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觀漢記卷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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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s="q">〔二〕 「遊」,姚本、聚珍本作「交遊」,書鈔卷一0二引同,而卷一00引作「交」。
〔三〕 「之」,姚本、聚珍本無此字,書鈔卷一0二引同。
〔四〕 「至篤衰矣」,此條禦覽卷七四0亦引,內容多有闕略。
高彪 高彪除郎中,〔一〕校書東觀。
後遷外黃令,畫彪形像,以勸學者。
〔二〕聚珍本
〔一〕 「高彪」,字義方,吳郡無錫人,範曄後漢書卷八0有傳。
又見汪文臺輯謝承後漢書卷五。
隸釋卷一0外黃令高彪碑亦略載其事。
〔二〕 「以勸學者」,此條不知聚珍本輯自何書。
範曄後漢書高彪傳雲:「郡舉孝廉,試經第一,除郎中,校書東觀,數奏賦、頌、奇文,因事諷諫,靈帝異之。
……後遷外黃令,帝敕同僚臨送,祖於上東門,詔東觀畫彪像,以勸學者。
」 李業 公孫述欲徵李業為博士,〔一〕業固不起,〔二〕乃遣人持鴆,不起便賜藥,業乃飲鴆而死。
禦覽卷九二七
〔一〕 「李業」,範曄後漢書卷八一有傳。
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五。
「為博士」,此三字聚珍本脫。
〔二〕 「固」,原誤作「故」,聚珍本作「固」,與範曄後漢書李業傳同,今據改正。
劉茂 劉茂,〔一〕字子衛,〔二〕為郡門下掾,〔三〕赤眉攻太原,茂負太守孫福踰牆出,藏城西門下空穴中,〔三〕擔穀給福及妻子百餘日,福表為議郎。
書鈔卷一五八
〔一〕 「劉茂」,範曄後漢書卷八一有傳。
據劉茂傳所載,茂於建武二年為郡門下掾。
〔二〕 「字子衛」,此三字原脫,永樂大典卷二七二七引有,聚珍本亦有此句,今據增補。
範曄後漢書劉茂傳雲:「劉茂,字子衛。
」〔三〕 「城」,原作「地」,於義不通。
永樂大典卷二七二七引作「城」,聚珍本亦作「城」,今據改。
所輔 所輔,〔一〕平原人,為縣門下小吏。
縣令劉雄為賊所攻,欲以矛刺雄,輔前叩頭,以身代雄。
賊等遂戟刺輔,貫心洞背即死。
東郡太守捕得賊,具以狀上,詔書傷痛之。
〔二〕禦覽卷三七六
〔一〕 「所輔」,範曄後漢書無傳。
「所」字原誤作「許」,聚珍本作「所」,今據改。
〔二〕 「詔書傷痛之」,範曄後漢書劉茂傳雲:「永初二年,劇賊畢豪等入平原界,縣令劉雄將吏士乘船追之。
至厭次河,與賊合戰。
雄敗,執雄,以矛刺之。
時小吏所輔前叩頭求哀,願以身代雄。
豪等縱雄而刺輔,貫心洞背即死。
東郡太守捕得豪等,具以狀上。
詔書追傷之,賜錢二十萬,除父為郎中。
」 溫序 溫序,〔一〕字次房,遷護羌校尉,〔二〕行部,〔三〕為隗囂別將苟宇所拘劫。
〔四〕宇謂序曰:「子若與我并威同力,天下可圖也。
」序素有氣力,大怒,叱宇等曰:「虜何敢迫脅漢將!」因以節撾殺數人。
賊眾爭欲殺之,宇止之曰:〔五〕「此義士也,可賜以劍。
」序受劍,銜鬚於口,〔六〕顧左右曰:「既為賊所迫殺,〔七〕無令鬚汙土。
」遂伏劍而死。
禦覽卷四三八
〔一〕 「溫序」,範曄後漢書卷八一有傳。
〔二〕 「遷護羌校尉」,原無此句,禦覽卷六八一引有,今據增補。
聚珍本亦有此句,作「為護羌校尉」,禦覽卷四三四引同。
範曄後漢書溫序傳載:建武「六年,拜謁者,遷護羌校尉」。
通鑑卷四二建武八年載:「校尉太原溫序為囂將苟宇所獲。
」通鑑考異雲:「按序傳及袁紀皆稱『序為護羌校尉』。
檢西羌傳,九年方置此官,牛邯為之。
又雲:『邯卒,職省。
』則序無緣作『護羌』,今但雲『校尉』。
」〔三〕 「行部」,原無此句,聚珍本有,禦覽卷四三四引亦有,今據增補。
〔四〕 「拘」,原無此字,聚珍本有,禦覽卷四三四、卷六八一引亦有此字,今據增補。
範曄後漢書溫序傳載:「序行部至襄武,為隗囂別將苟宇所拘劫。
」〔五〕 「之」,原無此字,聚珍本同,禦覽卷四三四引有,今據增補。
〔六〕 「於口」,原無此二字,聚珍本有,禦覽卷四三四、卷六八一引亦有此二字,今據增補。
〔七〕 「既為」,原無此二字,聚珍本有,禦覽卷六八一引亦有此二字,今據增補。
索盧放 索盧放,〔一〕字君陽,東郡人。
署門下掾。
更始時,使者督行郡國,太守有事,當斬。
放前對曰:「方今天下苦王氏之虐政,戴仰漢德。
傳車所過,未聞恩澤,而斬郡守,恐天下惶懼,各自疑也。
使有功不如使有過。
」遂解衣而前,願代太守斬,使者義而赦之,由是顯名。
禦覽卷四二0
〔一〕 「索盧放」,姓索盧,名放,範曄後漢書卷八一有傳。
李善 李善,〔一〕字次孫,南陽人,本同縣李元蒼頭。
〔二〕建武中疫疾,元家相繼死沒,唯孤兒續始生數旬,而有資財千萬。
諸奴婢私共計議,欲謀殺續,分財產。
善乃潛負續逃亡,隱山陽瑕丘界中,親自哺養,乳為生湩。
〔三〕續孩抱,奉之不異長君,有事輒長跪請白,然後行之。
閭裡感其行,皆相率修義。
續年十歲,善與歸本縣,修理舊業,告奴婢於長吏,悉收殺之。
時鍾離意為瑕丘令,上書薦善行狀。
禦覽卷四二0
〔一〕 「李善」,範曄後漢書卷八一有傳。
又見汪文臺輯謝承後漢書卷五。
〔二〕 「蒼頭」,漢代私家奴隸。
漢書鮑宣傳雲:「蒼頭廬兒皆用緻富,非天意也。
」顏師古注引孟康雲:「漢名奴為『蒼頭』,非純黑,以別於良人也。
」〔三〕 「湩」,原脫,聚珍本有,範曄後漢書李善傳、禦覽卷三七一引謝承後漢書亦皆有此字,今據增補。
按「湩」,乳汁。
周嘉 周嘉仕郡為主簿,〔一〕王莽末,群賊入汝陽城,嘉從太守何敞討賊,敞為流矢所中,〔二〕嘉謂賊眾曰:〔三〕「卿曹皆民隸也,豈有還害其君者耶?」嘉請以死贖君命,因仰天號泣。
賊於是相視曰:「此義士也。
」給其車馬,遣送之。
〔四〕禦覽卷二六五
〔一〕 「周嘉」,範曄後漢書卷八一有傳。
「嘉」字原誤作「喜」,下同,今皆改正。
永樂大典卷一四六0八引不誤,聚珍本亦不誤。
〔二〕 「敞」,此字原脫,範曄後漢書周嘉傳有,今據增補。
〔三〕 「嘉」,此字原脫,據範曄後漢書周嘉傳當有「嘉」字,今增補。
〔四〕 「遣送之」,此條聚珍本作「周嘉仕郡為主簿,王莽末,群賊入汝陽城,嘉從太守何敞討賊,敞為流矢所中,賊圍繞數十重。
嘉乃擁敞,以身扞之,呵賊曰:『卿曹皆人隸也。
為賊既逆,豈有還害其君者耶?』嘉請以死贖君命,因仰天號泣。
群賊於是相視曰:『此義士也。
』給車馬,遣送之。
為零陵太守,視事七年,卒。
零陵頌其遺愛,吏民為立祠焉」。
字句詳於禦覽卷二六五所引。
永樂大典卷一四六0八引「遣送之」句以上一段文字。
「為零陵太守」雲雲不知聚珍本輯自何書。
李充 李充兄弟六人,〔一〕出入更衣,家貧親老,充妻勸異居。
充使釀酒,會親戚,充啟其母曰:「此婦勸異居,不可奉祭祀,請去之。
」遂叱出其婦。
〔二〕禦覽卷四一二
魯平為陳留太守,請充署功曹。
充不受,平怒,乃援充以捐溝中,用謫署都亭長。
〔三〕聚珍本
〔一〕 「李充」,字大遜,陳留人,範曄後漢書卷八一有傳。
又見汪文臺輯謝承後漢書卷六、司馬彪續漢書卷五。
〔二〕 「出」,永樂大典卷一0八一四引同,聚珍本作「去」。
〔三〕 「因謫署都亭長」,此條不知聚珍本輯自何書。
範曄後漢書李充傳載此事雲:「李充,字大遜,陳留人也。
……太守魯平請署功曹,不就。
平怒,乃援充以捐溝中,因謫署縣都亭長。
」「都亭」,城內之亭。
範丹 範丹,〔一〕字史雲,為萊蕪長,遭黨錮事,推鹿車,載妻子,捃拾自資,有時絕糧,丹言貌無改,閭裡歌之曰:「甑中生塵範史雲,釜中生魚範萊蕪。
」禦覽卷四六五
〔一〕 「範丹」,範曄後漢書卷八一範冉傳雲:「範冉,字史雲,陳留外黃人也。
」李賢注:「『冉』或作『丹』。
」範冉傳李賢注引袁山松後漢書作「冉」,符融傳李賢注引謝承後漢書亦作「冉」。
按字當作「丹」,初學記卷二0,類聚卷六、卷二九,禦覽卷四二五、卷六三四、卷七二五、卷七五七,文選卷三六任昉宣德皇後令李善注引謝承後漢書皆作「丹」。
又初學記卷一八、類聚卷三五、禦覽卷四八四引亦皆作「丹」。
範丹卒後,謚曰貞節先生。
蔡中郎文集卷二貞節先生陳留範史雲銘作「丹」,可為最確鑿的證據。
劉翊 劉翊為汝南太守,〔一〕舉郡人許靖計吏,察孝廉,除尚書郎,典選舉。
〔二〕聚珍本
〔一〕 「劉翊」,字子相,潁川潁陰人,範曄後漢書卷八一有傳。
又見汪文臺輯謝承後漢書卷六。
「為汝南太守」,範書劉翊傳失載。
〔二〕 「典選舉」,此條不知聚珍本從何書輯錄。
三國志許靖傳雲:「許靖,字文休,汝南平輿人。
……潁川劉翊為汝南太守,乃舉靖計吏,察孝廉,除尚書郎,典選舉。
」 郭鳳 郭鳳,〔一〕字君張,〔二〕善說災異,吉兇占應。
病,先自知死日,豫令弟子市棺斂具,至其日,如言卒。
禦覽卷五五一
〔一〕 「郭鳳」,範曄後漢書無傳,卷八二謝夷吾傳略載其事。
〔二〕 「字君張」,此句下聚珍本有「勃海人」一句。
範曄後漢書謝夷吾傳雲:「時博士勃海郭鳳亦好圖讖。
」此即聚珍本增句所本。
郭玉 郭玉者,〔一〕廣漢人也。
學方診之伎。
和帝奇異之,乃試令嬖臣美手腕者與女子雜處帷中,使玉各診一手。
玉言:「左陽脈,右陰脈,有男女,疾若異人。
〔二〕臣異其故。
」帝歎稱善。
〔三〕聚珍本
〔一〕 「郭玉」,範曄後漢書卷八二有傳。
〔二〕 「疾」,範曄後漢書郭玉傳作「狀」。
〔三〕 「帝歎稱善」,此條不知聚珍本輯自何書。
逢萌 逢萌,〔一〕字子康,北海人。
少有大節,志意抗厲,家貧,給事為縣亭長。
尉過迎拜,問事微久。
尉去,舉楯撾地,〔二〕嘆曰:「大丈夫安能為人役耶?」遂去學問。
禦覽卷二六九
莽居攝,子宇諫莽,而莽殺之。
逢萌謂其友人曰:「三綱絕矣!不去,禍將及人。
」即解冠掛東門而去。
〔三〕禦覽卷六八四
逢萌素明陰陽,知莽將敗,攜家屬於遼東,乃首戴盆盎,〔四〕哭於市,言曰:「新乎新乎!」〔五〕遂潛藏。
〔六〕禦覽卷四八七
逢萌隱琅琊之勞山,非禮不動,聚落化之。
北海太守遣吏奉謁,萌不諾。
〔七〕太守遣吏捕之,民相率以石擿吏,皆流血奔走。
禦覽卷三七五
逢萌被徵上道,迷不知東西,雲:「朝所徵我者,為聰明叡智,有益於政,方面不知,安能濟政?」即駕而歸。
〔八〕類聚卷六四
〔一〕 「逢萌」,範曄後漢書卷八三有傳。
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五。
袁宏後漢紀卷五亦略載其事。
〔二〕 「楯」,原作「舉」,聚珍本作「楯」,禦覽卷三五七、記纂淵海卷四八引亦作「楯」,今據改。
範曄後漢書逢萌傳雲:「時尉行過亭,萌候迎拜謁,既而擲楯歎曰。
」可證「楯」字是。
據漢官儀和續漢書百官志所載,亭長承望都尉,課徼巡,負責逐捕盜賊,平常設備五兵,即弓弩、戟、楯、刀劍、甲鎧。
所以尉過亭時,逢萌執楯以見。
「撾」,禦覽卷三五七、記纂淵海卷四八引作「擿」。
〔三〕 「即解冠掛東門而去」,此句姚本同,事類賦卷一二引亦同。
聚珍本作「解冠挂東都城門,歸」,與範曄後漢書逢萌傳同。
李賢注:「漢宮殿名:『東都門,今名青門也。
』前書音義:『長安東郭城北頭第一門。
』」此句下聚珍本尚有「將家浮海,客於遼東」二句,疑據範書增補。
〔四〕 「盆盎」,聚珍本作「兗器」,禦覽卷八五五引同。
範曄後漢書逢萌傳作「瓦盎」。
〔五〕 「新乎新乎」,範曄後漢書逢萌傳同,李賢注:「王莽為新都侯,及篡,號新室,故哭之。
」聚珍本作「辛乎辛乎」,禦覽卷八五五引作「辛乎」。
按「辛乎辛乎」,於義亦通。
「辛」與「新」音同,暗指王莽新室。
〔六〕 「遂潛藏」,此句下聚珍本有「不見」二字。
禦覽卷八五五引作「因潛藏不見」。
〔七〕 「諾」,聚珍本作「答」,與範曄後漢書逢萌傳同。
〔八〕 「即駕而歸」,此條禦覽卷一九五亦引,文字全同。
周黨 周黨,〔一〕字伯況,太原人。
至長安遊學。
初,鄉佐發黨徭道,〔二〕嘗眾中辱黨父,〔三〕黨懷之。
後讀春秋,聞復讎之義,〔四〕便輟講而還,〔五〕與鄉佐剋日交刃。
鄉佐多從兵往,〔六〕使鄉佐先拔刀,然後與相擊。
黨為其所傷,〔七〕困頓。
鄉佐服其義勇,〔八〕輿歸養之,〔九〕數日方蘇,〔一0〕既悟而去。
整身修志,州裡稱其高也。
禦覽卷四八一
建武中,徵周黨,黨著短布單衣,榖皮幓頭,〔一一〕待見尚書。
欲令更服,黨曰:「朝廷本以是故徵之,安可復更。
」遂以見,自陳願守所志,〔一二〕上聽之。
禦覽卷六八八
博士範升奏曰:「伏見太原周黨、東海王良、山陽王成,使者三到,乃肯就車,脫衣解履,〔一三〕升於華轂,〔一四〕陛見帝庭,〔一五〕偃蹇傲慢,逡巡進退,臣願與並論靈臺之下。
」禦覽卷四九八
〔一〕 「周黨」,範曄後漢書卷八三有傳。
袁宏後漢紀卷五、風俗通義過譽篇亦略載其事。
〔二〕 「鄉佐」,漢制,十裡一鄉,鄉有鄉佐,主管徵收賦稅。
「發黨徭道」,此四字原無,聚珍本有,禦覽卷四九六引亦有,今據增補。
〔三〕 「嘗眾中辱黨父」,此句聚珍本作「於人中辱之」,禦覽卷四九六引同。
按範曄後漢書周黨傳雲:「初,鄉佐嘗眾中辱黨,黨久懷之。
」風俗通義過譽篇雲;「太原周黨伯況,少為鄉佐發黨過於人中辱之。
」是被鄉佐所辱者為黨,非黨父。
「父」字或為衍文,或為「久」字之訛。
〔四〕 「後讀春秋,聞復讎之義」,春秋莊公四年雲:「紀侯大去其國。
」公羊傳雲:「大去者何?滅也。
孰滅之?齊滅之。
曷為不言齊滅之?為襄公諱也。
春秋為賢者諱。
何賢乎襄公?復讎也。
何讎爾?遠祖也。
哀公(襄公九世祖不辰)烹乎周,紀侯譖之。
以襄公之為於此焉者,事祖禰之心盡矣。
盡者何?襄公將復讎乎紀,蔔之曰:『師喪分焉。
』『寡人死之,不為不吉也。
』遠祖者幾世乎?九世矣。
九世猶可以復讎乎?雖百世可也。
」此即春秋復讎之義。
〔五〕 「便」,原誤作「更」,今據範曄後漢書周黨傳校正。
〔六〕 「鄉佐多從兵往」,此下三句原無,聚珍本有,禦覽卷四九六引亦有,今據增補。
〔七〕 「黨為其所傷」,此下聚珍本隻有「鄉佐服其義勇」一句,其餘各句皆未輯錄。
「傷」字原誤作「復」,今據範曄後漢書周黨傳校正。
〔八〕 「鄉佐服其義勇」,原脫「其」、「勇」二字,聚珍本有,禦覽卷四九六引亦有,今據增補。
〔九〕 「輿」,原誤作「與」。
範曄後漢書周黨傳雲:「鄉佐服其義,輿歸養之。
」風俗通義過譽篇雲:「佐服其義勇,箯輿養之。
」今據校正。
〔一0〕「日」,原誤作「月」,範曄後漢書周黨傳、風俗通義過譽篇作「日」,今據校正。
〔一一〕「幓頭」,聚珍本同。
範曄後漢書周黨傳、袁宏後漢紀卷五作「綃頭
高彪 高彪除郎中,〔一〕校書東觀。
後遷外黃令,畫彪形像,以勸學者。
〔二〕
又見汪文臺輯謝承後漢書卷五。
隸釋卷一0外黃令高彪碑亦略載其事。
範曄後漢書高彪傳雲:「郡舉孝廉,試經第一,除郎中,校書東觀,數奏賦、頌、奇文,因事諷諫,靈帝異之。
……後遷外黃令,帝敕同僚臨送,祖於上東門,詔東觀畫彪像,以勸學者。
」 李業 公孫述欲徵李業為博士,〔一〕業固不起,〔二〕乃遣人持鴆,不起便賜藥,業乃飲鴆而死。
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五。
「為博士」,此三字聚珍本脫。
劉茂 劉茂,〔一〕字子衛,〔二〕為郡門下掾,〔三〕赤眉攻太原,茂負太守孫福踰牆出,藏城西門下空穴中,〔三〕擔穀給福及妻子百餘日,福表為議郎。
據劉茂傳所載,茂於建武二年為郡門下掾。
範曄後漢書劉茂傳雲:「劉茂,字子衛。
」
永樂大典卷二七二七引作「城」,聚珍本亦作「城」,今據改。
所輔 所輔,〔一〕平原人,為縣門下小吏。
縣令劉雄為賊所攻,欲以矛刺雄,輔前叩頭,以身代雄。
賊等遂戟刺輔,貫心洞背即死。
東郡太守捕得賊,具以狀上,詔書傷痛之。
〔二〕
「所」字原誤作「許」,聚珍本作「所」,今據改。
至厭次河,與賊合戰。
雄敗,執雄,以矛刺之。
時小吏所輔前叩頭求哀,願以身代雄。
豪等縱雄而刺輔,貫心洞背即死。
東郡太守捕得豪等,具以狀上。
詔書追傷之,賜錢二十萬,除父為郎中。
」 溫序 溫序,〔一〕字次房,遷護羌校尉,〔二〕行部,〔三〕為隗囂別將苟宇所拘劫。
〔四〕宇謂序曰:「子若與我并威同力,天下可圖也。
」序素有氣力,大怒,叱宇等曰:「虜何敢迫脅漢將!」因以節撾殺數人。
賊眾爭欲殺之,宇止之曰:〔五〕「此義士也,可賜以劍。
」序受劍,銜鬚於口,〔六〕顧左右曰:「既為賊所迫殺,〔七〕無令鬚汙土。
」遂伏劍而死。
聚珍本亦有此句,作「為護羌校尉」,禦覽卷四三四引同。
範曄後漢書溫序傳載:建武「六年,拜謁者,遷護羌校尉」。
通鑑卷四二建武八年載:「校尉太原溫序為囂將苟宇所獲。
」通鑑考異雲:「按序傳及袁紀皆稱『序為護羌校尉』。
檢西羌傳,九年方置此官,牛邯為之。
又雲:『邯卒,職省。
』則序無緣作『護羌』,今但雲『校尉』。
」
範曄後漢書溫序傳載:「序行部至襄武,為隗囂別將苟宇所拘劫。
」
索盧放 索盧放,〔一〕字君陽,東郡人。
署門下掾。
更始時,使者督行郡國,太守有事,當斬。
放前對曰:「方今天下苦王氏之虐政,戴仰漢德。
傳車所過,未聞恩澤,而斬郡守,恐天下惶懼,各自疑也。
使有功不如使有過。
」遂解衣而前,願代太守斬,使者義而赦之,由是顯名。
李善 李善,〔一〕字次孫,南陽人,本同縣李元蒼頭。
〔二〕建武中疫疾,元家相繼死沒,唯孤兒續始生數旬,而有資財千萬。
諸奴婢私共計議,欲謀殺續,分財產。
善乃潛負續逃亡,隱山陽瑕丘界中,親自哺養,乳為生湩。
〔三〕續孩抱,奉之不異長君,有事輒長跪請白,然後行之。
閭裡感其行,皆相率修義。
續年十歲,善與歸本縣,修理舊業,告奴婢於長吏,悉收殺之。
時鍾離意為瑕丘令,上書薦善行狀。
又見汪文臺輯謝承後漢書卷五。
漢書鮑宣傳雲:「蒼頭廬兒皆用緻富,非天意也。
」顏師古注引孟康雲:「漢名奴為『蒼頭』,非純黑,以別於良人也。
」
按「湩」,乳汁。
周嘉 周嘉仕郡為主簿,〔一〕王莽末,群賊入汝陽城,嘉從太守何敞討賊,敞為流矢所中,〔二〕嘉謂賊眾曰:〔三〕「卿曹皆民隸也,豈有還害其君者耶?」嘉請以死贖君命,因仰天號泣。
賊於是相視曰:「此義士也。
」給其車馬,遣送之。
〔四〕
「嘉」字原誤作「喜」,下同,今皆改正。
永樂大典卷一四六0八引不誤,聚珍本亦不誤。
嘉乃擁敞,以身扞之,呵賊曰:『卿曹皆人隸也。
為賊既逆,豈有還害其君者耶?』嘉請以死贖君命,因仰天號泣。
群賊於是相視曰:『此義士也。
』給車馬,遣送之。
為零陵太守,視事七年,卒。
零陵頌其遺愛,吏民為立祠焉」。
字句詳於禦覽卷二六五所引。
永樂大典卷一四六0八引「遣送之」句以上一段文字。
「為零陵太守」雲雲不知聚珍本輯自何書。
李充 李充兄弟六人,〔一〕出入更衣,家貧親老,充妻勸異居。
充使釀酒,會親戚,充啟其母曰:「此婦勸異居,不可奉祭祀,請去之。
」遂叱出其婦。
〔二〕
充不受,平怒,乃援充以捐溝中,用謫署都亭長。
〔三〕
又見汪文臺輯謝承後漢書卷六、司馬彪續漢書卷五。
範曄後漢書李充傳載此事雲:「李充,字大遜,陳留人也。
……太守魯平請署功曹,不就。
平怒,乃援充以捐溝中,因謫署縣都亭長。
」「都亭」,城內之亭。
範丹 範丹,〔一〕字史雲,為萊蕪長,遭黨錮事,推鹿車,載妻子,捃拾自資,有時絕糧,丹言貌無改,閭裡歌之曰:「甑中生塵範史雲,釜中生魚範萊蕪。
」
」李賢注:「『冉』或作『丹』。
」範冉傳李賢注引袁山松後漢書作「冉」,符融傳李賢注引謝承後漢書亦作「冉」。
按字當作「丹」,初學記卷二0,類聚卷六、卷二九,禦覽卷四二五、卷六三四、卷七二五、卷七五七,文選卷三六任昉宣德皇後令李善注引謝承後漢書皆作「丹」。
又初學記卷一八、類聚卷三五、禦覽卷四八四引亦皆作「丹」。
範丹卒後,謚曰貞節先生。
蔡中郎文集卷二貞節先生陳留範史雲銘作「丹」,可為最確鑿的證據。
劉翊 劉翊為汝南太守,〔一〕舉郡人許靖計吏,察孝廉,除尚書郎,典選舉。
〔二〕
又見汪文臺輯謝承後漢書卷六。
「為汝南太守」,範書劉翊傳失載。
三國志許靖傳雲:「許靖,字文休,汝南平輿人。
……潁川劉翊為汝南太守,乃舉靖計吏,察孝廉,除尚書郎,典選舉。
」 郭鳳 郭鳳,〔一〕字君張,〔二〕善說災異,吉兇占應。
病,先自知死日,豫令弟子市棺斂具,至其日,如言卒。
範曄後漢書謝夷吾傳雲:「時博士勃海郭鳳亦好圖讖。
」此即聚珍本增句所本。
郭玉 郭玉者,〔一〕廣漢人也。
學方診之伎。
和帝奇異之,乃試令嬖臣美手腕者與女子雜處帷中,使玉各診一手。
玉言:「左陽脈,右陰脈,有男女,疾若異人。
〔二〕臣異其故。
」帝歎稱善。
〔三〕
逢萌 逢萌,〔一〕字子康,北海人。
少有大節,志意抗厲,家貧,給事為縣亭長。
尉過迎拜,問事微久。
尉去,舉楯撾地,〔二〕嘆曰:「大丈夫安能為人役耶?」遂去學問。
逢萌謂其友人曰:「三綱絕矣!不去,禍將及人。
」即解冠掛東門而去。
〔三〕
〔六〕
北海太守遣吏奉謁,萌不諾。
〔七〕太守遣吏捕之,民相率以石擿吏,皆流血奔走。
〔八〕
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五。
袁宏後漢紀卷五亦略載其事。
範曄後漢書逢萌傳雲:「時尉行過亭,萌候迎拜謁,既而擲楯歎曰。
」可證「楯」字是。
據漢官儀和續漢書百官志所載,亭長承望都尉,課徼巡,負責逐捕盜賊,平常設備五兵,即弓弩、戟、楯、刀劍、甲鎧。
所以尉過亭時,逢萌執楯以見。
「撾」,禦覽卷三五七、記纂淵海卷四八引作「擿」。
聚珍本作「解冠挂東都城門,歸」,與範曄後漢書逢萌傳同。
李賢注:「漢宮殿名:『東都門,今名青門也。
』前書音義:『長安東郭城北頭第一門。
』」此句下聚珍本尚有「將家浮海,客於遼東」二句,疑據範書增補。
範曄後漢書逢萌傳作「瓦盎」。
」聚珍本作「辛乎辛乎」,禦覽卷八五五引作「辛乎」。
按「辛乎辛乎」,於義亦通。
「辛」與「新」音同,暗指王莽新室。
禦覽卷八五五引作「因潛藏不見」。
周黨 周黨,〔一〕字伯況,太原人。
至長安遊學。
初,鄉佐發黨徭道,〔二〕嘗眾中辱黨父,〔三〕黨懷之。
後讀春秋,聞復讎之義,〔四〕便輟講而還,〔五〕與鄉佐剋日交刃。
鄉佐多從兵往,〔六〕使鄉佐先拔刀,然後與相擊。
黨為其所傷,〔七〕困頓。
鄉佐服其義勇,〔八〕輿歸養之,〔九〕數日方蘇,〔一0〕既悟而去。
整身修志,州裡稱其高也。
欲令更服,黨曰:「朝廷本以是故徵之,安可復更。
」遂以見,自陳願守所志,〔一二〕上聽之。
」
袁宏後漢紀卷五、風俗通義過譽篇亦略載其事。
「發黨徭道」,此四字原無,聚珍本有,禦覽卷四九六引亦有,今據增補。
按範曄後漢書周黨傳雲:「初,鄉佐嘗眾中辱黨,黨久懷之。
」風俗通義過譽篇雲;「太原周黨伯況,少為鄉佐發黨過於人中辱之。
」是被鄉佐所辱者為黨,非黨父。
「父」字或為衍文,或為「久」字之訛。
」公羊傳雲:「大去者何?滅也。
孰滅之?齊滅之。
曷為不言齊滅之?為襄公諱也。
春秋為賢者諱。
何賢乎襄公?復讎也。
何讎爾?遠祖也。
哀公(襄公九世祖不辰)烹乎周,紀侯譖之。
以襄公之為於此焉者,事祖禰之心盡矣。
盡者何?襄公將復讎乎紀,蔔之曰:『師喪分焉。
』『寡人死之,不為不吉也。
』遠祖者幾世乎?九世矣。
九世猶可以復讎乎?雖百世可也。
」此即春秋復讎之義。
「傷」字原誤作「復」,今據範曄後漢書周黨傳校正。
範曄後漢書周黨傳雲:「鄉佐服其義,輿歸養之。
」風俗通義過譽篇雲:「佐服其義勇,箯輿養之。
」今據校正。
範曄後漢書周黨傳、袁宏後漢紀卷五作「綃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