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辭辯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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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樂之太過,則差近之。

    然經傳所無,則自不必論也。

     循、修,唐人所寫多相混,故思玄賦注引「修繩墨」而解作遵字,即循字之義也。

     「覽民德焉錯輔」,但謂求有徳者【三】,而置其輔相之力,使之王天下耳。

    注謂「置以為君,又生賢佐以輔之」,恐不應如此重複之甚也。

     此篇所言陳詞于舜,及上欵帝阍,曆訪神妃,及使鸾鳳飛騰、鸩鸠為媒等語,其大意所比,固皆有謂。

    至于經涉山川,驅役百神:下至飄風雲霓之屬,則亦泛為寓言,而未必有所拟倫矣。

    二注類皆曲為之說,反害文義。

    至于縣圃、阆風、扶桑、若木之類,亦非實事,不足考信,今皆略存梗槩,不複盡載而詳說也。

     王逸以靈瑣為楚王省合,非文義也。

     注以羲和為日禦。

    補注又引山海經雲:「東南海外,有羲和之國,有女子名曰羲和,是生十日,常浴日于甘淵【四】。

    」注雲:「羲和,始生日月者也。

    故堯因立羲和之官,以掌天地四時。

    」此等虛誕之說,其始止因堯典「出日納日」之文,口耳相傳,失其本指,而好怪之入,恥其謬誤,遂乃增飾傅會,必欲使之與經為一而後已。

    其言無理,本不足以欺人,而古今文士相承引用,莫有覺其妄者。

    為此注者,乃不信經而引以為說,蔽惑至此,甚可歎也! 望舒、飛廉、鸾鳳、雷師、飄風、雲霓,伹言神靈為之擁護服役,以見其仗衛威儀之盛耳,初無善惡之分也。

    舊注曲為之說,以月為清白之臣,風為号令之象,鸾鳳為明智之士,而雷師獨以震驚百裡之故使為諸侯,皆無義理。

    至以飄風、雲霓為小入,則夫卷阿之言「飄風自南」,孟子之言「民望湯武如雲霓」者,皆為小人之象也耶? 王逸又以飄風雲霓之來迎己,蓋欲己與之同,旣不許之,遂使阍見拒而不得見帝。

    此為穿鑿之甚,不知何所據而生此也。

     沈約郊居賦「雌霓連蜷」,讀作入聲。

    司馬溫公雲:「約賦但取聲律便美,非霓不可讀為平聲也。

    」故今定離騷「雲霓」為平聲,九章、遠遊為入聲,蓋各從其聲之便也。

     王逸說「往觀四荒」處,已雲「欲求賢君」,蓋得屈原之意矣。

    至「上下求索」處,又謂「欲求賢人與己同志」,不知何所據而異其說也? 舊注以「髙丘無女」「下女可诒」皆賢臣之譬,非是。

    下女,說詳見于九歌,可考也。

     溘字,補注兩處皆已解為奄忽之義,至此遊春宮處,乃雲無奄忽之義,不知何故自為矛盾至此。

     虙妃,一作宓妃。

    說文:「虙,房六反,虎行貌。

    」「宓,美畢反,安也。

    」集韻雲:「虙與伏同,虙犧氏,亦姓也。

    宓與密同,亦姓。

    俗作宻,非是。

    」補注引顔之推說雲:「宓字本從虍走。

    虙子賤即伏犧之後,而其碑文說濟南伏生又子賤之後。

    是知古字伏、慮通用,而俗書作宓,或複加山,而并轉為密音耳。

    」此非大義所繋,今亦姑存其說,以備參考。

     王逸以虙妃喻隠士,旣非文義,又以蹇修為伏羲氏之臣,亦不知其何據也?又謂「隠者不皆仕,不可與共事君」,亦為衍說。

     孟子「不理于口」,漢書「無俚之至」,說者皆訓為賴,則理固有賴音矣。

     爾雅說四極,恐未必然。

    邠國近在秦隴,非絶遠之地也。

     舊說有娀國在不周之北,恐其不應絶遠如此。

    又言求佚女,為求忠賢與共事君,亦非是。

     鸩及雄鸠,其取喻為有意,具文可見。

    注于它說,亦欲援此為例,則鑿矣。

    補注又引淮南說「運日知晏,則鸩乃小人之有智者,故雖能為讒賊,而屈原亦因其才而使之」,是以屈原為眞嘗使鸩媒簡狄而為所賣也。

    其固滞乃如此,甚可笑也。

     「鳳皇旣受诒」,舊以為旣受我之禮而将行者,誤矣。

    審爾,則高辛何由而先我哉?正為己用鸩鸠,而彼使鳳皇,其勢不敵,故恐其先得之耳。

    又或謂以高辛喻諸國之賢君,亦非文勢。

     留二姚,亦求君之意。

    舊說以為博求衆賢,非是。

     或問「終古」之義,曰:開辟之初,今之所始也。

    宇宙之末,古之所終也。

    考工記曰:「輪已庳,則于馬終古登阤也。

    」注曰:「終古,常也。

    」正謂常如登阤,無有已時。

    猶釋氏之言盡未來際也。

     「兩美必合」,此亦托于男女而言之。

    注直以君臣為說,則得其意而失其辭也。

    下章「孰求美而釋女」亦然。

    至說「豈惟是其有女」,而曰豈唯楚有忠臣,則失之遠矣。

    其以芳草為賢君,則又有時而得之。

    大率前人讀書,不先尋其綱領,故出人,得失不常,類多如此。

    幽昧、眩曜二語,乃原自念之辭,以為答靈氛者,亦非是。

     楚人以重午插艾于要,豈其故俗耶? 補注以為靈氛之占,勸屈原以遠去,在異姓則可,在原則不可,故以為疑而欲再決之巫鹹也。

    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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