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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讪,坐貶新州。

    而邢恕乃确之腹心也,偶與遵裕之子士京中山同官,遂以垂簾時不推恩牽複事激怒之。

    使上書言王曾遣遵裕之子土充來議策立事,遵裕斥去之。

    士京庸懦不識字,實恕教之為書。

    士充疏遠小臣,素不識,安得與之議社稷大計,又何從辄通宮禁語言?且上書時,、遵裕、士充亦皆死矣,何所考按?臣竊聞《元豐八年時政記》,即蔡确所修也。

    其載三月中策立事甚詳,何嘗有一疑似之言!恕之本心,但謂不顯王異同,則難以歸功蔡确,而不知辱誣聖母之罪大也。

    恕之為人,非獨有識之士無取,其子居實,亦不樂其父所為也,天下皆知之。

    章,排斥元者也,在簾前奏事,悖傲不遜,都堂會議,以市井語诮侮同列,豈忠厚君子哉!尚雲極力以消除徐王觊觎之謗,與王、蔡确同為執政,受顧命,使當時果有異同,豈肯複為此言乎!則恕之謗,可謂欺天矣。

    緣此,紹聖中蔡卞獨倡追廢聖母之議,賴哲宗仁孝,不聽其說。

    不然,人神痛憤,失天下心,為後世笑,悔可及乎?自比年以來,天變屢作,禍亂繁興,水旱相仍,夷狄内侮,安知非祖宗在天之靈赫怒于斯耶?至于高氏一族,銜冤抱恨,無所伸雪,亦足以感傷和氣,召緻災祥,未必不由此也。

    臣竊惟聖人之德莫先于孝祖廟,帝王之政必急于明是非,陛下即位以來,登用賢俊,退斥奸邪,如追贈司馬光等,既已辯人臣之謗而明是非矣。

    而宣仁聖烈皇後者,神宗之母、陛下之曾祖母也。

    負謗三十餘年,公卿大臣未嘗以一語及之,可不痛乎!範純仁遺表有雲,宣仁之誣謗未明,使純仁在朝廷,必能辯之也。

    臣願陛下敕有司,檢求案牍,推究言語之端,發之于誰何?其證佐安在?則小人之情見矣。

    誕發明诏,曉谕中外,庶使遠迩臣民,疑議消釋,渙然如春冰之遇太陽,豈不快乎!然後以策告宣仁及神祖廟,上以慰在天之靈,下以解人神之憤。

    昔漢靈帝夢威宗,怒其責宋皇後;周成王時,皇天動威,彰周公之德。

    以此知宗廟之靈,禍福之變,甚可懼也。

    宣仁之謗,臣以為陛下惟不聞耳。

    聞而不辯,豈所謂教天下以孝乎?臣不勝區區之情,惟陛下裁擇。

    臣端友惶恐昧死再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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