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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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卯」鹹豐五年,公四十五歲。

     正月,公駐羅澤南湘陸營中。

    賊既踞小池口,皖中大股續至,塔齊布公、羅公澤南率勇渡江擊之,挫敗而還。

    賊以一股循江北岸上竄蕲州,一股竄犯廣濟。

     官軍潰退,總督楊公霈退駐漢口,又退守德安。

    賊至漢口,溯襄河大掠民船,武昌戒嚴,江、漢之間紛擾矣。

    公派臬司胡林翼、總兵王國才、都司石清吉領兵勇六千馀人,先後回援武漢。

    李孟群以戰船四十号溯江上駛,以援蕲、黃。

    初四日夜,東北風大作,巨浪撞擊,水師老營戰船在九江城外者,漂沉二十二号,撞損數十号。

    公乃饬外江炮船全赴鄂省,扼紮金口,李公孟群、彭公玉麟領之。

    而于沔陽州境之新堤鎮,設立船廠,修補已損之船,添造舢闆小艇。

    其陷入内湖之水師,聞老營被襲及大風壞船之警,相率赴南昌,巡撫陳公啟邁給以口糧,撫而輯之,軍心漸定。

    公自督陸軍,急攻九江城,未克。

    賊屢出撲營,均擊退之。

    初五日,拜摺恭謝天恩,上年十二月奉旨賞穿黃馬褂等,并年終奉賞福字荷包銀錢銀锞食物等件。

    是日,馳奏陸軍渡江挫于小池口、北岸賊蹤大股上竄、并陳近日賊勢軍情一摺。

    奏稱:目前局勢可慮者多端,臣等一軍進止機宜有萬難者。

    初八日,馳摺奏報大風擊壞戰船,饬令全數赴鄂,并自陳辦理錯謬之處:一在武漢既克,未留重兵防守;一在九江未克,遽攻湖口,又遭風壞船,事機不順。

    目前籌辦之法凡四條:其一在鄂省添修外江水師,以固荊湘門戶;其一飛饬鄂省兵勇胡林翼等軍先後回援武昌;其一拟親至南昌,修整内湖水師;其一圍攻九江之陸軍有進無退,攻克浔城,仍當鼓行東下,直搗金陵,以雪積憤。

    又奏浔城賊出撲營陸軍獲勝一摺。

    奉上谕“覽奏殊深懸系,所稱辦理錯誤之處,如水師沖入内河,以緻聲勢隔絕,誠不免銳進貪功。

    至武漢收複,未留後路聲援一節,則其勢本有不及,水陸兩軍全數進剿,猶恐兵力單弱,若彼時即分防武漢,兵數愈少,刻下更不知如何棘手!曾國藩等既定直搗金陵之計,即著迅速設法攻克九江,合軍東下,毋得再存顧慮”等因。

    欽此。

    十二日,公由九江啟行。

    十六日,抵南昌,谕營官蕭捷三等撫輯衆心。

    委員設局制造炮位子藥,專供楚軍炮船之用。

    是為楚師三局。

     派委員弁回湘增募水勇,撥用江省命造長戰艦三十号,歸入楚軍,添造快蟹十馀号。

    又委在籍候造知府劉于浔設立船廠,添造各船。

    署臬司鄧仁坤總理船炮,支應各局。

    内湖水師,自成一軍矣。

    援鄂之師,胡公林翼一軍先發,抵鄂後駐軍沌口。

    石公清吉之軍繼行。

    王公國才一軍守領饷項,猶駐九江城外。

    賊出撲營,塔公合擊破之。

    蕲州賊黨由富池口渡江而南竄,踞興國、通山、崇陽、通城、鹹甯各城邑,擾陷殆遍,并擾及江西武甯縣境,武昌戒嚴。

    陶公恩培入守武昌,飛書請援。

    公急調王國才一軍,取道武甯,轉戰而前,以為之援。

    二十七日,馳奏九江陸軍勝仗、内湖水師重加整理情朝形及調派鄂援剿情形一摺。

    附片奉奏江西署臬司鄧仁坤經理船炮等各要務,于秋審事件勢難兼顧,江西臬司恽光宸拟即調回本任,所帶之勇歸九江鎮将居隆阿統轄。

    又片奏水師哨官萬瑞書乘賊匪襲營之時,搬搶糧台銀兩,請旨饬湖南撫臣嚴拿正法。

    又奏保上年半壁山、田家鎮、蕲州、廣濟、黃梅五案出力員弁勇一摺。

    奏稱:武漢以下,複為賊蹤往來之地,前此戰功,竟成空虛。

    可憤可憾!然事機之不順,調度之失宜,咎在臣等,而将士之勞勳究不可沒。

    惟錄其既往之功,冀作其将來之氣。

    奉旨允之。

    又奉上谕:“楚北賊焰複燃,于曾國藩等剿賊機宜大有關系。

    此時惟有會合各兵迎賊攻剿,使曾國藩、塔齊布各軍無腹背受敵之患,方為妥善。

    ”欽此。

    二十八日,公在南昌,派大小戰船六十馀号進泊康山。

    賊在九江、湖口及江北小池口者,益浚濠增壘,守備益固。

    湖口之賊,由都昌竄陷饒州府,分犯樂平、景德鎮、祁門、徽州,攏及廣信之境。

    公調派羅公澤南統帶湘勇三千,由南昌繞出湖東攻剿。

    又增募平江勇四千名,同出東路會剿。

    塔齊布公所統陸營在浔城者,僅五千人,但主堅守,不複仰攻矣。

    水師至武昌,泊舟城外,連遇大風,複多沈損,乃上泊金口,以扼賊上竄。

    胡公林翼一軍。

    亦退駐金口。

     二月,賊撲武昌省城。

    十七日,城陷,巡撫陶文節公恩培死之,各軍馳援皆不及。

    二十七日,公馳奏統籌全局一摺。

    奏稱:臣來江省,已逾月馀,探悉各路賊情大略。

    論江、楚、皖三省全局,陸路必須勁兵四支,水路須兵兩支,乃足以資剿辦。

    江之北岸,自蕲水、廣濟、黃梅以達于太湖、宿松為一路,自漢口、黃、蕲循江岸而下達于小池口為一路。

    南岸自九江以上興國、通山等屬為西一路,湖口以下至于皖南為東一路。

    臣之水軍,已分為兩支,陸軍者再分,則立形單弱,謹就目前急務,凡臣力所能辦者,分條陳奏。

    并聲明前月奏報,均未奉批谕,此次改由湖南繞出荊州驿遞進京。

    附片奏稱鳳陽、臨淮由壽州、光固以達于麻城、黃州,不過八百馀裡,請旨饬令袁甲三募勇五千,練成勁旅,馳出黃州,以通皖、鄂聲息,以挽江北大局。

    又片奏水師大營被賊襲毀之時,座船被奪,文卷全失,其所領部照監照遺失數目,俟查明咨報。

    又片奏:臣軍萬馀人,饷道梗阻,請旨饬撥江西漕折銀兩就近接濟,并請閩浙兩省每月各籌銀二萬兩,解赴行營。

    是日,又奏恭謝天恩寬免處分一摺。

    時袁公甲三奉旨革職來京,公所籌四路分兵剿辦之策,谕旨嘉之,亦未能行也。

    楊公霈軍駐德安,賊複遍擾江、漢各城邑,由嶽家口、仙桃鎮窺犯荊、襄,荊州将軍官文公拒卻之。

    胡公林翼抵鄂後,擢授湖北藩司,尋奉旨署理湖北巡撫。

    水陸兩軍在金口者為數無多,而賊勢益熾。

    鄂軍在德安者屢敗不振,饷尤绌無所出。

    胡公與李公孟群、彭公玉麟、王公國才等竭力守禦,荊、湘,上遊賴以稍安。

    江西新募平江勇至南康,公委幕中候選同知李元度管帶操練。

    因調戰船,前赴南康,令陸軍緊相依護。

    公言此軍之起原,專為肅清江面而設,陸軍所以護水營,九江、湖口之挫失,皆以水師孤懸,與陸師遠隔之故。

    時塔公軍在浔城,羅公東剿廣饒,不得合并。

     三月,公在南昌登舟,督将弁操練,分起調赴南康,與平江勇水陸駐扼,使賊不得掠舟來往湖中:十九日,羅公澤南一軍由貴溪進剿。

    二十日,擊賊破之。

     二十一日,克弋陽縣城。

    公兩奉旨統籌全局。

    二十三日,複奏謹陳水陸軍情一摺。

     奏稱:臣等一軍,水陸分為四支。

    回援武漢之師,距臣營在八百裡外,江之兩岸,仍為賊踞,欲以楚軍回剿武漢,其難有三端:一則浔郡為長江腰膂,陸兵未可輕撤;一則内湖水師乘此春漲,可以由湖出江,所慮在既出以後孤懸無依;一則金口水陸諸軍饷項缺乏,若再添師前往,更無可支撥,恐饷匮而有意外之虞。

    臣實乏良策,惟有堅扼中段,保全此軍,以供皇上之驅策而已。

    奉上谕:“行兵之道,合則力厚,分則力薄。

    自師船陷入鄱湖,賊匪再擾武漢,廣饒一帶,複有賊蹤竄突。

    該侍郎等水陸兩軍,實有不能不分之勢。

    該侍郎所謂千裡馳逐,不如堅扼中段,所奏亦不為無見。

    當此上下皆賊,總宜計出萬全,勿以浪戰失機,勿以遲回誤事。

    一切機宜,朕亦不為遙制。

    該侍郎不可因挫失之馀,遂至束手無策,當激厲軍士,踴躍用命,謀定後動,勿負初心,以副委任。

    塔齊布攻剿九江,近日情形,未據奏及,豈為賊氛阻隔,竟不能聲息相通耶?并著随時奏報,以纾懸系。

    ” 欽此。

    邢部侍郎黃公贊湯在籍,公于上年奉請督辦江西勸捐,至是計捐銀數四十馀萬兩。

    公軍入江西後,皆賴黃公籌捐銀兩接濟。

    湖南協饷,專撥供湖北金口之師。

    公所請撥浙、閩協饷,以有警不時解到,公乃議借運浙鹽,行銷于江西、湖南。

    舊日淮南引地,川鹽抵饷,仍請以黃公贊湯總理鹽饷事務。

    江西巡撫陳公啟邁與公謀調遣兵勇,意見多不合,饷尤掣肘。

    萬載知縣李皓,與其鄉團舉人彭壽頤,以團事互相控訴。

    公見彭壽頤,賞其才氣可用,劄調來營差遣。

    陳公乃收系彭壽頤,令臬司恽光宸嚴刑訊治之。

    以是尤多龃龉。

    二十三日,賊竄陷廣信,羅公澤南由弋陽追剿破之。

    二十七日,克廣信府城。

    賊竄入浙江境。

    公由南昌督水師進發,駐吳城鎮。

     四月初一日,馳奏羅澤南陸軍克處複弋陽一摺,陣亡勇弁張以德、易傳武、喻能益請恤。

    又奏陳湖北兵勇不可複用、大江北岸宜添勁旅一摺。

    奏稱:自粵匪至鄂,迄今不滿三載,而全軍覆潰者五次,小潰小敗,不可勝數。

    既潰之後,仍行收集兵勇,習為故常,恬不為怪。

    宜變易前轍,掃除而更新之。

    請饬下湖北督撫另立新軍,滌除舊習,使江之北岸得兩路足恃之兵,則不惟有益大局,即臣等水陸各軍,亦有恃而不恐。

    奉寄谕:“交湖廣總督楊霈、署巡撫胡公林翼辦理。

    ” 時鄂軍屯聚德安,湘軍回援武漢者為數無多。

    公屢函緻胡公林翼,論東南大勢,以武昌據金陵上遊,為必争之地,宜厚集兵力,以圖恢複。

    楊公載福傷病在籍,病稍痊,湖南巡撫駱公秉章委令招募水勇,又添造戰船,赴鄂助剿。

    李公孟群補授湖北臬司。

    胡公委令添募陸勇,扼防金口,饷械均仰給于湘中,兵勢稍振。

    是日,又奏請撥浙引用鹽抵饷一摺。

    奏稱:賊踞金陵,長江梗塞。

    淮南鹽務,片引不行。

    奸民偷送賊中,賤售于各岸,江西、湖南民間皆食私鹽。

    方今饷項缺乏,請旨饬撥浙鹽三萬引,設法運銷于淮引口岸,以濟軍饷之不足。

    附片奏現當幹弋擾攘,招商領運為難,拟仍用勸捐之法行之。

    請旨饬派在籍侍郎黃贊湯,在江西臨江府屬樟樹鎮設局,勸谕紳富,措資辦運,并請浙江學政、侍郎萬青■,在浙督辦鹽運,江西道員史緻谔、萬啟琛協理西省鹽運,湖南鹽法道裕麟、在籍知府黃廷瓒,協理楚省鹽運。

    又将鹽饷章程分條咨商戶部,并咨商浙江巡撫及江西、湖南、湖北巡撫。

    戶部議準。

    既而賊氛大擾,未能暢行也。

    公又奏湖北在籍禮部主事胡大任、江西在籍禮部主事甘晉,并辦理臣軍糧台,未能赴部當差,請饬吏部查明辦理。

    是時南昌設立後路糧台,公委甘晉、李瀚章綜理之。

    羅公澤南移軍剿賊于景德鎮。

    賊竄入徽州境,羅公乃移駐饒州,以圖湖口。

    十二日,公馳奏陸軍克複廣信郡城一摺,奏保澤南轉戰千裡,謀深勇沉,常能從容鎮定,以少勝衆,請交部從優議叙。

    十三日,軍由吳城進駐南康,派前隊船進泊青山,以攻湖口。

     十九日,賊由姑塘上犯,水師擊之,挫敗,退泊火焰山。

    二十一日,水師焚賊船于馬家堰,于徐家埠,又追焚之于都昌城下,計百數十号。

    湖北興國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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