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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挂漏殊多。
今謹據姚本舊文,以永樂大典各韻所載,參考諸書,補其闕逸,所增者幾十之六。
其書久無刻版,傳寫多訛,姚本隨文鈔錄,謬戾百出。
且漢記目錄雖佚,而紀、表、志、傳、載記諸體例,史通及各書所載,梗概尚一一可尋。
姚本不加考證。
隨意標題,割裂顛倒,不可殫數。
今悉加釐正,分為帝紀三卷、年表一卷、志一卷、列傳十七卷、載記一卷。
其篇第無可考者,別為佚文一卷,而以漢紀與範書異同附錄於末,雖殘珪斷璧,零落不完,而古澤斑斕,罔非瑰寶。
書中所載,如章帝之詔增修群祀,杜林之議郊祀,東平王蒼之議廟舞,並一朝大典,而範書均不詳載其文。
他如張順預起義之謀,王常贊昆陽之策,楊政之嚴正,趙勤之潔清,亦復概從闕如,殊為疏略,惟賴茲殘笈,讀史者尚有所稽,則其有資考證,良非淺鮮,尤不可不亟為表章矣。
餘嘉錫四庫提要辨證卷五別史類: 東觀漢記二十四卷。
案東觀漢記,隋書經籍志稱長水校尉劉珍等撰。
今考之範書,珍未嘗為長水校尉。
且此書創始在明帝時,不可題珍等居首。
案範書班固傳雲:「明帝始詔班固與睢陽令陳宗、長陵令尹敏、司隸從事孟異共成世祖本紀。
固又撰功臣、平林、新市、公孫述事,作列傳、載記二十八篇。
」此漢記之初創也。
劉知幾史通古今正史篇雲:「安帝詔史官謁者僕射劉珍、諫議大夫李尤雜作紀,表,名臣、節士、儒林、外戚諸傳,起建武,訖永初。
」範書劉珍傳亦稱鄧太後詔珍與劉騊駼作建武以來名臣傳,此漢記之初續也。
嘉錫案:嘗考隋書經籍志著錄之例,其所注撰人,大率沿用舊本,題其著書時之官,故有一人所著書而前後署銜不同者。
此書既題長水校尉劉珍等撰,必其在東觀作漢記之時,正居是官耳。
考範曄書文苑傳雲:「劉珍永初中為謁者僕射,鄧太後詔使與校書劉騊駼、馬融及五經博士校定東觀五經、諸子傳記、百家藝術。
永寧元年,太後又詔珍與騊駼作建武以來名臣傳。
遷侍中、越騎校尉。
」案漢制,謁者僕射,僅比千石,五校尉則皆比二千石。
其位次之序,首屯騎,次越騎,次步兵,次長水,次射聲。
見續漢書百官志。
前漢有八校尉,後漢省并其三。
劉珍蓋以謁者僕射入東觀校書,遂受詔撰漢記,旋遷長水校尉。
書成之後,始轉為越騎耳。
本傳不言長水之遷者,以其居此官不久,略之也。
此當據隋志以補範書,不當執範書以疑隋志。
提要謂珍未嘗為長水校尉,不免刻舟求劍矣。
至於此書始創於班固,而隋志獨以珍等居首者,蓋亦有說。
班固傳雲:「有人上書顯宗,告固私改作國史者,而郡亦上其書。
顯宗甚奇之,召詣校書部,除蘭臺令史,與前睢陽令陳宗、長陵令尹敏、司隸從事孟異,共成世祖本紀。
遷為郎,典校秘書。
固又撰功臣、平林、新市、公孫述事,作列傳、載記二十八篇,奏之。
」史通古今正史篇則謂明帝詔固等作之。
餘嘗推究其事,蓋明帝見固所作漢書而奇之,知其有著作之才,因思先帝之功業,不可無紀述,遂詔固與陳宗等作為本紀。
又因以及諸功臣,與所平服之群雄,以彰世祖之威德。
東平王蒼傳雲:「帝以所作光武本紀示蒼,蒼因上光武受命中興頌。
」以固等所撰而謂之自作,或者帝慎重其事,亦嘗有所點定於其間。
可見帝之所留意,獨在於本紀,其列傳自二十八篇之外,皆不復作。
雖有草創之功,猶未足為建武一朝之完史也。
且其著作之地在蘭臺及仁壽闥,見馬嚴傳。
不在東觀。
其書或稱漢史,北海靖王興傳。
或稱建武注記,馬嚴傳。
尚未定名為漢記。
後來雖編入劉珍等所作書中,此猶班固於太初以前全同太史,未聞有於漢書之下追題馬遷之名者,何獨怪東觀漢記之不題班固耶﹖及夫劉珍等之奉詔著書也,其地已移於東觀,其書有紀,有表,有名臣、節士、案範書北海靖王傳雲:「平望侯毅與劉珍著中興以下名臣列士傳。
」疑史通所謂節士,即列士也。
儒林、外戚諸傳,至是始具國史之形。
蓋鄧太後意嫌班固所作并建武一代事蹟亦未全,其命珍等作漢記,實責以整齊舊聞。
故珍等撰成上進時,自當并固等所作苞入其中,珍等亦必有所刪潤,非直錄之而已。
李尤傳雲:「召詣東觀。
安帝時為諫大夫,受詔與劉珍俱撰漢記。
」漢記之名蓋始於此。
吳志韋曜傳載華覈上疏救曜曰:「昔班固作漢書,文辭典雅。
後劉珍、劉毅等作漢記,遠不及固,敘傳尤劣。
」隋志正史類小序亦雲:「先是,明帝召固為蘭臺令史,與陳宗等共成光武帝紀。
擢固為郎,典校秘書。
固撰後漢事,作列傳、載記二十八篇。
其後劉珍、劉毅、劉陶、案劉陶,後漢書有傳,不言其入東觀,此當是劉騊駼之誤。
伏無忌等相次著述東觀,謂之漢記。
」其言明白如此。
然則著述東觀,實自珍等始。
漢記之稱劉珍等撰,蓋漢人舊本所題如此,故自三國至唐,相承無異詞。
提要乃謂不可以珍等為首,詎當改漢人之舊題,以未入東觀之班固為首耶﹖且提要此篇所舉漢記撰人姓名,僅以史通正史篇為主,并後漢書及史通他篇亦檢閱未周,故不能完備。
範書北海靖王興傳齊武王縯子,附縯傳後。
雲:「興子復為臨邑侯。
復好學,能文章,永平中與班固、賈逵共述漢史。
」案賈逵曾與修漢史,僅見於此。
而張澍養素堂集卷二十書東觀漢記後乃曰:「和帝永和時中郎將賈逵,與諫議大夫李尤共撰,安帝永寧時,賈逵又與尚書令劉陶、謁者僕射劉珍、平望侯劉毅共撰。
」不知所據何書,俟更詳考。
馬嚴傳援兄子雲:「有詔留嚴仁壽闥,與校書郎杜撫、班固等雜定建武注記。
」本書卷十馬嚴傳略同,亦見禦覽卷一百八十四引東觀漢記。
史通覈才篇亦引傳玄雲:「觀孟堅漢書,實命代奇作,及與陳宗、尹敏、杜撫、馬嚴撰中興紀傳,案杜撫在儒林傳內,不言曾與班固共定注記。
其文曾不足觀。
」是與班固等共成紀傳者,尚有劉復、賈逵、馬嚴、杜撫四人也。
北海靖王興傳又雲:「復子騊駼及從兄平望侯毅,並有才學,永寧中鄧太後召毅及騊駼入東觀,與謁者僕射劉珍著中興以下名臣列士傳。
」按劉毅,文苑傳有傳,不言入東觀撰漢記。
史通史官建置篇雲:「按劉、曹二史皆當代所撰,能成其事者,蓋惟劉珍、蔡邕、王沈、魚豢之徒耳,而舊史載其同作,非止一家,如王逸、阮籍,亦預其列。
」考範書文苑傳不言逸曾著作東觀,但雲「元初中舉上計吏,為校書郎」而已。
知幾所謂舊史,蓋指謝承、司馬彪等書言之,然則與劉珍等俱撰漢記者,又有劉毅、王逸二人。
逸事雖不甚著,而華覈及隋志固以珍、毅並舉,此皆提要所未詳者也。
玉海卷四十六雲:「安帝永初、永寧間劉珍、騊駼、張衡、李尤等撰集為漢記。
」則於史通所舉諸人外,又增出張衡。
案衡本傳雲:「永初中劉珍、劉騊駼等著作東觀,撰集漢記,因定漢家禮儀,上言請衡參論其事,會病卒,而衡常歎息,欲終成之。
及為侍中,上疏請得專事東觀,收檢遺文,畢力補綴。
書數上,竟不聽。
及後之著述,多不詳典,時人以為恨。
」是珍等雖嘗請衡參論,而以珍等旋卒,中輟不行。
衡雖自請補綴,亦不見聽,故時人以其不得秉史筆為恨。
史通覈才篇曰:「以張衡之文,而不閑於史。
」正以衡未嘗修史,猶之陳壽不常綴文也。
章懷注載衡表自稱「臣仰幹史職」者,謂太史令耳,本傳前已稱太史令為史職。
非謂史官之職。
及至元嘉中伏無忌等奉詔撰集,則衡死已久矣,衡卒於永和四年,下距元嘉凡六年。
玉海之說非也。
史通又雲珍、尤繼卒,復命侍中伏無忌與諫議大夫黃景作諸王、王子、功臣、恩澤侯表與單于、西羌傳,地理志。
元嘉元年,復令太中大夫邊韶、大軍營司馬崔寔、議郎朱穆、曹壽雜作孝穆、崇二皇及順烈皇後傳,又增外戚傳入安思等後,儒林傳入崔篆諸人。
寔、壽又與議郎延篤雜作百官表、順帝功臣孫程、郭願、鄭眾、蔡倫等傳,凡百十有四篇,號曰漢記。
範書伏湛傳亦雲元嘉中桓帝詔伏無忌與黃景、崔寔等共撰漢記。
延篤傳亦稱篤與朱穆
今謹據姚本舊文,以永樂大典各韻所載,參考諸書,補其闕逸,所增者幾十之六。
其書久無刻版,傳寫多訛,姚本隨文鈔錄,謬戾百出。
且漢記目錄雖佚,而紀、表、志、傳、載記諸體例,史通及各書所載,梗概尚一一可尋。
姚本不加考證。
隨意標題,割裂顛倒,不可殫數。
今悉加釐正,分為帝紀三卷、年表一卷、志一卷、列傳十七卷、載記一卷。
其篇第無可考者,別為佚文一卷,而以漢紀與範書異同附錄於末,雖殘珪斷璧,零落不完,而古澤斑斕,罔非瑰寶。
書中所載,如章帝之詔增修群祀,杜林之議郊祀,東平王蒼之議廟舞,並一朝大典,而範書均不詳載其文。
他如張順預起義之謀,王常贊昆陽之策,楊政之嚴正,趙勤之潔清,亦復概從闕如,殊為疏略,惟賴茲殘笈,讀史者尚有所稽,則其有資考證,良非淺鮮,尤不可不亟為表章矣。
餘嘉錫四庫提要辨證卷五別史類: 東觀漢記二十四卷。
案東觀漢記,隋書經籍志稱長水校尉劉珍等撰。
今考之範書,珍未嘗為長水校尉。
且此書創始在明帝時,不可題珍等居首。
案範書班固傳雲:「明帝始詔班固與睢陽令陳宗、長陵令尹敏、司隸從事孟異共成世祖本紀。
固又撰功臣、平林、新市、公孫述事,作列傳、載記二十八篇。
」此漢記之初創也。
劉知幾史通古今正史篇雲:「安帝詔史官謁者僕射劉珍、諫議大夫李尤雜作紀,表,名臣、節士、儒林、外戚諸傳,起建武,訖永初。
」範書劉珍傳亦稱鄧太後詔珍與劉騊駼作建武以來名臣傳,此漢記之初續也。
嘉錫案:嘗考隋書經籍志著錄之例,其所注撰人,大率沿用舊本,題其著書時之官,故有一人所著書而前後署銜不同者。
此書既題長水校尉劉珍等撰,必其在東觀作漢記之時,正居是官耳。
考範曄書文苑傳雲:「劉珍永初中為謁者僕射,鄧太後詔使與校書劉騊駼、馬融及五經博士校定東觀五經、諸子傳記、百家藝術。
永寧元年,太後又詔珍與騊駼作建武以來名臣傳。
遷侍中、越騎校尉。
」案漢制,謁者僕射,僅比千石,五校尉則皆比二千石。
其位次之序,首屯騎,次越騎,次步兵,次長水,次射聲。
前漢有八校尉,後漢省并其三。
劉珍蓋以謁者僕射入東觀校書,遂受詔撰漢記,旋遷長水校尉。
書成之後,始轉為越騎耳。
本傳不言長水之遷者,以其居此官不久,略之也。
此當據隋志以補範書,不當執範書以疑隋志。
提要謂珍未嘗為長水校尉,不免刻舟求劍矣。
至於此書始創於班固,而隋志獨以珍等居首者,蓋亦有說。
班固傳雲:「有人上書顯宗,告固私改作國史者,而郡亦上其書。
顯宗甚奇之,召詣校書部,除蘭臺令史,與前睢陽令陳宗、長陵令尹敏、司隸從事孟異,共成世祖本紀。
遷為郎,典校秘書。
固又撰功臣、平林、新市、公孫述事,作列傳、載記二十八篇,奏之。
」史通古今正史篇則謂明帝詔固等作之。
餘嘗推究其事,蓋明帝見固所作漢書而奇之,知其有著作之才,因思先帝之功業,不可無紀述,遂詔固與陳宗等作為本紀。
又因以及諸功臣,與所平服之群雄,以彰世祖之威德。
東平王蒼傳雲:「帝以所作光武本紀示蒼,蒼因上光武受命中興頌。
」以固等所撰而謂之自作,或者帝慎重其事,亦嘗有所點定於其間。
可見帝之所留意,獨在於本紀,其列傳自二十八篇之外,皆不復作。
雖有草創之功,猶未足為建武一朝之完史也。
且其著作之地在蘭臺及仁壽闥,
不在東觀。
其書或稱漢史,
或稱建武注記,
尚未定名為漢記。
後來雖編入劉珍等所作書中,此猶班固於太初以前全同太史,未聞有於漢書之下追題馬遷之名者,何獨怪東觀漢記之不題班固耶﹖及夫劉珍等之奉詔著書也,其地已移於東觀,其書有紀,有表,有名臣、節士、
」疑史通所謂節士,即列士也。
儒林、外戚諸傳,至是始具國史之形。
蓋鄧太後意嫌班固所作并建武一代事蹟亦未全,其命珍等作漢記,實責以整齊舊聞。
故珍等撰成上進時,自當并固等所作苞入其中,珍等亦必有所刪潤,非直錄之而已。
李尤傳雲:「召詣東觀。
安帝時為諫大夫,受詔與劉珍俱撰漢記。
」漢記之名蓋始於此。
吳志韋曜傳載華覈上疏救曜曰:「昔班固作漢書,文辭典雅。
後劉珍、劉毅等作漢記,遠不及固,敘傳尤劣。
」隋志正史類小序亦雲:「先是,明帝召固為蘭臺令史,與陳宗等共成光武帝紀。
擢固為郎,典校秘書。
固撰後漢事,作列傳、載記二十八篇。
其後劉珍、劉毅、劉陶、
伏無忌等相次著述東觀,謂之漢記。
」其言明白如此。
然則著述東觀,實自珍等始。
漢記之稱劉珍等撰,蓋漢人舊本所題如此,故自三國至唐,相承無異詞。
提要乃謂不可以珍等為首,詎當改漢人之舊題,以未入東觀之班固為首耶﹖且提要此篇所舉漢記撰人姓名,僅以史通正史篇為主,并後漢書及史通他篇亦檢閱未周,故不能完備。
範書北海靖王興傳
雲:「興子復為臨邑侯。
復好學,能文章,永平中與班固、賈逵共述漢史。
」
而張澍養素堂集卷二十書東觀漢記後乃曰:「和帝永和時中郎將賈逵,與諫議大夫李尤共撰,安帝永寧時,賈逵又與尚書令劉陶、謁者僕射劉珍、平望侯劉毅共撰。
」不知所據何書,俟更詳考。
馬嚴傳
」
史通覈才篇亦引傳玄雲:「觀孟堅漢書,實命代奇作,及與陳宗、尹敏、杜撫、馬嚴撰中興紀傳,
其文曾不足觀。
」是與班固等共成紀傳者,尚有劉復、賈逵、馬嚴、杜撫四人也。
北海靖王興傳又雲:「復子騊駼及從兄平望侯毅,並有才學,永寧中鄧太後召毅及騊駼入東觀,與謁者僕射劉珍著中興以下名臣列士傳。
」
史通史官建置篇雲:「按劉、曹二史皆當代所撰,能成其事者,蓋惟劉珍、蔡邕、王沈、魚豢之徒耳,而舊史載其同作,非止一家,如王逸、阮籍,亦預其列。
」考範書文苑傳不言逸曾著作東觀,但雲「元初中舉上計吏,為校書郎」而已。
知幾所謂舊史,蓋指謝承、司馬彪等書言之,然則與劉珍等俱撰漢記者,又有劉毅、王逸二人。
逸事雖不甚著,而華覈及隋志固以珍、毅並舉,此皆提要所未詳者也。
玉海卷四十六雲:「安帝永初、永寧間劉珍、騊駼、張衡、李尤等撰集為漢記。
」則於史通所舉諸人外,又增出張衡。
案衡本傳雲:「永初中劉珍、劉騊駼等著作東觀,撰集漢記,因定漢家禮儀,上言請衡參論其事,會病卒,而衡常歎息,欲終成之。
及為侍中,上疏請得專事東觀,收檢遺文,畢力補綴。
書數上,竟不聽。
及後之著述,多不詳典,時人以為恨。
」是珍等雖嘗請衡參論,而以珍等旋卒,中輟不行。
衡雖自請補綴,亦不見聽,故時人以其不得秉史筆為恨。
史通覈才篇曰:「以張衡之文,而不閑於史。
」正以衡未嘗修史,猶之陳壽不常綴文也。
章懷注載衡表自稱「臣仰幹史職」者,謂太史令耳,
非謂史官之職。
及至元嘉中伏無忌等奉詔撰集,則衡死已久矣,
玉海之說非也。
史通又雲珍、尤繼卒,復命侍中伏無忌與諫議大夫黃景作諸王、王子、功臣、恩澤侯表與單于、西羌傳,地理志。
元嘉元年,復令太中大夫邊韶、大軍營司馬崔寔、議郎朱穆、曹壽雜作孝穆、崇二皇及順烈皇後傳,又增外戚傳入安思等後,儒林傳入崔篆諸人。
寔、壽又與議郎延篤雜作百官表、順帝功臣孫程、郭願、鄭眾、蔡倫等傳,凡百十有四篇,號曰漢記。
範書伏湛傳亦雲元嘉中桓帝詔伏無忌與黃景、崔寔等共撰漢記。
延篤傳亦稱篤與朱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