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一百四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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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日辭。
五月二十七日,诏旨差馬擴為接伴金國謝登位副使。
擴自序亦雲。
〈本紀》因诏旨,遂書『金人遣使來告嗣位』。
按:七月八日,王安中奏富谟古、李簡乃遺留使,非告嗣位。
不知馬擴既名接伴,亦稱謝登位,不稱遺留,又不知《實錄》此何所據亦稱遣留,不稱謝登位,豈謝登位遂兼遣留乎?七月十二日差擴接伴時可考。
十月庚午,祠部員外郎王昂接伴金國賀正使。
十一月,童貫遣保州廣信安肅順安軍廉訪使者馬擴知保州。
辛興宗使黏罕軍,月末,擴等至雲中府,會黏罕已歸,留兀室權元帥,遣人來谕庭參,擴辭以見人臣無此儀。
兀室曰:『譚宣撫時使入庭參我。
』擴曰:『譚稹以凡庸不知故常,為朝廷所黜。
』數往還辨論,最後兀室遣高慶裔來曰:『二觀察既執舊儀[3],此亦暫權元帥,不敢辄見。
所言交山後事,以國相請阙不敢專,兼兩朝誓書,各不收納叛亡,貴朝先失約,雖山後已許,難以便交。
擴曰:『職官、富戶逃歸燕京,乃張瑴之罪,本朝已斬瑴首,函送貴朝。
職官、民戶多隐山谷間,已見者相繼遣前,未見者方行根捕。
如貴朝言山後别無經略,及交蔚州後,縱軍馬攻取本朝,恐緻紛競,姑令戍守者罷歸,責譚稹,再委童貫經理。
若大國每如斯,則兩朝和好,何時可成?』慶裔曰:『前者人言蔚州有賊,本朝遣兵剪除。
及得貴朝移文,即已今山後疆土已許,諒不食言。
但貴朝亦須常敦信誓,前索職官、民戶繼踵發來,事無不遂也。
』即以牒遣使人回。
貫詢擴入境所見,擴對:『金人訓習漢兒鄉兵,增飛狐、靈邱之戍,數指言張瑴,邀索職官、民戶,實有包藏。
願太師連營邊備。
』貫不能用。
七年正月丙申,金國賀正旦使盧州觀察使孛堇、高居夔、副使太中大夫大理卿楊意見于紫宸殿。
禮部員外郎邵溥借太常少卿,充送伴使。
是月,故遼國主天祚為金人所擒。
始,天祚竄入陰夾山不能出,童貫日夜為上謀,謂天祚在,必生後患。
乃間遣人誘之。
天祚心素侈,多暴中國,故其失勢也,不願來歸。
始得一蕃僧者,令支禦筆絹書通之,因得還報。
初甚密也,往來既數,則又張皇矣。
其往來皆由雲中,故金人盡知。
适欲其出,是以不顧也。
及天祚許歸,乃改書為诏,示欲臣之,且約:歸則待以皇兄之禮,位燕、越二王上,築第千間居之,樂三百人,禮待優渥。
天祚大喜,于是約期在接,童貫是以落緻仕,出使河東,密迎之。
金人每以力不能入陰夾山,恨其不出,必得之,蓋欲以絕其國人之望。
而天祚者适畏黏罕據雲中,屯兵以抗其前,故不敢出。
及納期之際也,忽報國相歸金國禀議,以兀室代雲中元帥職而去矣。
天祚用是益坦然,遂領所得契丹之衆,并攜其後妃、二子秦、趙王及京屬南來,如入無人之境。
及才過雲中,則兀室忽以大兵遮其歸路,又報黏罕适已回雲中矣,故為其追襲,一擊而天祚之衆潰,勢不能還,且畏中國不可仗,乃亟走小骨碌帳中。
此據蔡絛《紀實》稍删潤之。
絛自雲:《亡遼錄》、馬擴自序,其間載擒天祚事極疏略。
按:童貫再為宣撫、往迎天祚,諸家文字俱不能知,惟絛有此。
金人既破小骨碌,以未得天祚,遣使謂童貫曰:『海上元約不得存,天祚彼此,得即殺之。
今中國違約招來之,今又藏匿之,我必要也!』貫拒以無有,即又遣使迫促貫,語大不遜。
貫不得已,遣諸将出境上,授之曰:『若遇異色目人,不問便殺,以授使人。
』會金人自得天祚,事乃怠。
三月辛醜。
先是,童貫常問馬擴:『常勝軍且為患,欲消之,如何?』擴曰:『誠知必爾。
然今金人未敢肆而知有所忌者,以有此軍也。
若遽消之,則不特金人窺我,兼此軍必變,是自生一秦。
莫若且撫而用之。
』貫曰:『其術安在?』擴曰:『今藥師之衆止三萬餘人,多馬軍武勇。
太師誠能于陝西、河東、河北選精銳馬步十萬,分之為三,擇智勇如藥師者三人統之,一駐于燕山,與藥師對;一屯于廣信軍或中山府;一駐于雄州或河間府,犬牙相制,使藥師之衆進有所依,退有所據,則金人雖肆,豈能遽前?』貫曰:『善。
第十萬人未易得,我當徐思之。
』 是月,童貫自太原、真定、瀛、莫入燕山犒常勝軍,奏請河北置四總管,中山府辛興宗,真定府王元,河中府楊惟忠,大名府王育。
令招逃卒及刺遊手之人為軍。
蓋用馬擴之言也。
擴言已附六年十一月末。
又請耑委蔡靖知燕山府,召王安中還朝。
皆從之。
五月乙未,奉議郎舒宏中、武功大夫康州刺史劉發為金國賀生辰使、副,尋改命校書郎衛膚敏代宏中。
通直郎吳安國、武翼郎王觀為正旦使、副。
九月壬辰,金國以天祚成擒,遣渤海李孝和、王永福來告慶。
是日至國門,诏宇文虛中、高世則館之,其實彼将舉兵,先使觇我也。
時河東奏黏罕至雲中,頗經營南寇。
诏童貫再行宣撫。
貫既受诏,未即行,會張孝純奏金人遣小使至太原,欲見貫議交割雲中地。
上頗信之,诏趣貫行無留。
此據蔡絛《紀實》增入。
絛雲:『貫遂亟行,實七年冬。
』然則貫發京師,必在十月初。
小使事,詳具十二月十六日。
貫自太原遁歸時,《封氏編年》:十月一日,貫至太原,遣擴、興宗。
恐月日太早,今不取。
遣擴合附十
五月二十七日,诏旨差馬擴為接伴金國謝登位副使。
擴自序亦雲。
〈本紀》因诏旨,遂書『金人遣使來告嗣位』。
按:七月八日,王安中奏富谟古、李簡乃遺留使,非告嗣位。
不知馬擴既名接伴,亦稱謝登位,不稱遺留,又不知《實錄》此何所據亦稱遣留,不稱謝登位,豈謝登位遂兼遣留乎?七月十二日差擴接伴時可考。
十月庚午,祠部員外郎王昂接伴金國賀正使。
十一月,童貫遣保州廣信安肅順安軍廉訪使者馬擴知保州。
辛興宗使黏罕軍,月末,擴等至雲中府,會黏罕已歸,留兀室權元帥,遣人來谕庭參,擴辭以見人臣無此儀。
兀室曰:『譚宣撫時使入庭參我。
』擴曰:『譚稹以凡庸不知故常,為朝廷所黜。
』數往還辨論,最後兀室遣高慶裔來曰:『二觀察既執舊儀[3],此亦暫權元帥,不敢辄見。
所言交山後事,以國相請阙不敢專,兼兩朝誓書,各不收納叛亡,貴朝先失約,雖山後已許,難以便交。
擴曰:『職官、富戶逃歸燕京,乃張瑴之罪,本朝已斬瑴首,函送貴朝。
職官、民戶多隐山谷間,已見者相繼遣前,未見者方行根捕。
如貴朝言山後别無經略,及交蔚州後,縱軍馬攻取本朝,恐緻紛競,姑令戍守者罷歸,責譚稹,再委童貫經理。
若大國每如斯,則兩朝和好,何時可成?』慶裔曰:『前者人言蔚州有賊,本朝遣兵剪除。
及得貴朝移文,即已今山後疆土已許,諒不食言。
但貴朝亦須常敦信誓,前索職官、民戶繼踵發來,事無不遂也。
』即以牒遣使人回。
貫詢擴入境所見,擴對:『金人訓習漢兒鄉兵,增飛狐、靈邱之戍,數指言張瑴,邀索職官、民戶,實有包藏。
願太師連營邊備。
』貫不能用。
七年正月丙申,金國賀正旦使盧州觀察使孛堇、高居夔、副使太中大夫大理卿楊意見于紫宸殿。
禮部員外郎邵溥借太常少卿,充送伴使。
是月,故遼國主天祚為金人所擒。
始,天祚竄入陰夾山不能出,童貫日夜為上謀,謂天祚在,必生後患。
乃間遣人誘之。
天祚心素侈,多暴中國,故其失勢也,不願來歸。
始得一蕃僧者,令支禦筆絹書通之,因得還報。
初甚密也,往來既數,則又張皇矣。
其往來皆由雲中,故金人盡知。
适欲其出,是以不顧也。
及天祚許歸,乃改書為诏,示欲臣之,且約:歸則待以皇兄之禮,位燕、越二王上,築第千間居之,樂三百人,禮待優渥。
天祚大喜,于是約期在接,童貫是以落緻仕,出使河東,密迎之。
金人每以力不能入陰夾山,恨其不出,必得之,蓋欲以絕其國人之望。
而天祚者适畏黏罕據雲中,屯兵以抗其前,故不敢出。
及納期之際也,忽報國相歸金國禀議,以兀室代雲中元帥職而去矣。
天祚用是益坦然,遂領所得契丹之衆,并攜其後妃、二子秦、趙王及京屬南來,如入無人之境。
及才過雲中,則兀室忽以大兵遮其歸路,又報黏罕适已回雲中矣,故為其追襲,一擊而天祚之衆潰,勢不能還,且畏中國不可仗,乃亟走小骨碌帳中。
此據蔡絛《紀實》稍删潤之。
絛自雲:《亡遼錄》、馬擴自序,其間載擒天祚事極疏略。
按:童貫再為宣撫、往迎天祚,諸家文字俱不能知,惟絛有此。
金人既破小骨碌,以未得天祚,遣使謂童貫曰:『海上元約不得存,天祚彼此,得即殺之。
今中國違約招來之,今又藏匿之,我必要也!』貫拒以無有,即又遣使迫促貫,語大不遜。
貫不得已,遣諸将出境上,授之曰:『若遇異色目人,不問便殺,以授使人。
』會金人自得天祚,事乃怠。
三月辛醜。
先是,童貫常問馬擴:『常勝軍且為患,欲消之,如何?』擴曰:『誠知必爾。
然今金人未敢肆而知有所忌者,以有此軍也。
若遽消之,則不特金人窺我,兼此軍必變,是自生一秦。
莫若且撫而用之。
』貫曰:『其術安在?』擴曰:『今藥師之衆止三萬餘人,多馬軍武勇。
太師誠能于陝西、河東、河北選精銳馬步十萬,分之為三,擇智勇如藥師者三人統之,一駐于燕山,與藥師對;一屯于廣信軍或中山府;一駐于雄州或河間府,犬牙相制,使藥師之衆進有所依,退有所據,則金人雖肆,豈能遽前?』貫曰:『善。
第十萬人未易得,我當徐思之。
』 是月,童貫自太原、真定、瀛、莫入燕山犒常勝軍,奏請河北置四總管,中山府辛興宗,真定府王元,河中府楊惟忠,大名府王育。
令招逃卒及刺遊手之人為軍。
蓋用馬擴之言也。
擴言已附六年十一月末。
又請耑委蔡靖知燕山府,召王安中還朝。
皆從之。
五月乙未,奉議郎舒宏中、武功大夫康州刺史劉發為金國賀生辰使、副,尋改命校書郎衛膚敏代宏中。
通直郎吳安國、武翼郎王觀為正旦使、副。
九月壬辰,金國以天祚成擒,遣渤海李孝和、王永福來告慶。
是日至國門,诏宇文虛中、高世則館之,其實彼将舉兵,先使觇我也。
時河東奏黏罕至雲中,頗經營南寇。
诏童貫再行宣撫。
貫既受诏,未即行,會張孝純奏金人遣小使至太原,欲見貫議交割雲中地。
上頗信之,诏趣貫行無留。
此據蔡絛《紀實》增入。
絛雲:『貫遂亟行,實七年冬。
』然則貫發京師,必在十月初。
小使事,詳具十二月十六日。
貫自太原遁歸時,《封氏編年》:十月一日,貫至太原,遣擴、興宗。
恐月日太早,今不取。
遣擴合附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