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一百四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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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亦疾回。
我欲二月十日巡邊,無妨我!』良嗣雲:『此去朝廷數千裡,今正月且盡,安能及期?莫若使人留雍州,以書驿聞為便。
』國主許之。
時金人得左企弓輩,日與之謀,以為南朝雅畏契丹,加以劉延慶之敗,益有輕我心。
左企弓常獻詩金主曰:『君王莫輕捐燕議,一寸山河一寸金。
』然金人自以分軍護送燕京園獲東歸,又山後告急,天祚已占西京,見招誘應、朔等州,當遠兵應援。
複張穀聚平州之衆,亦須支梧。
既已出邀索百萬之言,不能無懼,故亟示巡邊之意,觀朝廷所應如何。
故自南使過盧溝,悉斷橋梁,焚次舍,亦恐我不從而自防也。
庚寅,诏遣趙良嗣、周武仲、馬擴自雄州再往金國軍前計議。
國書雲雲。
禦筆付良嗣、武仲、擴等:『議山後事須力争,如不可争,方别作一段商量。
』 三月乙卯,金國遣甯術割、王度剌、撒盧母來見于崇政殿。
趙良嗣、周武仲、馬擴等先以二月庚寅發雄州,乙未至燕京,見金國主。
國主得書大喜。
良嗣謂兀室曰:『貴朝所須歲币不赀,本朝皇帝無少吝。
今平州已不可得,惟西京早與奪,庶人情無虧。
』武仲亦曰:『來時主上丁甯極留意,且煩奏聞。
』兀室唯唯而去,越三日不來。
良嗣、武仲大恐,慮因山後壞山前已成之議,即欲棄之。
馬擴力争姑待次日(十四日戊戌)。
兀室、楊樸到館,雲:『西京路疆土,據諸郎君言,初得之時,城中再叛,攻近四十日方下,士卒死傷極衆,實為艱辛,又非元約當割。
若我家不取,待分與河西毛揭室家,必得厚饷。
皇帝言趙皇大度,我增百萬,一言不辭。
今求西京,何辭以拒?兼我在奉聖州心已許之,會議三日,今早方決。
然其間人民,卻待遷去。
』良嗣等曰:『既得疆土,人民自具。
若止空城相付,将安用之?』兀室良久笑曰:『此無他,皇帝意欲南朝諸軍犒賞耳。
』擴答以:『貴朝既許西京,朝廷豈無酬酢之禮?』兀室曰:『此亦再遣使去。
』辛醜入辭,其書雲雲。
甲辰,良嗣等遂與甯術割、耶律度剌、撒盧母三人來。
将發,國主謂良嗣曰:『甯術割,貴臣也,善待之。
』時詹度除知燕山府,王安中除宣撫使,駐燕山。
甯術割雲:『此行良遽,恐不獲如契丹舊儀,止求花宴。
』良嗣曰:『當具取旨。
』壬子二月二十八日,甯術割、度剌至國門,诏良嗣、武仲館之,并用契丹故事,仍别賜衾褥、叵羅。
是日引對,罷詣王黼第如儀。
黼欲令庭趨,甯術割不可,分庭而見。
甯術割雲:『西京已許貴朝,願歲得碌礬二十栲栳。
士卒取西京弊甚,乞加犒賞之恩。
』黼皆許諾。
上以甯術割等屢乞花宴,且其國主善待之語。
诏特頒春宴,宴日,就辭于集英殿,跪奏:『願聞犒賞金帛之數。
』上谕以二十萬,甯術割乞增,上不許。
甯術割退,良嗣等前。
上問:『金人增歲物,起人戶,誅求不已,何乃爾邪?』良嗣對以:『金人貪暴,惟利之從,其他不鄙也。
』馬擴雲:『以本朝兵不立威,乃至是!』武仲雲:『賴陛下聖德,金主心服,不爾,邊患未易量。
』上雲:『然。
彼金人既入關,先據燕地,朕恐為後患,不惜歲增百萬以啖之,且解目前之紛也。
』诏吏部侍郎盧益借兵部尚書,與良嗣俱充國信使,擴充副使,持國書及誓書往軍前議交燕月日。
國書、誓書雲雲。
按:良嗣與甯術割等皆言許還西京,且求犒軍物二十萬矣。
而國書并誓書乃無一語及西京者。
蓋良嗣與甯術割共為欺罔,卒啟兵端雲。
四月癸巳。
初,盧益、趙良嗣、馬擴與甯術割等以三月己未初六日發京師,行至涿州,金國主止盧益等[13],呼甯術割等先歸,益、良嗣、擴留涿州,候宣撫司撥足賞軍銀絹,乃詣燕山。
兀室、高慶裔等先索誓書觀之,斥字畫不謹,且求細故紛紛,至屢卻,令回京師換之。
益等谕以:『主上親禦翰墨,示尊崇大國之意。
』猶不信,更改再三四不已,朝廷皆曲從之。
居數日,兀室與楊璞來,言:『計議已定,但近有燕京職官趙溫訊、李處能、王碩儒、韓防等越境去南朝,須先以見還,方可以議交燕月日。
』是數人者,皆契丹所指名,金人必索之。
良嗣欲谕宣撫司遣之,益、擴不可,曰:『數人聞已達京師,今欲悉還之,不惟失燕人心,且必見禦,盡告吾國虛實,所系非細。
況今已迫四月,彼亦難留,何慮不交?奈何随所索即與之?彼得一詢十,何時已耶!』然良嗣卒與撒盧母同赴宣撫司取溫訊等。
此據《金盟本末》及馬擴《自叙》修入。
《本末》雲:終以人戶未足,移文往來,留使人涿、易州數日。
按:擴雲差撒盧母同良嗣往雄州宣司取溫訊等,經七日,縛溫訊回。
今參取之。
《本末》又雲:居二日,兀室、楊璞來言。
《封氏編年》系此于二十日癸酉。
考按具不合,今改雲『居數日』,庶不抵牾。
丁醜,始差接伴使勃堇渠列、副使少卿郭霆來,與益等相見。
己卯,見金國主,尋遣楊天壽傳其言曰:『高慶裔等赍書甚善,然須候取戶口勃特不回議之。
戶口勃特不,據《金盟本末》,勃特不,莫曉,所謂疑,即指趙溫訊等也。
至今未至,何故?』益等對:『昨過雄州,見童太師雲:戶口在者何吝?如變匿姓名,亡命之人,雖立賞召捕,安能便足?三五年間,大事方定,此細故也,何苦相左?』楊璞曰:『已秣馬脂車矣。
止候人口齊足即行。
』壬午,益等赴花宴。
是日,金國主坐行帳前,列契丹伶人作樂,每舉酒,辄謝恩。
漢兒左企弓已下搢笏捧觞稱壽,悉如契丹舊儀。
時國主形神已病,中觞,促令便辭,略不及交燕事。
盧益力争不可,兀室曰:『兩朝誓書中不納叛亡,今貴朝已違誓矣。
』益曰:『且勿言諸人未嘗有至南朝者,借使有之,在立誓後邪?立誓前耶?』良嗣亦曰:『未議之事有五,一、回答誓書;二、交燕京月日;三、符家口立界;四、山後進兵時日;五、西京西北界未定,兼賞軍銀絹在涿州未交,安得便辭?』符家口者,有永濟務在焉。
初,畫地圖以屬南界,宣撫司遣姚平仲立封候誤置北朝,故良嗣以為言。
兀室雲:『我以山西全境與汝家,豈不能易此尺寸地耶?』良嗣不能答,徐問交燕如何。
兀室曰:『候宣撫司戶口齊足。
』良嗣雲:『有各捕未獲及未嘗到南界之人,如何?』兀室雲:『若未獲,止将郭藥師、董虎兒當之可也。
皇帝聖旨:山西地土并符家口,已無可議者,使、副當亟辭去。
』癸未,複遣良嗣、撒盧母等往雄州取戶口,途次,撒盧母等曰:『兩國議如許大事,十分八九來成,止為人口毫末。
皇帝有言:此事責在趙龍圖,首尾計議之人。
』良嗣雲[14]:『若張轸、趙溫訊、韓昉等果到本朝,良嗣必知之。
今實不聞,奈何
我欲二月十日巡邊,無妨我!』良嗣雲:『此去朝廷數千裡,今正月且盡,安能及期?莫若使人留雍州,以書驿聞為便。
』國主許之。
時金人得左企弓輩,日與之謀,以為南朝雅畏契丹,加以劉延慶之敗,益有輕我心。
左企弓常獻詩金主曰:『君王莫輕捐燕議,一寸山河一寸金。
』然金人自以分軍護送燕京園獲東歸,又山後告急,天祚已占西京,見招誘應、朔等州,當遠兵應援。
複張穀聚平州之衆,亦須支梧。
既已出邀索百萬之言,不能無懼,故亟示巡邊之意,觀朝廷所應如何。
故自南使過盧溝,悉斷橋梁,焚次舍,亦恐我不從而自防也。
庚寅,诏遣趙良嗣、周武仲、馬擴自雄州再往金國軍前計議。
國書雲雲。
禦筆付良嗣、武仲、擴等:『議山後事須力争,如不可争,方别作一段商量。
』 三月乙卯,金國遣甯術割、王度剌、撒盧母來見于崇政殿。
趙良嗣、周武仲、馬擴等先以二月庚寅發雄州,乙未至燕京,見金國主。
國主得書大喜。
良嗣謂兀室曰:『貴朝所須歲币不赀,本朝皇帝無少吝。
今平州已不可得,惟西京早與奪,庶人情無虧。
』武仲亦曰:『來時主上丁甯極留意,且煩奏聞。
』兀室唯唯而去,越三日不來。
良嗣、武仲大恐,慮因山後壞山前已成之議,即欲棄之。
馬擴力争姑待次日(十四日戊戌)。
兀室、楊樸到館,雲:『西京路疆土,據諸郎君言,初得之時,城中再叛,攻近四十日方下,士卒死傷極衆,實為艱辛,又非元約當割。
若我家不取,待分與河西毛揭室家,必得厚饷。
皇帝言趙皇大度,我增百萬,一言不辭。
今求西京,何辭以拒?兼我在奉聖州心已許之,會議三日,今早方決。
然其間人民,卻待遷去。
』良嗣等曰:『既得疆土,人民自具。
若止空城相付,将安用之?』兀室良久笑曰:『此無他,皇帝意欲南朝諸軍犒賞耳。
』擴答以:『貴朝既許西京,朝廷豈無酬酢之禮?』兀室曰:『此亦再遣使去。
』辛醜入辭,其書雲雲。
甲辰,良嗣等遂與甯術割、耶律度剌、撒盧母三人來。
将發,國主謂良嗣曰:『甯術割,貴臣也,善待之。
』時詹度除知燕山府,王安中除宣撫使,駐燕山。
甯術割雲:『此行良遽,恐不獲如契丹舊儀,止求花宴。
』良嗣曰:『當具取旨。
』壬子二月二十八日,甯術割、度剌至國門,诏良嗣、武仲館之,并用契丹故事,仍别賜衾褥、叵羅。
是日引對,罷詣王黼第如儀。
黼欲令庭趨,甯術割不可,分庭而見。
甯術割雲:『西京已許貴朝,願歲得碌礬二十栲栳。
士卒取西京弊甚,乞加犒賞之恩。
』黼皆許諾。
上以甯術割等屢乞花宴,且其國主善待之語。
诏特頒春宴,宴日,就辭于集英殿,跪奏:『願聞犒賞金帛之數。
』上谕以二十萬,甯術割乞增,上不許。
甯術割退,良嗣等前。
上問:『金人增歲物,起人戶,誅求不已,何乃爾邪?』良嗣對以:『金人貪暴,惟利之從,其他不鄙也。
』馬擴雲:『以本朝兵不立威,乃至是!』武仲雲:『賴陛下聖德,金主心服,不爾,邊患未易量。
』上雲:『然。
彼金人既入關,先據燕地,朕恐為後患,不惜歲增百萬以啖之,且解目前之紛也。
』诏吏部侍郎盧益借兵部尚書,與良嗣俱充國信使,擴充副使,持國書及誓書往軍前議交燕月日。
國書、誓書雲雲。
按:良嗣與甯術割等皆言許還西京,且求犒軍物二十萬矣。
而國書并誓書乃無一語及西京者。
蓋良嗣與甯術割共為欺罔,卒啟兵端雲。
四月癸巳。
初,盧益、趙良嗣、馬擴與甯術割等以三月己未初六日發京師,行至涿州,金國主止盧益等[13],呼甯術割等先歸,益、良嗣、擴留涿州,候宣撫司撥足賞軍銀絹,乃詣燕山。
兀室、高慶裔等先索誓書觀之,斥字畫不謹,且求細故紛紛,至屢卻,令回京師換之。
益等谕以:『主上親禦翰墨,示尊崇大國之意。
』猶不信,更改再三四不已,朝廷皆曲從之。
居數日,兀室與楊璞來,言:『計議已定,但近有燕京職官趙溫訊、李處能、王碩儒、韓防等越境去南朝,須先以見還,方可以議交燕月日。
』是數人者,皆契丹所指名,金人必索之。
良嗣欲谕宣撫司遣之,益、擴不可,曰:『數人聞已達京師,今欲悉還之,不惟失燕人心,且必見禦,盡告吾國虛實,所系非細。
況今已迫四月,彼亦難留,何慮不交?奈何随所索即與之?彼得一詢十,何時已耶!』然良嗣卒與撒盧母同赴宣撫司取溫訊等。
此據《金盟本末》及馬擴《自叙》修入。
《本末》雲:終以人戶未足,移文往來,留使人涿、易州數日。
按:擴雲差撒盧母同良嗣往雄州宣司取溫訊等,經七日,縛溫訊回。
今參取之。
《本末》又雲:居二日,兀室、楊璞來言。
《封氏編年》系此于二十日癸酉。
考按具不合,今改雲『居數日』,庶不抵牾。
丁醜,始差接伴使勃堇渠列、副使少卿郭霆來,與益等相見。
己卯,見金國主,尋遣楊天壽傳其言曰:『高慶裔等赍書甚善,然須候取戶口勃特不回議之。
戶口勃特不,據《金盟本末》,勃特不,莫曉,所謂疑,即指趙溫訊等也。
至今未至,何故?』益等對:『昨過雄州,見童太師雲:戶口在者何吝?如變匿姓名,亡命之人,雖立賞召捕,安能便足?三五年間,大事方定,此細故也,何苦相左?』楊璞曰:『已秣馬脂車矣。
止候人口齊足即行。
』壬午,益等赴花宴。
是日,金國主坐行帳前,列契丹伶人作樂,每舉酒,辄謝恩。
漢兒左企弓已下搢笏捧觞稱壽,悉如契丹舊儀。
時國主形神已病,中觞,促令便辭,略不及交燕事。
盧益力争不可,兀室曰:『兩朝誓書中不納叛亡,今貴朝已違誓矣。
』益曰:『且勿言諸人未嘗有至南朝者,借使有之,在立誓後邪?立誓前耶?』良嗣亦曰:『未議之事有五,一、回答誓書;二、交燕京月日;三、符家口立界;四、山後進兵時日;五、西京西北界未定,兼賞軍銀絹在涿州未交,安得便辭?』符家口者,有永濟務在焉。
初,畫地圖以屬南界,宣撫司遣姚平仲立封候誤置北朝,故良嗣以為言。
兀室雲:『我以山西全境與汝家,豈不能易此尺寸地耶?』良嗣不能答,徐問交燕如何。
兀室曰:『候宣撫司戶口齊足。
』良嗣雲:『有各捕未獲及未嘗到南界之人,如何?』兀室雲:『若未獲,止将郭藥師、董虎兒當之可也。
皇帝聖旨:山西地土并符家口,已無可議者,使、副當亟辭去。
』癸未,複遣良嗣、撒盧母等往雄州取戶口,途次,撒盧母等曰:『兩國議如許大事,十分八九來成,止為人口毫末。
皇帝有言:此事責在趙龍圖,首尾計議之人。
』良嗣雲[14]:『若張轸、趙溫訊、韓昉等果到本朝,良嗣必知之。
今實不聞,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