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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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鹽鐵月進 元和七年,鹽鐵使王播,每月進奉錢帛數萬貫,謂之月進。

    李绛奏曰: 陛下新降德音,斷四方正稅外進獻,天下無不聞知,海内無不歌詠,事光史冊,聲布華夏。

    今鹽鐵使王播,每月進納錢帛,不知何以為進?若奉公無私,安得有餘羨之月進?縱有餘羨,亦是官錢,固非割其祿俸,又非貢其家财,即所進之錢,盡是官物,隻合輸納有司,不合進入内庫。

    進宮物,結私恩,外則有隳制書,不可以不懲。

    逮臣詳思所獻,進退無補,上損惟新之化,下興衆庶之議。

    伏請宣布王播,已後如有進奉,并仰于戶部送納。

     即降诏與王播。

    故李绛在位,更無進入内庫者,遂盡納戶部。

    其惟理是從,如是之速也。

     ○論京西京北兩神策鎮遏軍事 元和七年,蕃寇徑至州城西門,驅掠人畜而去,朝廷憂之。

    宰臣李绛因延英奏陳: 今邊上空虛,兵非實數,守将貪濫,背公徇私,虛人既多,實兵須少,力既不敵,坐受傷殘。

    今府庫未充,國力猶阙,未得廣添兵馬,且須即日取置,就其易行,得效速者。

    今京西、京北,并有神策軍鎮兵。

    本置此者,隻防蕃寇侵轶,俾其禦難戰鬥也,不使其鮮衣美食,坐費衣糧爾。

    今寇賊為患,來如飄風,去如驟雨,兩京節度使本兵既少,須與鎮軍合勢,犄角驅逐。

    鎮軍須倍道急趨,同力翦撲,而牽屬左右神策,須申狀取處分。

    夫兵不内禦,須應機合變,失之毫厘,差以千裡。

    蕃寇方驅掠殺戮之際,百姓塗于草莽,方雲入京,取遠中尉處分,何異暍渴而穿井待水,餒馑而耕粟俟食,豈可及事機乎?縱其将領谙識事體,星言應接,緣是禁衛将士,無懼節使之心,進退前卻,号令不及,既行刑不得,則與無兵同。

    今須便據所在境兵馬及衣糧器械,割屬當道節度,使法令畫一,豐約齊同,赴急如發機,前戰不旋踵,則兵威必振,賊氛自消,陛下無驚怠之憂,生靈亡驅掠之患。

    若安處無事之地,坐仰厚賜之恩,寇至以申狀為名,不曾禦敵,節将以理管成例,待以平交,徒有鎮遏之聲,都無讨逐之力。

    聖恩便此處分,實為久遠之制。

     上曰:“朕比不知舊事如此,何以得其然?事即便宜處置,其京西、京北鎮軍,皆元屬西京,為弊日久,不樂割屬節度使,競為阻事。

    ”遂因循不行。

     ○上言德宗朝事 上嘗謂宰相曰:“朕少年在德宗左右,見貞元中天下不理,何故如此?”吉甫對曰:“德宗自用聖智,不任宰相,奏請皆有疑慮。

    别結他門,私恩信納,事傾宰相,公道不行。

    所以下情不得上達,當時人情,頗亦思亂。

    ” 上曰:“不可盡歸怨于德宗,朕以謂此是當時宰相之過。

    德宗深在九重,何由得盡知外事?政之可否,隻合是宰相執論,一度不得,至再三,不得,直至五六,道理既當,事實無私,自然上意須回。

    詳思至當,豈有固守無理之事,苟違重臣所請?必不然也。

    朕在當時,不見宰臣執論公事至于再三者。

    卿等皆須勵志,不得順朕之錯,須執奏,且至五六度,不得謂朕怒怪,便止不論。

    卿等當悉之。

    ”吉甫嘗言:“人臣不當強谏,使君悅臣安,不亦美乎?”李绛曰:“人臣當犯顔苦口,指陳得失。

    若陷君于惡,豈得為忠?”帝曰:“绛言是也。

    ”绛或久不谏,帝辄語之曰:“豈朕不能容受耶?将無事可谏也?”憲宗有此議及處分,是天縱聖明,神授聰哲,動臻理要,深知物情,可謂有君無臣,間代之主也。

     ○論邊事 宰臣李绛,嘗因延英論及邊事,曰: 自古及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