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投閑時代之李鴻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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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埝甚遠,而遠近處處不同,且多彎曲,殊不可解。
現在此堤,雖有如無,大不可恃。
堤上民居,鱗次栉比,全成村落,即取堤土以築其居,緻堤殘缺不全。
且過路之處,切與地平,竟成大口。
堤上坡上,亦多種麥,頗能損堤,盛漲時民埝倘決,大堤未有不潰者也。
該堤寬處,其頂尚有三丈六尺,高一丈二尺至一丈六尺不等,然完整者絕少。
聞楊史道口大堤民埝竟能走溜入小清河淹溺村落,贻害居民者,良以大堤舊日未修,使水有隙可乘耳。
詢諸河官,何以大堤之口不堵?據答“百姓不願,今若修大堤,則千餘村之居民,必環起而攻”等語。
可見修大堤非特無益,且不洽輿情也。
大堤之外,居民甚多,有數百十戶成村者,有四五家自立門戶者。
或築圍堤自護,或建高阜而居,大抵皆預作防水之計。
村外周圍之地,頗屬膏腴,居民即以之耕耘,以供俸啄,此外尚有斜堤攔壩,皆以保此村田者也,然殘廢亦與大堤同,若民埝出險,不足恃也。
險工:沿河一帶,險工最多。
凡頂沖之處,或已決之處,皆有工程。
其工程磨盤埽居多以稭料複土,層壘為之,形如磨盤。
或緊貼于岸,或接連于堤,其形勢紛歧不一,即高低厚薄,亦每埽不同。
每埽錯落參差,絕不相連,中仍走水,以使三面受敵。
不知何意?鄙見數埽應一氣呵成,不存罅隙,既省料土,更形堅固。
且料埽入水,削如壁立,不作斜坡,适足以當沖,不能使水滑過,似非得法。
至稭料亦非經久之物,因其中有心,質如燈草,最能吸水,使料易于腐爛,料爛則與沙土同,毫無勁力矣。
監工曾見舊埽數處,雖形勢相連,而根基已壞,一經盛漲,必即漂流,民埝定為所累。
或雲稭料為本地土産,用廣價廉,舍此别無他料。
誠能如監工前篇所言,多種藤柳,數年之後,便可足用,更毋須以巨萬金錢,造此不經久之事。
或又雲料埽原以挑水,一兩年後,水已收道,料埽雖爛,亦複何慮。
監工殊不謂然,若不改弦更張,恐搶險不過養疽耳。
為今之計,雖無他料可用,其埽工應先行改式。
傍岸者使之聯成一片,作斜坡入水,以導其流,并須多用木樁,牽連于岸,以堅固麻繩系之,其護埽所抛之石,亦宜加粗加多,位置得法,方可禦沖刷之力。
監工曾見有以石塊排于埽上者,鎮壓稭料,不使為風吹去,抑何可笑。
此外尚有石堤,如北鎮一帶,尚稱穩固。
而鹽窩石堤,則已根底全虛,所未及坍記者,賴尚有石灰粘湊,然不能久矣。
一、鹽窩至海口尾闾情形。
黃河尾闾:已由鹽窩改道三次。
首次向東北,由鐵門關入海。
二次向東,由韓家垣入海。
三次向東南,由絲網口入海。
今僅将三處情形,次第言之,尚有新挑引河一條,亦并論及。
鐵門關海口:此系大清河尾闾。
黃河改道由東以來,由此入海,曆三十餘年,至韓家垣決口,舍東北而向正東。
今鐵門關一道,前半已淤墊甚高,河身成為平地,莫可辨識。
左右兩堤,盡成村落。
鐵門關以下,堤已盡矣,一派黃沙,地極耨苦。
約距鐵門關下遊八裡,河形複見,有水直通于海。
河邊之地,雖系沙灘,而沙下不深,便有泥土。
河中之水,平時約深二尺,大潮可漲至三四尺,可至蕭神廟。
若東北風大作,可增至五、六尺不等,由三溝子起,有船隻可以出海,往來煙台。
此次因河凍地潮,不能出海察勘,僅至三溝子以下十裡,滿地葦草,大潮所經,遂返辔不複前進。
據土人言,往下八裡,已見尋常潮汐,再往下十二裡,便為海濱。
海口有攔門沙,潮退時,僅深二尺,此沙共長寬若幹,未曾履勘,揣度必不甚小。
計自鹽窩自鐵門關海口約一百一十裡。
韓家垣海口:自韓家垣決口,黃河尾闾,取道于此,垂八、九年。
近複改道東南,韓家垣一帶,已無黃河蹤迹。
惟自新蕭神廟以下,距海約六十裡之遙,複見河形,中亦有水,系最低之地,積水不消。
聞距海約十一裡,此河分為兩溜,狀如燕尾,然亦不深。
海口亦有攔門沙,潮退時,直塞口門,不容河水瀉出。
此攔門沙,露出水面,寬約二裡。
查韓家垣一道,并未築堤。
計自鹽窩至韓家垣海口,約一百裡。
新挑引河:此河系于韓家垣決口之後,特于口門之下,挑挖一道,以便引水至蕭神廟舊槽入海。
然當時深僅四五尺,寬僅三丈,現在尚無此數,彎曲甚多。
此河計長四十裡,若取直共有二十五裡,大約系循原有水道挑挖,節省工費之故。
河底以蕭神廟、韓家垣兩處,挖深三尺,便有泥土,亦有泥土竟見于地面者。
周圍各村,均有井,深一丈一尺,即可見水,泥在水中,不甚深也。
鐵門關附近,有燒瓦器之窯,該處土質。
概可想見。
絲網口海口:現在黃河之由此口入海,漫散地上,并無河道,小水時分為多,溜底均不深,中有沙灘正溜,水底深僅三四尺,有一兩處,最深亦不過一丈。
将近海口,
現在此堤,雖有如無,大不可恃。
堤上民居,鱗次栉比,全成村落,即取堤土以築其居,緻堤殘缺不全。
且過路之處,切與地平,竟成大口。
堤上坡上,亦多種麥,頗能損堤,盛漲時民埝倘決,大堤未有不潰者也。
該堤寬處,其頂尚有三丈六尺,高一丈二尺至一丈六尺不等,然完整者絕少。
聞楊史道口大堤民埝竟能走溜入小清河淹溺村落,贻害居民者,良以大堤舊日未修,使水有隙可乘耳。
詢諸河官,何以大堤之口不堵?據答“百姓不願,今若修大堤,則千餘村之居民,必環起而攻”等語。
可見修大堤非特無益,且不洽輿情也。
大堤之外,居民甚多,有數百十戶成村者,有四五家自立門戶者。
或築圍堤自護,或建高阜而居,大抵皆預作防水之計。
村外周圍之地,頗屬膏腴,居民即以之耕耘,以供俸啄,此外尚有斜堤攔壩,皆以保此村田者也,然殘廢亦與大堤同,若民埝出險,不足恃也。
險工:沿河一帶,險工最多。
凡頂沖之處,或已決之處,皆有工程。
其工程磨盤埽居多以稭料複土,層壘為之,形如磨盤。
或緊貼于岸,或接連于堤,其形勢紛歧不一,即高低厚薄,亦每埽不同。
每埽錯落參差,絕不相連,中仍走水,以使三面受敵。
不知何意?鄙見數埽應一氣呵成,不存罅隙,既省料土,更形堅固。
且料埽入水,削如壁立,不作斜坡,适足以當沖,不能使水滑過,似非得法。
至稭料亦非經久之物,因其中有心,質如燈草,最能吸水,使料易于腐爛,料爛則與沙土同,毫無勁力矣。
監工曾見舊埽數處,雖形勢相連,而根基已壞,一經盛漲,必即漂流,民埝定為所累。
或雲稭料為本地土産,用廣價廉,舍此别無他料。
誠能如監工前篇所言,多種藤柳,數年之後,便可足用,更毋須以巨萬金錢,造此不經久之事。
或又雲料埽原以挑水,一兩年後,水已收道,料埽雖爛,亦複何慮。
監工殊不謂然,若不改弦更張,恐搶險不過養疽耳。
為今之計,雖無他料可用,其埽工應先行改式。
傍岸者使之聯成一片,作斜坡入水,以導其流,并須多用木樁,牽連于岸,以堅固麻繩系之,其護埽所抛之石,亦宜加粗加多,位置得法,方可禦沖刷之力。
監工曾見有以石塊排于埽上者,鎮壓稭料,不使為風吹去,抑何可笑。
此外尚有石堤,如北鎮一帶,尚稱穩固。
而鹽窩石堤,則已根底全虛,所未及坍記者,賴尚有石灰粘湊,然不能久矣。
一、鹽窩至海口尾闾情形。
黃河尾闾:已由鹽窩改道三次。
首次向東北,由鐵門關入海。
二次向東,由韓家垣入海。
三次向東南,由絲網口入海。
今僅将三處情形,次第言之,尚有新挑引河一條,亦并論及。
鐵門關海口:此系大清河尾闾。
黃河改道由東以來,由此入海,曆三十餘年,至韓家垣決口,舍東北而向正東。
今鐵門關一道,前半已淤墊甚高,河身成為平地,莫可辨識。
左右兩堤,盡成村落。
鐵門關以下,堤已盡矣,一派黃沙,地極耨苦。
約距鐵門關下遊八裡,河形複見,有水直通于海。
河邊之地,雖系沙灘,而沙下不深,便有泥土。
河中之水,平時約深二尺,大潮可漲至三四尺,可至蕭神廟。
若東北風大作,可增至五、六尺不等,由三溝子起,有船隻可以出海,往來煙台。
此次因河凍地潮,不能出海察勘,僅至三溝子以下十裡,滿地葦草,大潮所經,遂返辔不複前進。
據土人言,往下八裡,已見尋常潮汐,再往下十二裡,便為海濱。
海口有攔門沙,潮退時,僅深二尺,此沙共長寬若幹,未曾履勘,揣度必不甚小。
計自鹽窩自鐵門關海口約一百一十裡。
韓家垣海口:自韓家垣決口,黃河尾闾,取道于此,垂八、九年。
近複改道東南,韓家垣一帶,已無黃河蹤迹。
惟自新蕭神廟以下,距海約六十裡之遙,複見河形,中亦有水,系最低之地,積水不消。
聞距海約十一裡,此河分為兩溜,狀如燕尾,然亦不深。
海口亦有攔門沙,潮退時,直塞口門,不容河水瀉出。
此攔門沙,露出水面,寬約二裡。
查韓家垣一道,并未築堤。
計自鹽窩至韓家垣海口,約一百裡。
新挑引河:此河系于韓家垣決口之後,特于口門之下,挑挖一道,以便引水至蕭神廟舊槽入海。
然當時深僅四五尺,寬僅三丈,現在尚無此數,彎曲甚多。
此河計長四十裡,若取直共有二十五裡,大約系循原有水道挑挖,節省工費之故。
河底以蕭神廟、韓家垣兩處,挖深三尺,便有泥土,亦有泥土竟見于地面者。
周圍各村,均有井,深一丈一尺,即可見水,泥在水中,不甚深也。
鐵門關附近,有燒瓦器之窯,該處土質。
概可想見。
絲網口海口:現在黃河之由此口入海,漫散地上,并無河道,小水時分為多,溜底均不深,中有沙灘正溜,水底深僅三四尺,有一兩處,最深亦不過一丈。
将近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