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觀漢記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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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祭祀志上劉昭注 北夷作寇,千裡無煙火,〔一五〕無雞鳴狗吠之聲。

    〔一六〕文選卷二0曹植五言詩送應氏李善注 封禪,其玉牒文秘,天子事也。

    〔一七〕文選卷五左思吳都賦李善注 明帝宗祀五帝於明堂,光武皇帝配之。

    〔一八〕聚珍本 詔曰:〔一九〕「經稱『秩元祀,鹹秩無文』。

    〔二0〕祭法『功施於民則祀之,以死勤事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能禦大災則祀之。

    以日月星辰,民所瞻仰也;山林川谷丘陵,民所取材用也。

    非此族也,不在祀典』。

    傳曰:『聖王先成民而緻力於神。

    』又曰:〔二一〕『山川之神,則水旱癘疫之災,於是乎禜之。

    〔二二〕日月星辰之神,則雪霜風雨之不時,於是乎禜之。

    』孝文十二年令曰:『比年五穀不登,欲有以增諸神之祀。

    』王制曰:『山川神祇有不舉者,為不敬。

    』今恐山川百神應典祀者尚未盡秩,其議增修群祀宜享祀者,以祈豐年,以緻嘉福,以蕃兆民。

    詩不雲乎:『懷柔百神,及河喬嶽。

    』〔二三〕有年報功,不私幸望,豈嫌同辭,其義一焉。

    』〔二四〕司馬彪續漢書祭祀志中劉昭注 祠禮畢,命儒者論難。

    〔二五〕司馬彪續漢書祭祀志中劉昭注 孝成時,匡衡奏立北郊,復祠六宗。

    至建武都雒陽,制郊祀,六宗廢不血食,大臣上疏謂宜復舊。

    上從公議,由是遂祭六宗。

    〔二六〕姚本 永平三年八月丁卯,公卿奏議世祖廟登歌八佾舞名。

    東平王蒼議,以為漢制舊典,宗廟各奏其樂,不皆相襲,以明功德。

    秦為無道,殘賊百姓,高皇帝受命誅暴,元元各得其所,萬國鹹熙,作武德之舞。

    〔二七〕孝文皇帝躬行節儉,除誹謗,〔二八〕去肉刑,〔二九〕澤施四海,孝景皇帝制昭德之舞。

    〔三0〕孝武皇帝功德茂盛,威震海外,開地置郡,傳之無窮,孝宣皇帝制盛德之舞。

    〔三一〕光武皇帝受命中興,撥亂反正,武暢方外,震服百蠻,戎狄奉貢,宇內治平,登封告成,修建三雍,肅穆典祀,功德巍巍,比隆前代。

    以兵平亂,武功盛大。

    歌所以詠德,舞所以象功,世祖廟樂名宜曰大武之舞。

    元命包曰:「緣天地之所雜樂為之文典。

    」文王之時,民樂其興師征伐,而詩人稱其武功。

    琁機鈐曰:「有帝漢出,德洽作樂。

    」各與虞韶、禹夏、湯護、周武無異,〔三二〕不宜以名舞。

    協圖徵曰:「大樂必易。

    」詩傳曰:「頌言成也,一章成篇,宜列德,故登歌清廟一章也。

    」漢書曰:「百官頌所登禦者,一章十四句。

    」依書文始、五行、武德、昭德、盛德修之舞,〔三三〕節損益前後之宜,六十四節為舞,曲副八佾之數。

    十月烝祭始禦,用其文始、五行之舞如故。

    進武德舞歌詩曰:「於穆世廟,肅雍顯清,俊乂翼翼,秉文之成。

    越序上帝,駿奔來寧,建立三雍,封禪泰山,章明圖讖,放唐之文。

    〔三四〕休矣惟德,〔三五〕罔射協同,〔三六〕本支百世,永保厥功。

    」〔三七〕詔書曰:「驃騎將軍議可。

    」〔三八〕進武德之舞如故。

    〔三九〕司馬彪續漢書祭祀志下劉昭注 章帝初即位,賜東平憲王蒼書曰:「朕夙夜伏思,念先帝躬履九德,〔四0〕對於八政勞謙克己終始之度,〔四一〕比放三宗誠有其美。

    〔四二〕今迫遺詔,誡不起寢廟,臣子悲結,僉以為雖於更衣,〔四三〕猶宜有所宗之號,以克配功德。

    宗廟至重,朕幼無知,寤寐憂懼。

    先帝每有著述典議之事,未嘗不延問王,以定厥中。

    願王悉明處,乃敢安之。

    公卿議駁,今皆并送。

    及有可以持危扶顛,宜勿隱。

    思有所承,公無困哉!」太尉憙等奏:〔四四〕「禮,祖有功,宗有德。

    孝明皇帝功德茂盛,宜上尊號曰顯宗,四時祫食於世祖廟,如孝文皇帝在高廟之禮,奏武德、六始、五行之舞。

    」蒼上言:「昔者孝文廟樂曰昭德之舞,孝武廟樂曰盛德之舞,今皆祫食於高廟,昭德、盛德之舞不進,與高廟同樂。

    今孝明皇帝主在世祖廟,當同樂,盛德之樂無所施;如自立廟當作舞樂者,不當與世宗廟盛德之舞同名,〔四五〕即不改作舞樂,當進武德之舞。

    臣愚戆鄙陋,廟堂之論,誠非所當聞所宜言。

    陛下體純德之妙,奮至謙之意,猥歸美於載列之臣,故不敢隱蔽愚情,披露腹心。

    誠知愚鄙之言,不可以仰四門賓于之議。

    伏惟陛下以至德當成、康之隆,天下乂安刑措之時也。

    百姓盛歌元首之德,股肱貞良,庶事寧康。

    臣欽仰聖化,嘉羨盛德,危顛之備,非所宜稱。

    」上復報曰:「有司奏上尊號曰顯宗,〔四六〕藏主更衣,不敢違詔。

    祫食世祖,廟樂皆如王議。

    以正月十八日始祠。

    仰見榱桷,俯視幾筵,眇眇小子,哀懼戰慄,無所奉承。

    愛而勞之,所望於王也。

    」〔四七〕司馬彪續漢書祭祀志下劉昭注 建初四年八月,上以公卿所奏明德皇後在世祖廟坐位駁議示東平憲王蒼,〔四八〕蒼上言:「文、武、宣、元祫食高廟,皆以後配。

    先帝所制,典法設張。

    大雅曰:「昭哉來禦,從其祖武。

    』〔四九〕又曰:『不愆不忘,率由舊章。

    』〔五0〕明德皇後宜配孝明皇帝。

    」〔五一〕禦覽卷五三一 永初六年,皇太後入宗廟,〔五二〕於世祖廟與皇帝交獻焉,如光烈皇後故事。

    禦覽卷五三一 〔一〕 「太尉趙憙上言曰」,司馬彪續漢書祭祀志上雲:「建武三十年二月,群臣上言,即位三十年,宜封泰山。

    」趙憙上書即當在此時。

    此句上姚本、聚珍本有「建武三十年」一句,係據司馬彪書增補。

     〔二〕 「陛下聖德洋溢」,書鈔卷六僅引「德澤洋溢」四字。

     〔三〕 「正三雍之禮」,據範曄後漢書光武帝紀、儒林傳,光武帝中元元年,初建三雍。

    「三雍」,謂明堂辟雍、靈臺。

     〔四〕 「以承天心也」,趙憙雖然上書勸光武帝行封禪禮,但未被採納。

    司馬彪續漢書祭祀志上雲:群臣言宜封禪,「詔書曰:『即位三十年,百姓怨氣滿腹,吾誰欺,欺天乎?曾謂泰山不如林放,何事汙七十二代之編錄!桓公欲封,管仲非之。

    若郡縣遠遣吏上壽,盛稱虛美,必髡,兼令屯田。

    』從此群臣不敢復言。

    」 〔五〕 「中元元年正月,群臣復奏言」,原無「中元元年正月」一句和「復」字,禦覽卷五三六引有,今據增補。

    司馬彪續漢書祭祀志上雲:建武「三十二年正月,上齋,夜讀河圖會昌符,曰『赤劉之九,會命岱宗。

    不慎克用,何益於承。

    誠善用之,姦偽不萌』。

    感此文,乃詔松等復案索河雒讖文言九世封禪事者。

    松等列奏,乃許焉。

    」「松」即梁松。

    「群臣復奏言」當即在建武三十二年正月。

    據範曄後漢書光武帝紀,是年二月即封泰山,禪梁父。

    四月改年為中元元年。

    此句上姚本有「建武三十二年」一句,聚珍本有「三十二年」一句,皆依司馬彪書增補。

     〔六〕 「業」,禦覽卷五三六引無此字。

     〔七〕 「謹按」,此二字原無,姚本同,聚珍本有,禦覽卷五三六引亦有此二字,今據增補。

     〔八〕 「和」,姚本、聚珍本同,禦覽卷五三六引作「祈」。

     〔九〕 「上曰」,此下諸句禦覽卷五三六引作「於是許焉。

    至泰山乃復議曰:『國家德薄,災異仍至,圖讖蓋如此邪。

    』其下又引以下數句:「上東巡狩,至太山,有司復奏河圖讖記表章赤漢九世尤著明者,後凡三十六事。

    」因與下條文字重出,今刪去。

     〔一0〕「仍」,頻繁。

     〔一一〕「上東巡狩」,原無「東巡狩」三字,姚本同,聚珍本有,禦覽卷五三六引亦有,今據增補。

     〔一二〕「受命之列,據三代郊天」,聚珍本注雲:「二句疑有脫誤。

    」 〔一三〕「除殘去賊,興復祖宗」,文選卷五六陸倕石闕銘李善注引雲:「博士等議曰:『陛下除殘去賊,興復祖宗。

    』」又卷五九王巾頭陀寺碑文李善注引雲:「博士議曰:『除殘去賊,興復祖宗。

    』」皆為節錄。

     〔一四〕「後世知吾罪深矣」,玉海卷九八、卷二00亦引此條,字句極略。

    範曄後漢書光武帝紀雲:「中元元年春正月,……丁卯,東巡狩。

    二月乙卯,幸魯,進幸太山。

    北海王興、齊王石朝於東嶽。

    辛卯,柴望岱宗,登封太山。

    甲午,禪於梁父。

    」據司馬彪續漢書祭祀志上所載:二十二日辛卯的大清晨,燎祭天於泰山下南方。

    則禪梁父之甲午為二十五日。

    光武帝封禪經過和施用典制,司馬彪書祭祀志上及劉昭注所引應劭漢官馬第伯封禪儀言之頗詳,可參閱。

     〔一五〕「煙火」,文選卷二七王粲五言詩從軍行李善注引作「火煙」。

     〔一六〕「無雞鳴狗吠之聲」,此句原無,文選卷三八傅亮為宋公至洛陽謁五陵表李善注引雲:「北夷寇作,無雞鳴狗吠之聲。

    」今據增補。

    光武帝於中元元年二月行封禪禮,立碑刻石,司馬彪續漢書祭祀志上錄其碑文,內有「北夷作寇,千裡無煙,無雞鳴狗吠之聲」諸語。

    聚珍本輯者未能細考,郊祀志未收此條,而列入「無篇可歸」的佚文篇內。

     〔一七〕「天子事也」,此條文選卷三五張協七命李善注亦引,無此句,餘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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