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投閑時代之李鴻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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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議和後入閣辦事 巡察河工兩廣總督 自同治元年以迄光緒二十七年,凡四十年間,李鴻章無一日不在要津。

    其可稱為閑散時代者,則乙未三月至丙申三月間,凡一年;戊戌八月至庚子八月間,凡兩年已。

    戊庚之間,鴻章奉命治河,旋授商務大臣,總督兩廣。

    在他人則為最優之差,而按之李鴻章一生曆史,不得不謂為投閑也。

    其閑之又閑者,為乙丙之間。

    入閣辦事,及戊戌八月至十一月退出總理衙門,無可論述。

    至其治河、治粵,固亦有異于常人者焉。

    附論及之,亦作史者之責任也。

    中國黃河,号稱難治,數千年政論家,皆以之為一大問題。

    使非以西人治密西西比河之法治之,則決不可以斷其害而收其利。

    當戊戌八月以後,李鴻章方無可位置,于是政府以此役任之。

    此亦可為河防史上添一段小小公案也。

    今錄其奏議,所用比國工程師廬法爾勘河情形,原稿如下: 一、雒口至鹽窩沿河情形: 河身:黃河自河南龍門口改道以來,水性趨下,由北而東,奔流山東,入大清河,遂取道入海。

    其始東奔西突,人力難施。

    至兩年以後,河流已定,方築堤岸。

    河流曲折,其堤岸亦因之而曲折,迨河流變遷,堤岸不能俱随之變遷。

    臨水遠近不等,然堤岸全無保護,任水漂刷。

    現在小水,河面約寬九十丈至一百五十丈,河底則深淺不一。

    有河面寬處,水深僅四、五尺,不便行船者。

    有河面忽窄,水深至三丈者。

    河流朝夕改道,旋左旋右。

    臨流之岸,即為沖刷,至流緩之處,又淤為灘。

    官民則任水所為,向無善策,惟于險處救急,決處補苴。

    而沿河常 見岸土,于四五尺高處,塌陷入水。

    際此隆冬,水小流緩,尚且如此,化凍之後,大泛之時,水大流急,更當如何?下遊低岸如此,上遊土山一帶,不問可知。

    無怪黃河泥沙之多,為五大洲河流之最也。

    大汛時堤内沙灘,全無漫淹,因河底淺深不一,河身亦俯仰不一,故流水速率,處處不同。

    且下遊之地極平,每裡高低,不逾五寸,河流甚緩,容水之地,日益以隘,淤墊日高。

    年複一年,險上加險。

    職此之故,堤外之地,較堤内之灘,有低一尺者,有低至七尺、八尺者。

    監工路過楊史道口時,曾将河面測量,計水面寬一百三十八丈河底最深二丈三尺,流水速率,一秒鐘約四尺。

    按此推算,每秒鐘過水之數,約五萬七千四百五十六立方尺,容水面積,約一萬三千六百八十方尺。

    又在鹽窩上遊測量,計此處水面,僅寬一百零二丈,河底最深一丈二尺,容水面積,約九千一百八十方尺。

    斯時楊史道口,尚未合龍,大溜半歸決口,不走鹽窩。

    理合聲明,至盛漲時,過水數目,言人人殊。

    按照兩處地方文武官員所指示水志,計楊史道口,容水面積,應系三萬六千一百八十方尺,鹽窩容水面積,應在二萬四千四百八十方尺。

    因大小速率,無從探詢,緻過水之數,不能核計,然不知過水之數,斷難定河面寬窄,堤岸遠近之數也。

    計自雒口至鹽窩,約三百七十裡。

     民埝:濱河之堤,謂之民埝,系民所修,官所守,為現時束水最要之堤也。

    民埝距水,遠近不等,有即在水濱者,有離水至三四裡者。

    當時修造,任意為之,并無定理,甚至其灣曲有令人不可解者。

    其高低厚薄,亦各處互異,有高于現時水面九尺者、有高至一丈五尺者,高逾沙灘五尺至八尺不等,高逾堤外之地,亦九尺至一丈五尺不等。

    其堤頂有寬二丈四尺者,有寬三丈六尺者,新築之埝則較厚,忽高忽低,忽厚忽薄。

    其收坡亦斜直不同,良可異也。

    看守民埝,未甚周密,為水挖刷之處頗多,并無随時修理,積年累月,不至于決陷者幾希。

    民埝皆以極松淤土為之,并無焦泥,入地不深;即有焦泥,不難挑取。

    埝頂可行大車、坐車、手車,軌道甚深,過路處或緣坡而上下,或截堤而低之。

    堤上築蓋民居,并不加寬培厚。

    凡此皆易損。

    查泰西各國堤工,坡上種青草,不憚講求,不惜巨費,蓋草根最能護堤也。

    此處之堤,都不種草。

    一、二處偶爾有草,亦為民芟除淨盡,甚至連根拔起,據雲系取以燒鍋,或喂牲口。

    殊不知無草則堤難保,堤難保則水患不旋踵矣。

    愚民不思,甚屬可嗤。

    耗草之器,最能損堤,應懸厲禁,不準行用,此亦保堤之一道。

    蓋草既拔去,堤複豔松,大風一起,堤土飛揚,堤頂遂逐漸而低,堤身亦逐漸而薄,此器為害,不亦大哉!沿河之堤有種柳已成蔭者,有初栽僅盈尺者。

    柳根最能固堤,應于沿河堤岸,一律遍栽,設法保護,不準攀折。

    并行種藤,更為堅實。

    柳條、藤條,俱可編埽,其質較諸稭料堅固遠甚,且可随處就近取材,毋須更出資采買。

    一舉兩得,莫妙于此,何憚而不為之耶? 大堤:大堤系公家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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