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一百四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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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中府及朔、武、蔚、應等。
然金人以其地多要害,不欲與我,俱沉浮其詞。
而我使人具皆昧利求寵,欺诳朝廷,朝廷因是日夜益生希觊。
稹既出,至太原,經營山後,會天會初立,未暇治山後,故朔、武、蔚、應等州皆通款于我。
朝廷以稹有嘉靖之功,因遷其官。
前此稹為宣撫使,但分治河東。
及貫緻仕,稹遂兼治三路雲。
己未,太師兼領樞密院事、神霄玉清萬壽宮使、陝西河東河北路宣撫使、徐豫國公童貫依前太師,除豫國公、神霄宮使緻仕。
八月乙未,王師大敗契丹将夔離不于峰山。
《實錄》在二十一日。
今從《金盟本末》。
夔離不者,蕭幹也。
金人既失燕京,幹就奚王府自立為神聖皇帝,國号大奚,改元天嗣。
《封氏編午》系此書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時奚人饑,幹出盧龍嶺,攻破景州,又敗常勝軍張令徽、劉舜臣于石門鎮,陷薊州,寇掠燕城,其鋒銳甚,有涉河犯京師之意,人情洶洶,頗有謀棄燕者。
童貫自京師移文王安中、詹度、郭藥師等切責之。
已而安中命藥師大破其衆,乘勝窮追,過盧龍嶺,殺傷大半,從軍之家,悉為常勝軍所得,招降奚、渤海五千餘人(此《金盟本末》所載),生擒阿魯太師[1],獲耶律德光尊号寶檢、契丹塗金印等。
幹遁去,尋為其部下自得哥所殺。
傳旨河間府安撫使詹度上之。
初,王安中令李安弼、高黨詣朝廷,乞招張穀。
已而宣撫司以穀破毋捷書聞,穀又遣其弟來通款,朝廷遂授穀泰甯軍節度使,世襲平州,其屬衛用、趙仁彥、張鈞、張敦固皆擢徽猷閣待制,令安弼赍诏還平州,仍以金花箋禦筆付其弟,令面授。
瑴時外庭,莫知其端,趙良嗣獨抗章言:『國家新與金國盟,況金國方強如此,必失其歡,後不可悔。
乞斬安弼。
』朝廷不從,良嗣坐此,亦陰得罪。
瑴聞安弼等至,大喜,率官吏郊迎。
金人諜知之,以千騎襲破平州,朝廷所賜诏旨,皆為金人所得。
瑴挺身走,欲間道歸京師。
其弟懷禦筆等将奔燕山,以其母為金人所得,複往投之,而瑴母及妻已為金人所戮,并得瑴弟所懷禦筆,果大怒,自是歸曲朝廷。
瑴道燕山,郭藥師留之,匿姓名寄常勝軍中。
金人累檄宣撫司取穀,宣撫司具奏,朝廷密令發遣。
安中等言:『必不發遣,則金人遽啟兵端。
』朝廷不得已,命安中缢殺之,函首還金人。
張令徽等皆切齒朝廷,而常勝軍亦解體矣。
十二月乙巳,金國賀正日一使、盧州觀察使都孛堇、高居慶,副使太中大夫、大理卿楊意見于紫宸殿。
奉議郎、太常少卿連南夫為金國接伴使,武翼大夫吳子厚副之。
六年正月癸醜,奉議郎、太常少卿連南夫伴送金國賀正旦使,武略大夫張撝副之。
乙卯,金國賀正旦使高居慶等辭于紫宸殿。
癸酉,禦内東門别次,為金國主成服。
戊寅,命校書郎連南夫為金國祭奠吊慰使,武略大夫張撝副之。
三月,金人常遣使詣宣撫司,索所許糧二十萬斛。
譚稹曰:『二十萬斛糧豈易緻耶?兼宣撫司未嘗有片紙隻字許糧之文。
』其使曰:『去年四月,趙良嗣已許矣。
』稹曰:『趙良嗣口許,豈足憑耶?』終不與之。
金人怒,及舉兵,亦以此為辭雲。
《封氏編年》附此于四月一日,今并入。
此據五年四月十二日國書。
求米十萬石,《金盟》、《本末》亦雲:譚稹不給所許金人十萬斛糧,故金人愈怒。
《封氏編年》獨雲二十萬斛,不知何據。
姑存之。
七月丙戌,膳部員外郎王麟接伴金國謝嗣位使,保州廣信軍豐肅順安軍廉訪使者馬擴副之;著作佐郎許亢宗為金國賀嗣位使,廣南西路廉訪使者董緒副之;校書郎衛膚敏為金國賀生辰使。
膚敏言:『金主生辰後天甯節五日,今未聞彼遣使,而我反先之,于威重已缺。
萬一不至,為朝廷羞。
請至燕而候之,脫若不來,則以币置諸境上。
』上以為然。
洎至燕山,金人果不來,置币而還。
膚敏,華亭人。
汪藻志墓。
此據墓志增入。
十年五月二十四日再使。
八月乙卯,檢校少傅、太尉、武信軍節度使譚稹罷宣撫,落檢校少傅、太尉,以本班命節度使,提舉崇福宮,任便居住[2]。
先是,朔州韓正、應州蘇京、蔚州陳羽各以州來降,宣撫司即用京為振武軍節度使、雲中府路安撫使,正、羽并遷官因任。
〈亡遼錄》附見金人入燕後。
《楊氏編年》附此于六月九日。
按:五年七月七日,譚稹遷檢校少保,以連城次第輸款,故賞之。
正、京、翊來辭,必在五年七月七日以前,已附見彼,今複出此。
已而夏人舉兵,侵占朔、武地界。
稹遣李嗣本禦之。
兵數交,夏人未即退,聽金人怨朝廷納張瑴,屢出怨言,稹又不時給所許糧十萬斛,金人愈怒,遂攻蔚州,殺陳羽,及陷飛狐、靈邱兩縣,逐蘇京等,絕山後交割意。
朝廷咎稹置處方,故複起童貫代稹。
童貫與蔡攸又共排稹等,尋授稹順昌軍節度副使緻仕,太師、徐豫國公緻仕童貫落緻仕,依前太師,徐豫國公、知樞密院事、河北河東燕山府路宣撫使。
貫是行實出太原,名為代譚稹交割山後地土,蓋以密約天祚來降,自往迎之也。
九月庚寅,命校書郎賀允中為金國賀正旦使,武德郎劉宏副之。
庚子,金國遣留使城州營内都孛堇、富谟古、副使清州防禦使李簡見于紫宸殿。
《實錄》有此,十月
然金人以其地多要害,不欲與我,俱沉浮其詞。
而我使人具皆昧利求寵,欺诳朝廷,朝廷因是日夜益生希觊。
稹既出,至太原,經營山後,會天會初立,未暇治山後,故朔、武、蔚、應等州皆通款于我。
朝廷以稹有嘉靖之功,因遷其官。
前此稹為宣撫使,但分治河東。
及貫緻仕,稹遂兼治三路雲。
己未,太師兼領樞密院事、神霄玉清萬壽宮使、陝西河東河北路宣撫使、徐豫國公童貫依前太師,除豫國公、神霄宮使緻仕。
八月乙未,王師大敗契丹将夔離不于峰山。
《實錄》在二十一日。
今從《金盟本末》。
夔離不者,蕭幹也。
金人既失燕京,幹就奚王府自立為神聖皇帝,國号大奚,改元天嗣。
《封氏編午》系此書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時奚人饑,幹出盧龍嶺,攻破景州,又敗常勝軍張令徽、劉舜臣于石門鎮,陷薊州,寇掠燕城,其鋒銳甚,有涉河犯京師之意,人情洶洶,頗有謀棄燕者。
童貫自京師移文王安中、詹度、郭藥師等切責之。
已而安中命藥師大破其衆,乘勝窮追,過盧龍嶺,殺傷大半,從軍之家,悉為常勝軍所得,招降奚、渤海五千餘人(此《金盟本末》所載),生擒阿魯太師[1],獲耶律德光尊号寶檢、契丹塗金印等。
幹遁去,尋為其部下自得哥所殺。
傳旨河間府安撫使詹度上之。
初,王安中令李安弼、高黨詣朝廷,乞招張穀。
已而宣撫司以穀破毋捷書聞,穀又遣其弟來通款,朝廷遂授穀泰甯軍節度使,世襲平州,其屬衛用、趙仁彥、張鈞、張敦固皆擢徽猷閣待制,令安弼赍诏還平州,仍以金花箋禦筆付其弟,令面授。
瑴時外庭,莫知其端,趙良嗣獨抗章言:『國家新與金國盟,況金國方強如此,必失其歡,後不可悔。
乞斬安弼。
』朝廷不從,良嗣坐此,亦陰得罪。
瑴聞安弼等至,大喜,率官吏郊迎。
金人諜知之,以千騎襲破平州,朝廷所賜诏旨,皆為金人所得。
瑴挺身走,欲間道歸京師。
其弟懷禦筆等将奔燕山,以其母為金人所得,複往投之,而瑴母及妻已為金人所戮,并得瑴弟所懷禦筆,果大怒,自是歸曲朝廷。
瑴道燕山,郭藥師留之,匿姓名寄常勝軍中。
金人累檄宣撫司取穀,宣撫司具奏,朝廷密令發遣。
安中等言:『必不發遣,則金人遽啟兵端。
』朝廷不得已,命安中缢殺之,函首還金人。
張令徽等皆切齒朝廷,而常勝軍亦解體矣。
十二月乙巳,金國賀正日一使、盧州觀察使都孛堇、高居慶,副使太中大夫、大理卿楊意見于紫宸殿。
奉議郎、太常少卿連南夫為金國接伴使,武翼大夫吳子厚副之。
六年正月癸醜,奉議郎、太常少卿連南夫伴送金國賀正旦使,武略大夫張撝副之。
乙卯,金國賀正旦使高居慶等辭于紫宸殿。
癸酉,禦内東門别次,為金國主成服。
戊寅,命校書郎連南夫為金國祭奠吊慰使,武略大夫張撝副之。
三月,金人常遣使詣宣撫司,索所許糧二十萬斛。
譚稹曰:『二十萬斛糧豈易緻耶?兼宣撫司未嘗有片紙隻字許糧之文。
』其使曰:『去年四月,趙良嗣已許矣。
』稹曰:『趙良嗣口許,豈足憑耶?』終不與之。
金人怒,及舉兵,亦以此為辭雲。
《封氏編年》附此于四月一日,今并入。
此據五年四月十二日國書。
求米十萬石,《金盟》、《本末》亦雲:譚稹不給所許金人十萬斛糧,故金人愈怒。
《封氏編年》獨雲二十萬斛,不知何據。
姑存之。
七月丙戌,膳部員外郎王麟接伴金國謝嗣位使,保州廣信軍豐肅順安軍廉訪使者馬擴副之;著作佐郎許亢宗為金國賀嗣位使,廣南西路廉訪使者董緒副之;校書郎衛膚敏為金國賀生辰使。
膚敏言:『金主生辰後天甯節五日,今未聞彼遣使,而我反先之,于威重已缺。
萬一不至,為朝廷羞。
請至燕而候之,脫若不來,則以币置諸境上。
』上以為然。
洎至燕山,金人果不來,置币而還。
膚敏,華亭人。
汪藻志墓。
此據墓志增入。
十年五月二十四日再使。
八月乙卯,檢校少傅、太尉、武信軍節度使譚稹罷宣撫,落檢校少傅、太尉,以本班命節度使,提舉崇福宮,任便居住[2]。
先是,朔州韓正、應州蘇京、蔚州陳羽各以州來降,宣撫司即用京為振武軍節度使、雲中府路安撫使,正、羽并遷官因任。
〈亡遼錄》附見金人入燕後。
《楊氏編年》附此于六月九日。
按:五年七月七日,譚稹遷檢校少保,以連城次第輸款,故賞之。
正、京、翊來辭,必在五年七月七日以前,已附見彼,今複出此。
已而夏人舉兵,侵占朔、武地界。
稹遣李嗣本禦之。
兵數交,夏人未即退,聽金人怨朝廷納張瑴,屢出怨言,稹又不時給所許糧十萬斛,金人愈怒,遂攻蔚州,殺陳羽,及陷飛狐、靈邱兩縣,逐蘇京等,絕山後交割意。
朝廷咎稹置處方,故複起童貫代稹。
童貫與蔡攸又共排稹等,尋授稹順昌軍節度副使緻仕,太師、徐豫國公緻仕童貫落緻仕,依前太師,徐豫國公、知樞密院事、河北河東燕山府路宣撫使。
貫是行實出太原,名為代譚稹交割山後地土,蓋以密約天祚來降,自往迎之也。
九月庚寅,命校書郎賀允中為金國賀正旦使,武德郎劉宏副之。
庚子,金國遣留使城州營内都孛堇、富谟古、副使清州防禦使李簡見于紫宸殿。
《實錄》有此,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