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漢孝獻皇帝紀二卷第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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磾為太傅,錄尚書事。
八月辛未,車騎将軍皇甫嵩為太尉。
使太傅馬日磾、太仆趙岐持節鎮關東。
初,孫堅殺南陽太守張咨,袁術得據其郡。
南陽戶口數百萬,而術奢淫肆欲,征發無度,百姓苦之。
既而與紹有隙,又與劉表不平,引軍入陳留。
曹操、袁紹會擊術,大破之〔一〕。
術将餘衆奔九江,殺揚州刺史陳溫,領其州〔二〕。
李傕等欲術為援,因令日磾即拜術為左将軍,封陽翟侯,假節。
日磾、趙岐俱在壽春。
岐守志不撓,術憚之。
日磾頗有求于術,術侵侮之。
從日磾借節視之〔三〕,因奪不還。
日磾欲去,術又不遣,病其所守不及趙岐,嘔血而死〔四〕。
〔一〕 三國志袁術傳與袁紀同。
然三國志武帝紀、範書袁術傳所載,操、紹會擊術,系于初平三年;而引軍入陳留,系于四年,與袁紀異。
〔二〕 三國志、範書均曰術殺陳溫,獨通鑒作“卒”。
考異曰:“ 裴松之按:英雄記,溫自病死,不為術所殺。
九州春秋曰:‘初平三年,揚州刺史陳祎死,術以瑀領揚州。
’蓋陳祎當為陳溫,實以三年卒,今從之。
”盧弼曰:“周壽昌曰:術更用陳瑀為揚州,則亦非遽自領矣。
弼按:範書鄭太傳,太與何颙、荀攸謀殺董卓,事洩脫身,自武關走,東歸袁術。
術上以為揚州刺史,未至官,道卒。
袁宏紀此事在初平三年,當在陳瑀為揚州之先也。
”通鑒及弼說是。
〔三〕 李賢曰:“節所以為信,以竹為之,長八尺,以旄牛尾為眊三重。
” 〔四〕 盧弼曰:“按當時割據自雄者,皆欲屈服前朝顯宦以自重,如曹丕之以鐘繇、華歆、王朗為三公;劉備雲以許靖為太傅,與袁術之欲屈日磾,事正相同。
又按術又欲以故兖州刺史金尚為太尉,尚不屈逃去,為術所害。
” 九月,揚武将軍李傕為車騎将軍,封池陽侯,領司隸校尉,假節。
郭汜為後将軍,封郿陽侯,〔一〕。
樊稠為右将軍,封萬年侯。
傕、汜、稠擅朝政。
張濟為骠騎将軍〔二〕、平陽侯,屯弘農。
〔一〕 三國志董卓傳作“美陽侯”。
〔二〕 範書獻帝紀作“鎮東将軍,三國志董卓傳與袁紀同。
初,董卓入關,說韓遂、馬騰共圖山東。
遂、騰見天下方亂,亦欲起兵倚卓。
卓死,傕、汜攻破京師,遂、騰将兵救天子。
是月遂屯郿,騰屯鄠〔一〕。
〔一〕 三國志董卓傳曰:“以遂為鎮西将軍,遣還叙州,騰征西将軍,屯郿。
” 司徒趙謙以久病罷〔一〕。
甲申〔二〕,司空淳于嘉為司徒,光祿大夫楊彪為司空,錄尚書事。
〔一〕 範書獻帝紀作“八月”事,通鑒從袁紀。
〔二〕 範書同。
按九月丁亥朔,無甲申,疑有訛。
冬十月,荊州刺史劉表遣使貢獻,以表為荊州牧。
初,弘農王唐姬者,故會稽太守唐瑁女也。
王薨,〔父〕(人)欲嫁之〔一〕,不從。
及關中破,為李傕所略,不敢自說也。
傕欲妻之,唐姬不聽。
尚書賈诩聞之,以為宜加爵号。
于是迎置于園,拜為弘農王妃。
〔一〕 據禦覽卷四三九引袁紀改。
李傕舉博士李儒為侍中,诏曰:“儒前為弘農王郎中令,迫殺我兄,誠宜加罪。
”辭曰:“董卓所為,非儒本意,不可罰無辜也。
” 丁卯,日有重暈〔一〕。
〔一〕 範書及續漢志無此事。
又十月丙戌朔,無丁卯,疑袁紀誤。
太尉皇甫嵩以災異策免。
光祿大夫周忠為太尉,錄尚書事〔一〕。
〔一〕 範書作十二月事。
嵩字義真,規之兄子也。
善用兵,為将,飲食舍止,必先将士,然後至巳乃安焉。
兵曹有所受賂者,嵩曰:“公素廉,必用乏也。
”出錢賜之。
吏慚,即自殺。
董卓之入,征嵩為城門校尉。
嵩長史梁衍說嵩曰:“漢室微弱,宦豎亂朝。
卓既誅之,不能盡忠奉主,而廢立縱意。
今征将軍,禍大則憂危,禍小則困辱。
卓在洛陽,天子來西,以将軍之衆,奉迎天子,發命海内。
袁氏通其東,将軍逼其西,則成禽矣。
”嵩不從,遂就征。
有司承旨,奏嵩下吏,将殺之。
嵩子堅壽與卓素善,詣卓請嵩,卓免之。
華峤曰:臣父〔表〕(袁)每言臣祖歆雲〔一〕,當時人以皇甫嵩為不伐。
故汝、豫之戰,歸功于朱隽;張角之捷,本之于盧植。
蓋功名者,士之所宜重〔二〕。
誠能不争,天下莫之與争,則怨禍不深矣。
〔一〕 據範書嵩傳論引華峤語及晉書華表傳改。
〔二〕 範書嵩傳論引華峤語“士”作“世”,當以袁紀為是。
四年(癸酉、一九三) 春正月甲寅朔,日有蝕之。
未晡八刻,太史令王立奏曰:“日晷過度,無有變〔也〕(色)〔一〕。
”于是朝臣皆賀。
帝密令尚書候焉,未晡一刻而蝕。
尚書賈诩奏〔曰〕〔二〕:“立司候不明,疑誤上下;太尉周忠,職所典掌。
請皆治罪。
”诏曰:“天道幽遠,事驗難明。
且災異應政而至,雖探道知微,焉能不失?而欲歸咎史官,益重朕之不德。
”不從。
于是避正殿,寝兵,不聽事五〔日〕(月)。
〔三〕 〔一〕 據範書、續漢志注引袁紀改。
〔二〕 據範書、續漢志注引袁紀補。
〔三〕 據續漢志注引袁紀改。
下文丁卯,是正月第十四日,此不當作“五月”。
丁卯,大赦天下。
徐州刺史陶謙遣使奉貢,以謙為徐州牧。
癸酉,無雲而雷〔一〕。
〔一〕 “癸酉”上當脫“夏五月”三字。
六月,華山崩。
東海王子琬、琅邪王弟邈詣阙貢獻。
以琬為平原相,邈為九江太守,皆封列侯〔一〕。
〔一〕 按範書光武十王傳,琬乃東海懿王祗之子,封汶陽侯,拜為平原相。
而琅邪順王容之弟邈拜陽都侯,為九江太守,且系于初平元年,與袁紀異。
太尉周忠以災異罷。
太仆朱隽為太尉,錄尚書事。
己酉,以平原相劉備為豫州牧〔一〕。
〔一〕 三國志之陶謙傳、先主傳,範書之陶謙傳及通鑒,均系此事于興平元年。
袁紀誤。
是時新遷都,宮人多無衣服。
秋七月,帝欲發太府缯以作之。
李傕不欲,曰:“宮中有衣,胡為複作邪?”尚書郎吳碩素谄于傕,乃言曰:“關東未平,用度不足,近幸衣服,乃陵轹同寮。
”尚書梁紹劾奏:“碩以瓦器奉職天台,不思先公而務私家,背奧媚竈〔一〕,苟谄大臣。
昔孔子誅少正卯,以顯刑戮。
碩宜放肆,以懲奸僞。
若久舍不黜,必縱其邪惑,傷害忠正,為患不細。
”帝以碩傕所愛,寝其奏。
〔一〕 論語八佾:“王孫賈問:‘與其媚于奧,甯媚于竈,何謂也?’子曰:‘不然。
獲罪于天,無所禱也。
’”注曰:“奧,内也,以喻近臣。
竈,以喻執政。
”于此奧以喻帝室也。
是時帝使侍禦史裴茂之诏獄,原輕系者二百餘人,其中有善士為傕所枉者。
傕表之曰:“茂之擅出囚徒,疑有奸故,宜置于理。
”诏曰:“災異數降,陰雨為害,使者銜命,宣布恩澤,原解輕微,庶合天心,欲解冤結而複罪之乎?一切勿問。
” 七月甲午,試耆儒三十餘人〔一〕。
上第賜郎中,次太子舍人,下第者罷。
诏
八月辛未,車騎将軍皇甫嵩為太尉。
使太傅馬日磾、太仆趙岐持節鎮關東。
初,孫堅殺南陽太守張咨,袁術得據其郡。
南陽戶口數百萬,而術奢淫肆欲,征發無度,百姓苦之。
既而與紹有隙,又與劉表不平,引軍入陳留。
曹操、袁紹會擊術,大破之〔一〕。
術将餘衆奔九江,殺揚州刺史陳溫,領其州〔二〕。
李傕等欲術為援,因令日磾即拜術為左将軍,封陽翟侯,假節。
日磾、趙岐俱在壽春。
岐守志不撓,術憚之。
日磾頗有求于術,術侵侮之。
從日磾借節視之〔三〕,因奪不還。
日磾欲去,術又不遣,病其所守不及趙岐,嘔血而死〔四〕。
〔一〕 三國志袁術傳與袁紀同。
然三國志武帝紀、範書袁術傳所載,操、紹會擊術,系于初平三年;而引軍入陳留,系于四年,與袁紀異。
〔二〕 三國志、範書均曰術殺陳溫,獨通鑒作“卒”。
考異曰:“ 裴松之按:英雄記,溫自病死,不為術所殺。
九州春秋曰:‘初平三年,揚州刺史陳祎死,術以瑀領揚州。
’蓋陳祎當為陳溫,實以三年卒,今從之。
”盧弼曰:“周壽昌曰:術更用陳瑀為揚州,則亦非遽自領矣。
弼按:範書鄭太傳,太與何颙、荀攸謀殺董卓,事洩脫身,自武關走,東歸袁術。
術上以為揚州刺史,未至官,道卒。
袁宏紀此事在初平三年,當在陳瑀為揚州之先也。
”通鑒及弼說是。
〔三〕 李賢曰:“節所以為信,以竹為之,長八尺,以旄牛尾為眊三重。
” 〔四〕 盧弼曰:“按當時割據自雄者,皆欲屈服前朝顯宦以自重,如曹丕之以鐘繇、華歆、王朗為三公;劉備雲以許靖為太傅,與袁術之欲屈日磾,事正相同。
又按術又欲以故兖州刺史金尚為太尉,尚不屈逃去,為術所害。
” 九月,揚武将軍李傕為車騎将軍,封池陽侯,領司隸校尉,假節。
郭汜為後将軍,封郿陽侯,〔一〕。
樊稠為右将軍,封萬年侯。
傕、汜、稠擅朝政。
張濟為骠騎将軍〔二〕、平陽侯,屯弘農。
〔一〕 三國志董卓傳作“美陽侯”。
〔二〕 範書獻帝紀作“鎮東将軍,三國志董卓傳與袁紀同。
初,董卓入關,說韓遂、馬騰共圖山東。
遂、騰見天下方亂,亦欲起兵倚卓。
卓死,傕、汜攻破京師,遂、騰将兵救天子。
是月遂屯郿,騰屯鄠〔一〕。
〔一〕 三國志董卓傳曰:“以遂為鎮西将軍,遣還叙州,騰征西将軍,屯郿。
” 司徒趙謙以久病罷〔一〕。
甲申〔二〕,司空淳于嘉為司徒,光祿大夫楊彪為司空,錄尚書事。
〔一〕 範書獻帝紀作“八月”事,通鑒從袁紀。
〔二〕 範書同。
按九月丁亥朔,無甲申,疑有訛。
冬十月,荊州刺史劉表遣使貢獻,以表為荊州牧。
初,弘農王唐姬者,故會稽太守唐瑁女也。
王薨,〔父〕(人)欲嫁之〔一〕,不從。
及關中破,為李傕所略,不敢自說也。
傕欲妻之,唐姬不聽。
尚書賈诩聞之,以為宜加爵号。
于是迎置于園,拜為弘農王妃。
〔一〕 據禦覽卷四三九引袁紀改。
李傕舉博士李儒為侍中,诏曰:“儒前為弘農王郎中令,迫殺我兄,誠宜加罪。
”辭曰:“董卓所為,非儒本意,不可罰無辜也。
” 丁卯,日有重暈〔一〕。
〔一〕 範書及續漢志無此事。
又十月丙戌朔,無丁卯,疑袁紀誤。
太尉皇甫嵩以災異策免。
光祿大夫周忠為太尉,錄尚書事〔一〕。
〔一〕 範書作十二月事。
嵩字義真,規之兄子也。
善用兵,為将,飲食舍止,必先将士,然後至巳乃安焉。
兵曹有所受賂者,嵩曰:“公素廉,必用乏也。
”出錢賜之。
吏慚,即自殺。
董卓之入,征嵩為城門校尉。
嵩長史梁衍說嵩曰:“漢室微弱,宦豎亂朝。
卓既誅之,不能盡忠奉主,而廢立縱意。
今征将軍,禍大則憂危,禍小則困辱。
卓在洛陽,天子來西,以将軍之衆,奉迎天子,發命海内。
袁氏通其東,将軍逼其西,則成禽矣。
”嵩不從,遂就征。
有司承旨,奏嵩下吏,将殺之。
嵩子堅壽與卓素善,詣卓請嵩,卓免之。
華峤曰:臣父〔表〕(袁)每言臣祖歆雲〔一〕,當時人以皇甫嵩為不伐。
故汝、豫之戰,歸功于朱隽;張角之捷,本之于盧植。
蓋功名者,士之所宜重〔二〕。
誠能不争,天下莫之與争,則怨禍不深矣。
〔一〕 據範書嵩傳論引華峤語及晉書華表傳改。
〔二〕 範書嵩傳論引華峤語“士”作“世”,當以袁紀為是。
四年(癸酉、一九三) 春正月甲寅朔,日有蝕之。
未晡八刻,太史令王立奏曰:“日晷過度,無有變〔也〕(色)〔一〕。
”于是朝臣皆賀。
帝密令尚書候焉,未晡一刻而蝕。
尚書賈诩奏〔曰〕〔二〕:“立司候不明,疑誤上下;太尉周忠,職所典掌。
請皆治罪。
”诏曰:“天道幽遠,事驗難明。
且災異應政而至,雖探道知微,焉能不失?而欲歸咎史官,益重朕之不德。
”不從。
于是避正殿,寝兵,不聽事五〔日〕(月)。
〔三〕 〔一〕 據範書、續漢志注引袁紀改。
〔二〕 據範書、續漢志注引袁紀補。
〔三〕 據續漢志注引袁紀改。
下文丁卯,是正月第十四日,此不當作“五月”。
丁卯,大赦天下。
徐州刺史陶謙遣使奉貢,以謙為徐州牧。
癸酉,無雲而雷〔一〕。
〔一〕 “癸酉”上當脫“夏五月”三字。
六月,華山崩。
東海王子琬、琅邪王弟邈詣阙貢獻。
以琬為平原相,邈為九江太守,皆封列侯〔一〕。
〔一〕 按範書光武十王傳,琬乃東海懿王祗之子,封汶陽侯,拜為平原相。
而琅邪順王容之弟邈拜陽都侯,為九江太守,且系于初平元年,與袁紀異。
太尉周忠以災異罷。
太仆朱隽為太尉,錄尚書事。
己酉,以平原相劉備為豫州牧〔一〕。
〔一〕 三國志之陶謙傳、先主傳,範書之陶謙傳及通鑒,均系此事于興平元年。
袁紀誤。
是時新遷都,宮人多無衣服。
秋七月,帝欲發太府缯以作之。
李傕不欲,曰:“宮中有衣,胡為複作邪?”尚書郎吳碩素谄于傕,乃言曰:“關東未平,用度不足,近幸衣服,乃陵轹同寮。
”尚書梁紹劾奏:“碩以瓦器奉職天台,不思先公而務私家,背奧媚竈〔一〕,苟谄大臣。
昔孔子誅少正卯,以顯刑戮。
碩宜放肆,以懲奸僞。
若久舍不黜,必縱其邪惑,傷害忠正,為患不細。
”帝以碩傕所愛,寝其奏。
〔一〕 論語八佾:“王孫賈問:‘與其媚于奧,甯媚于竈,何謂也?’子曰:‘不然。
獲罪于天,無所禱也。
’”注曰:“奧,内也,以喻近臣。
竈,以喻執政。
”于此奧以喻帝室也。
是時帝使侍禦史裴茂之诏獄,原輕系者二百餘人,其中有善士為傕所枉者。
傕表之曰:“茂之擅出囚徒,疑有奸故,宜置于理。
”诏曰:“災異數降,陰雨為害,使者銜命,宣布恩澤,原解輕微,庶合天心,欲解冤結而複罪之乎?一切勿問。
” 七月甲午,試耆儒三十餘人〔一〕。
上第賜郎中,次太子舍人,下第者罷。
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