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 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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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刑罰、薄稅斂為戒,其民始相安于無事,否則揭竿四起矣。

    尤以宅國大陸之中,閉關自守,曆有年所,初無外力之激迫感動,而家族制度之鞏固,亦足以遠卻國家之權力,故此狀保持獨久,民情亦因之稍異,斯誠近似。

    而今則何如者?近世國家政務日繁,财政用途亦日增,人民負擔之重,已非昔比。

    于是“不出代議士,不納租稅”之聲愈高,而争獲參政之柄者,亦不惜犧牲身命以求之。

    稽近世政變之由來,直可謂為因賦稅之加重而起也。

    中國海通而後,亦競立于列國之林,财政用途之擴張,不惟不能獨異,而以屢逢創挫,國力益微,養兵賠款,窮索編氓,維新以來,負擔益重。

    夫前之漠然于政治者,以國家權力之及乎其身者輕耳,今則賦重于山矣,法密于毛矣,民之一舉一動,莫不與國家相接矣!縱懸厲禁以阏之,民亦将進索政權而不顧,乃謂其不習于代表政治,退抑之使仍聽命于行政者意旨之下,此實逆乎國情之論也。

    苟能返吾民于上古榛芒之域:“耕田而食,鑿井而飲,帝力何有于我者!”雖無國家可也。

    即不然,取于民者有限,法令不如今之繁,賦斂不如今之重,使民不聞政猶可也。

    奈世無茲大力者堪與時勢抗耳。

    抑氏不雲乎:“官吏誅求過苛,民不堪命,故群起而抗之,然人民對于政治之權力,舍此固無他術也。

    ”夫然,當此負擔加重之時,吾侪乃謀所以避其反抗之道,欲以代議政治行于吾國,以免于禍亂,而氏必欲保吾已往之國情,必欲使吾民舍群起反抗無他術焉。

    吾不識制憲法衡國情者,将以求治乎,抑以蓄亂乎? 氏論最奇者,莫如“人民生計至艱,無參究政治之能力”。

    及“其人民既不習于代表之政治,而又有服從命令與夫反抗苛虐之積習,一旦改數千年專制之政體,一變而為共和,欲其晏然無事,苟非其政府有維持秩序之能力,蓋必不可得之數矣”。

    吾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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