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辭辯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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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此言之,又見古人此誡有望其複生,非徒為是文具而已也。

     「恐後之」,如漢武帝遣人取司馬相如遺文,而曰「若後之矣」之意,注雲:「言已在它人後也。

    」 此篇所言四方怪物,如十日代出之類,決是誔妄,無可疑者,其它小小異事,如東方長人、南方雕題、殺人祭鬼、蛇虺封狐、西方流沙、求水不得、北方層冰飛雪之類,則或往往有之,如五代史言:「北方之極,魑魅龍蛇,白晝羣行。

    」蓋地偏氣異,自然如此,不足怪也。

     無木謂之台,有木謂之榭。

    一曰凡屋無室曰榭。

    說文乃雲:「台,觀四方而髙者。

    」「榭,台有屋也。

    」說文與二說不同,以春秋「宣榭火」考之,則榭有屋明矣。

     卒章心字,舊蘇含反,蓋以下葉南韻,然于上句楓字卻不葉,此不知楓有孚金、南有尼金可韻,而誤以楓為散句耳。

    心字但當如字,而以楓、南二字葉之,乃得其讀,前亦多此 例矣。

     大招 周頌「陟降庭止」,傳注訓庭為直,而說之雲:文王之進退其臣,皆由直道。

    諸儒祖之,無敢違者。

    而顔監于匡衡傳所引獨釋之曰:言若有神明臨其朝廷也。

    蓋匡衡時未行毛說,顔監又精史學,而不梏于專經之陋,故其言獨能如此,無所阿随,而得經之本指也。

    餘舊讀攝而愛頗說,然尙疑其無據,及讀此詞,乃有「登降堂隻」之文,于是益信「陟降庭止」之為古,其義審如顔說而無疑也。

    顔注漢書時有發明,于經指多若此類。

    如訓棐為匪,尤為明切。

    足證孔安國、張平子之缪,其視韋昭之徒專守毛、鄭,而不能一出己見者,相去遠矣。

     晁録 王逸所傳楚辭,篇次本出劉向,其七谏以下,無足觀者,而王褒為最下,餘已論于前矣。

    近世晁無咎以其所載不盡古今詞賦之美,因别録續楚辭、變離騷為兩書,則凡詞之如騷者已略備矣。

    自原之後,作者繼起,而宋玉、賈生、相如、揚雄為之冠,然較其實,則宋、馬辭有餘而理不足,長于頌美而短于規過;雄乃專為偷生苟免之計,旣與原異趣矣,其文又以摹拟掇拾之故,斧鑿呈露,脈理斷續,其視宋、馬猶不逮也。

    獨賈太傅以卓然命世英傑之材,俯就騒律,所出三篇,皆非一時諸人所及,而惜誓所謂「黃鹄之一舉兮,見山川之纡曲。

    再舉兮,睹天地之員方」者;又于其間超然拔出言意之表,未易以筆墨蹊徑論其髙下淺深也。

    此外晁氏所取,如荀卿子諸賦皆髙古,而成相之篇,本拟工誦箴谏之詞,其言奸臣蔽主擅權,馴緻移國之禍,千古一轍,可為流涕。

    其它如易水、越人、大風、秋風、天馬,下及烏孫公主、諸王妃妾、息夫躬、晉陶潛、唐韓柳,本朝王介父之「山谷」「建業」【五】、黃魯直之「毀璧隕珠」、邢端夫之秋風三疊,其古今大小雅俗之變雖或不同,而晁氏亦或不能無所遺脫,然皆為近楚語者。

    其次則如班姬、蔡琰、王粲及唐元結、王維、顧況,亦差有味。

    又此之外,則晁氏所謂過騷之言者,非餘之所敢知矣。

    晁書新序多為義例,辨說紛拏而無所發于義理,殊不足以為此書之輕重。

    複自謂嘗為史官,古文國書,職當損益。

    不惟其學,而論其官,固已可笑,況其所謂筆削者,又徒能移易其篇次,而于其文字之同異得失,猶不能有所正也。

    浮華之習,徇名飾外,其弊乃至于此,可不戒哉! 校勘記 〔一〕從右脅下小腹上出。

    「小」,原作「水」,據古逸本、掃葉本、成化本改、 〔二〕說者便引國語楚教太子以詩為說。

    「便引」,四庫本作「傅會」。

     〔三〕則是将使神常勞動。

    「神」,掃葉本、成化本作「魂」。

    〔四〕輕一作轾。

    「輕」,原作「辌」,據掃葉本、成化本改。

    〔五〕山谷建業。

    「谷」,掃葉本、成化本作「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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