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觀漢記卷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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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十三
衛颯
衛颯為桂陽太守,〔一〕鑿山通道,列亭置驛。
〔二〕六帖卷九
視事十年,徵還。
〔三〕颯到即引見,賜食於前。
從吏二人,賜冠幘,錢人五千。
範曄後漢書卷七六衛颯傳李賢注
〔一〕 「衛颯」,範曄後漢書卷七六有傳。
又見汪文臺輯華嶠後漢書卷二。
〔二〕 「列亭置驛」,此條初學記卷二四亦引,僅個別文字有異。
〔三〕 「視事十年,徵還」,此二句原無,是據範曄後漢書衛颯傳增補。
姚本、聚珍本有此二句。
據範書,衛颯於光武帝建武二十五年被徵詣京師,欲以為少府,因被疾未拜,以桂陽太守歸家。
茨充〔一〕 充字子河,宛人也。
初舉孝廉,之京師,同侶馬死,充到前亭,輒舍車持馬還相迎,鄉裡號之曰「一馬兩車茨子河」。
〔二〕範曄後漢書卷七六衛颯傳李賢注
茨充為桂陽太守,〔三〕俗不種桑,無蠶織絲麻之利,類皆以麻枲頭縕著衣,民墮窳,少麄履,〔四〕盛冬皆以火燎。
〔五〕充令屬縣教民益種桑柘,養蠶桑織履,復令種紵麻,數年之間,人賴其利,〔六〕衣履溫煖。
〔七〕禦覽卷八二三
元和中,荊州刺史上言:「臣行部入長沙界,觀者皆徒跣。
臣問禦佐曰:『人無履亦苦之否?』禦佐對曰:『十二月盛寒時并多剖裂血出,燃火燎之,春溫或濃潰。
建武中,桂陽太守茨充教人種桑蠶,人得其利,至今江南頗知桑蠶織履,皆充之化也。
』」範曄後漢書卷七六衛颯傳李賢注
〔一〕 「茨充」,範曄後漢書卷七六衛颯傳附載其事。
又見汪文臺輯謝承後漢書卷八,但「茨充」誤作「範充」。
〔二〕 「鄉裡號之曰『一馬兩車茨子河』」,此條書鈔卷一三九引作「茨充舉孝廉,之京師,道殺一馬,不能煩,不服假賃,充到前亭,輒舍車持馬還相迎,鄉裡號之曰『一馬兩車茨子河』」。
字句頗多歧異。
「煩」字有誤,「服」當作「復」。
〔三〕 「茨充」,原訛作「範充」,書鈔卷三九引不誤,今據改。
〔四〕 「麄」,即「麤」字。
方言卷四雲:「屝、屨、麤,履也。
……南楚江沔總謂之麤。
」釋名釋衣服雲:「荊州人曰{艹麤},絲、麻、韋、草,皆同名也。
」「{艹麤}」與「麤」字同。
〔五〕 「盛冬皆以火燎」,此句下聚珍本有「足多剖裂」一句。
〔六〕 「人賴其利」,「賴」字原誤作「刺」,永樂大典卷一三一九四引同誤,聚珍本不誤。
此句書鈔卷三九引作「大賴其利」。
「賴」字亦不誤,今據校正。
〔七〕 「衣履溫煖」,水經注卷三九引雲:「茨充,字子何,為桂陽太守,民惰懶,少麤履,足多剖裂。
充教作履。
今江南知織履,皆充之教也。
」此係括引。
「子何」乃「子河」之誤。
齊民要術序雲:「茨充為桂陽令,俗不種桑,無蠶織絲麻之利,類皆以麻枲頭貯衣。
民惰窳,少麤履,足多剖裂血出,盛冬皆然火燎炙。
充教民益種桑柘,養蠶織履,復令種紵麻,數年之間,大賴其利,衣履溫暖。
今江南知桑蠶織履,皆充之教也。
」賈思勰所述疑即出東觀漢記。
「桂陽令」三字有誤,當作「桂陽太守」,範曄後漢書雲茨充繼衛颯之後任桂陽太守。
如果為令,則不能有「充令屬縣」之事。
任延 任延,〔一〕字長孫,南陽宛人。
〔二〕更始拜為會稽西部都尉,〔三〕年十九,迎吏見其少,皆驚。
及到,澹泊無為,下車遣吏以中牢具祠延陵季子。
時天下新定,道路不通,〔四〕諸避世江南者皆未還,會稽多士。
延到,皆禮之,聘請高行俊乂董子儀、嚴子陵等,待以師友之禮。
行縣所到,輒使勞孝子,崇禮養善如此。
建武之初,上書言:「臣贊拜不由王庭,願收骸骨。
」詔書徵延,民攀持轂涕泣。
禦覽卷二四一
九真俗燒草種田。
〔五〕範曄後漢書卷七六任延傳李賢注
任延除細陽令,〔六〕每至歲時伏臘,輒休遣繫囚徒,各使歸家,並感其恩德,應期而還。
有囚於家被病,自載詣獄,既至而死,延率掾吏殯於門外,百姓悅之。
禦覽卷四三0
為武威太守,河西舊少雨澤,延乃置水官吏,修理溝渠,皆蒙其利益。
〔七〕聚珍本
〔一〕 「任延」,範曄後漢書卷七六有傳。
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五。
〔二〕 「陽」,此字原脫,聚珍本有,與範曄後漢書任延傳相合,今據增補。
〔三〕 「會稽」,此二字原無,姚本、聚珍本有,書鈔卷六三兩引皆同,今據增補。
範曄後漢書任延傳雲:「更始元年,以延為大司馬屬,拜會稽都尉。
」〔四〕 「道路不通」,此句至「輒使勞孝子」一段文字姚本作「道路未通,避亂江南者皆未還中土,會稽頗稱多士。
延到乃聘請高行如董子儀、嚴子陵等,敬待以師友之禮,掾吏貧者輒分俸祿以賑給之。
省諸卒,令耕公田,以周窮急。
每時行縣,輒使慰勉孝子,就餐飯之」。
聚珍本惟「聘請高行」下有「俊乂」二字,係摘自禦覽卷二四一所引,餘與姚本同。
姚本、聚珍本此段文字是從陳禹謨刻本書鈔卷三七所引輯錄,陳本書鈔於此段文字末尾注曰「補」,就是說已經根據他書作了增補。
以範曄後漢書任延傳與陳本書鈔進行對勘,即可發現,陳禹謨所作的增補全部抄自範書,這種情況,陳本書鈔頗為常見。
姚本、聚珍本又依陳本書鈔輯錄,有失東觀漢記舊貌。
〔五〕 「九真俗燒草種田」,姚本無此條,聚珍本把此條編入地理志。
按範曄後漢書任延傳雲:「建武初,延上書願乞骸骨,歸拜王庭。
詔徵為九真太守。
……九真俗以射獵為業,不知牛耕。
」其下李賢引此語作注。
此語當出自東觀漢記任延傳。
〔六〕 「細陽」,聚珍本作「睢陽」,範曄後漢書任延傳同。
〔七〕 「皆蒙其利益」,此條不知聚珍本輯自何書。
除首句外,文字與範曄後漢書任延傳全同。
王景〔一〕 建初八年,王景為廬江太守,乃教民種桑養蠶。
書鈔卷三九
遷廬江太守,人不知牛耕,東有孫叔敖芍陂,景到,脩起蕪廢,教用犁耕,農人墾闢。
〔二〕書鈔卷七四
王景治俊儀,賜山海經、河渠書。
書鈔卷一九
〔一〕 「王景」,範曄後漢書卷七六有傳。
〔二〕 「農人墾闢」,姚本、聚珍本皆未輯錄此條。
秦彭 秦彭,〔一〕字國平,〔二〕為開陽城門候。
〔三〕後拜潁川太守,老弱攀車,啼號填道。
〔四〕文選卷五九沈約齊故安陸昭王碑文李善注
秦彭遷山陽太守,時山陽新遭地動後,飢旱穀貴,米石七八萬,百姓窮困。
彭下車經營勞來,為民四誡,〔五〕以定父母夫妻兄弟長幼之序,〔六〕擇民能率眾者,〔七〕以為鄉三老,選鄉三老為縣三老,令與長吏參職,崇儒雅,貴庠序,上德化,〔八〕春秋饗射,升降揖讓,〔九〕務禮示民,吏民畏愛,不敢欺犯。
禦覽卷二六0
秦彭,字伯平,為山陽太守。
郡人江伯欲嫁寡姊,姊不嫁,乃引鐮自割。
〔一0〕禦覽卷七六四、六帖卷一九
轉潁川太守,〔二〕鳳皇、騏驎、嘉禾、甘露之瑞集於郡境。
元、成間宗族五人同為二千石,故號為「萬石秦氏」。
〔一二〕禦覽卷二六0
〔一〕 「秦彭」,範曄後漢書卷七六有傳。
又見汪文臺輯失名氏後漢書。
〔二〕 「字國平」,聚珍本同。
按秦彭字伯平,「國」乃「伯」字之訛。
六帖卷一九引雲「秦彭字伯平」,禦覽卷二六0引雲「秦彭字伯本」,「本」字雖係誤字,然「伯」字尚未失原書之舊。
範曄後漢書秦彭傳、汪文臺輯失名氏後漢書亦皆雲「秦彭字伯平」。
〔三〕 「為開陽城門候」,範曄後漢書秦彭傳雲:「彭同產女弟,顯宗時入掖庭為貴人,有寵。
永平七年,以彭貴人兄,隨四姓小侯擢為開陽城門候。
」李賢注:「續漢志:『城門候一人,六百石。
』開陽,城南面東頭第一門也。
」〔四〕 「啼號填道」,此條記纂淵海卷六四亦引,文字微異。
〔五〕 「為民四誡」,聚珍本作「為民設四誡」。
範曄後漢書秦彭傳作「乃為人設四誡」,聚珍本「設」字即據範書增補。
〔六〕 「以定父母夫妻兄弟長幼之序」,「定」字原脫。
此句聚珍本作「以定父母妻子長幼之序」,範曄後漢書秦彭傳作「以定六親長幼之禮」,今據增補「定」字。
〔七〕 「者」,此字原脫,聚珍本有,今據增補。
〔八〕 「上德化」,此句下聚珍本有「不任刑名」一句。
按禦覽卷二六0另一處引雲:「秦彭,字伯本,為山陽太守,以禮訓民,不任刑名,崇好儒雅,百姓懷之,莫敢欺犯。
」聚珍本「不任刑名」一句即據此增補。
此段文字全是撮述大意,「不任刑名」一句未必是原書舊貌。
〔九〕 「升」,原誤作「外」,聚珍本作「升」,今據改。
〔一0〕「乃引鐮自割」,禦覽卷七六四引雲:「山陽郡人江伯欲嫁姊,姊引鐮欲自割。
」六帖卷一九引雲:「秦彭,字伯平,為山陽太守。
欲嫁寡妹,妹不嫁,乃引鐮自害。
」此條綜合二書所引輯錄。
汪文臺輯失名氏後漢書載:「秦彭,字伯平,為山陽太守。
民江伯欲嫁寡姊,姊乃引鐮自割,伯因前救姊,觸鐮傷姊,遂亡。
縣正論法。
彭曰:『救無惡志也。
』乃輕罪之。
」可見六帖節刪過多,竟使文義乖失。
聚珍本據禦覽輯錄,置於列女傳中,在鮑宣妻之後,竄亂失次。
〔一一〕「轉潁川太守」,此句上原引有「秦彭,字伯本」至「莫敢欺犯」八句,詳見本篇注〔八〕。
為避免與上面「秦彭遷山陽太守」一條重複,今刪去。
〔一二〕「故號為『萬石秦氏』」,此條書鈔卷七五兩引,但都隻有前二句,文字也略有出入。
王渙 王渙除河內溫令,〔一〕商賈露宿,人開門臥。
人為作謠曰:「王稚子代,未有平徭役。
」〔二〕百姓喜。
禦覽卷四六五
王渙為洛陽令,盜賊發,不得遠走,〔三〕或藏溝渠,或伏甕下。
渙以方略取之,皆稱神明。
〔四〕禦覽卷七五八
王渙為洛陽令,馬市正數從賣羹飯家乞貸,〔五〕不得輒毆罵之。
至忿,煞正。
捕得,〔六〕渙問知事實,便諷吏解遣。
禦覽卷八六一
〔一〕 「王渙」,字稚子,廣漢郪人,範曄後漢書卷七六有傳。
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五。
袁宏後漢紀卷一四亦略載其事。
〔二〕 「王稚子代,未有平徭役」,此二句義不明,必有舛誤。
〔三〕 「得」,聚珍本無此字。
〔四〕 「皆稱神明」,此條姚本作「王渙與洛陽令,方略捕賊,賊乃藏大甕中,悉擒獲」。
字句有脫誤。
〔五〕 「馬市正」,馬市長吏。
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三「雒陽市長」劉昭注引漢官雲:「市長一人,秩四百石。
丞一人,二百石。
……又有檝櫂丞,三百石,別治中水官,主水渠,在馬市東。
」是知馬市在洛陽與檝櫂署相近。
馬市常為行刑之所。
範曄後漢書靈帝紀中平元年載:「冬十月,皇甫嵩與黃巾賊戰於廣宗,獲張角弟梁。
角先死,乃戮其屍。
」李賢注雲:「發棺斷頭,傳送馬市。
」司馬彪續漢書天文志中載:「孝順永建二年,……定遠侯班始尚陰城公主堅得,鬥爭殺堅得,坐腰斬馬市,同產皆棄市。
」〔六〕 「至忿,煞正,捕得」,聚珍本脫此三句,緻使文義難解。
董宣 董宣為洛陽令,〔一〕擊持豪強,〔二〕在縣五年,七十四卒官。
詔遣使者臨視,唯布被覆屍,妻子對哭,有大麥數斛,〔三〕家無餘財,上歎曰:「董宣死乃知貧耳!」禦覽卷二六九
〔一〕 「董宣」,範曄後漢書卷七七有傳。
又見汪文臺輯謝承後漢書卷五、司馬彪續漢書卷五。
〔二〕 「擊持」,聚珍本作「擊搏」。
按當作「擊搏」,範曄後漢書董宣傳雲:宣「搏擊豪彊,莫不震慄」。
〔三〕 「有大麥數斛」,原無此句,聚珍本同,禦覽卷八三八引有,令據增補。
樊曄 樊曄與世祖有舊,〔一〕世祖嘗於新野坐文書事被拘,時曄為市吏,餽餌一笥,上德之。
後拜為河東都尉,〔二〕臨發之官,引見雲臺,賜禦食衣被。
上啁曄曰:「一笥餌得都尉,何如?」曄頓首曰:「小臣蒙恩,特見拔擢,陛下不忘往舊,臣得竭死自效。
」禦覽卷二四一
樊曄為天水郡,〔三〕其政嚴猛,好申、韓之術,善惡立斷,〔四〕不假下以權,道路不敢相盜,〔五〕商人行旅以錢物聚於大道旁,〔六〕曰:「以付樊父。
」〔七〕後還其物如故。
道不拾遺。
〔八〕敘州為之語曰:〔九〕「遊子常苦貧,力子天所富。
〔一0〕寧見乳虎穴,〔一一〕不入冀府寺。
〔一二〕大笑期必死,〔一三〕忿怒或見置。
嗟我樊府君,安可再遭值。
」〔一四〕禦覽卷二六二
〔一〕 「樊曄」,範曄後漢書卷七七有傳。
又見汪文臺輯張璠漢記。
〔二〕 「都尉」,原脫「都」字,聚珍本有,書鈔卷一九、卷六三,禦覽卷八六0引亦有,今據增補。
〔三〕 「樊曄為天水郡」,此句書鈔卷七五兩引皆作「樊曄拜天水太守」。
〔四〕 「善惡立斷」,原無此句,姚本、聚珍本同,書鈔卷七五兩引此條,其中一引有此句,今據增補。
範曄後漢書樊曄傳雲:「拜曄為天水太守,政嚴猛,好申、韓法,善惡立斷。
」〔五〕 「道路不敢相盜」,此句下聚珍本有「人有犯其禁者,率不生出獄,吏人及羌胡畏之。
道不拾遺」諸句,與範曄後漢書樊曄傳全同。
〔六〕 「商人行旅以錢物聚於大道旁」,原脫「聚」字,今據文義增補。
此句姚本、聚珍本作「行旅至夜,聚衣裝道旁」,與範曄後漢書樊曄傳同。
〔七〕 「樊父」,姚本、聚珍本作「樊公」,與範曄後漢書樊曄傳同。
〔八〕 「道不拾遺」,姚本、聚珍本無此句。
〔九〕 「語」,姚本、聚珍本作「歌」,書鈔卷七五引同,範曄後漢書樊曄傳亦作「歌」。
〔一0〕「遊子常苦貧,力子天所富」,姚本、聚珍本無此二句,範曄後漢書樊曄傳有。
「力子」,李賢注雲:「勤力之子。
」〔一一〕「乳虎」,產乳之虎。
虎產乳育子時期,為護其子,搏噬更加兇猛,故以「乳虎」為喻。
〔一二〕「冀」,天水郡治所。
樊曄為天水太守,居此縣。
「府」,原誤作「城」,姚本、聚珍本作「府」,範曄後漢書樊曄傳亦作「府」,今據改正。
〔一三〕「大笑期必死」,此下二句原無,姚本、聚珍本有,書鈔卷七五引亦有,範曄後漢書樊曄傳同,今據增補。
〔一四〕「安可再遭值」,此條書鈔卷三六亦引,文字極疏略。
李章 李章為千乘太守,〔一〕坐誅斬盜賊過濫,徵下獄免。
〔二〕聚珍本
〔一〕 「李章」,範曄後漢書卷七七有傳。
〔二〕 「徵下獄免」,此條不知聚珍本從何書輯錄,字句與範曄後漢書李章傳同。
周紆 周紆遷齊相,〔一〕政治嚴酷,專任刑法。
〔二〕書鈔卷七五
周紆為渤海太守,赦令詔書到門不出,夜遣吏到屬縣盡決罪行刑。
〔三〕坐徵詣廷尉,繫獄數日,免歸。
家貧,無以自賑贍,〔四〕身築壍以自給食。
〔五〕章帝知,憐之,後以為郎。
禦覽卷四八四 周紆,字文通,遷召陵侯相。
廷掾擅行威殺人,〔六〕斷手足,立寺門。
〔七〕紆便往察。
〔八〕書鈔卷七八
周紆為洛陽令,
〔二〕
〔三〕颯到即引見,賜食於前。
從吏二人,賜冠幘,錢人五千。
又見汪文臺輯華嶠後漢書卷二。
姚本、聚珍本有此二句。
據範書,衛颯於光武帝建武二十五年被徵詣京師,欲以為少府,因被疾未拜,以桂陽太守歸家。
茨充〔一〕 充字子河,宛人也。
初舉孝廉,之京師,同侶馬死,充到前亭,輒舍車持馬還相迎,鄉裡號之曰「一馬兩車茨子河」。
〔二〕
〔五〕充令屬縣教民益種桑柘,養蠶桑織履,復令種紵麻,數年之間,人賴其利,〔六〕衣履溫煖。
〔七〕
臣問禦佐曰:『人無履亦苦之否?』禦佐對曰:『十二月盛寒時并多剖裂血出,燃火燎之,春溫或濃潰。
建武中,桂陽太守茨充教人種桑蠶,人得其利,至今江南頗知桑蠶織履,皆充之化也。
』」
又見汪文臺輯謝承後漢書卷八,但「茨充」誤作「範充」。
字句頗多歧異。
「煩」字有誤,「服」當作「復」。
方言卷四雲:「屝、屨、麤,履也。
……南楚江沔總謂之麤。
」釋名釋衣服雲:「荊州人曰{艹麤},絲、麻、韋、草,皆同名也。
」「{艹麤}」與「麤」字同。
此句書鈔卷三九引作「大賴其利」。
「賴」字亦不誤,今據校正。
充教作履。
今江南知織履,皆充之教也。
」此係括引。
「子何」乃「子河」之誤。
齊民要術序雲:「茨充為桂陽令,俗不種桑,無蠶織絲麻之利,類皆以麻枲頭貯衣。
民惰窳,少麤履,足多剖裂血出,盛冬皆然火燎炙。
充教民益種桑柘,養蠶織履,復令種紵麻,數年之間,大賴其利,衣履溫暖。
今江南知桑蠶織履,皆充之教也。
」賈思勰所述疑即出東觀漢記。
「桂陽令」三字有誤,當作「桂陽太守」,範曄後漢書雲茨充繼衛颯之後任桂陽太守。
如果為令,則不能有「充令屬縣」之事。
任延 任延,〔一〕字長孫,南陽宛人。
〔二〕更始拜為會稽西部都尉,〔三〕年十九,迎吏見其少,皆驚。
及到,澹泊無為,下車遣吏以中牢具祠延陵季子。
時天下新定,道路不通,〔四〕諸避世江南者皆未還,會稽多士。
延到,皆禮之,聘請高行俊乂董子儀、嚴子陵等,待以師友之禮。
行縣所到,輒使勞孝子,崇禮養善如此。
建武之初,上書言:「臣贊拜不由王庭,願收骸骨。
」詔書徵延,民攀持轂涕泣。
〔五〕
有囚於家被病,自載詣獄,既至而死,延率掾吏殯於門外,百姓悅之。
〔七〕
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五。
範曄後漢書任延傳雲:「更始元年,以延為大司馬屬,拜會稽都尉。
」
延到乃聘請高行如董子儀、嚴子陵等,敬待以師友之禮,掾吏貧者輒分俸祿以賑給之。
省諸卒,令耕公田,以周窮急。
每時行縣,輒使慰勉孝子,就餐飯之」。
聚珍本惟「聘請高行」下有「俊乂」二字,係摘自禦覽卷二四一所引,餘與姚本同。
姚本、聚珍本此段文字是從陳禹謨刻本書鈔卷三七所引輯錄,陳本書鈔於此段文字末尾注曰「補」,就是說已經根據他書作了增補。
以範曄後漢書任延傳與陳本書鈔進行對勘,即可發現,陳禹謨所作的增補全部抄自範書,這種情況,陳本書鈔頗為常見。
姚本、聚珍本又依陳本書鈔輯錄,有失東觀漢記舊貌。
按範曄後漢書任延傳雲:「建武初,延上書願乞骸骨,歸拜王庭。
詔徵為九真太守。
……九真俗以射獵為業,不知牛耕。
」其下李賢引此語作注。
此語當出自東觀漢記任延傳。
除首句外,文字與範曄後漢書任延傳全同。
王景〔一〕 建初八年,王景為廬江太守,乃教民種桑養蠶。
〔二〕
秦彭 秦彭,〔一〕字國平,〔二〕為開陽城門候。
〔三〕後拜潁川太守,老弱攀車,啼號填道。
〔四〕
彭下車經營勞來,為民四誡,〔五〕以定父母夫妻兄弟長幼之序,〔六〕擇民能率眾者,〔七〕以為鄉三老,選鄉三老為縣三老,令與長吏參職,崇儒雅,貴庠序,上德化,〔八〕春秋饗射,升降揖讓,〔九〕務禮示民,吏民畏愛,不敢欺犯。
郡人江伯欲嫁寡姊,姊不嫁,乃引鐮自割。
〔一0〕
元、成間宗族五人同為二千石,故號為「萬石秦氏」。
〔一二〕
又見汪文臺輯失名氏後漢書。
按秦彭字伯平,「國」乃「伯」字之訛。
六帖卷一九引雲「秦彭字伯平」,禦覽卷二六0引雲「秦彭字伯本」,「本」字雖係誤字,然「伯」字尚未失原書之舊。
範曄後漢書秦彭傳、汪文臺輯失名氏後漢書亦皆雲「秦彭字伯平」。
永平七年,以彭貴人兄,隨四姓小侯擢為開陽城門候。
」李賢注:「續漢志:『城門候一人,六百石。
』開陽,城南面東頭第一門也。
」
範曄後漢書秦彭傳作「乃為人設四誡」,聚珍本「設」字即據範書增補。
此句聚珍本作「以定父母妻子長幼之序」,範曄後漢書秦彭傳作「以定六親長幼之禮」,今據增補「定」字。
按禦覽卷二六0另一處引雲:「秦彭,字伯本,為山陽太守,以禮訓民,不任刑名,崇好儒雅,百姓懷之,莫敢欺犯。
」聚珍本「不任刑名」一句即據此增補。
此段文字全是撮述大意,「不任刑名」一句未必是原書舊貌。
」六帖卷一九引雲:「秦彭,字伯平,為山陽太守。
欲嫁寡妹,妹不嫁,乃引鐮自害。
」此條綜合二書所引輯錄。
汪文臺輯失名氏後漢書載:「秦彭,字伯平,為山陽太守。
民江伯欲嫁寡姊,姊乃引鐮自割,伯因前救姊,觸鐮傷姊,遂亡。
縣正論法。
彭曰:『救無惡志也。
』乃輕罪之。
」可見六帖節刪過多,竟使文義乖失。
聚珍本據禦覽輯錄,置於列女傳中,在鮑宣妻之後,竄亂失次。
為避免與上面「秦彭遷山陽太守」一條重複,今刪去。
王渙 王渙除河內溫令,〔一〕商賈露宿,人開門臥。
人為作謠曰:「王稚子代,未有平徭役。
」〔二〕百姓喜。
渙以方略取之,皆稱神明。
〔四〕
至忿,煞正。
捕得,〔六〕渙問知事實,便諷吏解遣。
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五。
袁宏後漢紀卷一四亦略載其事。
字句有脫誤。
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三「雒陽市長」劉昭注引漢官雲:「市長一人,秩四百石。
丞一人,二百石。
……又有檝櫂丞,三百石,別治中水官,主水渠,在馬市東。
」是知馬市在洛陽與檝櫂署相近。
馬市常為行刑之所。
範曄後漢書靈帝紀中平元年載:「冬十月,皇甫嵩與黃巾賊戰於廣宗,獲張角弟梁。
角先死,乃戮其屍。
」李賢注雲:「發棺斷頭,傳送馬市。
」司馬彪續漢書天文志中載:「孝順永建二年,……定遠侯班始尚陰城公主堅得,鬥爭殺堅得,坐腰斬馬市,同產皆棄市。
」
董宣 董宣為洛陽令,〔一〕擊持豪強,〔二〕在縣五年,七十四卒官。
詔遣使者臨視,唯布被覆屍,妻子對哭,有大麥數斛,〔三〕家無餘財,上歎曰:「董宣死乃知貧耳!」
又見汪文臺輯謝承後漢書卷五、司馬彪續漢書卷五。
按當作「擊搏」,範曄後漢書董宣傳雲:宣「搏擊豪彊,莫不震慄」。
樊曄 樊曄與世祖有舊,〔一〕世祖嘗於新野坐文書事被拘,時曄為市吏,餽餌一笥,上德之。
後拜為河東都尉,〔二〕臨發之官,引見雲臺,賜禦食衣被。
上啁曄曰:「一笥餌得都尉,何如?」曄頓首曰:「小臣蒙恩,特見拔擢,陛下不忘往舊,臣得竭死自效。
」
」〔七〕後還其物如故。
道不拾遺。
〔八〕敘州為之語曰:〔九〕「遊子常苦貧,力子天所富。
〔一0〕寧見乳虎穴,〔一一〕不入冀府寺。
〔一二〕大笑期必死,〔一三〕忿怒或見置。
嗟我樊府君,安可再遭值。
」〔一四〕
又見汪文臺輯張璠漢記。
範曄後漢書樊曄傳雲:「拜曄為天水太守,政嚴猛,好申、韓法,善惡立斷。
」
道不拾遺」諸句,與範曄後漢書樊曄傳全同。
此句姚本、聚珍本作「行旅至夜,聚衣裝道旁」,與範曄後漢書樊曄傳同。
「力子」,李賢注雲:「勤力之子。
」
虎產乳育子時期,為護其子,搏噬更加兇猛,故以「乳虎」為喻。
樊曄為天水太守,居此縣。
「府」,原誤作「城」,姚本、聚珍本作「府」,範曄後漢書樊曄傳亦作「府」,今據改正。
李章 李章為千乘太守,〔一〕坐誅斬盜賊過濫,徵下獄免。
〔二〕
周紆 周紆遷齊相,〔一〕政治嚴酷,專任刑法。
〔二〕
〔三〕坐徵詣廷尉,繫獄數日,免歸。
家貧,無以自賑贍,〔四〕身築壍以自給食。
〔五〕章帝知,憐之,後以為郎。
禦覽卷四八四 周紆,字文通,遷召陵侯相。
廷掾擅行威殺人,〔六〕斷手足,立寺門。
〔七〕紆便往察。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