,馭無方之群衆。
己所好者,而欲人之同好,己所惡者,而欲人之同惡。
有諸己矣,而望人之同有,無諸己矣,而望人之同無。
抑知此一身之好惡非通于社會之好惡也,此一身之有無非通于社會之有無也。
今以一身之好惡有無制為好惡有無之法,以齊一好惡有無不必相同之人,是已自處于偏蔽之域,安有望于開明之途也!任其好同惡異之性,施其強異從同之權,擅權任性,縱其所之,别白太紛,争攘遂起,同者未必皆歸,異者從此日遠,而政以乖方,民以多事矣。
此好同惡異之性所以不可滋長,強異從同之事所以宜加痛絕也。
“詩”雲:“天之牖民,如埙如篪,如璋如圭,如取如攜。
攜無曰益,牖民孔易。
民之多辟,無自立辟。
”是知牖民之道,在因其天性之和合,而浚發其資能之所固有,如量以顯,勿益其所本無,以求助長之功,則其效易睹。
蓋人生有欲,政治亦達其欲之一術耳。
民之罹于辟者,原自多端,不因性以為法,而立法以禁欲,則是辟自我立,不因乎人。
但求其同,不容其異,專制之源而立憲之反,其結果必至法網日密,民命日殘,比戶可誅,沿門可僇也。
歐洲當中世之際與改革之初,人之演用魔術而觸法以死者累千累萬,為其演用之者,不論誰何,皆害天人之法也。
然其時,對于魔術之信念,頗踞堅厚之勢,于象心之中,故雖訴之刑僇,亦無能減其演用與對之之信念。
新舊教壇之疾呼,民政官司之竭力,其于禁遏魔術之演用,均無效力。
惟至數輩明達,簡明以示其理,謂茲世絕無演用魔術其事,以無魔術其物,故其事乃止。
尋其舛誤,乃在訴由誤解而動作之人于刑,與聽訴人為其實際所不能為之事而後因之以為懲責焉。
夫非常之法,其于民也,背逆其生之常态,實與絕無是物之魔術相等。
今以魔術迫之使行,不用則從而刑之僇之,此其為害尤甚于歐洲中世之禁用魔術者遠矣。
彼其非常之法,果為政治之良圖,而離于其民,已失其本然之價值,不能收功,反以贻害,況以譸張為幻,鬼蜮陰行,躬演盜國欺民之魔術,陸離光怪,莫可名狀者,而猶靦顔以白于衆曰,此民意也,此國情也,此長治久安之道也,此救國救民之心也。
嗚呼!亡國妖孽,遘之不祥。
苟天地不改其常道,人類未泯其常性,将必有操矛矢張弓弮以祓除之者,而不能與一朝居矣。
此非常之法、反常之象所以終不可久也。
彜又訓法。
“書”曰:“永弼乃後于彜憲。
”民彜者,民憲之基礎也。
吾民彜之屈而不信、郁而不彰于憲典也久矣。
茲世文明先進之國民,莫不争求适宜之政治,以信其民彜,彰其民彜。
吾民于此,其當鼓勇奮力,以趨從此時代之精神,而求此适宜之政治也,亦奚容疑。
顧此适宜之政治,究為何種政治乎?則惟民主義為其精神、代議制度為其形質之政治,易辭表之,即國法與民彜間之連絡愈易疏通之政治也。
先進國民之所以求此政治者,斷頭流血,萬死不辭,培養民權自由之華,經年郁茂以有今日之盛。
蓋其努力率由生之欲求而發,出于自主之本能,其強烈無能為抗也。
吾民對于此種政治之要求,雖雲校先進國民為微弱;此種政治意識覺醒之範圍,
凡所施措,莫不戾乎吾民好惡之常,而迫之以黨于其惡。
迨已極其暴厲恣睢之能事,猶恐力有弗逮,則又文之以古昔之典诰,誇之以神武之聲威,制之以酷烈之刑章,誘之以冒濫之爵祿,俾其天賦之德,暗然日亡,不得其邏輯之用,以彰于政治,而倫紀憲章,失其常矣。
嗚呼!此其所系,讵止一時之安危治亂而已哉!書曰:“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
”視聽之器,可以惑亂于一時,秉彜之明,自能燭照夫萬物。
如鑄禹鼎,如燃溫犀,罔兩麼麽,全形畢現。
究之,因果報償,未或有爽。
向之盜劫民彜罔惑民彜者,終當聽命于民彜而伏誅于其前,則信乎正義之權威,可以勝惡魔,天理之勢力,可以制獸欲也。
詩雲:“天生烝民,有物有則。
民之秉彜,好是懿德。
”言天生衆民,有形下之器,必有形上之道。
道即理也,斯民之生,即本此理以為性,趨于至善而止焉。
爰取斯義,錫名民彜,以顔本志。
一以示為治之道,在因民彜而少加牖育之功,過此以往,即确信一己所持之術足以福利斯民,施之實際亦信足以昭其福利,極其越俎之害,必将侵及民彜自由之域,荒卻民彜自然之能,校量輕重,正不足與其所被之福利相消,則毋甯于牖育之餘,守其無為之旨,聽民之自器其材,自踏其常,自擇其宜,自觀其成,坦然以趨于至當之途之為愈也。
一以見民彜者,吾民衡量事理之器。
藏器于躬,待時而動,外界所加之迷惑迫壓,如何其棼且重,彼自有其純瑩之智照,堅貞之操守,有匪先民之典谟訓诰所能繄障以盡,奸雄之權謀數術所能劫持以窮也。
方今求治之道雖廣,論治之言雖龐,而提綱挈領,首當審谛茲理,以為設施。
違此則去治日遙,泯棼之端,且懼疊起環生之無已矣。
诠“彜”之義,古有殊訓。
一訓器:宗彜者宗廟之常器也。
古者宗法社會時代,即祭即政。
蓋政莫始于宗廟,地莫嚴于宗廟,器亦莫重于宗彜也。
故稱其重者以概其餘而為百器之總名。
有祭器焉,有享器焉,有養器焉,有藏器焉,有陳器焉,有好器焉,有征器焉,有從器焉,有旌器焉,有約劑器焉,有分器焉,有賂器焉,有獻器焉,有媵器焉,有服器焉,有抱器焉,有殉器焉,有樂器焉,有儆器焉,有重器焉。
國家于冠、昏、喪、祭、征讨、聘盟、分封、賂獻、旌功、平訟諸典,必以器從。
是器乃為國家神明尊嚴之所托,有敢窺竊神器者,律以叛逆。
周之衰也,楚人問鼎之輕重,王孫滿嚴辭絕之,春秋嘉其功焉。
古之滅人國者,遷其重器,此名與器所由不可以假人也。
商器之文,不過象形指事而已。
周器之文,乃備六書,乃有屬辭。
其有通六書、屬文辭、載鐘鼎者,皆雅材也。
制器能銘,居九能之一。
凡古文可以補今許慎書之阙,其韻可以補雅頌之隙,其事可以補春秋之隙,其禮可以補逸禮,其官位、氏族可以補世本之隙,其言可以補七十子大義之隙。
三代以上,無文章之士,而有群史之官。
群史之官之職,即在以文字刻之宗彜。
是則宗彜至于有周,不啻文史、輿誦、箴規、典要之淵源。
殆如羅馬十二銅表之類,固不徒供金石家鑒定之資而已。
餘今舉此,非故羅列古光古色,以墳冢窟藏之物眩惑吾二十稘國民之耳目,如古董論者之所為;乃以疏證文義之初,明古者政治上之神器在于宗彜,今者政治上之神器在于民彜。
宗彜可竊,而民彜不可竊也;宗彜可遷,而民彜不可遷也。
然則民彜者,懸于智照則為形上之道,應于事物則為形下之器,虛之則為心理之澄,實之則為邏輯之用也。
彜亦訓常,“書”“洪範”雲:“彜倫攸叙。
”彜倫者,倫常也,又與夷通用。
老子雲:“大道甚夷,而民好徑。
”夷,平也。
為治之道不尚振奇幽遠之理,但求平易近人,以布帛菽栗之常,與衆共由。
所謂以其易飽易暖者自過吾之身,以其同飽同暖者同過人之日,故能易簡而得理,無為而成化也。
蓋非常之原,黎民懼焉,庸言庸行,匹夫與知。
以非常之政術,增庸衆之迷骛,以非常之教令,重庸衆之桎梏,慮其聞見不熟,或将未寤而驚也,動止不安,或将絷而颠且仆也。
吾國求治之君子,每欲以開明之條教,繩渾噩之編氓,依有方之典刑,馭無方之群衆。
己所好者,而欲人之同好,己所惡者,而欲人之同惡。
有諸己矣,而望人之同有,無諸己矣,而望人之同無。
抑知此一身之好惡非通于社會之好惡也,此一身之有無非通于社會之有無也。
今以一身之好惡有無制為好惡有無之法,以齊一好惡有無不必相同之人,是已自處于偏蔽之域,安有望于開明之途也!任其好同惡異之性,施其強異從同之權,擅權任性,縱其所之,别白太紛,争攘遂起,同者未必皆歸,異者從此日遠,而政以乖方,民以多事矣。
此好同惡異之性所以不可滋長,強異從同之事所以宜加痛絕也。
“詩”雲:“天之牖民,如埙如篪,如璋如圭,如取如攜。
攜無曰益,牖民孔易。
民之多辟,無自立辟。
”是知牖民之道,在因其天性之和合,而浚發其資能之所固有,如量以顯,勿益其所本無,以求助長之功,則其效易睹。
蓋人生有欲,政治亦達其欲之一術耳。
民之罹于辟者,原自多端,不因性以為法,而立法以禁欲,則是辟自我立,不因乎人。
但求其同,不容其異,專制之源而立憲之反,其結果必至法網日密,民命日殘,比戶可誅,沿門可僇也。
歐洲當中世之際與改革之初,人之演用魔術而觸法以死者累千累萬,為其演用之者,不論誰何,皆害天人之法也。
然其時,對于魔術之信念,頗踞堅厚之勢,于象心之中,故雖訴之刑僇,亦無能減其演用與對之之信念。
新舊教壇之疾呼,民政官司之竭力,其于禁遏魔術之演用,均無效力。
惟至數輩明達,簡明以示其理,謂茲世絕無演用魔術其事,以無魔術其物,故其事乃止。
尋其舛誤,乃在訴由誤解而動作之人于刑,與聽訴人為其實際所不能為之事而後因之以為懲責焉。
夫非常之法,其于民也,背逆其生之常态,實與絕無是物之魔術相等。
今以魔術迫之使行,不用則從而刑之僇之,此其為害尤甚于歐洲中世之禁用魔術者遠矣。
彼其非常之法,果為政治之良圖,而離于其民,已失其本然之價值,不能收功,反以贻害,況以譸張為幻,鬼蜮陰行,躬演盜國欺民之魔術,陸離光怪,莫可名狀者,而猶靦顔以白于衆曰,此民意也,此國情也,此長治久安之道也,此救國救民之心也。
嗚呼!亡國妖孽,遘之不祥。
苟天地不改其常道,人類未泯其常性,将必有操矛矢張弓弮以祓除之者,而不能與一朝居矣。
此非常之法、反常之象所以終不可久也。
彜又訓法。
“書”曰:“永弼乃後于彜憲。
”民彜者,民憲之基礎也。
吾民彜之屈而不信、郁而不彰于憲典也久矣。
茲世文明先進之國民,莫不争求适宜之政治,以信其民彜,彰其民彜。
吾民于此,其當鼓勇奮力,以趨從此時代之精神,而求此适宜之政治也,亦奚容疑。
顧此适宜之政治,究為何種政治乎?則惟民主義為其精神、代議制度為其形質之政治,易辭表之,即國法與民彜間之連絡愈易疏通之政治也。
先進國民之所以求此政治者,斷頭流血,萬死不辭,培養民權自由之華,經年郁茂以有今日之盛。
蓋其努力率由生之欲求而發,出于自主之本能,其強烈無能為抗也。
吾民對于此種政治之要求,雖雲校先進國民為微弱;此種政治意識覺醒之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