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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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公《乞緻仕表》雲:“俾其解組官庭,還車故裡。

    披裘散發,逍遙垂盡之年;鑿井耕田,歌詠太平之樂。

    ”客有面歎其工緻平淡者。

    公曰:“也不如老蘇秀才,‘有田一廛,足以為養。

    行年五十,複将何求?’”蓋蘇明允謝官箋中語,公愛之尚不忘耳。

     予見司馬文正手寫歐陽公《青州不秋料青苗錢放罪謝表》:“戒小人之遂非,希君子之改過”二語。

    文正喜其工邪,抑以“遂非”“改過”為不然也。

    如文正力诋青苗等事,《免樞近出帥長安謝表》則雲:“雖複失位危身,終不病民害國。

    ” 本朝四六,以劉筠、楊大年為體,必謹四字六字律令,故曰四六。

    然其敝類俳語可鄙。

    歐陽公深嫉之曰:“今世人所渭四六者,非修所好。

    少為進士時不免作,自及第遂棄不作,在西京佐三相幕府,于職當作,亦不為作也。

    ”如公之四六雲:“造謗于下者,初若含沙之射影,但期陰以中人;宣言于廷者,遂肆鳴枭之惡音,孰不聞而掩耳。

    ”俳語為之一變。

    至蘇東坡于四六,如曰:“禹治兖州之野,十有三載乃同;漢築宣防之宮,三十餘年而定。

    方其決也,本吏失其防,而非天意;及其複也,蓋天助有德,而非人功。

    ”其力挽天河以滌之,偶俪甚惡之氣一除,而四六之法則亡矣。

     梅聖俞著《碧雲霞應昭陵》時,名下大臣惟杜祁公、富鄭公、韓魏公、歐陽公無貶外,悉譏诋之,無少避。

    其序曰:“碧雲霞,廄馬也。

    莊憲太後臨朝,以賜荊王,王惡其旋毛。

    太後知之,曰:‘旋毛能害人邪?吾不信。

    ’留以備上閑,為禦馬第一,以其吻肉色碧如霞片,故号雲。

    世以旋毛為醜,此以旋毛為貴,雖貴矣,病可去乎?噫。

    ”範文正公者,亦在诋中。

    以文正微時,常結中書吏人範仲尹,因以破家。

    文正既貴,略不收恤。

    王钅至性之不服,以為魏泰僞托聖俞著此書,性之跋《範仲尹墓志》雲:“近時襄陽魏泰者,場屋不得志,喜僞作它人著書,如《志怪集》、《括異志》、《倦遊錄》,盡假名武人張師正,又不能自抑,出其姓名,作《東軒筆錄,皆用私喜怒誣蔑前人,最後作《碧雲霞》,假名梅聖俞,毀及範文正公,而天下駭然不服矣。

    且文正公與歐陽公、梅公立朝同心,讵有異論,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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