厭世心與自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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憚以印韓亡國之故墟,為避世之桃源,此其宅心,對于國家,已同自殺,涉想及此,亦可哀已。

    第平心以思,國苟殘存,善之足以庇民而為慣見不覺者何限,其惡之為吾人所不耐者,乃以其為善之例外,感而易察。

    反之亡國之境,甘苦若何,印韓之民,類能道之。

    萬一不幸,吾人而躬蹈其遇,親嘗其苦,異日者天涯淪落。

    同作亡民,相逢作楚囚之泣,或将興狐兔之悲矣。

    吾人今日取以自況,而羨為善者,殆以為其惡之例外耳。

    故吾人自愧于印韓之民,乃與厭世者之憎惡人間,以為不如草木鳥獸之無知者,出于同一之心理。

    是當于厭倦(Misanthropy)之後,繼以覺悟(Repentance)純正之自覺,斯萌發于此時矣。

     中國至于今日,誠已瀕于絕境,但一息尚存,斷不許吾人以絕望自滅。

    挽近公民精神之進行,其堅毅足以壯吾人之意氣人類雲為,固有制于境遇而不可争者,但境遇之成,未始不可參以人為。

    故吾人不得自畫于消極之宿命說(Determinus),以尼精神之奮進。

    須本自由意志之理(Theoryoffreewill),進而努力,發展向上,以易其境,俾得适于所志,則HenriBergson氏之“創造進化論”(CreativeEvolution)尚矣。

    吾民具有良知良能,烏可過自菲薄,至不侪于他族之列。

    他人之國,既依其奮力而造成,其間智勇,本不甚懸,舜人亦人,我何弗若?必謂他人能之,我殊未必,則此特别之民,當隸于特别之國,治以特别之政,此種論調,客卿嘗以之惑吾當局,而若吾民,又何可以此自鄙也。

    吾民今日之責,一面宜自覺近世國家之真意義,而改進其本質,使之确足福民而不損民。

    民之于國,斯為甘心之愛,不為違情之愛。

    一面宜自覺近世公民之新精神,勿謂所逢情勢,絕無可為,樂利之境,陳于吾前,苟有為者,當能立緻,惟奮其精誠之所至以求之,慎勿灰冷自放也。

    倘謂河清已歎無期,風雲又複卷地,人壽百年,斯何可望!則愚聞之,國之存亡,其于吾人,亦猶身之生死,日人中江兆民,晚年罹惡疾不治,醫言一年有半且死。

    兆民曰:“命之修短,甯有定限,若以為短,則百年猶旦夕耳。

    若以為修,則此一年有半,亦足為餘壽命之豐年矣。

    ”遂力疾著書不稍倦。

    愚今舉此,或且嗤為拟于不倫,但哲士言行,發人深省,吾國今日所中之疾,是否果不可為,尚屬疑問。

    即真不可為,猶有兆民之一年有半,為吾民最終奮鬥之期,所敢斷言。

    吾民果能谛兆民精勤不懈之意,利此餘年,盡我天職,前途當發曙光,導吾民于光華郅治之運,庸得以目前國步之崎岖,猥自沮喪哉! 近者中、日交涉,喪權甚巨,國人憤激,駭汗奔呼。

    湘中少年,至有相率自裁者。

    愛國之誠,至于不顧身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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