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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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草堂何處宿,挑燈夜把長歌續。
"是梅村作詩時,東臯尚為瞿氏所有。
據昌文謂"家徒壁立,僅存東臯百畝,易銀貿貨,入粵為迎喪資"。
此已在順治九年,昌文已奉其祖父母遺骸歸,在途次,而家中不知,鬻東臯為迎柩計。
始行賣宅。
梅村詩當作於是時也。
後查初白《吊春晖堂》詩即東臯:"戰後河山非故國,記中花木尚平泉。
"似康熙十八九年尚屬瞿氏,名臣之世澤長矣。
陳濟生《再生紀略》,程源《孤臣紀哭》,徐夢得《日星不晦錄》及《紳志略》、《燕都日記》,不著撰人氏名。
皆謂明崇祯十七年三月十九日京城陷,襄城伯李國祯見李自成,要以三事:一,祖宗陵寝不可毀;一,葬先帝以帝後之禮;一,太子諸王不可害。
賊皆諾之。
及葬畢,國祯即自殺。
是皆謂其能殉節者。
弘光中,并有贈谥,在正祀武臣七人之内。
然記載各有不同:或曰自缢,或曰自殺,或曰藥死,或曰即死於帝後殡所,或曰送至昌平,藁葬訖,死於陵旁。
獨王士德《崇祯遺錄》謂"城陷後,國祯欲崇文門,不得出;奔朝陽門,孫如龍已降賊将張能,能勸之降,國祯遂降於能。
能羁之,令輸金;國祯願至家搜括以獻,而家已為他賊所據,遂被擒。
拷掠折足,以荊筐曳回,是夜自缢死。
而弘光之有贈谥,乃其門客輩訛傳到南都,得幸邀┰典也"。
是同一死也,一則謂其殉節,一則謂其拷贓,将奚從?惟梅村《遇劉雪舫》詩有雲"甯為英國死,不作襄城生",而論乃定。
梅村赴召入都,距國變時未久,國祯之死,尚在人耳目間,固不敢輕為誣蔑也。
《明史李傳》後:"闖賊勒國祯降,國祯解甲聽命;責賄不足,被拷折足,自缢"。
是蓋據梅村詩為證,然則梅村亦可稱詩史矣。
按英國謂張輔裔孫世澤。
襲爵後,為闖賊所殺。
《下相極樂讀同年北使時詩卷》:"蘭若停骖灑墨成,過河持節事分明。
上林飛雁無還表,頭白山僧話子卿。
"所謂同年者,不知何人。
勒注謂左懋第與梅村辛未同年進士,弘光乙酉,以兵部侍郎使於我朝,不屈而死,故雲"飛雁無還表",而比其節於蘇武也。
《仿唐人本事詩》:"錦袍珠絡翠兜鍪,軍府居然王子侯。
自寫赫蹄金字表,起居長信閣門頭。
""藤梧秋盡瘴黃,銅鼓天邊歸長。
遠愧木蘭身手健,替耶征戰在他鄉。
"靳注謂"為定南王孔有德女四貞作"。
按有德取桂林後,即鎮守粵西。
順治九年,為李定國所敗,自焚死。
特恩賜葬,┰典極隆。
其子為定國所擄;四貞脫歸京師,朝廷念其父功,命照和碩格格食俸,通籍宮禁。
見《八旗通志》及瞿昌文《粵行紀事》。
後嫁孫延齡為撫蠻将軍,仍鎮粵西。
延齡從吳三桂反,四貞勸其反正,并代為乞降,許之。
靳注謂此詩正詠四貞事。
"軍府居然王子侯",則有德為藩王時,其子女皆貴重,為王子、王女也。
寫表起居,謂通籍宮禁,得自奏事也。
其後從逆及反正等事,梅村已卒,固不及知之。
其第四首:"新來夫婿奏兼官,下直更衣禮數寬。
昨日校旗初下令,笑君不敢舉頭看。
"豈嫁延齡鎮粵時,自恃驕貴,與其夫同演武於教場耶? 靳榮藩論梅村,謂"大家手筆,興與理會。
若穿鑿附會,或牽合時事,強題就我,則作者之意反晦"。
此真通人之論也。
乃其注梅村詩,則又有犯此病者。
梅村五古如《讀史雜詩》四首、《詠古》六首,七古如《行路難》十八首,皆家居無事,讀書得間所作,豈必一一指切時事!而榮藩謂《讀史》第一首刺阮大铖,其二刺薛國觀,其四刺孫可望。
《行路難》之其三謂刺唐王,其九謂刺張至發,其十七謂刺福王。
而按之原詩,無一切合者。
阮大铖固魏閹馀黨,然何至以曹操比之?謂東漢壞於閹,而操本閹人曹騰之後,竟移漢祚。
又如公孫述遣刺客連殺來歙、岑彭二大将,而刺客之名不傳,此與朝事何涉,而謂其刺勳臣之不能為國禦侮。
又如《行路難》第三首:"龍子作事非尋常,奪棗争梨天下擾。
"此本詠晉八王之亂,而以為詠明末唐王聿鍵。
試思聿鍵先以起兵勤王,被锢鳳陽,福王赦出後,監國於閩中,何曾有骨肉相争之事?雖同時魯王以海亦僭立於紹興,然方與聿鍵相約固守,未嘗相攻也。
惟聿鍵敗死後,其弟聿钅粵遁廣東自立,與桂王逼處,稍有相競;然不逾時,即為我軍所執,亦無暇與桂王交兵,何得以"奪棗争梨天下擾"為指此事耶?至隆武時靖江王亨嘉反桂林,為丁魁楚、陳邦傳擒獲,則甫起事即敗,亦未有骨肉相争之事。
皆難強為附會也。
注中如此類者甚多。
此則過欲示其考之詳,而不知轉失本指。
所謂必求其人以實之,則鑿矣。
又如《滇池铙吹》四首,乃順治十五年收南凱歌。
詩中方侈言勳伐,而以第一首末句"誰唱太平滇海曲,桄榔花發去年紅",謂預料吳三桂之将為逆。
是時三桂方欲立功,至十八年尚率兵入緬,取永明王獻捷,豈早有逆萌!然其為人狡谲陰悍,則已人所共知。
伏讀《禦批通鑒輯覽》,如見肺肝,則謂梅村早見及此,亦可。
《雜感》第一首内"聞說朝廷罷上都",靳注謂順治八年,裁宣府巡撫,并入宣大總督。
然宣府豈上都耶?按順治七年,攝政王以京師暑熱,欲另建京城於灤州,派天下
"是梅村作詩時,東臯尚為瞿氏所有。
據昌文謂"家徒壁立,僅存東臯百畝,易銀貿貨,入粵為迎喪資"。
此已在順治九年,昌文已奉其祖父母遺骸歸,在途次,而家中不知,鬻東臯為迎柩計。
始行賣宅。
梅村詩當作於是時也。
後查初白《吊春晖堂》詩即東臯:"戰後河山非故國,記中花木尚平泉。
"似康熙十八九年尚屬瞿氏,名臣之世澤長矣。
陳濟生《再生紀略》,程源《孤臣紀哭》,徐夢得《日星不晦錄》及《紳志略》、《燕都日記》,不著撰人氏名。
皆謂明崇祯十七年三月十九日京城陷,襄城伯李國祯見李自成,要以三事:一,祖宗陵寝不可毀;一,葬先帝以帝後之禮;一,太子諸王不可害。
賊皆諾之。
及葬畢,國祯即自殺。
是皆謂其能殉節者。
弘光中,并有贈谥,在正祀武臣七人之内。
然記載各有不同:或曰自缢,或曰自殺,或曰藥死,或曰即死於帝後殡所,或曰送至昌平,藁葬訖,死於陵旁。
獨王士德《崇祯遺錄》謂"城陷後,國祯欲崇文門,不得出;奔朝陽門,孫如龍已降賊将張能,能勸之降,國祯遂降於能。
能羁之,令輸金;國祯願至家搜括以獻,而家已為他賊所據,遂被擒。
拷掠折足,以荊筐曳回,是夜自缢死。
而弘光之有贈谥,乃其門客輩訛傳到南都,得幸邀┰典也"。
是同一死也,一則謂其殉節,一則謂其拷贓,将奚從?惟梅村《遇劉雪舫》詩有雲"甯為英國死,不作襄城生",而論乃定。
梅村赴召入都,距國變時未久,國祯之死,尚在人耳目間,固不敢輕為誣蔑也。
《明史李傳》後:"闖賊勒國祯降,國祯解甲聽命;責賄不足,被拷折足,自缢"。
是蓋據梅村詩為證,然則梅村亦可稱詩史矣。
按英國謂張輔裔孫世澤。
襲爵後,為闖賊所殺。
《下相極樂讀同年北使時詩卷》:"蘭若停骖灑墨成,過河持節事分明。
上林飛雁無還表,頭白山僧話子卿。
"所謂同年者,不知何人。
勒注謂左懋第與梅村辛未同年進士,弘光乙酉,以兵部侍郎使於我朝,不屈而死,故雲"飛雁無還表",而比其節於蘇武也。
《仿唐人本事詩》:"錦袍珠絡翠兜鍪,軍府居然王子侯。
自寫赫蹄金字表,起居長信閣門頭。
""藤梧秋盡瘴黃,銅鼓天邊歸長。
遠愧木蘭身手健,替耶征戰在他鄉。
"靳注謂"為定南王孔有德女四貞作"。
按有德取桂林後,即鎮守粵西。
順治九年,為李定國所敗,自焚死。
特恩賜葬,┰典極隆。
其子為定國所擄;四貞脫歸京師,朝廷念其父功,命照和碩格格食俸,通籍宮禁。
見《八旗通志》及瞿昌文《粵行紀事》。
後嫁孫延齡為撫蠻将軍,仍鎮粵西。
延齡從吳三桂反,四貞勸其反正,并代為乞降,許之。
靳注謂此詩正詠四貞事。
"軍府居然王子侯",則有德為藩王時,其子女皆貴重,為王子、王女也。
寫表起居,謂通籍宮禁,得自奏事也。
其後從逆及反正等事,梅村已卒,固不及知之。
其第四首:"新來夫婿奏兼官,下直更衣禮數寬。
昨日校旗初下令,笑君不敢舉頭看。
"豈嫁延齡鎮粵時,自恃驕貴,與其夫同演武於教場耶? 靳榮藩論梅村,謂"大家手筆,興與理會。
若穿鑿附會,或牽合時事,強題就我,則作者之意反晦"。
此真通人之論也。
乃其注梅村詩,則又有犯此病者。
梅村五古如《讀史雜詩》四首、《詠古》六首,七古如《行路難》十八首,皆家居無事,讀書得間所作,豈必一一指切時事!而榮藩謂《讀史》第一首刺阮大铖,其二刺薛國觀,其四刺孫可望。
《行路難》之其三謂刺唐王,其九謂刺張至發,其十七謂刺福王。
而按之原詩,無一切合者。
阮大铖固魏閹馀黨,然何至以曹操比之?謂東漢壞於閹,而操本閹人曹騰之後,竟移漢祚。
又如公孫述遣刺客連殺來歙、岑彭二大将,而刺客之名不傳,此與朝事何涉,而謂其刺勳臣之不能為國禦侮。
又如《行路難》第三首:"龍子作事非尋常,奪棗争梨天下擾。
"此本詠晉八王之亂,而以為詠明末唐王聿鍵。
試思聿鍵先以起兵勤王,被锢鳳陽,福王赦出後,監國於閩中,何曾有骨肉相争之事?雖同時魯王以海亦僭立於紹興,然方與聿鍵相約固守,未嘗相攻也。
惟聿鍵敗死後,其弟聿钅粵遁廣東自立,與桂王逼處,稍有相競;然不逾時,即為我軍所執,亦無暇與桂王交兵,何得以"奪棗争梨天下擾"為指此事耶?至隆武時靖江王亨嘉反桂林,為丁魁楚、陳邦傳擒獲,則甫起事即敗,亦未有骨肉相争之事。
皆難強為附會也。
注中如此類者甚多。
此則過欲示其考之詳,而不知轉失本指。
所謂必求其人以實之,則鑿矣。
又如《滇池铙吹》四首,乃順治十五年收南凱歌。
詩中方侈言勳伐,而以第一首末句"誰唱太平滇海曲,桄榔花發去年紅",謂預料吳三桂之将為逆。
是時三桂方欲立功,至十八年尚率兵入緬,取永明王獻捷,豈早有逆萌!然其為人狡谲陰悍,則已人所共知。
伏讀《禦批通鑒輯覽》,如見肺肝,則謂梅村早見及此,亦可。
《雜感》第一首内"聞說朝廷罷上都",靳注謂順治八年,裁宣府巡撫,并入宣大總督。
然宣府豈上都耶?按順治七年,攝政王以京師暑熱,欲另建京城於灤州,派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