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論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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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四十三映四十四诤四十五勁四十六徑四十七證四十八澄
第十二部平十八尤十九侯二十幽
上四十四有四十五厚四十六黝
去四十九宥五十候五十一幼
第十三部平二十一侵
上四十七寝
去五十二沁
第十四部平二十二覃二十三談二十四鹽二十五添二十六鹹二十七銜二十八嚴二十九凡
上四十八感四十九敢五十琰五十一忝五十二俨五十三豏五十四檻五十五範
去五十三勘五十四阚五十五豔五十六? 五十七酽五十八陷五十九鑒六十梵
第十五部入一屋二沃三燭
第十六部四覺十八藥十九铎
第十七部五質七栉九迄二十二昔二十三錫二十四職二十五德二十六緝
第十八部六術八物
第十九部二十陌二十一麥
第二十部十一沒十二曷十三末
第二十一部十月十四黠十五舝十六屑十七薛二十九葉三十帖
第二十二部二十七合二十八盍三十一洽三十二狎三十三業三十四乏
上韻二十二部,不守高安舊例,大抵仍用戈氏分部,而入聲則分八部。
蓋術物二韻,與平上去之魚、模、語、麌相等,未便與質、栉等同列,陌、麥又隸屬于皆、來,沒、曷、末亦屬于歌、羅,故陌、麥不能與昔、栉同葉,沒、曷、末不能與黠、屑同葉,戈氏合之,未免過寬。
餘故重為訂核焉。
夫詞中葉韻,唯上去通用,平入二聲,絕不相混。
有必用平韻者,有必用入韻者,菉斐無入,故疑為曲韻;沈去矜、李笠翁輩,分列入韻,妄以鄉音分析,尤為不經。
且以二字标目,實襲曲韻之舊。
夫曲韻之以二字标目,蓋一陰一陽也。
今沈韻中之屋、沃,李韻中之支、紙、置,圍、委、未,奇、起、氣,此何理也?高安所列東、鐘,支、思等目,後人且有議之者矣。
今不用《廣韻》舊目,任取韻中一二字标題,而又不盡合陰陽之理,好奇炫異,又何為也?當戈韻未出以前,詞家奉為金科玉律者,莫如吳烺、程名世等所著之《學宋齋詞韻》。
是書以“學宋”為名,宜其是矣。
乃所學者,皆宋人誤處。
真、諄、臻、文、欣、魂、痕、庚、耕、清、青、蒸、登、侵,皆同用。
元、寒、桓、删、山、先、仙、覃、談、監、沾、嚴、鹹、銜、凡,又皆并用。
入聲則術、物、入質、栉韻,合、盍、洽、乏入月、屑韻,此皆濫通無緒,不可為法。
且字數太略,音切又無分合,半通之韻,則臆斷之,去上兩見之字,則偏收之。
種種疏缪,不可殚述,贻誤後學,莫此為甚,遠不及戈韻多矣。
餘故仍守戈氏之例,而于入聲則較嚴雲。
韻有開口閉口之分。
第二部之江、陽,第七部之元、寒,此開口音也,第十三部之侵,第十四部之覃、談,此閉口音也,最為顯露,作者不緻淆亂。
所易混者,第六部之真、諄,第十一部之庚、耕,第十三部之侵,即宋詞中亦有牽連混合者。
張玉田《山中白雲詞》至多此病。
如《瑣窗寒》之“亂雨敲春”,《摸魚子》之“憑高露飲”,《鳳凰台上憶吹箫》之“水國浮家”,《滿庭芳》之“晴卷霜花”,《憶舊遊》之“問蓬萊何處”,皆混合不分。
于是學者謂名手如玉田猶不龂龂于此,不妨通融統葉,以寬韻腳。
不知此三韻本非窄韻,即就本韻選字,已有餘裕,何必強學古人誤處,且為之文過飾非也?即以詩論,此三韻亦無通押之理,何況拘守音律之長短句哉!其他第七部與第十四部韻,詞中亦有通假者,此皆不明開閉口之道,而複自以為是,避難就易也。
韻學之弊有四:淺學之士,妄選韻書,重誤古人,贻誤來學,其弊一也;次則蹇于牙吻,囿于偏方,雖稍窺古法,而吐咳不明,音注之間,毫厘千裡,其弊二也;又有妄作之徒,不知稽古,孟浪押韻,其弊三也;才劣而口給者,操觚之際,利趁口而畏引繩,故樂就三弊,且為之張幟,其弊四也。
餘故嚴别町畦,為學者導,能不越此韻式,庶可言詞矣。
蓋術物二韻,與平上去之魚、模、語、麌相等,未便與質、栉等同列,陌、麥又隸屬于皆、來,沒、曷、末亦屬于歌、羅,故陌、麥不能與昔、栉同葉,沒、曷、末不能與黠、屑同葉,戈氏合之,未免過寬。
餘故重為訂核焉。
夫詞中葉韻,唯上去通用,平入二聲,絕不相混。
有必用平韻者,有必用入韻者,菉斐無入,故疑為曲韻;沈去矜、李笠翁輩,分列入韻,妄以鄉音分析,尤為不經。
且以二字标目,實襲曲韻之舊。
夫曲韻之以二字标目,蓋一陰一陽也。
今沈韻中之屋、沃,李韻中之支、紙、置,圍、委、未,奇、起、氣,此何理也?高安所列東、鐘,支、思等目,後人且有議之者矣。
今不用《廣韻》舊目,任取韻中一二字标題,而又不盡合陰陽之理,好奇炫異,又何為也?當戈韻未出以前,詞家奉為金科玉律者,莫如吳烺、程名世等所著之《學宋齋詞韻》。
是書以“學宋”為名,宜其是矣。
乃所學者,皆宋人誤處。
真、諄、臻、文、欣、魂、痕、庚、耕、清、青、蒸、登、侵,皆同用。
元、寒、桓、删、山、先、仙、覃、談、監、沾、嚴、鹹、銜、凡,又皆并用。
入聲則術、物、入質、栉韻,合、盍、洽、乏入月、屑韻,此皆濫通無緒,不可為法。
且字數太略,音切又無分合,半通之韻,則臆斷之,去上兩見之字,則偏收之。
種種疏缪,不可殚述,贻誤後學,莫此為甚,遠不及戈韻多矣。
餘故仍守戈氏之例,而于入聲則較嚴雲。
韻有開口閉口之分。
第二部之江、陽,第七部之元、寒,此開口音也,第十三部之侵,第十四部之覃、談,此閉口音也,最為顯露,作者不緻淆亂。
所易混者,第六部之真、諄,第十一部之庚、耕,第十三部之侵,即宋詞中亦有牽連混合者。
張玉田《山中白雲詞》至多此病。
如《瑣窗寒》之“亂雨敲春”,《摸魚子》之“憑高露飲”,《鳳凰台上憶吹箫》之“水國浮家”,《滿庭芳》之“晴卷霜花”,《憶舊遊》之“問蓬萊何處”,皆混合不分。
于是學者謂名手如玉田猶不龂龂于此,不妨通融統葉,以寬韻腳。
不知此三韻本非窄韻,即就本韻選字,已有餘裕,何必強學古人誤處,且為之文過飾非也?即以詩論,此三韻亦無通押之理,何況拘守音律之長短句哉!其他第七部與第十四部韻,詞中亦有通假者,此皆不明開閉口之道,而複自以為是,避難就易也。
韻學之弊有四:淺學之士,妄選韻書,重誤古人,贻誤來學,其弊一也;次則蹇于牙吻,囿于偏方,雖稍窺古法,而吐咳不明,音注之間,毫厘千裡,其弊二也;又有妄作之徒,不知稽古,孟浪押韻,其弊三也;才劣而口給者,操觚之際,利趁口而畏引繩,故樂就三弊,且為之張幟,其弊四也。
餘故嚴别町畦,為學者導,能不越此韻式,庶可言詞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