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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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惟演之言,擢丁謂首相,加曹利用平章事,然所以待寇準者猶如故。
謂等懼,謀益深。
壬申,準入對,具言謂及利用等交通蹤迹。
又言:『臣若有罪,當與李迪同坐,不應獨被斥。
』上即召迪至前質之,兩人論辨良久。
上意不樂迪,再三目準令退。
及俱退,上複召迪入對,作色曰:『寇準遠貶,卿與丁謂、曹利用并出外。
』迪言:『謂及利用須學士降麻,臣但乞一知州。
』上沉吟良久,色漸解,曰:『将取文字來。
』迪退後,作文字卻進。
上遽然曰:『卿等無它,且留文字商量。
』更召謂入對。
謂請除準節钺,令出外。
上不許。
此據錢惟演《記》删修。
準、迪、謂入對皆二十二日。
越明日,楊崇勳等遂告變,周懷政伏誅。
又三日,準乃遠貶。
告周懷政廢立(事見《懷政謀廢立》),發朱能天書(見《朱能僞造天書》)。
丁醜,太子太傅寇準降授太常卿、知相州;翰林學士盛度、樞密直學士王曙并落職,度知光州,曙知汝州,皆坐與周懷政交通,而曙又準婿也。
準親吏張文質、賈德潤并黜為普甯、連山縣主簿,後又除名,配隸封、貴州,朝士與準親厚者,丁謂必斥之。
楊準【傑按:楊準,應是"楊億"之誤。
】尤善準,而請太子監國奏又億所草也。
及準敗,丁謂召億至中書。
億懼,便液俱下,面無人色。
謂素重億,無意害之,徐曰:『謂當改官,煩公為一好詞耳。
』億乃稍安,卒保全之。
當時宰相愛才如此,謂雖奸邪,議者亦以此稱焉。
八月,太子太保、判杭州王欽若自以備位東宮,請入朝。
甲申,召之,徙知相州。
太常卿寇準知安州。
初,李迪與準同在中書,事之甚謹。
及準罷,丁謂意頗輕迪,于是謂等不欲準居内郡,白上,欲遠徙之。
上命與小州。
謂退而署紙尾曰:『奉聖旨,除遠小處知州。
』迪曰:『向者聖旨無遠字。
』謂曰:『君面奉德音,欲擅改聖旨,以庇準耶?』二人忿鬥,蓋自此始。
壬寅,太常卿、知安州寇準坐朱能叛,再貶道州司馬。
制詞雲:『不務敦修,密憑兇慝。
辱餘輔弼,玷乃缙紳。
』仍以其事溥告諸州,禦史台揭榜朝堂。
自準罷相,繼以三黜,皆非上本意。
歲餘,上忽問左右曰:『吾目中久不見寇準,何也?』左右亦莫敢對。
此據司馬光《記聞》。
《丁謂傳》雲:周懷政事敗,議貶準。
帝意欲谪準江淮間,謂退而除道州司馬,獨王曾以帝語質之。
謂顧曰:『居停主人勿複言。
』蓋指曾以第舍假準也。
按『居停』之語,在仁宗初再貶雷州時,曾緣此,遂謀去謂。
《龍川别志》當得之。
以聖旨質謂乃李迪,其事見《記聞》,今從之。
若此時曾已诘謂,則當迪、謂忿争時,曾亦必不助謂矣。
國史恐誤也。
徐度《國紀》所載恐不然,今不取。
癸卯,衛尉卿慎從吉為光祿卿緻仕,司封郎中兼侍禦史知雜事杜堯臣改衛尉少卿、知陝州,皆坐與寇準親善也。
九月己未,以樞密副使周起為戶部侍郎、知青州,佥書樞密院事曹玮為宣徽南院使、環慶路都部署,兼管勾秦州兵馬。
起素善寇準,而玮亦不附謂,謂惡之,并指為準黨,故俱罷黜。
十月丙午,太常寺太祝丁翊為内殿崇班,從其父宰相謂所乞也。
十一月乙醜。
自寇準貶斥,丁謂浸浸擅權,至除吏不以聞。
李迪憤懑,嘗慨然語同列曰:『迪起布衣,十年餘位至宰相,有以報國,死且不恨,安能附權臣為自安計乎?』及是,上對輔臣于承明殿,欲令太子莅政于外,皇後居中詳處。
輔臣等請以太子監國,望令中書、樞密院大臣各兼東宮職任。
時迪已帶少傅,欲得中書侍郎、尚書,謂執不可,遂草熟狀,謂加門下侍郎兼少師,迪加中書侍郎兼左丞,其餘遷改有差(詳見《輔導太子》)。
故事,兩省侍郎無兼左右丞者,而迪舊人,亦當遷尚書。
謂專意抑迪,迪不能堪,變色而起。
丙寅晨朝待漏,謂又欲以林特為樞密副使,仍領賓客。
迪曰:『特去歲遷右丞,今年改尚書,入東宮,皆非公遷,物議未息。
況已奏除詹事,何可改也?』因诟謂,引手闆欲擊謂,謂走得免。
同列極意和解,不聽,遂入對于長春殿。
内臣自禁中奉制書置榻前,上曰:『此卿等兼東宮官制書也。
』迪進曰:『臣請不受此命。
』因斥謂奸邪:『弄權中外,無不畏懼。
臣願與謂同下憲司,置對具言。
昨林特子在任,非理決罰人緻死,其家詣阙訴冤,寝而不理,蓋謂所黨庇,人不敢言。
』又曰:『寇準無罪見斥,朱能事不當顯戮,東宮官不當增置。
又錢惟演亦謂之姻家,臣願與謂、惟演俱罷政柄,望陛下别擇賢才為輔弼。
』又曰:『曹利用、馮拯亦相朋黨。
』利用進曰:『以片文隻字遭逢聖世,臣不如迪;奮空拳,捐軀命,入不測之寇,迪不如臣也。
』上顧謂曰:『中書有不當事耶?』謂曰:『願以詢臣同列。
』乃問任中正、王曾,皆曰:『中書供職外,亦無曠阙事。
』頃之,謂、迪等先退,獨留樞密使、副議之。
上怒甚,初欲付禦史台,利用、拯曰:『大臣下獄,不惟深駭物聽,況丁謂本無紛競之意,而與李迪置對,亦未合事宜。
』上曰:『曲直未分,安得不辨?』既而意稍解,乃曰:『朕當即有處分。
』惟演進曰:『臣與謂相親,忽加排擯,願退就班列。
』上慰谕久之,乃命學士劉筠草制,各降秩一級罷相,謂知河南府,迪知郓州。
制書猶未出,丁卯,迪請對于承明殿,又請見太子于内東門,其所言蓋不傳,而謂陰圖複入,惟演亦恐謂出則己失援,白上欲留之,并請留迪。
因言:『契丹使将至,宰相絕班,馮拯舊臣,過中書甚便。
若别用人,則恐生事。
』上可之。
迪對承明殿,不知言何事,而《實錄》、正史皆不載,今特表而出之。
戊辰,命謂以戶部尚書、迪以戶部侍郎歸班。
事頗迫遽。
其制詞,舍人院所草也。
筠所草制訖不行。
是日,惟演及中正、曾等并如初議遷秩,領東宮官。
而太子議政诏書及拯、利用等皆制格。
《百官表》:謂以戶書知河南、迪以戶郎知郓州,皆系戊辰日。
己巳,謂入對于承明殿。
上诘所争狀,謂曰:『非臣敢争,用迪忿詈臣爾。
臣不當與之俱罷,願複留。
』遂賜坐。
左右欲設墩,謂顧曰:『有旨複平章事,乃更以杌子進?』于是入内都知張景宗、副都知鄧守恩傳诏,送謂赴中書,令依舊視事。
仍诏迪出知郓州,放朝辭,即時赴任。
時已命學士劉筠草制,以拯為相,領玉清昭應宮使、昭文館大學士。
制入而未出也。
謂既複相,其制亦卒不行。
謂始傳诏召劉筠草複相制,筠不奉诏,乃更召晏殊。
筠既出院,遇殊樞密院南門,殊側面而過,不敢揖,蓋内有所愧焉。
《拜罷錄》雲:迪欲兼左丞,王曾等以為不可。
又雲:迪語拯喧戾,上連叱之。
又雲:上稱迪無禮。
又雲:時契丹使将至,宰相絕班,于是複欲相謂。
錢惟演請并留迪、王曾等,言謂無過,曲在迪,請令出,
謂等懼,謀益深。
壬申,準入對,具言謂及利用等交通蹤迹。
又言:『臣若有罪,當與李迪同坐,不應獨被斥。
』上即召迪至前質之,兩人論辨良久。
上意不樂迪,再三目準令退。
及俱退,上複召迪入對,作色曰:『寇準遠貶,卿與丁謂、曹利用并出外。
』迪言:『謂及利用須學士降麻,臣但乞一知州。
』上沉吟良久,色漸解,曰:『将取文字來。
』迪退後,作文字卻進。
上遽然曰:『卿等無它,且留文字商量。
』更召謂入對。
謂請除準節钺,令出外。
上不許。
此據錢惟演《記》删修。
準、迪、謂入對皆二十二日。
越明日,楊崇勳等遂告變,周懷政伏誅。
又三日,準乃遠貶。
告周懷政廢立(事見《懷政謀廢立》),發朱能天書(見《朱能僞造天書》)。
丁醜,太子太傅寇準降授太常卿、知相州;翰林學士盛度、樞密直學士王曙并落職,度知光州,曙知汝州,皆坐與周懷政交通,而曙又準婿也。
準親吏張文質、賈德潤并黜為普甯、連山縣主簿,後又除名,配隸封、貴州,朝士與準親厚者,丁謂必斥之。
楊準【傑按:楊準,應是"楊億"之誤。
】尤善準,而請太子監國奏又億所草也。
及準敗,丁謂召億至中書。
億懼,便液俱下,面無人色。
謂素重億,無意害之,徐曰:『謂當改官,煩公為一好詞耳。
』億乃稍安,卒保全之。
當時宰相愛才如此,謂雖奸邪,議者亦以此稱焉。
八月,太子太保、判杭州王欽若自以備位東宮,請入朝。
甲申,召之,徙知相州。
太常卿寇準知安州。
初,李迪與準同在中書,事之甚謹。
及準罷,丁謂意頗輕迪,于是謂等不欲準居内郡,白上,欲遠徙之。
上命與小州。
謂退而署紙尾曰:『奉聖旨,除遠小處知州。
』迪曰:『向者聖旨無遠字。
』謂曰:『君面奉德音,欲擅改聖旨,以庇準耶?』二人忿鬥,蓋自此始。
壬寅,太常卿、知安州寇準坐朱能叛,再貶道州司馬。
制詞雲:『不務敦修,密憑兇慝。
辱餘輔弼,玷乃缙紳。
』仍以其事溥告諸州,禦史台揭榜朝堂。
自準罷相,繼以三黜,皆非上本意。
歲餘,上忽問左右曰:『吾目中久不見寇準,何也?』左右亦莫敢對。
此據司馬光《記聞》。
《丁謂傳》雲:周懷政事敗,議貶準。
帝意欲谪準江淮間,謂退而除道州司馬,獨王曾以帝語質之。
謂顧曰:『居停主人勿複言。
』蓋指曾以第舍假準也。
按『居停』之語,在仁宗初再貶雷州時,曾緣此,遂謀去謂。
《龍川别志》當得之。
以聖旨質謂乃李迪,其事見《記聞》,今從之。
若此時曾已诘謂,則當迪、謂忿争時,曾亦必不助謂矣。
國史恐誤也。
徐度《國紀》所載恐不然,今不取。
癸卯,衛尉卿慎從吉為光祿卿緻仕,司封郎中兼侍禦史知雜事杜堯臣改衛尉少卿、知陝州,皆坐與寇準親善也。
九月己未,以樞密副使周起為戶部侍郎、知青州,佥書樞密院事曹玮為宣徽南院使、環慶路都部署,兼管勾秦州兵馬。
起素善寇準,而玮亦不附謂,謂惡之,并指為準黨,故俱罷黜。
十月丙午,太常寺太祝丁翊為内殿崇班,從其父宰相謂所乞也。
十一月乙醜。
自寇準貶斥,丁謂浸浸擅權,至除吏不以聞。
李迪憤懑,嘗慨然語同列曰:『迪起布衣,十年餘位至宰相,有以報國,死且不恨,安能附權臣為自安計乎?』及是,上對輔臣于承明殿,欲令太子莅政于外,皇後居中詳處。
輔臣等請以太子監國,望令中書、樞密院大臣各兼東宮職任。
時迪已帶少傅,欲得中書侍郎、尚書,謂執不可,遂草熟狀,謂加門下侍郎兼少師,迪加中書侍郎兼左丞,其餘遷改有差(詳見《輔導太子》)。
故事,兩省侍郎無兼左右丞者,而迪舊人,亦當遷尚書。
謂專意抑迪,迪不能堪,變色而起。
丙寅晨朝待漏,謂又欲以林特為樞密副使,仍領賓客。
迪曰:『特去歲遷右丞,今年改尚書,入東宮,皆非公遷,物議未息。
況已奏除詹事,何可改也?』因诟謂,引手闆欲擊謂,謂走得免。
同列極意和解,不聽,遂入對于長春殿。
内臣自禁中奉制書置榻前,上曰:『此卿等兼東宮官制書也。
』迪進曰:『臣請不受此命。
』因斥謂奸邪:『弄權中外,無不畏懼。
臣願與謂同下憲司,置對具言。
昨林特子在任,非理決罰人緻死,其家詣阙訴冤,寝而不理,蓋謂所黨庇,人不敢言。
』又曰:『寇準無罪見斥,朱能事不當顯戮,東宮官不當增置。
又錢惟演亦謂之姻家,臣願與謂、惟演俱罷政柄,望陛下别擇賢才為輔弼。
』又曰:『曹利用、馮拯亦相朋黨。
』利用進曰:『以片文隻字遭逢聖世,臣不如迪;奮空拳,捐軀命,入不測之寇,迪不如臣也。
』上顧謂曰:『中書有不當事耶?』謂曰:『願以詢臣同列。
』乃問任中正、王曾,皆曰:『中書供職外,亦無曠阙事。
』頃之,謂、迪等先退,獨留樞密使、副議之。
上怒甚,初欲付禦史台,利用、拯曰:『大臣下獄,不惟深駭物聽,況丁謂本無紛競之意,而與李迪置對,亦未合事宜。
』上曰:『曲直未分,安得不辨?』既而意稍解,乃曰:『朕當即有處分。
』惟演進曰:『臣與謂相親,忽加排擯,願退就班列。
』上慰谕久之,乃命學士劉筠草制,各降秩一級罷相,謂知河南府,迪知郓州。
制書猶未出,丁卯,迪請對于承明殿,又請見太子于内東門,其所言蓋不傳,而謂陰圖複入,惟演亦恐謂出則己失援,白上欲留之,并請留迪。
因言:『契丹使将至,宰相絕班,馮拯舊臣,過中書甚便。
若别用人,則恐生事。
』上可之。
迪對承明殿,不知言何事,而《實錄》、正史皆不載,今特表而出之。
戊辰,命謂以戶部尚書、迪以戶部侍郎歸班。
事頗迫遽。
其制詞,舍人院所草也。
筠所草制訖不行。
是日,惟演及中正、曾等并如初議遷秩,領東宮官。
而太子議政诏書及拯、利用等皆制格。
《百官表》:謂以戶書知河南、迪以戶郎知郓州,皆系戊辰日。
己巳,謂入對于承明殿。
上诘所争狀,謂曰:『非臣敢争,用迪忿詈臣爾。
臣不當與之俱罷,願複留。
』遂賜坐。
左右欲設墩,謂顧曰:『有旨複平章事,乃更以杌子進?』于是入内都知張景宗、副都知鄧守恩傳诏,送謂赴中書,令依舊視事。
仍诏迪出知郓州,放朝辭,即時赴任。
時已命學士劉筠草制,以拯為相,領玉清昭應宮使、昭文館大學士。
制入而未出也。
謂既複相,其制亦卒不行。
謂始傳诏召劉筠草複相制,筠不奉诏,乃更召晏殊。
筠既出院,遇殊樞密院南門,殊側面而過,不敢揖,蓋内有所愧焉。
《拜罷錄》雲:迪欲兼左丞,王曾等以為不可。
又雲:迪語拯喧戾,上連叱之。
又雲:上稱迪無禮。
又雲:時契丹使将至,宰相絕班,于是複欲相謂。
錢惟演請并留迪、王曾等,言謂無過,曲在迪,請令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