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觀漢記卷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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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作「竟以中傷人臣,放逐受誅」。
按範曄後漢書馮勤傳載光武帝言雲:「朱浮上不忠於君,下陵轢同列,竟以中傷至今,死生吉兇未可知,豈不惜哉!人臣放逐受誅,雖復追加賞賜賻祭,不足以償不訾之身。
」可見此文有節刪。
〔一二〕「不足以償不訾之身」,範曄後漢書馮勤傳李賢注雲:「『訾』,量也。
言無量可比之,貴重之極也。
『訾』與『資』同。
」〔一三〕「覽」,原作「鑒」,姚本、聚珍本作「覽」,書鈔卷一八、類聚卷二三引同,範曄後漢書馮勤傳亦作「覽」,今據改。
〔一四〕「鑒」,姚本、聚珍本作「鏡」,書鈔卷一八、類聚卷二三引同,範曄後漢書馮勤傳亦作「鏡」。
〔一五〕「光」,原誤作「先」,姚本、聚珍本作「光」,類聚卷二三引同,範曄後漢書馮勤傳亦作「光」,今據改正。
〔一六〕「功」,原脫,姚本、聚珍本有此字,類聚卷二三引同,範曄後漢書馮勤傳亦有此字,今據增補。
〔一七〕「尚安平公主」,範曄後漢書馮勤傳雲:勤中子順,尚平陽長公主,「建初八年,以順中子奮襲主爵為平陽侯,薨,無子。
永元七年,詔書復封奮兄羽林右監勁為平陽侯,奉公主之祀。
奮弟由,黃門侍郎,尚平安公主。
」李賢注雲:「章帝女也。
臣賢按:東觀記亦雲安平,皇後紀雲由尚平邑公主,紀、傳不同,未知孰是。
」此條即據李賢注,又酌取範書文句輯錄。
李賢注引作「安平」,範書作「平安公主」,亦相互有異。
郭賀 郭賀,〔一〕字喬卿,為荊州刺史。
明帝到南陽巡守,賜三公之服,去幨帷,使百姓見之,以彰有德。
〔二〕書鈔卷七二
〔一〕 「郭賀」,範曄後漢書卷二六蔡茂傳附載郭賀事跡。
又見汪文臺輯謝承後漢書卷一。
〔二〕 「以彰有德」,此條文字聚珍本作「郭賀,字喬卿,洛陽人,為荊州刺史,百姓歌之曰:『厥德文明。
』治有殊政。
顯宗巡狩,賜以三公之服,黻冕之旒」。
書鈔卷三六引作「郭賀為荊州刺史,百姓歌之曰:『厥德文明。
』」卷三九引作「郭賀為荊州刺史,治有殊政。
顯宗巡狩,賜以三公之服,鱉冕之旒」。
「鱉」,即「黻」字之誤。
姚本、書鈔卷三0引皆較簡略。
趙憙 趙憙,〔一〕字伯陽,南陽宛人也。
〔二〕少有節操,從兄為人所殺,無子,憙十五,常思欲報之。
乃挾兵結客,後遂往復仇。
而仇家皆疾病,無相拒者。
憙以因疾報殺,非仁者心,且釋之而去,顧謂仇曰:「爾曹若健,遠相避也。
」後病愈,悉自縛詣憙,不與相見,後竟殺之。
〔三〕禦覽卷四八一
更始即位,舞陰大姓李氏擁城不下,更始遣柱天將軍李寶降之,不肯,雲:「聞宛之趙氏有孤孫憙,〔四〕信義著聞,願得降之。
」更始徵憙,使詣舞陰,李氏遂降。
禦覽卷四二0
趙憙為赤眉兵所圍,〔五〕迫急,乃亡走,與友人韓仲伯等數十人,攜小弱,越山出武關。
仲伯以婦色美,慮有強暴者,而己受其害,欲棄之於道。
憙責怒仲伯,〔六〕不聽,以泥塗仲伯婦面,〔七〕載以鹿車,身自推之。
〔八〕每逢賊欲逼奪,憙輒為求哀,〔九〕言其病,〔一0〕以此得免。
〔一一〕禦覽卷四0七
趙憙為赤眉所迫,亡走,遇更始親屬,皆裸跣塗炭,飢困不能前。
憙見之悲感,所裝縑帛資糧,悉以與之。
禦覽卷四一九
敕憙從騎都尉儲融受兵二百人,〔一二〕通利道路。
憙白上,不願受融兵,單車馳往,度其形況。
上許之。
範曄後漢書卷二六趙憙傳李賢注
趙憙,〔一三〕字伯陽,為平原太守,〔一四〕後青州大蝗,入平原界輒死,歲屢有年,百姓歌之。
類聚卷五0
建武二十六年,上延集內戚讌會,諸夫人各前言為趙憙所濟活。
〔一五〕帝甚嘉之。
後徵憙入為太僕,引見謂曰:「卿非但為英雄所保也,婦人亦懷卿之恩。
」厚加賞賜。
禦覽卷四七九
草創苟合,〔一六〕未有還人,蓋憙至此,請徙之令盡也。
範曄後漢書卷二六趙憙傳李賢注
太尉趙憙上言宜登封岱宗,正三雍之禮。
玉海卷九五
太尉趙憙以日蝕免。
〔一七〕書鈔卷五一
趙憙,〔一八〕字伯陽,為衛尉,行太尉事,〔一九〕性周密,盡心事上,內典宿衛,夙夜匪懈,恩寵甚厚。
遭母憂,上疏乞身行服,〔二0〕帝不許,〔二一〕遣使者為釋服。
〔二二〕書鈔卷五三
憙內典宿衛,外幹宰職,正身立朝,未嘗懈惰。
及帝崩,復典喪事,再奉大行,禮事修舉。
肅宗即位,進為太傅。
〔二三〕聚珍本
詔雲:「行太尉事衛尉趙憙,〔二四〕三葉在位,〔二五〕為國元老,其以憙為太傅。
」時年八十,而心力克壯,繼母在,〔二六〕朝夕瞻省,傍無幾杖,言不稱老,達練事體,明解朝章,雖無謇直之風,屢有補闕之益。
〔二七〕初學記卷一一
趙憙奮迅行伍。
〔二八〕文選卷一0潘嶽西征賦李善注
〔一〕 「趙憙」,範曄後漢書卷二六有傳。
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
袁宏後漢紀卷八亦略載其事。
「憙」字原作「喜」,本條下文同,姚本、聚珍本作「憙」,他書或引作「憙」,或引作「喜」。
按當以「憙」字為是。
〔二〕 「南陽宛人」,原脫「陽」字。
範曄後漢書趙憙傳雲:「南陽宛人也。
」今據增補。
〔三〕 「後竟殺之」,此條類聚卷三三亦引,字句稍略。
〔四〕 「憙」,原作「喜」,本條下文同。
〔五〕 「趙憙為赤眉兵所圍」,據範曄後漢書趙憙傳記載,更始拜憙為五威偏將軍,以功拜中郎將,封勇功侯。
更始敗,憙為赤眉兵所圍。
「憙」,原作「喜」,本條下文同。
〔六〕 「憙責怒仲伯」,原作「喜怒」,聚珍本作「憙責怒仲伯」,今從改。
禦覽卷三八0引與聚珍本同,惟「憙」字作「喜」。
〔七〕 「仲伯」,原脫「伯」字。
此二字聚珍本作「其」,禦覽卷三八0引同。
〔八〕 「自」,原脫,聚珍本有,禦覽卷三八0引同,範曄後漢書趙憙傳亦有此字,今據增補。
〔九〕 「輒為求哀」,此四字原無,聚珍本有,禦覽卷三八0引亦有此四字,今據增補。
〔一0〕「其」,此字原脫,聚珍本有,禦覽卷三八0引亦有此字,今據增補。
〔一一〕「以此得免」,範曄後漢書趙憙傳同,聚珍本作「遂脫」,禦覽卷三八0引同。
〔一二〕「敕憙從騎都尉儲融受兵二百人」,範曄後漢書趙憙傳雲:「時江南未賓,道路不通,以憙守簡陽侯相。
憙不肯受兵,單車馳之簡陽。
」其下李賢引「敕憙」雲雲作注。
此句上姚本有「帝以憙守簡陽侯相」一句,聚珍本有「光武以憙守簡陽侯相」一句,皆係酌取範書文字增補。
〔一三〕「憙」,原作「喜」。
〔一四〕「為平原太守」,此句下姚本、聚珍本有「於是擢舉義行,誅鋤姦惡」二句。
按書鈔卷七六引東觀漢記雲:「趙君憙為平原太守,百姓歌之。
」陳禹謨刻本書鈔卷七六此條已改引後漢書,有「於是擢舉義行,誅鋤姦惡」二句,與今本範曄後漢書趙憙傳相合。
姚本、聚珍本「於是」雲雲二句,係據陳本書鈔或範書增補。
〔一五〕「憙」,原作「喜」,本條下文同。
〔一六〕「草創苟合」,範曄後漢書趙憙傳雲:建武「二十七年,拜太尉,賜爵關內侯。
時南單于稱臣,烏桓、鮮卑並來入朝,帝令憙典邊事,思為長久規。
憙上復緣邊諸郡,幽、并二州由是而定。
」其下李賢引「草創苟合」雲雲作注。
按範書光武帝紀載,建武十五年二月,徙鴈門、代郡、上谷三郡民,置常山關、居庸關以東。
二十年,省五原郡,徙其吏人置河東。
二十五年,南單于臣服於漢,遣子入侍。
烏桓大人率眾內屬。
二十六年,遣中郎將段郴授南單于璽綬,令入居雲中。
至此,原來先後被遷徙的雲中、五原、朔方、北地、定襄、鴈門、上谷、代八郡民,亦令歸還本土,並使謁者帶領弛刑徒修理城郭。
但返回邊郡的人並不多。
所謂「草創苟合,未有還人」,就是指這種情況來說的。
二十七年,趙憙上奏復緣邊諸郡,八郡民才又徙還本土。
〔一七〕「太尉趙憙以日蝕免」,此句聚珍本作「拜太尉,以日蝕免」。
注雲:「範書本傳,建武二十七年拜太尉,明帝永平三年,坐考中山相薛脩不實免,非因日蝕也。
且以災異策免三公,自安帝時徐防始,光武時未有此,此文疑誤。
」〔一八〕「憙」,原作「喜」。
〔一九〕「行太尉事」,此句原無,書鈔卷五三別處引此條有此句,今據增補。
據範曄後漢書趙憙傳載,明帝永平三年春,憙坐考中山相薛脩不實免,同年冬代竇融為衛尉。
八年,代虞延行太尉事。
〔二0〕「遭母憂,上疏乞身行服」,此二句原作「母歿,故乞身行服」。
書鈔卷九三引作「遭母憂,上疏乞身行喪」。
今參酌書鈔卷九三所引校改。
此二句姚本、聚珍本作「母歿,乞身行服」。
〔二一〕「帝」,姚本、聚珍本作「顯宗」,書鈔卷九三引同。
〔二二〕「遣使者為釋服」,此句原無,書鈔卷九三引有,今據增補。
姚本、聚珍本亦有此句,隻是無「者」字,此句下又有「賞賜恩寵甚渥」一句。
陳禹謨刻本書鈔卷九三引雲:「遣使者為釋服,賞賜恩寵甚渥。
」可見姚本、聚珍本係據陳本書鈔輯錄,又偶脫「者」字。
〔二三〕「進為太傅」,此條不知聚珍本從何書輯錄,文字與範曄後漢書趙憙傳全同。
〔二四〕「衛尉」此二字原無,類聚卷四六引有,今據增補。
「憙」,原作「喜」,本條下文同。
〔二五〕「葉」,類聚卷四六、合璧事類後集卷一一引作「世」。
〔二六〕「繼母在」,此句下合璧事類後集卷一一引有「堂」字。
〔二七〕「屢有補闕之益」,此條姚本、聚珍本作「詔曰:『行太尉事趙憙,三葉在位,為國元老,其以憙為太傅。
』」「時年八十」以下各句漏輯。
禦覽卷二0六亦引此條,字句與姚本、聚珍本略同。
〔二八〕「趙憙奮迅行伍」,聚珍本將此句編於傳首「趙憙,字伯陽」二句下。
四庫全書考證雲:「此條永樂大典及姚本無之,當是序中語。
」 牟融 牟融,〔一〕字子優,遷大司農,居職修治,又善論議,朝廷皆服其能。
帝數嗟歎,以為才堪宰相。
〔二〕唐類函卷四七
〔一〕 「牟融」,北海安丘人,範曄後漢書卷二六有傳。
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
袁宏後漢紀卷一0亦略載其事。
〔二〕 「以為才堪宰相」,此條姚本全同。
書鈔卷五四引作「牟融,字子優,為大司農,性明達,朝廷稱為名卿」。
書鈔卷三六,類聚卷四九,初學記卷一二,六帖卷七五,萬花谷別集卷八,記纂淵海卷三一,合璧事類後集卷三三、卷三五,翰苑新書卷二一、卷二二亦皆引此條,字句與書鈔卷五四所引大同小異。
聚珍本作「牟融,字子優,遷大司農,性明達,居職修治,又善論議,朝廷稱為名卿。
帝數嗟歎,以為才堪宰相」。
內容詳於諸書所引,係綜合各書所引連綴而成。
禦覽卷二三二引雲:「羊融,字子優,為大司農,性明達,稱為名卿。
」「羊融
按範曄後漢書馮勤傳載光武帝言雲:「朱浮上不忠於君,下陵轢同列,竟以中傷至今,死生吉兇未可知,豈不惜哉!人臣放逐受誅,雖復追加賞賜賻祭,不足以償不訾之身。
」可見此文有節刪。
言無量可比之,貴重之極也。
『訾』與『資』同。
」
永元七年,詔書復封奮兄羽林右監勁為平陽侯,奉公主之祀。
奮弟由,黃門侍郎,尚平安公主。
」李賢注雲:「章帝女也。
臣賢按:東觀記亦雲安平,皇後紀雲由尚平邑公主,紀、傳不同,未知孰是。
」此條即據李賢注,又酌取範書文句輯錄。
李賢注引作「安平」,範書作「平安公主」,亦相互有異。
郭賀 郭賀,〔一〕字喬卿,為荊州刺史。
明帝到南陽巡守,賜三公之服,去幨帷,使百姓見之,以彰有德。
〔二〕
又見汪文臺輯謝承後漢書卷一。
』治有殊政。
顯宗巡狩,賜以三公之服,黻冕之旒」。
書鈔卷三六引作「郭賀為荊州刺史,百姓歌之曰:『厥德文明。
』」卷三九引作「郭賀為荊州刺史,治有殊政。
顯宗巡狩,賜以三公之服,鱉冕之旒」。
「鱉」,即「黻」字之誤。
姚本、書鈔卷三0引皆較簡略。
趙憙 趙憙,〔一〕字伯陽,南陽宛人也。
〔二〕少有節操,從兄為人所殺,無子,憙十五,常思欲報之。
乃挾兵結客,後遂往復仇。
而仇家皆疾病,無相拒者。
憙以因疾報殺,非仁者心,且釋之而去,顧謂仇曰:「爾曹若健,遠相避也。
」後病愈,悉自縛詣憙,不與相見,後竟殺之。
〔三〕
」更始徵憙,使詣舞陰,李氏遂降。
仲伯以婦色美,慮有強暴者,而己受其害,欲棄之於道。
憙責怒仲伯,〔六〕不聽,以泥塗仲伯婦面,〔七〕載以鹿車,身自推之。
〔八〕每逢賊欲逼奪,憙輒為求哀,〔九〕言其病,〔一0〕以此得免。
〔一一〕
憙見之悲感,所裝縑帛資糧,悉以與之。
憙白上,不願受融兵,單車馳往,度其形況。
上許之。
〔一五〕帝甚嘉之。
後徵憙入為太僕,引見謂曰:「卿非但為英雄所保也,婦人亦懷卿之恩。
」厚加賞賜。
〔一七〕
遭母憂,上疏乞身行服,〔二0〕帝不許,〔二一〕遣使者為釋服。
〔二二〕
及帝崩,復典喪事,再奉大行,禮事修舉。
肅宗即位,進為太傅。
〔二三〕
」時年八十,而心力克壯,繼母在,〔二六〕朝夕瞻省,傍無幾杖,言不稱老,達練事體,明解朝章,雖無謇直之風,屢有補闕之益。
〔二七〕
〔二八〕
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
袁宏後漢紀卷八亦略載其事。
「憙」字原作「喜」,本條下文同,姚本、聚珍本作「憙」,他書或引作「憙」,或引作「喜」。
按當以「憙」字為是。
範曄後漢書趙憙傳雲:「南陽宛人也。
」今據增補。
更始敗,憙為赤眉兵所圍。
「憙」,原作「喜」,本條下文同。
禦覽卷三八0引與聚珍本同,惟「憙」字作「喜」。
此二字聚珍本作「其」,禦覽卷三八0引同。
憙不肯受兵,單車馳之簡陽。
」其下李賢引「敕憙」雲雲作注。
此句上姚本有「帝以憙守簡陽侯相」一句,聚珍本有「光武以憙守簡陽侯相」一句,皆係酌取範書文字增補。
按書鈔卷七六引東觀漢記雲:「趙君憙為平原太守,百姓歌之。
」陳禹謨刻本書鈔卷七六此條已改引後漢書,有「於是擢舉義行,誅鋤姦惡」二句,與今本範曄後漢書趙憙傳相合。
姚本、聚珍本「於是」雲雲二句,係據陳本書鈔或範書增補。
時南單于稱臣,烏桓、鮮卑並來入朝,帝令憙典邊事,思為長久規。
憙上復緣邊諸郡,幽、并二州由是而定。
」其下李賢引「草創苟合」雲雲作注。
按範書光武帝紀載,建武十五年二月,徙鴈門、代郡、上谷三郡民,置常山關、居庸關以東。
二十年,省五原郡,徙其吏人置河東。
二十五年,南單于臣服於漢,遣子入侍。
烏桓大人率眾內屬。
二十六年,遣中郎將段郴授南單于璽綬,令入居雲中。
至此,原來先後被遷徙的雲中、五原、朔方、北地、定襄、鴈門、上谷、代八郡民,亦令歸還本土,並使謁者帶領弛刑徒修理城郭。
但返回邊郡的人並不多。
所謂「草創苟合,未有還人」,就是指這種情況來說的。
二十七年,趙憙上奏復緣邊諸郡,八郡民才又徙還本土。
注雲:「範書本傳,建武二十七年拜太尉,明帝永平三年,坐考中山相薛脩不實免,非因日蝕也。
且以災異策免三公,自安帝時徐防始,光武時未有此,此文疑誤。
」
據範曄後漢書趙憙傳載,明帝永平三年春,憙坐考中山相薛脩不實免,同年冬代竇融為衛尉。
八年,代虞延行太尉事。
書鈔卷九三引作「遭母憂,上疏乞身行喪」。
今參酌書鈔卷九三所引校改。
此二句姚本、聚珍本作「母歿,乞身行服」。
姚本、聚珍本亦有此句,隻是無「者」字,此句下又有「賞賜恩寵甚渥」一句。
陳禹謨刻本書鈔卷九三引雲:「遣使者為釋服,賞賜恩寵甚渥。
」可見姚本、聚珍本係據陳本書鈔輯錄,又偶脫「者」字。
「憙」,原作「喜」,本條下文同。
』」「時年八十」以下各句漏輯。
禦覽卷二0六亦引此條,字句與姚本、聚珍本略同。
四庫全書考證雲:「此條永樂大典及姚本無之,當是序中語。
」 牟融 牟融,〔一〕字子優,遷大司農,居職修治,又善論議,朝廷皆服其能。
帝數嗟歎,以為才堪宰相。
〔二〕
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
袁宏後漢紀卷一0亦略載其事。
書鈔卷五四引作「牟融,字子優,為大司農,性明達,朝廷稱為名卿」。
書鈔卷三六,類聚卷四九,初學記卷一二,六帖卷七五,萬花谷別集卷八,記纂淵海卷三一,合璧事類後集卷三三、卷三五,翰苑新書卷二一、卷二二亦皆引此條,字句與書鈔卷五四所引大同小異。
聚珍本作「牟融,字子優,遷大司農,性明達,居職修治,又善論議,朝廷稱為名卿。
帝數嗟歎,以為才堪宰相」。
內容詳於諸書所引,係綜合各書所引連綴而成。
禦覽卷二三二引雲:「羊融,字子優,為大司農,性明達,稱為名卿。
」「羊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