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漢孝獻皇帝紀二卷第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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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壬申、一九二)
春正月丁醜〔一〕,大赦天下。
〔一〕 徐紹桢曰:“正月庚寅朔,紀有丁醜疑誤。
” 牛輔遣李傕、郭汜、張〔濟〕(倕)〔一〕、賈诩出兵擊關東,先向孫堅〔二〕。
堅移屯梁東,大為傕等所破。
堅率千騎潰圍而去。
複相合戰于陽人,大破傕軍〔三〕。
傕遂掠至陳留、颍川,荀彧鄉人多被殺掠。
〔一〕 據袁紀下文及三國志、範書改。
〔二〕 範書董卓傳作“擊破河南尹朱隽于中牟”。
〔三〕 按三國志及範書,堅屯梁東及合戰陽人,均系初平二年事。
袁紀上卷已述孫堅自陽人進據洛陽,此又重出,恐有誤奪。
且堅于梁東一役,乃敗于徐榮之手;而勝于陽人,系破胡轸、呂布之師,袁紀誤也。
帝思東歸,使侍中劉和出關詣其父太傅劉虞,令将兵來迎。
道經南陽,袁術利虞為援,質劉和不遣,許以兵至俱西,命劉和為書與虞。
虞得書,遣數千騎詣術。
公孫瓒知術有異志,不欲遣,乃止虞,虞不從。
瓒懼術聞而怨之,亦遣其從弟越将千騎詣術以自結,陰教術執和,奪其兵。
由是虞、瓒有隙。
初,五原人呂布便弓馬,膂力過人。
既殺丁原,董卓信愛之,誓為父子。
卓自以遇人無禮,恐人謀己,行止常以布自衛。
卓性剛褊,忿不思難,嘗以小失意,拔手戟擲布。
布捷避之,為卓緻謝,卓意亦解。
由是陰怨卓。
卓嘗使布守中合,布與卓侍婢私通,恐事發覺,心自不安。
司徒王允以布州裡壯健,厚接納之。
布詣允,陳卓幾見殺狀。
允與仆射士孫瑞密謀誅卓,是以告布,使為内應。
布曰:“奈如父子何?”允曰:“君自姓呂,本非骨肉。
今憂死不暇,何謂父子?”遂許之。
夏四月辛巳,帝有疾,既瘳,大會群臣于未央殿。
卓置衛,自其營至于掖門。
士孫瑞使騎都尉李順将呂布親兵十人〔一〕,僞着衛士服于掖門。
卓将出,馬敗不進,卓怪之,欲還。
布勸之,遂行。
入門,衛士以戟刺之。
卓衣内有铠,不入,傷臂墜車,大呼曰:“呂布何在!”對曰:“在此。
”布曰:“有诏。
”趣兵斬之。
卓罵曰:“庸狗,敢如是邪!”遂斬之。
卓母子皆誅之,屍于市。
司徒王允使人然火卓腹上,臭乃埋之〔二〕。
〔一〕 按三國志、範書“李順”均作“李肅”。
李賢曰:“肅,呂布同郡人。
” 〔二〕 三國志、範書均作“守屍吏自然火置卓臍中”,非王允所使。
袁紀所述,與情理不合。
卓字仲颍,隴西臨洮人。
少好任俠,嘗遊羌中,盡與諸帥相結。
後歸耕于野,而豪帥有來從之者,卓與俱還,殺耕牛相與宴樂。
諸豪帥感其意,歸相斂,得雜畜千餘頭以贈之。
卓桓帝末以六郡良家子為羽林郎,有才武膂力,雙帶兩□,左右馳射。
稍以軍功,遂至大将軍。
卓之死,蔡邕在允坐,聞卓死,有歎惜之音。
允責邕曰:“國之大賊,弑主殘臣,天地所不覆,人神所同疾。
君為王臣,世受國恩,國主危難,曾不倒戈,卓受大誅,而更嗟歎。
禮之所去,邢之所取。
”使吏收付廷尉治罪。
邕謝允曰:“雖不忠,猶識大義。
古今安危,耳所厭聞,口所常說,豈當以背國而向卓也。
狂瞽之言,謬出患入,正謂邕也。
願黔首為刑,以繼漢史。
”公卿惜邕才,鹹共谏允,允曰:“昔武帝不殺司馬遷,使作謗書,流于後世。
方今國祚中微,戎馬在郊,不可令佞臣執筆在幼主左右,後令吾徒受謗議。
”遂殺邕〔一〕。
〔一〕 裴松之曰:“蔡邕雖為卓所親任,情必不黨。
甯不知卓之奸兇,為天下所毒,聞其死亡,理無歎惜,縱複令然,不應反言于王允之坐。
斯殆謝承之妄記也。
史遷紀傳,博有奇功于世,而雲王允謂孝武應早殺遷,此非識者之言。
但遷為不隐孝武之失,直書其事耳,何謗之有乎?王允之忠正,可謂内省不疚者矣,既無懼于謗,且欲殺邕,當論邕應死與不,豈可慮其謗己而枉戮善人哉?此皆誣罔不通之甚者。
”按司馬遷直書漢事,不避忌諱,故漢代秘其書,流布不及漢書之廣。
類聚卷十引班固典引叙雲:“永平十七年,诏因曰:‘司馬遷着書成一家之言,揚名後世,至以身陷刑之故,反微文譏刺,貶損當世,非誼士也。
’”此言代表漢代官方對史遷的正式評價,故王允因之,言史記為“謗書”,非其個人獨特之見也。
邕字伯喈,陳留圍人也。
博學有隽才,善屬文,解音聲伎藝,并術數之事,無不精綜。
初辟司徒府吏〔一〕,遷郎中,着作東觀,以直言被刑〔二〕。
初,太尉董卓見邕,甚重之,舉高第,補〔侍〕禦史,又轉治書禦史、尚書,三月之間,周曆三台〔三〕,左中郎将,封高陽侯〔四〕。
〔一〕 司徒,橋玄也,見範書本傳。
洪頤烜以為“司徒”乃“司空”之誤。
〔二〕 以光和元年六月應诏對策,因直斥宦官權貴而被刑,詳見卷二十四。
〔三〕 按範書邕傳作“三日之間,周曆三台”。
又三國志董卓傳注引張璠漢紀,亦作“卓為太尉,辟為掾,以高第為侍禦史、治書,三日中遂至尚書。
”柳從辰曰:“袁宏紀作‘三月之間’是也。
禦覽二百十二、書鈔六十引謝承書亦作‘三月’。
遷轉雖速,亦當無一日一台之理。
範書既雲周曆,則是已曆三官,非未拜而又徙官,自不可以日計,作‘月’固較長。
但範書後論雲‘信宿三遷’,似仍作‘日’也。
”按袁紀漢末之事嘗取資璠紀,其棄“三日”而作‘三月’,必有所據,當依袁紀為是。
又錢大昕三史拾遺卷四雲:“百官志:禦史中丞為禦史台率。
應劭風俗通雲:尚書、禦史台,皆以官倉頭為吏(見百官志注、今本風俗通無此文)。
是尚書、禦史皆稱台也。
又百官志:谒者仆射為谒者台率,符節令為符節台率。
則漢時稱台者,亦不止尚書、禦史矣。
袁紹傳:坐召三台,專制朝政。
注引晉書雲,漢官,尚書為中台,禦史為憲台,谒者為外台,是謂三台。
然伯喈未受谒者,何以便有三台之稱,豈侍禦史與治書禦史分為二署耳?”袁紀“禦史”上脫“侍”字,故補。
〔四〕 範書作“高陽鄉侯”。
通鑒從袁紀。
按邕所封系鄉侯,作“高陽侯”者,乃省文也。
于是以呂布為奮武将軍,假節、開府,如三公。
初,黃門郎荀攸與議郎鄭泰、何颙、侍中種輯謀曰:“董卓無道,甚于桀纣,天下怨之,雖資強兵,實一匹夫耳。
今直刺殺之,以謝百姓。
然後據殽函,挾王命号令天下,桓文之舉也。
”事垂就而發覺,收颙、攸系獄〔一〕。
颙憂懼自殺,攸言笑飲食自若。
會卓死得免,棄官歸鄉裡。
〔一〕 通鑒考異曰:“魏志雲:攸與何颙、伍瓊同謀。
按颙、瓊死已久,恐誤。
”故通鑒略颙之名。
考異之說是。
兖州刺史劉岱為黃巾所殺,東郡〔太守〕(刺史)曹操為兖州牧〔一〕,擊黃巾破之,降者三十餘萬人。
〔一〕 據上卷之文改。
五月丁未,大赦天下〔一〕。
〔一〕 範書作“丁酉”。
通鑒考異曰:“按是年正月丁醜,大赦。
及李傕求赦,王允曰:‘一歲不再赦。
’然則五月必無赦也。
” 征西将軍皇甫嵩為車騎将軍。
董卓既死,牛輔為其麾下所殺。
李傕等
〔一〕 徐紹桢曰:“正月庚寅朔,紀有丁醜疑誤。
” 牛輔遣李傕、郭汜、張〔濟〕(倕)〔一〕、賈诩出兵擊關東,先向孫堅〔二〕。
堅移屯梁東,大為傕等所破。
堅率千騎潰圍而去。
複相合戰于陽人,大破傕軍〔三〕。
傕遂掠至陳留、颍川,荀彧鄉人多被殺掠。
〔一〕 據袁紀下文及三國志、範書改。
〔二〕 範書董卓傳作“擊破河南尹朱隽于中牟”。
〔三〕 按三國志及範書,堅屯梁東及合戰陽人,均系初平二年事。
袁紀上卷已述孫堅自陽人進據洛陽,此又重出,恐有誤奪。
且堅于梁東一役,乃敗于徐榮之手;而勝于陽人,系破胡轸、呂布之師,袁紀誤也。
帝思東歸,使侍中劉和出關詣其父太傅劉虞,令将兵來迎。
道經南陽,袁術利虞為援,質劉和不遣,許以兵至俱西,命劉和為書與虞。
虞得書,遣數千騎詣術。
公孫瓒知術有異志,不欲遣,乃止虞,虞不從。
瓒懼術聞而怨之,亦遣其從弟越将千騎詣術以自結,陰教術執和,奪其兵。
由是虞、瓒有隙。
初,五原人呂布便弓馬,膂力過人。
既殺丁原,董卓信愛之,誓為父子。
卓自以遇人無禮,恐人謀己,行止常以布自衛。
卓性剛褊,忿不思難,嘗以小失意,拔手戟擲布。
布捷避之,為卓緻謝,卓意亦解。
由是陰怨卓。
卓嘗使布守中合,布與卓侍婢私通,恐事發覺,心自不安。
司徒王允以布州裡壯健,厚接納之。
布詣允,陳卓幾見殺狀。
允與仆射士孫瑞密謀誅卓,是以告布,使為内應。
布曰:“奈如父子何?”允曰:“君自姓呂,本非骨肉。
今憂死不暇,何謂父子?”遂許之。
夏四月辛巳,帝有疾,既瘳,大會群臣于未央殿。
卓置衛,自其營至于掖門。
士孫瑞使騎都尉李順将呂布親兵十人〔一〕,僞着衛士服于掖門。
卓将出,馬敗不進,卓怪之,欲還。
布勸之,遂行。
入門,衛士以戟刺之。
卓衣内有铠,不入,傷臂墜車,大呼曰:“呂布何在!”對曰:“在此。
”布曰:“有诏。
”趣兵斬之。
卓罵曰:“庸狗,敢如是邪!”遂斬之。
卓母子皆誅之,屍于市。
司徒王允使人然火卓腹上,臭乃埋之〔二〕。
〔一〕 按三國志、範書“李順”均作“李肅”。
李賢曰:“肅,呂布同郡人。
” 〔二〕 三國志、範書均作“守屍吏自然火置卓臍中”,非王允所使。
袁紀所述,與情理不合。
卓字仲颍,隴西臨洮人。
少好任俠,嘗遊羌中,盡與諸帥相結。
後歸耕于野,而豪帥有來從之者,卓與俱還,殺耕牛相與宴樂。
諸豪帥感其意,歸相斂,得雜畜千餘頭以贈之。
卓桓帝末以六郡良家子為羽林郎,有才武膂力,雙帶兩□,左右馳射。
稍以軍功,遂至大将軍。
卓之死,蔡邕在允坐,聞卓死,有歎惜之音。
允責邕曰:“國之大賊,弑主殘臣,天地所不覆,人神所同疾。
君為王臣,世受國恩,國主危難,曾不倒戈,卓受大誅,而更嗟歎。
禮之所去,邢之所取。
”使吏收付廷尉治罪。
邕謝允曰:“雖不忠,猶識大義。
古今安危,耳所厭聞,口所常說,豈當以背國而向卓也。
狂瞽之言,謬出患入,正謂邕也。
願黔首為刑,以繼漢史。
”公卿惜邕才,鹹共谏允,允曰:“昔武帝不殺司馬遷,使作謗書,流于後世。
方今國祚中微,戎馬在郊,不可令佞臣執筆在幼主左右,後令吾徒受謗議。
”遂殺邕〔一〕。
〔一〕 裴松之曰:“蔡邕雖為卓所親任,情必不黨。
甯不知卓之奸兇,為天下所毒,聞其死亡,理無歎惜,縱複令然,不應反言于王允之坐。
斯殆謝承之妄記也。
史遷紀傳,博有奇功于世,而雲王允謂孝武應早殺遷,此非識者之言。
但遷為不隐孝武之失,直書其事耳,何謗之有乎?王允之忠正,可謂内省不疚者矣,既無懼于謗,且欲殺邕,當論邕應死與不,豈可慮其謗己而枉戮善人哉?此皆誣罔不通之甚者。
”按司馬遷直書漢事,不避忌諱,故漢代秘其書,流布不及漢書之廣。
類聚卷十引班固典引叙雲:“永平十七年,诏因曰:‘司馬遷着書成一家之言,揚名後世,至以身陷刑之故,反微文譏刺,貶損當世,非誼士也。
’”此言代表漢代官方對史遷的正式評價,故王允因之,言史記為“謗書”,非其個人獨特之見也。
邕字伯喈,陳留圍人也。
博學有隽才,善屬文,解音聲伎藝,并術數之事,無不精綜。
初辟司徒府吏〔一〕,遷郎中,着作東觀,以直言被刑〔二〕。
初,太尉董卓見邕,甚重之,舉高第,補〔侍〕禦史,又轉治書禦史、尚書,三月之間,周曆三台〔三〕,左中郎将,封高陽侯〔四〕。
〔一〕 司徒,橋玄也,見範書本傳。
洪頤烜以為“司徒”乃“司空”之誤。
〔二〕 以光和元年六月應诏對策,因直斥宦官權貴而被刑,詳見卷二十四。
〔三〕 按範書邕傳作“三日之間,周曆三台”。
又三國志董卓傳注引張璠漢紀,亦作“卓為太尉,辟為掾,以高第為侍禦史、治書,三日中遂至尚書。
”柳從辰曰:“袁宏紀作‘三月之間’是也。
禦覽二百十二、書鈔六十引謝承書亦作‘三月’。
遷轉雖速,亦當無一日一台之理。
範書既雲周曆,則是已曆三官,非未拜而又徙官,自不可以日計,作‘月’固較長。
但範書後論雲‘信宿三遷’,似仍作‘日’也。
”按袁紀漢末之事嘗取資璠紀,其棄“三日”而作‘三月’,必有所據,當依袁紀為是。
又錢大昕三史拾遺卷四雲:“百官志:禦史中丞為禦史台率。
應劭風俗通雲:尚書、禦史台,皆以官倉頭為吏(見百官志注、今本風俗通無此文)。
是尚書、禦史皆稱台也。
又百官志:谒者仆射為谒者台率,符節令為符節台率。
則漢時稱台者,亦不止尚書、禦史矣。
袁紹傳:坐召三台,專制朝政。
注引晉書雲,漢官,尚書為中台,禦史為憲台,谒者為外台,是謂三台。
然伯喈未受谒者,何以便有三台之稱,豈侍禦史與治書禦史分為二署耳?”袁紀“禦史”上脫“侍”字,故補。
〔四〕 範書作“高陽鄉侯”。
通鑒從袁紀。
按邕所封系鄉侯,作“高陽侯”者,乃省文也。
于是以呂布為奮武将軍,假節、開府,如三公。
初,黃門郎荀攸與議郎鄭泰、何颙、侍中種輯謀曰:“董卓無道,甚于桀纣,天下怨之,雖資強兵,實一匹夫耳。
今直刺殺之,以謝百姓。
然後據殽函,挾王命号令天下,桓文之舉也。
”事垂就而發覺,收颙、攸系獄〔一〕。
颙憂懼自殺,攸言笑飲食自若。
會卓死得免,棄官歸鄉裡。
〔一〕 通鑒考異曰:“魏志雲:攸與何颙、伍瓊同謀。
按颙、瓊死已久,恐誤。
”故通鑒略颙之名。
考異之說是。
兖州刺史劉岱為黃巾所殺,東郡〔太守〕(刺史)曹操為兖州牧〔一〕,擊黃巾破之,降者三十餘萬人。
〔一〕 據上卷之文改。
五月丁未,大赦天下〔一〕。
〔一〕 範書作“丁酉”。
通鑒考異曰:“按是年正月丁醜,大赦。
及李傕求赦,王允曰:‘一歲不再赦。
’然則五月必無赦也。
” 征西将軍皇甫嵩為車騎将軍。
董卓既死,牛輔為其麾下所殺。
李傕等