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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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丹斯說話是算數的,轉天真的找魯賓斯坦先生去了。

    她施出了她與生俱有的全副佻巧本領,閃爍其詞地向他攤開了如今她的難處。

    能不能網開一面,按照定價一百十五塊美元,以分期付款的優厚辦法,就讓她把外套拿走呢?魯賓斯坦聽了馬上搖頭,一本正經地說,這裡可不是分期付款的商店。

    他要是做這樣的生意,盡管可以把外套标價兩百塊美元,立刻就會有人把它買去的。

     “不過,要是先付五十塊美元,我就得馬上拿走這件外套,”霍丹斯搶白說。

     “敢情好。

    隻不過尚欠六十五塊美元,由誰來擔保呢?多咱給呢?” “下星期給二十五塊美元,再下星期給二十五塊美元,下下星期再給十五塊美元,不就全清了。

    ” “當然羅。

    不過,假定說你拿走這件外套以後,萬一轉天汽車把你撞倒了,你一下子給撞死了。

    那又怎麼辦?我的錢上哪兒去要呢?” 唉,這可是個棘手的問題。

    說真的,她也沒有辦法證明由誰替她的外套付錢。

    而且,事前還得辦一大套麻煩的事兒,先訂一個合同,再由一個真正殷實可靠的人——比方說,一個銀行家——來擔保。

    不,不,魯賓斯坦店裡是不辦分期付款的。

    這裡一概現金買賣。

    所以嘛,外套賣給她隻要一百十五塊美元,不折不扣的,一塊錢也不能少。

    少一塊也不行。

     魯賓斯坦先生舒了一口氣,又繼續說下去。

    後來,霍丹斯問他能不能她先付給他現款七十五塊美元,餘下四十塊美元一周内付清。

    這樣,他就可以把外套交給她——讓她一塊兒帶回家吧? “不過嘛,一星期——一星期——等一個星期,又算得了什麼呢?”魯賓斯坦先生大力撺掇她說。

    “要是你下星期或是明天能付給我七十五塊美元,餘下四十塊美元在一星期内,或是十天内全部付清,那又幹嗎不再等一星期,把整筆一百十五塊美元一起帶來呢?到那時,外套就是您的了,什麼麻煩也都沒有。

    外套就給您留在這兒。

    明天,您再來給我二十五塊,或則三十塊美元作為定洋,我就把外套從櫥窗裡取出來,幹脆給您鎖好,什麼人都看不見這件外套了。

    下一個星期或是下下個星期以内,把餘欠帶來。

    那外套就歸您了,”魯賓斯坦先生把這個複雜的程序解釋了一遍,好象這是挺難懂似的。

     不過,他剛才所講的,的确理由很充足。

    霍丹斯實在沒有什麼好反駁的了。

    這時就象給她的興頭上潑了一大瓢涼水。

    隻要想一想,外套硬是不能馬上拿走。

    不過,她一走出時裝店,卻又神采奕奕起來了。

    因為,規定的期限反正很快就會過去的,要是克萊德很快能信守自己的承諾,外套就是歸她的啦。

    目前最要緊的是:要他掏出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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