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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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士謝狀 臣绛等今日伏蒙聖恩召對,特賜延納,過有獎谕。

    又奉宣聖旨:“卿守職盡忠,常如今日,朕何憂天下不理?”又複見襄陽進奉,出付所司,安國寺鑄聖容處又罷臨幸者。

    親奉德音,旋蒙宣谕,目睹盛事,心感皇明,喜戴交并,抃舞失次。

    伏以陛下憂勤庶政,推以至公,容納直言,事惟求當;臣等恭守職分,自合罄竭愚衷。

    豈望天眷綢缪,特加獎谕,感恩激切,倍百常情。

    至于慎守德音,出外方之獻,嚴重清跸,罷近寺之遊,此皆發自宸衷,卓然光大,足以動四方之聽,感萬國之心。

    臣等職在禁闱,時逢昌運,以欣以忭,意不能宣。

     ○論柳公綽事 禦史中丞柳公綽與宰臣不協,為所陰中。

    憲宗因對學士李绛,忽雲:“柳公綽逐突台中,公事不理。

    我與一遠郡刺史,以勵後人,何如?”绛遂奏曰:“自柳公綽為中丞,公議皆雲稱職。

    性素強直,不依附于人。

    衆傳掌權之人有忌者,辄欲去之。

    望聖意審詳根繇。

    ” 上大悅曰:“誠如此,且任之。

    如有阙敗,去之如何?” ○論裴武事 京兆少尹裴武,銜命使鎮州,令谕王承宗割德、棣兩州歸朝廷,武飛表上言,一如朝廷意旨。

    遂除承宗所署德州刺史薛昌朝為德棣節度,令中使赍旌節授之。

    而魏博田季安得飛報,先知之,遽報承宗,言昌朝與朝廷通,遂星夜追昌朝德棣州節度。

    及旌節至魏州,又為季安留連,得為宴樂,停七八日,而昌朝尋已追到鎮州,朝命遂不行。

    比及武使回,事宜與先上表參差,并有人谮傷武,雲使回宿宰相裴洎宅,遲明方見。

     憲宗大怒,乃召學士李绛,因顧問,奏對畢,上顔色甚震怒,曰:“裴武罔我,苟求脫于賊中,上言不實,令我制除薛昌朝,今果不受,又使回未見,先宿裴洎宅。

    須左除嶺南遠處。

    ”绛因奏言: 裴武甚谙練時事,往陷在河中李懷光賊中,事迹可稱,今所銜命,不合絕有乖錯。

    大抵賊多變詐,難得實情。

    以臣愚慮思度,王承宗恐國家必有征讨,請割德、棣兩州,且得安全,尚有四州之地,亦足保其富貴,求安之計,必是此心。

    然鄰道魏博、東平、範陽,與王承宗勢同事等,恐他時亦為朝廷所割。

    必是為鄰國所構,兼以利害鼓動之,不得守其初心,此必然之理也。

    伏望且尋訪之。

    裴武所上表,隻得上承宗初時意,便且奏來,後又恐鄰境脅制誘動,遂有後變,計裴武不敢不盡其心。

    陛下擇裴武使兇逆悖亂之邦,一不如意,便有貶責,臣恐今後奉使賊中,無複得誠實。

    其後奉使者皆以武為誡,依阿可否之間,必曰:“其言及表章則如此,其深心則臣不可保,不可顯言是非,陳列事狀。

    ”若朝廷不得實狀,别處置,或有乖錯,非國家所利也。

    若受賊中财賂,言說不實,則須重責,以懲奸欺。

    又言先于裴洎宅宿,裴武久為朝官,谙制度,裴洎身為宰相,特授恩私,若其未見而便宿宰相家,固無此理,昧劣如此,兩人猶不敢至是,況皆是詳陳時事之人。

    計必無此事,必有構傷裴洎、裴武,陛下不可不察。

     上良久曰:“誠有此理,事合從寬,更不用問。

    ”武得守其位。

     ○論鄭絪事 上禦浴堂北廊,召學士李绛對。

    顧問畢,上曰:“有一事甚異,朕比來未能言之。

    鄭絪身為宰相,事朕不盡心。

    朕與宰相商量,欲诏盧從史卻歸潞府,續追入朝。

    鄭絪辄漏洩我意,先報從史,令其陳奏潞府無糧,三軍且請山東就糧。

    為人臣,豈合有此事耶?故事合如何處置?”绛對曰:“若實有此事,雖以誅族,于陛下未足塞責。

    ”複曰:“陛下從何得之?計鄭絪必不自洩,從史不自言,陛下先知,何以得之?” 上曰:“吉甫密奏。

    ”绛對曰:“臣與鄭絪先後懸殊,不相往來。

    臣約其事體,必無此理。

    鄭絪甚讀書,頗識事體,時稱佳士,素有美名。

    雖不知其才術如何,至于君臣大義,不合不知去就。

    若身居宰輔,參陛下密謀,何敢洩之于奸臣?雖術同犬彘,性如枭獍,亦不合至此,況絪頗知古今,洞識名節。

    事出萬端,情有難測,莫是同列有不便之勢,專權有忌前之心,造為此辭,冀其去位?若不過陳危事,安得激怒上心?伏望陛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