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元雜劇産生的背景和它所反映的元代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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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還有所謂“賜戶”的辦法,把農民當作貨物一樣分賜給王公、貴族及官僚們做農奴。
買賣人口的風氣也很普遍。
元王朝在北方本以遊牧為業,滅宋後,他們自己依然保持着這種落後的生産方式,不過用上述種種辦法,把漢族的農民變成他們的農奴,不事遊牧而從事農業生産而已。
元雜劇中有許多豪強強占良民為奴及買賣人口的故事,正是上述社會現象的反映。
還有高利貸,也是當時統治者對人民的一種極其殘酷的剝削方式。
官營高利貸的機構叫做“斡(wò)脫所”,私營的叫做“解典庫”;這種業務叫做“斡脫業”。
利率是:一年,本利相等;次年,本利總數又翻一倍,名為“羊羔兒息”,就是俗稱的“驢打滾”。
到期,債戶償還不了本息,那麼,牲畜、房産、田地以及妻女便被抵押或搶走。
元雜劇裡反映這種情況的相當多。
由于統治者對社會生産力的大力破壞,對人民無限制的壓榨,使得人民無力醫治創傷,恢複生産,因而在全國各地每年的水、旱、蟲、饑、疫等等“天災”的侵襲之下,更是救死不暇。
根據史料,我們極為粗略地統計了一下:從中統元年到至正末年,一百零幾年的時間内,所遭的大水災九十四次,大旱災六十二次,大蝗災四十九次,大饑馑七十二次,平均每年都有兩三次大災,其中最嚴重的時候“人相食”的記錄達十餘次之多!元雜劇如《陳州粜(tiào)米》、《趙禮讓肥》等劇中所反映的災荒情況,不過是元代現實生活裡的千百分之一而已。
加上平時異常頻繁和沉重的徭役,以及連年無休止的征戰、屠殺,生活在那樣混亂時代的人民,真是水深火熱,民不聊生!當時輾轉呻吟的廣大人民群衆,實在生活不下去了,就紛紛反抗、起義,少則千百人,多則幾萬以至幾十萬人;從南到北,從東到西,到處都點着反抗的火焰,此伏彼起,與元代政權相終始。
無怪乎當時人民寫出“天遣魔軍殺不平,不平人殺不平人。
不平人殺不平者,殺盡不平方太平”的話了。
廣大人民既有反抗的實際行動,當然也會有把這種反抗行動、意識和身受的痛苦反映出來的要求,這就賦予了元雜劇以積極的、反抗的重要思想内容。
而通過雜劇的藝術形式,反映這種行動和要求的重大責任,就落到了許多優秀的元雜劇作家身上。
元王朝崛起于北方,經濟和文化都很落後,隻是軍事力量比較強大。
為了有效地統治橫跨歐亞的大帝國,他們所采取的統治辦法和任用官吏的制度,都是适應他們的經濟、政治和文化條件,并摻雜着種族歧視而訂制出來的,與中國曆代傳統有很大的差别。
這裡隻談談任用官吏的制度。
中國曆代都是通過地方推薦或科舉考試制度,來選拔一部分知識分子補充到政權機關中去;知識分子也認為這是唯一的正當的出路。
但元代卻不如此:掌握軍事、政治大權的,是蒙古族或色目人中的貴族、軍人,并以世襲、承蔭——血緣關系,由他們的子孫繼續擔任重要職位。
中下層的官職,則由各種“吏員”(如稅吏、庫吏、令史、典吏等)分别擔任和升充。
工匠、醫、算、陰陽等行業,也都各設官職
買賣人口的風氣也很普遍。
元王朝在北方本以遊牧為業,滅宋後,他們自己依然保持着這種落後的生産方式,不過用上述種種辦法,把漢族的農民變成他們的農奴,不事遊牧而從事農業生産而已。
元雜劇中有許多豪強強占良民為奴及買賣人口的故事,正是上述社會現象的反映。
還有高利貸,也是當時統治者對人民的一種極其殘酷的剝削方式。
官營高利貸的機構叫做“斡(wò)脫所”,私營的叫做“解典庫”;這種業務叫做“斡脫業”。
利率是:一年,本利相等;次年,本利總數又翻一倍,名為“羊羔兒息”,就是俗稱的“驢打滾”。
到期,債戶償還不了本息,那麼,牲畜、房産、田地以及妻女便被抵押或搶走。
元雜劇裡反映這種情況的相當多。
由于統治者對社會生産力的大力破壞,對人民無限制的壓榨,使得人民無力醫治創傷,恢複生産,因而在全國各地每年的水、旱、蟲、饑、疫等等“天災”的侵襲之下,更是救死不暇。
根據史料,我們極為粗略地統計了一下:從中統元年到至正末年,一百零幾年的時間内,所遭的大水災九十四次,大旱災六十二次,大蝗災四十九次,大饑馑七十二次,平均每年都有兩三次大災,其中最嚴重的時候“人相食”的記錄達十餘次之多!元雜劇如《陳州粜(tiào)米》、《趙禮讓肥》等劇中所反映的災荒情況,不過是元代現實生活裡的千百分之一而已。
加上平時異常頻繁和沉重的徭役,以及連年無休止的征戰、屠殺,生活在那樣混亂時代的人民,真是水深火熱,民不聊生!當時輾轉呻吟的廣大人民群衆,實在生活不下去了,就紛紛反抗、起義,少則千百人,多則幾萬以至幾十萬人;從南到北,從東到西,到處都點着反抗的火焰,此伏彼起,與元代政權相終始。
無怪乎當時人民寫出“天遣魔軍殺不平,不平人殺不平人。
不平人殺不平者,殺盡不平方太平”的話了。
廣大人民既有反抗的實際行動,當然也會有把這種反抗行動、意識和身受的痛苦反映出來的要求,這就賦予了元雜劇以積極的、反抗的重要思想内容。
而通過雜劇的藝術形式,反映這種行動和要求的重大責任,就落到了許多優秀的元雜劇作家身上。
元王朝崛起于北方,經濟和文化都很落後,隻是軍事力量比較強大。
為了有效地統治橫跨歐亞的大帝國,他們所采取的統治辦法和任用官吏的制度,都是适應他們的經濟、政治和文化條件,并摻雜着種族歧視而訂制出來的,與中國曆代傳統有很大的差别。
這裡隻談談任用官吏的制度。
中國曆代都是通過地方推薦或科舉考試制度,來選拔一部分知識分子補充到政權機關中去;知識分子也認為這是唯一的正當的出路。
但元代卻不如此:掌握軍事、政治大權的,是蒙古族或色目人中的貴族、軍人,并以世襲、承蔭——血緣關系,由他們的子孫繼續擔任重要職位。
中下層的官職,則由各種“吏員”(如稅吏、庫吏、令史、典吏等)分别擔任和升充。
工匠、醫、算、陰陽等行業,也都各設官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