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辭辯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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載于其上也,故曰「月未望則載魄于西,旣望則終魄于東,其遡于日乎」。

    言月之方生,則以之光加被于魄之西,而漸滿其東,以至于望而後圜。

    及旣望矣,則以日之光終守其魄之東,而漸虧其西,以至于晦而後盡。

    蓋月遡日以為明,未望則日在其右,旣望則在其左,故各向其所在而受光,如民向君之化而成俗也。

    三子之肓雖為兩事,而所言載魄,則其文義同為一說,故丹經曆術,皆有納甲之法,互相資取,以相發明,蓋其理初不異也。

    但為之說者,不能深考,如河上公之言老子,以營為魂,則固非字義,而又并言人載魂魄之上以得生,當愛養之,則又失其文意。

    獨其載字之義粗為得之,然不足以補其所失之多也。

    若王輔嗣以載為處,以營魄為人所常居之處,則亦河上之意。

    至于近世,而蘇子由、王元澤之說出焉,則此二人者,平生之論如水火之不同,而于此義皆以魂為神,以魄為物,而欲使神常載魄以行,不欲使神為魄之所載。

    洪慶善之于此書,亦謂陽氣充魄為魂,能運動則其生全矣,則其意亦若蘇、王之雲,而皆以載為以車承人之義矣。

    是不唯非其文意,且若如此,則是将使神常勞動【三】,而魄亦不得以少息,雖幸免于物欲沈溺之累,而窈冥之中精一之妙,反為強陽所挾,以馳骛于紛拏膠擾之塗,卒以陷于衆人傷生損壽之域,而不自知也。

    其于二子之意何如哉?若其說揚子者,則皆以載為哉,固失其指,而李軌解魄為光,尤為乖謬。

    至宋貫之、司馬公始覺其非,然遂欲改魄為胐,則亦未深考此載字之義,而失之愈遠矣。

    唯近歲王伯照以為未望則魄為明所載,似得其理;旣而又曰:旣望則明為魄所終,則是下句當曰「終明」,而不當為「終魄」矣。

    以此推之,恐其于上句文義之鄉背,亦未免如蘇氏、王氏之雲,為自下而載上也。

    大氐後人讀前人之書,不能沈潛反複,求其本義,而輙以己意輕為之說,故其鹵莽有如此者。

    況讀楚辭者,徒玩意于浮華,宜其于此尤不暇深究其底蘊,故餘因為辯之,以為覽者能因是以考焉,則或泝流求原之一助也。

     登霞之霞,本遐之借用,猶曰适遠雲爾。

    曲禮告喪之詞,乃又借以為死之美稱也。

    莊子作登假,蓋亦此例。

    但此篇注者,遂解為赤黃之氣,釋莊音者又讀假為格,而訓至焉,其誤愈遠矣。

     蔔居 史記有滑稽傳,索隐雲:「滑,亂也。

    稽,同也。

    言辯捷之人言非若是,言是若非,能亂異同也。

    」揚雄酒賦「鸱夷滑稽」,顔師古曰:「滑稽,圜轉縱舍無窮之狀。

    」此詞所用二字之意,當以顔說為正。

     漁父 衣葉于巾反者,禮記「一戎衣」,鄭讀為殷,古韻通也。

    九辯 悲秋,舊說取譬煩雜,皆失本意。

     「有美一人」,注指懷王,非是。

    「心不繹」,注訓繹為解,即當作釋。

    補訓抽絲,乃說為繹字耳。

    又疑或是怿字,喜悅意耳。

     「無伯樂之善相,今誰使乎譽之」,譽,一作訾,相度之義也。

    又與上句知字葉韻,故當作訾為是。

    但下句兩之上字複不韻,則又不可曉。

    故今且作譽,而四句皆以之字為韻。

     「朱雀」,雀,一作榮,非是。

    蓋下與蒼茏為對,皆為飛行之物,不當作榮。

    王注亦自作雀,不知洪本何以作榮也。

    「茇茇」,音斾,蓋言朱雀飛揚其翼,茇茇然也。

    今一作芺,音于表反,乃随榮字誤解耳。

     「輕辌」,輕,一作轾【四】」,非是。

    輕字義證甚明,轾乃車之行貌,于義不通。

     招魂 後世招魂之禮,有不專為死人者,如杜子美彭衙行雲:「暖湯濯我足,剪紙招我魂。

    」蓋當時關陝間風俗,道路勞苦之餘,則皆為此禮,以祓除而慰安之也。

    近世髙抑崇作送終禮雲:「越俗有暴死者,則亟使人徧于衢路以其姓名呼之,往往而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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