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八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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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衆貸諒祚息錢不能償。

    時大饑,諒祚數點兵,屈子乃說諸小帥密謀内附,假托名山。

    谔即奏之,募熟戶韓輕持蠟彈與名山,以誘納之。

    輕獨與屈子語,名山實不知也。

    及輕報谔,如期發兵,折繼世卒會直抵名山帳,名山驚起,屈子及小帥脅之曰:『宋兵十萬至矣!』名山遂降。

    谔初城綏州,縛氈為樓橹狀。

    衆望見,驚以為兵,始至而城守已具,若有神助,乃引去。

    八日之間,敵兵三至,谔辄擊卻之。

    其後,诏遣中使按邊帥,召谔議事,因盛兵入寇。

    谔回宿懷甯,使嵬名山率其屬,以百人挑戰,踵以正兵。

    至吾祠谷,升據其險。

    谔曰:『彼失此利,吾勝必矣!』既而望見其中指呼,若将持突狀,乃分裨将燕達、劉甫為兩翼,谔居中,為三軍,令:『聽吾鼓聲,緩則徐進,急則疾戰。

    』又使寨中人老幼悉乘城,持梃、張布囊為疑兵。

    谔手劍,不介而馳之,城中上下皆鼓噪。

    其衆方披靡驚視,三軍已萃于陣中央,彼益紛亂,其腹心皆潰,我軍所向沖擊,追奔二十餘裡,斬首七百餘級,獲駝馬、戈甲萬計。

    綏州既城,議者以為孤城深寄北境難守,不如棄之。

    谔獨謂:『此扼三大川口,夏人号曰李王心。

    古者上都,言其地形高,下視諸郡也。

    且其旁多沃壤,誠分處屬國,置弓箭手萬人,可減屯戍,省饋饷,邊足以強。

    』因請乘勢大舉,盡複河南。

    陳五可取之策。

    谔尋得罪去,權發遣秦州李師中書:『夏人方入貢,叛狀未明。

    恐彼得以藉口,徒起釁端,無益于事。

    』 十一月,鄜延經略司言:『夏國宥州牒蕃部嵬名山等五百戶内附,折馬山将兵入界招收。

    乞以嵬名山等還本國,及誅馬山。

    』馬山即繼世,蕃名也。

    樞密使文彥博以為諒祚稱臣奉貢,今忽襲取其地無名,請歸之。

    禦史中丞滕甫、知谏院陳薦、楊繪皆請治薛向、種谔罪,以安西夏,不聽。

    丙戌,韓琦判相州。

    上喻以嵬名山事,欲令琦暫往相州,卻來永興,經撫西邊,琦退而上疏曰:『臣元不知朝廷措事本末,不審投來蕃族,得其壯兵幾人,種谔所領熟戶又複若幹?朝廷又不曾與逐路帥臣預謀,及新經優賞之後,災旱民困之時,未有大段錢帛、糧草、兵力、戰具準備,及開展興修城,控扼要害,扡衛投漢蕃族次第。

    』是日(十二日丙戌),改命琦判永興軍,兼陝西路經略安撫使。

    賜手劄,趣令治裝,并封示蔡挺、李肅之所奏事。

    琦即奏曰:『薛向始議招誘橫山一帶蕃族,已而種谔擅取綏州,啟此釁端,朝廷急遣向往,遂主谔議,檄諸路舉兵牽制。

    環慶李肅之領衆七千,破蕩族帳,乃是舉無名之師,及殺戮橫山老幼,豈招誘耶?泾原蔡挺又欲合環慶兵直趨興、靈,師臣肆意妄作,自棄誓約,取怨西北,以開禍亂之原。

    臣朝夕引道非難,但邊事倒錯如此,須禀朝廷成算。

    願召二府大臣早決之。

    』丁亥,夏人欲執景殉來獻,以易嵬名山。

    判延州郭逵言:『夏人詐謀不可信。

    若納殉而拒名山,則棄前恩,生後怨。

    』朝廷乃拒之。

    丁酉,以嵬名山為右千牛衛上将軍。

    癸卯,鄜延路經略司言:『知保安軍楊定、都巡檢侍其臻、順甯寨張時庸與西人于界首議榷場事,被誘過界,并為所殺。

    楊定每奉使至諒祚所,常私見諒祚,稱臣拜谒,許以緣邊熟戶歸之。

    及種谔取綏州,諒祚以定為賣己,故并臻及時庸誘殺之。

    』 十二月壬子,樞密院言:『西事方興,用兵有漸。

    欲預戒諸路帥凡十四條:一、協心講求兵政,各務周知利害;二、躬訓練士卒,令武藝習熟;三、熟知山川險易,道路遠近,敵人情僞;四、鑒康定用兵失策;五、熟議戰守之兵,各有定數,兵有定将,量力應敵;六、緣邊小堡,若遇大寇,并入大寨;七、夏兵大入,赴救牽制,毋得觀望及輕舉動;八、精選間諜,候其動息;九、詳行軍賞罰,倉卒易以處分;十、愛惜邊儲,毋得妄用;十一、機宜官整比文書,以待緩急處制報應;十二、機宜官毋得與兵官過從結納;十三、毋得冗占兵士,妨訓練戰守;十四、約束未盡,續條列利害,以聞。

    』從之。

     是月,韓琦至長安。

    先是,諸将得鄰帥或監司移文,即領兵入西界,紛亂無節制。

    琦入境,亟檄諸路:非主帥命舉兵者,軍法從事。

    諸将自是乃知紀律。

    初,薛向、賈逵等議,欲留綏州,令折繼世統降人守之。

    诏琦度其可守可棄以聞。

    已而西人誘殺楊定等,琦即奏:『西人若此,綏州不可棄也。

    』請從向、逵等議。

    樞密院以诏旨诘之,琦複奏:『綏州川内,甚有膏腴空閑地。

    若令降人嵬名山與折繼世等因而據之,其手下人戶,皆令在綏州川内相近居處,各人知有産業,日久可自存活,自然并力以扞諒祚,似合機會。

    蓋欲以空城付之,使數萬必死之兵牽制西人,常令屯守隄備,曠日持久,自當疲弊。

    今已納其降人,得城與地,而反自棄之,乃是先形自弱之勢也。

    朝廷前降指揮,許以綏州城與嵬名山住坐,亦是全朝廷信約。

    若更厚撫繼世、嵬名山,使過所望,則必各盡死力,以報朝廷,是以敵攻敵,于國用别無所耗。

    萬一二人者他日不能抗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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