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觀漢記卷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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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時人號曰巢父。
」堯以天下相讓,不受。
〔一六〕「郡舉孝廉為郎」,此條文選卷六0任昉齊竟陵文宣王行狀李善注亦引,文字極簡。
〔一七〕「上東城門」,洛陽伽藍記序雲:洛陽「東面有三門,北頭第一門曰建春門,漢曰上東門,阮籍詩曰『步出上東門』是也。
」太平寰宇記卷三雲:「上東門,洛陽東面門也。
」〔一八〕「上嘗夜出,還」,此二句水經注卷一六引作「光武嘗出夜還」。
太平寰宇記卷三引作「光武夜還」。
〔一九〕「惲曰:『火明遼遠』」,此二句原無,水經注卷一六引有,今據增補。
範曄後漢書郅惲傳雲:惲「為上東城門候。
帝嘗出獵,車駕夜還,惲拒關不開。
帝令從者見面於門間。
惲曰:『火明遼遠。
』遂不受詔。
」〔二0〕「惲遂不開」,此句水經注卷一六引作「遂拒不開」,太平寰宇記卷三引作「惲不納」。
〔二一〕「郅惲為長沙」,此句原無,類聚卷八0、合璧事類外集卷五五引有,今據增補。
「為長沙」,即為長沙太守。
〔二二〕「會火滅」,此句姚本作「俄而火滅」,類聚卷二0引同。
聚珍本作「會火滅」,合璧事類外集卷五五引同。
此句下聚珍本又有「以為孝感所緻雲」一句。
禦覽卷八六八、記纂淵海卷五引作「火乃滅」。
姚本、聚珍本皆立有「古初」一目,隻收錄此條文字。
範曄後漢書郅惲傳載:「惲再遷長沙太守。
先是長沙有孝子古初,遭父喪未葬,鄰人失火,初匍匐柩上,以身扞火,火為之滅。
惲甄異之,以為首舉。
」可見此條文字當入郅惲傳,今依範書編次。
〔二三〕「坐前長沙太守張禁多受遺送千萬」,此承上文郅惲為長沙太守為言。
〔二四〕「芒長」,原無此二字,聚珍本有,與範曄後漢書郅惲傳相合,今據增補。
蘇竟 蘇竟與劉歆子恭書曰:〔一〕「前世以磨研編簡之才,與國師公從事出入者硯耳。
」〔二〕書鈔卷一0四
〔一〕 「蘇竟」,範曄後漢書卷三0有傳。
「子恭」,此二字上聚珍本有「兄」字,當據增補。
按漢書董仲舒傳贊雲:「向曾孫龔。
」恭與龔為一人。
範曄後漢書蘇竟傳雲:「初,延岑護軍鄧仲況擁兵據南陽陰縣為寇,而劉歆兄子龔為其謀主。
竟時在南陽,與龔書曉之。
」李賢注:「前書及三輔決錄并雲向曾孫,今言歆兄子,則不同也。
」〔二〕 「與國師公從事出入者硯耳」,此句聚珍本作「與國右史公從事出者惟硯也」,類聚卷五八引作「與國右史公從事出入」。
按王莽時劉歆為國師,「國右史公」即「國師公」之誤。
「者硯耳」三字當係衍文,範曄後漢書蘇竟傳無。
郭伋 郭伋為潁川太守,〔一〕辭去之官,〔二〕光武詔曰:「郡得賢能太守,去帝城不遠,河潤九裡,〔三〕冀京師并蒙其福也。
」禦覽卷二六0
郭伋,字細侯,河南人也。
在并州素結恩德,〔四〕行部到西河美稷,有童兒數百,各騎竹馬,於道次迎拜。
〔五〕伋問曰:「兒曹何自遠來?」對曰:「聞使君到,喜,故迎。
」〔六〕諸兒復送到郭外,〔七〕問「使君何日當還」。
伋語別駕從事計日告之。
〔八〕行部還入美稷界,先期一日。
伋念負諸童兒,〔九〕遂止于野亭,須期乃入。
〔一0〕禦覽卷二五六
郭伋為并州,伋知盧芳夙賊,〔一一〕難卒以力制,常嚴烽候,明購賞,以結寇心。
禦覽卷三三五
〔一〕 「郭伋」,範曄後漢書卷三一有傳。
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三、華嶠後漢書卷一、張璠漢記。
〔二〕 「辭去之官」,此下二句聚珍本作「召見辭謁,帝勞之曰」,文選卷六0任昉齊竟陵文宣王行狀李善注引同。
範曄後漢書郭伋傳亦作「召見」雲雲八字。
〔三〕 「河」,原誤作「何」,聚珍本作「河」,書鈔卷一一、文選卷六0任昉齊竟陵文宣王行狀李善注引同,今據改。
範曄後漢書郭伋傳李賢注引莊子雲:「河潤九裡,澤及三族。
」〔四〕 「在并州素結恩德」,此句下聚珍本有「老小相攜道路」一句。
據範曄後漢書郭伋傳,建武十一年,省朔方刺史屬并州,以伋為并州牧。
〔五〕 「於道次」,原無此三字,聚珍本有,禦覽卷四六七引同,今據增補。
〔六〕 「聞使君到,喜,故迎」,此三句聚珍本作「聞使君始到,喜,故奉迎」。
禦覽四六七引作「聞使君到,喜,故來奉迎」。
〔七〕 「到」,聚珍本作「出」。
〔八〕 「語」,原誤作「曰」,禦覽卷二六三引作「語」,今據改。
聚珍本作「使」,似依文義校改。
〔九〕 「伋念負諸童兒」,此句聚珍本作「伋謂違信」。
〔一0〕「須期乃入」,水經注卷三引雲:「郭伋,字細侯,為并州牧。
前在州素有恩德,老小相攜道路。
行部到西河美稷,數百小兒各騎竹馬迎拜。
伋問兒曹何自遠來,曰:『聞使君到,喜,故迎。
』伋謝而發去。
諸兒復送郭外,問『使君何日還』。
伋計日告之。
及還,先期一日,念小兒,即止野亭,須期至乃往。
」字句稍略於此。
事又見史通暗惑篇。
〔一一〕「夙」,此字原無,聚珍本有,類聚卷八0引亦有,今據增補。
杜詩 杜詩,〔一〕字君公。
建武元年,杜詩為侍禦史,安集洛陽。
時將軍蕭廣放縱兵士,暴橫民間。
〔二〕詩敕曉不改,遂格殺廣,還以狀聞。
上召見,賜以棨戟,〔三〕復使之河東,誅降逆賊楊異等。
禦覽卷六八一
杜詩,字君公,為南陽太守,〔四〕性節儉而治清平,以誅暴立威信,善於計略,省愛民役。
造作水排,〔五〕鑄為農器,用力省,見功多。
時人方於召信臣,故南陽人為之語:「前有召父,後有杜母。
」〔六〕禦覽卷二六0
南陽太守杜詩坐遣客為弟報仇,被徵,會病卒,喪無所歸,詔使持喪郡國邸,賻絹千疋。
〔七〕禦覽卷八一七
〔一〕 「杜詩」,此下二句原無,聚珍本有,書鈔卷三六引亦有,今據增補。
杜詩,範曄後漢書卷三一有傳。
又見汪文臺輯謝承後漢書卷一、張璠漢記。
〔二〕 「暴橫」,聚珍本作「猝暴」。
〔三〕 「棨戟」,範曄後漢書杜詩傳李賢注引漢雜事雲:「漢制,假棨戟以代斧鉞。
」古今注卷上雲:「棨戟,殳之遺象也。
詩所謂『伯也執殳,為王前驅』。
殳,前驅之器也,以木為之,後世滋偽,無復典刑,以赤油韜之,亦謂之油戟,亦謂之棨戟。
」〔四〕 「為南陽太守」,光武帝建武七年,杜詩由汝南都尉遷南陽太守,見範曄後漢書杜詩傳。
〔五〕 「水排」,範曄後漢書杜詩傳李賢注:「冶鑄者為排以吹炭,今激水以鼓之也。
『排』當作〈橐,中"石改非"〉』,古字通用也。
」箋注倭名類聚抄卷五雲:「『韛』,東觀漢記作『排』。
則知『韛』,俗『排』字。
」〔六〕 「後有杜母」,此條書鈔卷三六亦引,文字極為簡略。
〔七〕 「千疋」,範曄後漢書杜詩傳同,聚珍本作「七千疋」,不知何據。
「七」字疑為衍文。
孔奮 竇融請孔奮署議曹掾,〔一〕守姑臧長。
天下擾亂,唯西河獨安,而姑臧稱為富邑,通貨胡羌,市日四合,〔二〕每居縣者,不盈數日,〔三〕輒緻豐積。
禦覽卷八二七
孔奮,字君魚,右扶風茂陵人。
守姑臧長。
七年,〔四〕詔書以為奮在姑臧治有絕跡,賜爵關內侯。
奮素孝,供養至謹,在姑臧唯老母極膳,妻子飯食蔥芥,時人笑之。
或嘲奮曰:「置脂膏中,不能自潤。
」而奮不改其操。
〔五〕禦覽卷二六七
孔奮為武都郡丞,時郡為隗囂餘黨所攻,〔六〕殺太守,得奮妻子。
奮追賊,賊推奮妻子於軍前。
奮年五十,惟有一子,不顧,遂擒賊,而其子見屠。
帝嘉其忠,遷武都太守。
禦覽卷三一0
孔奮篤於骨肉,弟奇在雒陽為諸生,分祿奉以供給其糧用,四時送衣,下至脂燭,每有所食甘美,輒分減以遺奇。
〔七〕禦覽卷四一六
〔一〕 「孔奮」,範曄後漢書卷三一有傳。
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三、華嶠後漢書卷一。
光武帝建武五年,河西大將軍竇融署孔奮為議曹掾,見範書孔奮傳。
〔二〕 「市日四合」,周禮地官司市雲:「大市日昃而市,百族為主。
朝市朝時而市,商賈為主。
夕市夕時而市,販夫販婦為主。
」是古代集市一日三合。
此雲「市日四合」,足見其人貨殷繁。
〔三〕 「數日」,聚珍本作「數月」,與範曄後漢書孔奮傳相合。
按當作「數月」。
〔四〕 「七年」,範曄後漢書孔奮傳雲:建武「八年,賜爵關內侯」。
〔五〕 「而奮不改其操」,此條文字聚珍本作「奮在姑臧四年,財物不增,惟老母極膳,妻子但菜食。
或嘲奮曰:『直脂膏中,亦不能自潤。
』而奮不改其操。
詔書以奮在姑臧治有絕跡,賜爵關內侯」。
書鈔卷三八引作「孔奮,字君魚,右扶風人。
為姑臧長,老母珍膳,妻子但食蔥菜,為眾所笑,謂之弱劣。
嘲奮曰:『置脂膏中,不能自潤。
』而奮不改其操也」。
禦覽卷九七七引作「孔奮,字君魚,為姑臧長,時天下亂,河西獨安。
前長居官數月,輒緻貲產。
奮在姑臧四歲,財物不增,唯老母極膳,妻子但食蔥菜。
或嘲奮曰:『置脂膏中,不能不潤。
』」又類聚卷八三、禦覽卷四二五亦引,文字互有異同。
按禦覽卷二六七所引敘事次序與範曄後漢書孔奮傳相同,而聚珍本連綴失次,不可據。
〔六〕 「時郡為隗囂餘黨所攻」,「時」字下原有「在」字,文義扞格難通。
按範曄後漢書孔奮傳雲:奮「除武都郡丞。
時隴西餘賊隗茂等夜攻府舍,殘殺郡守,賊畏奮追急,乃執其妻子,欲以為質。
奮年已五十,唯有一子,終不顧望,遂窮力討之。
……賊窘懼逼急,乃推奮妻子以置軍前,冀當退卻,而擊之愈厲,遂禽滅茂等,奮妻子亦為所殺。
世祖下詔褒美,拜為武都太守。
」所敘事極為清楚。
今參酌範書刪「在」字,文義始通。
聚珍本作「妻時在郡,為隗囂餘黨所攻殺,太守得奮妻子」。
雖然增補「妻」字,與下文連讀,義亦不可解,聚珍本不足為據。
〔七〕 「輒分減以遺奇」,此條初學記卷一七、禦覽卷五一五、續編珠卷一亦引,文字稍有不同。
張堪 張堪,〔一〕字君遊,年六歲,〔二〕受業長安,治梁丘易,才美而高,京師號曰「聖童」。
禦覽卷三八四
張堪為蜀郡,〔三〕公孫述遣擊之。
堪有同心之士三千人,相謂曰:「張君養我曹,為今日也。
」乃選習水軍三百人,〔四〕遂斬竹為箄渡水,餘人擊蜀,〔五〕遂免大難。
〔六〕書鈔卷一三八
張堪,字君遊,南陽人。
試守蜀郡,與吳漢并力討公孫述,遂破蜀。
漢先遣堪入成都,〔七〕鎮撫吏民。
時珍寶珠玉委積無數,堪錄簿上官,秋毫無所取。
〔八〕書鈔卷三八
堪字君遊,南陽人,去蜀郡乘折轅車,白布被囊。
書鈔卷三八
張堪,字君遊,試守蜀郡太守,遷漁陽太守,有惠政,〔九〕開治稻田八千餘頃,教民種田,〔一0〕百姓以殷富。
〔一一〕童謠歌雲:「桑無附枝,麥穗兩岐。
張君為政,樂不可支。
」〔一三〕視事八年,匈奴不敢犯塞。
〔一三〕類聚卷五0
光武詔曰:「平陽丞李善稱故令範遷於張堪,〔一四〕令人面熱汗出,其賜堪家雜繒百疋,以表廉吏。
」〔一五〕禦覽卷三八七
上嘗召見諸郡計吏,問其風土,及前後守令能否。
蜀郡計掾樊顯進曰:「漁陽太守張堪昔在蜀,其仁以惠下,威能討姦。
前公孫述破時,珍寶山積,捲握之物,足富十世,而堪去職之日,乘折轅車,布被囊而已。
」上聞歎息。
以顯陳堪行有效,即除魚復令。
〔一六〕類聚卷七0
〔一〕 「張堪」,範曄後漢書卷三一有傳。
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三、華嶠後漢書卷一。
袁宏後漢紀卷六亦略載其事。
〔二〕 「年六歲」,聚珍本同,範曄後漢書張堪傳作「年十六」。
〔三〕 「張堪為蜀郡」,此句姚本、聚珍本作「堪守蜀郡」。
聚珍本注雲:「範書本傳不載堪為蜀守。
」按範曄後漢書張堪傳雲:「世祖……即位,中郎將來歙薦堪,召拜郎中,三遷為謁者。
使送委輸縑帛,并領騎七千匹,詣大司馬吳漢伐公孫述,在道追拜蜀郡太守。
」聚珍本誤注。
此句禦覽卷七七一引作「張堪為陪義長」。
〔四〕 「習」,姚本同,聚珍本作「擇」。
〔五〕 「餘人擊蜀」,姚本、聚珍本無此句。
〔六〕 「大」,姚本、聚珍本無此字。
〔七〕 「堪」,原無此字,姚本、聚珍本有,今據增補。
〔八〕 「秋毫無所取」,此句上原有「稱」字,顯係衍文。
姚本、聚珍本無此字,今據刪。
〔九〕 「有惠政」,原無此句,聚珍本有,書鈔卷三五引亦有,今據增補。
〔一0〕「教民種田」,姚本同,聚珍本作「教民種作」,書鈔卷三五兩引亦作「教民種作」,編珠卷四,類聚卷一九、卷八五,禦覽卷二六0、卷八三八,文選卷三六王融永明十一年策秀才文李善注引作「勸民耕種」,初學記卷二七、禦覽卷四六五引作「勸人耕種」。
〔一一〕「以殷富」,「以」字下編珠卷四,初學記卷二七,類聚卷一九、卷八五,禦覽卷四六五、卷八三八,文選卷三六王融永明十一年策秀才文李善注引皆有「緻」字,當據增補。
〔一二〕「支」,原作「為」,姚本同,聚珍本作「支」,編珠卷四,書鈔卷三五,類聚卷八五,禦覽卷二六0、卷四六五、卷八三八,文選卷三六王融永明十一年策秀才文李善注皆引作「支」。
按「支」字是,與上文「岐」字韻相協,範曄後漢書張堪傳亦作「支」,今據校改。
〔一三〕「匈奴不敢犯塞」,此條書鈔卷三九亦引,文字較此簡略。
〔一四〕「丞」,聚珍本誤作「稱」。
〔一五〕「以表廉吏」,此事範曄後漢書張堪傳未載,就此條文字內容來看,也無從確定年代。
聚珍本繫於張堪傳末。
〔一六〕「以顯陳堪行有效,即除魚復令」,此二句原無,書鈔卷七九引雲:「上常召見諸郡計吏,問太守誰最能者,及蜀郡計掾樊顯,進曰:『張堪仁惠清廉,無與為比。
』上以顯陳堪行有效,即除魚復令。
」今據增補。
姚本、聚珍本作「以顯陳堪行有效,即除漁陽令」。
按「魚復令」三字是,範曄後漢書張堪傳雲:「拜顯為魚復長。
」李賢注:「魚復,縣,屬巴郡。
」又按姚本、聚珍本立有樊顯一目,繫以此條文字。
據範曄後漢書,此條文字當在張堪傳中,今從範書編排。
此條文字書鈔卷三九引作「張堪,世祖召見諸郡計吏,問前後太守能否。
蜀郡計掾樊顯曰:『張堪昔在蜀,其仁足惠下,威能討姦。
』」卷一三九亦引,字句大同小異。
廉範 廉範,〔一〕字叔度,京兆人也。
父客死蜀漢,〔二〕範與客步負喪歸。
〔三〕至葭萌,舡觸石破沒,範持棺柩,遂俱沈溺。
眾傷其義,鉤求得之,僅免於死。
太守張穆持筒中布數篋與範,〔四〕範曰:「石生堅,蘭生香,前後相違,不忍行也。
」遂不受。
禦覽卷四一二
廉範為雲中太守,始到,烽火日通。
故事,虜出度五千人,〔五〕乃移書旁郡求助。
吏白今虜兵度出五千,請移警檄。
範不聽,遂選精兵,自將出至近縣,令老弱城守而追之。
類聚卷八0
廉範,字叔度,為蜀郡太守。
成都邑宇逼側,〔六〕舊制,禁民夜作以防火,而更相隱蔽,燒者日日相屬。
範乃毀削前令,但嚴使儲水,百姓為便。
乃歌之雲:「廉叔度,來何暮?不禁火,民安堵。
昔無襦,今五蔥。
」〔七〕類聚卷五0
廉範為蜀郡守,令民不禁火,百姓皆喜,家得其願,時生子皆以廉為名者千。
禦覽卷三六二
肅宗崩,〔八〕廉範奔赴敬陵。
時廬江郡嚴麟奉章弔國,〔九〕俱會於路。
麟乘小車,塗深馬死,不能自進。
範見而愍然,命從騎下馬與之,不告而去。
麟事畢,不知馬所歸,緣路訪之。
或謂麟曰:「故蜀郡太守廉叔度,好賙人窮,今奔國喪,當是耳。
」麟亦素聞範名,以為然,即牽馬造門,謝而歸之。
世伏其好義。
禦覽卷四二0
〔一〕 「廉範」,範曄後漢書卷三一有傳。
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三、華嶠後漢書卷一。
袁宏後漢紀卷九亦略載其事。
〔二〕 「父」,禦覽卷五五0引同,聚珍本作「祖父」。
按「父」字是。
範曄後漢書廉範傳雲:「範父遭喪亂,客死於蜀漢,範遂流寓西州。
西州平,歸鄉裡。
年十五,辭母西迎父喪。
」所述極為明確。
範祖父丹,為王莽所倚重,率軍與赤眉交戰,敗死無鹽,事見範曄後漢書劉玄劉盆子傳、馮衍傳,丹絕無「客死蜀漢」之事。
袁宏後漢紀卷九亦雲:「範字叔度,杜陵人。
祖父丹,王莽時為大司馬。
範父遭亂,客死於蜀。
」〔三〕 「範與客步負喪歸」,「範」字下聚珍本有「年十五」三字。
按禦覽卷四二五引有「廉範年十五至蜀迎祖母喪」一句,卷八二0引同,惟「至」字作「入」,是知原書有「年十五」三字,當據增補。
〔四〕 「太守張穆持筒中布數篋與範」,此下各句原無,聚珍本有,禦覽卷四二五、卷八二0引亦有,今據增補。
〔五〕 「度」,估計。
〔六〕 「成都邑宇逼側」,此句至「百姓為便」各句姚本、聚珍本全同,類聚卷八0引作「成都地迫屋狹,百姓夜作,以供衣食。
又禁火,民復弊之,失火者日屬。
範令夜作,但使儲水,百姓皆悅」。
「弊」字誤,當作「蔽」。
事類賦卷八引作「成都地迫屋狹,百姓夜作,以供衣食。
又禁火,民覆蔽之,失火者日屬。
範放令夜作,但使儲水,百姓皆悅」。
禦覽卷八六八引與類聚大體相同。
〔七〕 「昔無襦,今五蔥」,此二句姚本、聚珍本同,事類賦卷八引亦同。
徐氏明抄本書鈔卷三九引作「生平無一襦,今有五蔥」。
蔣光焴藏清抄本書鈔卷三九引作「平生無衣襦,今有五蔥」。
禦覽卷四六五引作「平生無襦,今五蔥」,範曄後漢書廉範傳同,書鈔卷一二九引亦與禦覽同,僅「五」字誤作「乃」。
禦覽卷八六八引作「昔日無襦,今五蔥」。
此條書鈔卷三五、類聚卷一九、禦覽卷六九五亦引,文字節刪較多。
〔八〕 「肅宗崩」,範曄後漢書廉範傳同。
聚珍本作「章和二年,帝崩」,書鈔卷一三九引同。
〔九〕 「時廬江郡嚴麟奉章弔國」,此句至「不能自進」一段文字,姚本、類聚卷九三引大同小異,範曄後漢書廉範傳所載也大體相同。
聚珍本作「還入城,見道中有諸生乘小車馬頓死泥中,諸生立旁,不能自進。
時範問為誰,所從來。
生白廬江太守掾嚴麟為太守奉章來弔」。
所引內容稍詳。
書鈔卷一三九引作「還入城,見道中有諸生乘小車,馬預死泥中,諸生立旁。
時範問為誰,所從來,生曰廬江太守掾嚴麟,為太守奉章來弔」。
「預」乃「頓」之訛。
聚珍本即從書鈔中輯出,並參考禦覽卷四二0所引補入「不能自進」一句。
王堂 王堂為汝南太守,〔一〕教掾吏曰:「其憲章朝右,委功曹陳蕃。
」〔二〕聚珍本
〔一〕 「王堂」,字敬伯,廣漢郪人,範曄後漢書卷三一有傳。
又見汪文臺輯張璠漢記。
〔二〕 「委功曹陳蕃」,此條不知聚珍本從何書輯錄。
文選卷二五盧諶贈劉琨李善注引張璠漢記字句與此全同。
範曄後漢書王堂傳雲:王堂「遷汝南太守,搜才禮士,不苟自專,乃教掾史曰:『古人勞於求賢,逸於任使,故能化清於上,事緝於下。
其憲章朝右,簡覈才職,委功曹陳蕃。
匡政理務,拾遺補闕,任主簿應嗣。
庶循名責實,察言觀效焉。
』」
」堯以天下相讓,不受。
」太平寰宇記卷三雲:「上東門,洛陽東面門也。
」
太平寰宇記卷三引作「光武夜還」。
範曄後漢書郅惲傳雲:惲「為上東城門候。
帝嘗出獵,車駕夜還,惲拒關不開。
帝令從者見面於門間。
惲曰:『火明遼遠。
』遂不受詔。
」
「為長沙」,即為長沙太守。
聚珍本作「會火滅」,合璧事類外集卷五五引同。
此句下聚珍本又有「以為孝感所緻雲」一句。
禦覽卷八六八、記纂淵海卷五引作「火乃滅」。
姚本、聚珍本皆立有「古初」一目,隻收錄此條文字。
範曄後漢書郅惲傳載:「惲再遷長沙太守。
先是長沙有孝子古初,遭父喪未葬,鄰人失火,初匍匐柩上,以身扞火,火為之滅。
惲甄異之,以為首舉。
」可見此條文字當入郅惲傳,今依範書編次。
蘇竟 蘇竟與劉歆子恭書曰:〔一〕「前世以磨研編簡之才,與國師公從事出入者硯耳。
」〔二〕
「子恭」,此二字上聚珍本有「兄」字,當據增補。
按漢書董仲舒傳贊雲:「向曾孫龔。
」恭與龔為一人。
範曄後漢書蘇竟傳雲:「初,延岑護軍鄧仲況擁兵據南陽陰縣為寇,而劉歆兄子龔為其謀主。
竟時在南陽,與龔書曉之。
」李賢注:「前書及三輔決錄并雲向曾孫,今言歆兄子,則不同也。
」
按王莽時劉歆為國師,「國右史公」即「國師公」之誤。
「者硯耳」三字當係衍文,範曄後漢書蘇竟傳無。
郭伋 郭伋為潁川太守,〔一〕辭去之官,〔二〕光武詔曰:「郡得賢能太守,去帝城不遠,河潤九裡,〔三〕冀京師并蒙其福也。
」
在并州素結恩德,〔四〕行部到西河美稷,有童兒數百,各騎竹馬,於道次迎拜。
〔五〕伋問曰:「兒曹何自遠來?」對曰:「聞使君到,喜,故迎。
」〔六〕諸兒復送到郭外,〔七〕問「使君何日當還」。
伋語別駕從事計日告之。
〔八〕行部還入美稷界,先期一日。
伋念負諸童兒,〔九〕遂止于野亭,須期乃入。
〔一0〕
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三、華嶠後漢書卷一、張璠漢記。
範曄後漢書郭伋傳亦作「召見」雲雲八字。
範曄後漢書郭伋傳李賢注引莊子雲:「河潤九裡,澤及三族。
」
據範曄後漢書郭伋傳,建武十一年,省朔方刺史屬并州,以伋為并州牧。
禦覽四六七引作「聞使君到,喜,故來奉迎」。
聚珍本作「使」,似依文義校改。
前在州素有恩德,老小相攜道路。
行部到西河美稷,數百小兒各騎竹馬迎拜。
伋問兒曹何自遠來,曰:『聞使君到,喜,故迎。
』伋謝而發去。
諸兒復送郭外,問『使君何日還』。
伋計日告之。
及還,先期一日,念小兒,即止野亭,須期至乃往。
」字句稍略於此。
事又見史通暗惑篇。
杜詩 杜詩,〔一〕字君公。
建武元年,杜詩為侍禦史,安集洛陽。
時將軍蕭廣放縱兵士,暴橫民間。
〔二〕詩敕曉不改,遂格殺廣,還以狀聞。
上召見,賜以棨戟,〔三〕復使之河東,誅降逆賊楊異等。
造作水排,〔五〕鑄為農器,用力省,見功多。
時人方於召信臣,故南陽人為之語:「前有召父,後有杜母。
」〔六〕
〔七〕
杜詩,範曄後漢書卷三一有傳。
又見汪文臺輯謝承後漢書卷一、張璠漢記。
」古今注卷上雲:「棨戟,殳之遺象也。
詩所謂『伯也執殳,為王前驅』。
殳,前驅之器也,以木為之,後世滋偽,無復典刑,以赤油韜之,亦謂之油戟,亦謂之棨戟。
」
『排』當作〈橐,中"石改非"〉』,古字通用也。
」箋注倭名類聚抄卷五雲:「『韛』,東觀漢記作『排』。
則知『韛』,俗『排』字。
」
「七」字疑為衍文。
孔奮 竇融請孔奮署議曹掾,〔一〕守姑臧長。
天下擾亂,唯西河獨安,而姑臧稱為富邑,通貨胡羌,市日四合,〔二〕每居縣者,不盈數日,〔三〕輒緻豐積。
守姑臧長。
七年,〔四〕詔書以為奮在姑臧治有絕跡,賜爵關內侯。
奮素孝,供養至謹,在姑臧唯老母極膳,妻子飯食蔥芥,時人笑之。
或嘲奮曰:「置脂膏中,不能自潤。
」而奮不改其操。
〔五〕
奮追賊,賊推奮妻子於軍前。
奮年五十,惟有一子,不顧,遂擒賊,而其子見屠。
帝嘉其忠,遷武都太守。
〔七〕
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三、華嶠後漢書卷一。
光武帝建武五年,河西大將軍竇融署孔奮為議曹掾,見範書孔奮傳。
朝市朝時而市,商賈為主。
夕市夕時而市,販夫販婦為主。
」是古代集市一日三合。
此雲「市日四合」,足見其人貨殷繁。
按當作「數月」。
或嘲奮曰:『直脂膏中,亦不能自潤。
』而奮不改其操。
詔書以奮在姑臧治有絕跡,賜爵關內侯」。
書鈔卷三八引作「孔奮,字君魚,右扶風人。
為姑臧長,老母珍膳,妻子但食蔥菜,為眾所笑,謂之弱劣。
嘲奮曰:『置脂膏中,不能自潤。
』而奮不改其操也」。
禦覽卷九七七引作「孔奮,字君魚,為姑臧長,時天下亂,河西獨安。
前長居官數月,輒緻貲產。
奮在姑臧四歲,財物不增,唯老母極膳,妻子但食蔥菜。
或嘲奮曰:『置脂膏中,不能不潤。
』」又類聚卷八三、禦覽卷四二五亦引,文字互有異同。
按禦覽卷二六七所引敘事次序與範曄後漢書孔奮傳相同,而聚珍本連綴失次,不可據。
按範曄後漢書孔奮傳雲:奮「除武都郡丞。
時隴西餘賊隗茂等夜攻府舍,殘殺郡守,賊畏奮追急,乃執其妻子,欲以為質。
奮年已五十,唯有一子,終不顧望,遂窮力討之。
……賊窘懼逼急,乃推奮妻子以置軍前,冀當退卻,而擊之愈厲,遂禽滅茂等,奮妻子亦為所殺。
世祖下詔褒美,拜為武都太守。
」所敘事極為清楚。
今參酌範書刪「在」字,文義始通。
聚珍本作「妻時在郡,為隗囂餘黨所攻殺,太守得奮妻子」。
雖然增補「妻」字,與下文連讀,義亦不可解,聚珍本不足為據。
張堪 張堪,〔一〕字君遊,年六歲,〔二〕受業長安,治梁丘易,才美而高,京師號曰「聖童」。
堪有同心之士三千人,相謂曰:「張君養我曹,為今日也。
」乃選習水軍三百人,〔四〕遂斬竹為箄渡水,餘人擊蜀,〔五〕遂免大難。
〔六〕
試守蜀郡,與吳漢并力討公孫述,遂破蜀。
漢先遣堪入成都,〔七〕鎮撫吏民。
時珍寶珠玉委積無數,堪錄簿上官,秋毫無所取。
〔八〕
〔一一〕童謠歌雲:「桑無附枝,麥穗兩岐。
張君為政,樂不可支。
」〔一三〕視事八年,匈奴不敢犯塞。
〔一三〕
」〔一五〕
蜀郡計掾樊顯進曰:「漁陽太守張堪昔在蜀,其仁以惠下,威能討姦。
前公孫述破時,珍寶山積,捲握之物,足富十世,而堪去職之日,乘折轅車,布被囊而已。
」上聞歎息。
以顯陳堪行有效,即除魚復令。
〔一六〕
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三、華嶠後漢書卷一。
袁宏後漢紀卷六亦略載其事。
聚珍本注雲:「範書本傳不載堪為蜀守。
」按範曄後漢書張堪傳雲:「世祖……即位,中郎將來歙薦堪,召拜郎中,三遷為謁者。
使送委輸縑帛,并領騎七千匹,詣大司馬吳漢伐公孫述,在道追拜蜀郡太守。
」聚珍本誤注。
此句禦覽卷七七一引作「張堪為陪義長」。
姚本、聚珍本無此字,今據刪。
按「支」字是,與上文「岐」字韻相協,範曄後漢書張堪傳亦作「支」,今據校改。
聚珍本繫於張堪傳末。
』上以顯陳堪行有效,即除魚復令。
」今據增補。
姚本、聚珍本作「以顯陳堪行有效,即除漁陽令」。
按「魚復令」三字是,範曄後漢書張堪傳雲:「拜顯為魚復長。
」李賢注:「魚復,縣,屬巴郡。
」又按姚本、聚珍本立有樊顯一目,繫以此條文字。
據範曄後漢書,此條文字當在張堪傳中,今從範書編排。
此條文字書鈔卷三九引作「張堪,世祖召見諸郡計吏,問前後太守能否。
蜀郡計掾樊顯曰:『張堪昔在蜀,其仁足惠下,威能討姦。
』」卷一三九亦引,字句大同小異。
廉範 廉範,〔一〕字叔度,京兆人也。
父客死蜀漢,〔二〕範與客步負喪歸。
〔三〕至葭萌,舡觸石破沒,範持棺柩,遂俱沈溺。
眾傷其義,鉤求得之,僅免於死。
太守張穆持筒中布數篋與範,〔四〕範曰:「石生堅,蘭生香,前後相違,不忍行也。
」遂不受。
故事,虜出度五千人,〔五〕乃移書旁郡求助。
吏白今虜兵度出五千,請移警檄。
範不聽,遂選精兵,自將出至近縣,令老弱城守而追之。
成都邑宇逼側,〔六〕舊制,禁民夜作以防火,而更相隱蔽,燒者日日相屬。
範乃毀削前令,但嚴使儲水,百姓為便。
乃歌之雲:「廉叔度,來何暮?不禁火,民安堵。
昔無襦,今五蔥。
」〔七〕
時廬江郡嚴麟奉章弔國,〔九〕俱會於路。
麟乘小車,塗深馬死,不能自進。
範見而愍然,命從騎下馬與之,不告而去。
麟事畢,不知馬所歸,緣路訪之。
或謂麟曰:「故蜀郡太守廉叔度,好賙人窮,今奔國喪,當是耳。
」麟亦素聞範名,以為然,即牽馬造門,謝而歸之。
世伏其好義。
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三、華嶠後漢書卷一。
袁宏後漢紀卷九亦略載其事。
按「父」字是。
範曄後漢書廉範傳雲:「範父遭喪亂,客死於蜀漢,範遂流寓西州。
西州平,歸鄉裡。
年十五,辭母西迎父喪。
」所述極為明確。
範祖父丹,為王莽所倚重,率軍與赤眉交戰,敗死無鹽,事見範曄後漢書劉玄劉盆子傳、馮衍傳,丹絕無「客死蜀漢」之事。
袁宏後漢紀卷九亦雲:「範字叔度,杜陵人。
祖父丹,王莽時為大司馬。
範父遭亂,客死於蜀。
」
按禦覽卷四二五引有「廉範年十五至蜀迎祖母喪」一句,卷八二0引同,惟「至」字作「入」,是知原書有「年十五」三字,當據增補。
又禁火,民復弊之,失火者日屬。
範令夜作,但使儲水,百姓皆悅」。
「弊」字誤,當作「蔽」。
事類賦卷八引作「成都地迫屋狹,百姓夜作,以供衣食。
又禁火,民覆蔽之,失火者日屬。
範放令夜作,但使儲水,百姓皆悅」。
禦覽卷八六八引與類聚大體相同。
徐氏明抄本書鈔卷三九引作「生平無一襦,今有五蔥」。
蔣光焴藏清抄本書鈔卷三九引作「平生無衣襦,今有五蔥」。
禦覽卷四六五引作「平生無襦,今五蔥」,範曄後漢書廉範傳同,書鈔卷一二九引亦與禦覽同,僅「五」字誤作「乃」。
禦覽卷八六八引作「昔日無襦,今五蔥」。
此條書鈔卷三五、類聚卷一九、禦覽卷六九五亦引,文字節刪較多。
聚珍本作「章和二年,帝崩」,書鈔卷一三九引同。
聚珍本作「還入城,見道中有諸生乘小車馬頓死泥中,諸生立旁,不能自進。
時範問為誰,所從來。
生白廬江太守掾嚴麟為太守奉章來弔」。
所引內容稍詳。
書鈔卷一三九引作「還入城,見道中有諸生乘小車,馬預死泥中,諸生立旁。
時範問為誰,所從來,生曰廬江太守掾嚴麟,為太守奉章來弔」。
「預」乃「頓」之訛。
聚珍本即從書鈔中輯出,並參考禦覽卷四二0所引補入「不能自進」一句。
王堂 王堂為汝南太守,〔一〕教掾吏曰:「其憲章朝右,委功曹陳蕃。
」〔二〕
又見汪文臺輯張璠漢記。
文選卷二五盧諶贈劉琨李善注引張璠漢記字句與此全同。
範曄後漢書王堂傳雲:王堂「遷汝南太守,搜才禮士,不苟自專,乃教掾史曰:『古人勞於求賢,逸於任使,故能化清於上,事緝於下。
其憲章朝右,簡覈才職,委功曹陳蕃。
匡政理務,拾遺補闕,任主簿應嗣。
庶循名責實,察言觀效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