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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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不能舍音韻
樂記曰:聲成文謂之音,聲出而音定焉,音繁而韻興焉。
論其秩序,則音居先,韻居後。
若舍音韻以言詞,匪特戾于古,詞亦不能工矣。
○音律本于人聲 劉彥和聲律篇雲:夫音律所始,本于人聲者也。
聲含宮商,肇自血氣。
惟詞亦然,高下洪細,輕重遲疾,各有一定之響。
解人正當于喉吻間得之。
○唐宋人制詞無韻書 齊永明時尚聲韻之學,周撰四聲切韻,沈隐侯撰四聲譜,曩嘗求其書讀之而不可得,蓋二書本未傳于世也。
然平上去入,互相通轉,群經有之。
其見于毛詩者,尤不可枚舉。
當發言之始,期合天籁,非拘牽于聲韻者。
故唐、宋人制詞,别無韻書,而韻寓焉。
陳獻可雲:詞曲起,則律呂即在詞曲之中。
[語載陸清獻三魚堂剩言。
]然則制詞,而必求諸韻書,非其旨矣。
]段懋堂六書音韻表雲:古平上為一類,去入為一類,上與平一也,去與入一也,上聲備于三百篇,去聲備于魏、晉。
愚謂段說亦概舉之詞耳。
實則三百篇未嘗無去聲,魏、晉未嘗無上聲也。
] ○韻書分部 隋、唐韻書判二百六部,唐韻并作一百六部,其通轉之例,實得五部。
五部者,宮、商、角、征、羽,宋人以唇齒牙舌喉配之,厥後又易為喉腭舌齒唇。
古今通韻謂第一宮部為喉音,今韻中東、冬、江、陽、庚、青、蒸七韻是也。
七韻中字每讀訖,必返喉而入于鼻,唱曲家呼為鼻音。
[或謂之穿鼻音。
]第二商部為腭音,今韻中真、文、元、寒、删、先六韻是也。
六韻中字每讀訖,必以下舌抵上腭,恩痕音以舌抵腭,則其收聲在恩痕之間也。
第三角部為舌音,今韻中魚、虞、蕭、肴、豪、歌、麻、尤八韻是也。
八韻中字每讀訖,必懸舌居中。
[毛氏以上五韻及尤韻為斂唇音,而割歌、麻二韻為直喉音。
]第四征部為齒音,今韻中支、微、齊、佳、灰五韻是也。
五韻中字每讀訖,必以舌擠齒。
[或謂之展輔音。
]第五羽部為唇音,今韻中侵、覃、鹽、鹹四韻是也。
四韻中字讀訖,必兩唇相阖,歌曲家呼為閉口音,近人撰古音類表,實暢其說。
目用廣韻,而移蕭、肴、豪、侯諸部為第五部,以侵、覃、鹽、鹹四部為附聲,并割今韻蒸部附焉。
此又從樂律二變通之而分部益密矣。
淩次仲自謂其詞用韻,凡閉口不敢闌入抵腭鼻音,至于抵腭與鼻音亦然。
然則詞之用韻,不綦嚴乎。
徐靈胎樂府傳聲,謂曲家尚有落腮、穿齒、穿牙、覆唇、挺舌、透鼻、過鼻種種諸法,則五音四川産一切不足以盡之。
○五音法 韻書雲:合口為宮,開口為商,卷舌為角,齊齒為征,撮口為羽。
又雲:喉音為宮,齒音為商,牙音為角,舌音為征,唇音為羽。
如上所雲,蓋即沙門神珙五音聲論及所分五音之法。
○四聲譜 神珙四聲五音九弄反紐圖序曰:譜曰,平聲者哀而安,上聲者厲而舉,去聲者清而遠,入聲者直而促。
數語若為倚聲家言之。
其所謂譜,疑即沉氏之四聲譜也。
○朱竹論詞韻 朱生栓讨謂遼、金、元文字雜以國書字體,其詩詞落韻,有出于二百六部之外者。
觀栓讨所論,即詞韻一端可判升降,況有泛濫于遼、金、元之外者乎。
○兩通法 蕭山毛氏言四聲之中有兩通法,平上去三聲自為一通,去入二聲自為一通。
三聲自通,必不雜入聲一字,二聲自通,必不雜平上一字。
然之于詞,則固不然。
詞韻上去自為一通,入聲則或通于平,或通于上去二聲。
若平與上去,當嚴立畛域,乃無遷就之弊。
[沈義父樂府指迷謂詞中去聲字尤要,入聲可代平聲,不可代上聲。
萬氏詞律一書,實衍沉氏之說。
] ○楊升庵論七音 楊升庵謂七音,即今切韻宮、商、角、征、羽外,有半商、半征,蓋牙齒舌喉唇之外,有深淺二音故耳。
考梵學于五音外,有折、攝二聲,折聲自臍輪起至唇上發,如<令牛>字[字浮金反。
]之類是也。
攝字鼻音,如韻字鼻中發之是也。
升庵所謂深淺二音,實剿其說。
通雅又以為大宮商之概者,皆此兩音也。
○二合音 古語有二聲合為一字者,或謂起于西域二合之音,如龍锺切為癃,潦倒切為老,謂人之癃老,以龍锺潦倒目之,音義取此。
案二聲合為一字,如狄為披,彌牟為木,蒺藜為茨,何不為盍,又如鲫令為精,窟籠為孔,皆然。
宋時謂之切腳語,是即切字之法所本。
又魏善伯言,凡字有首有腹有尾,如都、烏、翁三字,則都為首,烏為腹,翁為尾,共讀之即是東字。
姑烏庵是甘字,西衣音是心字,此則由古人二合之說,而複引其緒者。
○詞之用字 詞之用字,凡同在一紐一弄者,忌相連用之,宋人于此最為矜慎。
如柳耆卿雨淋鈴詞,今[見母牙音,角屬純清。
]宵[心母齒頭音,商屬次清。
]酒[照母正齒音,商屬
論其秩序,則音居先,韻居後。
若舍音韻以言詞,匪特戾于古,詞亦不能工矣。
○音律本于人聲 劉彥和聲律篇雲:夫音律所始,本于人聲者也。
聲含宮商,肇自血氣。
惟詞亦然,高下洪細,輕重遲疾,各有一定之響。
解人正當于喉吻間得之。
○唐宋人制詞無韻書 齊永明時尚聲韻之學,周撰四聲切韻,沈隐侯撰四聲譜,曩嘗求其書讀之而不可得,蓋二書本未傳于世也。
然平上去入,互相通轉,群經有之。
其見于毛詩者,尤不可枚舉。
當發言之始,期合天籁,非拘牽于聲韻者。
故唐、宋人制詞,别無韻書,而韻寓焉。
陳獻可雲:詞曲起,則律呂即在詞曲之中。
[語載陸清獻三魚堂剩言。
]然則制詞,而必求諸韻書,非其旨矣。
]段懋堂六書音韻表雲:古平上為一類,去入為一類,上與平一也,去與入一也,上聲備于三百篇,去聲備于魏、晉。
愚謂段說亦概舉之詞耳。
實則三百篇未嘗無去聲,魏、晉未嘗無上聲也。
] ○韻書分部 隋、唐韻書判二百六部,唐韻并作一百六部,其通轉之例,實得五部。
五部者,宮、商、角、征、羽,宋人以唇齒牙舌喉配之,厥後又易為喉腭舌齒唇。
古今通韻謂第一宮部為喉音,今韻中東、冬、江、陽、庚、青、蒸七韻是也。
七韻中字每讀訖,必返喉而入于鼻,唱曲家呼為鼻音。
[或謂之穿鼻音。
]第二商部為腭音,今韻中真、文、元、寒、删、先六韻是也。
六韻中字每讀訖,必以下舌抵上腭,恩痕音以舌抵腭,則其收聲在恩痕之間也。
第三角部為舌音,今韻中魚、虞、蕭、肴、豪、歌、麻、尤八韻是也。
八韻中字每讀訖,必懸舌居中。
[毛氏以上五韻及尤韻為斂唇音,而割歌、麻二韻為直喉音。
]第四征部為齒音,今韻中支、微、齊、佳、灰五韻是也。
五韻中字每讀訖,必以舌擠齒。
[或謂之展輔音。
]第五羽部為唇音,今韻中侵、覃、鹽、鹹四韻是也。
四韻中字讀訖,必兩唇相阖,歌曲家呼為閉口音,近人撰古音類表,實暢其說。
目用廣韻,而移蕭、肴、豪、侯諸部為第五部,以侵、覃、鹽、鹹四部為附聲,并割今韻蒸部附焉。
此又從樂律二變通之而分部益密矣。
淩次仲自謂其詞用韻,凡閉口不敢闌入抵腭鼻音,至于抵腭與鼻音亦然。
然則詞之用韻,不綦嚴乎。
徐靈胎樂府傳聲,謂曲家尚有落腮、穿齒、穿牙、覆唇、挺舌、透鼻、過鼻種種諸法,則五音四川産一切不足以盡之。
○五音法 韻書雲:合口為宮,開口為商,卷舌為角,齊齒為征,撮口為羽。
又雲:喉音為宮,齒音為商,牙音為角,舌音為征,唇音為羽。
如上所雲,蓋即沙門神珙五音聲論及所分五音之法。
○四聲譜 神珙四聲五音九弄反紐圖序曰:譜曰,平聲者哀而安,上聲者厲而舉,去聲者清而遠,入聲者直而促。
數語若為倚聲家言之。
其所謂譜,疑即沉氏之四聲譜也。
○朱竹論詞韻 朱生栓讨謂遼、金、元文字雜以國書字體,其詩詞落韻,有出于二百六部之外者。
觀栓讨所論,即詞韻一端可判升降,況有泛濫于遼、金、元之外者乎。
○兩通法 蕭山毛氏言四聲之中有兩通法,平上去三聲自為一通,去入二聲自為一通。
三聲自通,必不雜入聲一字,二聲自通,必不雜平上一字。
然之于詞,則固不然。
詞韻上去自為一通,入聲則或通于平,或通于上去二聲。
若平與上去,當嚴立畛域,乃無遷就之弊。
[沈義父樂府指迷謂詞中去聲字尤要,入聲可代平聲,不可代上聲。
萬氏詞律一書,實衍沉氏之說。
] ○楊升庵論七音 楊升庵謂七音,即今切韻宮、商、角、征、羽外,有半商、半征,蓋牙齒舌喉唇之外,有深淺二音故耳。
考梵學于五音外,有折、攝二聲,折聲自臍輪起至唇上發,如<令牛>字[字浮金反。
]之類是也。
攝字鼻音,如韻字鼻中發之是也。
升庵所謂深淺二音,實剿其說。
通雅又以為大宮商之概者,皆此兩音也。
○二合音 古語有二聲合為一字者,或謂起于西域二合之音,如龍锺切為癃,潦倒切為老,謂人之癃老,以龍锺潦倒目之,音義取此。
案二聲合為一字,如狄為披,彌牟為木,蒺藜為茨,何不為盍,又如鲫令為精,窟籠為孔,皆然。
宋時謂之切腳語,是即切字之法所本。
又魏善伯言,凡字有首有腹有尾,如都、烏、翁三字,則都為首,烏為腹,翁為尾,共讀之即是東字。
姑烏庵是甘字,西衣音是心字,此則由古人二合之說,而複引其緒者。
○詞之用字 詞之用字,凡同在一紐一弄者,忌相連用之,宋人于此最為矜慎。
如柳耆卿雨淋鈴詞,今[見母牙音,角屬純清。
]宵[心母齒頭音,商屬次清。
]酒[照母正齒音,商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