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廷,二十五個月,改司勳郎中、知制诰。
動循官制,不以爵祿私近臣也。
廣州節度使纥幹{上自下豕}以貪猥聞,貶慶王府長史,分司東都。
制曰:「鐘陵問俗,澄清之化靡聞;南海撫封,貪渎之聲何甚!而又交通詭遇,溝壑無厭。
迹固異于澹台,道殊乖于吳隐。
」舍人韓宗之詞也。
書上,一朝不進用矣。
工部尚書楊漢公前任荊南節度使,以不廉聞,公議益喧,左遷秘書監。
制曰:「考三載之績,爾最無聞;緻多士之嘲,人言未息。
既起風波之論,難安喉舌之司。
」舍人沈詢詞也。
至大中十三年,漢公除同州刺史,給事中鄭公輿、裔綽三駁還制書。
上自即位,但聞谏官論執,左曹駁正,無不立從其奏。
至是,惑于左右,三下漢公同州之命,不允所論。
時屬寒食,内宴百寮。
上因擊毬,巡班慰勞。
至給事中班,謂公輿、裔綽曰:「卿凡有駁議,朕無不允從。
唯論漢公,事涉朋黨。
」裔綽前曰:「同州是太宗皇帝興王之地,陛下為子孫,尤須慎擇牧守。
漢公在荊南日,貪殘已經朝責,陛下豈可以祖宗重地,私于此人?」上變色而回馬。
翌日,裔綽貶商州刺史。
武昌軍節度使副使苗(名與庭裕家諱同)責童子嚴不避馬,擒至幕,笞其背。
嚴母詣阙稱寃,苗貶江州司馬。
制曰:「避馬雖乖于嚴敬,鞭人合顧于簪纓。
」舍人楊紹複之詞也。
苗自此為清議所薄。
高品吳居中承恩澤甚厚,訪□術者,欲固其事,術者令書上尊号于襪。
有告者,上召至,視之信然。
居中棄市。
藍田尉、直弘文舘柳珪擢為右拾遺、弘文舘直學士,給事中蕭仿、鄭公輿、裔綽駁還,曰:「陛下高懸爵位,本待賢良。
既命澆浮,恐非懲勸。
珪居家不禀于義方,奉國豈盡于忠節?」刑部尚書柳仲郢詣東上閣門進表,稱:「子珪才器庸劣,不合塵玷谏垣;若誣以不孝,即寃屈為甚。
」太子少卿柳公權又訟侵毀之枉。
上令免珪官,且在家修省。
貞元、元和已來,士林家禮法嚴整,以韓臯、柳公綽、柳仲郢為首稱。
一旦子稱不孝,簪組歎之。
太尉、衛國公李德裕,上即位後,坐貶崖州司戶參軍,終于貶所。
一日,丞相令狐绹夢德裕曰:「某已謝明時,幸相公哀之,放歸葬故裡。
」绹具為其子滈言。
滈曰:「李衛公犯衆怒,又崔、魏二丞相(崔铉、魏謩)皆敵人也,見持政,必将上前異同,未可言之也。
」後數日,上将坐延英,绹又夢德裕曰:「某委骨海上,思還故裡。
與相公有舊,幸憫而許之。
」既寤,召其子滈曰:「向來見李衛公精爽尚可畏,吾不言,必掇禍!」明日,入中書,具為同列言之。
既于上前論奏,許其子蒙州立山縣尉(名與今上禦名同)護喪歸葬。
翰林學士、駕部郎中、知制诰庾道蔚,勅曰:「以藝文擢居近密,乖檢慎,難處禁林。
宜守本官、續連州刺史。
」鄭朗為禦史大夫,道尉以事幹之,乞庇罪人者,朗銜之。
朗既大用,積前事,盡聞于上,故及此罪。
監修國史、門下侍郎兼禮部尚書、平章事鄭朗奏:「當舘修撰、直史共四員,準故事,已通籍者為修撰,未升朝者為直舘。
伏以修史重事,合選廷臣,秩序或卑,筆削不稱。
其直舘伏請停廢,更添置修撰兩員。
」勅曰:「宜依。
直館萬年縣尉張範、泾陽縣尉李節勒守本官,以戶部郎中孟穆、駕部員外郎李渙并充史舘修撰,通籍為四員,分修四季之事。
」 以左拾遺鄭言為太常博士,鄭朗自禦史大夫命相。
朗先為浙西觀察使,言實居幕中。
朗建議;「以谏官論時政得失,動關宰輔,鄭言必括囊形迹,請移為博士。
」至大中十一年,崔慎由自戶部侍郎秉政,複以左拾遺杜蔚為太常博士。
蔚亦慎由舊僚也,踵為故事。
至理之代,動循至公,後代方之難矣。
以楚州刺史裴坦為知制诰,坦罷任赴阙。
宰臣令狐绹擢用,宰臣裴休以坦非才,不稱是選,建議拒之,力不勝坦。
命既行,至政事堂谒謝丞相。
故事,謝畢,便于本院上事,四輔送之,施一榻,壓角而坐。
坦巡谒執政,至休廳,多輸感謝。
休曰:「此乃首台缪選,非休力也!」立命肩舁便出,不與之坐。
兩閣老吏雲:「自有中事,未有此事也。
」人多為坦羞之。
至坦主貢舉,擢休子弘上第。
時人雲:「欲蓋而彰,此之謂也。
」
動循官制,不以爵祿私近臣也。
廣州節度使纥幹{上自下豕}以貪猥聞,貶慶王府長史,分司東都。
制曰:「鐘陵問俗,澄清之化靡聞;南海撫封,貪渎之聲何甚!而又交通詭遇,溝壑無厭。
迹固異于澹台,道殊乖于吳隐。
」舍人韓宗之詞也。
書上,一朝不進用矣。
工部尚書楊漢公前任荊南節度使,以不廉聞,公議益喧,左遷秘書監。
制曰:「考三載之績,爾最無聞;緻多士之嘲,人言未息。
既起風波之論,難安喉舌之司。
」舍人沈詢詞也。
至大中十三年,漢公除同州刺史,給事中鄭公輿、裔綽三駁還制書。
上自即位,但聞谏官論執,左曹駁正,無不立從其奏。
至是,惑于左右,三下漢公同州之命,不允所論。
時屬寒食,内宴百寮。
上因擊毬,巡班慰勞。
至給事中班,謂公輿、裔綽曰:「卿凡有駁議,朕無不允從。
唯論漢公,事涉朋黨。
」裔綽前曰:「同州是太宗皇帝興王之地,陛下為子孫,尤須慎擇牧守。
漢公在荊南日,貪殘已經朝責,陛下豈可以祖宗重地,私于此人?」上變色而回馬。
翌日,裔綽貶商州刺史。
武昌軍節度使副使苗(名與庭裕家諱同)責童子嚴不避馬,擒至幕,笞其背。
嚴母詣阙稱寃,苗貶江州司馬。
制曰:「避馬雖乖于嚴敬,鞭人合顧于簪纓。
」舍人楊紹複之詞也。
苗自此為清議所薄。
高品吳居中承恩澤甚厚,訪□術者,欲固其事,術者令書上尊号于襪。
有告者,上召至,視之信然。
居中棄市。
藍田尉、直弘文舘柳珪擢為右拾遺、弘文舘直學士,給事中蕭仿、鄭公輿、裔綽駁還,曰:「陛下高懸爵位,本待賢良。
既命澆浮,恐非懲勸。
珪居家不禀于義方,奉國豈盡于忠節?」刑部尚書柳仲郢詣東上閣門進表,稱:「子珪才器庸劣,不合塵玷谏垣;若誣以不孝,即寃屈為甚。
」太子少卿柳公權又訟侵毀之枉。
上令免珪官,且在家修省。
貞元、元和已來,士林家禮法嚴整,以韓臯、柳公綽、柳仲郢為首稱。
一旦子稱不孝,簪組歎之。
太尉、衛國公李德裕,上即位後,坐貶崖州司戶參軍,終于貶所。
一日,丞相令狐绹夢德裕曰:「某已謝明時,幸相公哀之,放歸葬故裡。
」绹具為其子滈言。
滈曰:「李衛公犯衆怒,又崔、魏二丞相(崔铉、魏謩)皆敵人也,見持政,必将上前異同,未可言之也。
」後數日,上将坐延英,绹又夢德裕曰:「某委骨海上,思還故裡。
與相公有舊,幸憫而許之。
」既寤,召其子滈曰:「向來見李衛公精爽尚可畏,吾不言,必掇禍!」明日,入中書,具為同列言之。
既于上前論奏,許其子蒙州立山縣尉(名與今上禦名同)護喪歸葬。
翰林學士、駕部郎中、知制诰庾道蔚,勅曰:「以藝文擢居近密,乖檢慎,難處禁林。
宜守本官、續連州刺史。
」鄭朗為禦史大夫,道尉以事幹之,乞庇罪人者,朗銜之。
朗既大用,積前事,盡聞于上,故及此罪。
監修國史、門下侍郎兼禮部尚書、平章事鄭朗奏:「當舘修撰、直史共四員,準故事,已通籍者為修撰,未升朝者為直舘。
伏以修史重事,合選廷臣,秩序或卑,筆削不稱。
其直舘伏請停廢,更添置修撰兩員。
」勅曰:「宜依。
直館萬年縣尉張範、泾陽縣尉李節勒守本官,以戶部郎中孟穆、駕部員外郎李渙并充史舘修撰,通籍為四員,分修四季之事。
」 以左拾遺鄭言為太常博士,鄭朗自禦史大夫命相。
朗先為浙西觀察使,言實居幕中。
朗建議;「以谏官論時政得失,動關宰輔,鄭言必括囊形迹,請移為博士。
」至大中十一年,崔慎由自戶部侍郎秉政,複以左拾遺杜蔚為太常博士。
蔚亦慎由舊僚也,踵為故事。
至理之代,動循至公,後代方之難矣。
以楚州刺史裴坦為知制诰,坦罷任赴阙。
宰臣令狐绹擢用,宰臣裴休以坦非才,不稱是選,建議拒之,力不勝坦。
命既行,至政事堂谒謝丞相。
故事,謝畢,便于本院上事,四輔送之,施一榻,壓角而坐。
坦巡谒執政,至休廳,多輸感謝。
休曰:「此乃首台缪選,非休力也!」立命肩舁便出,不與之坐。
兩閣老吏雲:「自有中事,未有此事也。
」人多為坦羞之。
至坦主貢舉,擢休子弘上第。
時人雲:「欲蓋而彰,此之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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