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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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複,首起朋黨之禍。

    妻死,悼念不堪。

    瑩中見容甚哀,謂曰:“公與其無益悲傷,曷若念夫人平生之言?”蓋譏之報怨也。

    以為忤,不複用。

    曾布為相,薦瑩中為谏官,為都司。

    蔡卞據王安石《日錄》改修《神宗實錄》,曾布亦主熙甯、元豐之政。

    瑩中上布書,渭卞尊私史以壓宗廟,及論時政之不當。

    時布又以為忤,出之。

    瑩中為谏官時,為上皇極言蔡京、蔡卞不可用,用之決亂天下。

    蔡京深恨之,屢竄責。

    例用赦放歸,猶隸通州。

    一日,瑩中之子走京師,言蔡京事。

    诏獄下,明州捕瑩中甚急,士民哭送之,瑩中不為動。

    既入獄,見其子被系,笑曰:“不肖子煩吾一行。

    ”蔡京用酷吏李孝壽治其事,孝壽坐廳事簾中,列五木于庭,引瑩中問之。

    瑩中從容曰:“蔡京之罪,某實知之,不肖子不知也。

    ”多求紙自書。

    孝壽懼,以瑩中為不知情,即日放歸,再隸通州。

    其子配海上。

    瑩中撰《尊堯集》,以辯王安石妄作《日錄》以诋祖宗、诋神宗者,今行于世。

    靖康初,不及大用以死,特贈谏議大夫。

    瑩中晚喜康節先生之學,嘗從伯溫求遺書曰:“:吾于康節之學,若有得也。

    ” 伯溫紹聖初監永興軍錢監,呂晉伯龍圖居裡第,數見之,深蒙器愛。

    伯溫罷官,貧不能歸,用茶司薦為屬官。

    一日,見呂公,公曰:“君亦為止官何耶?選人作諸司屬官,使臣為走馬承受,則一生為此官何耶?官矣。

    ”伯溫對以故,公口:“為親為貧則可以。

    ”公丞相汲公之兄,性剛直,謹禮法。

    為從官,歸鄉見縣令必緻桑梓之恭,待部吏如子弟,多面折其短,而樂于成人。

    雖丞相亦未嘗少假顔色也。

    一日至府第坐堂上,丞相夫人拜庭下,命二婢子掖之。

    公怒曰:“人以為丞相夫人,吾但知呂二郎新婦耳。

    不疾病,辄用人扶何也?”丞相為之愧謝乃已。

    每勸丞相辭位以避滿盈之禍。

    紹聖中,丞相南遷,公帥平涼,議邊事不合;移帥秦,又與鐘傳議不合,亦忤章,降待制,知同州。

    緻仕,複龍圖閣直學士。

    嗚呼呂公,今之古人也。

    伯溫尚及見之,記其平生之言如此。

     本朝古文,柳開仲途、穆修伯長首為之唱,尹洙師魯兄弟繼其後。

    歐陽文忠公早工偶俪之文,故試于國學、南省,皆為天下第一;既擢甲科,官河南,始得師魯,乃出韓退之文學之,公之自叙雲爾。

    蓋公與師魯于文雖不同,公為古文則居師魯後也。

    如《五代史》,公嘗與師魯約分撰,故公谪夷陵日,贻師魯書曰:開正以來始似無事,始舊更前歲所作《十國志》,蓋是進本,務要卷多,今若便為正史,盡合删削,存其大者。

    細小之事雖有可紀,非幹大體,自可存之小說,不足以累正史。

    數日,檢舊本,因盡删去矣,十亦去其三四。

    師魯所撰,在京師時不曾細看,路中細讀乃大好。

    師魯素以史筆自負,果然,《河東》一傳大妙。

    修本所取法于此傳,亦有繁簡未中者,願師魯删之,則盡善也。

    正史更不分五史,通為紀傳。

    今欲将梁紀并漢、周,修且試撰,以唐、晉師魯為之,如前歲之議。

    其他列傳,約略且将逐代功臣随紀各自撰傳。

    待續次盡,将五代列傳姓名寫出,分為二,分手作傳,不知如此于師魯如何?吾輩棄于時,聊欲因此粗伸其志,少希後世之名。

    如修者幸與師魯相依,若成此書,亦是榮事。

    今特告朱公,遣此介奉咨,希一報如何,便各下手,隻候任進歸,便令赉國志草本去次雲雲。

    其後師魯死,無子。

    今歐陽公《五代史》頒之學官,盛行于世,内果有師魯之文乎?抑歐陽公盡為之也?歐陽公志師魯墓,論其文曰“簡而有法”,公曰:“在孔子《六經》中,唯《春秋》可當。

    ”則歐陽于師魯不薄矣。

    崇甯間,改修《神宗正史》,《歐陽公偉》乃雲:“同時有尹洙者,亦為古文。

    然洙之才不足以望修”雲。

    蓋史官皆晚學小生,不知前輩文字淵源自有次第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