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一百四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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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至金國軍前入見。

    國主曰:『數年相約夾攻雲雲。

    』良嗣對以:『夾攻雖是元約,據昨奉聖州軍前計議,雲大國以去年不遣使,為斷絕别議,特許燕京,不論夾攻與否。

    今月二日,本朝于永清擊走夔離不,追至燕京。

    雖非夾攻,亦其意也。

    』國主曰:『夾攻且勿言,其平、灤等州未嘗計議,如何必取?若必欲取平、灤等州,并燕京不與汝家矣。

    』便令良嗣歸館。

    居四日,國主诏趣令南使辭歸。

    良嗣曰:『今到軍前,合議事甚多,略未嘗及而遽令辭,何也?』撒盧母雲:『皇帝已怒,遂令入辭。

    』以國書副本示良嗣。

    良嗣曰:『自古及今,稅租随地,豈有與其地而不與租稅者?可削去租稅事。

    』黏罕曰:『燕自我得之,賊稅當歸我。

    大國熟計,若不見與,且速退涿州之師,無留吾疆。

    』于是複以國書,再遣良嗣及靖等。

     已上并據《金盟本末》及诏旨等,《南北直筆》、《封氏編年》。

    若載收事甚詳,則莫如《總錄》,蓋諸書多用《總錄》也。

     五年正月丁巳,金國使、副李靖、王度剌、撒盧母以乙卯朔入國門。

    诏趙良嗣、周武仲複館之。

    戊午,引對崇政殿,捧國書以進。

    其國書雲雲。

    對罷,見宰臣王黼如儀。

    黼謂靖等曰:『大計定矣,忽于元約之外求租賦,何哉?』靖等曰:『為本國得燕,所以及此。

    』黼曰:『類有間諜害吾兩國之成者。

    』撒盧母謝曰:『有之。

    契丹日夜為皇帝言:「有國都如此,而以與人。

    」用事大臣頗惑其言,惟皇帝與黏罕兀室持之甚堅,曰:「已許南朝,不可改也。

    」』黼曰:『租稅未約也。

    上意以交好之深,特相遷就。

    然飛挽如是之遠,欲以銀絹充之爾。

    』靖曰:『然請問其數。

    』黼曰:『已遣趙龍圖面約多寡矣。

    』複曰:『去年歲币如何?』黼曰:『歲有币,以得地也。

    今地未入,取之何名?』靖懇求不已,上亦特許之。

    已未,入辭于崇政殿,以期日已迫,依所乞,免供奉庫錫宴及門外禦筵等。

    诏良嗣、武仲複充國信使、副兼送伴,馬擴充計議使,奉國書往。

    國書雲雲。

     诏書自此,遂不複及平、菅、灤三州[11]。

    《實錄》雲李靖、王度剌辭于崇政殿,不載遣趙良嗣等。

     二月丙戌,龍圖閣直學士太中大夫趙良嗣、朝散郎顯谟閣待制周武仲、閤門宣贊舍人馬擴自燕山回至雄州,以金國國書遞奏。

    其書雲雲。

    初,良嗣、武仲、擴等以正月壬戌出國門,丁醜至雄州,己卯抵金國軍前。

    諸部列館燕京郊外,獨置南使于一廢寺,以氈帳為館。

    良嗣見金國主,曰:『本朝徇大國多矣,止平、灤一事,豈不能相從耶?』國主曰:『平、灤初嘗未相許,今欲作邊鎮,不可得也。

    』遂議租賦。

    兀室雲:『藉燕地所出,并課利計直可也。

    』良嗣曰:『國書止言租賦耳,乃及課利,何哉?』辨論良久,兀室出燕京租令,舊租缗錢歲四十餘萬、新租缗錢歲六百餘萬。

    良嗣曰:『承平時,年粟不過百錢。

    今兵火凋殘之餘,蓋十倍矣,豈可視此為率哉?』兀室曰:『姑置之,貴朝必已有成數,幸明言無隐。

    』良嗣乃出禦筆十萬之數。

    兀室笑而不答。

    良嗣複出二十萬之數,兀室曰:『此一小縣之數也。

    』良嗣曰:『海上所議,盡還燕京一帶,則與契丹歲币。

    今貴朝已除平、灤、營州不議,又起燕京職官、富戶、工匠,今更于此外歲增十萬匹兩。

    歲歲如之,經久無窮,豈少哉?』兀室曰:『海上之約,燕地人民合歸南朝,燕中客人合歸北朝,從此奮發還鄉,兩朝各面進兵夾攻,即軍馬各不得過關,蓋欲南朝乘本朝兵勢,就近自取。

    今貴朝不能取,直候本朝軍馬下燕,使貴朝坐享山河之利,有何不可?兼稅賦自其地出,非貴朝物也,何屑屑如是耶?本朝欲起燕京職官、富戶、工匠,亦緣元約燕北人合歸北朝。

    如郭藥師常勝軍,皆燕北人,藥師亦鐵州人,恐貴朝須此常勝軍驅使,更不之請,所以且将職官等相貿易。

    若貴朝亦欲此職官等,抵遣藥師常勝軍還鄉可也。

    今所許猶未及歲币之半,更兼西京在其中,如何諧合?』遂除西京,複堅執如初。

    良嗣不得已,以禦筆绫二萬許之。

    兀室曰:『皇帝已與兩府議,不須論稅賦多寡,止于歲币外增一百萬缗,并以绫羅、絲綢、木錦、隔織、截竹、香藥材、細果等充。

    』兩府,謂左企、虞仲文、曹勇義、劉彥宗等,本契丹兩府人。

    金人得之任用,所以複稱兩府也。

    議者謂祖宗雖徇契丹,歲捐銀、絹五十萬匹兩之數,蓋榷場與之為市,以我不急易彼所珍,歲相乘除,所失無幾。

    今悉以物色估充,榷場之法壞矣。

    語卒兀室适得郵筒文字[12],乃燕山路轉運使趙良嗣乞存留人從等事。

    兀室曰:『計議未定而已更府名,差官屬,豈不忿忿?設議論不合,遂欲以強兵取之邪?』良嗣曰:『乃是兩國不相疑之意,何為見诘?』 良嗣除燕山運使,诏旨在正月十八日。

    《初草》在去年十二月十九日。

     翌日,兀室傳其國主之言曰:『燕租六百萬,今止取百萬,非相侵迫。

    而乃靳啬,較秋毫如此。

    借使如數得之,異時以物估充當,益有難色。

    不如且已,還我契丹舊疆,寝其供輸之約。

    涿、易常勝軍舊屬燕京,亦當見還,請貴朝退軍出城,吾且提兵按邊。

    若兩軍相遇,豈得晏然而已哉?』良嗣曰:『兩國修好,累年于茲。

    本朝自以兵下涿、易,今乃雲爾,豈無曲直耶?』兀室曰:『非本國紛紛,自貴朝吝甚。

    若增作百萬缗,則無事矣。

    』良嗣曰:『使人出疆,豈敢擅增?況通舊數已七十萬,不為不多。

    』兀室曰:『請退軍事,聖旨極峻。

    不着聞之朝廷,庶幾早決。

    』李靖曰:『郎君之言非妄也,不可忽。

    』良嗣知其欲為釁端,曰:『大國通歡,當以信義。

    萬一交兵,罪在曲者,非使人所憂也。

    』又翌日,兀室來,诘難良久,遂出書藁租稅事目,雲:『事悉在書中。

    能從固善,不能從,無以議為也。

    』并出燕地圖,指示曰:『招燕州是渤海聚落,合歸本朝外,居庸、金坡兩關已為南朝所得,古北、松亭關本奚家族帳,當還金國矣。

    』良嗣曰:『古北、松亭關初議已與南朝,今複取之,何哉?』再三力争,良久方去。

    後兩日,良嗣入辭。

    金國主雲:『古北、松亭本奚地,合歸北界。

    初以汝力争,疑非善意。

    今已釋然,待将古北與汝家。

    其松亭關本朝屯戍,不可求也。

    』問良嗣:『來期何時?』以半月對。

    令良嗣書以識之。

    國主曰:『過期不來,提兵往見矣!書中毫發之爽,亦如之!去年、今年歲币,速赍以來。

    』遂令良嗣回,别不差使人。

    是日,國王與黏罕等入契丹納跋行帳前,列契丹閤門官吏,皆服袍帶如漢儀,贊引拜舞,悉用契丹規式。

    每入氈帳中門,謂之上殿。

    國主雲:『使人回,為我語皇帝,事當亟決,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