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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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并令三歲後,量減加耗以寬民。

    初,弘治中,議定折耗銀曰輕赍,凡輕赍之銀官給之。

    大抵米以備遠涉及顯加之耗,銀以備傭僦鋪墊之用。

    要之,正米無缺而止。

    正外諸羨,盡歸旗卒,官無利焉。

    一時軍卒饒逸,漕運于斯為盛。

    亡何,漕撫李蕙請赍餘貯庫,聽來年缺者貸償之。

    上可其奏,着為令。

    嘉靖初,河漕總兵楊宏奏:“輕赍随軍人,緩急有濟。

    若貯漕庫,非法也。

    ”大學士費宏言:“衛軍終歲勤勞,給京軍幸有羨,宜與之。

    ”诏皆給軍,軍歡然。

    久之,戶部言:“輕赍之費倉為甚,譬雀鼠之齧,虮虱之吮,雖禁不可止也。

    上曰禁革,下曰扣除,不如其已。

    請令運官備列倉費前規,聽官給領之。

    ”而給軍遂革。

    至是,通惠河成,遂有是命。

     八年,疏治清江浦複舊,乃由江入淮之道。

    神宗萬曆七年,複築高堰。

    隆慶中,高堰廢,淮水壞民田。

    至是,議複築之。

    起新莊至越城,長一萬八百七十餘丈。

    堰成,淮水 複由清口會黃河入海,而黃浦不複沖決。

    又以通濟閘逼近淮河,舊址坍損,改建于甘羅城北。

    仍改浚河口斜向西南,使黃水不得直射。

    因發折新莊閘,又改福興閘于壽州廠适中處所,其清江闆閘照舊增修。

    又議修複五壩,惟信字壩久廢不用;智、禮二壩加築,仍舊車盤船隻;仁、義二壩與清江閘相鄰,恐有沖浸,移築天妃閘内。

    複命官修揚州、高、寶運河,減水閘四座,加高閘石九座。

    自是,寶應諸河堤岸相接。

     九年,于淮安府城南運河之旁,自窯灣楊家澗曆武家墩,開新河一道,長四十五裡,曰永濟河。

    因置三閘,以避清江浦之險。

    十一年,建清江浦外河石堤長二裡,矶嘴七座。

    又建西橋石堤 長九十八丈,以禦淮河之沖。

    又議淮由昭靈祠南黃河出口,曆羊山、内華山、梁山接境山,開河置閘,以避戚港之溜。

    十二年,揚州高、寶運道石堤之東,傍堤開新河三十餘裡,以 避槐角樓一帶之險,曰弘濟河。

    谷應泰曰:堯都冀方,九州通貢,水陸分道,舟車遞興。

    然皆方物筐篚,非稭至粟米,負重緻遠也。

    秦人輸粟入邊,十锺而緻一 石,蓋難之矣。

    漢興,海陵之粟,号甲天下,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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